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為真道竭力爭辯》之十點爭議〈八〉


第八篇 關於「喫主」、「呼喊」和「禱讀」

《為》書第九篇,作者認為「喫主」、「呼喊」和「禱讀」等實行,是「李常受的異端邪說在實行方面的核心問題」 。究竟這些實行是否合乎聖經教訓,我們將在下文一一討論之。

關於「喫主」和「我比主大」

《為》書第152 頁:

「他(指李)胡講:“神把人造好了,就把人擺在園子裏,對著生命樹,對他說:喫!喫!喫!,聖經講什麼?講喫!聖經是一本什麼書?是喫的書。”“偉大的神把自己給我們喫的時候,就把自己縮小了”“我(指主)沒有意思要作你們的王,你們不要拜我,你們愈拜我愈討厭,你們把我喫掉了,我就快樂了。”“祂來是作你生命的糧,所以要喫祂”“你們都要有膽量說:‘我大!’因為我是兒女,祂是餅。你不敢說你大,就因為你受宗教傳統觀念的影響。哦,我比主大多了!這不是褻瀆主,乃是對主真有認識。”“我們的神把自己擺在人面前,從來都是小小的,他從來沒有顯得大。為什麼?因為小一點才可以進到人裏頭去。”“當你讚美主的時候,實在應該對主說:‘主阿,我讚美你,我比你大,哦,主阿,你比我小!’你若不敢這樣感謝,那就是你的宗教觀念在作祟。你試試看,明天早上,你若坦坦然的說‘阿利路亞,我大你小’我敢保證你的靈就跳躍起來了。”“他的的確確變作一位小耶穌!不僅如此……他還成了落在桌子底下的餅渣兒!哦,碎渣兒耶穌阿,我讚美你,今天你不是一個完整的耶穌,你還是一個碎渣兒的耶穌!”」

上文所引述的言論,出自李的著作《喫主》第5~16頁,原文摘錄如下:

「聖經是一本生命的書,不錯;聖經是一本救恩的書,不錯;聖經是一本愛的書,也不錯;聖經是一本教訓的書,也不錯,但是今天早上我們把這些章節禱讀以後,你就得承認,聖經是一本講喫的書。

神把人造好了之後,神也沒有說人要有生命,神也沒有說人需要救恩,神也沒有說人要愛,要順服神,也沒有說人要謙卑,要和平。神把人造好了,就把人擺在園子裏,對著生命樹,對他說,『喫!喫!喫!』聖經講甚麼?講喫!聖經是一本甚麼書?喫的書!

……

今天早晨禱讀申命記,裏頭有一句話重複了好多遍;『你和你的家屬都要喫,』我們也是百讀看不見。可是等我們讀到約書亞二十四章,就看見了『我和我的家必定事奉耶和華。』六十六卷的聖經只說這麼一次,每一個基督徒都讀到了。為甚麼?因為大家的天然觀念裏就是事奉神。我們就沒有一個觀念來喫主!所以讀了一千遍,也讀不出一個喫字來。喫在聖經裏,卻不在你的觀念裏;而事奉這個字是在你的觀念裏。老老實實說都不必有約書亞二十四章,你自己的頭腦裏也常常說,我和我的家都要事奉耶和華。那麼剛剛好聖經裏有一句話和你的觀念相符合,你這一讀就印上去了。這不是從聖經讀到你的頭腦裏,乃是從你的頭腦讀到聖經裏。這是我們大家讀聖經的難處。

……

出埃及記–神要人喫羔羊

你知道在創世記後面就是出埃及記。在出埃及記神進來了,要拯救留在埃及的人。神如何拯救?這次神把自己擺出來,換了一個樣子。在創世記神把自己擺出來是一棵生命樹,這一次神把自己擺出來是一隻羔羊。

原來神把自己擺出來是植物,現在神把自己擺出來是動物,這兩者都不高大。羔羊是小的,我相信生命樹也不是一棵大樹,高樹,讓亞當搆不到。我有一點信,當初的生命樹像葡萄樹一樣是蔓延而長,不是向上發展。所以神把自己擺出來,都不是怎麼偉大的樣子。

我並不是說神不偉大,但是偉大的神把祂自己給我們喫的時候,就把自己縮小了。你知道當耶穌第一次來的時候,那時候猶太人在等候彌賽亞。在他們的觀念裏,彌賽亞定規是個偉人。 但是當主耶穌來了,他們看一看,這個耶穌氣貌不揚,沒有佳形美容,出身在加利利的拿撒勒城,祂實在是微小。

