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為真道竭力爭辯》之十點爭議〈三〉


第三篇 關於「在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的指控

在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

《為》書54頁說到:

「李常受不僅把基督的肉身胡說是“血統肉身”,他還進一步把他胡說成是“有撒但的性情(罪)住在裏面”的肉身。他胡講:“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就是罪,乃是在肉體裏面;而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撒但急切並樂意進入人的身體;等他進入這身體之後,這身體便成了肉體。……神差他兒子成了肉體的形狀,這肉體就是撒但所在的地方。”他還胡講:“人墮落以後,撒但和一切與他有關的罪惡權勢,都住進人的裏面。……基督成為一個人的時候,撒但已經住進他裏面去了。”」

說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罪)住著,乃是十分嚴厲的指控。歷代以來所有研究聖經之人,都不能同意這樣的說法。因此我們必須回到這些引文的出處,仔細查看李的言論,看看是否有傳講異端之嫌。上述引文摘自《羅馬書生命讀經》237-240頁,原文如下:

「(四)罪被定罪

由於律法因罪身是軟弱的,那麼神怎麼辦呢?神如何來應付這個局面呢?神的律法發出牠的諸多要求,但是因著肉體顯為軟弱了。問題不出在律法本身;難處是在罪和罪的肉體。罪是主犯,罪的肉體是幫兇,兩個人是合夥的。如果神要來解決這個問題,祂必須來同時對付罪和肉體。雖然罪(不是肉體)是最主要的問題,但神必須兩者都對付。

祂是如何對付法呢?神作得真奇妙,這個作法是人的話語無法充分說得清楚的。神解決這問題的辦法是藉差遣祂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神是智慧的。祂知道祂不能差遣祂兒子成為罪的肉體,因為若是那樣,祂的兒子就也被牽連在罪裏了。因此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這就像摩西在曠野中所舉起那銅蛇所豫表的。(民數記二十一章九節。)這是主親自題說過的。在約翰三章十四節耶穌說過:『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這銅蛇乃是祂自己代替我們在十字架上的一個豫表。當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在神的眼中耶穌就是成了蛇的形狀。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是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甚麼是注入人身體,使牠成為罪之肉體的罪?撒但的性情。因為罪之肉體實際上就是有撒但性情的肉體。聖經說,耶穌,神的兒子成了肉身。(約翰一章十四節。)可是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因為羅馬八章三節說,他被差遣『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由此表明耶穌只取了『肉體的形狀』。而不是有了肉體敗壞的性情。再者,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祂(基督)為我們成為罪。雖然這節聖經清楚地說基督成為罪,那並不是說祂有罪的性情,祂只是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銅蛇具有蛇的形狀,但並無蛇的毒。牠有蛇形而無蛇毒。基督成了罪的形狀,在祂裏面並沒有罪。(林後五章二十一節;希伯來四章十五節。)祂與罪性無關。祂不過是成了蛇的形狀,為我們『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當主耶穌說這些話的時候,祂是指祂將要在十字架上受死說的。主是說,祂釘十字架的時候,將是撒但受審判的時候,因為撒但是這世界的王,他的審判在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裏已經宣判了。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因此,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說,基督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撒但。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在十字架上,基督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不只作了罪人的代替,除去了他們一切的罪,祂也在蛇的形狀裏被釘,完全毀壞了撒但,就是魔鬼。

由於罪的肉體,神的律法是軟弱的。因此神必須同時對付肉體和罪。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那就是說成了蛇的形狀。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並將牠釘在那裏。所有在屬靈界的人物,無論是天使,是邪靈,都知道這事的意義。等到我們進入了永世,我們將要回頭來看,並且要說,『現今我領會,撒但如何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肉體而被擊傷。』撒但就是藉著基督自己所穿上的那個肉體被擊傷,被敗壞的,因為那個肉體是成了蛇的形狀。當那個肉體被釘在十字架上,撒但就被擊傷,被毀壞了。

羅馬八章三節不只說,神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也說,祂差遣祂是『為著罪』。有些聖經版本將『為著罪』繙作『作為一個為罪的祭物』,將這裏這個罪字引作贖罪祭。雖然這個繙譯沒有錯,可是不彀達意。保羅的意思是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不只『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也『為著罪』,那就是說為著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祂好能定罪罪,並定罪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每一件與罪有關連的事,都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上被定罪了。永遠不要忘記,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就是罪,乃是在肉體裏面;而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然後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

