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恪三信息之駁正〈四〉


肆 關於『基督穿的肉體,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之指控

【《羅馬書生命讀經》四、「罪被定罪」李著。說:「永遠不要忘記,罪是撒但的性情,〔應為句號〕撒但的性情就是罪,乃是在肉體裏面,〔應為分號;〕而基督穿上了 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陳恪三弟兄晚年部份信息暨神的福音真理》,第60頁)

【(四)李先說主是受造者,現在又說,基督穿的肉 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這樣的說法,是榮耀主,或是羞辱主呢?耶路撒冷的眾女子說:「你的良人比別人的良人有何強處」,你若 愛主,認識主必開口見證:「我的良人,白而且紅,超乎萬人之上……」(歌五9~16)。李侮辱榮耀的主基督,說到撒但鑽進主的身體裏,如同老鼠鑽入老鼠 籠。有人還誤認為李在那裹講「同死」的救恩。請參看《一封复信》已詳在內。】(陳書第64頁。)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篇〔應為第十五篇,第貳大點,第四中點〕所說主耶穌穿上的肉體,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如同老鼠鑽進老鼠籠,和《基督的身位》二十七 頁,所說主耶穌的肉身是血統傳下來的,同出一轍,但願施憐憫的神,憐憫我們早日得蒙拯救,脫離撒但一切異端的陷害。】(《陳恪三弟兄晚年部份信息暨神的福 音真理》,第165頁)

約1:14 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約3: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民21:4-9 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就怨讟神和摩西說:你們為甚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裏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百姓到摩西那裏,說:我們怨讟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

來4:15 因我們並非有一位不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祂乃是在各方面受過試誘,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

彼前2:21-22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祂沒有犯過罪,口裏也找不到詭詐;

由上述經節,說的非常清楚,『話成了肉體』中的『肉體』,乃是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因祂是『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祂沒有罪,祂沒有犯過罪,故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由銅蛇的豫表,指明基督所有的,並不是罪之肉體,只是罪之肉體的樣式,與肉體的罪無分無關。就如銅蛇只有蛇的形狀、樣式,並沒有毒性。這是無庸置疑的,且證諸於李常受弟兄的信息真是比比皆是。他一再強調『罪之肉體的樣式』:

【祂怎麼作?神的作法很奇妙,過於人的言語所能充分解釋。神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自己的兒子,藉此解決問題。神是智慧的,祂知道不該差祂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因祂若那樣作,祂的兒子就與罪有所牽連。所以,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 差來了祂的兒子,就如摩西在曠野舉起的銅蛇所豫表的,(民二一9,)以及主耶穌自己所題起的。在約翰三章十四節耶穌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 樣被舉起來,』指明銅蛇是豫表祂自己在十字架上作我們的代替。耶穌在十字架上時,祂在神眼中是蛇的形狀。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時,神看祂就是看見蛇的形狀。蛇 是誰?撒但。注射到人的身體裏,使其變質為罪之肉體的罪是甚麼?撒但的性情。因此,罪之肉體實際上的意思,就是帶著撒但性情的肉體。聖經說,神的兒子耶穌 成了肉體。(約一14。)然而,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因為羅馬八章三節說,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被差來,因此指明耶穌只取了『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罪惡的性情。不但如此,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雖然本節清楚說,基督成為罪,但這不是說,祂在性情上是罪惡的。祂只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銅蛇有蛇的形狀,卻沒有蛇的毒素;牠有蛇的形狀而沒有蛇的性情。基督在形狀上成了罪,祂裏面『沒有罪』;(林後五21,來四15;)祂與罪的性情無關。祂只是為著我們成了蛇的形狀,『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

… 祂好能定罪罪,並定罪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每一件與罪有關的事,都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上被定罪了。永遠不要忘記,罪是撒但的性情。撒但的性情就是 罪,乃是在肉體裏面;而基督穿上了這個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然後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

