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受的晚近著作-關於十字架的道


根據《奧秘的啟示》出版年(1975)為界,我們全面檢視李常受早期、中期、晚期的著作,以探究其對十字架之道的態度。

早期著作

在李早期的著作中,凡是與信徒個人生命進程─與對付己、世界、肉體相關者,屢屢不離基督的十字架。在其1952年對臺北教會釋放的信息(後編為《基督並祂釘十字架》)中,詳細論述了十字架的光照、十字架的經歷、以及接受十字架的條件。李在書中說到:『從保羅的話裏,我們看見基督徒的中心,就是基督並他的釘十字架。基督是生命,十字架是道路。我們所接受的,不僅是基督,更是基督的十字架。我們所得著的,也不僅是一個生命,更是一個道路。我們得著了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也接受了十字架,作我們的道路。』(第49頁。)

1954年,李在關於信徒生命造就的一連串信息(後編為《向律法死,向神活》)中,亦清楚的指出:『凡事奉的人,都該接受十字架的破碎,讓基督活出來,好供應基督,供應生命,如此才有真實的工作。沒有基督,就沒有工作;真實的工作,乃是生命的流露,是基督的彰顯。人一得救,得著主的生命,就該看見十字架的道路,知道自己當怎樣被破碎,怎樣被對付,才能讓基督的生命彰顯出來。當基督的生命從人身上得著彰顯時,各項事奉的功用,也就會在各人身上顯明。』(第66頁。)

此外,在1959年所出版的《生命的經歷》中,李也將對付己、對付肉體、對付天然等十字架的經歷,視為『靈命經歷的第三層』。而1964年洛杉磯夏季特會信息(後編為《神的經營》)中,亦有兩整篇的章幅,專特論到『十字架與魂生命』以及『十字架的原則』

1975年前後

不僅如此,在陳君文中所謂的『晚近時期』(1975-1986)前後,亦有許多與《奧秘的啟示》同時期的生命類著述相繼出版,其中論十架之道者,不在少數:

在1972年洛杉磯特會信息合輯《國度》中,李用整篇信息,詳論『國度與魂生命』。信息中說:『神對付魂的路乃是十字架』『決不要脫離十字架,因為神已經把你擺在那裏。』(第105頁。)『無論我們有什麼,無論我們是什麼,無論我們能作什麼,並且無論我們在魂裏持守什麼,都必須完全受十字架對付。』(第111頁。)

在1978年出版的《經歷基督》中,李鼓勵聖徒,不僅要看見福音書中釘十字架的生活,還要甘心樂意被釘十字架,以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他表示:『當我們樂意被釘,並被擺到死地,釘十字架的生命就會成為復活生命興起的根基。因此,藉著被釘死,我們就會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但我們若不被釘死,我們就無法認識祂復活的大能。我們要認識基督復活的大能,只有一條路,就是過釘十字架的生活。』(第164頁。)『每當你發現自己在一個為難的處境時,不要哭泣或可憐自己,反要把自己擺在一邊,把自己留在十字架底下。然後,復活就會自然而然的顯明在你身上,你就能夠喜樂的唱宣信(A. B. Simpson)所寫這首詩歌(詩歌三六二首)以下的幾句:『我何難與基督同死,因復活我已認識;我何難與耶穌同苦,因神旨我願順服。主藉著復活的能力,今生在我的靈裏,因此我歡樂著舉足,直走十字架的路。』(第173-174頁。)

隔年,也就是1979年,在一本名為《事奉的基本功課》中,李再次引用馬太十六章廿四節說明:在事奉的事上,我們的己需要被十字架除掉,而我們天然的力量與才幹,也需要受十字架的對付。同年另一本名為《禱告》的書中,也有一篇名為『十字架與禱告的關係』的信息,說到:『沒有一個人不經過十字架而能在神面前,有一種蒙神悅納、像馨香那樣的禱告。』(第181頁。)『每一個會禱告的人,能禱告的人,都是在血底下蒙了救贖,也都是在十字架上了結的人。』(第187頁。)在1981年出版的『國度的操練為著教會的建造』一書,李也明確的勸勉信徒,要自願樂意的『背起十字架,為著教會的建造』(第四篇)。

