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能神教、東方閃電、常受主派、呼喊派等異端邪教盜用和混淆李常受聖工職事的嚴正聲明(二)


呼喊派、常受主派、東方閃電和全能神教是異端邪教

歷史的回顧和今天的現實

80年代初期,中國改革開放,海外華人,成千上萬,遍訪祖國,其中基督徒為數不少,與國內信徒接觸之間,不免有屬靈交流。美國水流職事站和台灣福音書房出版之文字書刊,在海外早已流傳甚廣,深獲基督教界各方人士歡迎,於該段時間內,也流傳至國內各地。在國內信徒愛慕真理的背景下,這些文字書刊廣受歡迎。許多渴慕真理、愛主的真基督徒,在這些純正的聖經教訓之下,獲益甚多。

在這些基於聖經的教訓與實行中,最遭受誤會的,就是「呼求主名」的實行。其實,基督徒聚會處(又稱為「小群」、「聚會所」、「地方教會」、「地方召會」)德高望重的牧長李常受,雖教導呼求主名的實行,卻從未提倡盲目的喊叫,更未以此實行自成一派。他也教導信徒要遵守秩序,服從掌權的,不參與任何抵擋政府的活動。

1976年,文化大革命結束,中國開始撥亂反正,教育開始走上正軌,經濟開始重新發展。1978年,鄧小平宣佈改革開放,同年通過的新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基督教經過文革期間的沉寂,重新恢復生氣,在全國各地蓬勃發展。

1982年2月,浙江東陽、義烏兩縣的基督徒與當地民警發生衝突。同年6月,香港一些基督教媒體開始報導此事。這些報導引用一封名為「請為東陽的眾肢體代禱」的油印傳單,傳單中表示2月28日在東陽,「金炳甫、陳松林等人,煽動利用一批不明真相的社員群眾及民兵,衝入聚會的地方,綁架弟兄姊妹,毆打、甚至侮辱我們的弟兄姊妹」。這樣的報導一出,海外基督徒群情激昂,各中英文基督教媒體紛紛加以轉載、報導。《百姓》雜誌於6月發表的「宗教自由與政治自由的交鋒」一文中,直指「這是意識形態的問題」,「消滅一切宗教,是他們從不改變的目標」。位於香港九龍西洋菜街26號的《主在中華》編委會編印,於1982年5月發行的《主在中華》(專輯創刊號)中,也轉述了油印傳單中的呼召:「近幾個月來,在中國大陸,特別是廣大農村,人數眾多的地下教會受到越來越嚴重的逼迫,這是我們這末了一代與邪惡的爭戰,因撒但知道自己盤踞空中的日子不多了,祂要作垂死的掙扎。」一時之間,東陽義烏事件成了中國政府與家庭教會之間的爭鬥。

同年10月,香港基督教協進會張煦群,莫樹恩合寫了一篇「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異端邪教在中國的流傳」,刊登在《信息》雜誌和11月的《七十年代》雜誌上。這篇文章指出「1980年,洛杉磯『地方教會』組織的領導者李常受以探親的名義到福建,開始在當地發動了一個自稱為『新約教會』的運動,這個運動逐漸從福建傳自浙江,河南一帶,發展成現在的『呼喊派』」,而義烏事件是「兩百多名的呼喊派人衝入去搗亂」。然而,這個說法並沒有成功說服海外基督徒,包括《莫忘神州》在內的多家雜誌紛紛回文反擊。根據《主在中華》所刊,一份由「浙江省義烏縣基督徒」於5月22日所署名的油印傳單「義烏縣基督徒給浙江省政府,省長,並請轉國務院總理趙紫陽的上訴書」中指出,乃是公安人員和聯防隊員打傷信徒,並抓走三十餘位信徒。陳情書中隻字未提呼喊派的信徒鬧事,並且事件發生的地點是在北門的禮拜堂,明顯不是小群的聚會點。Tony Lambert在12月23日翻譯的「東陽義烏事件的另一面」(The Dongyang and Yiwu Persecution: Another View」)中也指出,「我們有足夠證據顯示,在東陽義烏受到迫害的地下教會,並不屬於李常受的『地方教會』或是『呼喊派』。」附帶一提,李常受自50年代離開中國後,就一直沒有回到大陸,文中所提李常受於1980年以探親的名義到福建發動「新約教會」運動,明顯與事實不符。張、莫試圖將中國政府與家庭教會之間的對立,轉移到中國政府打擊異端邪教上, 藉此緩和海外基督徒的情緒,此舉並不成功。30年後的今天,我們再回頭看歷史,那是80年代少數宗教人士與政府新宗教政策執行的衝突,和李常受或小群的信徒沒有任何關係。

因著此事嚴重影響中國改革開放後的國際形象,1983年1月底,前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江平奉指示組織考察團到上海和浙江調查呼喊派的問題,並到浙江聽取關於東陽義烏事件及呼喊派的簡報。根據國內北京華文出版社2009年出版,由江平所著《考察調查輯要》書中說到有關呼喊派的歷史紀錄報告中,歸納出以下三點:

1.    呼喊派源出於小群派,1956年打擊倪柝聲反動活動後有了分化,1980年2月開始活動的為呼喊派;

2.    呼喊派是政治上的反動派;

3.    有關部門採取收容、拘留、傳訊形式打擊了少數壞傢伙,將少數呼喊派壞頭頭除名,團結教徒群眾。來教堂禮拜的只要不呼喊,即可一視同仁。

江平在《考察調查輯要》中說:「國外反動勢力對於地下教會寄予極大的希望,認為這是對堅持唯物論的中國共產黨的空前挑戰,甚至狂妄地說,在未來的屬靈戰爭中,他們將與基督一同勝利」。江平在4月18日呈給中央三部門的《關於處理呼喊派問題的報告》中結論:

「香港出版發行的反動刊物《主在中華》號召一切國際反動勢力『與大陸各地肢體(地下教會)一起,在元首基督的率領下,投入這場末世對抗邪惡的屬靈爭戰』。幻想在這場戰爭中,他們『將同基督一同勝利』。這就充分表明,國際反動勢力策動我國一些反動份子組織『呼喊派』的真正目的,就是要顛覆我國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

