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道德標準


基督徒惟一生活行事的標準,乃是聖經。聖經所啟示之道德標準,超過任何世上律例與典章。耶穌在馬太福音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聖經所啟示的道德標準既是如此深高,那些凡事以基督為榜樣的信徒,自然會以此自我提醒、相互勉勵,顯為絕對優良可信,「好使我們救主神的教訓在凡事上都得光榮。」(多二10)

基督徒之所以提倡這最高標準的道德,因為基督徒一切美德的源頭,乃是這位愛、光、聖、義的神。這位愛光聖義的神,連同其一切美德,具體化身在基督裡。如今,這位基督成了信徒的救恩。祂要在信徒裡面作信徒的生命和內容,並從他們身上彰顯出神那愛、光、聖、義的本質來。關於基督徒的德行,李常受有以下的解釋:「這個德行是從內裡的生命,所發展並表顯出來的美德,不僅是外面人為的一點德行,乃是一種從神而來出自裡面的美德。這種行為不是外面努力裝作的,乃是由於內在的生命發展而彰顯出來的。如同一棵樹所結的美果,不是外面的裝飾,乃是從內在的生命發展而結實出來的。那在聖經裡是稱作美德。『若有什麼美德,若有什麼稱讚』,先是從內在的性質發表成為一種美德,而後,這些美德就能得到人的稱讚。……就如『真實、莊重、公義、純潔、可愛、有美名』,這些在保羅的身上,都成為他內在的生命,基督從他裡面發展出來的美德。因此,在他的身上,也滿了人的稱讚,這個就是我們作基督徒的目標。」1

這就是聖經所啟示之基督徒該有的道德標準,也是我們生活行事的準則。以下從神創造的意義與目的,並從基督徒的救恩經歷來說明這點。

人具有神的形像—愛、光、聖、義

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的,把人造得完全像祂,但不是內裡本質上象祂,乃是外在的象祂。這個外形的象,不重在物質的形狀,乃重在美德的形狀。祂是愛,祂就造我們是有愛心的;祂是光,祂就給我們造得喜歡光明;祂是聖潔的,所以祂造給我們的天性,就是不願意同流合污,卻願意超凡不俗;祂是公義的,所以祂造給我們的性情,就也是要求公義正直的。神是愛、是光、是聖、是義,我們這些神所造的人,在心理方面、性情方面、願望方面、口味方面,也是這樣。

誰都知道愛人是對的,恨人是不好的。你若愛人,你就覺得快樂;你若恨人,你就覺得卑鄙。沒有一個人喜歡作黑暗的事,都愛作光明的事;所以一作了黑暗的事就想躲藏,一作了光明的事就要顯揚。雖然我們不懂什麼叫聖潔,但我們都願意行為正當,總願意超凡特殊,不願意同流合污,也不願意不負責任。我們裡面也有一個心願,就是要公正、公平、公義。這是人的美德。這美德就是個形像,但還沒有內容。這美德的內容乃是神。我們的愛只是外形,神的愛才是我們這外形的內容。就像一隻手套一樣,手套是照著手造的,若是這隻手套一直沒有手裝進來,這隻手套就是空洞的。但只要你把手放進去,這個手套就有了內容,有了內在的實際。

神造人的時候,就是準備把祂自己裝到人裡面。祂一裝到我們裡面來,我們這個人就有了內容。這時我們的愛才是實際,我們的光明也有了內容,我們也實實際際地是聖潔的,並且我們行事為人是公正、公平、公義、正直的。這一切的美德就都非常實際而有內容,並且這些實際、內容也全是生機的2。

神造我們的目的,不是為著倫常道德,乃是為著盛裝祂自己。神渴望進到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享受這生命。怎麼享受?就是住在主裡面。今天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住在我們的靈裡。因此,我們需要住在主裡面。這不是外面宗教範圍人心的問題,乃是裡面生命的規律。什麼時候我們不對,裡面的生命就給我們感覺,提醒我們。這樣看來,今天我們這些住在主裡面的人,不是要活出倫常道德的生活,乃是要活出一種是主的生活。我們的生活,必須就是主自己的彰顯。不是說,聖經教訓我們要謙卑,所以我們就謙卑;乃是說,當我們住在主裡面,享受主生命時,我們就活出祂來,祂自己就成為我們更高標準的倫常道德,是活的、是從生命流露出來的,而不是宗教的、從倫常規範產生出來的3。

