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基督徒與基督教


壹 前言

在當今時代,全世界人口中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宣稱他們是基督徒,因此「聖經」、「基督」、「基督徒」和「基督教」這些詞彙乃是眾人耳熟能詳的。然而,到底基督是誰?什麼人才是基督徒?基督教又是怎麼一回事?信基督與信基督教是否一樣?一般人包括大多數的基督徒在內,對這些問題都不一定有完全正確的領會。基督徒的基本信仰是根據聖經。因此,本文將根據聖經對以上問題詳加論述。

貳 基督是誰

一 基督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

世間所有宗教的共同特點都是由其宗而施教。即某一教主提出某種教義、教理,根據該教義、教理產生一整套敬拜、事奉的禮儀,以及處事為人的規則。宗教的中心就是它的教義、教理。例如,在儒教裡,孔子的教訓和道理最重要,孔子這個人卻不要緊。不是說儒教不尊重孔子,孔子的確是一個與眾不同的人物,可是一個人要加入儒教,只要明白孔子的道理,遵守孔子的教訓,熟讀他的經書就可以了,對於認識不認識孔子這個人無關緊要。孔子的學說、道理、教訓,就是儒教的中心。再看佛教。釋迦牟尼是佛教的發起人,他給淨土宗講說了一條路,就是惡人死後怎樣轉入輪迴,這件事是被人注重的。可是在佛教裡,人所傳講、所注重的,還是那些道理、學理。對於釋迦牟尼本人,雖然有他的歷史,有關於他的記載,但是在佛教中,他好像是括弧內的東西,並不是佛教的重點。佛教的重點不在釋迦牟尼這個人。今天的佛教,有沒有釋迦牟尼並沒有關係,有那些道理、教訓就夠了。其他如道教、回教以及別的宗教,也都是這樣。他們的教主立下他們的宗教以後,留下他們的教訓、道理、規矩等等,作他們宗教的內容,而他們自己就不再在裡面有什麼關係了。

但是基督徒的信仰和別的宗教完全不同。它完全是建立在基督這一個人身上,而不是建造在基督的教訓、道理上面。叫人希奇的是,你把聖經打開來,你會看見其中並沒有多少章的道理,真正說到道理的地方是少而又少,而且也不太被注重;所注重的,乃是說祂這一個人是怎樣的。凡讀過這書的人都知道,拿撒勒人耶穌講的道並不多,祂這個人卻頂被注重。這個人才是基督徒信仰的根基。

基督這個名字是出於希臘文,原來的意思是受膏者,被膏油抹過的人。我們中國人要請人擔當一個任務,就要給他一張委任狀,猶太人的方法乃是給他抹膏油。神差遣一個人來為祂作事,把油倒在他身上,就是差派他了。基督就是神自己在神格之中到地上,成功作一個人,把神顯明出來,叫人認識神。基督就是受膏者,受委任來作這一個工作的。

因著基本點上的特別,所以基督就和別的教主不一樣。基督曾經問門徒說,「你們說我是誰?」(可八29)祂一而再,再而三地要門徒相信祂。祂說,信子的有永生(約三36)。祂說,要「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凡不是這樣愛祂的人,不配作祂的門徒(路十四26)。而這樣的話,也只有祂說過,其他的教主,都沒有這樣說過。孔子從來沒有對顏回,或是對子路說,你要信我。也從來沒有對他們說,你們要愛我。就是其他的教主,不論釋迦牟尼,或是穆罕默德,也從來沒有對門徒說你們要信我。作他們的門徒,只要信他們的道理就行了。

所以真正基督教的信仰乃是建立在一個人身上,就是建立在基督身上,而不是建立在道理上。真正基督教的信仰,著重點是問說耶穌是誰!祂不過是一個猶太人麼?不過是一個先知麼?或者耶穌乃是永生神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是誰,乃是所有的問題。真基督徒與假基督徒的分別,並不在你對基督的道理如何,而是在於認識耶穌基督到底是誰!

