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為真道竭力爭辯》之十點爭議〈十〉


第十篇 關於「搗整個基督教的亂」的指控

《為》書第十一篇,作者《奧秘的啟示》中的一段講詞,指控李「存心要“搗整個基督教的亂”」,並指控在李影響所及之地,對基督教進行一連串的搗亂和破壞。事實上,這樣的指控,乃是出於《為》書作者對李言論的片面領會。要釐清此言的真相,我們必須認識李對「基督教」的定義。

按照聖經,教會乃是一班接受基督,由基督內住作生命之基督徒的聚集。然而,因著撒但的破壞,人的墮落,異教作法、哲學、文化、政治的侵襲,人意、傳統的攙雜,教會逐漸偏離聖經中的神聖啟示,成了今日龐大的基督教組織。根據《大英百科全書》和《中國辭海》的定義,「基督教」廣義地泛指天主教,東正教,和更正教。關於教會的墮落,聖經中有明確的預言和預告。馬太福音十三章中,主耶穌以田中稗子的比喻,預示假基督徒(稗子)將混在教會—真基督徒中間(太十三 24~30)。這預言在第四世紀,羅馬皇帝康士坦丁接納基督教為國教時發生。到了啟示錄的第二、三章,主更是明確地預言教會墮落的過程。這墮落的第一步乃是離棄基督這活的人位,離棄對祂的愛而落在外面的工作和事務裏(啟二4~5)。然後有「尼哥拉」黨的教訓帶進「尼哥拉」黨的行為,即聖品階級制度的出現(啟二14~16)。接著是教會與政治的聯婚、結合,而帶進內部的腐敗和罪惡(啟二20)。爾後是教會光景的死亡(啟三1~3)與不冷不熱(啟三 15~16)。

李所說的「基督教」,正是前述這個偏離聖經教訓,滿了宗教、儀文、規條的龐大組織。在這個組織中,不見基督肢體的功用,只見聖品階級的制度;不見分別出來的會眾,只見政教合一的混雜;不見聖別的事奉,只見偶像與淫亂的罪惡。這樣的「基督教」,不僅為神所恨惡,也為一切愛主之人所定罪。

然而,我們願意一再聲明,信徒所應定罪的,應是這個滿了階級制度,政治混雜,宗教儀文的「組織」,而非在其中,那些由父神所揀選,子神所救贖,靈神所重生的真基督徒。我們棄?人為的基督教組織,寶愛所有真正信入主名的基督徒。

關於「搗整個基督教的亂」的指控

讀者若對李所論「基督教」的上述含意,先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再來對照《為》書的引述,便可了解其中誤會之處為何。《為》書第194頁:

「1975年,李常受由美國到台灣,在台北市召開了一個為期五天的“青年訓練”特別聚會,會後,李的講詞《奧秘的啟示》由台灣福音書房出版,那是李在亞洲搞活動的一本指導性宣傳小冊。這本小冊裏面有這樣一段講話:“在西方,他們(按:指美國基督教人士)稱我作‘製造難處者’。換句話說,就是‘搗亂者’。一點不錯,我是盼望搗整個基督教的亂,搗得他們晝夜不安,牧師不能作了,組織不能有了。”請看,李常受存心要“搗整個基督教的亂”,而且要“搗的他們晝夜不安”,可見他對“整個基督教”多麼仇恨!」

以下是李在《奧秘的啟示》41~43頁中的講詞,段落標題為「教會生活在於接受七靈的工作」,內容如下:

「今晚我花這麼多的工夫,就是要給你們看見,今天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整天所搞的就是教會生活。我們今天受人反對,也是為著教會生活。有的人還勸我們不要講教會。他們越勸我們不要講,我們講得越響亮。這是我的負擔,我到處就是講這個。在西方,他們稱我作『製造難處者』。換句話說,就是『搗亂者』。一點不錯,我是盼望搗整個基督教的亂,搗得他們晝夜不安,牧師不能作了,組織不能有了。

