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和『作先知講道』是甚麼? 


聖靈工作的主要一項就是說話,在來三7,十15,明言聖靈的說話,而在啟二7、十一節、十七節、二十九節,三6、十三節、二十二節,更是清楚的記載,那靈今日還在說話,呼召教會中的得勝者。在兩千年的教會歷史中,教會雖有墮落,也有復興,但神的永遠計劃和工作絕不受影響,仍然由聖靈來執行,祂的工作就是對信徒說話,呼召他們得勝,直到神永遠的旨意完成為止。所以,聖靈工作的一項就是祂的說話。然而,聖靈不是直接說話,大都借著某些人來替祂說話,這些神的代言人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先知”。保羅在林前十二28將先知列為教會中名列第二的恩賜。
摩西被稱為以色列人當中最大的先知(申三四10),他將神所說的話轉述給神的子民,這些話不但拯救了為奴的以色列人出埃及,更根據這些話建造神在他們當中的帳幕,這些話也帶領他們在曠野中生活、行走了四十年,維持並保守他們不僅有食物吃,有水喝,“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走腫”(申八4)。摩西將神所吩咐的這些話記載下來,就成了摩西五經,大約佔了舊約三分之一的篇幅。佔了舊約聖經另外三分之一篇幅的以賽亞書到瑪拉基書,被許多學者稱為“先知書”,而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則被猶太人稱為“前先知書”。如果我們加上詩篇的主要作者大衛,也被彼得稱為“先知”(徒二30),這麼一來,整本舊約聖經就幾乎是由先知所寫成的了。所以,舊約的先知不僅為神說話,更負責寫下神的話[1]。先知在舊約時代的功用是何等重大。
在消極一面,舊約中也記載了外邦的先知巴蘭,有神的靈或神的話臨到他(民二三5,16,二四3)使他說不出咒詛,卻說出神所要給以色列人的祝福。於以色列黑暗之際,也有不少假先知出現,如亞哈王宮中的四百位先知(王上二二4~6);在耶利米書和以西結書中,居然有神所定罪的假先知出現,淆惑了神的子民,甚至打壓真先知,如哈拿尼雅打擊耶利米(耶二八1~17)。
到了新約時代,根據林前十二28列出神在教會中所設立的恩賜,先知一職似乎被使徒所取代了,落到第二位,但仍然具有權威,因為教會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二20);而基督那隱藏於過去世代的奧秘,乃是借著使徒和先知啟示給今時代的人(三5)。在新約時代,不僅在四福音書中有先知(路二36),施浸者約翰也被群眾認為是先知(太十四5),在使徒行傳裡,也有被稱呼為“先知”的信徒,如安提阿教會中有幾位先知,保羅可能是其中的一位(十三1),預言大飢荒要來的先知亞迦布(十一27~28),耶路撒冷大會之后,教會差遣猶大和西拉兩位弟兄和保羅、巴拿巴一同去訪問眾地方教會,這兩位也是先知(十五32)。於那時的地方教會中,保羅也多次提到先知的事。例如在羅馬書,當保羅於十二章提到在團體的教會生活中運用恩賜時,第一項所提的恩賜就是“說預言”(6)。而此字的希臘原文的動詞就是林前十四章的“作先知講道”(1,3~5等)。保羅在林前十四1和五節鼓勵信徒在教會聚會中,要羨慕最佳的屬靈恩賜,就是“作先知講道”。顯然,先知和“作先知講道”在新約時代具有一個相當重要的功用。
當保羅於對付哥林多人誤用恩賜時,首先在林前十二章末了,將“先知”排於神在教會中設立之九項恩賜的第二位,僅次於使徒;然后在十四章幾次三番的鼓勵信徒要羨慕“作先知講道”(1,5),他指出“作先知講道”要比說方言而沒有翻譯的強得多(5),並且鼓勵每一信徒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叫眾人學道理,得勸勉(31)。在這一章結束時,又吩咐信徒要切慕“作先知講道”(39)。這個“作先知講道”究竟是指什麼?是什麼樣的恩賜?保羅怎麼可能要每一個信徒都作先知?而且保羅的職事乃是要完成神的話(西一25),哪來許多先知預言將來的事?如果真如保羅的吩咐,每一信徒都可作先知講道,他們所講的權威和聖經的權威如何協調?聖經中的“先知”究竟是何許人也?聖靈賜給教會的恩賜——先知,可以在一般教會的聚會中出現麼?今天還有先知麼?難道每一個信徒都可以得到先知的恩賜?
保羅要每一個信徒都講道?一般人對“講道”的領會是某位有口才恩賜,並認識神和聖經極深的傳道人或牧師,在主日對群眾講一篇頭頭是道的信息,講道怎麼可能是每一信徒都可能作得到的事?如果按照和合本聖經所翻譯的“作先知講道”,每一信徒都被鼓勵在召會中講道(林前十四1,5,31),這可能麼?過去幾百年來,基督教中的主日崇拜都是借重口才絕佳、聖經知識充足的講道人所主持的,林前十四章的實行似乎已經消失了。是否林前十四章是過時的?不符合現今的時代?而我們知道神的話是永存的,隻有我們人的軟弱與不忠信,使神的話打了折扣,不能實行出來。然而,保羅在林前十四章所提的作先知講道究竟是什麼?
此外,保羅還鼓勵信徒要用心思說五句話教導人(19),根據上下文,這裡的教導就是前面所說的“作先知講道”,哪有講道的內容是五句話的?另外,保羅自己不是在十二章中指出每一信徒都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每一肢體都有不同的功用(12~28),他反問哥林多信徒,“豈都是先知麼?”(29)若要照著此處的上下文回答這問題,應該是“不是的”。可是為什麼保羅剛剛講了每一肢體有不同的功用,過了一章卻鼓勵每一個信徒都要“作先知講道”呢?
二十世紀初,靈恩運動如同野火一樣燃燒起來時,美國許多屬靈的、專心尋求的基督徒,包括宣道會(Christian Missionary Alliance)的創辦人宣信弟兄(A. B. Simpson)在內都受其吸引。靈恩派的人對林前十四章的作先知講道解釋為說預言,並且在他們的聚會中實行這種預言,於結束時,都是照著舊約先知的方式說:“耶和華如此說。”以加強話語的權柄。這些靈恩派的預言有許多錯誤和荒唐之處,因為上期已經有專文評論,於此不再細數。
因為先知與神的工作有如此重要的關系,我們研究聖靈的工作,就必須對這項恩賜加以探討。也因為對於“先知”和“作先知講道”的事有這麼多的疑問,本文試圖理清常人對這些事的觀念。因為“先知”和“作先知講道”是和合本的翻譯,我們不僅要查看其他著名的中文翻譯,更要從兩希原文來看,也從聖經的舊約和新約中提到“先知”和“作先知講道”的經文與其上下文來研討“先知”和“作先知講道”究竟是什麼,該如何來實行。

壹 此一字於中文聖經翻譯時所造成的困擾

林前十二28的“先知”和十四1的“作先知講道”,其希臘原文是prophetes和propheteuo,前者是名詞,指人,后者是動詞,指所作的動作。由這人所說出的內容就用propheteia。
我們先列出著名的中文聖經對這三個希臘字有不同的翻譯,茲列於下表:
舊約中與prophetes相對的希伯來文是nabi,與propheteuo相對的希伯來文是nabu。我們略舉幾處經文來比較:
從這幾處不同翻譯的經節,我們可以看出,這一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字群,顯然對中文聖經翻譯者造成了困擾,究竟這個字有什麼意思?該如何翻?和合本、當代聖經和新譯本都將指人所用的nabi和prophetes翻譯成“先知”,呂振中譯本將nabi翻成“神言人”。而中文對動詞沒有一個正好符合其意思的字或詞,和合本將動詞nabu或propheteuo翻成“說預言”(王上二二10),有時翻成“受感說話”(撒上十10~11),甚至“作先知講道”[2](林前十四1),“說預言”、“預言”、“傳道”、“講道”和“預先說”,翻譯者認為這個字與講預言有關,並因受聖靈的感動而說話。因此,和合本的譯者認為這字與先知講道或說預言有關,其余的譯者則認為這是傳講神的話,至於他們所講之內容則與預言有關。呂振中譯本將nabi翻成“神言人”,將nabu翻成“傳講神言”(王上二二12)甚至“發神言狂”(民十一25,王上二二10)、“受感動而發神言狂”(民十一26)。現代中文譯本翻成“宣布”(耶二十1),或“像先知一樣呼叫起來”(民十一26)。在林前十二10原文是propheteia,和合本翻成“能作先知”,現代中文譯本翻成“宣講上帝信息的恩賜”,呂振中譯本翻成“稟受神言傳講的才能”,當代聖經翻成“能說預言和講道”,新譯本翻成“可以講道”。新漢語譯本則稱,此動詞不能單譯作“說預言”,譯作“宣講神的信息”較為可取[3]。
無論如何,這個字群對大多數的中文讀者而言,總是帶著一些領會,作這事的人由神那裡比常人能預先知道,可以預測事情,所以叫“先知”。還有,如呂振中的翻譯,認為這些人在作這些動作時,會身不由己的發癲狂。果真是如此的話,那麼保羅要信徒都在聚會中“發狂說神言”,那不就是哥林多教會本來的混亂光景麼?保羅怎麼還鼓勵他們這麼作?那他怎麼在鼓勵信徒人人說神言或作先知講道的這一章末了,說“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十四32),而不是說的人被先知的靈附體而發狂的。他又說“神不是混亂的,乃是和平的”,“凡事都要端正得體地按著次序行”(33,40)。可見在作這事時,不僅個人是神智清楚的,在聚會中應該不會有癲狂的行為,反而是有次序的。
因為有這些困擾,我們需要來看聖經的原文所要表達的意思。

貳 prophetes 和propheteuo 的字義研究

 一 根據聖經語言專家的研究

我們根據以下幾本知名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字典,也根據一些為聖經讀者經常使用的參考書來進行研討:The Eerdmans Bible Dictionary、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Walter A. Elwell編著的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Colin Brown編著的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G. Kittel 和G. Friedrich 合編的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和希臘文prophetes 和propheteuo 相對應的英文字是Prophet和prophesy,是從希臘文演變過來的。這兩個希臘文還有幾個相關的希臘字的字型,也有相關的希伯來文,我們稱其為同一字群。在我們探討這些字意思的過程中,不便使用中文,以免害意,為了討論方便,我們將使用兩希原文。茲將這幾個希伯來文和希臘字列於下表:

1 舊約希伯來文

希伯來文中最常使用的字乃是“那必”nabi(名詞),是從“呼喊”(call)這字根而來,因此含有“呼喊者、宣告者”(one who calls or announces)之意,也有“被呼召的”(one who is called)意思[4]。nabi這個字是從閃語系的亞甲文(Akkadian[5])動詞nabu(意為“呼喊、宣告”)演變來的,學者經過仔細研究,發現這個動詞必須是被動的,指某人被呼召、被指定,因為在這蒙召者背后是那位呼召的神。然后再從nabi演變出naba(動詞),含著“表顯、呈現或以nabi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思”。柴爾(Joseph Thayer)解釋nabi乃是:“講說那從神聖啟示所得的默示、感動、靈悟,宣告神的旨意,包含譴責、勸戒作惡的,或是安慰憂患的,或是啟示隱藏的事,特別是預告將要發生的事。” [6]
nabi這個字的最佳定義可從申十八18來看:當神說到將來要在以色列民中興起一位像摩西的nabi時說:“我要將我的話放在他口中,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告訴他們。”因此,nabi乃是神先將祂自己的話放在某人的口中,然后這人信實的將神所說的話告訴、傳講出來。由此,nabi被視為“神的口”(mouth of God)。nabi的字根是根據nun和bet兩個希伯來文的根而來,帶有“中空”和“敞開”的意思,因為要接受超自然的智慧和啟示,這人必須要向神敞開才行[7]。而且,此人也需與神有某種程度的親近,使神願意借著這人來向人說話,當然,巴蘭是個例外。
Elwell神學字典指出,聖經中的prophecy乃是從神的啟示(或默示)而來,與異教的術士不同。Prophetes不能強迫神,反而在神的管治之下,例如耶二十7,由神自己主動來呼召、推動人來為祂說話。而且根據申十八18和耶一9,是神將祂自己的話放在人口裡的,然后這人才將神所說的話說出來給人[8]。
Peisker(Brown的新約神學辭典關於此字的研究者)指出,naba這動詞原先帶有狂喜、恍惚的舉止(例如撒上十章、十九章,掃羅遇見一群nabi,王上十八26~29,巴力的nabi在祭壇四圍踴跳、狂呼亂叫),但后來就沒有此令人難堪的意思,而是“作prophetic的宣告”了[9]。
中國主日學協會所出版,由賴瑞仁編著的《神人——以色列先知的研究》也曾使用了一些比較早年的字典和神學研究,指出希伯來文nabi的意義為“發言人”,或“上帝的代言人”,因此,賴瑞仁說:“先知主要的意義就是‘代言人’,而以色列的先知就是耶和華上帝的‘發言人’;因此,先知說‘預言’預示將來的這種功能,在本質上是次要的,最主要的,他就是上帝的‘口’。” [10]
舊約中另有兩個希伯來字roeh和hozeh跟此有關,此兩字都翻成“先見”(seer)(如撒上九9和撒下二四11),就是某人得了特殊的經驗,向他人報告或解釋所作之夢或所見的異象,這兩個字都跟某種狂喜的狀態有關[11]。Vine指出,在七十士譯本中,就是撒上九9的roeh“先見”一字,意指先知乃是與神有直接溝通的人。七十士譯本也將希伯來文的nabi一字,解釋成“從神而來的信息在這人裡面涌出來”,或“神將事情秘密的告知或與之溝通者”[12]。
我們要指出,nabi這頭銜並不代表在所有的事上,這等人都比別人“預先知道”,例如在大衛晚年,亞多尼雅爭王位一事上,nabi 拿單來問大衛,究竟大衛有無答應亞多尼雅繼承王位的事(王上一24~27)。他們照著大衛的指示,讓所羅門登基,由祭司撒督和nabi 拿單一起膏他作以色列的王(34,44~ 45)。
另外,希伯來字dabar本意指“所說的話”(見伯三二7,王上三10),而含有“從神而來之神聖信息的溝通”之意(如創十五4耶和華對亞伯拉罕的說話,出九20~21耶和華所說的話),或“宣告耶和華的說話” [13](如民十一24),中文可翻成:說、告訴、曉諭、吩咐等。耶十八18應該翻成“nabi的話”,而不是和合本的“先知說預言”。

2 新約希臘文
a 柴爾將此一字群定義為與預言有關的說話□14□

柴爾將propheteia這個與所說的內容有關的字,定義為“論及基督的國度與其迅速來臨之得勝的預言,同時帶著相關的安慰和警戒話語”;他也將動詞propheteuo定義為“預言將來的事,特別是與神的國相關的事”。和“說出、宣告那僅能借著神聖啟示而知的事”。前者與預言有關,后者則僅僅是宣告所得之啟示。
他又將prophetes定義為:“一位被神的靈所感動者,而作神的發言人,鄭重地告訴人,他借著靈感所得到的,特別關於將來的事,尤其關於神的國和關於救恩的事。”或“一個被神的靈所充滿的人,根據神的權柄和命令,以慎重的話語為神申訴、懇求,並勸導人接受救恩”。他還說,一個prophet可以憑超自然的能力得知隱藏的事(如路七39,約四19),也具有能力行神跡(如路七16,二四19)。
他指出prophetes這個字也指“那些在使徒時代,出現在基督徒當中的prophets(如太十41,二三34,徒十五32的猶大和西拉,林前十四29,37,啟二二6,9);他們跟使徒們相提並論(如路十一49,林前十二28~29,弗二20,三5,四11,啟十八20);他們分辨,並為著基督徒能得益處的緣故,預言將來的事(如徒十一27~28,二一10~11);在基督徒的聚會中,突然被聖靈所感(但不失去他們的自我意識,林前十四32),熱情洋溢的、興高採烈的,用人聽得懂的話,說出聖靈所教導他們的,這些話帶著能力指示、安慰、鼓勵、責備、定罪、鼓舞他們的聽眾(3,24)”[15]。這部分與本文所討論的有關,以下會加以討論。

b 三位專家的字典研究:Vine、Elwell和Brown

Vine、Elwell 和Brown 都是從前綴和后面的主字根兩部分來解釋,先講出前綴和字根的個別意義,再將其合起來解釋。這些字典不僅停在這裡,他們還有更深層的研究,指出一些常人所不知的事。
這個希臘字從其字根來看,前者pro的意思是:向前,向外(onward,forward),或在某人面前,在時間之前等;后者phemi 是“說”的意思。有些略懂希臘文的人就會將此二者合起來看,會以為這字含有:“預先說出”的意思,恰好符合“先知”的觀念。可是,當代解經大師卡森(D. A. Carson)在其經典著作《再思解經錯謬》中指出:“在所有的解經錯謬中,解經者最常犯的錯謬,就是假設每個字匯與它的字形,或與它的構成有著密切的關系。由此觀念導出的結論是:一個字匯的意義是由它的字根來決定的。” [16]為了避免此一錯謬,我們必須謹慎來研究這字原初的使用意義。
他們這三位都指出,這個字群主要是由兩個希臘字合起來的:pro有“向前(forth)”或“在前(before)”之意,后面的phemi是“說”,兩部分合起來僅僅是“說出來”的意思,並無“預先說出”之意。
Vine將propheteia這個字解釋成:“神之心意和計劃的說出”[17],因此,這個字僅指將神的心意和計劃說出來,並沒有預言之意在內。Vine解釋prophetes是:“說出者,或公開的說話者”,“宣揚神聖信息者”,這是指在希臘人(外邦人)當中,翻譯神祇所說之信息者。” [18]
Elwell字典將prophetes 定義為“以宣告的方式將事情說出來的人,或為……說話,就是奉(神)的名而說話者”[19]。
布朗(Colin Brown)神學辭典中研究這個希臘字群的Carl H. Peisker指出,prophemi 這個字在早期的希臘文件中的用法,完全沒有指著將來事情的意思,反而與這個字相關的幾個其他希臘字如proagoreuo,prophoneo,prolego 都與公開宣告、大聲宣告有關。所以,他認為,propheteuo 也應該包含公開宣告、大聲宣告的意思,而不應該翻成“事先預言”。同樣,他指出早期的希臘文件也証明prophetes的用法,都是“宣稱者”(declarer)或“代言人”(speaker)的意思。隻是-phe- 這字根所帶宗教的含意給了此說話者分量,用以表達他所說之話的權柄[20]。
論及動詞propheteuo(其相應的英文是prophesy)時,Vine解釋此字為:一、主要是說出神的旨意(如太七22論到有一些在主名裡prophesy的人;林前十三9提及目前“我們所知道的是局部的,所prophesy的也是局部的”等)。二、其次才是說預言,如大祭司該亞法預言耶穌將要為人民死(約十一51),又如舊約中許多prophets預言信徒將要得恩典和救恩(彼前一10),以諾預言主耶穌要帶著千萬聖者來臨(猶14)等[21]。
論及名詞prophetes(指說話的人)時,維基英文網絡說一般基督徒的認識是:“這人能在神的名裡為神說話,傳遞神給人的信息。” [22]這也沒有預言之意在內。
在基督徒一般的用法中,一位prophet 是被認為能說預言的,雖然聖經中有些提到prophet的經文含有預言,但是許多他們所說的話裡,特別是在舊約中,他們僅僅為神說話,教導關於社會或敬拜神的事,他們所說的話並沒有包含任何預言在內。例如一般人都習慣將以賽亞書到瑪拉基書分類為“先知書”,因為這些都是“先知”所寫的。然而從這些書中所記載的來分析,不盡然是講關於未來之事的預言,在這些書中主要是這些先知傳講神所啟示的話,還有記載當時的歷史,例如以賽亞和耶利米兩卷書中,關於歷史的記載有相當多的篇幅。所以將這些書稱為先知書含示都是預言,的確不太妥當。
Kittel 字典的主編Friedrich在研究prophetes 說:“一般說來,新約中這字的用法是指宣告者說出神聖的、受感的信息。因為啟示是借著那靈(the Spirit)所賜予的,聖經中的prophet 就具有關於將來的特別知識,例如徒十一28的亞迦布預言會有大飢荒。一位prophet 能不借任何方式就能知道別人的過去(如約四19),也能得知人心中所想的事(如路七39)。雖然他有這種能力,但他卻不是個魔法師,也不是卜卦的。作為prophet 主要是宣揚神的話語,這在保羅所論及之教會中的prophet 就是這宣揚神話語的人。” [23]Prophetis(女性)隻在新約聖經中出現過兩次,就是路二36在聖殿等候彌賽亞的亞拿,和啟二20的耶洗別,雖然她是自稱的。
Kittel 字典的另一位主編Kramer 指出,希臘文的prophet“僅單純的表達正式公告(declare)、宣告(proclaim),使人能知道”。而早期一般世俗的用法是指:有超然能力者,或能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或僅僅指為神說話的人[24]。
二十世紀初期,一位對prophetes 作了深入研究的Erich Fascher 指出,prophetes 這個字就等於宣告者(proclaimer),或大聲宣揚者(announcer),幾乎沒有任何預言,或預測的性質在內,若有這種意思,則要從其他上下文另加的字來看。同樣的,動詞propheteuo 僅指:在某一位神的名裡說話,或啟示出某件隱密的事[25]。
於此,我們要仔細看一下動詞propheteuo 在新約中的使用:Kittel 字典的編者Friedrich 指出,propheteuo 這動詞在新約中一共出現了二十八次,在保羅的書信中就佔了十一次。這個動詞有底下幾重意義:
1.通常的意思是“宣告啟示、神給prophetes的信息”,如林前十三9,十四1,4。
2.此一動詞帶有“預言”之意。因此,根據新約的看法,舊約prophetes能事先預知,而施浸者約翰的父親撒迦利亞、大祭司該亞法和寫啟示錄的約翰,他們的宣告和講述都是屬於這事先預知的一類(注,此三個例子都不在保羅的著作裡)。於是Friedrich特別要讀者留意,當保羅使用propheteuo這個動詞時,並不指講說預言的事。
3.此動詞也有“借著prophetes講說,將原先隱藏的事顯明出來,把人憑天然方式所不能知道的事說給人聽”。如那些把耶穌蒙了眼打祂的人,要祂propheteuo 是誰打祂(太二六68,可十四65,路二二64),這裡不是預測將來的事。W. Grudem認為,在主耶穌時代,prophetes這個字已經有了相當廣泛的用法,除了指為神說話之外,一般人也領會成有超自然的能力,說出人所不知之事[26]。
4.對保羅而言,此動詞有一個重要的道德性、勸告性和激勵性的意義,指著“教導、勸勉和安慰”之意(如林前十四3,31)。作這事的人宣告神聖的審判,呼召人悔改,但有些人聽了會覺得刺耳、惱人,認為是一種折磨,正如在大災難中的兩個prophetes所作的。但也有人會因聽見prophetes的說話,心中的隱情被顯露而悔改,敬拜神(24~25)。
5.在徒十九6,保羅按手在以弗所的信徒頭上,他們就說方言,也propheteuo。這個動詞和說方言擺在一起,是跟受感和狂喜忘形的彰顯、贊美神有關(參徒十46)。
6.腓利的四個女兒被稱為童女,且用propheteuo的現在分詞來形容她們。Friedrich 指出,這並不是說這四個女兒正在propheteuo,或正在講述神聖的啟示,可能是她們有prophecy 的恩賜,但路加猶疑是否該給她們女prophetes的稱號,所以就用現在分詞來形容她們的功用。
7.在太七22,那些在主名裡趕鬼、行異能,且propheteuo,但不被主稱許的工人,也有可能指他們“裝得如同prophetes”(和合本在此翻成“傳道”,而無說預言或作先知之意思在內)。更可能的是,這裡指一般通用的“作為一個prophetes 宣告神的啟示”[27]。
根據以上這些專家的分析,林前十四章的prophetes乃是“宣告啟示、神給他們的信息”和“教導、勸勉和安慰”的意思,而不是說預言,或有異能說出隱密的話。
還有一個希臘字也需我們注意的,就是指所宣告的內容propheteia。Friedrich 說,這個名詞和動詞極為相似。新約中用過十九次,有九次在保羅的書信裡,七次在啟示錄中,一次在福音書中[28]。這個字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翻譯。
根據上下文,林前十二10和十三2的“propheteia”,是一種恩賜(charisma),是神借著那靈(the Spirit)賜給初期教會的,隻有保羅提到這個恩賜,其他使徒的書信都沒有提及。在羅十二6,保羅說:“照著所賜給我們的恩典,我們得了不同的恩賜,或propheteuo,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propheteuo”;(和合本將這經節翻漏了,成為“按我們所得的恩賜……”恩典不見了),這裡明指propheteia不僅是一個恩賜,還是第一項恩賜,且要“照著信心的程度”而說話。
Propheteia在林前十四6和二十二節,乃是指“prophetes 所說的話”。保羅說到如果他去到哥林多人那裡,隻說方言,那就對他們毫無用處,“除非我用啟示,或知識,或propheteuo,或教訓,對你們講說。”(6)和“propheteuo 不是給不信的人作表記,乃是給信的人”(22)。於此兩處,保羅所說的話都沒有預言之意在內。
在太十三14,propheteia 是以賽亞所說的話。在彼后一20~21所指的是經上的預言不是人自己的見解,是被神推動,從神說出來的。
但在啟十九10,二二7,10,18,propheteia這個字就有“預言”(prediction)的性質在內。在一3,propheteia乃是指“prophetes的書(book)”。
Friedrich指出,作為propheteuo的宣告,propheteia不必要是指將來的事,這個字本身包含了“prophetes 帶著權柄的指引”,“借著prophetes 所吩咐的”如提前一18和四14,提摩太乃是借著propheteia 被引進職事的服事裡。在啟十一6,propheteia 隨著“日子”一起,這是講prophetes 的工作(work of the prophet)。林前十三8也當如此解。對於在帖撒羅尼迦這個剛剛建立的教會,保羅在許多囑咐中有一項是:不要藐視prophetes 的話(帖前五20)。Friedrich 承認,在這一節,不清楚究竟propheteia 是指“具有prophetic的恩賜”呢,還是指prophetes 所說的話[29]。
新約希臘文中,有另一個希臘字proereo 英文翻譯成predict 或foretell,這個字的意思則有:“預先告訴”(太二四25、可十三23,彼后三2),也有“前面已經說過”(來四7),或被翻成“先前說過”(羅九29,林前七6,加一9,猶17,林后十三2)。這個字不常使用,在新約中只被用過九次。

