對盧文弟兄之《異端擾中華》小冊子中指控的回應


序言

縱觀該小冊子中對李常受的指控計七項(見盧文之《異端擾中華》指控摘錄):一、呼喊派。二、傳基督是被造的,基督不再來,三、基督的肉體中有撒但性情;四、神是三變一而非三位一體;五、沒有天家,天家是教會;六、惟有他是拯救世人,是“常受主”,要敬拜讚美“常受主”。七、聖經已過時。對這七項嚴肅的指控,回應以下:

壹 有關『呼喊派』的指控

盧氏文中說:【至於那些一基督教的名義去招搖撞騙的,是屬於騙案】接著一開始就說:【一、呼喊派 50年代開始組成,代表人物為李常受】,於【附錄:異端的禍害 三、異端禍害 1、社會 B、反對政府的宣傳:】又說【“呼喊派”單張宣傳“中國人民的政權要交給李常受”。 …這些反對政府的行為,不但使該教派及其主腦被視為反動組織及反對分子,遭嚴厲打南,更令不少不開明的當局人員認為所有宗教活動都是反政府的,要嚴厲管制,對基督教發展造成不良後果。1996年嚴打期間,便以打擊“呼喊派”為焦點,同時亦有很多正統家庭教會受牽連而被取締。】可見盧氏視『呼喊主名』的信徒(教會)等同於政府嚴打焦點的『呼喊派』。如此想當然的將『離開不義』且『竭力追求公義』之『呼喊主名』的信徒(教會)與政府嚴打焦點的『呼喊派』混為一談,實是錯謬至極。盧氏明顯無意查證,而輕率再述傳聞,謂『呼喊派代表:李常受』。李常受從未『代表』該文中所引中國少數偏激行為之個人和團體的『呼喊派』。然的確有本於聖經『呼求主名』的操練。他的教導與實行絕對不是『呼喊派』『呼喊』的『運動』,而是『離開不義』且『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之『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呼求』『主耶穌的名』,與祂親近、享祂同在;這是完全符合整本聖經教訓的。

 附件 呼求主名的真理基礎與實行
 附件 我們是地方召會,不是所謂的『呼喊派』

貳 關於『傳基督是被造的,基督不再來』的指控

一、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的繙譯

該經節的繙譯事關基督身位並李常受信息之正確性,特作下列說明:

1、 為期能客觀審斷聖經繙譯,並避免因中文文字含意的自由度遠較其他語言寬廣之弊,擇以版本最多、修訂最頻繁的通用英文譯本聖經,針對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作比 較。結果十五種版本的繙譯不但彼此一致,且與李常受所繙譯之經節,彼此一致,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或所有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李常受所譯之英 文聖經恢復本亦與坊間最通用譯本一致:『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反觀,『中文聖經和合本譯本』對此節的繙譯卻仍停留在1906年的初版:『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此經節的正確繙譯亦非近代始 然,亞他那修早在四世紀,於Statement of Faith的第三點就將此節譯為『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英文常用譯本同其譯文,列表如下:

英文常用譯本 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下半
英文欽訂本
(King James Version)
the firstborn of every creature
新英文欽訂本
(New King James Version)
the firstborn of over all creation
21世紀英文欽訂本
(21st Century New King James Version)
the firstborn of every creature
楊氏直譯本
(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英文更訂本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美國標準本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更訂標準本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美國新標準本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擴大新約譯本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奈色勒希英對照直譯本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達祕新譯本
(Darby Translation)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康尼拜爾書信譯本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魏茅斯譯本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韋伯譯本
(The Webster Bible)
the first-born of every creature
世界英文譯本
(World English Bible)
the firstborn of all creation

2、中文常用譯本當中亦得見正確之繙譯。『思高譯本』(天主教出版)與李常受所繙譯,在此經節上也是完全一致:『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3、 設若基於新約希臘原文考慮,鍾愛『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的語法;但按照希臘文的文法,後面的片語是直接用來形容『首生者』的,所以繙譯時,必須 把形容片語和『首生者』一同譯出,才能符合原意。十五節下半節的希臘文是:『prwtotokoV pashV ktisewV』。pashV ktisewV是形容片語,用來形容『首生者』的。pashV是『一切』(all),是用來形容後面所接的名詞 ktisewV『受造者』(creation or creature)。所以如果從希臘文的字義來直譯,十五節下半節應當譯為『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對照十八節,亦是同字且同句型。(參附件 基督-受 造之物的首生者)

二、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的解經

【父、子、靈三者都是永遠的

神聖三一的三者-父、子、靈是同時存在,也是從永遠到永遠,同樣的無始,同樣的無終。父是永遠的;以賽亞九章六節題到父時,說祂是『永在的父』。子也是永遠 的;希伯來一章十二節論到子說,『惟有你仍是一樣,你的年數也沒有窮盡。』七章三節也說,祂是『既無時日之始,也無生命之終』,指明祂是永遠的。靈也是永 遠的;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到『永遠的靈』。因此,父、子、靈三者都是永遠的。

論到這一點,我們必須知道基督教的另一派異端,就是亞流派(Arians)。永遠的意思,就是無始無終,完美無瑕,無限無量;但這一派的人說,基督雖是神的 兒子,卻不是從永遠裡就是神,乃是到了某個時期纔存在。耶和華見證人就屬於這一派。這一派的起源者,是第四世紀的亞流(Arius),他根據歌羅西一章十 五節下半所說,『愛子…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而主張基督既是受造者,就不與神是同一素質(essence,希臘文ousia);雖然世界和萬物是藉 著祂被造的,(來一2,約一3,)但祂並非永遠常存的,乃是有始的;祂既是受造者,就不能與父同等。換句話說,亞流認為子雖然是在永遠裡,但不在太初,乃 是在永遠裡的某個時期,為神所創造,成為創造中的首生者。這種說法乃是一個大異端。

不錯,我們相信子是神創造中的首生者;但我們的相信不是照著亞流的說法,乃是照著聖經純正的啟示。聖經說,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不是按著祂的神性說的, 乃是按著祂的人性說的。按著祂的神性,祂乃是永遠的神,是創造主;但是祂既成為肉體,有了血肉之體,就自然也有人性。因此,就著祂為人的這一面說,祂有人 性,乃是一個受造者。

在主後三二五年的奈西亞(Nicaea)大會中,亞流被定罪為異端。因這緣故,直到今天,幾乎就沒有人敢教導說,基督是受造者。但正確教導基督是創造者也是 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歷史上仍不乏其人;在本世紀初就有郭維德(Robert Govett)和他的弟子潘湯(D. M. Panton)。他們根據歌羅西一章十五節下半清楚的說,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這是按照聖經的啟示;如果你不相信,就是落到約壹四章所說多西特派 (Docetists)的異端裡,不信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1~3。)多西特派主張,耶穌不是真人,只是看來如此;祂不過是個幻像。他們認為主耶穌的身 體不是實在的身體,乃是個幻影。這完全是異端,不僅破壞了主的成為肉體,也破壞了祂的救贖與復活。

我們確實相信主耶穌藉著成為肉體,成了受造者中的一位。也許有人說,主耶穌是二千年前纔成為肉體,亞當卻是六千年前被造的,在亞當之前還有其他受造物,所以 主耶穌不可能成為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創世記一章一節說,『起初神創造天地。』讀經的人都承認,這裡的天和地不單指天和地的本身,也指著天和地的範圍內所有 屬天的和在地上的一切,其中包括天使和地上的活物,撒但也在其中,因為他在墮落前原是最高的天使長。(參結二八13~15。)按人來看,可能認為撒但是第 一個受造者,因為聖經稱他是『明亮之星,早晨之子』,(賽十四12,)指明他是在宇宙受造的起始就被造的。但是神卻不這樣看,照著祂永遠的眼光,基督乃是 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我這樣說是有憑據的。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基督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然而,但以理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豫言基督的被釘,卻清楚的說,『從出令重新建造耶 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這裡的受膏者就是指主耶穌,祂是在七十個七的第六十九個 七滿足的那一年被剪除。歷史告訴我們,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那一年是波斯王亞達薛西二十年。(尼一1,二。)經過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就是四百八十三 年,正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那一年。所以從人的眼光來看,基督被釘死還不到二千年,怎麼啟示錄說,基督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的?這乃是神的看法。根據這個原 則,我們能明白,在已過的永遠裡,神格三一就有一個會議,決議神聖三一的第二者-子-要來成為肉體,成為受造者。從那時候起,在神永遠的眼光來看,子神就 成了受造者,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不僅三一神是個奧祕,令人難以領會、無法測透;成為肉體也是個奧祕,令人難以明白。在人看,主耶穌是二千年前纔成為肉體。但是創世記十八章說,耶和華與兩位 天使來訪問亞伯拉罕,祂來的時候是有形有體的;亞伯拉罕還拿水給祂洗腳,並為祂豫備一頓豐富的飯食。幾乎所有正統的讀經家都承認,那位耶和華就是新約裡的 基督。(約八56~58。)遠在亞伯拉罕的時候,基督就已經有形有體的顯出來了。這真難以解釋,也是人的眼光難以看透的。但在神的眼光看來,受造的首生者 乃是基督。因這緣故,祂也成了一切受造之物的憑藉(instrument, means),一切受造之物都是藉著祂而成的。(約一3,西一16。)

總結以上的話,父、子、靈三者是從永遠到永遠,同樣的永遠,同樣的無始,同樣的無終,也是同時存在的。】(《神的啟示和異象》,第二篇,第26-29頁。)

【1 子是父的獨生子,又是神的長子

子是父的獨生子,又是神的長子。子既是獨生子,就沒有弟兄,怎麼祂又是長子?主耶穌原為神的獨生子,(約一18,三18,約壹四9,)但祂來成為肉體,穿上 人的血肉。祂所穿上的人性、人體乃是人子,並不具神性。因此,當祂成為肉體時,就祂神性的部分說,祂乃是神的獨生子;但就祂人性的部分說,祂是人子,不是 神子。直等到祂經過死,在十字架上,祂的肉體死了,但那作祂神性的靈反倒因著生命的新能力得以活潑的活著,(彼前三18,)且點活祂被治死的肉體部分,以 致復活,就把祂的人性帶到神性裡面。所以祂的復活就是祂人性部分的出生;在復活那一天,神對祂說,『我今日生了你。』(徒十三33。)