我不是頭一個搗亂的。施洗的約翰和主耶穌都是搗亂的。你看那些祭司長原先在聖殿燒香,大家都相安無事,平平安安的。約翰和主耶穌一來,就到處大喊,『毒蛇的種類,你們要悔改!』約翰和主耶穌,都是搗亂的。但他們真是搗亂的麼?不,他們是帶來平安的。你真是給主搗動一下,當時十分難過,但是搗過之後,真有平安。教會生活就是平安生活,教會生活就是安息生活。神為我們存留的是安息中的安息,就是教會生活。我們一定要進入教會生活,我們纔進入這個安息。

……

今天我們在主的恢復中,為著主的教會,需要來接觸這七靈,你來接觸這七靈,就是接觸那塊石頭,就是接觸基督,就是接觸神。因為這七靈就是把神,把基督傳到你裏頭。你要讓這七靈照照你,讓這七靈看看你。祂一來,基督來了;祂一來,神也來了。祂一來,你變石頭了;祂一來,你就變作建造的材料了。」

顯然《為》書將這裏的「基督教」,領會為「基督徒」或是「基督教會」。然而李在這裏很清楚的指明,他所要搗的基督教,乃是其中的「牧師制度」和「人為組織」,而非如《為》所以為,李仇恨“整個基督教”的人、事、物。

關於李「惡毒詆毀與咒罵基督教」的指控

《為》書194~195頁:

「李常受利用講台和出版物,對基督教進行惡毒的詆毀和咒罵。他不但經常污蔑基督教為“墮落的基督教”,而且還咒罵整個基督教(包括天主教在內)是將受神刑罰的將歸於沉淪的“大淫婦”、“大巴比倫”(啟 17:1,5)。他曲解聖經,這麼講:啟示錄第二章至第三章,主叫約翰寫給亞西亞七個召會的書信中所呼召的得勝者,“不是指勝過脾氣、罪惡、世界,乃是指勝過墮落的基督教。”他還曲解啟示錄第十七章的經文,這麼講:“這大巴比倫是什麼?它是基督教的混合物。那大巴比倫是一個賣淫的母親和眾賣淫的女兒在一起。羅馬天主教會是那個淫母,公會(按:指宗教改革後分成許多新教,即現今通稱的基督教)就是那眾淫女。”李還把基督教污蔑為“失去基督”、“與基督為敵”的宗教,污蔑它是“基督的代替和仇敵”,叫信徒要“拋棄”它。」

如前所述,《為》書之所以誤會李惡毒詆毀與咒罵基督教,實在是因著對李所言「基督教」一辭的領會偏差之故。上文第一段引述出自《主的恢復─喫》第5頁,李在文中以以弗所教會為例,告訴信徒,得勝者必須勝過光是為主勞苦,卻不夠愛主;光是為主作工,卻不夠享受主的光景。這並非如《為》書所言,「詆毀」或「咒罵」基督教,而是在愛裏叮嚀信徒,不要重蹈以弗所教會的覆轍,這從李在第6頁的話,可見一斑:

「基督教是個有活動、有工作的宗教。但是許多勞苦工作的基督徒,很少在靈中那樣享受基督。整個教會都應如此享受基督。所以在啟示錄二、三章,主七次呼召得勝者,就有三次關乎喫的。第一次喫生命樹,第二次喫隱藏的嗎哪,第三次喫筵席。舊約神的子民就是這三種的喫;所以啟示錄二、三章就是恢復舊約裏面的喫。今日的基督教把這個失去了,所以主來呼召我們得勝,恢復到當初去。你把基督喫飽了,脾氣就了了,世界也沒有了。所以你只管來喫基督。」

至於大巴比倫的解釋,這並非李的個人觀點,也非其情緒性的咒罵,而是歷代研究啟示錄之人的共同見解。希斯錄(Alexander Hislop)在其著作《兩個巴比倫》(The Two Babylons)中便說到:

「任何一位蒙光照的基督徒都可以明白看出,這個『坐在七座山』上,額上寫著『奧祕哉!大巴比倫』的婦人,就是背道的羅馬天主教(1~2頁)。」

天主教的確論及神、基督和聖經。這由啟示錄十七章四節的寶貴物品所表徵。然而,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鍍金,並不能代表天主教真正的本質和光景。她實際的光景乃是褻瀆、污穢、可憎、淫亂、並滿了鬼魔和污穢的靈(十七 3-5;十八2)。聖經甚至將天主教著名的兩個實行,「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提前四1,3)稱作「鬼魔的道理」。

至於更正教,因著它們多少持守背道之羅馬教的教訓、作法和傳統,如聖品階級和牧師制度,因此被視為是羅馬天主教的眾女兒。然而,我們從未反對任何真基督徒。相反地,我們盼望所有的真基督徒,都能經歷在復活基督裏的救恩與變化。然而,我們絕不能容忍那些攔阻信徒認識基督,並與偶像、淫亂之事有關的宗教系統,這並非惡意詆毀和咒罵,乃是愛心的警告。

關於李「攻擊基督教的基本信仰」的指控

在《為》書195~197頁中,作者指控李攻擊幾個基督教的基本信仰。這些信仰包括:關於神「三位一體」的信仰,關於上天堂的信仰,以及基督教全部的工作和教訓。我們在前面的篇章中,已經對前二者作過回應,故不在此贅述。關於李攻擊基督教的全部工作和教訓,《為》書的指控如下:

「李攻擊基督教的全部工作和教訓,連基督徒所公認為正統的道和正統的教訓,也受他的攻擊。他狂妄地宣講:“不要說基督些異端的道,連基督教正統的道,都是可廢棄的。”……“我們今天不只要脫離基督教的組織,還要好好的脫離基督教的工作和教訓。我們不只要走一條路是脫離基督教組織的,我們還要作一個工是脫離基督教教訓的。不僅那些異端的,連正統的教訓我們都要脫離。”」

上文的引述,出自李的《生命讀經示範》第21~23頁,篇題為「人的觀念遮蔽了聖經的本色」。李常受在此篇信息中,乃是本著聖經中的基本信仰,強調在讀經時,要認識聖經的基本中心思想:乃是神來作人的生命。人絕不可以天然的觀念取代聖經的本意。以下是該段的原文:

「要把基督教傳統的教訓擺在一邊

弟兄姊妹,也就為?這個緣故,我們從不贊同讓傳統基督教的教訓流到我們中間來。我很鄭重的警告大家,你若是去把基督教的那些教訓都搬到教會裏來,你就是一個僅僅在外面脫離組織基督教,而在裏面沒有脫離的人。哦,不要說基督教那些異端的道,連基督教正統的道,都是可廢棄的。我要告訴弟兄姊妹,我們從非常開頭的時候就不只把基督教的組織丟了,同時也把基督教的教訓丟了。從非常早的時候,神就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他們所傳來的救主是對的,但他們所帶來的基督教是錯的,他們所講的道理也大有問題。所以我們那一個時候,就下了很厲害的決心,毅然把他們所帶來基督教的組織和道理都擺在一邊。我們接受他們所傳來的基督,但否認他們所帶來的基督教;我們絕對接受他們所帶來的聖經,但是對於他們所講的道,我們絕對打問號。

親愛的弟兄姊妹,尤其到了今天,我們更清楚的看見一件事,基督教裏頭那些講臺,那些解經,有許多都是教訓之風,只能把人從生命這裏越吹越遠。在基督教裏面,那些講臺,那些文字,不錯,能相當把人吸引來熱心愛神,事奉神,也相當叫人追求屬靈,學習謙卑捨己,但這些多半是宗教的,是善惡的;而那?多的解經註解,更都是知識的,不過叫人多知道一點聖經的真理而已。您很不容易在今天的基督教裏頭,找到一本的書,是好好的指給人一條路,叫人學習來摸?神作人的生命。我再說,我們驕傲是不該的,但是你我必須認識一件事,基督教的教訓裏頭沒有生命。在基督教的教訓裏頭,沒有神本意裏頭的東西。