由陳恪三弟兄的文中,我們必須很遺憾的說:『他對李常受弟兄所引之文的前的一大段所說的「視若無睹」或「以為李常受弟兄自相矛盾、前後不一了」。』我們願意再強調:『聖經說,神的兒子耶穌成了肉體。(約一14。)然而,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不但如此,…基督成為罪,但這不是說,祂在性情上是罪惡的。…祂與罪的性情無關。』

在《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三章『子藉那靈在人性裏帶著神性的死』中第38至47頁,『在祂的人性裏』段落中(詳見附件四),李常受弟更清楚的一再強調指出:『基督來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而在肉體裏有撒但。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祂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異端。 然而,說基督成為肉體,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這是正確的。我們教訓真理,必須向律師學習。』(第41頁。)然而照著羅馬第七章,肉體的範 圍內有撒但這人格化的罪,『我們已經說過,基督成了肉體,(約一14,)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裏有撒但。若是我們說,撒但在基督的肉體裏,這是異端。』 (第43頁。)『在人墮落的肉體裏有撒但』,『基於羅馬第七章,我們說撒但和罪是在肉體裏。羅馬第七章告訴我們,罪是在我們的肉體裏』,『羅馬第七章的罪 是一個人位。這個人位乃是罪的根源,罪的起源。這罪,就是撒但,甚至在我們得救以後,仍然留在我們的肉體裏,在那裏生活、作工、行動。罪在我們的肉體裏是 一個人位,…撒但是罪,在我們的肉體裏。』且藉著第44頁的圖,照著羅馬第七章,肉體的範圍內有撒但這人格化的罪,幫助我們領會這事。將『基督成為肉體, 而在肉體裏有撒但』的說法,我們有些人仍有問題,解釋的非常清楚,實是字字珠璣。願尋求者細讀之,知道這真理的『得來不易』,更需我們接受此話正直的分 解,也能清楚的闡明,使人『完全的』認識真理,珍賞主雖無罪,卻因愛我們並拯救我們這墮落在肉體的罪人,『無罪、不知罪、沒有犯過罪的祂』竟成了『罪之肉 體的樣式』,在十字架上擔當的我們的罪而成為罪受死,因而在肉體中定罪了罪,我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如此的『主』、如此的『祂』,怎不令人更寶貝祂、愛祂、追求祂。

乍看之下,『祂成了肉體(約一14)』、『祂成為罪(林後五21)』,若不是聖經背書,任誰如此說,豈不都被批為『異端』、『褻瀆』?故『完全的認識真理』更顯出其重要性及迫切性。 絕不能『輕率』-指『片面』的認識-的因『誤解』而批『異己者』為『異端者』,且自以為『是』的『固執己見』、『畫地自限』,看似『執著』,實因小(個人 片面的認識)失大(完全的認識真理),如此耽誤了神經綸的往前,如何能共同顧到神的權益-基督身體一的建造,新婦的預備,主的再來?將來如何向主交賬?能 否說『對不起,我那時弄錯了。所以…。』故實需恐懼戰兢、不自以為是的敞開,來接受主話語的啟示,進入完全的認識『真理』-主的自己。盡力領會而不誤會別人話語的人是有福的,是能得幫助的。反之,堅持對人的成見,是無法在已有的成見上得幫助,除非捐棄成見。