二 其他的研究

十九世紀著名解經家Adam Clarke曾經對prophet這個字群有過仔細並深入的研究。他指出,雖然眾人都認為prophet 這個字是“預言將要發生的事”,但是在希臘文的原來用法裡,根本沒有預言的意思在內。尤其舊約聖經第一次出現這個字時(創二十7,耶和華稱亞伯拉罕為nabi,是能向神禱告的人),就証實了這個說法。若以今天眾人對先知的觀點來看,亞伯拉罕根本就不符合“先知”這個稱號。
Clarke在所寫的一篇專文裡(The Christian Prophet and his Work)証明這個字本來的意思僅僅是:禱告、懇求、祈求的意思(pray,entreat,make supplication)。這樣的意思不但符合這裡的經節,而且撒上十章掃羅列在nabi中,和王上十八章巴力祭司在祭壇前禱告的事,都符合這意思。這幾處的prophesying 無可否認的就是禱告和祈求。這些人經常借著信心的禱告與神親密溝通,使得神願意將祂心中的旨意,不論是目前的或是將來的事,告訴這些禱告的人。后來,nabi(代求者)就成了向大眾宣告、傳講神所啟示的事。這些人傳講也包含著預言的意思,因為神樂意將祂的秘密啟示給這班有信心的人。所以,保羅在林前十四3似乎將prophesy這個字用來指那些能解說神心意的人,他們將神聖的事指導人。所以“那prophesy的人向人講說造就、安慰和勸勉”。Clarke繼續說,nabi這頭銜也是賜給那些明顯有口才,和有發表能力的人;所以亞倫是摩西向著法老的代言人,他也被稱為nabi[30]。
Clarke在先知書系列指出:動詞naba不僅是預先說出將來要發生的事,更是指著禱告和為專門的事特意祈求。而名詞nabi 不該僅指那預告將來之事者,更是那時的一般傳道者,因為他們看見了由百姓的罪惡引起之將要發生的噩耗,就勸勉百姓轉離罪惡,並迫切的向神祈求,不叫所警告的審判臨到[31]。所以他強調,這個字含有預告,並祈求之意。Clarke還引用了另一學者Golius的研究:在阿拉伯文中,naba有類似希伯來文的意思,還帶有“旅行、周游”的意思在內。他們周游四方有時是因為受了逼迫,也有時是受神的吩咐而四處游走。Clarke說,如果這個字是有周游的意思在內,那麼亞伯拉罕所過的帳棚生活就相當有關連了,他是在神的指引之下而遷移的,這也可能使他得到nabi的稱號。在希伯來人和阿拉伯人當中,nabi這稱號一直是非常受人尊敬的[32]。
Golius指出nabi有受神指引游走的意思,這在詩七四9似乎能得到証明。那時以色列亡國,人民被擄,他們不知這災禍要有多久,嘆息說“我們……不再有nabi;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雖然那時有但以理,但他住在巴比倫的王宮;也有以西結,但他在迦巴魯河邊(結一3)。他們那時不像已往有nabi們如同阿摩司受差遣去到他們中間,轉告神的話,讓他們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
聖公會牧師茹季坤在《猶太人》書中,猶太人從不將包括伊萊賈在內的許多先知,看為預知未來的預言家。茹季坤指出:“希伯來文對‘先知’的解釋並沒有提示他是個有權力的預言家,而是一個有勇氣公開發言的人,他不是預知那些無可避免的事,隻是對那些丑惡和違背上帝律法的事,能夠知道將會產生的后果而已。” [33]
李常受並不否認prophesy有說預言的意思在內,但此字主要的意思乃是“為神說話,並說出神,包括預言,預告。為神說話,並說出神,是出於生命的恩賜,就是由生命長大而發展出來的;預言,預告,是神奇的恩賜,與生命無關。我們不該將這裡prophesy一字的首要意思領會成預告。這字主要的意思是為主說話,並說出主。當然,有時也包括預告、為……說話、說出……,以及預先說話等意思。” [34]
但李氏也指出,“在林前十四章,申言並不包含預言。這可由三節和二十四節得証實。三節說:‘但那申言的,是對人講說建造、勉勵和安慰。’建造、勉勵和安慰都不是預測。建造是為著教會,勉勵是為著工作,安慰是為著我們日常的生活。為著教會,我們需要建造;為著工作,我們需要勉勵;為著我們日常的生活,我們需要安慰。這些確定的不是預測。” [35] “二十四節說:‘但若眾人都申言,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他就被眾人勸服,被眾人審明了。’在這一節裡,申言不是預言,乃是勸服人,審明人,使他們清楚自己的光景。當不信的或不通方言的人進到聚會中時,他可能會不清楚,誤以為他與神的關系是對的;但借著聽眾人申言,他就清楚了。這申言勸服他並審明他。” [36]

三 字義研究的結論

關於prophecy和prophet這一個字群,不論是希伯來文或希臘文都重在由神發起,神向某些人啟示或給異象,使他們能奉神的名說出神要他說的話或陳述異象。說神所要他說的乃是主要,而所說的話中有些是預言,但不全是預言。這些人為神說話,也具有知道別人過去的能力,也能看透別人的念頭。
在Vine字典中,還有一段非常重要的話,是由Vine和另一學者Hogg所共同指出:“雖然許多舊約中的prophecy都是純粹預言性的,但是這個字並不就是,也不是主要的,在事情還未發生之前作預先宣告。這個字乃是指一種不能借著天然的方式而得知的說出,例如太二六68。…… prophecy乃是將神的旨意說出,不論是過去、現在或將來都包括在內的照直說出。” [37]
根據以上專家的研究,prophetes的翻譯不應該是“先知”,而應該是“神的宣稱者”或“神的代言人”,而且這字帶有宗教的分量和權柄。這些人如何得著神的啟示?他們需要借著禱告、祈求與代求,和神有非常親密的關系,如亞伯拉罕,使神樂意向這人啟示祂的旨意。神所啟示的旨意裡有的是關於目前的指引,有的是論到將來的事情。這些人必須要如亞倫,有口才,能發表,也受神的指引前去他所未蹈之處。因為是神的代言人,在社會上受到特殊的禮遇和尊重。猶大國到了末了,有許多假冒的nabi非常猖狂,真的nabi耶利米卻被囚禁起來。但在國事危急之際,西底家王打發祭司去見真nabi耶利米,請他禱告(耶三七3)。請真的nabi向神禱告,符合了Clarke所言此字有禱告的意思在內。
最后,根據保羅在林前十四章特別指明propheteuo三方面的功用:建造、勉勵和安慰(3)。所以,propheteuo並沒有說預言之意,卻能使聽眾(尤其是來聚會的信徒)得著建造、勉勵和安慰。

