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會」的真理


為甚麼我們稱自己為「在安那翰的教會」、「在杭廷頓灘的教會」、或「在洛杉磯的教會」?很多基督徒在此事上對我們完全誤解,甚至指控我們「極度自大」,認為「只有我們才是教會」。對於此點誤解,我們有以下解釋:

在已過永遠裏,在神心裏有一個「永遠的旨意」;而完成這旨意的憑藉,就是我們所稱的「教會」(弗三10-11)。因此「教會」這名,乃是出自於神的心。當主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時,將「教會」這一個稱謂,賜給了同樣的奇妙實體。啟示錄二、三章中,聖靈也一再地被揭示為:對眾「教會」所說的話。此外,這個獨一的名詞─「教會」(或眾教會),也在行傳的記載和使徒的著作中反覆出現。在此稱謂之上,並沒有任何的形容詞,來解釋這是何種教會。聖經中唯一的教會,就是「教會」。

雖然此一神所計劃、主所講論、那靈所述、使徒言及的單純稱謂,已被持續的誤解和濫用;我們仍願回歸聖經,照著三一神和使徒們對我們的稱呼─「教會」,來稱呼我們自己。哪個教會?─「那教會」。但這並不表示除了我們,其他人都不算為教會的一份子。一切蒙寶血所洗淨、重生之神的兒女,都在其中有分。他們乃是「生」入教會。但大部分人卻未以「教會」聚集,反而落入分裂和混亂的光景。他們在「教會」前面冠上浸信、長老、五旬節等等許多形容詞,這樣的聚集使教會分裂,也是信徒彼此分開。將教會稱為「團契」或「中心」,亦是偏離目標。今天神盼望祂的子民,棄絕一切分裂的名稱和立場,僅僅與其所在地的基督徒作為教會而聚集。這就是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

讓我們以神的話來思量。在新約的開頭(馬太福音)和末了(啟示錄),主耶穌都親自說到教會。然而,馬太福音裏的教會是單數(「我的教會…」);而啟示錄裏的教會卻是複數(七個教會)。馬太福音主所論到的,是一個宇宙的教會;而啟示錄主所論到的,乃是眾地方教會。這一個宇宙的教會必須有一個彰顯,而在各地實際顯為眾地方教會。「地方教會」並不是一個稱謂,僅是一個性質上的描述。

 

現在請留意啟示錄一章十一節,主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教會」,接著祂立刻題到七個城市:「給以弗所、給士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鐵非、給老底嘉」。主的話向來準確並富有意義。主說到七個教會,然後題到七個城市,指明城市和教會是同位語;換句話說,那個城市就是那個地方教會的範圍、行政的界限。這是再清楚也不過了。

使徒也在書信和行傳的事例中一再重申此原則,從無例外。聖經是說:「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而不是「在耶路撒冷的眾教會」。聖經是說「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而不是「在安提阿的眾教會」。只有一個城市,就只有一個教會。當聖經論到有許多城市的行政區時,向來都是用「在某某區的眾教會」;如:「在猶大的眾教會」(加一22)、「敘利亞和基利家的眾教會」(徒十五41)、「亞西亞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9)等等。在一個行政區之中,也許可以有很多的教會;但一個城市之中,只能有一個教會。

人一得救即是蒙召,但因著他們仍生活在世人當中,所以主以其生活的所在地為界聚集他們。如果你住在達拉斯,你就應當與其他得救之人,作為在達拉斯的教會一同聚集。如果你住在西雅圖,你就應當與其他基督徒,作為在西雅圖的教會一同聚集。這是何等單純的安排!沒有給人的意見和選擇留任何餘地。在達拉斯所建造的是那一個教會;在所有地方建造的,都是那同一個教會,因為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教會。教會只有在地理上的不同,沒有性質上的分別。若神的子民都看見這一點,就不會有任何的分裂。除了地理之外,所有使基督徒分開的區別,都是不必要且破壞教會合一的。在此事上我們可以看出神的智慧;為著保守教會的合一,神在一地一地,都只設立一個教會。

我們現在以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作為進一步的證明。將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在各教會中為他們選立了長老」與提多書一章五節:「在各城設立長老」相互參照。在行傳裏,保羅說:「在各教會的長老」;而在提多書裏,他說:「在各城的長老」。這兩處經文證明,一城的長老就是一地教會的長老。這也證明了一城的界限就是教會的界限。倘若教會的界限小於或大於該城,那就不是聖經所描述之正當的地方教會。

我們的標準必須是神的話,我們也必須對神所賜給我們亮光誠實,否則我們的良心無法得著安息。神的話中清楚指明,所有真基督徒正確的立場,乃是一地一會。我們無須再為此尋求,只需回歸聖經的啟示。這就是我們的實行,我們也為此一直遭受非議。我們堅決駁斥一切指責我們製造分裂的指控,完全站在基督徒合一的立場。這不是李常受的教會,教會並不是屬於他,他也從未想將其據為己有。講者顯然是在對事實極度無知的情形下,作出此一指控。

今天基督教中間混亂的光景,主要也是歸因於此。基督徒在缺乏認識或無意的情況下,站在錯誤、分裂的立場上,依其個人的選擇和喜好彼此聚集。如果眾人都照著聖經所啟示,在每個城市聚集、彰顯成為該地的教會,今日的宗派和公會就無法繼續存在。因此,任何堅決持守其宗派者,即是製造分裂者。在這個真理的光中,地方教會並非如講者所指控,分裂基督的身體。這分裂的責任在於那些不顧其所在地基督身體實行上的一之宗派、團契、中心以及其他團體。如果一位女士嫁給瓊斯先生,卻堅稱自己是史密斯太太,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這對瓊斯先生來說,是極其反感,甚至無法容忍的行為。若她要成為一個正確的妻子,就必回到她瓊斯太太的立場上,稱自己為瓊斯太太。這應用在今日的光景,也是十分清楚。

願主引導祂的兒女,更多進入祂教會合一的實際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