此問題癥結為:陳恪三弟兄將『基督穿上這個肉體』改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肉體』。可見,陳恪三弟兄將『這個肉體』領會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肉體』。這個『的』,真是要命。別忘了,後面對『這個肉體』的形容為『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將『這個肉體』領會為『基督穿的肉體』、『主耶穌穿上肉體』,豈不成了前文李常受弟兄一再強調的『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了嗎?可見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渾然不知,真令人扼腕。不但如此,還將此冠之以『李先說…現在又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四篇〔應為第十五篇,第貳大點,第四中點〕所說』, 真是『張冠李戴』。陳恪三弟兄將李常受弟兄本於聖經不是異端的真理,不顧上下文,個人以乍看方式、錯誤領會,講成異端,又歸之於『李先說…現在又說,』 『《羅馬書生命讀經》…所說』,再自居為『批判異端者』,批李常受弟兄為『異端者』。陳恪三弟兄如此對待同為基督肢體的李常受弟兄,您有何感想呢?若這不 是他的本意,卻受誤導而作出書中嚴厲毫無根據的指控,為不查明真相又將斷章取義之文段,蓄意錯置嫁接,我們只能希望陳是不知情的被他人矇騙,而不敢妄加臆 測其真正用心何在。今知真相之真心愛主的弟兄姊妹們,不僅需『止謠』,更需效法李常受弟兄出代價買真理,清楚的陳明真理,不但救自己,也救聽的人,同有分 於基督身體的患難─即使是『謠言滿天的「惡名」』『莫須有的「異端」罪名』,只在意對主的話忠信,並將弟兄姊妹們帶進完全的認識『真理』-主的自己,能同心合意共同在神的經綸下往前,顧到神的權益,為著基督身體一的建造,使新婦早日裝飾整齊,迎接主的再來。

對於陳書顛倒是非、張冠李戴、危言聳聽的指控:【李……現在又說,基督穿的肉體,在這肉體之內,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這樣的說法,是榮耀主,或是羞辱主呢?……李侮辱榮耀的主基督,說到撒但鑽進主的身體裏,如同老鼠鑽入老鼠籠。】(陳書第64頁。)

我們願再澄清,李常受弟兄從未說:『撒但鑽進主的身體裏,如同老鼠鑽入老鼠籠』。與老鼠籠有關之比喻,主要出自《羅馬書生命讀經》(第238至240頁)。那裏李常受是說:

【撒但是急切並樂意進入人的身體;等他進入這身體之後,這身體便成了肉體。…撒但好像是以為說,現在我能進到人的身體裏面了。可是撒但不知道這是一個陷阱。當撒但一喫這個餌,他就被陷在裏面了。我們可以用老鼠籠這個比方。】

1) 信息中明確強調,撒但是急切並樂意進入『人的身體』,並非『主的身體』(基督的肉身)。李常受弟兄於等撒但進入人的『這身體之後,這身體便成了肉體』。這 個有撒但進入的肉體,是指人的身體經撒但侵入敗壞所致的;絕非指基督的身體。換言之,這個『有罪住著,就是有撒但的性情住著』的肉體,是人的,不是基督 的。可證之於李常受弟兄許多信息。(《神新約的經綸》上冊,第三章;《創世記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利未記生命讀經》,第十九篇;《約翰一書生命讀經》,第十二篇;第十三篇;第十四篇;《羅馬書的結晶》(一),第一篇;《真理課程》二級卷二,第十六課;四級卷一,第二課。)

撒但作為罪住在我們的肉體裏

【第四十九篇 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撒但

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勝過三個主要的仇敵:撒但、罪和死。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撒但。

撒但、罪和肉體

撒但是罪的源頭。我們曾多次指出,罪是注射到人裏面之撒但的性情。照著聖經的啟示,撒但作為罪,乃是在我們的肉體裏,在我們墮落、玷污的身體裏。羅馬七章十八節說,『我知道在我裏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神造人時,給人造了一個純潔的身體。但撒但將他自己當作罪注射到人的身體裏,身體就敗壞了。因此,在聖經裏,人的身體稱為肉體。

在我們的肉體中,我們與撒但是一,因肉體是撒但在人裏面的居所。同樣的原則,我們的靈是主在我們裏面的居所。得救的人相當複雜,因為有撒但作為罪在他的肉體裏,又有主作為賜生命的靈在他的靈裏。

撒但、罪和肉體乃是並行的。撒但將他邪惡的性情注射到人裏面,撒但在人裏面就成為罪。罪的性情注射到人的身體裏,身體就變質成為肉體。因此,撒但、罪和肉體在人裏面彼此相關。我們若要勝過撒但,並在生命中作王管理他,我們就需要承認,撒但作為罪住在我們的肉體裏。