所以我們今天不只要脫離基督教的組織,還要好好的脫離基督教的工作,和教訓。我們不只要走一條路是脫離基督教組織的,我們還要作一個工是脫離基督教教訓的。不僅那些異端的,連正統的教訓我們都要脫離。因為我們認為那些不是宗教的熱心,就是善惡的修養,或是知識的灌輸,很少的成分是叫人摸著神來作人的生命。

自然,神太大了,祂歷代也未嘗不藉?基督教那些殘缺,不準確的講解,帶了不少人得救,也帶了不少人來追求祂愛祂。但是那些幫助的結果卻變作了攔阻。在一百個人身上,有九十九個,那些幫助都變作攔阻。那些基督教的教訓,一面是幫助人的,但是到了某一個時候,卻變作人經歷神作生命一個厲害的攔阻,叫人停在半路,而不能在神的生命裏一直往前長進。

但願我們在這裏能作一點清潔水流的工作,不去把基督教那些教訓搬來。同時我們也要警告自己,不要在讀經的事上蹈基督教的覆轍,再憑?天然的觀念來讀經。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真的看見聖經是一本神作人食物的吐露,叫我們能一直從神的話語裏頭摸?神作人生命的供應,同時也能把這個供應出去,叫別人得到餧養。如果是這樣,我們的讀經纔是有益的,我們的工作纔是正確的。」

在本段之前,李先是強調:「我們要認識聖經,首先必須知道聖經的話,基本的乃是來作我們的食物……要以食物的方式來作人的生命」(約六63)。「聖經中雖然一再提到這中心的東西,可是當人來讀的時候,對於聖經這個中心,卻視而不見,一點讀不出來。」「我再說……我怕就是在座的人中間,還有許多人是在那裏讀一本你們老觀念裏頭的聖經。你們所讀出來的聖經,若不是宗教的熱心,就是道德的修養,再不就是知識上的教導……在你們的聖經裏頭沒有生命這一條線。」因此,他語重心長地勸告弟兄姊妹,不要以傳統基督教的方式來讀經。並非如《為》書所言,李「攻擊基督教的全部工作和教訓」,李此言的目的,只是盼望信徒不要讓人的觀念,遮蔽了聖經的本色。

關於李「鼓動信徒“脫離基督教”,參加他搞的“地方教會”」的指控

《為》書第197頁說到:

「李曾講:“我們正在簡單地脫離宗教,脫離基督教。在當初的日子,教會必須脫離猶太教。今天我們必須脫離基督教。”他在美國宣講“新約的事奉”時,肆意曲解馬太福音第二章所記東方博士隨星尋找基督那件事的教訓,他把現今的基督教比作當時耶路撒冷的猶太教,而把他搞的“地方教會”則說成是那顆“活星”的所在之處。他狂妄地講:“當我們還在宗教裏,我們全然感到黑暗;但當主把我們帶到地方教會裏,阿利路亞,我們看見了星,和星的光亮。那屬天之星今天是在地方教會中。”換句話說,在基督教裏找不到基督,只有到他搞的“地方教會”才能見到基督。」

《為》書引述之文章,出自《新約的事奉》第六篇,篇題為「藉著我們心中的晨星,並藉著成為教會的星」。民數記二十四章十七節說:「有星要出於雅各。」按照這經節的上下文可知,這出於雅各的星就是基督。然後在新約剛開始又題到這星。馬太福音二章二節,博士們說:「我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這乃是民數記二十四章十七節預言的應驗。儘管當時的祭司長和經學家有申言者的話,知道這星將出於猶大地的伯利恆,這星卻沒有向他們顯現。根據於此,李說:「這星的顯現完全在宗教之外」。不僅如此,在啟示錄中,主耶穌啟示祂自己是明亮的晨星(啟二二16),而眾教會的使者,也都是星(啟一20)。今天這位明亮的晨星,大衛的根與後裔,行走在眾教會中間(啟二1);所以李告訴信徒,信徒如果要看星(基督),就要到教會裏去,因為今日的星是在眾教會中。接著李也根據聖經,告訴信徒如何成為星的路。第一是藉著聖經,第二是憑著聖靈。彼得後書一章十九節說:「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的時候,纔是好的。」藉著正確的讀經,並隨從聖靈,我們也成為眾星。