人的墮落乃是墮落到罪中。孔孟也是生在墮落的罪人中,因此,他們的觀念就是人需要改好,需要從墮落的情形改到良善的情形。因著他們不認識神,就完全用道德觀念,講說仁義,來改變人。這就是孔孟的工作:講道德,說仁義。但聖經啟示,神是源頭;神造人有祂的目的,就是要人充滿神,以神為生命,以神作內容而彰顯神4。

孔孟之道能使人受到教訓的感應而起良心作用。理學家王陽明說,人要發揚他內在與生俱來的良知良能;若是他的行為僅僅是出於外在的教導和道德的規範,而不是發自他內在的良心、良知和良能,那種行為就是無根之木,無源之水。所以他也講裡面的道,但那只是發揮神所創造之人的潛能。我們基督徒的行為,不僅是憑良心作用,也不僅是憑教訓的感應;我們乃是有活的主耶穌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得救的人,必定都有這樣的經歷,知道在我們裡面內住著一位。有的人雖然不太清楚,但隱隱約約都能感覺到,好像在他裡面內住著另一位;當他想要作一些事時,祂常常是不贊成,常常是禁止。

基督徒裡面的故事,不僅是良心作用,也不僅是教訓感動,而是確實有一位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得救前沒有這樣的經歷,只有在良心裡的理欲之爭。但自從我們得救後,起初感覺還不清楚,慢慢地越過越清楚,在我們裡面實在有一位。現在我們要過正當的基督徒生活,就要憑著內住的這一位活著。當我們憑祂活著的時候,我們就享受祂,也就自動地住在祂裡面了。如果我們說話、行事都憑著祂,我們就是留在祂裡面,也就是住在祂裡面了。就像這些電器,當它們停留在電流裡面,享受電的供應時,它們就是住在電裡面。照樣,當我們憑主活著,經歷主的時候,那就是住在主裡面。我們若忽略在日常生活中憑主活著,而只想照著字面的意思去追求住在主裡面,那是徒勞無功的5。

基督徒的生活目標,乃是讓基督從他們裡面活出來

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宗教、道德或種種哲學的觀念,都是叫人作完人,要人無罪無過。惟有聖經的觀念超人一等;其最高的目標不僅是叫人作完人,無罪無過,更是要人過神的生活,使神在人裡面活著。這樣的觀念,在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裡啟示得再清楚不過了。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釘十字架的意思不是受苦,乃是了結。但基督徒多半有錯誤的領會,以為背十字架就是受苦。那完全是人天然的觀念,不是聖經純正的啟示。聖經所說的十字架,不是叫人受苦,乃是叫人被了結。在約翰福音十九章十五節,當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指著主耶穌,說「釘祂十字架」時,意思就是要「除掉祂」。他們把主釘十字架,目的不是叫祂受苦,乃是除掉祂。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意思就是說,我在基督裡已經和祂一同被除掉、被了結。無論是好或是壞,我都被了結了;無論我是有道德或是沒有道德,我都被了結了;無論我是恨人或是愛人,我都被了結了;無論我是違背父母或是孝敬父母,我也都被了結了。寫這句話的保羅說,在他得救前,在他沒有得著基督以前,他「按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腓三6)他可以說是律法上的完人。但是他也悔改了。就人來說,他的確被證實為無可指摘的,是完人,無罪無過。但他這樣的人,仍不是神所要的。乃是直到保羅悔改之後,他說,不是律法的義在他身上顯出來,乃是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他身體上,現今也照常顯大(腓一20下)。中文把「照常顯大」譯得很達意。不是曇花一現,而是「照常」。保羅彰顯基督不是曇花一現,只有一時美麗,轉眼即已枯殘;他乃是無論是生是死,都把基督照常顯大。他說,「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上)6。