叁 此一字群在古代希臘、羅馬文化中的意義

一 在古代希臘和羅馬社會裡之用法的研究

Colin Brown的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和Kittel 所編著的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都對此一字群,在古代希臘和羅馬社會裡的用法有深入的研究,他們的研究對我們的認識也有幫助,簡列於下:根據Peisker(Brown編著的字典作者)的研究,對古代希臘人而言,prophet的角色是眾所皆知的,因為這個字群是從希臘阿波羅神廟的神諭(oracle)所演變出來的。當民眾有了任何古代社會中的問題(涵蓋生意、宗教、政治、倫理、教育等),都可以將他們的問題帶到神廟中來求問。先由兩三位稱為prophetis(女prophet)所組成的祭司團(Pythia),借著某種神秘的方式得了神諭,就在魂游象外之下發出奇特難懂的聲音,再由神廟中所指定的人翻譯成眾人聽得懂的話。這些翻譯神諭的人就被稱為prophets,是由社會上有身分的耆宿擔任的。可是,這些人從不自我發起,也不直接得到靈感,他們乃是先要有人來求問,並等到女祭司說出了神諭,才借著他們的領悟翻譯神諭,向求問者陳述神明所給的答案。
根據此一先例,Peisker對此一希臘字群作了一個結論:propheteuo的意思是宣告神明對某一求問者所問的事。例如在多一12被保羅稱為prophetes 的Epimenides,是一個外邦的詩人。在羅馬社會中,詩人在禱告和獻祭之后,自稱能解說神明對崇拜者的旨意。但是Prophet和佔卜看卦的(soothsayer)大有區別。卜卦者是在癲狂情況中得知消息而作出宣告;相反的,Prophet 是在他理智光景下,從女祭司團得到消息而宣告的。還有卜卦者隻作預言,涉及人的好奇;但prophecy所注重的是借著將要發生的事來矯正某人的行為[38]。
Helmut Kramar(Kittle編著的字典作者)研究此一希臘字群在希臘神諭裡的結論與Peisker類似,但Kramar強調,因為這些prophetes的產生乃是由人挑選的,所以這些人生來就必須有說預言的傾向;而且這些人通常都來自社會上比較高的階層。因為他們得到社會上的尊重,他們也經常被邀請作為當地的代表或發言人,甚至在記載年日時,也會使用他們上任之年作為當地的年號[39]。Kramar又指出,從公元前三世紀起,prophetes這字群就開始出現在埃及文件,然后在翻譯成希臘文的文件裡,其意思是神的仆人,或祭司之稱。在希臘哲學界裡,prophetes乃是指神明的發言人(spokesman),后來逐漸的,prophetes這個希臘字就成為一個常用的頭銜,用來指一班人庄重嚴肅的正式宣告、聲明與宗教方面有關的事,或在神諭中宣告神明的旨意及給人的勸告。prophetes的功用乃是作中間人:他既是神明的發言人,也是人對神明的代言者或求問者[40]。然而,到了新約時期,prophetes這個希臘字在當時的世俗中已經被常用到一個地步,失去了為神說話的原意,而指:一位有不死性情的哲學家,一個想要成為真理的教師,教導享樂主義以彼古羅派者,寫出的歷史也被稱為真理的prophetess(女性),植物學家等[41]。所以,prophetes這個希臘字在當時並不被人自動的解釋成:帶著權柄,為神明說話者[42]。
中文聖經啟導本指出,古代外邦異教中也有先知,但這些先知的功用和聖經中的先知不一樣。例如希臘先知的角色是文藝、音樂等神祇的解釋者,也是神諭的詮釋者。但是聖經中的先知不是解釋或演繹,而是把神所給他們的話直接、毫無保留的說出來[43]。

二 古代外邦文化中之用法的結論

此一希臘字群是借著翻譯所得之神諭,宣告神明對某一求問者所問的事,這些事對求問者乃是隱藏的,必須借著prophetes這中間人來求得,並說出,所以他們僅是作神明的代言人。而這個字群並無預言之意在內,若有預言之意,則是為了警告和矯正。

肆 中文合式的翻譯

既然prophetes這字群重在為神說話,將從神那裡所得的異象和啟示忠實的說出,雖然也帶有預言將來之意,但以上所提的專家都指出,為神說話是主要的,說預言才是其次。那麼這個字群該如何翻譯才好呢?周功和認為,“林前十四章的‘先知講道’或‘說預言’,不是預先准備好的講道,而是實時領受‘啟示’(30),馬上講出來的那種現象;也不是預告未來,乃是包含造就、安慰、勸勉的話(3)。”所以,他建議將propheteuo翻成“先知講說”[44],雖然他想要解清這不是眾人認為事先預備好的一篇講稿,但還脫不開“先知”這不正確的名稱。所以,根據前面字義的研究,包括目前中文聖經各種譯本在內的翻譯都不合原文的意思。
於此,介紹一個新的翻譯,是由一位對聖經有超過六十年研究的李常受,他不僅飽覽以上這些字典,並對prophet 和prophesy這個字群有過研究,在一九八〇年翻譯新約聖經恢復本時,說:“新舊庫新約譯本,把‘作先知說話’譯為‘傳神言’,意即傳說神的話。……這譯本將‘先知’改譯為‘神言人’。……呂振中譯本,也採用‘神言人’一詞。……我們乃將其譯為‘申言者’。正好在舊約裡有一卷申命記,意即把神的誡命重新申訴一次。……我們從這裡得著靈感,將‘先知’譯為‘申言者’,既達意又不拗口。至於‘作先知說話’就譯為‘申言’。” [45]李氏對申言的定義是:“申言乃是在神直接的啟示下,為神說話,並說出神。在申言裡,有時也有預言,但並非這裡所說申言的主要方面。申言帶進神的啟示,為著建造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林前十四4下)。” [46]這個動詞主要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意思乃是將預言說出,也就是將未來將要發生的事,預先告訴人,如大祭司該亞法預言主耶穌要為眾人死(約十一51);另一種意思是指在聖靈感動之下將事實說出,如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溢時對神的贊美(路一67)。因此,若要將這詞翻譯成中文,最好是翻譯為“申”言,因為中文辭典裡,這字的意思為“陳述、說明”或是“表明、表達”。所以,申言這詞,就可以包含將未來或現在所發生的事,陳述、說明、表明和表達出來。
我們再查考中文辭典,發現“申”字在中文裡作動詞用時,有“陳述、說明”之意[47]。在“字源考譯”裡,對“申”這個字的甲骨文、金文和小篆的考証,有這麼一段話:“‘申’是‘電’的本字,字像閃電時雲層間出現的曲折的電光。古人認為閃電是神的顯現,所以常以‘申’來稱呼‘神’。后加‘示’旁為‘神’,加‘雨’旁為‘電’。” [48]另外,“申”有表明,表達之意,如杜甫於《兵車行》:“長者雖有問,役夫敢申恨?”。如:申敬(表明敬意);申意(表明、表達意思;致意);申布(宣布);申白(申明表白;稟明);申好(表示結好);申挺(辨明而從寬處理);申約(申明約令;重申締盟);申獎(表示獎勵);申致(送達;送給;表達)[49]。 “申”亦有申誡;告誡之意,如摩西的申命記,出處為《史記孫武列傳》即三令五申之。如:申守(再次警戒;加強守備);申救(告誡,鄭重地訓誡);申戒(告誡);申敕(告誡);申詔(申令告誡);申禁(宣布禁止從事某項活動);申儆(儆;訓誡);申憲(繩之以法;依法處理);申警(警戒;儆戒);申嚴(申令嚴格遵守或執行某種法令、措施)等[50]。
因此,將英文動詞prophesy翻成“申言”也就含有“從神得到啟示,再為神宣講表達出去”之意,並帶有申明、表明、警戒等意思在內。希臘文prophetes 被翻為申言者,動詞propheteuo 翻成申言,申言者所說的內容propheteia 則翻為申言的內容。此一翻譯可謂符合為神說話之意思。
本文以下就採用“申言”與“申言者”的翻譯詞作繼續討論。

伍 聖經中申言者的產生、角色和功用

一 舊約時代
申言者與神人、先見的區別

Peisker指出,申言者nabi這個希伯來字在舊約中出現三百零九次,其中有九十二次出現在耶利米書。此字使用復數時是指眾申言者所寫的書,單數名詞在較早的經文裡指各種的人物,在較后的經文裡則指那些為耶和華神說話的人。在較早的經文裡,申言者也被稱為“神人”和“先見”[51]。 “神人”是一個比較受尊敬的稱呼,但僅僅給了摩西(申三三1)、大(尼十二24,36)、以利沙和那位奉耶和華命令去警告背道之耶羅波安的人(王上十三)。“神人”的英文是man of God,這些例子說出,這頭銜指這人是屬於神的,與神有一緊密的關系。“先見”則指那些有能力啟示隱密的事,並說出未來的事。在先見身上所強調的是他所看見的異象,但在申言者身上,則著重在他所說的話(賽三十10)。

申言者的產生——蒙神呼召

不論是亞伯拉罕、摩西、撒母耳、大衛、伊萊賈、以利沙、以賽亞或耶利米等,聖經都記載,他們都是蒙了神的呼召才作申言者的,甚至耶利米於母腹中就蒙召(耶一5)。

與神的關係親密

士師以利時代,神的話語稀少(撒上三1),因為以利縱容他的兩個兒子,並且整個以色列人與神的關系不正常,神就不太說話了。但當撒母耳作為拿細耳人奉獻給神,活在神面前,神喜愛他,且與他同在(二26,三19),神將祂自己啟示給撒母耳,借著他所說的話一句都不落空,所有的以色列人都知道他被確立為耶和華的申言者。亞伯拉罕從離開哈蘭開始,一直有神的說話與同在,但當他憑著自己的能力生了以實瑪利,神有十三年不向他說話(創十六16~十七1)。神不向他說話,指出神對他不滿意。神對耶利米說:“你若將寶貴的從低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作我的口。”(耶十五19)所以,申言者必須活出一個配得與神溝通的生活,否則就會失去神的同在和說話。

經常禱告以得知神的心意,並為神的百姓,甚至外邦人祈求

每一個申言者都是親近神的,並經常與神有親密的溝通。第一個被稱為申言者的亞伯拉罕,就是可以向神禱告的,也為人代禱的(創二十7)。摩西為拜了金牛犢的以色列人代求(出三二~三四)。但以理先為百姓認罪,向神迫切禱告祈求,使他得了關於以色列民的七十個七之異象(但九)。

神的子民都能申言是這些申言者的心願

當以色列人行走在曠野時,有兩人在營裡申言。約書亞跑來求摩西禁止他們。但摩西說:“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是申言者,願耶和華把祂的靈放在他們身上!”(民十一29)摩西是認識神心意的申言者(詩一三7),也是代神說話者,他的願望在保羅的哥林多前書又再次被陳明:“你們……尤其要切慕申言。……我更願意你們申言……你們都能一個一個地申言”(十四1,5,31)。
當代神學家Grudem 對聖經中的申言者和申言這方面有相當的研究。他定義舊約的申言者為“由神差來的使者,將由神所得的話告訴人”。甚至是“約的使者,提醒以色列人,他們與神所定下的約,呼召悖逆的悔改,並警告悖逆的下場即將臨到”。這些使者所說的就是神的話,而不是他們自己的話,因此,他們所說的話帶有絕對的權柄[52]。到了新約時代,神的使者由申言者轉換成使徒,新約的使徒與舊約的申言者是相連接的,一致的。可是,新約的申言者與舊約的申言者就不一樣了。Grudem解釋因為約珥的預言,神的靈要臨到所有神的子民(珥二28~29);摩西在民十一29的願望,加上在以色列人中間有聲望的解經書Midrash Rabbah解釋民數記這一節說:“在將來,所有子民都要成為申言者。”所以Grudem 說,新約時代就是摩西所預言之那將來的時期,所有神的子民都要申言[53]。

二 新約時代

新約中使用“申言者”這名稱最多的地方,就是指著舊約中的眾申言者,或引用他們所說的話,次數之多,請看批注[54]。在新約中引用以賽亞的話最多,有十五次。“這些舊約的申言者的確是神的‘口’,神不但借著他們說話,當神需要向祂的子民說話時,神乃是使用這些申言者來說。……申言者的話就是神自己的話。” [55]新約中使用申言者prophetes復數時,不但指人,也指他們所寫的書(太五17,七12,二二40,路十六16,29,31,二四27,徒二四14,二八23,羅三21)。在啟十7,十一18,十八20,24,二二6和九節,這幾處所提的“眾申言者”,應該包括所有新舊約中的所有申言者都在內[56]。