根據江平的報告,這個事件原本只是少數「壞傢伙」擾亂社會治安的局部問題,但或許因著海外的輿論和批評,這事件被放大成為反政府的政治運動。或許少數人確實有此情緒,但他們多不屬於「小群」(聚會處),若有任何信徒參與擾亂社會的行動,也屬個人行為,不代表「小群」(聚會處)或李常受的職事。事實上,這種擾亂社會的行為違反了李常受的教導與實行。

然而,少數人因對聖經教訓認識上的淺薄,或因個人野心,唯利是圖而走入極端,導致了實行上的偏差。這些人在國內各地出現,其言論似是而非,其行徑為社會治安帶來莫大的困擾。雖然他們只佔極少數,但由於信息不足,一些特殊個別的案例反而造成了相關群體的廣泛定義。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下,政府當局實難辨明其真偽。

事實上,「小群」(聚會處)基於聖經的教訓,追求最高標準的道德,且奉公守法,雖依照聖經有「呼求主名」之實行,卻未自成一派,遑論擾亂社會秩序。唐勞麥卡因在《今日中國宗教——政策與實行》(Donald E. MacInnis, Religion in China Today: Policy and Practice)一書第322至323頁寫」:「一些『小群』的年長聖徒……傳揚真正的福音;他們從未抵抗政府,也未曾有違法之舉。」因此,「小群」(聚會處) 的基督徒,絕非一班不服政府、擾亂社會之人。

已過十年,中國最大的基督教刊物《天風》雜誌,在提醒信徒小心異端邪教時,都沒有提到「小群」(聚會處)或「呼喊派」,甚至在2004年《天風》雜誌第9期中,還代刊了一篇由蔡凌雲、區應毓所寫,向「小群」(聚會處)致歉的道歉啟事,內容如下:

「2003年9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們合著的《異端與邪教》一書。我們本想通過該書提醒人們對異端邪教要高度警惕,不要陷入其所設立的網羅,而使自己的生命和財產遭受損害。但由於我們的疏忽和不夠嚴謹,在選材和編排上出現了錯誤,將原真耶穌教會列入異端邪教,對原『小群』(聚會處)也存在不正確的表述。今年年初,當我們發現此問題後,就同出版社和發行單位磋商,停止了該書的發行,並回收和封存了大部分書籍,但有極少部分流入了社會。目前我們仍在和出版社、發行商進一步回收此書。

該書的出版發行,給有上述原宗派信仰背景信徒的宗教情感造成了傷害。在此,藉《天風》一角表示我們誠摯的歉意。(註:《異端與邪教》為蔡凌雲、區應毓合著)。」 (第55頁,曉望編輯)

在2005年1月《天風》雜誌第28頁〈提高信徒辨別異端邪說的能力〉一文中,作者曉理點名了中國當前的異端邪教:

「在社會轉型期間,各種思潮、觀念和學說不斷湧現,多元化、全球化難免混雜著消極、頹廢的說教,對中國教會構成一定的衝擊和影響,更有一些貌似宗教、實為邪教並打著基督教旗號的垃圾污染著中國基督教的神聖性。它們如同瘟疫,嚴重地擾亂了社會的正常秩序。其中有靈靈教的華雪和,自稱是今天的『耶和華神』;有自稱『被立』的吳揚明;有自稱為『接續基督作救主』的門徒派的許三贖;還有『使徒派』的左坤及東方閃電的『女基督』等等。」

2007年3月《天風》雜誌第30頁的〈「東方閃電」再剖析〉一文中,作者常樂文提到邪教東方閃電時,說到:

「邪教『東方閃電』又名『實際神』,是假冒基督教名義成立的邪教組織,其創始人是黑龍江省阿城的趙維山。趙於1993年逃離東北,來到了河南省。在那裡,他假借聖經中『閃電從東方發出』一句,正式定名為『東方閃電』,並編印『經典書卷』,發展教徒,迅速在全國各地傳播蔓延。……『東方閃電』在搞教主崇拜方面,與其他邪教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該組織中的『女基督』鄧某,自封為『全能神』,宣稱人只有信靠她才能得救,因此,要求教徒必須敬她、事奉她、絕對地服從她,甚至連婚姻家庭也不能自主,使教徒們失去對社會和家庭的責任感,不顧一切地為她效力。正如鄧某在其『書卷』中所說:『我是獨一神的自己,只有人在我面前跪拜,沒有我在人前屈服。』」

以上三篇《天風》雜誌論述目前當代中國大陸異端邪教的報導,都未提及李常受之名。至於政府所稱的「呼喊派」,就是那些對聖經教訓認識不清,誤入極端,以致實行偏差、擾亂社會秩序的少數份子。經過多年來政府的管理,除了趙維山目前仍逍遙海外,其他「少數壞傢伙」——或引用前中央統戰部副部長江平的話——其他「少數呼喊派壞頭頭」,均已被除名。「呼喊派」這辭在中國大陸幾乎已是個歷史名詞,已不足以對新中國的和諧社會造成任何威脅。

筆者和兩位台灣同工曾於2005年7月26日專程到南京官邸拜會丁光訓主教,有將近一小時的會談。一周後,此談話紀錄由丁主教的辦公室發給我們,其中有關丁主教的談話內容摘錄如下:

「聽了三位的介紹,對我來說很新,你們在我身上會發現許多我的無知。我非常願意學習這些年中聚會所走過的路。你們是代表一種中國的基督教。最近幾年來,我和同事去訪問中國的基層教會,教會弟兄姊妹的接待讓我感到『這也是基督教』,這句話很簡單,但很有力量。所以我們沒有權利去評判,以為只有自己才是基督教。你們令我感動,因為你們帶來的也是基督教。我們應該歡迎並且瞭解,今天下午你們就是講你們的觀點:你們是愛國的,是反『台獨』的,對於傳福音是和大陸教會同樣重視,並不是代表著另一種基督教。聽了你們的談話,應該承認我們是一體的。在這許多年中我們是分開的,但耶穌基督的福音藉著你們在台灣和世界各地傳開,是奉著基督的名做的。在大陸我們基督教需要再教育,因為我們是盲目的,也有驕傲的感覺。因為大陸信主的人,多以老大哥自居。你們是否對於和大陸弟兄姊妹的交流帶著很大的期望,我相信他們是很願意聽的。」