保羅是個憑靈而活、活出基督的好榜樣。他在任何環境裡,無論是順逆、好壞,或生或死,總叫基督在他身體上照常顯大(腓一20下)。這是什麼意思呢?這就是說,他不理睬他的心思、他的情感、他的意志,他只體貼他裡面的靈,永遠向這靈敞開。這樣,基督就從他身上活出來而得著顯大。原來是基督進到他裡面,現在是基督從他裡面活出來。基督活出來了,基督被顯大了,結果他就能說,「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保羅活著就是基督。這是他的經歷。

活出基督乃是藉著隨從我們裡面的靈

聖經告訴我們,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盛裝祂,並且把祂活出來,彰顯出來。所以神不要我們憑自己活著,乃要我們憑祂而活。然而我們從出生就是憑自己活慣了,所以在得救後,雖然有基督在我們裡面作生命,我們卻仍然習慣憑自己活著。從前我們撒謊、作壞事,現在我們信主了,知道要謹慎,不說謊言,不作壞事,但仍然還是憑自己作,並沒有憑著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

許多基督徒聽道的時候,不運用他的靈,只運用他的眼睛和耳朵,並且心思裡滿了批評論斷。因著他的魂是這樣的活躍,結果就把基督牢牢地關在裡面出不來。

人是在什麼時候才憑基督活著呢?有些人是大難臨頭、束手無策的時候;有些人是病痛至極、無所依靠的時候,也有些人是解職失業、無法謀生的時候。許多人都是要到這種境地了,才會回到靈裡,呼求說,「主啊,憐憫我。」然而這種的活基督是不正常的。我們是基督人,不是宗教人,我們不要等到聚會禱告的時候才活基督,也不要只在大難臨頭的時候才呼求主活基督。那樣作是太宗教了。我們必須在日常生活中,無論作什麼事,或在任何場合裡,都與基督一同活著。我們如能天天如此過屬靈的生活,我們就是活基督的人。這是最討祂喜悅的事。

基督人不僅有神所造的「天良」,更有生命的主在裡面作生命;所以我們不要象中國理學家那樣地去修身養性、明明德,乃要讓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明明德就像古代人點煤油燈;但你是現代人,已裝有電燈,所以就不需要煤油燈了。我們裡面都有那靈,都裝有屬靈的電燈,不再需要點煤油燈。我們只要打開裡面的開關,憑那靈而活,並且開了就不要關;這樣,我們就能天天日夜發光照亮,歡歡樂樂地活基督。在日常生活中,在任何境遇裡,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們身體上照常顯大(腓一21)7。

在人性的美德中活基督

再者,保羅在二十一節說,他活著就是基督。如果一個人心思不清明,情感一團糟,意志也無所謂,他就沒有愛、光、聖、義的彰顯,也絕不能活著就是基督。在四章八節保羅又說,「弟兄們,凡是真實的,凡是莊重的,凡是公義的,凡是純潔的,凡是可愛的,凡是有美名的;若有什麼德行,若有什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真實的,就是凡事不虛假,不說謊言的。莊重的,就是值得尊敬的,引起人的敬意的。公義的,就是在神和人面前是對的。純潔的,就是在意願和行動上是單純的,一點沒有攙雜的。可愛的,就是令人愛的,合人意的。有美名的,就是有好名聲的,吸引人的。此外,還有優越的德行,且能得人的稱讚。這八項比中國哲學家所講的禮、義、廉、恥更好,更高。

接著,保羅在四章九節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這些事是指著前面所說的八件事。保羅的意思是說,我所活出的就是這些美德,而你們在我身上所看見的這些美德,你們也都要去行。這樣,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也就是說,你們活出這些美德來,就必享受平安的神。

中國的古聖先賢教導說,人性本善,這是對的。神造我們原是善的,祂給我們造了一個明德,就是內心之明,我們應該把它發揚光大。然而,若沒有基督在我們裡面,一切就都只是空殼,沒有實際,我們也就不過如同一個空手套罷了。只有等手進到手套裡去的時候,手套才有了內容和實際,並且手和手套就成為一了。二者的每一部分都是兩兩相印,兩兩相合。這就是神人合一。到這時,神和人,人和神,可說是真正得其所哉,得著滿足了。人若沒有神,神不滿足,人也不滿足。這就是人生不滿足的根本原因。人有了神,人就滿足,神也滿足,人生才有真正的滿足。