祂成為肉體是一個出生,那是神性穿上人性;祂進入復活又是一個出生,那是人性穿上神性。當祂被釘死的時候,不單是祂自己死,乃是一切蒙神揀選並信祂的人,都 在祂的死裡和祂一同死了。祂復活也不只是祂一個人復活,乃是包羅一切蒙神揀選並信祂的人,都在祂的復活裡和祂一同復活了,也就是和祂一同出生為神的兒子。 (參彼前一3。)這就使祂有了眾弟兄,祂就成了長子。

所以主耶穌在復活那天早晨能對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那裡,到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裡。』(約二十 17。)從前祂沒有弟兄,祂是獨生子;到祂復活那天早晨,祂有了弟兄們,因為祂成了神的長子。這就是復活產生的一個結果,叫祂的父成為信徒的父。這樣,祂 就在神的眾子中作長子。(羅八29。)

我們必須清楚看見,作為獨生子,子只有神性而無人性;但作為神的長子,祂不只有神性,還有人性。這一點也是信經所短缺的。

2 子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根據子的人性,聖經就說祂是個受造者。歌羅西一章十五節說,『愛子…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這一點上,反對的人犯了大錯誤,以為我們所講的這一點是根 據亞流派(Arians)。我們在『關於基督的身位』一書裡說得很清楚:『照聖經完整的啟示看,基督是創造者,也是受造者,因為祂是神,也是人,是創造的 神,也是受造的人。…基督成為受造者,並不就失去祂非受造的永遠性,祂仍是創造者。正如祂成為人,並不失去祂的神性,祂仍是神。』(四一~四三頁。)

再者,我們若不承認基督是受造者,就等於不承認基督是神『成了肉體』,(約一14,)『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來二14,)來成為一個『人』,(提前二 5,)那就變成多西特派(Docetists)-幻像派了。(參新約聖經恢復本約壹四3註1。)這一派認為基督只有神性,沒有人性;祂降世之體並非實有其 身,不過是幻像而已。他們這派的人,乃像約壹四章二至三節所說的,不承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

三十多年前,有一位所謂的同工親口對我說,這位基督今天在天上不是人。他的意思是說,主一復活,祂的人性就失去了,祂就不再是人了。但行傳七章說,司提反被 打死之前,看見主耶穌站在神的右邊仍是人子。(56。)在啟示錄一章,使徒約翰也看見,在金燈臺中間行走的主耶穌,乃是像人子一樣。(13。)在馬太二十 六章,當大祭司審問主耶穌說,『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63,)主回答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大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而來。』(64。) 這指明當主再來時,祂仍是人子。不僅如此,約翰一章五十一節證明,在永世裡,這位耶穌仍是人子,神的使者要在祂身上上去下來。因此,主耶穌不僅成了肉體, 穿上了人性,並且還帶著人性受死、復活、升天、再來、直到永世。

也許有人問:基督不是二千年前纔成了肉體麼?聖經怎麼說,祂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我們不能根據人的算法來看這問題,我們要根據神的算法。例如,照人的算法, 第一個人是亞當,第二個人是該隱;但聖經說,第一個人是亞當,第二個人乃是基督,(林前十五45~47,)這是神的算法。

再者,創世記十八章一節說,『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顯現…;』接著說,亞伯拉罕看見三個人來了。這三人當中,有一位就是耶和華。耶和華在亞伯拉罕的時候,還沒 有成為肉體,但祂竟然在人的形狀裡,向亞伯拉罕顯現。亞伯拉罕不僅端水給祂洗腳,(4,)並且還給祂豫備一餐飯喫。(8。)這位就是基督,有人的身體,並不是幻像。所以在約翰八章主耶穌說,『亞伯拉罕歡騰的要見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歡樂。…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56,58。)這一點也是信經所短缺的。

3 子在人性所流的血,稱為神兒子的血,神自己的血

約壹一章七節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耶穌』這名表明主的人性,主的人性是流出救贖的血所需要的。『祂兒子』這名稱表明主的神性,主的神性是使救贖之血永遠有功效所需要的。所以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纔說,召會是神『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神的啟示和異象》,第三篇,第60-64 頁。)

【1 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基督是包羅一切的;祂包羅神,也包羅人。祂包羅神,所以在神聖的三一裡,祂不僅是子,祂也稱為父,而且又是那靈。祂包羅人,所以祂成了血肉之體,成為人,取 了奴僕的形像,有人的樣式,顯為人的樣子。不僅如此,祂也包羅了一切受造之物,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因這緣故,基督的包羅乃是完全的。

天 使是受造者之一,所以主耶穌也包羅天使。祂是耶和華的使者。(出三2~15,十四19,二三20~21,士十三15~21。)在啟示錄裡,祂是另一位天 使,照顧神在地上的百姓,(七2,)把聖徒的禱告加上祂的馨香,上達神前,(八3,)踏著海與地以據有全地,(十1~2,)並且毀壞大巴比倫。(十八 1~2。)主耶穌甚至包羅墮落的人,因為祂親自成了肉體。羅馬書和加拉太書清楚啟示,肉體就是指墮落的人。(羅三20,加二16。)所以祂是非常的包羅; 祂不僅是創造者,也是受造者。

基督包羅人,並且成了一個有肉體的人,有人的血、肉、骨頭。祂被釘死時,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約十九33~36。)血、肉、骨頭明顯是受造之物,所以說主 耶穌不是受造者,是不合邏輯的。基督既有血肉之體,(來二14,)有人的血、肉、骨頭,祂怎能不是受造的?就基督是神而言,祂是造物者;但就基督是人而 言,祂是受造者。在祂的神性裡,祂是造物者;但在祂的人性裡,祂既是成了肉體來的,祂的肉體就是受造之物。因此,我們必須承認祂是造物主,也必須承認祂是 受造者。人若說主耶穌不是受造者,就等於否認祂是成了肉體來的;這是使徒約翰所嚴厲定罪的異端。(參約壹四2~3。)

基督在人性方面既是受造者,那麼祂是甚麼時候受造的?亞流說,因為基督是受造者,所以祂不是永遠的神,乃是在永遠裡的某一時期為神所造,並且是第一個受造。 從這意義來說,基督也有不存在的時候。這是極大的異端。歌羅西一章十五節說,基督『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意思乃是說,在神永遠的計畫裡,在神永遠的 經綸裡,三一神同意由子來作人,來成為肉體。從那時起,子在神的眼光中就是一個受造者。之後在時間裡,祂就實實在在的來成了一個人。

也許有人會問:主耶穌在時間裡成為人,是在二千年前;在這之前已有千千萬萬的人,怎麼能說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我們已經說過,神的算法與人的算法不一 樣。比方,亞當是第一個受造的人,第二個人就應該是該隱;但聖經說,第二個人是基督。(林前十五47。)再者,首先的亞當是人類的開始,所有的人都是亞當 的後裔,也都是亞當;這樣,天天都有亞當出生,末後的亞當應該還沒有來。但是聖經卻說,基督不僅是第二個人,也是末後的亞當。(45。)這是神的算法。

不僅如此,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按歷史是在二千年前;但聖經說,祂是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十三8。)按人的眼光,基督還沒有生出來,就早在創世之時被殺 了,這是神的算法。因此,我們不能用人的眼光來看基督的包羅萬有。在創世記十八章,早在亞伯拉罕的時候,基督就在人實體的形狀裡向他顯現,又洗腳,又喫了 他所豫備的飯食。按人看,祂還沒有成為肉體成為人,怎麼就顯出是一個人?在士師記十三章說,基督作為耶和華的使者,乃是一個人向瑪挪亞和他妻子顯現。 (10~11。)瑪挪亞問祂的名,祂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17~18。)祂的名是奇妙的,因為祂是耶和華的使者,也是耶和華,但顯出 來又是一個人,這實在是人無法明白的。所以我們不能用人的頭腦來領會這些真理,乃該照著神的啟示,簡單的憑信接受。

2 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

歌羅西一章十八節說,基督是『召會身體的頭;祂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這意思是說,基督在復活中是第一位;祂是身體的頭,在召會裡居首位。神有 兩種創造:一種是舊造,指的是宇宙的創造;一種是新造,指的是召會的產生。(林後五17,弗二15。)基督不只是舊造的首生者,也是新造的首生者。】 (《神的啟示和異象》,第四篇,第82-86頁。)

強解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絕非受造者的結果,連基督是人子的一面-大衛後裔生的,也否認了。羅馬書一章3-4節:『論到祂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

聖經清楚啟示:基督是獨一完整的神,也是真實完全的人;基督是創造主,也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祂是拯救主(Savior),同時也是救贖主 (Redeemer)。偏重強調基督身位的任何一面,都將淪為真理上的異端。基督若不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我們怎能『在祂裏面』,祂又怎能『藉著祂在 十字架上的血,成就和平』?基督若不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祂親自有分於與兒女(我們)相同的『血肉之體』(來2:14)豈非是假的?如此救贖豈非無 效?約翰所定罪的,豈不就是那『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這就是那迷惑人的和敵基督的。(約貳1:7)』?面對如此嚴重的真理議題,豈可不慎?豈敢 不慎?