「我也非常贊同,很多時候是容易造成誤解。誤解積累存在很久了,清除誤解就會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我可以肯定宗教幹部若干年前對宗教有錯誤的看法,對李常受等人也有不正確的看法。……今天是個很好的機會,我希望以後不但在南京,也有許多別的機會來回顧、悔改和交流,應該很有價值。你們幾位代表的也是基督教。我們容易把陌生的東西看成是錯誤的東西,自然而然產生一種習慣。我們一定要改變,我們應該在《天風》上發表文章來說明。現在共產黨員多次表態他們對宗教(過去)的看法是不對的,現在對了,對此我們非常歡迎。我們都相信同一位主,在我們內部容易交流,但一定要有人發起帶頭。……可能你們心裡還有要求和想法在這裡提出,你們還可以通過寫信和其他途徑來開始使我們有很好的交流。」

從丁主教的談話中,我們可看出以下四點:

1.    「小群」 (聚會所)帶來的也是基督教,我們應該歡迎並且瞭解。

2.    耶穌基督的福音藉著「小群」(聚會所)在台灣和世界各地傳開。

3.    宗教幹部若干年前對宗教有錯誤的看法,對李常受等具體人也有不正確的看法。誤解積累存在很久了,清除誤解就會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

4.    通過寫信和其他途徑來開始使我們有很好的交流。

我們對於丁主教謙遜、誠懇的態度和這番心腹之言表示敬佩,也盼望藉著溝通、回顧與交流,促成整體基督教在中國大陸美好、合一的遠景。

中國人有句俗話:「一元復始,萬象更新。」我們盼望此文能澄清對李常受與「呼喊派」所有一切歷史上被誤解的混淆與不實記載。我們由衷盼望照著聖經的教導,基督徒在社會積極發揮作光、作鹽的功能,接受在上執政掌權者的引導,榮神益人,為著共創中國和諧社會幸福大環境的遠景一同努力。

2013年3月
李常受神學思想資料室,美國加州安那翰


附錄一

在中國大陸所謂的「呼喊派」

一 打擊「呼喊派」的運動

1983年6月間,中央政府向全國發出通告,要嚴厲打擊並堅決取締反動組織「呼喊派」。據政府發出的通告所稱,「呼喊派」是一打著宗教旗號進行非法活動的反動組織。他們狂呼亂叫、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他們煽動狂熱,危害公民生命安全;他們趕鬼治病,殘害人命;他們造謠惑眾,騙奸婦女。

二 運動的擴大化

然而,這場打擊所謂「呼喊派」的運動,從一開始就明顯地擴大化了。中央政府的通告一發出,各地公安機關就開始抓捕凡呼喊主耶穌名字的人。

三 判定「呼喊派」的標準?

中央政府的通告是一回事,各地的具體執行又是另一回事。到底什麼是判定「呼喊派」的標準呢?儘管各地不盡相同,但大體是按以下兩個標準。一是呼求主耶穌的名,另一是閱讀李常受的著作。

四 運動給教會帶來的結果

一些信主年日較久的長而老者。他們聖經真理裝備較好,在教會中負牧養、照顧責任。這一批教會中的「長老」被關押之後,各地的弟兄姊妹就變得群羊無牧。正像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章,警告以弗所教會的話,「我離開以後必有凶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行傳二十29-30)保羅這話完全應驗在河南省的眾教會中。在以後的年間,各種異端邪說,邪教團體及各種怪誕奇異的現象都陸續發生了。


附錄二

「常受主派」的緣起及演變

一 程有的異端邪說:拜「父」的產生

常受主派起源自程有,程有這人原屬於基督教的路得會,1980年主的恢復在魯山縣興起後,他就和當地聚會處的信徒有接觸。但這人一直很有野心,想要作頭卻沒有機會。直到1983年教會因打擊「呼喊派」運動遭到逼迫,帶頭弟兄們都被捕入獄,他的野心就此顯明。1987年初他作了一個夢,聲稱從神那裡得了大啟示,說: 「神已膏他作『中華大地之父』。」但這樣的說法,立即遭到同工弟兄們的斷然拒絕。碰壁之後,他還不死心,自己跑到安陽市召集其他各地教會的負責人聚會。在聚會中,他先是聲稱自己是魯山教會來的同工,接續前面弟兄傳揚國度的福音,然後,就開始傳講他從夢中所得,他是「中華大地之父」的所謂「大啟示」。他稱那次聚會是「認父的聚會」。在那次聚會中,葉縣的藍強石表態,積極接受程有為父,程有就立他為「河南省的父」。藍強石又在河南省的各縣、市、鄉、都設立所謂的「父」。

此後,他們的做法就是,每個信徒都要向自己鄉的父禱告,鄉的父向縣的父禱告,縣的父再向省的父禱告;省的父再向程有禱告,程有才能向天上的父禱告。他們的說法是,天上的父太遠、看不見,向地上的父禱告,才最方便。

二 從「作父」到「作王」

以後,程有、藍強石等人又自稱是人子,是二次降臨的耶穌,是隱密降臨的基督,是國度的門,若不通過他們,就不能進國度,他們就是天國的王,可以有權柄行異能。因此在他們的聚會中,當場就有人向他們下拜,稱他們為主為王。

三 從「作父、作王」到拜「常受主」、「常受王」

到了1988年少數跟從程有、藍強石的人又改頭換面,把他們所稱的「父」、「王」都轉嫁到李常受的身上,以往稱程有等人為主、為父、為王的,現在改稱李常受為主、為王、為父,於是,才有所謂的「常受主」、「常受王」的稱號。此後在他們的聚會中,他們把詩篇150篇的「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都改成「你們要讚美常受王」。在他們的禱告中,又改為奉常受主的名禱告,在為人施浸的時候,奉常受主的名為人施浸。