耶穌的先鋒施浸者約翰

從舊約時代開始,申言者就在眾民中(包括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有一個相當崇高的地位。但在瑪拉基之后,有四百年之久沒有申言者出現,這也意味著在這四個世紀裡,神沒有說話。正當以色列人久盼之際,施浸者約翰來了,被當作那久違的申言者(太十四5,二一26,可十一32,路二十6,約六14)。施浸者約翰出生時,被父親預言要作至高者的申言者(路一76)。他雖然被眾人看為是一個申言者,甚至有人還猜測,他是不是那要來的基督(三15),他自己否認兩者都不是(16,約一20~21),以賽亞預言他是曠野的人聲(賽四十3~4)。耶穌稱約翰是站在舊約和新約的交替關頭,比申言者更大(太十一9,路七26)。約翰的來到,開始了一個新的時代,了結了眾申言者和律法的時代(太十一13)。

新約中最大、最高的申言者——耶穌

人們一般觀念都認為申言者不但能像耶利米一樣為神說話,還可以像伊萊賈一般行異能。所以耶穌就被當時的人認為也是一位申言者,甚至是舊約許多申言者裡的一位復活了(太十六14,二一11,46,可六15,八28,路七16,39,九8,19,約七40,九17),連祂的兩位門徒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后,還因為祂行事說話都有大能,認為祂是申言者中的一位(路二四19)。尤其在太七29,可一22,27,路四32,36,當耶穌施教時,帶著獨特的權柄,是經學家所沒有的。祂所說的話不是人的話,而是神的話,令眾人驚奇。撒瑪利亞婦人因為耶穌是個陌生人,卻能一口道出她的過去,她就以為耶穌是個申言者(約四19)。那被耶穌醫好的瞎子也認為祂是申言者(約九17)。然而也有人認為申言者必須出於尊望之地,所以從拿撒勒來的耶穌不可能是申言者(七52)。在耶穌復活之后,彼得和司提反都引用申十八15~18,稱耶穌是神所應許的那獨特的申言者(徒三22~23,七37)。
沒有一位申言者可與主耶穌同等。在這眾多申言者當中,雖然他們都得了神的話,也為神說話,但摩西和伊萊賈兩人可算是很獨特的,因為其他申言者不是神借著異象或啟示來溝通,就是有神的靈降臨到他們身上,使他們申言(如亞倫和米利暗——民十二5~6,又如七十個長老和掃羅的申言——十一25,撒上十10)。然而,摩西是神與他“面對面”“明說”話,如朋友一般(民十二8,出三三11,申三四10);伊萊賈也有與神“面對面”的經歷(王上十九11),又是許多申言者中唯一被提的。但摩西和伊萊賈固然都是申言者,都有申言的恩賜,但兩者之間有所不同,摩西是申言者,將神所啟示的寫下來,成了摩西五經,是以色列人最尊崇的書,稱之為“律法書”。而伊萊賈隻為神申言,並無寫作的記載。后來摩西與伊萊賈兩人同顯在變化山上,一個代表律法,一個代表申言者,引進耶穌(太十七3)。即使是這兩位偉大的舊約申言者,其地位仍萬不能與神的兒子耶穌相比,神要我們新約的信徒“聽祂!”“不見一人,隻見耶穌”(可九7~8)。
Friedrich指出,拿耶穌和舊約的申言者相比較時,耶穌不僅為神說話,帶來應許和警告,祂也看見異象(如受浸時看見天開了,聽見天上有聲音說話;也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等),也參透人的心思意念,預言將來的事。所有舊約申言者有的,耶穌都有,所以祂不僅僅是位申言者,更是應驗了舊約申言者所說的一切話[57]。

初期教會中,有一班申言者

初期教會中,有一班申言者,例如一位叫亞迦布,曾預言將有大飢荒,這事后來果然發生了(徒十一27~28)。他后來也預言保羅要在耶路撒冷被捆綁,並被猶太人交在外邦人手裡(二一10~11)。在安提阿當地的教會中,也有申言者和教師,巴拿巴和掃羅列於其中(十三1)。耶路撒冷大會之后,弟兄們差遣猶大和西拉兩位申言者,和保羅與巴拿巴一同帶著書信去訪問眾地方教會,他們用許多話鼓勵並堅固弟兄們(十五32)。
保羅將申言者與使徒並列,兩者都是在靈裡得到從神來的啟示,使教會得以被建造在他們二者的根基上(弗二20,三5)。使徒和申言者就是為著教會的建造,主所賜給的兩個最主要的恩賜。此二者在林前十二章列在教會中九項恩賜之首(28),在以弗所書所提為著建造教會的五樣恩賜,也是位居最前(四11)。

教會中的申言恩賜

保羅鼓勵所有信徒渴慕申言的恩賜,在信徒聚集時,當照著次序申言,其余聽的人也當明辨(林前十四29)。申言者的靈不是如舊約降在掃羅身上,叫他身不由己的申言,申言者的靈乃是服從申言者的(32)。在哥林多教會中,有些人自以為是申言者,或是屬靈的,要比別人高,就引起了混亂,保羅鄭重吩咐他們,他所寫的乃是主的命令(37)。
保羅在弗四11,羅十二6,林前十二28指出,神在教會中設立了申言者作為恩賜,來建造教會。他在林前十四章特別指明申言的功用:建造、勉勵和安慰(3)。但聖經並沒有說明這些申言者恩賜是如何產生的。我們根據前面舊約所擺出的原則,和林前十四章來看一下。
1.蒙召就能申言:每一位信徒都是蒙神呼召(林前七17~24),而有神聖的生命,在新約時代,神的兒女都能活在神面前,為神說所啟示和感動的話。所以保羅說:“你們都能一個一個地申言。”(十四31)
2.新約信徒擁有的申言本能,需要被提醒,如同保羅於羅馬書(十二6)和哥林多前書(十四1,31)所記載的。哥林多信徒都能申言,但都不知道,卻反而追求各種炫耀的異能,包括說方言在內。保羅於林前兩次提醒他們需要切慕申言,並尋求得以超越:“你們要追求愛,更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尤其要切慕申言。……既渴慕靈,就要為著召會的建造,尋求得以超越。……你們要切慕申言。”(十四1,12,39)可見申言的恩賜是可以被信徒切慕並尋求而得著的。
3.需要學習:“你們都能一個一個地申言,為要使眾人有學習,使眾人得勉勵”(31)。
4.神是一致的,既然要為神說話,申言者就必定認識神已經說過什麼。新約裡面引用舊約的話,一共有一千五百多處。即使新約作者是為神說話的,他們也離不開舊約中神所說過的話。而我們身處時代末了,整本聖經都已經完成,申言的主要內容都必須是從舊約和新約中的啟示而來,並且不會與聖經有任何沖突。

新約時代申言者的功用

倪柝聲在《新約的先知》文中指出,申言者的工作在舊約和新約兩個時代有基本上的差異。舊約申言者的工作主要有三項:
第一,說預言,就是預先把未來的事說出來。
第二,替神說話,把神的旨意告訴人。舊約時代,神的子民並沒有特權可以直接到神那裡去求問。所以就需要有申言者被神差遣去到某一個人那裡,將神的旨意告訴他。
第三,舊約的先知如同現今的講道勸勉、安慰人[58]。
然而,到了新約時代,新約的申言者僅作舊約申言者所作的頭一件與第三件事,卻不作舊約申言者所作的第二件事,就是告訴人該如何作決定。今天許多基督徒不知道這件事,雖然他們活在新約裡,實際上,卻可能還活在舊約時代裡。倪氏指出:“祭司乃是人到神那裡去的居間階級,先知乃是神到人這裡來的居間階級。神不直接對人說話,乃是透過先知和人說話。摩西五經說,神曉諭摩西,摩西就曉諭眾民,把十誡傳給他們。所以十誡乃是神透過摩西傳給以色列人的。”
但是新約時代的信徒得了重生,有聖靈的內住,這是聖靈在新約時代主要的工作,正如來八11所說的:“他們各人絕不用教導自己同國之民,各人也絕不用教導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新約信徒不需要由申言者作居間,他們可以借著禱告尋求神,每個人都可直接認識神。保羅更提醒信徒: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羅八14)。“新約裡的聖靈代替了舊約先知的這項工作。今天在教會中有先知,有人能說預言,有人能勸勉安慰,但沒有個人的先知,來對你說你該如何如何。如果有人來命令你作這作那,這人不是先知,乃是巫覡。” [59]然而,因為信徒對聖靈的工作不認識,外面雖然沒有申言者的頭銜,在許多團體中間,卻有申言者的為人尋求神的旨意,甚至天主教還有到神父那裡去認罪,求赦免的事。這些我們都要否定,已經違反了新約的精神,不僅扼殺聖靈的工作,更癱瘓信徒的屬靈生命。
倪氏雖然提及申言者在新約時代還有說預言的工作,但這並不是主要的,他說:“林前十四章專一論到先知的工作,3就明說,新約先知主要的工作是建造、安慰、勸勉人,對預言沒有特意提起,可見預言是帶手作的,有時也可作,但不是主要的事。” [60]
其次,倪氏指出:一個工人最起碼的條件,必須活在新約時代,也能直接知道神的旨意,如此,工人才能帶領信徒,幫助教會。他指出徒二十一章,保羅執意要去耶路撒冷,當他經過推羅時,他們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但保羅不聽勸。是推羅的信徒說錯了?還是保羅不顧基督身體的交通?基本問題是推羅的信徒要作保羅的申言者,要向他指明他該走的道路,這就違反了新約的原則。“但保羅寧可走錯路,不明白主的旨意,也不讓新約的信徒來作他個人的先知。他不讓鄰人來作他的先知,因他知道他乃是在新約裡。……保羅不聽推羅聖徒的話,是為要在新約裡保存新約完全的權威。” [61]同樣的,“在新約裡,我們可以聽人的勸勉,但不可聽人的命令;可以聽人所說的原則,但不可聽人所說的細則。今天我們有權利享受新約聖靈的祝福,我們每作一事,必須問聖靈有否在裡面先有工作,是否因主愛激勵而作此事?” [62]

陸 新、舊約申言的內容有什麼不同?

