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為真道竭力爭辯》之十點爭議〈四〉


第四篇 關於李「極端誇大撒但權勢」的指控

在《為》書的第五篇中,唐、任兩位作者以兩點為由,抨擊李常受「極端誇大撒但的權勢」,「助長仇敵的氣焰」,「影響弟兄姊妹不能用堅固的信心去抵擋魔鬼」(65頁)。究竟李常受對於撒但權勢的描繪,是「極端誇大」,還是「均衡全面」,是「影響弟兄姊妹的信心」,還是「堅固弟兄姊妹的信心」,我們將在下文一一陳明。

撒但是否住在人的身體裏?

《為》書第66頁:

「…李胡講撒但已經住在人的身體裏。他胡說:“通過人的墮落,撒但成為罪進入人的裏面,並且控制、損害、敗壞、支配人。在什麼部分?撒但是在人的身體的部分裏。……身體是屬撒但、屬魔鬼的東西,因為撒但住在這個身體裏。”」

文中所引的這段話,出於李的著作《神的經營》第120~121頁,原文如下:

「什麼是犯罪的律?保羅說:『…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罪作的』(羅馬七章二十節,另譯),以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二章二十節)。這裏有兩個對比:『不是我…乃是…罪』,以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基督是神的化身,而罪是撒但的化身。羅馬書第七章中的『罪』在英文裏應該大寫,因為罪已經人格化了。罪就像一個人,能住在我們裏面,也能強迫我們作所不願意作的事(羅馬七章十七節,二十節)。它比我們還要強。羅馬書六章十四節說:『罪必不能統治你們』(英文直譯)。這句話更好繙作『罪必不能主宰你們』,或作『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既然罪能夠成為我們的主,因此,罪定規是那惡者撒但。藉著人的墮落,撒但進入人裏面成為罪,支配、傷害、敗壞並轄制人。是在哪一部分?是在人身體的肢體裏。

人的身體原初為神所造時是非常良善的,但現在卻成了肉體。身體是純潔的,因為它被造時是良善的;然而身體受到撒但敗壞之後,就成了肉體。保羅說:『在我裏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羅馬七章十八節,另譯)。因著墮落,撒但進來住在我們的身體裏,使我們的身體成為肉體-就是成為一個被損害、被毀壞了的身體。

羅馬書裏用了兩個詞:『罪的身體』(六章六節,原文),和「死的身體」(七章二十四節,原文)。身體稱為『罪的身體』,是因為有罪在身體裏面。身體變成了罪的住處,而罪就是撒但的化身。那麼什麼是『死的身體』呢?死的源頭和權能都是撒但。罪是撒但的化身,而死則是撒但的發出和影響。這個墮落、變質的身體,被稱為『罪的身體』和『死的身體』,因為這身體成了撒但的住處。罪和死都與撒但有關。『罪的身體』意思是這個身體滿了罪,是墮落的,且是罪的奴僕。『死的身體』是說這身體是軟弱的,充滿了死亡。因著撒但住進來,身體就成為撒但性、屬鬼魔的。」

我們若檢視李的原文,便會發現《為》書的引述,刪去了一段極為關鍵的敘述。在這段敘述中,李十分清楚的說到,人的身體是純潔的,因為它被造時是良善的。然而因著人喫了知識善惡樹的果子的墮落,撒但進來住在我們的身體裏,使我們的身體成為羅馬書所說的「罪的身體」-一個被損害、被毀壞了的肉體。顯然《為》書作者在引用不當的情形下,誤解了李的意思,以為李所講說的,是神原初所創造的「身體」。但事實上,李在這裏所說的,乃是因著罪而墮落、變質的「身體」,又作「肉體」。因此保羅才會在羅馬書七章十八節至二十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這裏保羅清楚說到,在他的肉體之中,沒有良善,他所不願意,卻行出來的惡,乃是住在他裏頭的罪作的。若《為》書作者正確領會李在這裏所說的「身體」,就會明白這樣的講論,完全符合聖經。李不僅肯定神所創造之身體,還在該書第196頁,教導信徒如何藉著將身體獻上,以實現基督的身體:

「我們一旦倚靠基督,讓祂佔有我們的全人,我們的身體就由仇敵篡竊的手中得了釋放。當我們獨立自主地生活著,撒但就能佔有我們的身體,並強迫我們作違反我們意願的事。現今,我們倚賴基督這位最堅強者,祂就將我們的身體由仇敵篡竊的手中釋放出來。那麼下一步是什麼?我們必須將我們的身體獻給主(羅馬十二章一節)。許多親愛的基督徒弟兄姊妹們還沒有作到這一件事。我們必須明確地將我們的身體獻給祂,說:「主啊!我感謝你,我的身體以前是罪的身體,伏在死亡之下,現在已經被點活,也得著了釋放。我將這個身體獻給你,為著你的身體。我若把自己的身體扣在自己手中,你的身體就不能實現出來」。我們如果要實現基督的身體,就必須明確且實際地將我們的身體獻給基督。」

從上述的引文我們可以看見,一面而言,李並沒有否定「身體」的價值;但另一方面,他的確認為,在人的「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此信徒必須儆醒操練,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羅八13),並且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加五24)。這樣的講論,並沒有誇大撒但的權勢。然而,若我們一昧堅持自己已經「蒙主拯救」,「在我們的身體裏,絕對沒有撒但住著」;反而會因為過度信靠自己,而低估了罪的權勢。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那些憑神的靈事奉,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信靠肉體的」(腓三3,原文直譯)。

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為》書69~70頁:

「李常受極端地誇大說:“除靈以外,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在整個宇宙間,在整個地面上,只有一件東西是撒但在裏頭沒有腳?的,就是我們重生的靈。連我們得救的人,除了我們重生的靈之外,其他的部分也是在撒但手下。”這是他曲解約翰一書以章十九節。他還胡講:“‘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躺在那惡者手下。’這個光景就像一條魚躺在砧板上,讓廚師任意宰割一樣。只有我們蒙重生的靈,不在撒但手下。此外一切的一切,你的肉體、心思、頭腦、意志、情感,都在撒但手下。” 這真是不得了,李把撒但的權勢誇大到如此地步:……我們整個身體和魂(包括肉體、心思、頭腦、意志、情感在內),都被撒但佔有了…。難道聖經真有這樣說的嗎?沒有!這完全是李常受在那裏隨私意曲解!」

上文的引述,出自李常受的著作《活在靈中》62,63和66頁。該篇的篇題為「遠離偶像與活在靈中」。從第58頁開始,李常受開始講解約翰一書五章十八節中,「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的實際內涵。原文如下:

「約翰一書表面看來是一本淺的書,不太深。但是我告訴你們,在聖經中,約翰一書幾乎是最奧妙的一本書。它說,我們能住在主裏面,這實在是奧妙。它又說,在我們裏面有個東西,是神所生的。『凡從神所生的東西。』在約翰一書,你不大能找出這是甚麼,但在約翰福音能找出來。它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甚麼是從神生的東西呢?就是我們裏頭那個得了重生的靈。我們裏面從神生的那個靈,乃是神所生之物。在全宇宙中,太陽、地球,不是神所生的;天使,也不是神所生的;連亞當被造,都不是神所生的。在全宇宙裏、天地間,只有一個東西是神所生的。在你裏頭有這個東西,在我裏頭有這個東西,在我們每一個信主的人裏頭都有這一個東西。希臘文聖經,在約翰一書五章四節,所用的辭句非常謹慎,這個地方必須把『東西』繙出來。『凡從神生的東西。』中文聖經只說『凡從神生的,』把『東西』漏掉了。若沒有這一節,我們對約翰一書簡直沒有辦法領會。我告訴你們,我把約翰一書讀了幾十年,就是不懂為甚麼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經歷告訴我們,一面我們是神生的,一面我們實在是犯罪的。

