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淨的三一之道


形態論所犯的錯誤

前面題過,倪弟兄所寫的詩歌中,關於父、子、靈,也用了「形態」、「態度」、「情形」等辭。(詩歌三六七首第一節,三六八首第五節。)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教導形態論。形態論主張子是父的一個形態,靈又是子的另一形態,父、子、靈原為一;這都不錯。然而他們又說,當子來時,父就沒有了;當子成為靈時,子也不在了。這意思是他們不承認父、子、靈同時存在,也就是神學上所說的同時並存(co-existence);這是一個極大的錯謬,一個極大的異端。

聖經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記載:「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我們」就是父、子、靈;神在永世裡這樣說,可見父、子、靈是從永遠就同在到永遠。不是父成了子,父就過去了;子成了靈,子又過去了。父、子、靈雖然是一,卻又是三,並且同時存在。這個同時存在,不僅是我們平常所領會的同時存在,更是同時、彼此、互相在裡面的同在,就是神學上所說的互相內在(co-inherence)。這就是純淨的三一之道。

父、子、靈是一,又是三,同時並存,互相內在

在約翰十四章,腓力對主說,「主阿,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麼?」(8~10上。)在二十三節主耶穌又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同他安排住處。」這兩處聖經給我們看見,父在子裡,子在父裡,二者是互相在裡面而同時存在。我們若讀十四章的其他經節,就讀出聖靈也來了。所以父、子、靈三者同時存在,同時到彼此裡面來,因為三者都互相在裡面。這是最奧祕的道。三一神是三,又是一;三位同時並存,又彼此互相內在。

道理與經歷

詩歌三百六十六首第一節有一句話說,「各各他的十架,還不會拯救你;在你裡的十架,纔有能醫治你。」這首詩歌是倪弟兄繙譯的。我們若只讀這句話,而不看上下文,就會覺得有問題。注重道理的人完全不能接受這首詩歌,他們認為:第一,為甚麼各各他山上主耶穌的十字架,還不會拯救人?第二,怎麼會有「在你裡的十字架」?十字架怎麼到人裡面去了?第三,十字架是救贖人,怎麼能「醫治」人?其實這是一首很深的詩歌,我們讀上下文,就會明白這裡的意思是,各各他山上那個客觀的十字架,不會拯救我們脫離天然、自己和舊造;乃是在我們裡面的十字架,纔有能醫治我們。這裡注重的不是道理,乃是更深的經歷。

這就給我們看見,在基督徒中間,道理的仗是打不完的。所以,我們必須學習只重真理,不重道理。真理與道理大不相同,弟兄會的錯誤,就是把一切的真理看作道理。嚴格的說,真理在希臘文裡,只有「真」,真實、實際,沒有「理」在裡面。繙譯中文的人覺得一個「真」字很難成辭,就加上個「理」字。這個「理」一擺進去,就成了道理。所以,中文很難找出一個辭,等於希臘文的這個字。倪弟兄所繙譯的這首詩,的確是照著經歷的實際,也就是經歷的「真」寫的。

即使在保羅的書信中,也有道理和實際的分別。保羅在羅馬六章六節說,「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然而到了八章,他又說,「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13下。)舊人不是已經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了麼,為甚麼還要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呢?舊人釘了十字架,不就包括身體了麼?這豈不矛盾?不,一點也不矛盾;因為羅馬六章是講道理,八章是講經歷。

一九五九年,我們出版了一本書名為「神建造的論據」。其中第六篇交通到信徒的去處。我引用了舊約、新約許多處經節說,人死後都要下到陰間,不過死了的信徒是去到陰間的樂園,那得安慰的部分,不是去痛苦的部分;因此,基督教說人死後上天堂乃是錯誤的。我的重點是要指出,神在祂的救恩裡,為我們所豫備的住處不是在天上,乃是祂的自己。祂在我們裡面,以我們為祂的居所;我們也在祂裡面,以祂為我們的居所。最終,那從天而降的新耶路撒冷,乃是神與人調和的集大成,就是神和我們永遠的居所。

然後,在這本書末了一篇「成熟與建造」裡,我根據林前三章保羅的話說,我們是神的莊稼,就必須長大成熟;我們是神的房屋,就必須建造。我們長大成熟就變成金、銀、寶石,為著建造。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信徒可以糊糊塗塗過一輩子,死了寶血就負一切的責任。不錯,沒有一個蒙寶血救贖的人,不能到神面前;寶血叫我們與神和好,使我們能親近神。然而能被收割到神的倉裡的,乃是讓神在他裡面長大成熟的人。寶血救贖是一面,生命長大成熟是另一面。

再者,按全本聖經看,並沒有基督教所說的天堂,只有蒙救贖的人同被建造,成為一個團體神人永遠的居所。神的目的乃是要把祂自己,建造到祂所救贖的人裡面,也要把蒙祂救贖的人,建造到祂裡面,以成功一個屬靈的建築。