四  李常受對「常受主派」的回應

1988年,台灣某基督徒回河南省某地探親,參加當地的一個聚會,正是「常受主派」的一個聚會,親耳聽到了他們的異端邪說,親眼目睹了他們的愚昧無知作法。回台灣後,他寫了一篇文章登在香港一基督教刊物上。該刊物的主編正是李常受的老朋友。他就寄了一份刊物給李常受。李常受看了有關的報導,難以置信地說,「人那能如此愚昧呢?也許是有人在造謠攻擊。」

1989年,河南省一弟兄來到美國,在感恩節期間,見到李常受弟兄,將河南省所出現異端的來龍去脈詳詳細細地講給他聽。他這才確知國內真有此等事情發生。該弟兄進一步指出,這個異端、邪說的出現,在河南省的確迷惑了不少的人,尤其是對初信者。為了挽回這些受迷惑的弟兄姊妹,也為了維護國內有正統的教會生活,請李常受弟兄用錄音帶的方式,或通過電台廣播,親自闡明真理,把正確的信息釋放出去,陳明敬拜人的錯誤。這樣,一面可以挽回無知的受迷惑者,一面也可以澄清事實。

李常受弟兄知道詳情後,極為關心,一面積極為國內聖徒們禱告,一面尋找解決的方法。1991年夏季訓練一結束,他就專門錄製了一卷錄音帶。該錄音帶的全部內容如下: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得到確實的消息,說,「你們在那裡把我當神敬拜,稱我為主,稱我為王。」這話我實在覺得極不妥當。照著聖經的教訓,你們絕不可把人當作神來敬拜。

在聖經中,使徒行傳十四章11-18節說:「眾人看見保羅所作的事,就用呂高尼的話大聲說,有神藉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於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牽著牛,拿著花圈,來到門前,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巴拿巴、保羅二使徒聽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人,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脫離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祂在從前的世代,任憑萬國各行其道,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二人說了這些話,僅僅攔住眾人不獻祭給他們。」

所以聖經在這裡清楚地給我們看見,即使是那樣把恩典帶給人的使徒們,人若把他們當作神來拜,使徒們也是萬萬不許可,禁止攔阻他們的。因此我藉著這一點的話語,請求你們把這件事完全停下來。絕不可以把人當作神來拜,或稱他為主、為王,這實在是等於拜偶像,更是褻瀆神、得罪神的。我再次請求你們接受這一點的話,把這事完全停下來,不可以再作了。並請你們也為此費神轉告,也許別處也有這種情形,務必請他們也停下來。這樣,在神面前有一個改過,才能討神的喜悅。但願神恩待你們,祝福你們,我也在此多多謝謝你們。

1991夏季 李常受弟兄錄製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的異端傳單

「常受主派」異端在安徽省的一個變種,就是所謂「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該組織是由安徽省肖縣的王永民為首成立的。該組織於1995年4月在全國許多城市散發許多反政府的異端傳單。該傳單的標題駭人聽聞、危言聳聽——「爆炸新聞、震驚世界——告中國十三億人民書」,落款為「宇宙中心美國洛杉磯執事站,中華大陸地方教會執事分站」。

該傳單內容低級庸俗並且完全違背聖經、違背基督徒的信仰,是異端的、邪惡的。該異端傳單竟將人說成是羔羊、主、基督、生命、道路、世界的光。這不僅是對神的褻瀆,也是對聖經的詆毀。該傳單在傾向上明顯是反政府的,與社會善良風俗相違背,更與我們基督徒的信仰和教訓完全背道而馳。


附錄三

「東方閃電」與「全能神教」的由來

趙維山原籍是黑龍江省阿城市永原鄉人。一九八六年與河南省的呼喊派信徒交往頻繁。一九九二年阿城警方接到了永原鄉村民的反應,抗議他們聚會擾民,聚會時拉著窗簾,窗外音響震動,經常到半夜。當地派出所對他們進行教育限制,過了幾天還是照常,而且更加惡化。趙維山說常受主的靈已落在他身上,聚會時他坐在前面,每人每次都必須跪在他面前,讓他按手在他們頭上禱告、傳輸靈。每次聚會不許開燈,無論男女誰跪的時間長,誰就是向他忠心的。他信徒的親屬和不信的家屬極其反對這樣的聚會。趙維山說若誰反對,說我們長短,我要神叫他們不得好死,家破人亡。鄰居因他們太擾民向派出所報警,趁他們聚會時警方堵住門口,令他們開燈。趙維山在混亂之時從後面小窗逃走,只有他一人逃脫 。聚會家庭夫婦同趙維山骨幹被拘留教育,趁這期間趙維山回到聚會家庭將他們的女兒領走,以後據說他們在哈市原二副食商店附近居住。趙維山說那女孩是女基督降臨,只有他自己能接近女基督。他說他是大祭司,只有大祭司獨自一人能接近照顧女基督。他說他冒著生命危險和各種謠言保護女基督,女基督降臨快速如東方閃電,要親自向他說話,說末後的大災難預言。他要整理出版,以頂替聖經,凡女基督所說的話都要實現。他還說因為神是全能的神。基督頭一次來是男的,第二次回來是女的,這就是所謂東方閃電、全能神、女基督的由來。

趙維山背離信仰,棄絕聖經,道德敗壞是個地道的異端分子。他攻擊共產黨是啟示錄裡的大紅龍,女基督要將共產黨這大紅龍從天上摔到地上,從地上趕到火湖裡。 大紅龍掌權給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全世界的共黨國家都要滅絕。中國大紅龍這尾巴,女基督要把它踩在腳下。他的跟隨者瘋狂地向他們原在的教會熟人推廣女基督來臨邪惡的教訓,很多初信者,年齡大的信徒,和聖經知識不足的信徒上當受騙。他們手段惡劣,假利用幫貧、色誘、找工作、介紹對像等迷惑信徒,最後導致很多青年女信徒、家庭婦女信徒離家出走。有的離婚,有的一去不回,將家所有的錢帶走失蹤;有的賣房、賣牲畜失蹤,給正確的教會生活和信徒家庭帶來很大破壞。他們最常用的詭計如下:

  1. 把人騙去後,他們安排自己人裝被鬼附,讓騙來的人趕鬼,越趕越凶。他們有人出來說這鬼是他們帶來的,威脅騙來的人並大打出手。而後他們出來用女基督趕鬼,裝鬼附的人就好了,他們就說耶穌的名已經過時了,女基督早已來臨,騙得很多人。
  2. 把一個雞蛋寫上女基督偷著放到別人家裡,說女基督來找他,他家有福了。
  3. 把寫字的紙條放進魚肚子裡給別的信徒送去,說女基督尋找他們。
  4. 抓一個鴿子腿上綁著布條,帶著字,夜間給騙來的人,說女基督已來臨。
  5. 趁信徒家女人不在,用色情勾引男人,破壞很多家庭。
  6. 他們找有基督徒的地方,等天黑找信徒家,用女孩賣物品的苦肉計騙娶不起媳婦的男人,不論年齡,當晚結婚,幾天後將男人帶走。
  7. 他們用自己比較好的男人信徒,說是博士,工作好,家裡有人當大官,騙走很多信徒家的女孩和婦人,有的至今未歸,音訊皆無。
  8. 撒謊是他們詭詐的作為,說是全能神給他們的智慧。
  9. 他們送錄音機和磁帶,強要別的信徒接受,不接受女基督的就不得好死。
  10. 凡進入東方閃電的人必須與女基督起誓,若背叛不信,不是孩子死,就是全家滅亡,還簽有書面字據。

趙維山寫了八本書,書名不一樣,內容都一樣。每書不到四百頁。發佈最多的地方是東北和河南,其他各地也有。這八本書名是;

  1. 救主早已重歸
  2. 聖靈的五步做工
  3. 閃電從東方開始
  4. 審判從神家起手
  5. 女基督隱秘的做工
  6. 女基督最新說話
  7. 世界末日的審判——滅絕大紅龍(共產黨)
  8. 末日大災難的來領

受害最多的是「小群」(聚會處)的信徒,因為他們拿著「小群」(聚會處)的恢復本聖經、李常受的書籍,和自用材料做掩蓋,傷害信徒,散佈異端教訓,反對政府並殘害教會信徒。


附錄四

李常受按照聖經的教導,有關呼求主名的實行

「呼求主名」的實行不是任何基督徒個人的新發明,也不是新約的新作法,乃是開始於舊約的第一卷書——創世紀(創四26),開始於人類的第三代——以挪士,並貫穿整本聖經的。聖經中直接教導信徒「呼求主名」的經節有七十處之多,其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在詩篇中,詩人們更是提到「呼求主名」達三百三十次之多。李常受只是從聖經中看到了這一簡單易行、接觸主的方法,將其恢復並付諸實行而已。

在使徒行傳裡,彼得引用舊約約珥書上預言基督的一句話,「那時,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所以,一個真正得救之基督徒的明顯表現就是求告主名。在原文,求告是由「在……上」和「(按名)呼叫」所組成(call upon……)。雖然因著中國文化,我們使用「求告」比用「呼求」、「呼叫」或「呼喊」更「文明」些,但原文確實是「呼求」、「呼叫」或「呼喊」的意思。雖然聖經中沒有規定呼求的「聲量分貝」,但「呼求主名」總是以發聲呼叫為定義,甚至像司提反殉道時大聲的呼喊一樣(徒七59~60)。這樣的呼求顯然是因人、因地、因時、因環境、因需要、因心情、因情形……等而定。甚至,有一些基督徒只是默默地、不出聲地呼求,雖然這不是聖經中的普遍指示,但仍是「呼求」的 一種形式,只是從心裡呼求,未發聲而已。

早期的信徒在各處都呼求主名(林前一2)。對不信的人,尤其是對逼迫基督徒的人,呼求主名成了基督信徒普遍的記號(徒九14,21)。司提反遭逼迫,被猶太人用石頭擊打時,曾呼求主名(徒七59),這必定使逼迫他的掃羅印象深刻(徒七58~60,二二20)。然後,不信主耶穌基督的掃羅以他們的呼求為記號,到處逼迫那些呼求主名的人(徒九14,21)。等到他被主得著以後,那把他帶進基督身體交通裡的亞拿尼亞,立刻囑咐他要呼求著主的名受浸(徒二二16),向人表明他也成了這樣呼求主名的人。保羅在提後二章二十二節對提摩太所說的話,指明早期所有追求主的人都呼求主名(參King James Version: call on the Lord)。毫無疑問,他是一個這樣實行的人,因為他囑咐他的青年同工提摩太要照樣作,使提摩太能和他一樣享受主。

不但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記載了呼求主名的開始,在整本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的末了,使徒約翰還在呼求主名,「主耶穌阿,我願你來!」呼求主名的聲音迴盪在整卷聖經裡,從始至終貫穿在聖經裡,成了信徒和神接觸最直接了當的方法。

可見,呼求主名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是最基本的得救標誌,是對主名的一個承認。呼求主名對一個得救的基督徒來說,基本到一個程度,如同呼吸一樣。人幾時停止了呼吸,生命也就隨之停止;照樣,一個基督徒幾時停止了呼求主名,他的靈命成長必然受到攔阻,以致有些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反而成了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人的呼吸可以是一般呼吸,也可以是深呼吸;同樣的,呼求主的名可以是低聲,也可以是高聲。