有人忽略基督『神、人』兩面的身位,獨重創造者的一面不說,竟誤以為,李常受將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下半解為『一切受造的首生者』就強使等同否認基督的神性, 冠以異端之名,加以韃伐。然而,綜觀李常受著作,在基督的身位方面,始終依據聖經裏『神人二性』兩面的平衡。當述說基督是人之時,絕不否認祂是神。誠如羅 馬九章五節所說:『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李常受對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下半,有相當精闢的闡釋,他說:

『基督是神,祂是創造者;然而,基督是人,有分於受造的血肉之體(來二14上),所以祂是受造之物的一部分。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是指基督在一切受造之物中 居首位,因為從這一節(西一15)到十八節,使徒著重基督在萬有中的首位。這一節啟示基督不僅是創造者,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在一切受造之物中居首位。』(《歌羅西書生命讀經》,第80頁。)

歷史上,對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下半的曲解,的確造成了異端。亞流派(Arians)發生在主後三百多年:他們完全否認基督的永遠先存性,認為基督的神性不完 備,乃是道與人身相合,而成為基督,不可與神相比,使基督淪為次神。基督必須經過復活、升天,而變為神。他們雖然也信基督是『一切受造的首生者』,但卻認 為基督在被造之前也有不存在的時候。難怪奈西亞大會定為異端,而加以拒絕。(見李著『關於基督的身位』第3-4頁。)那時奈西亞大會拒絕亞流派說基督是受 造者,並且是在萬世之前被造的。因著這一個定罪,從主後三二五年至今,所有的神學家,沒有一個敢說基督是受造的。有關其他語言的譯文與字典的解釋,請參 【附件 基督-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李常受的教導,完全根據聖經。事奉神的人豈能因噎廢食,不將聖經真理教導神的眾兒女?有人不明究理,妄加指責,造成的 虧損,豈止李常受無辜受損的名譽而已?李常受早已洞悉陳明此真理的代價:

【因著亞流派把這個真理講錯了,被定罪為異端,所以在亞流之後,就沒有人再敢說基督是受造者。等到繙譯國語和合本聖經時,就將歌羅西一章十五節繙為『愛子是那 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而不敢繙成『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因為若繙為『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就會被人指為亞流派。】(《歷 史與啟示》上冊,第206頁。)

【亞 流錯誤的道理與聖經的啟示相反。聖經清楚的說,話,基督,就是神,(約一1,)但亞流聲言話不是自有的神,他堅持基督的神格是不完全的,無法與神的神格相 比。這確實是大異端。聖經說基督就是神,祂從起初就存在,並且是自有、無始的。然而,亞流說,基督有一段時間不存在,祂只是在復活和升天以後纔成為神。這 種教導對基督神聖的身位是極大的侮辱,我們要完全棄絕。】(《歷史與啟示》上冊,第206頁。)

如此籠統盲目的指控始於不明亞流異端為何,復以斷章取義、以訛傳訛,並隨意聯想入罪,令人扼腕。

三、倪柝聲關於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的解經

倪柝聲弟兄在一九三四年三至四月所出版的復興報,第三十四期(見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一冊)該特別聚會信息裏確實清楚強調『神的目的,是為祂的兒子,使祂可以在萬有上居首位。』(第89頁。)由其標題『基督居首位』是顯而易見的:

第二篇 『神的中心』或『基督的中心與普及』

壹 在創世以前的基督-基督在神的計畫裏居首位-
貳 在創造裏的基督-基督在萬有和人類的創造上居首位-
參 在永世裏的基督-基督在永世裏居首位-
肆 在救贖裏的基督-基督在救贖裏居首位-
伍 在基督人的生命和經歷裏的基督-基督在基督人的生命和經歷裏居首位-
陸 在基督人的工作和信息裏的基督-基督在基督人的工作和信息裏居首位-

倪柝聲且不止一次講到基督是受造者:『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第93頁),『基督所以降生為人,為要從創造者的地位,來到受造者的地位』(第100頁)。倪柝聲弟兄說:

【『在創造裏,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也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啟三14。)因為神在祂永遠的計畫裏,在創世以前,就定規要叫子成肉身,成功救贖。(彼前一20。)所以,在神的計畫裏,子是第一個受造的。』】(第93頁。)

【基督的救贖,第一是祂的降生。基督所以降生為人,為要從創造者的地位,來到受造者的地位。祂取得受造的體,纔能為人死,也為萬有死。有伯利恆,纔有各各他。有馬槽,纔有十字架。】(第100頁。)

四、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在全段經文中的地位

要正確的領會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經文的意義,除了譯經、解經的謹慎外,尚須將這一節放在一個完整的段落裏(西1:15-18)來看。

【從十五至十八節中我們可以看見神在宇宙中有兩個創造:一個是舊造,一個是新造。在舊的創造中,神創造了天地萬物(創二1);而在新造中,祂創造了一個新人, 就是祂的召會。藉著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整個受造之物得以被造,得以存在;也是藉著基督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新造便得以產生。……在神的 眼中看來,基督的復活,乃是一種出生。所以歌羅西一章十八節說:『祂也是召會身體的頭;祂是元始,是從死人中復活的首生者,使祂可以在萬有中居首位。』所 以基督藉著兩次的出生,祂就在舊造與新造裏居首位。從這整段經文的思路來看,基督能在萬有中居首位,乃是因為無論是在神的舊造或新造中,祂都是首生者。】 (《肯定與否定》第三卷.第一期 基督(上)『基督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其真正的重點完全是基督在萬有中居首位,也就是在舊造和新造中都居首位。斷章取義、不視全貌、無中生有的指控,完全失去該段經文中心啟示的看見,實在遺憾。

 附件 基督-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參 關於『基督的肉體中有撒但性情』的指控

『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聖經真理的闡明

  •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 約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 民21:4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
  • 民21:5 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 民21:6 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 民21:7 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 民21:8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 民21:9 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
  • 來4:15 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 彼前2:21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 彼前2:22 祂沒有犯過罪,口裏也找不到詭詐;
  • 彼前2:24 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 賽53:5 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創,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 賽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
  • 賽53:7 祂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 賽53:8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至於祂那世代的人,誰想祂是因我百姓的過犯,受他們所當受的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呢?
  • 賽53:9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 賽53:10 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祂使自己成了為著罪的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
  • 賽53:11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果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那義者我的僕人而成為義的;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 賽53:12 所以我要使祂與至大者同分,與至強者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且被算在罪犯之中;惟獨祂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 希9:26 如果這樣,從創世以來,祂就必須多次受苦了;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了一次,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
  • 希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 希9:28 基督也是這樣,既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還要向那熱切等待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為拯救他們。

由上述經節,說的非常清楚,『話成了肉體』中的『肉體』,乃是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因祂是『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祂沒有罪,祂沒有犯過罪,故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由銅蛇的豫表,指明基督所有的,並不是罪之肉體,只是罪之肉體的樣式,與肉體的罪無分無關。就如銅蛇只有蛇的形狀、樣式,並沒有毒性。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而使自己成了為著罪的祭,把罪除掉。這是無庸置疑的,且證諸於李常受弟兄的信息真是比比皆是。他一再強調『罪之肉體的樣式』:

【祂怎麼作?神的作法很奇妙,過於人的言語所能充分解釋。神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自己的兒子,藉此解決問題。神是智慧的,祂知道不該差祂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因祂若那樣作,祂的兒子就與罪有所牽連。所以,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祂的兒子,就如摩西在曠野舉起的銅蛇所豫表的,(民二一9,)以及主耶穌自己所題起的。在約翰三章十四節耶穌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指明銅蛇是豫表祂自己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祂在神眼中是蛇的形狀。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神看祂就是看見蛇的形狀。蛇是誰?撒但。注射到人的身體裏,使其變質為罪之肉體的罪是甚麼?撒但的性情。因此,罪之肉體實際上的意思,就是帶著撒但性情的肉體。聖經說,神的兒子耶穌成了肉體。(約一14。)然而,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因為羅馬八章三節說,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被差來,因此指明耶穌只取了『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罪惡的性情。不但如此,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雖然本節清楚說,基督成為罪,但這不是說,祂在性情上是罪惡的。祂只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銅蛇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的毒素;牠有蛇的形狀而沒有蛇的性情。基督在形狀上成了罪,祂裏面『沒有罪』;(林後五21,來四15;)祂與罪的性情無關。祂只是為著我們成了蛇的形狀,『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

…祂好能定罪罪,並定罪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都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上被定罪了。永遠不要忘記,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就是罪,乃是在肉體裏面;而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然後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十五篇。)

我們願意再強調:『聖經說,神的兒子耶穌成了肉體。(約一14。)然而,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不但如此,…基督成為罪,但這不是說,祂在性情上是罪惡的。…祂與罪的性情無關。』

在《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三章『子藉那靈在人性裏帶著神性的死』中第38至47頁,『在祂的人性裏』段落中(詳見附件 子藉那靈在人性裏帶著神性的死),李常受弟更清楚的一再強調指出:『基督來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而在肉體裏有撒但。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祂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異端。然而,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正確的。我們教訓真理,必須向律師學習。』(第41頁。)然而照著羅馬第七章,肉體的範圍內有撒但這人格化的罪,『我們已經說過,基督成了肉體,(約一14,)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若是我們說,撒但在基督的肉體裏,這是異端。』(第43頁。)『在人墮落的肉體裏有撒但』,『基於羅馬第七章,我們說撒但和罪是在肉體裏。羅馬第七章告訴我們,罪是在我們的肉體裏』,『羅馬第七章的罪是一個人位。這個人位乃是罪的根源,罪的起源。這罪,就是撒但,甚至在我們得救以後,仍然留在我們的肉體裏,在那裏生活、作工、行動。罪在我們的肉體裏是一個人位,…撒但是罪,在我們的肉體裏。』且藉著第44頁的圖,照著羅馬第七章,肉體的範圍內有撒但這人格化的罪,幫助我們領會這事。將『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裏有撒但』的說法,我們有些人仍有問題,解釋的非常清楚,實是字字珠璣。願尋求者細讀之,知道這真理的『得來不易』,更需我們接受此話正直的分解,也能清楚的闡明,使人『完全的』認識真理,珍賞主雖無罪,卻因愛我們並拯救我們這墮落在肉體的罪人,『無罪、不知罪、沒有犯過罪的祂』竟成了『罪之肉體的樣式』,在十字架上擔當的我們的罪而成為罪受死,因而在肉體中定罪了罪,我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如此的『主』、如此的『祂』,怎不令人更寶貝祂、愛祂、追求祂。