二 基督的身位

基督是聖經及我們基督徒信仰的中心。祂的身位雖然是一個奧秘,但聖經對此事說得很清楚。對基督身位的詳細論述請參考附件八。本文僅根據聖經的完整啟示簡單概括如下。 基督是神,是神子,是完整的神。基督是創造者,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受頌讚的神。 基督是人,是人子,是完全的人,是受造者,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基督是神人,是神而人者。祂的神性調和人性,兼有神人二性,並無第三性的產生。祂神人二性的調和,如同細面調油的素祭所預表的。

三 基督的工作

整本聖經,尤其是新約聖經可說是基督工作的詳盡描述。其中包括祂的創造萬有,祂的成為肉身(成為人),祂在地上的為人生活,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祂的復活,祂的升天,祂的成為靈,祂在信徒裡面的內住及變化的工作,祂與信徒的聯結、調和、合併,祂的升天和祂的再來等。但祂主要、中心的工作可以概括為以下兩點。  祂在十字架上的死,完成法理的救贖,使相信祂的人罪得赦免;  祂的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進到相信祂的人裡面,作他們的生命,完成祂生機的救恩。

叁 基督徒是什麼

「基督徒」在聖經中又稱為「信徒」、「門徒」、「神的兒女」等。所謂基督徒,就是一個裡面有基督的人。「基督徒」希臘文是Christianos,字尾-ianos是拉丁形式,指某人的依附者,應用於羅馬帝國中屬於大家庭的奴僕。這詞在聖經中出現兩次,首先在使徒行傳十一章二十六節,「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彼得前書四章十六節也說「但若因是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著這名榮耀神。」在安提阿,人們開始稱跟從基督的人為Christianos(基督徒),即依附基督的人,作為辱罵的綽號、名稱。但今天「基督徒」這名稱有正面的意義,就是屬基督的人。這個「徒」字,在希臘文就是人的意思;「基督徒」就是「基督人」,意即屬基督的人;不僅屬於祂,更因與祂生機的聯結,有祂的生命和性情(約一12~13,彼後一4)。在西方世界,有所謂「生來的基督徒」(born Christians)。但是,按照聖經的啟示,只有重生的基督徒(born again Christians),並無生來的基督徒。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主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約翰福音一章十二和十三節說,「凡接受祂(耶穌基督)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因此,僅僅從父母而生的人,儘管父母可能是基督徒,他仍然是一個天然的人,不是一個基督人(基督徒)。只有重生的人,即從神而生的人才能進神的國,才能成為神的兒女,才是真正的基督徒。在聖經中,重生的意思乃是,在我們天然人的生命之外,再接受一個生命—神的生命。重生的途徑乃是藉著相信、接受耶穌基督。信入基督、接受基督就是與基督發生生機的聯結;就是接受神的生命到我們裡面。

肆 基督徒的生活

一 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僅僅在外面遵守基督的教訓、傚法基督為人的生活,這是行不通的。因為憑我們天然人的生命,我們不能達到基督那超凡的道德水準。譬如,在人倫道德中,孔子的教訓算是高的。他說,「己所不欲,勿施與人。」即自己不願意的,不要強加別人。然而,基督卻說,要愛人如己。這樣的要求,天然墮落的人,誰能做得到呢?只有基督這神聖、超越、「愛人如己」的生命才能活出這樣的生活。人若試圖憑天然人的生命,效仿基督那神聖生命的生活,結果只能是失敗又失望。聖經中的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中苦惱地說,「我知道住在我裡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裡面的人,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羅七18-24)從聖經這段經文可以清楚看出,因為人有罪,有墮落犯罪的肉體,所以不能行善,不能達到神的標準,不能活出基督的生活。

所以,基督徒生活的第一點乃是先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聖經清楚啟示我們,基督活在我們(基督徒)裡面(加二20,林後十三5)。基督是三一神的化身。整個三一神,父、子、靈都住在我們裡面。三一神是活的,祂住在我們裡面,不是靜態的,乃是活而有活動的,乃是有運作的。我們要讓祂在我們裡面自由地運行。

腓立比書二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裡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這是神的救恩和宗教、哲學不同的地方。一個有神在他裡面的人,為什麼能不發怨言,不起爭論?不是由於勸勉或忍耐,乃是因著神在祂裡面的運行。

我們人只要有一個家,或者有一些同學、同事、同伴,就絕不會不起爭論的。一對新婚夫婦度蜜月,可能頭一兩天不起爭論;有的人結婚不到幾小時就爭論起來了。夫婦作得越久,就越有可能爭論。作父母的人,和兒女的爭論更多。再說到怨言,誰沒有發過?常常是丈夫埋怨妻子,妻子埋怨丈夫,兒女埋怨父母,哥哥埋怨弟弟,姐姐埋怨妹妹。無論是誰,都無法不發怨言、起爭論。能不撒謊是「聖人」,能不爭論是「聖中之聖」,能不發怨言就是「天使」。地上沒有這樣的人;人個個都會撒謊,會發怨言,也都會起爭論。而且,人不僅愛爭論,還喜歡講理由。即使沒有理也找理,越講就越有理。