在近代基督教中有一派叫作拔罪根派,他們說,你一信耶穌,罪根就拔掉了。他們就是根據約翰一書三章,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你一從神生,罪根就拔掉了,所以你就不再犯罪了。四十年前,在上海,有一位老先生就是拔罪根派。他講重生,講得非常響亮,告訴人必須重生。這非常對。但他對人講,你一重生,罪根就拔掉了,就不再犯罪了。有一天他帶了四個青年人去上海的外灘公園。進公園要買票,可是這個老弟兄只買了兩張票。他讓兩個人先進了門,其中一個人再出來,帶著兩張票,再帶一個人進去。就這樣進出了幾次,把五個人用兩張票都帶進去了。有一個弟兄姓鍾,他親自告訴我這個故事,他就是這幾個人當中的一個。他看見了這個,大為不解。怎麼可以用兩張票帶進五個人?這是甚麼?等回來後,他就問那位老先生,我們不是拔了罪根麼?怎麼今天用兩張票帶進五個人去?老先生說,這不是罪,這是軟弱。

是罪也罷,是軟弱也罷,反正不是好東西。每一個人得救重生以後,從經歷說還是能犯罪。連約翰一書也說,我們直到今天還有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但為甚麼第二章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多年來我們也搞不清楚。

直到有一天我讀約翰一書,參考它的原文,在五章四節這裏看到說,『凡從神生之物,必不犯罪。』唉呀,有光來了,我恍然大悟,我知道了。因為在宇宙間,只有一件東西是從神生的東西,那就是我們的靈。我們的肉體、心思、意志、魂、心,都不是從神生的。從肉體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們裏頭的靈乃是從神生的,這個誰也不能否認。結果對證我們的經歷,我們實在能說阿們。我們的肉體能犯罪,我們的心思能犯罪,但是我們重生的靈不犯罪。不僅如此,當我們的肉體犯罪的時候,我們重生的靈一直在警告,不可犯罪!不要犯罪!祂一直警戒你。當你隨從情慾去看電影時,裏頭的靈一直說,回去罷!不要看啦!你得救以後,是誰常常把你弄得不平安?就是你裏頭重生的靈!這重生的靈一直在搞你!全天下,一直到今天,只有一塊土是乾淨的,是蒙神保留的,沒有撒但的腳蹤在裏頭,這塊土就是我們重生的靈。」

李常受在這裏,以約翰一書五章十八節,對照自己的經歷,明白唯有我們活在靈裏的時候,才能夠遠離犯罪。在我們裏頭有一個重生的東西,有一個神生的東西,就是我們的靈。接著,在第62~63頁,李繼續說到:

「那麼在這個東西裏面有甚麼呢?有神的自己。約翰一書三章說,這個東西就是神的種。神的種在我們裏面,就是神自己,就是基督自己。這是非常奧祕的事,在我們重生的靈裏有神自己,有基督自己作我們的種子。我們就是要住在這個重生的靈裏,生活行動在這個重生的靈裏。約翰一書告訴我們說,我們有這個重生之物,有神的種在我們重生的靈裏。我們就要住在這個重生的靈裏。我們住在這個裏頭,我們就是屬神了。

除靈以外,全世界都臥在惡者手下

它又告訴我們,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這個世界包括世事、世物、世人。從神的眼光來看,全世界,人群,社會,一切,都在撒但手下,獨有一部分不在,那就是我們重生的靈。千萬不要以為說,那些外邦人,他們在撒但魔鬼的權下,而你不在。你不能說得這麼籠統。可能僅僅是你重生的靈不在,而你的頭腦還在撒但的權下。事實上,很可能連你的讀經,連你的禱告,都在撒但的權下,因為你的讀經禱告,不是從重生的靈出來的,而是從你的心思、情感、愛好出來的。我盼望今天晚上我們能看見更細的光,更深的光。在整個宇宙間,在整個地面上,只有一件東西是撒但在裏頭沒有腳蹤的,就是我們重生的靈。連我們得救的人,除了我們重生的靈之外,其他的部分也是在撒但手下。