乍看之下,『祂成了肉體(約一14)』、『祂成為罪(林後五21)』,若不是聖經背書,任誰如此說,豈不都被批為『異端』、『褻瀆』?故『完全的認識真理』更顯出其重要性及迫切性。絕不能『輕率』-指『片面』的認識-的因『誤解』而批『異己者』為『異端者』,且自以為『是』的『固執己見』、『畫地自限』,看似『執著』,實因小(個人片面的認識)失大(完全的認識真理),如此耽誤了神經綸的往前,如何能共同顧到神的權益-基督身體一的建造,新婦的預備,主的再來?將來如何向主交賬?能否說『對不起,我那時弄錯了。所以…。』故實需恐懼戰兢、不自以為是的敞開,來接受主話語的啟示,進入完全的認識『真理』-主的自己。盡力領會而不誤會別人話語的人是有福的,是能得幫助的。反之,堅持對人的成見,是無法在已有的成見上得幫助,除非捐棄成見。

此問題癥結為:有人將『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竄改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的肉體』。可見,有人將『這個肉體』領會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的肉體』。這個『的』字,便是失之毫釐的開始,後面對『這個肉體』的形容為『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將『這個肉體』領會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的肉體』,豈不成了前文李常受弟兄一再強調的『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了嗎?可見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而關鍵在於失之毫釐的『失之』到底是蓄意的呢?還是無心的呢?不但如此,還將此冠之以『李先說…現在又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篇〔應為第十五篇,第貳大點,第四中點〕所說』,真是『張冠李戴』。有人將李常受弟兄本於聖經、忠於傳講的真理,不顧上下文,個人以乍看方式、錯誤領會,傳為異端,又歸之於『李先說…現在又說,』『《羅馬書生命讀經》…所說』,再自居為『批判異端者』,批李常受弟兄為『異端者』。作出書中嚴厲毫無根據的指控,為不查明真相又將斷章取義之文段,蓄意錯置嫁接,我們只寧願相信該文作者是不知情的被他人矇騙,而不敢妄加臆測其真正用心何在。

 附件 子藉那靈在人性裏帶著神性的死

肆 關於『神是三變一而非三位一體』之指控

一、三位一體:

《神的啟示和異象》

1、李常受的著作中,對三位一體的神學概念,有許多深刻而詳細的探討。李常受著作中論到這方面,非常清楚的說到:

【『中 國神學裏,關於『三位一體』首要的一句話,就是『位不可亂,體不可分』。這裏的『位』是指位格,也就是父、子、靈三者的身位;位不可亂,意思是指父就是 父,子就是子,靈就是靈,三者不可混亂。『體』也不可分,就是一個。這就是中國神學三一神首要的意義。』】(《神的啟示和異象》,第11頁。)

2、『三位一體』源自中文的繙譯,其『位』與『體』之害意,早為聖經學者察覺。李常受仍舊根據神學歷史的演進,準確的加以解釋。教會歷史中,早有比『三位一體』更正確的字義研究與詮釋:《神的啟示和異象》

(1)  初期教父們(Church Fathers)如何以希臘文造出『三一神』(TRIUNE)這辭,以及神學上如何從希臘文演進到拉丁文(第七至十六世紀),再由拉丁文逐漸進入英文,而 後中文的差異,均詳述於李常受的著作中。中國神學的語言,乃是從希臘文、拉丁文、英文演變而來的。

(2) 希臘文有兩個字被用來描述三一神。Hupostases1(複數)是指神聖三一是三的這一面, 那就是父、子、靈。父、子、靈三者就是三一神的三個支柱。Ousia則表達三一神在素質上乃是一。

此外,希臘文還有一個字,就是prosopa,相當於後來拉丁personae和英文的身位(persons)。然而今天人對於這些名詞的意義,大都不甚瞭 解;因這緣故,召會歷史學家薛夫(Philip Schaff)就說,他贊成還是用希臘文的hupostases,支柱,其他的辭都不要用。等到西教士到中國來,竟未能辨明,而將TRIUNE 譯成了『三位一體』 實為可惜。李提到:

【因這緣故,五十年前〔約1936年〕我們據此把中國神學裏的『三位一體』改作『三而一』,並且使用了相當年日。後來我們又覺得,連這個『而』字加進去都很害意,所以就把這字去掉,改用『三一神』。按聖經純正的啟示,神就是三一神。】(《神的啟示和異象》,第13頁。)

(3)  基督論(Christology)的歷史中,因著使用了prosopa這個詞,起了很大的爭論。許多人說,神是三位,一位父,一位子,一位靈。結果失之 毫釐、差之千里:無論是希臘東正教,或是羅馬天主教,都畫了許多不同的圖像,來表現三位一體的神。有的是畫一個人有三個頭,有的是畫一個頭有三個臉。我們 實在難以相信,他們會用這樣的圖畫,來表明我們的神。李常受述:

【我曾於一九五八年和七七年,先後去過羅馬梵諦岡。那裏有一個畫廊,裏面有兩幅大油畫,從地板直達天花板。一幅畫的是三位一體的神,一個白鬍子老先生坐著,一 個青年兒子站著,還有一隻鴿子飛在上面。另一幅畫裏也有這三位,但其中多了一位青年女子站在那裏,是聖母馬利亞,成了四位一體。他們用這樣的圖畫,來描述 這位奧妙的三一神,就給人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有三位神。】(《歷史與啟示》上冊,第99-100頁。)

這種偏差使人產生『三位一個身體』或『三位住在一起』的印象。

(4) 希臘文prosopa這個字的影響遠超過道理上的爭論,它間接影響人對這位三一神的正確經歷。甚至許多基督徒雖接受神是一位的真理,但因著『三位一體』的教訓,下意識裏所感覺、所經歷的神卻是三位。例如在禱告時,甚至連基要派或弟兄會,也不例外:

【我在其中受教時,禱告不能禱告靈,最好是禱告父,偶爾禱告主也可以。他們教導人要靠著聖靈,奉子的名禱告父。然而這也很麻煩,有時我禱告:『父阿,父阿,』不小心就禱告:『主阿,』覺得不對,就趕快改口:『父阿。』】(《歷史與啟示》上冊,第103頁。)

【傳統的『三位一體』,說神是一,不是『一個』的一,而是『一體』的一;他們認為神是三位。】(《歷史與啟示》上冊,第99頁。)

雖然『三位一體』因文害意,李常受仍幫助基督徒準確的加以解釋。他說:

【這裏的『位』是指身位或人位(persons),也就是實質(substance);『體』不是身體的體或團體的體,乃是實體的體,也就是實質的素質 (essence)。所以三位一體的意思就是:父、子、靈雖有三個身位和本質,素質卻是一個。】(《神的啟示和異象》,第16頁。)

3、因著『三位一體』的教訓,基督徒下意識裏認為父,子,靈是三位神的情形一直相當普遍。倪柝聲早在一九三四年即注意到這種現象:

【一九三四年,我在上海跟倪弟兄學習時,有一次他請了一位中國內地會的遊行佈道家來講道。他講的內容我記不得了,但我記得其中一兩句話。他說,『你切切不要以 為主耶穌和聖靈是兩位,你要知道,我們的主耶穌就是聖靈。』『聖靈住在我們裏面,主耶穌就是這個聖靈。』我從來沒有看見倪弟兄聽別人講道,一直說『阿們』 的;那是頭一次。那天下午,我陪倪弟兄去散步。我們沒有走幾步,他就轉過來說,『常受弟兄,這個先生講的是對的,我們必須認識主就是聖靈。』他很重的講, 就引起我的注意。我花了相當的工夫讀新約,我不能否認,以全本聖經作根據,我們沒有辦法把父、子、靈完全分開。】(《歷史與啟示》上冊,第103-104 頁。)

4、有人對『在位不可亂,體不能分』所推論之『位』於『體』甚至將『prosopa』認定為地位等,均出自其領會之所謂『三位一體』的教訓所致。

【因此,我就花一點工夫去研讀聖經,確實給我找出來,父、子、靈都在我們裏面。以弗所四章六節說,父在眾人之內,父在我們裏面;約翰十四章二十節說到,子基督 在我們裏面,書信中也說到這事;(羅八10,林後十三5,西一27;)約翰十四章十七節也清楚說到,靈在我們裏面。那麼到底是幾位在我們裏面?是一位呢, 還是三位?我們只能說,神是三,又是一;是一,又是三。】(《歷史與啟示》上冊,第103頁。)

【在香港開始爭論道理

直到一九六○年,香港開始有人定罪我講異端,說我講基督是靈,乃是破壞了傳統三位一體的道理。從那時起,纔開始有了道理的爭論。傳統的『三位一體』,說神是 一,不是『一個』的一,而是『一體』的一;他們認為神是三位,所以實在說來,『三位一體』這個傳統的名詞,纔真是異端。

一 九五九、六○年時,香港召會首先有人定罪我講異端,後來這位定罪我的人,在一九六四年,正式寫了一封信向我認罪。一九六五年,這位弟兄到了美國,要到洛杉 磯來見我,我便到機場接他,把他接到家中。在我家客廳,我們敞開交通。我就問他對三一神的看法,到底神是幾位。他清清楚楚的說,『三位,父一位,子一位, 靈一位。』我說,『弟兄,你切不要這樣說。』他還和我辯論說,『詩篇八十二篇一節不是說「諸神」麼?』我們讀全本舊約就知道,天使稱作大能者 (mighty ones),有時神也稱作大能者,這『大能者』一辭,在一句話裏是指甚麼說的,完全要看上下文。我告訴他:『詩篇那裏的「諸神」,乃是指諸位大能者,就是 指天使說的。』舊約裏一再的說到神只有一位。(賽四四6,8,四五5,6,21~22,四六9。)在出埃及三章,耶和華的使者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 撒的神,雅各的神』,(6,)表面看好像是三位神,其實乃是一位神。】(《歷史與啟示》上冊,第99-100頁。)

【神是三,又是一】(《歷史與啟示》上冊,第102頁。)

二、李常受對三一神的觀點:

【1、首先,聖經啟示神只有一位;2、另一面,聖經也清楚提到這一位真神,是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3、父、子、靈雖有不同,但三者皆是神,並且同等同榮。】(《關於父子靈三而一的神》,3-5頁,14-15頁)