附錄五

「小群」(聚會處)與所謂「呼喊派」在真理和實行上的不同之處

一 關於其定性

1「小群」(聚會處)是接受倪柝聲、李常受所教導完整齊備、不偏不倚之聖經教訓與實行的正統基督徒信仰團體。

2「呼喊派」乃是指一般對聖經教訓認識不清,也從未真正願意接受李常受率領的眾弟兄姊妹們的屬靈幫助,誤入極端,以致實行偏差,淪為擾亂社會秩序之極少數極端和狂熱份子。

二 關於聖經觀

1 「小群」(聚會處)的教訓均以聖經為獨一無二的標準。倪柝聲說:「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註1)李常受說:「聖經乃是神吩咐人寫的話(出三四27),是神的靈藉著人說的話,是神的話藉著人的口說出來(撒下二三2),是人被聖靈感動所說 出的話(可十二36)。舊約是神吩咐先知所說的話(耶一7);新約有的是神在主耶穌裡面所說的話(約十四10),有的是聖靈指教使徒們所寫的話(林前二13)。聖靈指教使徒所寫的話,是像舊約聖經一樣神聖(彼後三15~16)。所以全部聖經都是出於神的話語,逐字逐句,一撇一畫(太五 18),都是神所默示的,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啟二二18~19)。」(註2)

2「呼喊派」對於聖經權威刻意製造誤解,誤引信徒可以不必遵守聖經教訓。

三 關於基要的信仰

1「小群」(聚會處)以整本聖經為信仰的獨一標準,但認同、接受使徒信經、奈西亞信經的全部內容。李常受認為,「按我的研究和查考,(使徒信經)所擺出的每一點都是對的,並且相當深入而透徹,……根據使徒信經為決斷,訂定了所謂的奈西亞信經……。」(註3)

2「呼喊派」未能接受整本聖經的純正真理為信仰的獨一標準,對三一神缺乏正確領會,排斥三一神信仰,也不認識基督的身位——是完整的神也是完整的人——的真理。

四 關於三一神的信仰

1「小群」(聚會處)接受關於三一神完整的啟示,相信神祇有一位,但同時有父、子、靈三方面的講究,並且這三者是自過去永遠至將來永遠同時共存,彼此內住。一面神是絕對獨一的,一面祂卻永遠有父、子、靈的分別。李常受的教訓中有強調「一」的一面,也有強調「三」的一面。在傳統神學中,只接受「一」的一面就變成形態論(Modalism),只接受「三」的一面就變成三神論(註4)。

李常受的教訓,一面指出神祇有一位,所以按照其素質,三者乃是「一」。故此,「子與父原是一」(約十30),並且子的名稱為「永在的父」(賽九6)並「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但是,李常受的教訓同時指出,神是清清楚楚有父、子、靈之分別。「父是起源者,制定了神聖的經綸(弗一9~10,三9,提前一4下);子完成了父所制定的神聖經綸(約五19,八28);靈將子所完成的應用在神的選民身上(十六13)。即使如此,祂們在 經綸的三一里仍然是和諧一致的(十30,十七21,23)。父在天上說到子,子在地上站在水裡,靈如同鴿子在空中飛翔(太三16~17)。父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揀選了信徒,子在時間裡救贖了他們,靈在他們相信子以後印塗他們(弗一4,6~7,13)。在聖經裡這樣的話,有力地證明父、子、靈在經綸上乃是三。因此,神的選民有分於三一神所作成的,並享受三一神的工作和三一神自己,使他們得著滿足。」(註5)

2「呼喊派」對三一論的觀點失去平衡,過分強調「一」的一面,而落在形態論異諯中。形態論強調父成為子,再沒有父;子成為靈,再沒有子。故此,父、子、靈不可能同時存在。

五 關於基督的身位

1「小群」(聚會處)持守基督的神人二性。一面高舉基督是完整的神、創造主,一面也承認基督是完全的人、是受造者。李常受說:「基督是神,祂是創造者;然而,基督是人,有分於受造的血肉之體(來二14上)。」(註6)

2「呼喊派」因對基督身位的認識失去平衡,過分強調基督是受造者的一面,而漠視了基督也是創造者的一面。他們忽略了李常受在其著作中,一再重複宣稱基督也是至高的神、創造的主宰的話語。

3「呼喊派」因過分強調基督人性一面的教訓,不慎否定了基督神性一面的教訓。因其對李常受關於基督身位之平衡教訓認識不清,誤入極端。

六 關於基督的肉體

1「小群」(聚會處)絕對堅持基督的無罪性。祂的神性固然無罪,祂的人性也是無罪的。在祂並沒有犯罪,口裡也察不出詭詐(賽五三10)。哥林多後書五章二十一節,稱基督為「那不知罪的」。李常受於新約聖經恢復本,約翰福音八章三節註解中說:主(耶穌)是惟一無罪的、是惟一有資格赦免罪的, 也是惟一能叫人從罪得釋放的。在十一節註解中又說:「只有主耶穌是沒有罪的,只有祂有資格定這(犯罪的)婦人的罪。」於羅馬書八章三節註解3他說:「祂(基督)只有肉體的樣式,沒有肉體的罪。……基督雖然沒有肉體裡的罪,卻仍是在肉體裡被釘死(西一22,彼前三18)。如此,就把與肉體相聯有關的撒但,連同撒但身上所掛著的世界,一併都在十字架上審判了(約十二31,十六31)。」

2「呼喊派」斷章取義地引用李常受教訓中的一些話語,宣稱在基督的身體裡有撒但的性情(罪)住著,造成李常受教訓支持此等謬論之錯覺。人墮落之後,撒但性情進入人性,使人甚至成為「魔鬼的兒女」(約壹三10)。李常受曾用 「老鼠籠」比喻墮落的肉體,而以「老鼠」比喻撒但。「呼喊派」中少數人根據這點,宣稱既然人的肉體是「老鼠籠」,基督又取了肉體(約一14)。故此,基督的肉體就必定也是「老鼠籠」,是裝撒但的地方,此為對李常受教訓的嚴重誤解。李常受從未說基督的肉體有罪,「小群」(聚會處)也從來不相信基督有罪論,這是「呼喊派」極端份子對真理認識偏差所導致的結果。