現在回頭去應用我所例證的。譬如說,主耶穌那天到了伯大尼一個窮人家裏,坐下來和三個孤兒交通。就在那個時候,在猶太的耶路撒冷,祭司長在那裏獻祭燒香。我問你,這時候神在那裏?在伯大尼,不在聖殿裏。那麼聖殿裏的那一套敬拜是怎樣?僅僅是宗教麼?讓我告訴你,祭司長的那一套事奉、燒香、敬拜,也在那惡者的手下。所以你看見,到了啟示錄第二、三章,那時的猶太人是敬拜神的,他們的會堂是教導人認識聖經的,但是主耶穌說,猶太人的會堂成了撒但的一會。不僅是個宗教,竟然是撒但會。因為那裏有敬拜,有講經,有事奉,卻沒有神。神在另外一個地方,神在伯大尼。我問你,今天的伯大尼在那裏?今天的伯大尼就在我們的靈裏。你用這個眼光來看,你用這個角度來分析,你馬上看見,沒有主靈在裏頭的敬拜,事奉,都是屬魔鬼的。哦,這是一件嚴肅的事!

那我現在來問,你的禱告裏頭有沒有主?你的讀經裏頭有沒有主?你們的擘餅聚會裏頭有沒有主?如果你不在靈裏,也沒有一個人在靈裏,就沒有主在那裏。我告訴你,這一套還是在撒但手下。不光你去跳舞,到夜總會,打麻將,是在撒但手下;連你的那套讀經、禱告、聚會,若不在靈裏,也還是在撒但手下。因為整個宇宙只有一個地方,撒但不在其中,這個地方就是你我重生的靈。我們無論作甚麼,若是我們不在靈裏頭,我們所作的都是在撒但手下。

神今天在那裏?就在我們的靈裏頭。弟兄們,我們必須看見,我們的靈就是神的至聖所。我們的體,我們的魂,我們的靈,這三部分恰恰與帳幕的三部分相符。我們的靈就是至聖所。而神在天上的居所,也是至聖所。照希伯來書看,這兩個至聖所是相通的。神的居所,神所居住的地方是神的至聖所。今天我們的靈也是神的至聖所。靈這個至聖所和天上的至聖所是相通的,也是相聯的。不然的話,我們不會像希伯來十章所說的,可以隨時進入至聖所。若神的至聖所只是在天上,不在我們靈裏,我們沒有法子天天見主。但是今天我們的靈就是至聖所。

不僅如此,我們大家的靈加在一起,就是教會。教會不在這幢房子裏頭,教會在我們的靈裏頭。教會今天是神的至聖所,因為教會就是我們眾人重生的靈的集大成。

……

我請你們再讀約翰一書五章末了一段,你們就領會它的真意義。十八節說,『凡從神生的,』這不是指整個人說的,乃是指重生的靈說的。『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在宇宙間,神是把我們的靈圈出來了。我絕對信有這一回事,神給撒但一個界限,對撒但說,你到此為止,不可以越過雷池一步。

這個原則在約伯書可以看得出來。神容許撒但作這個,作那個。但神說,有一個界限,你只可作到這裏為止,不可越過。你仔細讀新約聖經,再就著自己的經歷,就可看出來,神是劃了一個界限,人重生的靈是那惡者所不能摸著的。這裏說得很清楚,『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無法害他。』只要你留在重生的靈裏,你就蒙保守了,撒但就沒有辦法了。這不是撒但不用辦法,乃是他用盡方法,但是沒有辦法。所以你一進到靈裏,你可以說,『撒但,你想辦法阿!你還有辦法麼?』撒但說,『我輸了,我沒有辦法了。你在魂裏我有辦法,你在思想裏我有辦法,你在肉體裏我的辦法更多。但是你一跳到靈裏頭,我就沒有辦法了。我就沒辦法害你,沒有辦法摸著你。』