任何人只要一研讀上下文,便可知道這是一段十分單純的解經,《為》書卻認為這是李在鼓動信徒“脫離基督教”,參加他搞的“地方教會”。

關於李對「宗教」一詞的定義

在《為》書198~201頁中,作者試圖從李著作中的幾段引述,為李所說的「宗教」下一定義:

「……凡是不照李常受所宣傳的那樣去實行“不用頭腦,單用靈”、“喫主”、“呼喊”、“禱讀”、“活在靈中”的,無論是守晨更、禱告、讀經、唱詩、聚會、敬拜、事奉等等,即使是遵守主的話,符合正統、屬靈、基要的信仰,也都“不能接觸主”,“沒有神的同在”,那些都是他所謂“宗教的東西”,也是他所謂“落在宗教裏”,就成了“墮落的基督教”。所以他所說的“宗教”,是一個含有貶意的語詞,是他用來毀謗基督教的。照他說,如果基督徒成了“宗教徒”,就失去“神的同在”,那就是“墮落”了。」

《為》書片面摘錄李的言論,推論出以上的結論,這結論乍看之下似乎有理,但讀者若細查李的講詞和著作,就會發現這樣的結論,其實是「倒因為果」,與李的原意相反。按照《為》書的說法,只要不實行「喫主」、「呼喊」、「禱讀」,無論是禱告、唱詩、讀經,都「不能接觸主」,「沒有神的同在」,也就是「落在宗教裏」。然而李的說法並非如此,李向來教導的是,信徒應該禱告、唱詩、讀經,然而若是在這些實行中,沒有接觸主,沒有神的同在,才是「落在宗教裏」。換句話說,「宗教」不「宗教」並不是讀經、禱告、唱詩的本身,而是在其中是否有屬靈的實際,是否有神的同在。因此,李所說的「宗教」一詞,並不如《為》書所以為,是一個專用來「毀謗基督教」的語彙。事實上,「宗教」一詞所指的,並非一班特定的對象,而是一種屬靈的光景,任何人只要在此光景中,就算是李自己,也是「落入宗教裏」,成為「墮落基督教」的一部分。因此,李呼籲信徒「脫離基督教」,乃是脫離這種「沒有神的同在」,「不能接觸主」的光景,更不是「鼓吹信徒參加地方教會」。《為》書對李言論的領會,真可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關於教會的實行

在已過永遠裏,在神心裏有一個永遠的旨意,完成這旨意的憑藉,就是我們所稱的「教會」(弗三10~11)。「教會」這名,乃是出自於神的心。馬太福音裏的教會是單數的(「我的教會…」);而啟示錄裏的教會卻是複數的(七個教會)。馬太福音主所論到的,是一個宇宙的教會;而啟示錄主所論到的,乃是眾地方教會。這一個宇宙的教會必須有一個彰顯,而在各地實際顯為眾地方教會。「地方教會」並不是一個稱謂,僅是一個性質上的描述。

啟示錄一章十一節,主說:「你所看見的,當寫在書上,寄給那七個教會」,接著祂立刻題到七個城市:「給以弗所、給士每拿、給別迦摩、給推雅推喇、給撒狄、給非拉鐵非、給老底嘉」。主的話向來準確並富有意義。主說到七個教會,然後題到七個城市,指明城市和教會是同位語;換句話說,那個城市就是那個地方教會的範圍、行政的界限。這是再清楚也不過了。

在書信和行傳中,使徒也一再重申此一原則。聖經是說:「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而不是「在耶路撒冷的眾教會」。聖經是說「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而不是「在安提阿的眾教會」。只有一個城市,就只有一個教會。當聖經論到有許多城市的行政區時,向來都是用「在某某區的眾教會」;如:「在猶大的眾教會」(加一22)、「敘利亞和基利家的眾教會」(徒十五41)、「亞西亞的眾教會」(林前十六19)等等。在一個行政區之中,也許可以有很多的教會;但一個城市之中,只能有一個教會。