撒但是急切並樂意進入人的身體;等他進入這身體之後,這身體變成了肉體。撒但是樂於得到一個住處。但不論撒但是多聰明,他永遠?不過神,神遠比他智慧。神差祂兒子成了肉體的形狀,這肉體就是撒但所在的地方,並且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牠。撒但好像是以為說,『現在我能進到人的身體裏面了。』可是撒但不知道這是一個陷阱。當撒但一喫這個餌,他就被陷在裏面了。我們可以用老鼠籠這個比方。想要抓住一隻老鼠不太容易,因為牠總是逃得快。但是我們可以用一隻老鼠籠,裏面放上一些餌。老鼠跑進這個籠子,密謀期望得到這個餌。然後牠被陷入這籠子,人就很容易地把牠弄死。照樣,撒但已經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裏落入陷阱,並被擊傷。在這事上神是一次解決兩個問題:祂解決了罪和罪之肉體的問題。神已解決了罪的問題,這罪的本質和根源就是撒但,以及肉體的問題。讚美主。」

從上述引文中,我們可以將李論及基督肉體與撒但性情(罪)關係之敘述,整理為以下十二點:

  1. 神解決這問題的辦法是藉差遣祂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
  2. 神是智慧的。祂知道祂不能差遣祂兒子成為罪的肉體,因為若是那樣,祂的兒子就也被牽連在罪裏了。因此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3. 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
  4. 耶穌只取了肉體的形狀。而不是有了肉體敗壞的性情。
  5. 雖然這節聖經清楚地說基督成為罪,那並不是說祂有罪的性情,祂只是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6. 基督成了罪的形狀,在祂裏面並沒有罪。
  7. 祂與罪性無關。祂不過是成了蛇的形狀,為我們「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8. 神必須同時對付肉體和罪。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9. 到我們進入了永世,我們將要回頭來看,並且要說,「現今我領會,撒但如何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肉體而被擊傷。」撒但就是藉著基督自己所穿上的那個肉體被擊傷,被敗壞的,因為那個肉體是成了蛇的形狀。
  10. 羅馬八章三節不只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不只「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也說,祂差遣祂是「為著罪」。
  11. 保羅的意思是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不只「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12. 但不論撒但是多聰明,他永遠鬪不過神,神遠比他智慧。神差祂兒子成了肉體的形狀,這肉體就是撒但所在的地方,並且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牠。

很明顯的,李在短短三頁的篇幅中,九次之多,一再強調神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且明言「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和「基督成了罪的形狀,在祂裏面並沒有罪。」李從未說:「在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的性情(罪)」。前後文一再說明,罪之肉體就是有撒但性情的肉體,而耶穌只取了肉體的形狀。而不是有了肉體敗壞的性情。所以,根據整段的文意,李所言「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指的是穿上了「罪之肉體的形狀」,而在罪人的罪之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有撒但的性情住著,但在祂裏面並沒有罪。他在其作《神新約的經綸》一書第41~42頁中,非常準確的指明:

「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祂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異端。然而,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正確的。」

撒但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為》書58頁說到:

「他(指李)妄講:“當他(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光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

從前述《羅馬書生命讀經》237~240頁的引文中,我們可以將李論及撒但與十字架的言論,整理為以下九點::

  1. 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是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甚麼是注入人身體,使牠成為罪之肉體的罪?撒但的性情。因為罪之肉體實際上就是有撒但性情的肉體。
  2. 主是說,祂釘十字架的時侯,將是撒但受審判的時候。
  3. 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光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
  4. 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
  5. 在十字架上,基督「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不只作了罪人的代替,除去了他們一切的罪,祂也在蛇的形狀裏被釘,完全毀壞了撒但,就是魔鬼。
  6. 到我們進入了永世,我們將要回頭來看,並且要說,「現今我領會,撒但如何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肉體而被擊傷。」撒但就是藉著基督自己所穿上的那個肉體被擊傷,被敗壞的,因為那個肉體是成了蛇的形狀。
  7. 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
  8. 神差祂兒子成了肉體的形狀,這肉體就是撒但所在的地方,並且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牠。
  9. 撒但已經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裏落入陷阱,並被擊傷。