摩西申言所涵蓋的面相當廣,有轉告耶和華神向法老說的(出五~十一),有向以色列人宣布耶和華借逾越節的救恩(十二),傳達耶和華所頒布的律法(二十~二四),指示建造帳幕和裡頭器具的啟示(二五~三十),吩咐以色列人該如何獻祭、生活等等(利未記),預言將來的事(申十一,三三),囑咐關於敬拜神的方式(十二),警告關於背道的事(十三,二七~二八)。其內容可以說包羅萬有,從為神說話、傳達旨意、頒布律法等,一直到預言未來,都是神先說給他的,然后他再准確的傳講。摩西的申言也強力証明預言隻是申言的一部分而已,傳達神的話才是申言者主要所作。
因為舊約中的申言不勝枚舉,我們借助學者的研究來歸納:神學辭典專家Peisker將舊約中申言者所說的內容歸納為:
1.帶著審判的性質:尤其在以色列和猶大國被擄之前那段期間,是申言者所說的主要內容,警告王和百姓審判即將來到。但因申言者也有責任勸勉和指引,他們的傳講主要是帶領聽眾悔改,所以申言中就都指出他們的罪惡。如以賽亞指出百姓不信耶和華,阿摩司和彌迦指出百姓拋棄了耶和華的律法和訓誡,何西阿、耶利米和以西結所強調的是百姓犯了屬靈的淫亂。
2.關於救恩的信息:神的審判之后,隨之而來的是救恩。救恩是根據於神旨意裡不變的愛。在被擄的過程中,和被擄之后,關於救恩的申言居多。隻要以色列人轉回歸神,救恩就成為他們的實際,這些信息也提到當彌賽亞來臨時,會帶來王國的復興。這一部分就與預言有關,借著這些預言提醒聽眾要回轉歸向神。Peisker作了一個結論說,舊約的申言者乃是宣告神的話,蒙神呼召前去警告、勸勉、安慰、教導和指引神的子民[63]。
在為神說話時,因有警告與提醒,所以也帶有預言,但並不專講預言。在這些所謂的“先知書”裡,也有記載當時的史實、詩歌等,如賽七1至八8,對付猶大王亞哈斯的不信,有三六1至三九8希西家尋求神的歷史。所以應當翻譯為“申言者書”比較妥當合意。
申言者的功用不僅向神的子民傳達神的話,還能帶領並保存神的子民:何十二13:“耶和華借申言者領以色列從埃及上來,以色列也借申言者而得保存。”眾人皆知,乃是摩西將以色列人帶出埃及的,但根據此一經節來看,神乃是借著摩西作申言者的身分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也借著申言者們繼續傳講神的話,來保存以色列人。借著申言者的保存更是見証耶和華神的信實,從主前一千五百年左右,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以來,以色列人雖然經歷多少戰亂、被擄、分散世界各地,卻一直蒙保守,就是見証神這一句話。
這和保羅在林前十四3所提的申言的功用在於建造、勸勉和安慰出於一轍。保羅還接著說“那申言的,乃是建造教會”(4),這是舊約和新約截然不同之處。在舊約時代,教會還是一個隱藏的奧秘,到了保羅,神就將此奧秘顯明出來,並且保羅作為神的管家,就是要服事神的家,並且建造基督的身體(弗三9~11,四12)。

柒 新約時代基督徒聚會的歷史與得失

根據徒一章,主耶穌於復活升天之后,有一百二十位門徒聚在一處,同心合意禱告了十天之久。在這十天內,乃是這一百二十位都參加禱告,並沒有什麼人來主持,這個人人都禱告的實行鋪下新約基督徒聚會的原則——人人都盡功用,彼此互相扶持。到了二章,五旬節來臨了,彼得講了第一篇福音的道,當日立即有三千人受浸歸主。接著,彼得在四章再有一次傳講,又有五千人相信。短短時間內,信徒由一百二十位,快速增加到八千多位。這許多人如何來傳講使徒的教訓和交通?當時僅有十二位使徒,而且沒有大教堂,讓他們聚集。所以,三章記載,彼得和約翰去聖殿,在那裡有公開大型的聚集,由使徒們來講說,另一面也有十二使徒各自去不同的信徒家中施教(五42),傳耶穌是福音。但因為日常生活和工作等原因,不可能每一位信徒都聚集在那裡,所以那些去聖殿聽見的信徒回到自己的家中,晚上就有挨家挨戶地成千個小型聚集(二46),有些是白天去過聖殿的,有的是沒有去聖殿的信徒,也有的是沒有信的鄰居和親友,彼此講說所聽來的教訓,也傳福音。當時,耶路撒冷的八千多位信徒就是如此的講說所聽見關於基督的事跡,就將福音傳開來(八4),也彼此互相供應基督的豐富。后來,當福音傳到耶路撒冷之外的城市,特別是外邦人地區,猶太人即使有會堂,可作為大型聚集之處,但也不可能容納上千人,大都是在信徒的家中,有的家比較大些,有的家小些,但都在用餐時彼此傳講。早期的基督徒聚集還沒有傳道人或牧師(那是幾個世紀之后才有的),可是每一位信徒都有聖靈在他們身上的工作,將所聽見的真理和福音傳講開來。故此,當時教會的聚集主要有兩方面,一面是使徒們在公眾場合大型的傳講,另一面是信徒們在住處小型的彼此對講。如同一隻鳥的飛翔,有兩隻翅膀,缺一不可。
美國富勒神學院教授馬丁(Martin)指出,由於猶太會堂在敬拜儀式中主要是禱告,配以讀經和講道,而最早得救的基督徒都是猶太人。故此,猶太基督徒后來就採用了其讀經和講道的形式,聚會中也有唱詩和禱告[64]。保羅用林前十四26提醒,也鼓勵信徒們來在一起聚集時,該有如下的光景:“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這是一幅美麗的圖畫——人人都是福音祭司,這也是神心中的希望。神曾於西乃山下對以色列人宣稱“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出十九6),彼得重復宣告,信徒要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君尊的祭司體系”(彼前二5,9),約翰也贊美:“使我們成為國度,作祂神與父的祭司”(啟一6)。這是信徒給予聖靈完全工作所帶來的活潑與新鮮的時期,難怪許多人稱使徒行傳為“聖靈行傳”[65]。在羅馬帝國的大逼迫之期,基督徒更是化整為零,在信徒家中聚集,甚至在羅馬著名的地下墓窖(catacomb)中還保有他們自己的聚集(來十25)。就是在這種家庭小聚會中,沒有屬靈大漢的帶領,一般的信徒都生機的盡功用,彼此照顧,傳福音,供應屬靈的豐富,這就是聚會中的申言。外面雖有厲害的逼迫,但這期間的教會,卻因為信徒活潑的信心與彼此申言、供應而蓬勃的發展。這激發殉道者前仆后繼,用鮮血種植了教會的繁增。
然而,這種人人都是祭司的美景在組織化的教會中逐漸淡化而消失,基督徒的聚集(或敬拜)開始“形式化、公式化”,而主教和執事的階級出現,更可能助長了這個趨勢[66]。第二世紀,當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於主后一五〇年左右提及敬拜儀式中的讀經,包括讀“使徒回憶錄”,也就是后來的四福音書,和使徒們的著作或書信,由主持儀式的教會領袖為會眾解釋,並禱告、收取奉獻款項或物品,最后親嘴問安。這個儀式后來被稱為“道的職事”(Service of the Word)。儀式之后有聖餐禮[67]。信徒以真實和靈(約四24)來敬拜神的實行,逐漸被神職人員的專任抹煞了。基督身體的肢體大部分成了癱瘓的肢體,少數的神職人員代替全體肢體的功用。保羅盼望每一信徒都能渴慕申言的恩賜,在聚會中由聖靈主導,並經過信徒而說出勉勵、安慰與建造的光景,這幅新鮮活潑的屬靈圖畫淡入了歷史的軌跡中。聖靈在信徒裡的生機工作被形式化的基督教掩埋了。

講道取代申言

當西方的羅馬帝國逼迫過去,君士坦丁接納信徒與教會,各處開始大量興建大教堂,有了大教堂就必須要有神職人員來主持崇拜典禮,典禮之后,必須由主教來講道,於是講道開始盛行。從這個時期開始,陸續產生了一些著名的講道家,君士坦丁堡主教金口約翰(又稱屈梭多模,Chrysostom)就是一個代表人物,而亞他那修和迦帕多迦三教父,安波羅修(Ambrose),奧古斯丁等人也都留下一些著名的講道詞。一面,我們珍賞這些屬靈的瑰寶;但另一面,這些講道取代了信徒之間的申言,而助長了教會中的階級制度,扼殺了信徒盡生機功能的機會。
十六世紀的改教因為針對羅馬天主教的背道,幾乎每一位改教家都寫下教義問答書(Catechism),以陳明所信仰的真理,而主日崇拜則需要善於講說的講道家來教導信徒。延續至今,整個基督教的風氣就是必須有講道人,有崇拜禮儀,在一座大教堂或小型禮拜堂舉行[68]。而信徒也就習慣於主日安分守己的坐在教堂的椅子上聆聽,或打瞌睡。難怪美國的基督教研究院(Christian Research Institute)院長,也是聖經回答者(Bible Answer Man)漢尼葛夫漢克(Hank Hanegraaff)嘆息,“林前十四章的申言早已消失。”
聖經裡沒有牧師、禮拜和禮拜堂,這些階級和崇拜的儀式反而造成了今日基督徒被動聽道的風氣與習慣。聖經中所啟示的教會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由聖靈主導,信徒經歷聖靈的工作而能盡生機的功能,除了彼此愛心的照顧、代禱等,聚會中能申言供應基督的豐富更是不可缺的。這種聚會就是林前十四26的聚會。

捌 如何實行林前十四章二十六節,在聚會中操練申言?

Grudem乃是支持美國葡萄園(Vineyard,靈恩運動的一派)的神學家。他認為新約聖經中與舊約申言者相對應的乃是使徒們,因為使徒們要建立所寫之話的權柄時,他們都是提到所得的使徒職分,而不是申言者的職分。他又引用彼得在五旬節節錄約珥所說的預言:“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你們的兒女要申言……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在我的奴仆和婢女身上,他們就要申言。”(徒二17~18)指出,新約的祭司已經從舊約中的某一班人臨到全部信徒(彼前二9)。同樣的,申言者也不僅僅是舊約中的少數人,而是所有的信徒,隻是他們所申言的話,沒有聖經中的話同樣的權柄。保羅盼望信徒們都能在聚會中將神所給的啟示或亮光申言出來。這幾點非常中肯、也正確[69]。
Grudem認為申言正確的定義應該是“說出神實時讓人想起的事(telling something that God has spontaneously brought to mind)”,而對於一般信徒來說,他們在說話時,並沒有舊約申言者的權威,隻是“報告神所擺在他們心中或出現在他們腦海裡的事”[70]。Grudem所定義的僅僅重在說出神實時啟示給人的靈感。這與舊約中的巴蘭本想要咒詛以色列人,但神卻將祝福的話擺在他的口中類似。而且,神還可以行神跡,要巴蘭的驢子說出人話來。照著Grudem所定義的,保羅鼓勵哥林多信徒人人申言,並渴慕這個屬靈的恩賜,這恩賜應該不僅是如此被動,僅由神“臨時”啟示給人而已。
Grudem還認為今天在教會中的申言僅僅是人所說的話,而不應該被當作與聖經的話有同樣的地位。申言者所得的啟示是由神發起,自然的、實時給人的,然后由申言者以他自己的言語說出來[71]。根據Grudem的定義,周功和就認為,“先知講道”或“說預言”,不是指人在事先准備好的講道詞,而是在聚會中實時領受“啟示”,就隨即講出來[72]。他這麼說,是根據林前十四30。周先生的認知已經突破了“說預言”,或如牧師預備好講稿的講道之重要關鍵,但還拘限在追求實時來的靈感,還沒有摸到新約聖經中的重點——什麼樣的人來說話之問題上。我們在前面的討論裡看見有各樣的申言者,連掃羅得了聖靈的沖擊就可以申言,神將要說的話放在巴蘭的口中,巴蘭就可以說出預言(民二三16)。但根據整本哥林多前書,尤其保羅提到屬肉體的信徒應該追求屬靈(二15),在生命上長大(三7),愛神(八3),建造他人、有益多人的事(十23~24,33),所以Grudem和周功和所宣稱的即興式申言應該不是保羅在林前十四所要信徒追求的。

甚麼樣的說話才能算是林前十四章的申言?