有一天這個小耶穌作了一件了不起的事,就是用五餅二魚叫五千人喫飽了,婦人孩子還不算。猶太人就說,『這就是那先知!好,我們來封祂作王。』主耶穌一聽趕緊跑掉了。你不要捧耶穌的場,你捧祂場,祂喫不消。你封祂高位,祂不接受,祂要跑掉。 第二天主耶穌回來了,祂不是耀武揚威的回來,乃是隱隱藏藏的回來。祂回來了就說,『我是生命的糧。我來了是作你們的糧食,我沒有意思要作你們的王。你們不要拜我,你們愈拜我愈討厭。你們把我喫掉了,我就快樂了。我是生命的糧,喫我的人要因我活著。

哦,這個不是倫常觀念,也不是宗教觀念,實實在在是神聖的觀念。你知道直到今天,我們這些人還有那些宗教觀念,覺得主是高高在上,完全聖潔。我不說這觀念是錯的,我也不說這觀念是不好,但是我說這觀念不是神的觀念,神的觀念是要你喫祂,不要你作別的。

……

我們舉一個例子來看看。馬太十五章說到主耶穌離開了猶太地,退到外邦的推羅西頓去。有一個迦南婦人跑來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她雖然是個外邦婦人,她卻照著猶太人宗教的傳統稱呼主耶穌作大衛的子孫。但是主耶穌卻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宗教的稱呼是大衛的子孫,耶穌的答覆乃是一塊餅,他們的對話真是天壤之別!

大衛的子孫是皇裔,是王位的繼承者,乃是偉大的人物。在人宗教的觀念裏頭,以為基督是了不起的人物,偉大的人物,皇室的繼承人。可是耶穌卻回答說,祂是兒女的餅。我現在要問,是大衛的子孫大呢,還是兒女大?當然大家都要說,大衛的子孫大。但是現在來了另一個問題,是兒女大呢,還是兒女的餅大?這用不著說,所有的兒女定規比餅大。所以請你算算看,是你大呢,還是主耶穌大?你們都要有膽量說:『我大!因為我是兒女,祂是餅。』你不敢說你大,就因為你受宗教傳觀念的影響。哦,我比主大多了!這不是褻瀆主,乃是對主真有認識。你能從你最虔誠的心裏說,『主阿,感謝讚美你!今天你作我的食糧。喫的人總比食糧大。主阿,你作最微小的食糧來給我喫!』

……

你看主耶穌真是有智慧,祂的答話涵意非常深奧。但是那一天真是有聖靈的工作,那個迦南婦人一聽就開了竅。她一點沒有辯論,更沒有生氣。她說 ,『主阿,不錯,你是兒女的餅,我是外邦狗。但是你可要知道,狗也有狗的那一分。狗的分不在桌子上頭,狗的分是有桌子底下。桌子上的餅狗不能喫,桌子下的餅總該是狗的分罷?』所以這個婦人的答話也很有涵意,就等於對主說,『主阿,你可要知道,你雖然是兒女的餅,但現不在桌子上頭,你已經給淘氣的兒女弄到桌子下頭來了。我這隻狗在桌子底下,現在你也在桌子底下。我在推羅西頓,你也不在耶路撒冷,所以現在你就是我的分

……

你們許多人對於保羅寫的書信都很熟悉,我就請問你們,在保羅這十三、四封書信裏,有幾次告訴我們說,他在那裏低頭俯伏下拜?很少。但是他一再的說,『基督在我裏面。』『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神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我小子們哪,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裏面。』『基督在你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基督安家在你們心裏。』你看,一個東西進到你裏頭,是你大呢,還是那個東西大?阿利路亞,是你大!當你讚美主的時候,實在應該對主說,『主阿,我讚美你,我比你大!哦,主阿,你比我小!』你若不敢這樣感謝,那就是你的宗教觀念在作崇。你試試看,明天早上你若坦坦然然的說,『阿利路亞,我大你小,我敢擔保你的靈就跳躍起來了。主就要說,『現在在這裏有一個人把我認識到家了。』

你不要錯解。我不是說,主耶穌本身比你小。祂的本身不知比你大多少倍,不知比你高多少倍。祂本身是高大,但為著來給你喫,為著來給你享用,祂的的確確是變作一位小耶穌!不僅如此,祂那一次離開了耶路撒冷,退到推羅西頓去,祂還成了落到桌子底下的餅渣兒!有桌子上的餅還是大的,在桌子底下的碎渣兒那是更小了。哦碎渣兒耶穌阿,我讚美你,今天你不是一個完整的耶穌,你還是個碎渣兒的耶穌!