很明顯的,李在這裏是根據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希伯來二章十四節和羅馬八章三節,講說撒但在十字架那裏受審判、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此外,《為》一書所引述的話,在原文乃是兩段話,卻被該書作者移花接木成為一段話。事實上,按照原文,第一段乃是:「當他(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本段乃是李常受弟兄論及羅馬八章三節和約翰三章十四節時所說的,前後文如下:

「神是智慧的。祂知道祂不能差遣祂兒子成為罪的肉體,因為若是那樣,祂的兒子就也被牽連在罪裏了。因此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這就像摩西在曠野中所舉起那銅蛇所豫表的。(民數記二十一章九節。)這是主親自題說過的。在約翰三章十四節耶穌說過:『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這銅蛇乃是祂自己代替我們在十字架上的一個豫表。當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在神的跟中耶穌就是成了蛇的形狀。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是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甚麼是注入人身體,使祂成為罪之肉體的罪?撒但的性情。因為罪之肉體實際上就是有撒但性情的肉體。……祂與罪性無關。祂不過是成了蛇的形狀,為我們『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很明顯的,李常受弟兄在說:「當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這段話之前,他是說:「這銅蛇乃是祂自己代替我們在十字架上的一個豫表」。在這段話裏,李常受弟兄強調的是:這銅蛇所豫表的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是代替我們,而我們罪之肉體的罪,乃是撒但的性情,但祂不過是成了蛇的形狀,為我們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關於約翰三章十四節解釋羅馬八章三節的解經,歷代教父和神學家的觀點應是重要的參考資料,例如:在第二世紀時,殉道士游斯丁(Justin Martyr)引用約翰三章十四節,說到摩西在曠野所舉之蛇,即為基督的表徵(sign)86。愛任紐(Irenaeus)則將約翰三章十四節與羅馬八章三節相提並論,說到「人得救脫離古蛇傷痕之法,乃藉著相信在罪之肉體樣式裏的基督,祂從地上被舉起…。」87第五世紀時,奧古斯丁(Augustine)也認為約翰三章十四節中的銅蛇,就是基督肉體的豫像(prefigure),是在罪之肉體樣式裏的基督88。他將罪比作蛇毒,並指出約翰以銅蛇豫表基督,就是指明基督只有蛇形—罪之肉體的樣式,卻沒有蛇毒—罪的成分。因此奧古斯丁說:「主並沒有在身上帶著罪—如同蛇之毒素。…但的確帶著死(銅蛇被挂在竿子上),好使過犯得以在其罪之肉體的樣式裏被消除,以致罪之肉體的過犯與刑罰得以除去。」89狄奧多勒主教(Theodoret of Cyrrhus,約主後393~458年)論及約翰三章十四和十五節時說:「現在請聽,主將祂為救恩的受難(the passion of salvation)比喻為銅蛇。—銅蛇是被釘十字架之救主的一個豫表」90。

十六世紀時,路德(Martin Luther)說到,「銅蛇被舉起,這樣祂就在十架上擔當我裏的蛇毒,不過祂自己裏面並沒有蛇毒。」91十八世紀著名神學家亨利(Matthew Henry)也曾說:「醫治他們(以色列人)的是銅蛇,…牠是照著毒蛇的形狀造的,但沒有毒,沒有刺,合式的豫表基督,祂是那不知罪卻我們成為罪的。祂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但沒有罪,祂就像銅蛇一樣的無害。」92十九世紀神學家蘭奇(John Peter Lange)論到銅蛇時也曾推薦阿福德主教(Henry Alford)的解釋:「自創世記三章以來,蛇在聖經中就是那惡者的表徵。…蛇以其毒遍及受害者全人,使其成為有毒的,以致其死亡。因此—那惡者之毒—被注射到我們的性情裏,使人性情成為罪之肉體。在此(約翰三章十四節)銅蛇是照著咬他們(在曠野的以色列人)之蛇的樣式造的,在這銅蛇裏沒有毒,只有蛇的樣式。這豈不正是羅馬八章三節所說,主耶穌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這豈不正是那不知罪的,為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93