倪柝聲指出,林前十四26給我們看見我們該怎樣聚會。“這一節的意思是:在聚會裡有的人是有詩歌,有的人是有啟示,有的人是有教訓,有的人是有方言,有的人是有翻出來的方言,他們用他們所有的來造就教會。所以,隨從聖靈的引導這一句話,我們要很小心的在神面前領會。聖靈不會引導沒有話的人來說話,聖靈也不會引導有詩歌的人來講教訓,引導有啟示的人來翻方言。……在聚會的時候的供應問題,不是我到了聚會的地方才解決,乃是我在家裡就解決。我在家裡是有什麼的人,我到聚會裡也是有什麼的人;我在家裡不是有什麼的人,我在聚會裡怎麼作也不是有什麼的人。這裡所說的‘有’,並不是個人的喜好,也不是自己思想的產物,也不是一時情感的沖動;這裡所說的‘有’,乃是平時在神面前學習中所領受的一點,在靈裡所組織的一點。這些屬靈的積蓄,就是我們的‘有’;在聚會中,就能隨從聖靈的引導,拿出來供應教會。” [73]
“所以,有的人是有詩歌,他就用詩歌供應教會;有的人是有啟示,他就用啟示供應教會;有的人是有教訓,他就用教訓供應教會;每一個都是憑著他所有的供應教會,不是憑著他所沒有的供應教會。你有什麼,你就用你所有的供應教會。比方:你今天有一首詩歌一直在那裡要唱,你不知道為什麼緣故一直記得那一首詩歌,這就是說,在你心裡有音樂,在你心裡有詩歌,這就是你有詩歌。不是到聚會裡來,臨時找一首詩歌,乃是在聖靈的引導之下,拿出你所‘有’的那一首詩歌來造就教會。或者這幾天在你裡面有幾句話,你覺得寶貴,這就是你有話語。照樣,或者你有啟示,或者你有教訓,你就是把你所有的供應教會。” [74]倪柝聲著重在日常生活中因認識神和神的話,而產生出聚會中申言的功用。
保羅在林前十四章論到申言恩賜時,在二十六節所說的:“每逢你們聚在一起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為建造。”這裡所描述的是當基督徒來到聚會時,各人“有”,保羅連用了五個“有”。李常受解釋這個“有”在希臘文中,有幾個意義,並且解說於此處的應用:“原文是一個廣泛使用,有多種意義的字,以下是其中主要的三種:一、持有,佔有,守住(某物);二、有(某物)作為享受;三、有作某事的方法或能力。頭二種應當適用於本節所列舉五件事的前三件,第三種應當適用於后二件,說方言和翻方言。這指明我們來到教會的聚會中,該有一些出於主的東西與別人分享:或有詩歌贊美主;或有(教師的)教訓,將基督的豐富供應人,好造就並滋養人;或有申言者的啟示(30),給人看見神永遠定旨的異象,就是關於基督是神的奧秘,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秘;或有方言,給不信的人作表記(22),使他們認識並接受基督;或有翻出來的話,使論到基督和祂身體的方言,成為人明白的話。我們來聚會之前,應當對主有經歷,對主的話有享受,並且在禱告中與主有交通,使我們有前文所說那些從主而來,並出於主的東西,借著這些,我們就能為聚會預備自己。到了會中,我們就不需要,也不該等候靈感,乃該運用靈,使用受過訓練的心思盡功用,擺上我們所預備的,使主得著榮耀和滿足,並使與會者得著益處,就是得著光照、滋養和建造。” [75]
李常受引用舊約時代神吩咐以色列人,每年過節期的預表來說明教會的聚會。今天教會的聚會乃是如同在神面前過節。以色列人過節時,要將美地的出產帶到耶路撒冷神的面前,與神並與神的子民一同享受他們在美地上勞苦經營所得的收獲,有的是牲畜,有的是麥子、葡萄、橄欖,有的是無花果、石榴等。這些出產都是預表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弗三8)。以色列人進入美地之后,每一支派都分得了美地的一份,作為他們的分,如同每位信徒在信主時,也都得到了寶貴的一份(彼后一1)。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位信徒都在所分得的地上經營,有享受主話語供應的,有經歷主恩典的,每人都不同,但到了聚會時,每一位都將所經歷、享受的那一份帶來聚會,如同以色列人獻給主一樣,好在與主的交通並彼此的交通中,讓主有享受,信徒中也彼此得供應。如此,基督徒的聚會,就是每個信徒將所獲得之基督的豐富展覽出來,也是全體與會者在神面前並同著神,彼此分享基督,使眾聖徒與召會得著建造。
“按照林前所強調並著重的,本節所列的五件事,都該集中於神的中心——基督,作我們的分;以及神的目標——教會,作我們的目的。詩歌該是贊美神將基督賜給我們,作我們日常生活和教會生活的智慧與能力。教師的教訓和申言者的啟示,該把基督與教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教導並供應人。方言和翻出來的話,也該以基督與召會為中心和內容。凡強調在基督與教會之外的東西,都會使教會紊亂,並偏離神新約經綸的中心路線,把教會弄成和在哥林多的教會一樣。” [76]

如何操練申言?

Grudem列出了一些步驟,教導信徒追求申言的恩賜:
一、禱告,求神賜與這項恩賜。
二、平靜安穩,不因有了恩賜而驕傲,也不因別人有而嫉妒(林前十二20~24,14~19)。
三、靈命的長進(林前十四37,參二6,14)。
四、動機要對,以愛為出發點,為了造就教會,絕不是炫耀個人的(林前十四1)。
五、使用目前已經有了的恩賜[77]。這些指引都符合聖經中的指示,值得肯定。
李常受不僅鼓勵所有的信徒都要申言,他講了許多這方面的信息。他說到申言的資格有八:
1.神對耶利米說,你若將寶貴的從低賤的分別出來,你就可以作我的口(耶十五19)。因此,為了要說神的話,這是首要條件。
2.愛主、親近主並與主是一(耶一8~9, 詩七三28上)。
3.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密談,祂必使他們得知祂的約(詩二五14)。
4.進入神的聖所,接觸神,進入神的面光,就從神得著話語(詩七三17)。
5.為盡話語的職事禱告(徒六4)。
6.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並且在申言上不銷滅那靈(帖前五16~20)。
7.當用各樣的智慧,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地住在你們裡面,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西三16)。
8.被聖靈充溢(徒十九6)。
李氏所列的八點[78]和Grudem所列的各有見地,但在禱告、追求靈命的成長等都是共同的。Grudem重在對付恩賜上,不驕傲、不炫耀,應用已有的為足。李氏則注重在人的分別歸神、與神親密、愛神也愛神所愛的,特別是認識聖經,並讓神在聖經裡所講過的話能豐富的貯藏在追求者的裡面,時時過一個讓聖靈充滿的生活,就能自然得著神的啟示而為神申言了。
李氏也指出:按照林前十四章方式申言的構成,第一,包含對神、基督和屬靈事物的認識與經歷。如果我們要申言,我們必須對神、基督和屬靈的事物有一些認識和經歷。他更盼望每一信徒都能在每個早晨親近神,借著禱告、讀經,接受神聖的供應而得著復興,他稱之為“晨興”,因而使信徒能日日得勝。信徒乃是在平常的生活中,如以色列人在美地上耕耘,得著豐富的經歷,而在主日聚會時,各人能將對基督的豐富啟示和經歷帶到聚會中,借著申言來展覽基督的豐富。
申言乃是人人可以的,沒有例外,雖然有些人沒有口才,但都“能”申言(林前十四31)。李氏鼓勵信徒操練寫短篇的申言稿,在家裡先自己操練,甚至對自己說上幾次,越說越知道如何改正並改進,如此就會有正確的口才。
第二,李氏在《申言的實行》一書中指出:“我們還需要內住之靈實時的感動,激勵我們的靈說話。我們和舊約的申言者不同。在舊約裡,聖徒沒有內住的靈住在他們裡面。他們必須等到靈降到他們身上,他們才能為主說話(代下十五1,結十一5)。然而,新約說:‘願主與你的靈同在。’(提后四22)我們不需要靈降到我們身上,因為我們一直有那靈在我們人的靈裡,所以我們不該等待那靈降到我們身上,而該運用我們的靈。當我們運用我們的靈,住在我們靈裡的聖靈就會受我們的推動,我們就會有靈感。不是祂推動我們,乃是我們推動內住的靈。我們若承認我們的失敗,而在主面前一直是對付清楚的,我們就會與祂有直接、敞開的交通。祂是在我們的靈裡,而我們是在祂裡面。當我們來聚會時,我們隻需要運用我們的靈,說:‘主耶穌,我要說話。’祂就會興起來,我們就能照著我們的經歷,憑我們所得的口才,和我們所有的亮光說話。我們若這麼作,人人都會在主日上午的聚會中有話可說。” [79]

聚會中申言比說方言強

林前十四23~24說:“所以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眾人都說方言,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麼?但若眾人都申言,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他就被眾人勸服,被眾人審明了。”

玖 其他

耶和華的說話多寡,和祂的申言者的光景之間有緊密的關系。在士師時代末了,因為老以利的墮落,“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或異象)。”(撒上三1)但是到了撒母耳長大了,耶和華得到了一位合乎祂心意的人,祂與撒母耳同在,神的話語又多了起來,神的話語乃是借著與祂同在的撒母耳說出來。聖經雖然沒有太多撒母耳申言的記載,但由撒上三21所提的希伯來原文,耶和華乃是向撒母耳說話,啟示祂自己,然后撒母耳再向以色列人說他從耶和華所得的話。摩西所寫的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等都有許多耶和華的說話,因為這幾卷書中大都記載耶和華神對摩西和以色列人的吩咐。神之所以對摩西說了這麼多話(舊約中記載神說話最多的書卷就在這幾卷書裡),乃是根據神與摩西之間有一個親密、合一,沒有攔阻的光景。當以色列人看見雷轟、閃電、冒煙的山,懼怕耶和華神時,就對摩西說,不要神和我們說話,隻求你和我們說話(出二十19)。以色列人沒有渴慕與神親密,失去了這分與神對話的權利。然而摩西卻蒙保守,得了這一份,使他成了以色列人中最大的申言者(申三四10)。他的秘訣是與神面對面,在他對以色列人的說話裡,有神的話,也有他自己的話和感覺(例如申命記),這是舊約中最佳的申言光景。這也是李常受盼望在信徒當中的日日實行。
申言時是否需要神的靈降臨於其身上?聖經中是有記載神的靈“降臨”或“沖擊”人,使人因此而申言的。但這些僅為少數,如七十位長老(民十一25)、巴蘭(二四2)、掃羅(撒上十10,十九23)、掃羅所差遣的使者(20)等都是因有神的靈降臨而申言的。然而,聖經中記載的那些比較為眾人所知的申言者在傳講神話語時,聖經並沒有這樣描述他們。可知,靈恩派強調要有神的靈降臨在身並不正確,神的靈和神的話要臨到人,乃是根據這人與神的關系是否正常。

如何分辨真假申言者

在舊約時代,分辨真假申言者的標准,乃是借著他們所說的預言有無應驗:“到他話語成就的時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耶二八9)到了新約時代,不僅從他們所說的預言,還要根據使徒們的教訓來比較,有無和聖經的教訓相抵觸,如耶穌的道成肉身(約壹四1~3)。保羅在林前十四29也提醒信徒,要明辨申言者所說的話。歸根結柢,要分辨是否申言者,就必須看他有無從耶和華神來的話,能否忠實的傳話(申十八18,耶三七6~7,王下三12),奉神的名說話、宣告(耶二六16),否則就是假申言者(二七9~10,14~16,二八1~15,二九8~9)。

“申言”時必須有神魂飛越、癲狂的方式?