【『要 認識三一神,首先要明白hupostases,就是神聖三一的三個實質。這三個實質就是父、子、靈。在全本聖經裏,只有一節經文清清楚楚的把父、子、靈擺 在一起,就是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是神成了肉身,在地上經過人生,到十字架上受死,三天後復活,在復活裏來到門徒中間,告訴他們,說,『你們要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這裏雖然有父、子、靈三者,但『名』這個字在原文裏卻是單數。這意思是說,父、子、靈在實質上雖然是 三,但在素質上只有一位。』】(《神的啟示和異象》,第17頁。)

4、關於三一神的教義,基督教歷史上有三派不同的說法,其中兩派是偏差的,一派是正統的:

【『歷代以來,關於三一神出現了三個主要學派的教訓,就是「形態論」、「三神論」以及聖經中純正的啟示。形態論教訓說,父、子、靈不都是永遠的,並不同時存在, 只是一位神的三種暫時的彰顯。三神論教訓說,父、子、靈是三位神。你屬於這些學派中的哪一個?你是形態論者麼?我請求你一點不要與形態論發生關係,因為那 個極端的看法是異端。而教訓有三位神的也是一個大異端。』】(《主恢復中應有的認識》,第93頁。)

5、三一神父、子、靈三者共有並共存,直到永遠:

【『形態論的錯誤是什麼?形態論教訓說,父、子、靈不都是永遠的,並不同時都存在。反之,它宣稱子的啟示結果於升天,升天以後子就不存在了。形態論偏得太遠了, 不相信父、子、靈的共有和共存。我們不像形態論,我們相信神格中三位的共有和共存,就是說,父、子、靈在同時、同樣情形下都存在。我們也信三位都是永遠 的。以賽亞書九章六節說父是永遠的,希伯來書一章十二節和七章三節指出子是永遠的,希伯來書九章十四節說到永遠的靈。父、子、靈不是暫時的,而是永遠 的。』】(《主恢復中應有的認識》,第106頁)

三、地方召會所持守的三一神的觀點:

1、秉承歷代正統信仰的傳統:

【『因為聖經中的真理有兩面,三一神也就有兩面:「一在三裏」的一面以及「三在一裏」的一面。形態論是「三在一裏」這面的極端。當然,聖經裏有「三在一裏」這面 的根據,但是形態論走到一個極端,遠超過聖經的界限,忽略甚至抹煞了「一在三裏」的一面。形態論越過了聖經關於三這方面的界限。因此,它是在一這一面極端 的異端。三神論是相反的極端。三神論強調三的方面,卻忽略了一的方面。它也有聖經的根據,因為父、子、靈的確是三位。但是三神論和形態論一樣,也越過了聖 經的界限,而成為異端。因此,極端的形態論和三神論,都是異端。

聖經既不是這一個極端,也不是那一個極端,它是站在中心,見證三一神真理的兩面。在這件事上,聖經是平衡的。聖經忠於神創造裏平衡的原則,不偏不倚,位於中心,並不走極端。』】(《主恢復中應有的認識》,第95頁)

2、關於三一神的信仰,於一九八○年九月全美最大福音派雜誌《慕迪月刊》(Moody Monthly)有以下一段『地方教會與李常受之聲明』:

【『關於三一的問題,聖經的教訓是說,神既清楚分三,卻又同時是獨一的;故此,我們稱祂為三一的神,亦即父、子、聖靈,從永遠到永遠,父子靈皆並重,且同時共同 存在,更是互相內住地共同存在;同時,三一神又是在三個階段裏被啟示出來的,其目的乃是為成全其關乎人類之永遠計劃。故此,父來計劃,子來完成,靈來實施 於人身上。然而,如此並非「形態論者」所稱,為三位的暫時表現而已。』】

四、關於『李常受認為子是父的化身,靈又是子的化身,神並非三而一,一而三的。』

以上對李常受教訓的指控,讓人以為父、子、靈非同時並存、互相內在。李常受弟兄乃是清楚的說:『子是父的化身,靈是子的實際】(《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十 八篇。)『祂奧祕的三一,(約十四~十七,)說到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約十四9~11,)靈是子的化身,(約十四16~20,)這三者同時並存、互相內在,與信徒同住,給他們享受。』

【『神…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章二十四節。

神住在我們裏面,是藉著祂的聖靈。祂的聖靈,乃是祂的化身,像主耶穌是祂的化身一樣。不過有一點不同,就是主耶穌是祂化身來到我們人中間,而聖靈是祂化身進 入我們人裏面。主耶穌當日在人中間,如何就是祂在人中間,聖靈今天在我們裏面,也如何就是祂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憑著祂所賜給我們,來住在我們裏面的聖 靈,就知道祂住在我們裏面。】(《聖經要道(四)》,第三十七題。)

【神進入了

(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

神 在祂兒子裏面成為肉身,雖然是顯在人中間,還不是進入人裏面;雖然能住在人中間,還不能住到人裏頭。所以當祂兒子在地上,在人中間,將祂顯明出來,而回到 天上之後,祂就把祂的靈賜下來,使祂能在祂的靈裏,進入人裏面,在人裏面與人同在。祂在祂兒子裏成為肉身,是顯在人中間,給人看見,給人接受;祂在祂的靈 裏來到地上,是進入人裏面,與人調和,給人得著。祂必須作到這一步,纔能和人發生切身的關係,在人裏面作人的生命,拯救,和一切。

(二)『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章二十四節,四章十三節,林前三章十六節,六章十九節,羅馬八章九至十節。

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是神住在我們裏面。因為聖靈也像基督一樣,乃是神的化身。神化身來到人中間,就是基督;神化身進入人裏面,就是聖靈。所以神將聖靈賜給我們,叫祂以我們為殿而住在其中,就是祂自己來住在我們裏面。

聖靈所以是神的化身,因為祂是基督的化身。基督原是神來成為人的化身。等基督死而復活,升天以後,再降下來,就在聖靈裏面。所以聖靈就是基督的化身,也就是 神的化身。因此聖靈稱為『神的靈』,也稱為『基督的靈』;是神的靈,也是基督的靈。所以祂住在人裏面,就是神住在人裏面,也就是基督住在人裏面。這是我們 每一個得救屬基督的人,都已經得著的。人若沒有這個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三)『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四章十九節,林後十三章五節,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約翰十四章十九至二十節,十七章二十一節,二十三章二十六節。

我們每一個信主耶穌的人,都有基督在裏面。基督不只在我們裏面,並且要活在我們裏面,要在我們裏面長大成形,使我們有祂榮耀的形狀。祂今天在我們裏面,作我 們榮耀的盼望,將來要成為我們的榮耀。祂這樣活在我們裏面,與我們聯合,就是叫神在我們裏面,叫我們也在神裏面;叫三而一的神與我們,我們與三而一的神, 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所以,我們要看見而記牢,神為著要使我們知道祂,認識祂,而接受祂,得著祂與我們聯合為一,祂在宇宙中曾有過四步的大舉:1創造萬 物,2啟示聖經,3成為肉身,4化作聖靈。創造萬物,是向人證明祂自己;啟示聖經,是向人說明祂自己;成為肉身,是向人顯出祂自己;化作聖靈,是叫祂自己進入人裏面,給人得著。

所以祂是藉著萬物證明,藉著聖經說明,藉著肉身-基督-顯出,藉著聖靈進入。我們對於祂要有認識,就必須認識祂這四步的大舉。這乃是對於祂的基本認識。我們必須認識萬物,認識聖經,認識基督,認識聖靈,纔能認識神。我們對萬物,對聖經,對基督,對聖靈,有彀清楚的了解,纔能對神有彀透徹的認識。】(《聖經要道(四)》,第三十四題。)

【因為祂是神的化身,與神原為一,(約十30,)祂在神裏面,神在祂裏面。(約十四10。)所以祂與我們聯合,作我們的一切,也就是神與我們聯合,作我們的一切。】(《聖經要道(四)》,第四十四題。)

    附件    李常受著作中論及神聖三一真理的信息摘要

伍 關於『沒有天家,天家是教會』之指控

一、基督徒的基本信仰是根據聖經。聖經也是獨一無二之真理的準則。然而,遍查整本聖經,『相信有天堂和地獄存在』並不是基督教的基本信仰,充其量只能說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宗教觀念。『天堂』的觀念是教會歷史中,不純正的傳統所遺傳下來的。在這許多的傳統中,有些因著聖經真理的闡明,已成了歷史;例如煉獄、教皇無誤論、贖罪券、敬拜古聖遺物之類。有些則仍存在於基督徒的觀念或實行裏。例如教會中的階級制度、耶誕節和復活節的慶祝等等。

論到人的歸宿,根據聖經有暫時的和永遠的兩面。暫時的是指人在死後到那裏去,那是神學上所謂的『暫時停留的地方或狀態』(intermediate state)。但是,神與人在生命上的建造是永遠的,這最終的歸宿是探討人在將來復活之後,在永世裏終極的結局。針對『人死後暫時的去處或狀態』的認識,歷史上有許多的分歧和演變:有樂園(Paradise)、陰間(Hades)、地獄(Hell)、煉獄(Purgatory)、天堂(Heaven)等等說法。例如『陰間』這個字,就普遍存在一個錯誤的觀念,將『陰間』(Hades)和『地獄』(Hell)混為一談2,摻入異教的思想。對這種種說法,有些來自神話傳說,有些延續了異教的教導,再加上基督教中不正確的傳統,並非源自聖經純正的真理,自然不能稱之為基督教的基本信仰。

二、聖經究竟有無『天堂』呢?中文和合譯本聖經的確有二處用了『天堂』這詞。但究其原意乃因繙譯上的偏差所致。原文本是『天』(Heaven)這個字 (彼前三22,來九24),就衍生出『天堂』(Heavenly Mansion)這個害意的辭來,成了這帶有佛教色彩的字眼。這肇因於譯者對聖經裏一些辭未能準確的理解,如:天(Heaven)、諸天(Heavenlies)、陰間(Hades)、樂園(Paradise)等;結果,間接導致了『天堂』之說的形成。