對於約翰三章十四節的註釋,吉爾(John Gill)說:「銅蛇有蛇的形狀,但沒有蛇的毒液(poison)與毒性(venomous nature)。像這樣,基督是在罪之肉體的形狀受差遣,成為人的樣式,如同一個罪人,但卻沒有罪且是全然聖潔。然而在蛇的形狀裏,祂成為罪和咒詛,為使祂能藉著由蛇所象徵之受咒詛的死,救贖祂的百姓脫離罪和律法的咒詛。」94曾任印尼東南亞聖道神學院院長的黃彼得博士也說:「基督是在公開受審判,代替所有犯罪應受審判的人,正如銅蛇在曠野被掛,代替那怨讟神的以色列人受應受的刑罰。」95

由前述之歷代教父和神學家觀點的回顧,我們可見:李常受弟兄以約翰三章十四節解釋羅馬八章三節,符合以經解經的原則,實是正統的解經。

而「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光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這段話則是論及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時所說的,其前後文如下:

「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當主耶穌說這些話的時侯,祂是指祂將要在十字架上受死說的。主是說,祂釘十字架的時侯,將是撒但受審判的時候,因為撒但是這世界的王,他的審判在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裏已經宣判了。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因此,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說,基督藉著死敗壞了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撒但。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

在約翰十二章三十一至三十三節,主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新約學者古特利(Donald Guthrie) 在《古氏新約神學》一書論及約翰福音中,人子被舉起的話語時,就指出:「預言人子被舉起的話語。有三段經文提到被舉起(hypsoo)─三14;八28;十二32~34。在十二33有一句暗語:『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約翰心中的被舉起,就是指耶穌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和摩西舉蛇(三 14)、耶穌對猶太人說他們要把祂舉起來(八28),都是相同的意思,都是指耶穌後來的受難。」96狄奧多勒主教說:「保羅稱祂為”罪”97和”咒詛”98,作為咒詛,祂應驗了受咒詛之蛇的豫表。」99阿福德甚至說:「祂豈不是在十架上公開展示祂勝過仇敵,使仇敵也被釘在十字架上(西二15)?當祂被釘死時,罪、死和撒但豈不也一同被釘死嗎?」100柯夫曼(Coffman)對約翰十二章三十二節「被舉起來」註釋說:「這(被舉起來)主要是指,藉由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之耶穌的死。」101對於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柯夫曼註釋說:「現在,創世紀三章十五節得著應驗,撒但的頭被擊傷了,這偉大的勝利,在此被稱為: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而這被趕出去,是如下一節所示,將藉由十字架來完成。」102吉爾說:「基督的死,在此是以祂的“從地上被舉起來”來表徵,引述自銅蛇在竿子上被舉起來。」103司可福說:「耶穌基督背負信徒的罪孽,信徒的罪孽已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之耶穌基督的身位裏受了審判。」亨利馬修也曾說:「藉著基督的死,撒但要被征服(三十一節)。」104

既然主自己指出,祂釘十字架的時侯,將是撒但受審判的時候,因此,李常受弟兄據此而說:「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光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

基督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定罪了罪

從以上說明中,我們可以清楚看見,李從未講說「在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之所以《為》書會作出如此大膽的指控,是因為唐、任兩位作者,對李所言「罪之肉體的形狀」和「罪的性情」二者之差別,領會不清所導致。人因著墮落,既有罪之肉體的形狀,也有罪的性情。然而基督的道成肉身,只有罪之肉體的形狀,卻無罪的性情,如同摩西在曠野所舉之銅蛇,只有蛇的形狀,卻無蛇毒。藉此,基督便能在十字架上,在罪之肉體的形狀裏,定罪了罪。此一觀點在李氏的著作中,是十分明確且一貫的。我們願以李常受在《神新約的經綸》(上)38~47頁的闡述,作為本文的總結:

「羅馬八章三節說,『律法既因肉體而軟弱,有所行不來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並為著罪,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神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即使基督不過是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我們仍然必須領會,這肉體是個與罪有關聯的東西。約翰一章十四節只題肉體,沒有給肉體甚麼修飾語。然而,保羅用了『罪之肉體的樣式』這個辭。羅馬八章三節這裏有三個辭─罪、肉體、樣式。若是保羅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來成為天使的樣式,任何人都不會有問題。但神是差遣祂的兒子來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