有些學者將掃羅在撒上十章所遇見的一群鼓瑟、吹笛、擊鼓、彈琴的申言者(5),和他后來脫去衣服,露體躺臥,在撒母耳面前申言(撒上十九24)被視為癲狂,是申言者在申言的特征[80]。呂振中譯本因此將被神的靈沖擊的七十個長老翻成“發神言狂”。難道人在申言時都需要如此癲狂麼?
學者們對此有專門的研究與類型。賴瑞仁的研究[81]指出,林不龍(Lindblom)認為這種現象是世界性的,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先知的人格整個與上帝融化為一體,叫作‘吸收’型;另一類型叫作‘全神貫注’,乃是精神對某一事物完全集中,以致平常的意識就晦澀模糊了,他認為以色列的先知是屬於第二類型。”賀士可(Holscher)也“主張這些先知、先見,能進入這種奇特的屬靈境界,是通過‘神魂飛越’,而被上帝的啟示‘附身’或‘抓住’”。
舊約中最大的申言者摩西,受人景仰的撒母耳,代表所有申言者的伊萊賈,對不信的以色列人申言的以賽亞,受各種逼迫的耶利米,鼓勵回歸遺民重建聖殿的哈該等人,我們在聖經中都找不到任何關於他們在申言時,是癲狂、不理智的描述。反而他們在申言時,都是說話明確的,沒有神智恍惚、如狂人般的呼叫。保羅在林前十四32指出,申言者的靈是服從申言者的。他還說,神不是混亂的,乃是和平的(33)。
申言者的賞賜:將來他們要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在神的國裡(路十三28),那些以申言者之名接待他們的人也要承受同樣的賞賜(太十41)。

新約時代的假申言者

聖經中還有假申言者(pseudoprophetes),這是在申言者之前加了一個前綴pseudo,意思是“假冒”:例如行法術的巴耶穌(徒十三6);主耶穌警告門徒,要提防假申言者,他們外面披著綿羊的皮,裡面卻是貪食的狼(太七15);這些假申言者在舊約時代曾出現過(路六26,彼后二1),在新約時代講論異端,不認耶穌基督是從肉體來的(約壹四1~2)。耶穌也告訴門徒,在時代末期,會有許多假申言者出現,迷惑許多人(太二四11),他們與假基督一起顯神跡和奇事(24,可十三22)。在大災難末了時,假申言者要與敵基督一同施虐(啟十六13,十九20),最后要被扔入火湖裡(二十10)。

拾 結論

先知和先知的講道,這兩個錯誤的翻譯影響了華人信徒和教會多年,能認識聖經中對申言的看重,並在信徒聚會中申言的重要性,的確能為聖靈的工作鋪下最好的配合,使聖靈能在聚會中活潑新鮮的說話,供應、安慰、鼓勵、建造信徒與教會,也暴露人的光景使其悔改認罪。
林前十四26的描述並非僅僅限於初期教會,也非保羅的幻想,這乃是聖靈的呼吁,以期在信徒當中,在教會中能有信徒在日常生活中配合,與聖靈一同來建造基督的身體。

(王生台)


註:

↑注1. Wayne A. Grudem,“Why Christians Can Still Prophesy,“ Christianity Today: Sep. 16, 1988; 32, 13; P.30
↑注2. Nabu在舊約中有幾處的翻譯照著上下文,另有“胡言亂語”(撒上十八10)、“狂呼亂叫”(王上十八29)、“唱歌”(代上二五1~3)。這幾處另有意義,不是nabu 通常的用法。
↑注3. 新漢語譯本,《聖經新約全書》,注釋版,林前十一4批注,2010,345頁
↑注4. “Prophecy, Prophet“, The Eerdmans Bible Dictionary, edited by Allen C. Myers,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7,p.851
↑注5. 按亞甲文是閃語系的東支,如巴比倫文和亞述文;而希伯來文是閃語系的西北支。《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2000,普及版,21頁
↑注6. discourse emanating from divine inspiration and declaring the purposes of God, whether by reproving and admonishing the wicked, or comforting the afflicted, or revealing things hidden; esp. by foretelling future events.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Hendrickson: Peabody, Mass., 2005, p.552
↑注7.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phet
↑注8. Lamorte and Hawthorne,“prophecy, prophet“,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W. A. Elwell ed., Baker Books,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4, p.886
↑注9. C. H. Peisker,“Prophet“,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Colin Brown ed., Vol. 3,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6, p. 77. Meyer,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p.798
↑注10. 賴瑞仁, 《神人——以色列先知的研究》,中國主日學協會,1984, 3頁。根據: Wilhelm Gesenius, Thesaurus Philologicus Criticus Linguae Hebraeae et Chaldaeae Veteris Testamenti, 1840; Theophile J. Meek, Hebrew Origins, 1936; H. H. Rowley,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Essays on the Old Testament, 1952; Geerhardus Vos, Biblical Theology, 1975
↑注11. “Prophecy, Prophet”, The Eerdmans Bible Dictionary, edited by Allen C. Myers, Grand Rapids, Michigan,1987, p.851
↑注12. “Prophecy”,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Thomas Nelson, Tenn., 1997, pp.893-894
↑注13. 同上,p.851
↑注14. Joseph Thayer,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pp.552-554
↑注15. “propheteia“,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pp.553-554
↑注16. D. A. Carson 卡森著,余德林與郭秀娟合譯,《再思解經錯謬》, 校園書房出版社, 1998, 28頁。英文版Exegetical Fallacies, Baker Books, 1996, 2nd Edition, p.28
↑注17. The speaking forth of the mind and counsel of God, “Prophecy“,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Thomas Nelson, Tenn., 1997, p.893
↑注18. “Prophecy“,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Thomas Nelson, Tenn., 1997, pp.893-894
↑注19. Lamorte and Hawthorne, “prophecy, prophet“,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W. A. Elwell ed., Baker Books,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4, p. 886.
↑注20. C. Peisker,“Prophet“,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6, pp.74-75
↑注21. “prophesy“,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Thomas Nelson, Tenn., 1997, pp.894
↑注22. http://en.wikipedia.org/wiki/Prophet
↑注23. Friedrich,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ited by G. Kittel and G. Friedrich, translated by G. W. Bromiley, Vol. VI, Eerdmans, 1968, pp.791-792
↑注24. Helmut Kramer,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ited by G. Kittel and G. Friedrich,translated by G. W. Bromiley, Vol. VI, Eerdmans, 1968,p.795
↑注25. Erich Fascher, Prophetes: Eine Sprach-und Religions-geschichtliche Untersuchung, Topelmann, 1927, pp.51-54. 見Wayne Grudem, The Gift of Prophecy, Crossway Books, Wheaton, Illinois: 2000, p.35
↑注26. Wayne Grudem,“Why Christians Can Still Prophesy“, Christianity Today, Sep. 16, 1988; 32, 13; p.29
↑注27. Friedrich, pp.829-830
↑注28. Friedrich, p.830
↑注29. 同上,pp.829-830
↑注30. Adam Clarke’s Commentaries, The Master Christian Library version 5, AGES Digital Library, Genesis 20:17
↑注31. Adam Clarke’s Commentaries, The Master Christian Library version 5, AGES Digital Library, Introduction to the Prophet of Isiah.
↑注32. Adam Clarke’s Commentaries, The Master Christian Library version 5, AGES Digital Library, Genesis 20:17
↑注33. 茹季坤編譯, 《猶太人》,聖公會宗教教育中心,1988,23頁
↑注34. 李常受, 《哥林多前書生命讀經》,五十七篇,台灣福音書房, 1997, 612頁
↑注35. 李常受, 《申言的實行》,第一篇,基本的認識,台灣福音書房,2010,5頁
↑注36. 同注35
↑注37. “Prophecy“, Vine’s Expository Dictionary, p.893
↑注38. 同注37,pp.75-76
↑注39.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ited by G. Kittel and G. Friedrich, translated by G. W. Bromiley, Vol. VI, Eerdmans, 1968, pp.791-792
↑注40. 同注39
↑注41. 同注39,p.794
↑注42. Wayne Grudem, The Gify of Prophecy in the New Testament and Today, Crossway Books, 2000, p.35
↑注43. 《中文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2000,普及版,989頁
↑注44. 周功和, 先知恩賜與當代教會, 《聖靈古今論》, 華神,2000,318-321頁
↑注45. 李常受, 《新路實行的異象與具體步驟》,台灣福音書房,1997, 96-97頁
↑注46. 李常受, 《新約聖經恢復本》,台灣福音書房,羅十二6注2
↑注47. 教育部國語辭典,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et Content.cgi?Database=dict&DocNum=123463&GraphicWord=yes&QueryString=申
↑注48. 字源考譯,http://alphads10-2.hkbu.edu.hk/~lcprichi/search/show_word.php?id=1751
↑注49. 中國漢典網站, http://www.zdic.net/zd/zi/ZdicE7Zdic94ZdicB3.htm
↑注50. 同注49
↑注51. C. H. Peisker,“Prophet“,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3, Zondervan, Grand Rapids, Michigan, 1986, p.77
↑注52. Wayne Grudem, The Gift of Prophecy in the New Testament and Today, Crossway Books, Wheaton, Illinois, 2000, pp.21-22
↑注53. 同注52,pp.33-34
↑注54. 太一22, 二5, 15, 17, 23, 三3, 四14, 五12, 八17, 十二17,39, 十三35,十六14, 二一4, 二三29-31, 34, 37, 二四15,二六56, 二七9, 可一2, 路一70,三4, 四17, 27, 六23, 十24, 十一47-50, 十三28, 33-34, 十八31, 二四25, 44,約一23, 45, 六45, 八52-53, 十二38, 徒二16, 30, 三18,21-25, 七37, 42, 48, 52, 八28, 30, 34, 十43, 十三15, 20,27, 40, 十五15, 二六22, 27, 二八25, 羅一2, 十一3, 十六26, 帖前二15, 來一1, 十一32, 雅五10, 彼前一10, 彼后一19, 三2, 啟十7, 十一18, 十六6, 十八20, 24等
↑注55. Friedrich, p.831
↑注56. “propheteia“, Thayer’s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pp.553-554
↑注57. riedrich, p.843
↑注58. 倪柝聲, 《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二冊,台灣福音書房,1993,17頁
↑注59. 同注58,18頁
↑注60. 同注58,18-19頁
↑注61. 同注58,20-21頁
↑注62. 同注58,20頁
↑注63. C. H. Peisker,“Prophet“,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p.79
↑注64. 馬丁(Ralph P.Martin),初期基督徒怎樣崇拜,《基督教二千年歷史》,海天書樓,2004,123, 125頁
↑注65. W. Ward Gasque,基督教會的發展:從耶路撒冷到羅馬, 《基督教二千年歷史》,海天書樓,2004,57頁
↑注66. 馬丁(Ralph P.Martin),初期基督徒怎樣崇拜,《基督教二千年歷史》,海天書樓,2004,125頁
↑注67. 馬丁(Ralph P.Martin),初期基督徒怎樣崇拜,《基督教二千年歷史》,海天書樓,2004,127頁
↑注68. 倪柝聲,《工作的再思》,第十章,地方教會的組織,台灣福音書房,1999,265-301頁
↑注69. Wayne Grudem, Bible Doctrine-Essential Teaching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Zondervan, 1999, pp.409-413
↑注70. 同注69, pp.408-409
↑注71. 同注69, p.414
↑注72. 周功和,先知恩賜與當代教會,《聖靈古今論》 ,318頁
↑注73. 倪柝聲,聖靈在教會聚會中的引導,《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台灣福音書房,1993,91-92頁
↑注74. 同上,92頁
↑注75. 李常受,《新約聖經恢復本》,台灣福音書房,林前十四26注1
↑注76. 同注75
↑注77. 周功和, 先知恩賜與當代教會,《聖靈古今論》, 華神,1999, 333-334頁
↑注78. 李常受,《照著神命定之路召會生活的實行》,第四篇,申言的實行,台灣福音書房,1994,64-67頁
↑注79. 同注35,11-12頁
↑注80. C. H. Peisker,“Prophet“,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p.77. Meyer,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p.797
↑注81. 同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