我們信徒雖然得救了,但是那個舊人還存在;所以一和配偶起了爭論,可能越爭越有理。然而,你一開始爭論,裡面就有一位攔阻你。這是什麼?這就是神在我們裡面的運行。

所以真正的信徒,能作人所不能作的,忍受人所難以忍受的,吃人所不能吃的苦,受人所難受的冤屈。這是因為我們裡面有一位神。人讀聖經的四福音,都欣賞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但那位耶穌今天就活在我們信徒裡面。這一位活的神,就是創造宇宙,並且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一位;今天乃是賜生命的靈,就活在我們的靈裡,使我們能活出祂的生命。正如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實在應該是一個真正基督徒的寫照。

二  讓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的生活

基督徒既是這樣一個「活出基督」的人,他們在地上所活出的生活,就應當是神在肉身顯現。這遠超過世上的倫理道德,當他們住在主裡面,享受主生命時,主自己就成為他們更高標準的倫常道德,是活的,是從生命流露出來的,而不是從宗教的、從倫常規範產生出來的。

他們活在地上如同世上的光,地上的鹽。如同馬太福音五章十四節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立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十六節又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就榮耀你們在諸天之上的父。」腓立比書二章十五節說「使你們無可指摘、純潔無雜,在彎曲悖謬的時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在其中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裡。」以弗所書五章八節也提到「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裡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象光的兒女」。他們在地上的生活應該是光明、公正、公平、公義的生活,是勝過罪惡和世界潮流的,是如同鹽有殺菌的作用。他們不願意同流合污,卻願意超凡不俗。如同荷花出污泥而不染;又如活魚在鹹的海水中,卻不受影響。

不僅如此,他們也是製造和平的人。馬太福音五章九節說「製造和平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今天背叛者撒但是一切背叛的煽動者。基督徒為著諸天的國,在屬天的管治之下,在眾人中間必須是製造和平的人。因為他們的神是平安的神(羅十五33,十六20),有和平的生命和性情,他們若要成為製造和平的人,就必須照著神的性情,憑神的生命行事為人,這樣他們就能彰顯神的生命和性情並得稱為神的兒子。為這緣故,基督徒不參與暴亂或任何暴力的行動。他們對自己嚴格,對別人憐憫,並且對神清心。他們理應有美好的家庭婚姻生活,孝敬父母,為國家當政者禱告祝福,並成為社會和諧的貢獻者。如同在聖經中,主耶穌和使徒保羅的見證,他們忍受患難,恆久禱告,不作不法、危害別人,或危害國家社會的事,對世人作了美好的見證。這些都是彰顯神的見證。他們照著神的性情,憑著神的生命行事為人,為自己和周圍的人帶來恩典、祝福與平安。

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就是如此。在馬太福音二十一章當祂騎驢駒進耶路撒冷城之時,有大批群眾圍繞祂,有意要立祂為王,歌頌祂說:和散那歸與大衛的子孫,在主名裡來的是當受頌讚的。全城都震動了,但耶穌卻不利用時機,為自己作打算,反而順服神的旨意,上了十字架,為全人類的罪完成了救贖。

使徒們在地上的生活也是如此。在使徒行傳十六章記載,使徒保羅被人誣告,為羅馬官長無理鞭打,並且拴上木狗。雖然如此,保羅和西拉卻在牢中禱告、唱詩、讚美神。約在半夜,地大震動,牢門全開,鎖鏈盡松。禁卒醒來,以為囚犯已經逃走,想要拔刀自殺。保羅非但沒有趁機逃走,卻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禁卒事後受感,接受福音且全家得救。又如在使徒行傳二十七章的記載,保羅入監之後,被當時羅馬百夫長押送往意大利去。在途中海上航行遇見颶風,全船的人都驚慌不安,保羅非但沒有趁機逃跑,反而幫助百夫長安穩全船二百七十六人,成了他們生命的保證人和安慰者。最終使眾人包括官長及其他囚犯都安全得救(見新約聖經恢復本,徒二八9注解1)。

伍 基督徒與教會

基督徒不僅在個人的生活中活出基督,過一個榮神益人的生活。基督徒也聚集在一起,成為教會,聖經稱之為基督的身體。教會這詞在希臘原文的字義為「ekklesia」,艾克利西亞,意即蒙召出來的會眾。所以最好譯為召會。因此,教會不是建築物,不是禮拜堂;乃是活人的活組成。

在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聖經第一次提到教會時,主曾說「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在此主耶穌說到「我的教會」 指明教會是屬於主的,不屬於任何人事物。

羅馬書十二章五節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也說:「教會是祂的身體……」因此,教會乃是一個有生命的、基督生機的身體。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十三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這說出教會裡沒有地位高低的分別和人種的不同。信徒的功用或許不同,但是在生命上、在地位上是平等的。這許多的肢體(信徒)在這身體(教會)中,乃是生命的關係,是彼此需要的。

陸 基督教是什麼?