「我們在約翰一章十四節看見肉體,在約翰三章十四節看見蛇。約翰三章十四節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在這一節,基督被豫表為一條蛇。十五節說,『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聖經將基督比喻為一條蛇。在約翰一章二十九節,基督被豫表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孽。羔羊是基督的豫表,蛇也是基督的豫表。民數記二十一章告訴我們,摩西不是舉起一條有毒的真蛇,乃是舉起一條銅蛇。(4~9。)」

「基督來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而在肉體裏有撒但。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祂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異端。然而,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正確的。我們教訓真理,必須向律師學習。他們在言語中使用許多修飾語,並且非常小心、謹慎、詳盡。例如聖經說,話成了肉體,這意思不是說,話成了有罪的東西。聖經把基督比喻為一條蛇,這意思也不是說,基督是有毒性的。在羅馬八章三節,保羅將肉體加以形容。他說,神差遣祂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並且約翰三章十四節的蛇,在民數記二十一章有了說明。摩西所舉的蛇,乃是一條銅蛇。牠只有蛇的形狀、樣式,並沒有毒性。

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一個人,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墮落的人有罪,但基督沒有罪。(林後五21,彼前二21~22。)祂成為墮落之人的樣式,但祂沒有墮落之人的墮落性情。祂成為肉體,乃是成為舊造的一部分,因為肉體是舊造的一部分。結果,祂的死就是舊造的死。」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僅是神的羔羊,除去我們的罪,也是一粒麥子,從祂裏面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約十二24。)祂也是蛇在那裏受死,以毀壞古蛇,就是魔鬼。(來二14。)祂藉著在肉體裏受死,毀壞了撒但。在肉體裏有撒但,因此祂在肉體裏受死的時候,祂的死就毀壞了撒但。祂的死是包羅萬有的。

……

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主耶穌應當是在末了的三個小時, 從正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太二七45,)為我們這些是肉體的罪人代死,那時神使祂替我們成為罪,並藉著祂肉體裏的死,定罪了人肉體裏的罪。(羅八3。)神在十字架上定罪了肉體裏的基督,就是定罪了肉體裏的罪。祂的肉體被定罪時,在人肉體裏的撒但也被毀壞了。」


附註:

86   Justin Martyr, Dialogue with Trypho the Jew, 94

87   Irenaues, Against Heresies, IV, 2, 7

88   NPNF, Series V, pp.39-40, VII, p.84-85

89   Augustine, On Forgiveness of Sins, and Baptism, I, 61

90   Theodoret of Cyrrhus, “Dialogues”, The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Second Series, Ed. Philip Schaff and Henry Wace. Vol. 3., 1891, p. 226,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91   E. W. Hengstenberg,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St. John, 1865,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Christian Publishers Inc., p.181

92   M. Henry,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ol. V, New York: Fleming H. Revell Company, 1721, p.887

93   J. P. Lange,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Joh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862, p.133

94   John Gill, The New John Gill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commentary on John 3:14, http:/www.studylight.org/

95   黃彼得, 聖經基督論, 東南亞聖道神學院, 1992, 頁217-218

96   古特利(Donald Guthrie), 古氏新約神學, 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 1981, 頁338

97   約翰一章二十九和三十六節

98   加拉太三章十三節

99   Theodoret of Cyrrhus, “Dialogues”, The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Second Series, Ed. Philip Schaff and Henry Wace. Vol. 3., 1891, p. 226,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100  J. P. Lange, Commentary on the Holy Scripture—John, Grand Rapids: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862, p.133

101  Coffman, Coffman Commentaries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on John 12:31, http:/www.studylight.org/

102  Coffman, Coffman Commentaries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on John 12:31, http:/www.studylight.org/

103  John Gill, The New John Gill Exposition of the Entire Bible, commentary on John 12:32, http:/www.studylight.org/

104  C. I. Scofield, Scofield Reference Notes (1917 Edition), notes on John 12:32, http:/www.studyligh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