天與天堂的真正差別在於後者將讀者引入一個物質領域的概念:『物質建築或物質空間』。歷史證明,這個概念的影響,的確刺激了人們的想像力,而發展出各種不同,甚至非常華麗細緻的『想像天堂』。追溯英文繙譯之所以曾被加上『堂』(mansion)字,是因為希臘文『住處』(μονη)的含意中,包括一個由奧理根(Origen)所提出的解釋。奧理根的解釋裏很可能影響了後來繙譯者將μονη(住處)當作mansion(暫停之所)的概念,進而影響英文譯本採用英文mansion這個字(Tyndale首先使用)。英文欽訂譯本(King James Version)即由此而來3。但值得注意的是,英文mansion這個字雖有住所之意,卻絕無『暫停之所』的意思。Mansion 這個字的現代用法更縮小為『大廈、華廈』。中文和合譯本使用的『天堂』(heavenly mansion)這個辭(彼前三22,來九24),在常見英文譯本裏,則是沒有的。李常受對此繙譯早已有所澄清並闡明:

    【不要以為主是去天上,在那裏豫備大廈,有一天我們可以到天上,住在那個大廈裏。這種思想太低了。這和佛教類似。這種思想為天主教的教訓所持守,甚至也廣為更正教的教訓所持守。我們都必須除去這種近似佛教的思想。中文和合譯本在繙希伯來九章二十四節和彼前三章二十二節的『天』時,甚至採用了『天堂』這辭。所有的中國人都知道『天堂』是佛教字眼。這是佛教發明的。我非常難過,基督教居然接受了這種思想。天主教從異教採取了好些東西,這就是馬太十三章三十三節所說的麵酵。在那裏主告訴我們,有婦人將酵放在細麵裏。這比喻裏的細麵,表明神的兒子是生命的餅作我們的滋養;婦人代表羅馬天主教,她所拿的酵象徵罪惡、不潔之物,諸如異教與偶像的東西。天主教將異教的東西帶進關於基督的道理和教訓中。這種上天堂的思想,就是細麵裏的一種酵。】(《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404-405頁。)

【帳幕-天的本身

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仔細來看希伯來九章二十四節:『因為基督並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那不過是真聖所的複本,乃是進入了天的本身。』這裏是很強的一節告訴我們,天的本身是帳幕。這意思不是說,天上有一個帳幕。帳幕乃是天的本身。插進『本身』這代名詞,是要加強屬天的帳幕就是天本身的思想。希伯來九章一節說,『這樣,第一約的確有敬拜的章則,和屬世界的聖幕。』這一節的聖幕乃是整個帳幕。(出二五8~9。)接著希伯來九章十一節說,『但基督已經來到,作了那已經實現之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就是不屬這受造世界的。』『這受造世界』的意思就是地,地是受造世界的一部分。地對我們是『這受造世界,』但受造世界的另一部分是天。這些經文都給我們看見,屬天的帳幕就是天的本身。中文聖經和合本的譯者,將希伯來九章二十四節『天的本身』譯作『天堂。』他們也將彼前三章二十二節的『天』譯作『天堂。』其實這是佛教的譯法,因為佛教用中文天堂這辭,來指極樂之地。中文聖經和合本在這些經文裏,的確用佛教的辭帶進了佛教的思想。希臘原文聖經希伯來九章二十四節清楚的使用『天的本身。』我們必須再次看見,屬天的帳幕不是甚麼在天上的東西,就如屬地的帳幕是在地上的東西那樣;屬天的帳幕乃是天的本身。這種基於佛教思想的錯誤繙譯一直在誤引人。】(《主恢復的異象》,第154-155頁)

三、人為何誤以為聖經有『天堂』呢?其實,『天堂的觀念』在教會歷史上是逐漸發展的,其由來是因著對聖經不夠深入認識,加上人天然的物質觀念所造成的。最主要癥結的點在於對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至四節中父的家的領會。這幾節聖經至為關鍵,許多不正確的教訓肇因於此。傳統上被誤導的關鍵在於對『父的家』的領會。如果你以物質的時空觀念來詮釋神的話,那麼你將毫不費力的可以推論出『天堂之說』。試想,基督還沒有再來,所以是在天上;既然在天上,『父的家』就是天堂。但解經從來都不能輕率,否則失之毫釐、謬以千里。這裏『父的家』該如何解釋呢?李常受對此有精闢的陳明:

    【我們知道,約翰福音提『父的家』,這不是第一次。起碼在二章記載主潔淨聖殿的時候,主就說過,『不要把我父的家當做買賣的地方』。許多弟兄姊妹讀到那裏,都很容易領會,那裏『父的家』是指當日的聖殿。但是很希奇,到了約翰十四章這裏,人讀主所說『我父的家』,就都想是天堂。兩千年來,許多解經家把這裏『父的家』都解作天堂。連基督教裏頭,許多的詩歌,也都說『神的家』,就是天堂。但是希奇的一點就在這裏,聖經無論舊約或新約,都多次提到神的家、父的家,而解經的人也一致承認,舊約裏所說神的家是指著聖殿說的,新約裏所提神的家是指著教會說的,但是獨獨約翰十四章二節這裏所說『父的家』卻例外的當做天堂。這實在是很希奇的事。】(《神建造的論據》,第40-41頁。)

事實上,將『父的家』當作天堂的觀念,乃是諾斯提派的思想。換言之,我們死了上天堂的思想是來自異教的根源。這個『家』字的希臘文 oikia,諾斯提派用來指天堂。這種諾斯提派的用法是異教的,也是異端。使徒約翰不是諾斯提派,他用 oikia 也不是指天堂。這裏的 Oikia 乃是指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於是,約翰十四章裏父的家(Oikia)-教會,便和二章裏父的家(Oikoa)-聖殿,因著新約寫作時,交互使用同義字的習慣,而成為一致,就是教會。對基督而言,教會就是身體(約二22);對父而言,教會則是家(約十四2)。如此『天堂』之說毫無根據,至為明顯。

四、基督徒死了不『上天堂』去那裏呢?主說『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十四3下)主在那裏?是在天堂嗎?你讀下文(約十四20)就清楚了。那裏主說,『我在父裏面』。所以主的意思,就是把我們帶到父裏面。祂在父裏面,叫我們也在父裏面。李常受在其約翰福音生命讀經裏指出(第三十篇):

    【主的救贖不是為我們在天上豫備地方,主的救贖乃是為我們在神裏面豫備地方。這個思想何等神聖!這個思想是在最高的水平上。主救贖了我們,將我們帶進神裏面,在神裏面為我們豫備地方。你讀完全本新約之後,請告訴我,新約說我們在那裏?當我們蒙了救贖、得救、重生之後,我們在那裏?我們在基督裏面,也在神裏面。連約翰一書也啟示,我們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我們裏面。(約壹四13。)】(《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405頁。)

主清楚的說,祂是在神裏面,不是在天上,為我們豫備地方。祂豫備地方,使我們能進入神裏面,使主能藉著祂的救贖,將我們帶進神裏面。藉著祂的死而復活,祂已將我們帶進神裏面。

五、啟示在全本新舊約聖經末了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啟示錄3:21,21:2)是神永遠計劃的完成,是亞伯拉罕和所有舊約時代的聖徒所等候的(來11:10、16),也是我們和所有新約時代的聖徒最終的歸宿。可惜因受了『想像天堂』概念的影響,『新耶路撒冷』這極神聖的啟示,在歷史上也難逃被物質化的噩運。甚至有人乾脆就稱『新耶路撒冷』是天堂。許多中古世紀大教堂的建築風格中,至今仍依稀可見這種物質天堂觀風靡一時的痕跡。

聖經末了一本書是啟示錄。它是一本用表號(Sign)(啟1:1)寫的書,其中『新耶路撒冷』是最大的表號。牠是神用祂的生命將自己與屬祂的人建造一起的表號,正像『羔羊』是基督耶穌為人流血作贖價的表號。『羔羊』如何非指動物,『新耶路撒冷城』照樣非指物質的地方。新耶路撒冷是座生命的城,是歷代以來所有蒙神救贖的聖徒活的組合。今天的教會則是她的雛形。在這聖徒活的組合裏有:那位救贖我們的神在其中坐寶座(羔羊和神的寶座)、祂神聖生命(生命樹)和生命的供應(生命河),並伴行祂生命的神聖性情,作為我們日常生活獨一的道路(精金街道)。神把他自己建造到人裏頭,也把人建造到祂裏頭,使他與人相調為一,而成為新耶路撒冷─神與人在永世裏相互的居所。李常受提到:

    【整本新約的中心思想乃是說,在我們得救重生之後,我們就在神裏面,也在基督裏面。神與基督是我們的居所。再者,我們也成了神的居所。這樣,神與我們,我們與神,乃是互為居所。讚美主,我們每個人在神裏面都有地方!你喜歡在天上有地方,還是喜歡在神裏面有地方?】(《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405頁。)

說到『新耶路撒冷』,人們對『天堂』天然頭腦的領會是,新耶路撒冷乃是一座物質、實質的城。許多基督徒對於所謂的天堂,仍然持守迷信的觀念;約翰十四章三節是他們相信主耶穌到天上去為他們豫備這樣一座天堂的根據。基於這段經文英文欽定本的譯法,許多人相信主到天上是去豫備一座天堂。然後祂要再來接信徒到祂那裏;祂在那裏,叫他們也在那裏。許多世紀以來,這種迷信使許多基督徒傳講並教導說,一旦信徒死了,他就到天堂去。