如前所述,教會乃是一班接受基督、由基督內住作生命的基督人,在神聖生命裡、在平等和愛的關係裡建立起來的屬靈團體。然而,在教會兩千年的發展過程中,因著撒但的破壞,人的墮落,異教作法、哲學、文化、政治的侵襲,人意、傳統的攙雜,教會逐漸偏離聖經中的神聖啟示,而墮落成為龐大的基督教組織。根據大英百科全書和中國辭海的定義,基督教廣義地泛指天主教,東正教,和更正教。關於教會的墮落,聖經中也有明確的預言和預告。在馬太福音第十三章,主耶穌用比喻的方式預言到教會的墮落。祂說到在麥田裡有稗子,以此預示假基督徒(稗子)將混在教會—真基督徒中間(太十三24~30)。這發生在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康士坦丁接納基督教為國教的時候,並在以後的年代繼續發生。祂也說到,一粒芥菜種變作一棵大樹的比喻,預示到政教結合後,教會外表的畸形發展。祂也說到面酵在三斗面裡使面發酵的比喻,預告教會內部的腐敗。

在聖經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的第二、三兩章中,主耶穌更明確地預言到教會墮落成為基督教的過程。教會墮落的第一步乃是離棄基督這活的人位、離棄對祂的愛而落在外面的工作和事務裡。然後有「尼哥拉」黨的教訓帶進「尼哥拉」黨的行為,即聖品階級制度的出現。教會進一步的墮落乃是教會與政治的聯婚、結合而帶進內部的腐敗和罪惡。在此之後,淫亂和拜偶像等罪惡都進到基督教裡。這些事情在以後教會演變的歷史,即天主教、東正教和更正教的歷史中都發生了。

綜上所述,今天擺在世人面前的,由天主教,東正教,和更正教所代表的所謂世俗基督教,乃是一個偏離聖經中的神聖啟示和初期教會光景的宗教組織。聖經啟示,基督徒的信仰是以基督這活的人位為中心,基督徒是一班信基督、愛基督、活基督、彰顯基督的人;而今天的基督教卻離棄基督這活的人位,僅僅注意基督的教訓以及外面的宗教儀式和禮儀。聖經啟示,在教會中的信徒身份、地位都是平等的;而今天的基督教則充斥聖品階級的制度,如在天主教中有等級森嚴的,從平信徒、神父、主教、大主教、紅衣主教到教皇的階級制度,在更正教裡也有牧師制度。聖經啟示,教會是神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會眾,是在世界而不屬世界的,屬靈的團體,教會和政治應該是分離的;而今天的基督教中卻充斥政教合一的組織,如天主教就是一個普世性的政教合一組織,東正教和更正教中的國教就是國家性的政教合一組織。聖經啟示,神恨惡拜偶像、淫亂的罪惡,而今天的基督教充滿了偶像和淫亂。

今天世俗基督教的情景乃是神所恨惡、所定罪的。從十六世紀開始一直到今天,神所作的工作就是恢復的工作。祂要把基督徒的光景以及教會的光景都恢復到聖經的啟示以及初期教會的光景。為這緣故,當我們在看見聖經中的真理時,我們就不能接受傳統基督教中錯誤的教訓。我們必須回到聖經,清楚基督是信徒的生命,基督也是教會的元首,中心和一切,好叫所有的信徒(基督徒)在一個身體中活出基督,把基督彰顯出來,在世上如同明光照耀,將平安與和平帶給人,對世人作美好的見證,使神得著榮耀。

柒 結論

總之,我們認定聖經是神的話語,是我們基督徒生活與實行獨一無二的準則。我們相信基督是神而人者,是完整的神,也是完全的人。我們相信祂,就是接受祂進入我們裡面作生命,好叫我們成為基督徒,為要活出基督,彰顯基督,作世上的光,並作地上的鹽,將光明與恩典帶給周圍的人。

同時,我們也在愛中、在和平中,與所有的真基督徒聚集、建造在一起成為教會—基督的身體。基督是教會的元首、中心、元素和內容。在教會兩千年歷史中,教會偏離基督,與世界政治結合而產生的,充滿聖品階級制度的天主教、東正教、更正教等宗教組織系統乃是不合聖經的,是神所定罪的。但在這些組織的「基督教」裡的真基督徒乃是基督所救贖、神所寶愛的,也是我們所寶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