七 關於宣揚世界末日

1「小群」(聚會處)根據聖經並歷代信徒和信經所持守的,相信耶穌基督將會第二次降臨地上,建立諸天之國,結束這世代。但聖經教訓清楚指出,這不等於信徒要離開世界,棄絕社會,放棄社會責任。相反地,聖經教訓信徒要慇勤作工,努力生產,過正常社會生活,作正當公民。李常受在講解馬太二十四章時說:「 主耶穌說這話的確有明確的目的。祂要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等候祂來,並期望被提時,我們必須在每天的職責上非常忠信。我們需要盡力種田,盡力推磨。我們需要正確平衡的為人生活,不是奉獻自己做屬靈的事,而期望別人照顧的修士生活。那要被提的,乃是在田里工作的弟兄,以及在磨坊推磨的姊妹。」(註7)

2「呼喊派」中極端分子宣稱:「 今天就是末世的末期,主耶穌要來了,世界要毀滅了,不要耕種,不要建造房屋,不要嫁娶。」藉此不事生產,不服政府,放棄正當生活,整天等待世界毀滅,末日來臨。

3「小群」(聚會處)與所謂「呼喊派」極端分子的分別乃是,「小群」(聚會處)對社會、家庭生活、社會責任、公民責任,態度是負責、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是參與的,而不是逃避的。

八 關於理智

1「小群」(聚會處)認為,神為人創造了心思、情感、意志,是要人運用的。神需要人運用他的頭腦、心思來明白神的事。但神除了為人創造心思之外,還為人造了一個靈。祂的心意不僅是要人運用他的心思,也要人運用他的靈。光是運用心思、理智並不能叫人明白神,必須用心思也用靈。李常受說:「讀經要先用我們心思的悟性,讀懂用人的語文所記述的經文,明瞭它的意義。……歌羅西三章十六節,以弗所一章十七節,這二節聖經所說的,意思都是我們需要用智慧,領會神在聖經中所啟示屬神之事的話。我們用心思中的悟性,讀懂聖經的字面,就要用我們靈中的這種智慧,領略其中的真理。」當然,除了心思之外,信徒需用靈來讀經。「當運用我們的靈,藉著禱告,把經文中的真理,接受到我們全人的最深處,就是我們的靈中。使所領略的真理,能融化在我們的靈中,成為我們生命的供應,或作我們屬靈經歷的根據。」(註8)

2「呼喊派」誤解李常受教訓,過分高舉運用靈的一面,甚至否定運用心思的一面,認為信徒不用頭腦,單用靈,要拋棄理智知識,因而誤入極端。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呼喊派」盜用李常受和「小群」教會的名義,以「靈」的名義其實完全顯示其與李常受完全相反的本質!因為在李常受的信仰見證中,「靈」與「心思、理智」不是互相衝突和矛盾的,而是作為一個基督徒基本的認知結構。李常受的神學術語具有深奧的人類學、心理學和哲學含義,不是「呼喊派」曲解和膚淺化之後那樣荒謬和無知。

九 關於知識

1「小群」(聚會處)對知識與靈命並重。認為聖徒一面需要加強知識,一面需要追求靈命。李常受一面教訓人要追求靈命,不能僅僅追求知識;另一面他亦鼓勵信徒,特別是青年人,要好好求學追求知識:「你們是年輕人,必須利用時間求學。雖然主可能在幾年內回來,但你們還需要讀書。」他說:「我們雖有知識,卻不因知識驕傲,也不被知識充滿,反而是倒空的。若是這樣,我們就能明白聖經。」(註9)

2「呼喊派」因盜用、誤會、甚至曲解李常受的教訓,過分強調知識與神對立,而造成排斥知識之實行上的偏差。真實的情況是李常受本人和召會中的許多成員,一生都在勤奮學習各種知識和學問;在世界各地擔當大學教授、院士和工程師,甚至大法官和銀行家等的人實在比比皆是。李常受本人從未停止過汲取人類各種優秀的文化遺產。我們這些在他身邊長大的弟兄們,親眼目睹他博覽群書、睿智慈祥,怎麼可能會倡導那種反智、狹隘和蒙昧主義人生觀呢?更何況李常受特別重視神創造萬有,大千世界都是神所造,自然包括秩序、法律、倫理、孝道、忠誠等等,這些基督徒的基本美德都是因為神的大能和恩典。顯而易見,一切異端邪教的特點之一就是以極端屬靈的詞語,來給其成員洗腦,並採取與世隔絕的方式。而真實的情況是,以李常受為榮神益人遵紀守法榜樣的海內外召會弟兄姊妹們,在他的引領下,恰恰是最熱愛生活,孝敬父母,誠信守法,善良勤勉。大學問家、大學者和知識層次極高的成員,可以說,都出現在世界各地的召會成員中。因此,強調知識和神對立,絕對不是李常受的主張,也不是召會弟兄姊妹們能夠接受的主張。

3「呼喊派」不應過分強調所謂靈命追求,而落入反理智、反知識的極端。不當地過分偏重片面教訓的實行,失去平衡,誤入歧途。

十 關於道德

1「小群」(聚會處)在道德問題上最為執著,堅決反對、拒絕並禁止任何不道德的行為。所有「小群」(聚會處),都要向聖經所啟示之更高道德標準負責。「小群」(聚會處)中之信徒,貞守婚姻,視為神聖,尊重家庭,重視道德。所有犯道德罪惡的,不光法律上要受制裁,在召會中也會受對付。李常受說:「我們得救之後,必須過一種比舊律法的道德標準更高的生活。絕不要因為我們不是藉著遵行律法得救的,就以為我們可以自由、鬆散、隨便、甚至不道德了。不要因為神不是照著律法的原則,乃是照著信仰的原則對待我們,我們就不該留意律法的誡命了。我再說,我們得救之後,需要過一種遠高於舊律法標準的生活。我們的標準必須高於律法的要求。」(註 10)在全球六大洲,許多「小群」(聚會處)的信徒,在政府部門、公司行號,都獲稱讚、受獎勵、被表揚。