阿利路亞,基督要作你的心思、情感和意志,祂還要作你的愛、光、聖、義,並且祂還要作那真實的、莊重的、公義的、純潔的、有美名的、可愛的、有德行的、可稱讚的。這樣,基督就能從你受造的人性美德裡彰顯出來8。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受造的美德,就是與生俱來的人性美德。但我們若要憑自己顯出那些美德,那是很困難的,即或能顯出來,也不夠完美。完美乃是要讓基督充滿我們裡面,讓這受造的美德作器皿,來被基督充滿,而顯出基督的本質。這才是最頂尖、最完美的美德。這就是保羅在腓利比書三章九節所說神的義。他從前所追求的,是他憑自己遵守律法所行出來的義,現在他所追求的,是基督在他裡面,把神的義活出來。他從前所要的,僅是一個手套,基督—我們所愛的主—就是那隻手。祂的愛充滿我們的心,我們的生命與祂相印。這樣,我們活著就是基督。

基督活在我們裡面,作了我們的生命,我們作了祂的生活;祂作了我們的內容,我們作了祂的彰顯。祂與我們,我們與祂,兩兩相印,二者成為一。這就是享受基督,這就是活出基督,這也就是經歷基督的內住9。

基督徒作為神國的子民該有的性質與影響

壹 飢渴慕義

我們必須飢渴慕義。我們自己必須和每個人都是對的。我們和父母、丈夫、妻子、兒女、姻親、親戚、鄰舍都必須是對的。屬天之國的子民有這樣的義。

雖然我們必須對自己公義、嚴格,但我們必須學習對別人憐憫,不要求別人。基督徒要求別人是不對的。你若真對自己嚴格,那麼你就會曉得如何對別人憐憫。但你不先對自己公義,就不要想對別人憐憫。每個鬆散的人都憐憫別人,因為他已經憐憫自己了。如果他每天早晨睡得很晚,他就會非常憐憫那些睡得很晚的人。這種憐憫根本就不是憐憫;這完全是錯的。沒有一個鬆散的人知道如何憐憫別人。只有嚴格的人,公義的人,才知道如何憐憫。

我們對自己必須是公義、嚴格的,絕不要為自己找借口。但別人得罪我們,因而暴露出他們的缺點時,我們必須憐憫他們。所有自義的人都定罪別人,不讓別人過去。主所說的話和這個完全不同。我們對自己必須公義且嚴格,認真且清明。但我們對別人必須憐憫。神自己是公義的。然而,祂對待我們若公義至極,我們都會被擊殺。雖然神對自己是公義的,但祂對待我們卻滿了憐憫。我們是墮落的罪人,實在需要神的憐憫。我們也必須學習對自己公義,對別人憐憫。對自己公義,對別人憐憫,首要的不是外面的行為,乃是裡面的態度,裡面的所是10。

貳 製造和平

那些對自己嚴格,對別人憐憫,並且對神清心的人,乃是製造和平的人。他們不喜歡得罪、傷害或破壞人,卻喜歡與人和睦。作製造和平的人,意思不是耍政治。耍政治是虛假和假冒為善。我們必須公義、方正,不可耍政治、圓滑。請記住,新耶路撒冷是方的,不是圓的。我們基督徒必須是這樣。雖然我們公義、方正,但我們仍對人憐憫。這樣就能使我們對神清心,並且看見神。我們若是這樣的人,自然而然就會是製造和平的人。我們不與人相爭,不傷害他們,並且一直與有關的人維持和睦。這就是作製造和平之人的意思11。