此外,在李的解經著作《生命讀經》中,也多次論及十字架之道。在研讀《加拉太書》時,他說:『基督的十字架乃是釘死肉體與否認己的根基。我們藉著基督復活的生命,就能彀釘死肉體,並把己留在十字架上。當基督釘死時,我們也一同被釘死。現今基督在復活的生命裏活在我們裏面,我們也活在祂裏面。我們有基督的釘十字架作根基,現今纔能在祂復活的生命裏釘死肉體並否認己。』(第135頁。)在研讀《哥林多前書》時,他也指出:『我們該專注於基督,祂是我們惟一的愛好與選擇。不僅如此,我們需要對十字架有正確的領會,知道十字架的目的是要了結我們一切的所是。我們需要接受這個十字架,並享受基督;這是召會中所有難處的惟一解答。十字架對猶太人為絆腳石,對外邦人為愚拙;但對我們蒙神呼召的人,十字架實在是神的能力和神的智慧。(一24。)按照我們天然、文化的心思,被十字架了結實在是愚拙。但我們蒙召的人知道,十字架乃是神的智慧和能力。』(第56-57頁。)

以上都是李氏職事的中晚期著作,與《奧秘的啟示》同為『弟兄們』筆下的『晚近著作』。從這些言論中,清楚可見其對倪柝聲弟兄所傳十架之道的認定與傳承。然而,『弟兄們』僅依一小段『斷章』即大膽『取義』,作為李揚棄十字架之道的證據,針對其中文句的片面意義大作文章,卻對李在同時期其他生命類著作中所傳講的十架之道,視若無睹,置若罔聞,實令人遺憾。

晚期著作

在1986年陳君歸主後,李對於十字架的態度又是如何呢?

李晚期的著作雖在聖經的真理上愈闡愈明,但在信徒生命的經歷上,總不忘提醒信徒要『以基督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無論是1994年以前《榮耀的異象與十字架的道路》、《基督徒的生活》,還是1994年以後《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三一神終極完成之靈與信徒重生之靈聯結的果效》、《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神的經綸與分賜》、《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李總是一而在、再而三的強調,信徒必須在消極一面接受十字架的對付,並在積極一面經歷那靈。

綜觀李常受早期、中期、晚期的著作,我們極易歸納出,李常受從始至終都忠於聖經中所啟示“十字架的道”。李不僅傳講十字架的道,自己也竭力操練活在其中。在他晚年著作《神人的生活》一書中,他見證:『主一直將祂的己放在十字架上,而在十字架的陰影下生活。祂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祂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太十六24。)我們跟從基督的人,應當一直把十字架應用於我們的己。我們該不斷的活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在我整個基督徒一生中,我一直在學習把我的己放在十字架上,並學習活在十字架的陰影下。從我一開始跟從主,我就受教導要背起十字架跟從祂。這不在乎我們天然的人是好是壞。即使我們天然的人是好的,我們也應當拒絕並否認。我們不該以為,因為我們天然的人是溫順謙和、以善待人的,我們就可以憑天然的生命而活。我們必須記住,在我們受浸的時候,那個溫順謙和的生命就已經埋葬了。今天我們的生命乃是基督作那靈,作神聖的生命。』(第86頁。)

當我們全面檢視了李常受的教導與其個人的見證,再對照所指控的不實,不禁感嘆,也許正因李深諳十架之道,且習於活在其中,才能輕看錯待羞辱、任憑他人妄加罪名。倪柝聲弟兄在《歌中的歌 詩歌》中曾說:『至終,十字架要變成尋求基督者的羞辱,不僅叫他們失去世界的名聲,也叫他們失去屬靈的名譽.。…屬靈的誤會與羞辱,會讓尋求者深深的覺得涉到他們和神中間的關係,…他們纔會知道甚麼叫作『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第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