這光景激起了李常受弟兄的極重的負擔(詳見《主恢復的異象》第6、8、9、11、13章,全書中共13章,其中9章為『關於新耶路撒冷-終極總結-的異象』,在這9章內提起『天堂』者,就有5章之多,超過一半,可見其負擔之沉重。):【我們對聖經中這樣一個項目屬靈的領會,必須非常熟識。…新約的信徒,在永遠裏所有的贖民如何呢?他們要住在有物質的珍珠和寶石的一座物質的金城麼?對這我們必須說不。他們要住在神自己裏面。永遠的神要成為他們永遠的居所。祂要成為給我們住在其中之特別的居所,就是殿。倘若我們使自己進入這件事,那麼我們向任何人就都能傳講、教導並陳明這件事。他們無法與我們爭辯。我們不可隨隨便便來看這事,乃要用全副屬靈的精力。親愛的聖徒,我們必須研讀這一點。全本聖經的末了兩章實在值得我們花上多年來研讀。關於天堂的酵必須除盡。】(第6章。)【藉著約翰十四章,就是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的輔助經文,來看把新耶路撒冷解釋成天堂的問題,我們必須除淨這種天堂的酵。』…『你若要領會並進入十四章的深處,你需要這樣一把鑰匙-將『我父的家』解釋成基督奧祕的身體,成為今天神的居所,要總結於祂永遠的居所-新耶路撒冷。我們所強調的,並不是叫你僅僅學習如何去陳明這件事。你需要看見這樣的事,這種看見要重組你。這不是學習道理的問題。你必須被這異象構成。然後你就自然的會執行神新約的經綸,正如主在四福音裏所作的,也如早期使徒在行傳裏所作的,以及保羅、彼得、約翰在他們一切的著作中所寫的。這樣你會完全受這樣的異象管治、控制並指引,把你約束在正直、中心的路線同新約職事的中心點上。這是我們所需要的。】(第9章。)【新約的原則是永遠的,要存到永久,經過千年國,一直進入永遠。這原則乃是,神在祂經綸裏的居所不是物質的建築,而是用活人建造起來的建築。這樣的原則連同我們邏輯的思考,不允許我們把新耶路撒冷解釋成物質的城。你若這樣解釋,你就違反新約的基本原則,並且違反永遠的原則。】(第8章。)盼望藉【這交通會幫助我們看見這異象,並且在看見這異象以後去幫助別人。】(第6章。)這是『一件緊要的事』。

    【一件緊要的事

我確信主已使我們對約翰十四至十七章有新的看見。這不是道理爭辯的問題,乃是與神聖生命有關的緊要問題。約翰十四章的家,和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的新耶路撒冷,是非常緊要的點。我們若把約翰十四章的家解釋成天堂,把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的新耶路撒冷解釋成信徒與神同住的物質之城,我們就扼殺了新約的職事。這種解釋除去了新約職事的心臟,扼殺了新約職事的命脈。藉著這種錯誤的解釋,新約的職事成了『空洞的軀殼。』這不是在道理上爭辯的問題,乃是與永遠生命有關的重要問題。今天我們必須活在這生命裏。我們必須領悟,我們的定命乃是今天以五重的方式與三一神同活:三一神作到我們這人裏面,作我們的本質、我們的入門、我們的構成、我們的生活、和我們的享受。這不是一件小事。我盼望你們都被這事飽和,被這事浸透。這樣你就不會供應別的,只供應新約的職事。甚至我盼望你們弟兄們以新的方式,以『新耶路撒冷的方式』傳福音。不要跟隨傳統的神學。要本著新耶路撒冷出版一些福音信息。你必須相信你的聽眾能領會。神原是這樣創造他們的。你傳講新耶路撒冷的事項,你會摸著他們由神所造的本性。他們會懂得,也會以內裏、基本生命的方式得救。】(《主恢復的異象》,第131-132頁)

【第八章 關於新耶路撒冷-終極總結-的異象(四)

活人的組成

殿中的柱子

啟示錄三章十二節說,『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絕不再從那裏出去;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這城就是由天上從我神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並我的新名,都寫在他上面。』這一節的點很要緊-在要來的神殿中,柱子乃是人。得勝的,要成為神殿中的柱子。我們在二十一章二十二節已經看見,約翰告訴我們,他未見新耶路撒冷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殿也是人,不是物質的東西。倘若殿中的柱子是人,殿本身也是人,你相信新耶路撒冷會是由物質的寶石、物質的珍珠、和物質的金子所組成的一座物質的城麼?有沒有可能柱子是人,殿是人,而城不是呢?把城解釋成物質的東西是不合邏輯的。

活石

我們已經看見,新耶路撒冷是聖經中一切建造的總結。在舊約裏,帳幕與殿是由物質的東西來豫表。在舊約裏,帳幕中有物質的金子,祭司的胸牌和肩帶上有真正的寶石。但到了新約裏神的建造完成時,就沒有僅僅是物質的東西了。神建造中的石頭乃是活人。當彼得首次來到主面前的時候,主稱他為磯法,意思就是一塊石頭。(約一42。)後來彼得在他的前書中寫著,主自己是活石,我們信徒也是活石。(彼前二4~5。)保羅也告訴我們,他好像一個智慧的工頭,立好了神建造的根基,我們信徒應當用金、銀、寶石在上面建造。(林前三10~12。)當然,這裏的石頭不是物質的東西。這些乃是人。彼得的著作證實這點。他說,所有的信徒都是活石。因此,聖城作為聖經中神建造的總結,不是屬物質的,乃是人。整座城不是屬物質的,乃是人。這種解釋完全合乎邏輯。

屬物質的建築與人的建築相對

我們必須問自己,在整個宇宙中,神是不是有一屬物質的建築,同時還在建造一座由人組成的建築?照著約翰十四章的傳統教訓,主回到天上是去建造一座物質的天堂。這意思就是說,主今天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是在天上建造一座物質的建築,並在地上建造一座屬靈的建築。祂現今在用真正的寶石、珍珠和許多的金子,建造一座物質的建築,同時在地上建造一個由人所組成的殿。

如果在聖經的末了真有一座物質的城,那我們就必須問,主所建造屬靈的建築在那裏?若是天上有物質的殿,地上有屬靈的殿,那麼當物質的建築從天而降時,屬靈的建築在那裏?解釋這事的惟一途徑就是說,屬靈的與物質的合併了。我們能看見,這種解釋完全不合邏輯。我們真能相信,今天主在建造兩個居所麼?這樣的解釋有一個奇特的點,就是物質的建築在天上,而屬靈的建築在地上。祂在地上建造屬靈的居所,在天上建造物質的居所。想一想,主建造這樣一座物質的建築,必須作些甚麼事。祂必須收集許多珍珠,這些珍珠必須非常大,直徑至少八呎,好成為人通得過的門。若是珍珠有這麼大,想想看必須由多大的蚌來產生這樣的珍珠。珍珠不是創造的,乃是由活蚌產生的。並且我們能相信有一座真正的金山,高過一千三百哩麼?有些人也許說,神像宇宙一般大,祂能建造像這樣一座山。然而,神若能建造這樣一座山,為甚麼需要二千年來建造呢?

約翰十四章的話是二千年前說的,有些人把牠解釋成主去豫備『天堂。』這種解釋告訴我們,主去天上豫備這樣一座天堂,祂回來的時候,就要接我們到祂自己那裏。照著這種解釋,祂今天還沒有完成天上的建造,祂仍在那裏建造天堂。然而,這違反神創造的原則。在神的創造裏,神說有就有。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說要有金子,就有了金子。在神的創造裏,祂稱無為有。(羅四17。)既然這是神創造裏的原則,為甚麼祂花了將近二千年在天上建造這麼巨大的物質居所?為甚麼這麼巨大的物質建築需要降臨到地上?為甚麼主不在地上稱無為有?我們必須再說,這種解釋不合邏輯。說主現今在天上建造一座物質的建築,等祂來的時候這建築要從天而降,乃是對聖經不正確的領會。

我們已經看見,照著啟示錄,這座建築毫無疑問是由人組成的,不是屬物質的,因為殿是神和羔羊自己,柱子是得勝者。這些是有力的證明:那城不是屬物質的,乃是活人的組成。新約的啟示也完全證實這一點。在新約裏,在基督裏的信徒被視為一塊石頭,像彼得一樣。然後在書信裏,使徒視信徒為寶貴的活石。我不相信主要花二千年建造一樣東西,至終又把這建築擱在一邊,或者使這建築與物質的建築合併。

新約的原則

我們還需要看見一項證實,就是今天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林前十二12。)這不是物質的身體。今天召會也是神的居所。這也不是物質的居所。提前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召會是活神的家。同時召會也是我們的家。這家是由活人組成的,這家不是用水泥、木頭或石頭建造的。我們所有的這一個家,按屬靈說,是用活的信徒建造的。舊約的原則是豫表的,是暫時的。然而,新約的原則是永遠的,要存到永久,經過千年國,一直進入永遠。這原則乃是,神在祂經綸裏的居所不是物質的建築,而是用活人建造起來的建築。這樣的原則連同我們邏輯的思考,不允許我們把新耶路撒冷解釋成物質的城。你若這樣解釋,你就違反新約的基本原則,並且違反永遠的原則。】(《主恢復的異象》,第102-106頁)

【沒有終極的總結,我們很難領悟在新約裏,三一是五重的,作我們的入口、我們的構成、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享受,就是交通、餧養、滿足,並為著我們的存在,叫我們有分於創造主、救贖主、和使人重生者。沒有這樣的看見,我不認為我們能領悟,在新約裏三一神對我們是這麼豐富的。這樣一位五重的三一神對我們乃是殿。(啟二一22。)祂是我們永遠的住處,我們要永遠住在其中。我們永遠的住處,我們的『天堂,』不是尋常或普通的,乃是非常特別,非常特殊的。牠是特別的居所,不是人能住在其中的普通居所。只有高級、特別、特殊的人,纔有權利住在殿中。這些特別、高級的人是誰?就是神的眾子。啟示錄二十一章七節指明,神的眾子必承受這些為業。現在我們能看見,三一神在終極的總結裏所完成的有多少。你們青年弟兄需要殷勤進入這些事。你們不該跟隨傳統,仍受傳統的影響。你們一再膚淺的讀啟示錄二十一、二十二章,這是許多基督徒一般的作法。你們需要花更多的工夫鑽研牠。我與你們分享的這些點,不是偶然臨到我的。這兩章我已經研讀了許多年。】(《主恢復的異象》,第74頁)

因此,這還不是一個所謂有沒有天堂之爭,更不是有人所謂『完全推翻了基本福音信仰』之爭。這個議題的精神完全根植於是否忠心正直的信守神的聖言,傳揚真理。

誠如倪柝聲弟兄言:

『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若是聖經純正的道,我們決不因人反對之故,而怕傳;若不是聖經的道,就是有了眾是,我們也不敢贊同。』