……

我再說,耶穌本身是偉大的,但是為著給我們喫,為著給我們享受,祂甘心卑微,取了奴僕的形像。人天然的觀感是稱祂『大衛的子孫,』這是傳統的稱呼;但是主耶穌說,『我是兒女的餅,而且是餅渣兒。還不是桌上的餅渣兒,乃是桌子底下的餅渣兒。』哦,主耶穌就在你所墮落的地方,就在推羅西頓。推羅西頓不是高尚地方,主耶穌是退到這裏來。祂雖然聖潔,但祂卻卑微的俯就我們,就近不義的罪人。祂是最偉大的神,就近了最低微的人。」

李在該書第十六頁清楚說明:「你不要錯解,我不是說,主耶穌本身比你小,祂的本身不知比你大多少倍,不知比你高多少倍,祂本身是高大,但為著來給你喫,為著來給你享用,祂的的確確是變作一位小耶穌。」他又說:「我再說,耶穌本身是偉大的,但是為著給我們喫,為著給我們享受,祂甘心卑微。取奴僕的形像。」由此觀之,李在講論「喫主」時,從未否認基督之神性。換句話說,他從未否認基督之偉大,全能全智,只是當其作為生命之糧,在與迦南婦人的對話中,祂啟示自己是兒女的餅,是可從撿起之碎渣兒,祂是微小可喫,任何完整閱讀此文的人,皆不會以此枉作文章,大驚小怪,更不會以此定罪他人「狂妄」、「放肆」、「褻瀆」。

關於「生」神「熟」神

《為》書第155頁說到:

「李甚至還放肆地講:“耶穌是神成了肉身,又是肉身成了賜生命的靈。…..因此我們說,我們的耶穌是經過處理的神。如今,我們的神不是‘生’的神。祂已經過完全的處理。現在,他是我們‘餐桌’上的食物。所有美好的食物都是經過處理的。烹煮就是一種的處理。讚美主,祂經過了所有的‘烹煮’!現今祂是在餐桌上。萬事具備,我們只要來喫就好了。”」

上文出自李的著作《福音書中的基督》21~22頁,原文如下:

「就因這樣,以賽亞九章六節對我們真是一節寶貝的聖經。『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一個嬰孩為我們而生,但祂的名不是稱為奇妙的人,祂的名是稱為『全能的神』。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永在的父』。祂是子呢,還是父?祂是嬰孩呢,還是全能的神?現在我們清楚了,祂是子又是父。那一個降生在伯利恆馬槽中的嬰孩,就是全能的神。

猶太人相信神,卻不相信那一個誕生在伯利恆馬槽中的嬰孩是神。但是我們相信!阿利路亞!那一個嬰孩是神。祂不是在神聖形像中的神,祂乃是取了人樣式的神。祂這樣作的目的乃是為了可以把祂自己種到人類裏頭。祂取得人作為土壤,好有所生產,以供我們享受。所以,話成了肉身,支搭帳棚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享受)有真理。祂滿帶著神性的豐富而來,作為我們的享受。這纔是恩典。

經過處理的耶穌

現在我們必須來看,為著神能成為人的享受,神就需要有成為肉身的過程。如果神不是成為肉身,祂永不能成為我們的食物。當耶穌說,祂是生命的餅,那時祂已經經過處理了。祂是神經過了處理,成了肉身。第二步的處理是在祂成為肉身之後,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是神,祂取了肉身。是肉身,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耶穌是神成了肉身,又是肉身成了賜生命的靈。你能看見這過程麼?

因此我們說,我們的耶穌是經過處理的神。如今,我們的神不是『生』的神。祂已經過完全的處理。現在,祂是我們『餐桌』上的食物。所有美好的食物都是經過處理的。烹煮就是一種的處理。讚美主,祂經過了所有的『烹煮』!現今祂是在餐桌上。萬事俱備,我們只要來喫就好了。」

「生」神、「熟」神的問題,原則上與前述「我比主大」的道理相同。讀者若明此理,問題就會迎刃而解。神在成肉身之前,是人所不能親近的,因此是「生」的。神在基督裏成為靈,為人所能接受者,所以是為經過過程的。「生」與「不生」之分,指的是神在基督裏所經過的過程,而不是指神的素質。以素質而言,神無「生」與「不生」之分;以經綸而言,神從不能靠近之光中之神,成為肉身,最終成為賜生命之靈,這個過程使神從「不能接受者」成為「能接受者」;從「客觀的」變成「主觀的」;從「生」變「熟」。李講說神在時間裏經過過程,但從未否認祂在素質上之永恆性與全能性。《為》書作者未能掌握李講論的精意,才會以為這話「對神與基督具有輕慢的意味」(155頁),實在可惜。

關於「喫基督,就變成基督」

《為》書第156 頁說:

「1979年,李在菲律賓馬尼拉聚會處舉行的“特別聚會” 中,還把基督與芒果、牛奶、牛排相比,異想天開地宣講:“有一句話說,你是你所喫的。你喫的是甚麼,你這個人就是甚麼。你若喫芒果,你就有芒果的味道。我在美國,時常對美國人說,你們各個都有牛味道,因為你們喝牛奶太多,喫牛排太多。所以你喫牛,就變成牛。這種說法好像不太好聽。但是我們喫基督,就變成基督。”」

該文出自《活出基督》第6頁,原文如下:

「可是大家都知道,創世記第一至第二章神還未實際進入人裏面,人仍是一個空空洞洞的器皿。雖然,人的外面有神的形像,裏面也有接受神的器皿,但是神在創世記第一至第二章還未進入人的裏面。所以神把人造好之後,就把這個空洞的器皿放在生命樹前面。你若讀懂聖經,就能看見,生命樹是指著神作我們的生命。生命樹就是神自己,神把人放在生命樹之前,就是要人把神接受到人的裏面。同時,聖經在一開頭就說得很清楚,接受神的方法,就是喫。今天我們知道,要接受任何東西進入我們的裏面,必須藉著喫。而喫的東西必須是有機的。換言之,你若喫下一塊石頭,它在你裏面不起生機作用,也不能進入你的血液和細胞;但你若把好的東西喫進去,不久,裏面就起了生機作用,有了生機的果效。比方說,你喫了水果,幾個小時後,它全部變成你的細胞,結果也就變成你自己。有一句話說,你是你所喫的。你喫的是甚麼,你這個人就是甚麼。你若喫芒果,你就有芒果的味道。我在美國,時常對美國人說,你們各個都有牛味道,因為你們喝牛奶太多,喫牛排太多。所以你喫牛,就變成牛。這種說法好像不太好聽。但是我們喫基督,就變成基督。你相信這話麼?」

在這裏李重在講論,信徒如何藉著喫生命樹,將神接受到我們裏面。他表示:「要接受任何東西進入我們的裏面,必須藉著喫。」所以他才以芒果、牛奶、牛排為例,說明人所喫的東西必須是有機的,並且我們喫甚麼,我們這個人就是甚麼。這並非如《為》書所言,「將基督與芒果、牛奶、牛排相比」。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七節,主清楚地說到:「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由此可知,「喫」與「活」極其有關。李依據聖經講論喫基督,乃是幫助信徒操練活基督,直到一個地步,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說:「我活著就是基督。」然而《為》不僅誤會喫基督的意義,也曲解了活基督的涵義。《為》書第157頁說到:

「李不僅熱衷於宣傳“喫基督就變成基督”的謬論,甚至還強詞奪理地宣稱“我是基督!”例如他曾宣講:“因為基督是一切,所以基督是我。……因為基督是一切,我就在一切之內!……我是一個人,所以定規基督是我。” “我們都成了基督的肢體,還不是基督?……我告訴你,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請注意:保羅只說“我活著就是基督”,從來沒有說“我就是基督”,但是李常受竟說“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李一會兒講“我比主大多了”,一會兒又講“我也是基督”,我們不禁要問:宇宙中究竟有幾位基督?」

上文出自《奧秘的啟示》第二篇,篇題為「基督是一切」。李在文中強調,每一個跟隨主的人都需要看見基督,這位基督乃是一切。祂不僅是新人裏頭的每一個成分,也是宇宙中一切正面積極的事物。祂是亮光、生命、能力、權柄、公義、聖潔。祂是智慧、知識、忍耐、謙卑。祂是太陽,祂也是星。祂是生命樹,也是真葡萄樹。祂是果子,祂也是五穀。祂是小麥,也是大麥。祂是糧食,祂是活水。並且祂是門,還是路。聖經對於基督的啟示是無限量的。不僅如此,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說:「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乃是這位無限量之基督的豐滿。因此,李才會以實際的例子,告訴信徒,根據聖經,我們作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乃是基督的彰顯,基督的豐滿。以下是該段的原文:

「末了,因為基督是一切,所以基督是我。我問你,『基督是不是你?』『是!』『怎麼知道?』『因為基督是一切,我就在一切之內!』『我』不是反面、消極的東西,我是正面的人。我是一個人,所以定規基督是我。感謝讚美主,基督是我們!在祂裏頭我們看見神,不只如此,在祂裏頭也看見了我!弟兄姊妹,你們有沒有膽量說,基督是你?你記得詩歌一百三十首說,『你成為我,我成為你,這是你愛的至極。』你成了我,下面當然是我成為你了。……聖經說,我們是基督身上的肢體。我如果說,這是劉弟兄的肢體,但這不是劉弟兄;我打這個肢體,我不是打劉弟兄。我想這是天下頭號的笨腦袋。我們都成了基督的肢體,還不是基督?不僅如此,林前十二章明說,身體就是基督。『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這裏的基督就是身體。所以說,你成了我,我成了你,一點不是異端。不僅如此,主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枝子就是包括在樹裏面,枝子就是樹。