參 是地上的鹽

說我們是鹽,意思就是我們在神所創造的地上發揮影響,使這地保持原來的情況。神所創造的地已經墮落了。就某種意義說,地已經腐化並敗壞了。鹽能殺菌防腐。任何醫生都能告訴你,鹽能殺菌防腐,使東西保持原來的狀況。鹽在性質上是一種殺菌防腐的元素。因此,藉著殺菌和保存的功能,鹽把地帶回到原來的情況,或使地保持原來的狀況。因此,鹽的功能就是保守神所創造的。全地越來越腐化,所以我們必須在這敗壞的地上發揮影響。對敗壞的地,諸天之國的子民就是這樣的元素,防止地完全敗壞。不論國度子民在哪裡,他們對周圍的人都該發揮鹽的影響。我們對鄰舍必須發揮殺菌的功能。但我們若變得和屬世的人一樣,我們就失去功能,失了味道。因著我們失了味道,就不再有鹹味,也不能盡鹽的功能。我們若有那九福所啟示國度子民的性質,我們就真有鹹味。對於親人、姻親,我們是鹽。我們若靈裡貧窮、哀慟、溫柔、公義、憐憫、清心尋求神,我們就有鹽的功能。我們不需要責備別人,或指出別人的錯誤和過失。只要我們在場,他們就要被鹽醃。有時一些惡人會遠離我們,因為我們太鹹了。這就是在這腐化的地上殺菌的意思12。

肆 遵行一切誡命,是在國度裡為大的條件

馬太福音五章十九節說,「所以無論誰廢掉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這樣教訓人,他在諸天的國裡必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又這樣教訓人,這人在諸天的國裡必稱為大的。」這裡的誡命是指十八節的律法。國度的子民不僅成全律法,也補充律法。因此,他們實際上並沒有廢掉任何律法的誡命,甚至最小的一條也沒有廢掉。我們在諸天的國裡是大是小,在於我們是否遵行律法的誡命,甚至最小的誡命也遵行。在這一節基督強調,我們若不遵行律法中所有最小的誡命,反而廢掉它們,又這樣教訓人,我們在諸天的國裡就要成為最小的。換句話說,基督似乎說,「你若要在諸天的國裡為大,就必須有最高的道德標準。你的道德標準若達不到新律法的標準,你在諸天的國裡就是最小的。」其他人的道德沒有國度子民的道德這樣高。絕不要以為我們只顧生命,不顧道德。生命必須有生命的彰顯,最高的生命有最高的彰顯。道德不過是生命的彰顯。因此,你若有最高的生命,必然會有最高的道德作這生命的彰顯。我們需要禱告:「主,讓我有最高生命的彰顯。讓我有最高標準的道德。主,我們不僅是有道德的人,也是國度的子民。」

因為國度的標準高於一般道德的標準,所以我們所行的必須過於舊律法的標準。照著道德的標準,我們不該殺人或是犯姦淫。我們若不殺人,不犯姦淫,我們就是有道德的人。但這樣的標準比國度的標準低多了。照著諸天之國的標準,我們不該向弟兄動怒,因為動怒就形同殺人;或是看婦女而有意貪戀她,而在心裡犯了姦淫。這不是道德的標準,乃是國度的標準,這比道德的標準高多了。道德的標準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出二十一24,利二十四20,申十九21)。但國度的標準告訴我們,要愛我們的仇敵,為那逼迫我們的禱告,不要抗拒惡人(太五44、39)。若有人打我們的右臉,連另一面也轉給他(太五39)。這標準比道德的標準高得太多了!

在這些經節中,基督所強調的要點是,國度的子民必須有最高的道德標準。我們若看見這件事,那麼我們就能領會五章十七至四十八節。我們有最高的律法、最高的生命、最高的標準。藉著最高的生命,我們成全最高的律法,並有最高的標準13。


注釋

1. 李常受,《福樂的人生》,台北青年特會,1987年5月

2.李常受,《在靈裡與主互住的生活》,水流職事站,簡體字版,頁14

3.李常受,《住在主裡面享受主生命》,水流職事站,簡體字版,頁11

4.同注3,頁50

5.同注3,頁18~19

6.同注3,頁52

7.李常受,《主觀經歷內住的基督》,台灣福音書房,1994年6月,頁12

8.同注7,頁27

9.同注7,頁64

10.同注7,頁69

11.李常受,《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台灣福音書房,1990年8月,頁215

12.同注11,頁227

13.同注11,頁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