第十九節:『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躺在那惡者手下。』這個光景就像一條魚躺在砧板上,讓廚師傅任意宰割一樣。只有我們蒙重生的靈,不在撒但手下。此外一切的一切,你的肉體、心思、頭腦、意志、情感,都在撒但手下。」

我們若完整閱讀上下文,就可以明確得知,李無意在此「誇大撒但的權勢」,恐嚇信徒,或「貶低人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們不知道《為》書作者從何處讀出這些駭人聽聞的結論。任何人只要簡單閱讀上下文,便可了解,李的用意乃是要弟兄姊妹竭力操練活在靈裏,避免不在靈裏的讀經、禱告,以及沒有主靈在裏頭的敬拜和事奉。《為》書引用以上幾個句子,便斷言李「極端誇大撒但的權勢」,實在是文不對題的指控。

李對撒但權勢的平衡教訓

我們若對李的著作,有較深入的認識,就會知道李在講論撒但權勢的同時,必定也會講論基督得勝的工作,或是信徒勝過撒但的路。李之所以詳細講論撒但的工作,乃是為著暴露牠的陰謀,使信徒不致上當受騙,絕非如《為》書所言,是為了「助長仇敵的氣焰」,「給魔鬼留地步」。在李的著作《聖經的十條路線》的第十篇,專特的論到聖經中關於撒但的路線,詳盡的說到撒但的來源、工作和終局。以下是該篇的綱目:

壹   撒但的受造和受膏
貳   撒但的背叛
參   撒但的性情
肆   撒但的名稱
伍  撒但的國度
陸  撒但歷代的工作

其中在第陸大點「撒但歷代的工作」中,李特別題到主耶穌對撒但的得勝,以及信徒與教會對撒但的得勝,細點如下:

主耶穌對撒但的得勝

1. 主來是要除滅撒但的作為─約壹三8。
2. 主到處趕出撒但手下的污鬼─太八32-32,九32-34,十二22-28;可一25-26,
九20-29。
3. 主捆綁撒但─太十二29。
4. 主給門徒權柄,對付撒但和他手下的污鬼─路十17-20。
5. 主使撒但在祂裏面毫無所有─約十四30。
6. 主藉著十字架上的死,敗壞了撒但,廢除了撒但─來二14。
7. 主將撒但手下一切的使者都擄來而誇勝─西二15。
8. 主擄掠了撒但擄掠的能力─弗四8。
9. 主超過了撒但手下一切的使者─弗一20-21。

信徒與教會對撒但的得勝

1. 主救信徒脫離了撒但的權勢─西一13;徒二六18。
2. 信徒從神而生,神的生命使信徒能勝或撒但,撒但無法害信徒─約壹五18,
二13-14。
3. 主保守信徒脫離撒但惡者─太六13;約十七15;帖後三3。
4. 主給信徒權柄踐踏撒但,並勝過他的一切能力─路九19;羅十六20。
5. 信徒藉著主的血和見證的道,並至死忠心,就勝過撒但─啟十二11。
6. 信徒能奉主的名趕鬼─可十六17。
7. 信徒不給撒但留地步─弗四27。
8. 信徒曉得撒但的詭計─林後二11。
9. 信徒謹守儆醒,用信心抵擋撒但─彼前五8-9;雅四7。
10. 信徒穿戴神的軍裝,抵擋撒但,與他爭戰─弗六11-19。
11. 教會是陰間的門所不能勝過的─太十六18。
12. 教會中的得勝者把撒但從天上驅逐下來─啟十二5,7-11。

以上的各點,顯示出李常受對於撒但的工作,與基督、信徒和教會對撒但之得勝的講論,是十分均衡、全面的。《聖經的十條路線》一書出版於一九七五年,在時間上早於《為》書的出版。若是當時唐、任兩位作者在撰寫《為》書之前,多閱讀幾本李常受的著作,也許就不會作出上述這等空穴來風的指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