感謝主,奇妙中的奇妙,奧祕中的奧祕,基督是一切。若是我們都認識基督到這個地步,你看我們是多尊貴阿!我告訴你,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感謝主,祂是我裏頭的基督……。

我們都要看見,基督今天是我的生命,是我的美德,是我一切的一切。祂在那裏?祂在我的靈裏。祂如何在我的靈裏?祂是靈,在我的靈裏。這位作我一切的基督,乃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在我的靈中。我今天只要憑靈活著,就是憑祂活著。我憑祂活著,就是讓祂從我裏面活出祂自己來。祂從我裏面活出祂自己來,我就能活著就是基督。」

李在該段的結尾很明確的說到,講說「基督是我,我也是基督」,乃是讓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並且從我們裏面實際地活出。顯然本文的主旨是在於使信徒珍賞基督,看見基督的無限,再看見自己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應使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來。這與《為》書所言:「有好些人冒主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的意思大相逕庭。顯然《為》書作者又再一次地誤會了李的文意。

關於「“喫主”的其餘怪論」

《為》書158~159頁:

「李常受圍繞這個 “喫主”問題,歪曲利用主耶穌稱讚一個迦南婦人信心的事,也曾散佈許多怪論。例如他胡講:“馬太十五章有一個迦南婦人,求主耶穌給女兒治病。主耶穌說:不要叫我老牛給你耕田,我是碎渣兒給你喫的!你的女兒病也罷,不病也罷;好也罷,不好也罷:你喫我吧,你把我喫了,你的女兒就好了。”……不只這樣,李還荒唐地宣稱:“姊妹,你的丈夫病了嗎?你不要先為你丈夫的病禱告,求主醫治他。你的丈夫病了,就是要你把主耶穌喫一喫,你把主耶穌喫到裏頭去,丈夫的病就好了。你的孩子不聽話,你煩惱嗎?……現在,你只要摸著一個竅,把主多喫一點,你好好喫主,你的孩子就得了醫治。……你失業了嗎?不要求主給你一個好職業,你只要把主耶穌喫到裏頭去,職業就來了。……有經驗的人確實知道,把主喫兩口,喫出職業來了。”」

以上的引述出自李的《喫主》第18頁,段落標題為「要喫主,不可光求主作事」。在本段中,李繼續以迦南婦人的例子指明,在遇到難處時,我們人的觀念是要「求主作事」,但主卻啟示自己是生命的餅,以餵養人。該段的原文如下:

「要喫主,不光求主作事

還有一點,你看迦南婦人是來求主給她作事 她的女兒病了,她求主醫治她的女兒。但是在主的答話裏一點沒有作事的味道。祂說,祂是餅來餧她。現在我們懂得了,我們不是需要主耶穌來替我們作事,我們是要把主耶穌喫到裏頭去。姊妹,你的丈夫病了麼?你不要先為你丈夫的病禱告,求主醫治他。你的丈夫病了,就是要你把主耶穌喫一喫;你把主耶穌喫到裏頭去,丈夫的病就好了。你的孩子不聽話,你煩惱麼?你求主顯神積奇事,叫孩子聽話,但是你愈禱告愈不靈,愈禱告他愈不聽話!現在你要摸著這一個竅,把主多喫一點。你好好喫主,你的孩子就得了醫治。

……

這是新約裏的中心觀點。主來了不是要給人作事情,主來了乃是用神來餧養人。不要求主作老牛來給你耕地,也不要剪主的羊毛作你的美麗,這些統統錯了。馬太十五章有一個迦南婦人來求主耶穌給她女兒治病;主耶穌說,不要叫我作老牛給你耕地,我是餅渣兒給你喫的!你的女兒病也罷,不病也罷,好也罷,不好也罷,你喫罷!你把我喫了,你的女兒就好了!

弟兄姊妹,我告訴你,你家庭中有難處,就是因為你不喫耶穌。你作太太的喫耶穌,丈夫就好了;你作丈夫的喫耶穌,太太就好了。兒女喫耶穌,父母就沒有問題了。作父母的喫主耶穌,兒女也就轉了。你要把主耶穌喫到裏邊來,讓主耶穌作你的生命,作你的糧食,作你的一切,你的環境就轉了……。」

一般讀者都不會照字面領會這裏的意思,以為「喫主」就不需要看醫生、受教育、找工作。乃是在這一切的難處上,喫主作生命的餅,享受祂的餵養。顯然《為》書未能掌握本段的思路,才會作出這樣的結論。這種片面的解讀,也出現在下一段引述之中,《為》書第160頁:

「他(指李)更信口開河地講:“擘餅是來赴筵席,也是來加油……只要把油加足,守規矩也好,不守規矩也好,喊也好,打著滾,跳著也好,怎樣都好。”」

這完全是一段斷章取義的引述。該引述出自《喫主》第26頁,在那裏,李鼓勵信徒,來到擘餅聚會,不要死守儀文規條,應該將我們日常生活中所享受的主,展覽出來。李在鼓勵信徒不要墨守規矩之後,也說了一些平衡的話:「我並不鼓勵信徒搞花樣,那沒有甚麼意思。搞花樣是一件事,碰著又是一件事。我們不要有規條,就是要用規條去限制人來碰著主;但是如果把自由變成搞花樣,那就沒有意思了。重點是在於你不要受捆綁,整個人敞開了,自由了,釋放了,和主暢通了。」讀者若客觀閱讀此文,就不會以為李在這裏是要信徒將規矩「完全拋到太平洋裏去」(160頁)。

關於「呼喊主名」

《為》書第160頁:

「李常受實行的“呼喊”,就是“呼喊主名”,就是他所謂“喫主”的喫法。李把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所說的“蒙召作聖徒的……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先改一個字,把 “求告主名”改為“呼求主名”;然後,在講詞或著作中,再進一步把“呼求”改作“呼喊”。他胡講:“呼求主就是喫主。……我們的喫法就是呼喊主名,呼喊主,就是喫主!」

在李常受的諸多實行中,確實有「呼求主名」的操練。然而這樣的操練,並不是盲目的「呼喊」,而是「呼求」「主耶穌的名」,與祂親近,享祂同在。藉著呼求主的名,我們實際地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食糧。以下是李在《主的恢復─喫》20~21頁中的發表:

「哥林多前書告訴我們,蒙召的聖徒就是呼求主名的人,呼求主名的人就是聖徒。這些聖徒總其大成來說就是教會。所以我們的身分,我們的地位就是蒙召的聖徒,也就是呼求主名的人。保羅說,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一2。)意思就是說,基督乃是一切呼求祂名之人的分。到了九節就說,這位神呼召我們進入祂兒子耶穌基督的交通裏,也就是進入基督的享受裏。神呼召我們來,就是要叫我們有分於基督的享受,而這享受基督的路就是呼求主名。」

聖經中直接教導信徒「呼求主名」的經節有七十處之多。在詩篇中,詩人們更是提到「呼求主名」達三百三十次之多。希伯來文「呼求」(Strong 7121)的意思是「向…呼喊」(call out to),「向…呼叫」(to cry unto),就是呼喊。這個字在希伯來文(Strong 7121)常用作:起名,叫,稱,召,宣告等。其中對主名則譯作「呼求」(Strong:1a2)。奇妙的是,這字第一次出現於神來找人(創三9)。第二次出現,則是人呼求神:「塞特也生……以挪士。那時候,人才呼求耶和華的名。」(創四26)

到了新約時代,在使徒行傳裡,彼得引用舊約聖經約珥書上預言基督的一句話,「那時,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所以,一個得救的基督徒的明顯表現就是求告主名。在原文,求告是由「在……上」和「(按名)呼叫」所組成(call upon……)。雖然因著中國文化,八十多年前,聖經翻譯者使用了「求告」,但原文確實是「呼求」、「呼叫」或「呼喊」的意思(徒七59~60)。希臘文「呼求」(επικαλεομαι,Strong 1941)的意思是「向人懇求」(to invoke a person),「呼叫人的名字」(to call a person by name)。呼求主名與僅僅禱告不同。不錯,呼求是禱告的一種方式,但呼求不僅是禱告。換句話說,就是用聽得見的聲音呼叫一個人的名字。禱告有時可以不出聲,但呼求必須是聽得見的。

呼求主名不是李常受的發明,也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創世記四章二十六節,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接著有約伯(伯十二4,二七10)、亞伯拉罕(創十二8,十三4,二一33)、以撒(創二六25)、摩西和以色列人(申四7)、參孫(士十五18,十六28)、撒母耳(撒上十二18,詩九九6)、大衛(撒下二二4,7,代上十六8,二一26,詩十四4,十七6,十八3,6,三一17,五五16,八六5,7,一○五1,一一六4,13,17,一一八5,一四五18)、詩人亞薩(詩八十18)、詩人希幔(詩八八 9)、以利亞(王上十八24)、以賽亞(賽十二4)、耶利米(哀三55,57)和其他的人(詩九九6);他們在舊約時代都呼求主名。以賽亞也囑咐尋求神的人,要呼求祂(賽五五6)。甚至外邦人也曉得,以色列的申言者習慣呼求神的名(拿一6,王下五11)。神從北方興起的外邦人,也呼求祂的名(賽四一 25)。神命令並願意祂的百姓呼求祂(詩五十15,耶二九12,詩九一15,番三9,亞十三9)。這是飲於神救恩泉源的喜樂之路(賽十二3~4),也是以神為樂的享受之路(伯二七10)。以神為樂就是享受神。因此,神的子民必須天天呼求祂(詩八八9)。這是約珥關於新約禧年所豫言的歡樂作法。

