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恪三信息之駁正〈五〉


伍 關於『多次受浸』的指控

【(五)…所以多次受浸,就是更改福音。聖經沒有的。(參讀「教會當前信息」。)】(陳書第65頁。)

【〔編者註〕…李使他的跟從者,一再的多次的,甚至幾十次的受浸,是各人自己往浸池裏跳。死了的人自埋,是不通達的,若這是再次多次的與主同埋葬,這是否意味著 基督必須多次帶我們埋葬,才能救我們脫離老舊麼?這豈不是無視主一次而永遠成功贖罪的事,是能叫我們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麼?(來十10,14)信徒難免 感覺軟弱、老舊、下沉、卻不是把他們帶到主面前去,在靈裏再接觸主,在靈裏蒙主再更新;而是回到外面的浸池的水去,帶領人在主之外,尋求一些看得見摸得著 的錯謬事物(浸水)裏,製造一種人為的,情感的氣氛,給人一些興奮的虛假的感覺。這真是一個褻瀆主救贖大功之錯謬的異端。】(陳書第65頁。)

一、遍查李常受著作,從未發現要信徒『多次的,甚至幾十次』受浸的教導。(參附件五)。半個多世紀以來,在全球各地、甚至中國境內的眾地方教會裏,當有人願受浸歸入主名時,亦從未聽過、更遑論見過有『多次受浸』的教會帶領或實行。

二、陳書中所描述的,並所定罪的,到底根據什麼?李常受本人曾詳細地說明。這是發生在一九七六年的一次特會中,信息裏的負擔包括了幫助聖徒看見人很容易變得老舊。為使歷史真相還其原貌,特將其說明登錄於下:

【一九六七年十二月底,在洛杉磯的特會中,我從施浸約翰說到我們人很容易老舊,得救時雖然重生、更新了,但過不多久又變得老舊了。所以我說,『你們個個都該去 把老舊埋葬。』我並沒有意思要弟兄姊妹再受一次浸,但那些信息講得很活,很有力量。我講過兩、三天後,有一天,我信息還沒有講完,有位元弟兄忽然覺得需要 埋葬,甚至衣服也沒有換,就跳進會所角落的浸池去,說,『我要埋葬自己。』接著,一個個都跳下去。我在那裏看得心驚,心想這是怎麼回事?這要怎麼辦?要不 要叫他們停下呢?然而,我裏面馬上有個聲音,『你是誰?若這是聖靈的工作,你怎麼辦?』於是,我不敢作甚麼去停止他們。

這樣經過一、兩次聚會,最後幾乎連長老們都埋了。然而,我自己裏面並沒有感覺要去埋。因為第一,我不老舊,我一直維持新鮮,所以不需要埋。第二,若是我也去埋,就很容易變成一個實行。我沒有埋,所以我有立場,當反對者批評我教導人再受浸時,我說,我從來沒有再受浸,我也沒有教導人再受浸,這不是我們中間的實行。這是一班弟兄們,覺得自己太老舊,所以跳到水裏把自己埋葬罷了。】(《歷史與啟示》下冊,244~246頁。)

對於這事件的當時,李常受一面不敢隨意禁止,畢竟聖靈的工作有時是出人意料的;但另一面,他卻清楚這不應當是一種實行,所以他自己並沒有到浸池裏去埋。特會 過後,並未形成普遍的實行或教導。並且,為著那些因李常受未能適時制止有人跳入浸池裏,而有意見的人,李常受也已公開解釋。如此的處置,當無可非議。

然而,針對這發生於一九七六年,一次特別且獨立的事件;李常受事後公開明說:『我並沒有意思要弟兄姊妹再受一次浸』,『我從來沒有再受浸,我也沒有教導人再 受浸,這不是我們中間的實行』。如何至一九九四年,陳書仍枉雇事實而作此指控?其編著者的加注更明顯蓄意誤導讀者,認為李常受教導多次受浸。該編著者以不 具名的方式,誣衊定罪李常受的教導為『褻瀆主救贖大功之錯謬的異端』;顯然一、其從未對李常受之著作作任何之研究。二、對地方教會之實行從未作過任何起碼 的了解。而大膽的以訛傳訛。姑且不論其用心何在,起碼的編輯道德都付諸缺如。

二、至於受浸的實行,並不是基督徒追求的重點。面對這類無端的攻擊,李常受也只得無奈的、根據聖經真理,予以回應,並將其由字句的定罪引到那靈(精意)的實際裏:

【五、 六十年前在中國,有位著名的神學家,名叫賈玉銘,他是長老會的牧師;長老會實行的是滴水禮。有一天,賈牧師在山上禱告,越禱告越經歷聖靈澆灌,裏面真是喜 樂。他從山上下來時,看到山腰上有個水池,就跳到水裏,自己給自己受了浸。那時,他也不管滴水禮或浸水禮,只是看見一池水,就喜樂的跳進去;結果天向他開 了。這纔是基督徒真正的經歷,這是一個活浸。

反 對者不懂甚麼叫作生命,也不懂甚麼叫作靈;他們不管靈,只管他們的宗教、遺傳、規條。所以他們寫文章,引用以弗所四章的一信一浸,定罪我教導人兩次受浸。 我說那個一浸的『一』是性質的一,不是次數的一;『一』浸是指『一種』浸,不是指『一次』浸。他們不認識聖經,無法領會。

以後主又給我看見,以色列人進迦南,也經過兩道水,因為他們老舊了。若是他們過了逾越節,過了紅海那道水,馬上進入迦南美地,就不需要過約但河,不需要第二 道水。然而因為他們不信、背叛,在曠野漂流三十八年之久,個個都老舊了,甚至大多數倒斃在曠野,其餘要進迦南美地的人,就必須再經過約但河。過約但河是埋 葬舊人的意思。埋在紅海底下的,是法老和他的追兵,也就是世界、撒但,和世界的勢力。然而埋在約但河裏的,是十二塊石頭,代表老舊的以色列十二支派;再從 河底拿十二塊石頭到岸上,代表復活、新的以色列人。(書四1~9)這是聖經的豫表。許多基督徒覺得自己太老舊,需要埋葬,需要過約但河,這在聖經裏是有根 據的。然而,這不能成為一個教訓,也不能成為一個規條的實行;這應該是活的,是行在靈中的。】(歷史與啟示(下冊),第245-246頁。)

附件五 李氏著作與『受浸』真理相關之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