人一得救即是蒙召,但因著他們仍生活在世人當中,所以主以其生活的所在地為界聚集他們。如果你住在甲城市,你就應當與其他得救之人,作為在甲城市的教會一同聚集。如果你住在乙城市,你就應當與其他基督徒,作為在乙城市的教會一同聚集。這是何等單純的安排!沒有給人的意見和選擇留任何餘地。在甲城市所建造的是那一個教會;在所有地方建造的,都是那同一個教會,因為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教會。教會只有在地理上的不同,沒有性質上的分別。若神的子民都看見這一點,就不會有任何的分裂。除了地理之外,所有使基督徒分開的區別,都是不必要且破壞教會合一的。在此事上我們可以看出神的智慧;為著保守教會的合一,神在一地一地,都只設立一個教會。

我們現在以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作為進一步的證明。將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在各教會中為他們選立了長老」與提多書一章五節:「在各城設立長老」相互參照。在行傳裏,保羅說:「在各教會的長老」;而在提多書裏,他說:「在各城的長老」。這兩處經文證明,一城的長老就是一地教會的長老。這也證明了一城的界限就是教會的界限。倘若教會的界限小於或大於該城,那就不是聖經所描述之正當的地方教會。

我們的標準必須是神的話,我們也必須對神所賜給我們亮光誠實,否則我們的良心無法得著安息。神的話中清楚指明,所有真基督徒正確的立場,乃是一地一會。我們無須再為此尋求,只需回歸聖經的啟示。這就是我們的實行,我們也為此一直遭受非議。我們堅決駁斥一切指責我們製造分裂的指控,完全站在基督徒合一的立場。這不是李常受的教會,教會並不是屬於他,他也從未想將其據為己有。

儘管我們堅守合一的立場,作為教會在地方上的彰顯聚集,但我們從未以「地方教會」為名。我們所持守、所尊崇惟一的名,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名。教會採用別的名,乃是羞辱主。「地方教會」不是一個稱謂,只是一個性質上的描述,描述在一個地方的教會。像《為》書這樣用英文大寫字母印出「地方教會」(the Local Church),以「“地方教會”系統」稱之,或將各地教會形容成是「掛上“地方教會”招牌的聚會點」(202頁),均顯示出作者並不了解「地方教會」的真正涵義,只將其當作一個稱謂或名稱。正如月亮就是月亮,不管它在甚麼地方被人看見;照樣,教會就是教會,不管她是建立在那一個地方。當教會建立在耶路撒冷,就是在耶路撒冷的教會(徒八1);建立在安提阿,就是在安提阿的教會(徒十三1)。照樣,今天在何處,教會實際的彰顯就是當地的教會。這不是一個名稱,更不是一個宗派或系統,而是在合一的立場上,奉主名的聚集。

再者,我們相信一切蒙寶血所洗淨、重生之神的兒女,都是教會的一分子。然而,大多數的基督徒,都未能以「教會」聚集。他們在「教會」前面冠上浸信、長老、五旬節等等許多稱謂,使得這獨一的教會,陷入分裂與混亂的光景。今天神盼望祂的子民,棄絕一切分裂的名稱和立場,僅僅與其所在地的基督徒作為教會而聚集。這就是聖經所啟示給我們的。

此外,對於那些不與我們聚集的人,我們也願特別聲明,我們從未教導人必須在地方教會中纔是真基督徒。我們承認在羅馬天主教,在基督教的各宗各派和獨立團體中間,有許多真正蒙主寶血洗淨,由聖靈重生的信徒,我們在主裏接納他們為我們的弟兄和姊妹。我們歡迎所有對主耶穌有得救之信心者,參加我們的聚會,特別是擘餅聚會,和我們一同見證基督身體的一。雖然為著良心的緣故,我們無法有份於組織的宗教,但我們與基督裏的弟兄姊妹並沒有隔閡。我們向主忠誠,為著主見證的緣故,站在教會獨一的立場上。然而這並不表示我們存著狹窄、排斥、結黨的靈來實行此立場。相反的,我們是為著整個身體來站住立場。我們接納所有的信徒,正如主接納了我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