在新約裏,彼得在五旬節那天,首次題起呼求主名。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呼求主名(林前一2)。對不信的人,尤其對逼迫的人,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記號(九14,21)。司提反遭逼迫時,曾呼求主名(七59),這必定使逼迫他的掃羅印象深刻(七58~60,二二 20)。然後,不信的掃羅以他們的呼求為記號,逼迫那些呼求的人(九14,21)。等到他被主得著以後,那把他帶進基督身體交通裏的亞拿尼亞,立刻囑咐他要呼求著主的名受浸,向人表明他也成了這樣呼求的人。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二節對提摩太所說的話,指明早期所有尋求主的人都呼求主名。毫無疑問,他是一個這樣實行的人,因為他囑咐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要照樣作,使提摩太能和他一樣享受主。由上可知,呼求主名並不是李常受的發明,而是早期信徒的實行,李只是將其恢復而已。這可從李在《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自述其呼求主名的經歷中,得到證實:

「讓我和你們分享我自己呼求主的一些見證。我是在南浸信會中長大的,得救以後因著追求神的話,在一個非常嚴格的弟兄會中留了幾年。他們的作法就是安靜。在他們的聚會中,就是一根針掉在地上也聽得見。我沒有形容得太過。我們就是在這種方式裏受到訓練。我坐在那些弟兄會教師的腳前,聽他們的教訓。為著那個我感謝主。我雖然愛主和祂的話,卻未得著生命上合式的幫助。我得到的惟一幫助是明白白紙黑字的字句經文。

在一九三一年八月,有一天我正行在街上,聖靈在我裏面說話:『看你自己,你得著這麼多的知識,你知道了豫言和豫表,但看看你是多死!』立刻在我的深處感到又飢又渴,好像有東西要爆發出來。然而因著我宗教的背景,我不敢在街上那樣作。我抑制自己,那個下午、傍晚及夜裏都非常難過。我等待著早晨來到,那時就可以在主面前釋放自己。我家在一座小山下。當早晨來到,我奔向那座山的山頂,向主傾吐我的心意。我沒有意思要喊,但有些東西從我裏面爆發出來,說,『哦,主耶穌!』我很自然的呼求了主。沒有人教我呼求主,我也沒有在聖經裏看見關於呼求主的事,我就是自然而然的實行了。雖然我沒有『享受主』和『釋放靈』這些說法,但我有了這二者的實際。我的確操練並釋放了我的靈,我也的確享受了主。此後幾乎每天早晨我都去山頂,每次都呼求主名。藉著呼求主名,我就被主充滿。每天早晨我從山上下來,都充滿了喜樂。我是在諸天之上,全地和地上的一切都在我的腳下。

然而,因著我的背景,我從未將這事帶進教訓中,教導別人來實行。十二年以後,在一九四三年,我被侵華日軍關在監中。有一天他們正在逼迫我,鞭打我,我不能作別的,自然而然的就喊:『哦,主耶穌!』他們馬上停止鞭打我。但是,因著我的宗教背景,我仍然沒有把這帶進日常的實行中,我不知道我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實行這事。

二十四年以後,在一九六七年,呼求主名的事在洛杉磯發生了,那時我覺得需要研讀神的話以印證這事。我花了許多工夫查考神的話中關於呼求主名的事,結果發現這是古時聖徒所實行的,在幾千年前就開始了。我用聖經彙編找到許許多多呼求主名的經節,我也注意到呼求主名各種不同的方面。那時我就得到證實和加強,不僅自己操練呼求主,也教導別人,幫助別人呼求主。自從一九六七年以來,呼求主名已成了主恢復中的一項。我們發現這是接觸主最好的方法。同年我訪問遠東,把這事帶給那裏的聖徒,我可以見證,成千的聖徒藉著呼求主名得著了釋放和豐富。」

呼求主名不僅是喫喝,也是屬靈的呼吸。藉著一再呼求主的名,我們全人就被那靈所充滿。儘管《為》書作者對李講論「重複呼喊」一事感到不以為然,但這卻是歷代許多愛主之人所共有的實行。以下所列的兩首詩歌,充分表達出唱詩之人對主名的寶貝,甚至「日念千遍不住」。