因著我把基督教裡傳統的天堂抹煞了,香港就有弟兄定罪我講異端。我被定罪作異端,是從香港開始的。過了幾年,美國有一個出版屬靈書報相當有水準的出版社,叫作「基督徒文字佈道團」(C.L.C.),出版了一本「倪柝聲與李常受的教會觀」,那是一位在美國讀神學的中國神學生的畢業論文。內文引用香港定罪我講異端的人所寫的東西。起初,我們去函抗議,卻得不著回應。最後,因香港教會書室與基督徒文字佈道團有業務上的接觸,我便委請香港教會書室負責人魏光禧弟兄,帶著兩位精通中英文的弟兄,和「神建造的論據」一書,到紐約去與他們有交通。他們這纔了解,他們出版的「倪柝聲與李常受的教會觀」,是如何的曲解我的話。於是他們立刻出函道歉,並將已賣出的書全數照價收回。

異象要清楚,心要乾淨

必須看見異象

結論乃是這樣:第一,是對真理的認識;第二,是存心的問題。你們在這裡學習事奉主,我們的負擔就是要藉著歷史,給你們眾人看見主恢復的道路。這就是異象,這就是啟示。你們必須看見異象,看見主的恢復。今天那些在香港另外聚會的人,他們從前講召會講得很響亮,但現在根本不題召會。這說出,他們不是對真理和異象看不清楚,就是不忠誠。千萬不要在主的恢復裡,作個反反覆覆的人。在主的恢復裡,一定要真理清楚,異象準確。

人必須對,心必須乾淨

第二,一個人可能真理看得很清楚,異象也很準確,但他的心若是不乾淨,動機有問題,遲早還要出事情。我們這個人必須對,必須乾淨。若不然,在對我們有利時,我們就不說話,就沒有問題:在對我們不利時,問題就來了。

「基督成為靈」和「三一神」這些真理,乃是倪弟兄開始講的,並且講了多年。我們中間那些所謂的同工,從不說這是異端。等到倪弟兄被關進監獄,我接續他繼續講時,那些人就說是異端。這不得不令人對那些人的人格和存心打問號。所以,我們中間的年輕人一定要校正我們的眼睛,是不是清楚;校正我們的心,是不是乾淨。

我在這條路上,摸主的工作,摸召會的問題,也有五十年了。我承認我裡頭是敗壞的,有邪惡的天性;但有一件事,連天使也能為我作見證,就是我從不馬馬虎虎走這條路。一九二五年,我開始認識這條路,到一九三二年,我還是慎重的。我是考慮過,鑑定過,纔走這條路。我沒有可誇的,但有一件事,我可以在你們眾人面前誇口,就是五十年來,我所講的道,所作的見證,從來沒有改腔,也沒有改調;從來沒有從前是,今天不是;從前召會的路該走,今天卻放棄的。我是始終如一。

我和你們一樣,同是亞當的子孫,敗壞的人,但是這五十年裡,在主的工作上,靠著主的恩典,我的心總是維持清潔。我沒有貪圖任何事,沒有自居任何地位,要管甚麼人、甚麼地方,因為我的心是純潔、單純的走這一條路。

你們年輕人的眼睛必須明亮,看清楚主的異象;同時,你們的心必須清潔,人必須對。對你有利,這條路是對的;對你無利,這條路也是對的。人歡迎你,這條路是對的;人不歡迎你,這條路更是對的。對就是對,不能因著你的感覺,因著你的利害關係,就改了腔調。

至終的判斷

關乎真理方面,最終會有一個判斷,那就是基督的審判臺。有一天,我們大家都要站在那裡,讓主來斷定。保羅說,「我被你們察驗,…對我都是極小的事,連我也不察驗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稱義,但察驗我的乃是主。…直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林前四3~5上。)保羅雖然被論斷,卻不以為意,直等主來,讓祂斷定,主要把人暗中隱密的事,都顯露出來。

其實,人對真理的爭論,十之八九是借題發揮,只有一、二分可能是真正為真理本身爭辯。否則也不會有昨天不說我是異端,今天又說我是異端的情形。求主憐憫我們,是異端就定罪是異端,是真理就要接受。千萬不要藉口爭論,甚至定罪別人,那是不清潔的;說得不好聽,那是不道德,不彀人格的。我們在召會中,都要學習簡單、清潔。

盼望我們眾人照著歷史,看見一點亮光和教訓,得著一點實際的幫助。要愛主,追求主,尋求看見祂的真理,並且心要純潔,動機要清潔,只要主,不要別的。絕不要藉口說甚麼話,不要有甚麼貪圖,不要因為得不到而有所埋怨,而說甚麼話。這些事在主面前,若不對付得清清潔潔,試煉將是長期的;一生一世,召會都會是你我的試煉。

附件:地方召會與李常受之聲明

(本文摘自「歷史與啟示」一書,台灣福音書房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