2「呼喊派」中的不肖人士宣講反道德的謬論,甚至造謠惑眾,這是所有「小群」信徒同聲譴責的。

十一 關於文化

1「小群」(聚會處)肯定文化的正面價值。李常受說:「我們的人性生活大都是由文化組成的。就著人來說,文化非常好,每一個社會都是藉著文化而蒙保守並得以維持。人如果沒有文化,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就要多得多了。目前,警察局和法庭的工作是補社會文化的不足。當人不照著文化正當行事時,警察就來干涉。每一個國家、社會、團體,都是藉著文化、法律和警察而蒙保守的。」又說:「小孩子必須照著文化的標準來養育。他們在達到接受基督的適當年齡之前,必須先在文化上得著建立。小孩子越照著文化受訓練,對他們就越好。必須訓練小孩子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姊妹,對鄰舍舉止合宜,在學校作好學生,遵守所有的法規,並且尊敬師長和長輩。因為小孩子太年幼,無法照著基督行事,所以他們必須受教導,照著文化行事。如果沒有文化,我們就會成為野蠻人。……文化的用途可以比作聖經裡律法的功用。律法是神頒布的。羅馬七章十二節說,『律法是聖的,誡命也是聖的、義的並善的。』律法正確的作用,乃是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到基督來到。……文化應當用來看守小孩子,直到他們能接受基督,並且照著基督而活。小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需要藉著文化得蒙保守。……因此,神藉著父母用文化來看守兒女,直到他們接受主的時候來到。看見文化這種正當的用途是很重要的。」(註11)

2「呼喊派」中的極端分子宣稱文化是基督的仇敵,若要為基督作剛強的見證人,就必須拋棄文化。此亦為失去平衡之偏差領會,導致信徒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 使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遭到破壞。若干別有用心人士藉此趁機煽動鬧事、打倒文化、消滅傳統,甚至擾亂與暴動行為,為善良社會帶來不安。

十二 關於公民身心健康

1「小群」(聚會處)雖有「呼求主名」之實行,但絕非盲目、無理智的吶喊。「小群」(聚會處)信徒,珍惜健康、熱愛生命、肯定人生、追求道德、孝順父母、敬師睦鄰,在全世界各地均為標準的社會善良公民。顯而易見,「呼喊派」盜用了不少「小群」教會的專業詞語,給社會和政府造成了一時的假象,但本質上,完全與屬於基督教純正信仰的「小群」教會完全不一樣。

2「呼喊派」刻意拋棄理智,無謂喊叫,實行上的偏差為別有用心人士藉機煽動,引致信徒思想混亂、失常,損害公民身心健康。

十三 關於社會秩序

1「小群」(聚會處)以教導聖經真理為主,循規蹈矩,端正做人。所有聚會都有品行正派、信仰純正的負責人主理,信徒雖然都有自由發表各自的心得和見解,但不是混亂的,乃是有次序的。若有不守規矩的人在會中作亂,做長老的會加以勸誡和禁止。信徒不得在社會上鬧事,包括參加非法遊行示威、非法罷工靜坐等違法反抗政府或社會之行動,更不能從事任何反政府、反社會的運動和組織。

2「呼喊派」中少數人利用信徒盲目信仰的熱忱,煽動信徒鬧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

十四 關於國家

1「小群」(聚會處)是一奉公守法團體,所有信徒均明確接受聖經教導要順服神安排的代表權柄。這些代表權柄包括政府、國家,在任何情況下,信徒不得從事任何分裂政府、反對政府的事情。相反的,在不違反信仰的大前提下,信徒當積極參與政府建設,為政權禱告。

2「呼喊派」領頭人真理認識不清,過分宣揚不當思想及言論,刻意造成人民與政府、社會對立,甚至於對抗的局面,實屬不幸。我們相信如同所有的異端邪教中大部分成員都是受到蒙蔽和欺騙的受害者一樣,「呼喊派」中的絕大部分的跟從成員也是普通的社會底層人員,也是受害者。

綜觀以上十四點可見,水流職事站及「小群」(聚會處)與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無論在教義上或在實行上,都有基本的不同。故此,「小群」(聚會處)不是「呼喊派」,所謂「呼喊派」中少數人也絕不能代表「小群」(聚會處)。「小群」(聚會處)定罪「呼喊派」中少數人在信仰與實行上的偏差以及擾亂社會治安之狂舉;「呼喊派」中少數人雖口稱跟從李常受的著作及文字上的教導,但實質乃違反水流職事站出版的異象、使命、立場與目標。今天大體接受純正「呼求主名」實行的信徒,並不接受這種行為。「小群」(聚會處)的所有信徒,多年來嚴守正統信仰,奉公守法、愛國愛民、追求公義、製造和平,與全世界所有正統基督徒同為神的兒女,同作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他們在各地雖然彼此沒有組織上的聯結,但維持靈中的交通,並在各地做「小群」(聚會處)的見證,彼此尊重,實行自治、自養、自傳的生活,使神得著榮耀。


註解:

1.    倪柝聲,基督徒報卷一第一期發刊詞,1925
2.    
李常受,真理課程一級卷一,台灣福音書房,1998,台灣十三版,六頁。
3.    
李常受,神的啟示和異象,台灣福音書房,1999,中文海外版,四五至四八頁。
4.    
李常受,主恢復中應有的認識,台灣福音書房,1992,台灣四版,九四至九五頁。
5.    
李常受,約翰福音結晶讀經,台灣福音書房,2000,台灣初版,二九至三一頁。
6.    
李常受,新約聖經恢復本,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註2,台灣福音書房,2000,台灣十三版,八九八頁。
7.    
李常受,馬太福音生命讀經(四),水流職事站,1996,中文海外版,八一七頁。
8.    
李常受,生命課程卷一第六課,台灣福音書房,1999,台灣五版,三五至三七頁。
9.    
李常受,創世記生命讀經(六),水流職事站,1996,中文海外版,一三三一至一三三四頁。
10.  
李常受,馬太福音生命讀經(二),水流職事站,1997,中文海外版,二五六至二五七頁。
11.  
李常受,歌羅西書生命讀經(三),水流職事站,1997,中文海外版,五二六至五二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