「作者:F. W. Faber / 副歌:R. Kelso Carter

耶穌,耶穌,我的性命,因為愛的緣故,
求原諒我,將你聖名,日念千遍不住。

(副) 耶穌,耶穌,最愛救主,無人無物與你比擬,
你的笑容是我歡喜,我愛,…愛你,…你,…主。」

「作者:M. E. Barber

一、 耶穌大名,榮耀、有能,是我投靠、是我倚;
『坐在天上,』我今讚美,你名就是我勝利。
二、 可頌耶穌、大能救主,我所需要在你名;
只要呼吸耶穌這名,就是飲於你生命。
三、 耶穌大名,榮耀、有能,天地宣告牠大能;
然而只有蒙恩罪人,知道這名的豐盛!
四、 耶穌!耶穌!最貴之名,戰時兵器、病時膏;
在你名裏生活爭戰,就有喜樂和榮耀。」

關於「禱讀」

《為》書第171~172頁:

「把“呼喊主名”應用到讀經,就成“禱讀”。“禱讀”並非指一般的讀經加上禱告,它乃是李常受特定專用詞,專指他用“呼喊主名”的辦法進行的讀經法。」

上文的敘述,完全是不實的。以弗所六章十七節說:「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救恩的頭盔,並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聖經要我們在禱告的靈裏來讀經。這在聖徒中早有實行,並不是新發明。禱讀聖經乃是用靈來接受主的話,將主的話化成禱告,喫主的話。因此禱讀不是不用頭腦,更不是煽動狂熱;而是不光用頭腦,也用靈來禱讀主的話語;並且不是只用我們自己的話禱告,而用聖經的話來禱告。這樣的禱讀,並非如《為》書所言,是為了「促使信徒不用頭腦,單用靈」(174頁);而是幫助信徒在禱告的靈裏,進入神話語的深處。關於正確的讀經與禱讀,李在《生命課程》(卷一)第六課中,有很清楚的發表:

「如何讀經

聖經既是神的話,其性質就是屬神的、屬靈的,我們必須用我們全人的各部分來讀牠。

一 先用悟性讀

(一)『耶穌開他們的心竅(原文心思,悟性所屬的),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二四45。)

讀經要先用我們心思的悟性,讀懂用人的語文所記述的經文,明瞭牠的意義。

二 再用智慧讀

(一)『當用各樣的智慧,讓基督的話豐豐富富的住在你們裏面。』(西三16。)

(二)『神,榮耀的父,賜給你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使你們充分的認識祂。』(弗一17。)

這二節聖經所說的,意思都是我們需要用智慧,領會神在聖經中所啟示屬神之事的話。以弗所一章十七節所說的,也給我們看見智慧是聯於我們靈的。這種智慧不是我們天然有的,乃是由禱告求得的。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是深過並高過我們心思中的悟性。我們用心思中的悟性,讀懂聖經的字面,就要用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領略其中的真理。

三 後用靈接受

(一)『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接受…神的話;時時在靈裏禱告。』(弗六17~18。)

這裏告訴我們,要藉著在靈裏禱告,接受神的話。這啟示我們,我們讀經接受神的話,也需要運用我們的靈。這當然是需要藉著禱告的。所以我們讀經,藉著悟性明瞭了經文的意思,也藉著智慧領略了經文中的真理,就當運用我們的靈,藉著禱告,把經文中的真理,接受到我們全人的最深處,就是我們的靈中。這就是說,我們讀經明瞭了經文,並接受了經文中的真理之後,還應當運用我們的靈,把所明瞭、領略的,化作禱告,使所領略的真理,能融化在我們的靈中,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或作我們屬靈經歷的根據。

四 禱讀

讀經還有一個簡便、屬靈、叫我們得益最多的方法,就是禱讀,把所讀的經文當作禱告來禱讀,不僅是一面讀,一面禱,也不僅是讀讀禱禱,禱禱讀讀,乃是直接把所讀的經文,當作禱告的話以禱告。有時也可將經文,用禱告應用到我們的自身。這種禱讀,重複的次數越多,釋放的靈越高昂,所獲得的益處,必越多、越深、越豐富。」

由上得知,李所教導的「喫主」、「呼喊」和「禱讀」,並非如《為》書所言,是「心思空白,意志被動」(178頁)的實行。以弗所書五章十九節說:「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主。」李常受教導聖徒的這些實行,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要將聖徒薦與神。藉著喫主、喝主、享受主、呼喊主、禱讀主話;將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寫在我們的心版上。這樣的實行,使我們的生活是一個聯於基督的生活,使我們的生命是以基督為生命的生命。這樣的實行,乃是為著使聖徒能夠過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任何一位理性的、邏輯的讀者,在讀過李的原作之後,都應該對這些實行,有正確的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