因『沒有天家,天家是教會』的指控,能將聖經純正之道作一表述,也算是值得的。

陸 關於『惟有他是拯救世人,是“常受主”,要敬拜讚美“常受主”』的指控

李常受對『常受主』的反應

1988年,臺灣聖徒回河南省探親,參加當地的一個聚會,正是『常受主派』的一個聚會,親耳聽到了他們的異端邪說,親眼目睹他們愚昧無知的作法。回臺灣後,他就寫了一篇文章登在香港一基督教刊物上。該刊物的主編寄了一份該刊物給李常受。李常受看了有關的報導難以置信。

1989年,河南省一弟兄來到美國,在感恩節期間見到李常受弟兄,將河南省所出現異端的來龍去脈詳詳細細地告訴他。他這才確知國內真有此等事情發生。該弟兄進一步指出,這個異端、邪說的出現,在河南省的確迷惑了不少的人,尤其是對初信者。為了挽回這些受迷惑的弟兄姊妹,也為了使國內有正常的教會生活出現,請李常受弟兄用錄音帶的方式,或通過電臺廣播,親自闡明真理,把正確的資訊釋放出去,陳明敬拜人的錯誤。這樣一面可以挽回無知的受迷惑者,一面也可以澄清事實。

李常受弟兄知道詳情後,極為關心,一面積極為國內聖徒們禱告,一面尋找解決的方法。1991年夏季訓練一結束,他就專門錄製了一盤錄音帶。該錄音帶的全部內容如下: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得到確實的消息,說你們在那裏把我當神敬拜,稱我為主稱我為王。這話我實在覺得極不妥當。照著聖經的教訓,你們絕不可把人當作神來敬拜。

在聖經中使徒行傳十四章十一至十八節說:『眾人看見保羅所作的事,就用呂高尼的話大聲說:有神藉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於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牽著牛,拿著花圈,來到門前,要向眾人、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巴拿巴、保羅二使徒聽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脫離這些虛妄,也就是拜偶像的事,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祂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二人說了這些話,僅僅攔住眾人不獻祭給他們。』

所以聖經在這裏清楚地給我們看見,即使是那樣把恩典帶給人的使徒們,人若把他們當作神來拜,使徒們也是萬萬不許可,禁止攔阻他們的。因此我藉著這一點的話語,請求你們把這件事完全停下來。絕不可以把人當作神來拜,或稱他為主、為王,這實在是等於拜偶像,更是褻瀆神、得罪神的。我再次請求你們接受這一點的話,把這事完全停下來,不可以再作了。並請你們也為此費神轉告,也許別處也有這種情形,務必請他們也停下來。這樣在神面前有一個改過,才能討神的喜悅。但願神恩待你們,祝福你們,我也在此多多謝謝你們。

1991夏季李常受弟兄錄製

李常受弟兄以使徒行傳十四章,陳明聖經真理,指出敬拜人、稱人為主的作法無異於拜偶像,是非常得罪神、褻瀆神的;又用誠懇、真摯的言語,勸戒行這事的人要立即停下來,並且在神面前有一個鄭重的悔改,才能討神的喜悅。這卷錄音帶幾經輾轉到了河南省的弟兄們手中,大家仔細聆聽,並與其他地方受迷惑的弟兄姊妹一起有交通,也的確挽回了不少初信者和真理不清的聖徒。

然而對於這些異端邪說的始作俑者,這樣的話他們是聽不進去的。他們不過是利用李常受的名字來欺騙、勾引無知的人跟隨他們的異端,否認他們的救主耶穌。在李常受公開聲明並表態之後,他們不但不悔改,反而變本加利地傳揚他們的異端。他們一面用李常受的名欺騙、愚弄跟從者,一面又說李常受也不行了,跟不上現今的時代,看不見他們所看見的『稱人為主』的所謂『亮光』。如今在這些人中間,誰說話、誰領頭,誰就是『主』,眾人就向他跪拜。然而這些帶頭人所說的話實在是從聖經斷章取義的胡言亂語。李常受弟兄更是直接的受害者,而聽信、傳講此謬誤,卻不加查證者且人云亦云,若是基督徒,則不但本身受害,更傷害了我們最在乎之『基督的身體』,也『對教會的發展已造成了莫大的傷害』。不但失去『抑制異端』的原意,更歪曲了『判別異端的準繩』,也因其不辨真假,更產生混亂,使人茫然、無所適從。『稱人為主』已是愚昧至極,而人卻信以為真、不加查證,繼續以訛傳訛,其用心令人生疑。

李常受弟兄在臺灣、美國服事近五十年,出版書籍四百餘冊,在臺灣福音書房、水流職事站公開發行經年,眾所周知;而在台灣、東南亞、北美各地教會遍佈,聖徒比比皆是。卻未見盧文先生查證、引用任何李氏立論之片斷,或訪問、調查任何地方召會之信徒作為考據。而僅以所謂蜚短流長強加在李常受的身上,此態度,絕非任何有識之士所能見容。然而就盧文先生寫作的態度而言,其不求證的行為不僅僅是拙劣作品的原因,其寫作的內容涉及他人的名譽與操守,盧氏不負責任的行為,基本上是不道德的。

放下聖經對聖徒個人的行為及互相對待的教訓不說,即使是以社會上最基本的行為規範來看,這種輕率的『定罪引述』也是令人無法見容的。真理愈辯愈明,自古即然,在聖言的詮釋上、在神學的立論上、在教會生活的實行上,兩千年來不斷地有爭議、有護衛。我們歡迎所有在主內的聖徒,對我們在主面前所領受的啟示與實行,作無保留的鑒察。但是對以訛傳訛、無的放矢,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即使是社會上為學之士,也是不恥的。

柒 關於『聖經已過時』的指控

事實上盧氏根本沒有讀過任何李常受所傳講的信息。李常受講的是『今天不是道理的時代,今天乃是靈的時代』。 (主的恢復-喫,第4篇。)不知該文作者是有心還是無意,竟把『字句的道理』誤為『道-主的話』,對其所指控的內容,『道』與『靈的時代』,在李常受所釋 放信息中的定義,不但不察,反而輕率無比的以輕蔑、鄙視的口吻,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僅就有關著作,擇要摘錄,以正視聽。

一、字句道理與是靈的基督

書名 相關文句
《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七冊,聖靈的印記 講經記錄第十四期) 我們所信的,是一個人,是基督,不是道理,不是甚麼學理。
《新約總論第六冊》,第147篇 今天不是字句律法的時代,乃是主耶穌成了那是靈的基督,即那靈的時代。
《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十三章) 今天不是摩西和字句律法的時代,乃是主耶穌成為『是靈的基督』的時代。
《新約聖經》恢復本約8:32註1『真理』 這真理,並不是道理上所謂的真理,乃是神聖事物的實際,就是主自己。
弗3:8註3 『豐富』:使徒傳的不是道理,乃是基督的豐富。
《基督與宗教相對》,第七章 基督─分賜生命者 弟兄姊妹們,永遠不要忘記約翰五章三十九和四十節。在整本聖經,就是這兩節告訴我們:查考聖經是一回事,而到主這裏來得生命又是一回事。查考聖經,甚至研究聖經,卻從來沒有接觸到作為賜生命之靈的活的基督,這是絕對有可能的。
《神聖經綸的中心觀點》,第6篇 這不是道理的基督,也不僅是歷史的基督,而是現今的基督、實際的基督,就是活的基督,是神的具體表現,祂同著父,藉著那靈住在我們裏面。
《基督與宗教相對》,第十一章 現今我們不是照著成文的規章─寫出來之聖經的舊樣服事;乃是照著靈的新樣服事。為甚麼?因為在靈裏的是基督,而在成文規章裏的是宗教。這就是基督與宗教相對。
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五十五篇 然而,我要指出,我們所關心的不是道理。在主的恢復裏,我們不需要太注意道理。重要的乃是看見我們有何等的一位基督,並且越過越經歷祂並享受祂。
《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十三章 林後三章十七節給我們看見,主就是那靈,就是主的靈,叫我們自由。主就是那靈,而主是那靈是要釋放我們脫離規條,脫離儀文,脫離宗教的教訓,並脫離傳統的道理。

林 後三章十七節明言:『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不照著字句道理的舊樣服事,乃是照著靈的新樣服事,認識『主就是那靈』。『今天不是道理的時代,今天乃是靈的時代。』李乃指『不是字句道理的基督』,是顯 而易見的。誠如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的『真理』,其原文與一章十四、十七節的『實際』相同。而不是道理上所謂的真理,乃是神聖事物的實際,就是基督自己。 約翰福音六章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以弗所六章說,那靈就是神的話。所以這一個『話』不是『道理』,不是『知識』,是基督自己。

倪柝聲弟兄也說:

【以 弗所一章十三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真理的道是甚麼呢?就是叫人得救的福音。我們既聽見福音之後,我們便『信了基督。』 我們所信的,是一個人,是基督,不是道理,不是甚麼學理。真理的道告訴我們那位能救我的基督是怎樣;是叫我們聽見了福音之後,就信基督,不是叫我們信『福 音書,』信幾張紙上所講的道理。這是假的,這不會救我們。我們聽是聽見了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我們信是『信了基督。』所以第一步,是我們聽 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我們得救的福音,第二步是信了基督。】(《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七冊,第91-92頁。)

歸根究底,這個問題的癥結在於不願意對李常受的話語職事作任何少許的研究,而寧願樂於傳述他人惡意中傷之傳言。我們願意藉李常受弟兄讀聖經的見證,以及他讀經的態度和負擔,使此種謠言無機可乘。

附件    李常受對聖經的態度


註解:
1. hupo就是在底下(underneath),stasis就是在底下豎立著支持的實質(substance),也就是支柱的意思。譬如一張桌子底下有三條腿,這三條腿就等於桌子的三個hupostases(複數)。
2. 著有Vincent’s新約字義研究而富盛名的聖經學者Marvin Vincent特別指出,在異教的觀念裏,陰間是其中居住者的最終歸宿;但在希伯來文裏卻是指暫時的狀態。
3. 其他常見英文譯本多用「住處」(abodes),與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十三節裏的「住處」同為希臘字(μον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