因為撒但是罪與死的源頭,他就是眾仇敵中最大的仇敵。作王勝過罪與死,而沒有征服撒但,那並不彀。我們也必須擊敗罪與死的源頭,然後我們就真能在生命中作王。】(《羅馬書生命讀經》,1999年,第619-620頁。)

2)撒但以為進到『人的身體』裏面就成功,卻不知道『人的身體』就是『陷阱』、就像『老鼠籠』。李常受明說比喻中的『老鼠籠』、『餌』和『陷阱』都是指人的身體,絕非指基督的肉身。

此外,將聖經中肉體的三種意義,陳明如下:

【罪、肉體、撒但、世界

按照新約,有四樣東西是不能分開的:罪、肉體、撒但、世界。這四者乃是一。

聖經中肉體的三種意義

在聖經裏,『肉體』一辭有不同的意義。首先,肉體是指人的肉身。(創二21。)第二,在創世記六章三節,肉體是指墮落的人。這也是這辭在羅馬三章二十節的意 義。保羅在那裏說,『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第三,肉體是指敗壞的身體。(羅七18。)神創造了人的身體。但身體敗壞 了,就成為肉體。屬靈的人活在靈裏,天然的人活在魂裏;相對的,屬肉體或屬肉的人,活在肉體的情慾裏。(林前三1,3,二14。)

話成了肉體

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這裏的肉體是甚麼意思?按整卷約翰福音來看,一章十四節的肉體是指墮落、有罪的人。神,就是話,成了墮落、有罪的人,但只有其樣式。保羅在羅馬八章三節把這點說得很清楚。他在那裏告訴我們,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自己的兒子。』這證明約翰一章十四節的『肉體』乃是罪的肉體。話成為肉體的意思是神成為罪人的樣式。雷黎博士(Dr.Ryrie)在這節的註解裏說,『耶穌基督是獨一的,因為祂從永遠就是神,卻在成為肉體裏使自己與有罪的人性聯合。』

銅蛇的豫表(約三14,民二一4~9)指明基督所有的,並不是罪的肉體,只是罪之肉體的樣式。 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犯罪得罪神,為火蛇所咬,瀕臨死亡。那時,在神眼中,他們已經是死的。神囑咐摩西舉起銅蛇,叫銅蛇替他們受神的審判;他們仰望那銅蛇,就 得救而活了。銅蛇是他們的救主。這乃是豫表。在約翰三章十四節,主耶穌將這豫表應用到自己身上,表明當他在肉體裏時,用保羅的話說,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就是銅蛇的形狀,有蛇形而無蛇毒。基督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卻與肉體的罪無分無關。(林後五21,來四15。)銅蛇是基督作我們救主的豫表。『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入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約三14~15。)】(《利未記生命讀經》,第199-201頁。)

簡而言之:

羅8:3 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林後5:21 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

《新約聖經恢復本》羅馬書8章3節註3

【肉體是屬於罪的,但神的兒子竟然成了肉體。(約一14,來二14,提前三16。)然而,祂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林後五21,來四15。)這是摩西為有罪的以色列人舉起的銅蛇所豫表的。(民二一9,約三14。)銅蛇有真蛇的形狀、樣式,卻沒有蛇毒。乃是這樣的銅蛇,為中蛇毒的以色列人擔當了神的審判,並且對付了毒害他們的蛇。基督雖然沒有肉體裏的罪,卻仍是在肉體裏被釘死。(西一22,彼前三18。)如此,就把與肉體相聯有關的撒但,連同撒但身上所掛著的世界,一併都在十字架上審判了,(約十二31,十六11,)並且藉此將撒但廢除了;(來二14;)同時,神藉著基督這在肉體裏的釘死,也將撒但在人肉體裏所帶來的罪定罪了。結果我們就能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4。)】

附件四 《神新約的經綸》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