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真理一點的駁正


前些時候閱及港中所出關於整編本詩歌真理問題,對我們所寫所譯的詩歌之種種非議,本覺並無駁正之需要。但近中聞悉非議者在港教會中掀起極大風波,甚至在講臺上公開宣佈受講種種異端,使眾聖徒感到極大困惑,教會受到莫大虧損。非議者在會中公開所宣佈為『異端』者,究竟是關乎些甚麼,尚未詳知。但料想與其在關於整編本詩歌真理問題內所寫者必大致相同。遂感覺為免去聖徒之困惑,並消減教會之虧損,有照其所寫者,加以駁正之需要。經過在主前相當考量,茲駁正如下:

(一)關於父、子、靈

這是極其奧祕的,我們如果要憑我們有限的智力來分析,就難免有錯,而發生難處。自主後第一世紀起直到今天,許多人都在此事上,犯過錯誤。我們只能照聖經明文,接受這樣奧祕的啟示。

聖經明確的啟示『神只有一位』。(林前八4,6。)神在聖經中也多次的說,『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賽四五5,6,21,22,四六9,四四6,8。)神不是說,『除了我們以外,再沒有神,』乃是說,『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單數的,只是一位。神這多次的宣言,強有力的證明,神是只有一位。詩篇八十六篇十節也說,『惟獨你是神,』不是說,『惟獨你們是神。』這話也證明神只是一位(『你』),不是多位(『你們』)。

然而神在聖經中,又數次稱祂自己作『我們』。(創一26,三22,十一7。)還有祂在以賽亞六章八節,稱自己一面作『我』,一面又作『我們』。此乃證明『我』就是『我們』,『我們』也就是『我』。這就相當奧祕了,我們很難了解,只好照明文接受聖經的啟示。

神只是一位,所以稱祂自己作『我』。而這一位獨一的神,所以又稱祂自己作『我們』,必是因為父、子、靈的講究。主耶穌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清楚說出『父、子、聖靈』三者來。但主在此節的話,又說出父、子、聖靈,三者是一個『名』。因為主所說『父、子、聖靈的名』,其『名』字在原文是單數的。這又是奧祕了!父、子、聖靈是三者,而名卻是一個。這就可以說,神是三而一了,雖是一位神,卻又有父、子、靈的講究。

聖經也清楚啟示我們:(一)父是神;(彼前一2,弗一17;)(二)子是神;(來一8,約一1;)(三)靈是神。(徒五3~4。)父、子、靈三者既都是神,是否就有三位神?否!前文所引之經言,已經明確的說,神只有一位!這是鐵定的!如果神是三位,就怎能說,『神只有一位』呢?又怎能是三而一呢?父、子、靈三者是三,但神卻只有一位,所以是三而一。所以聖經的啟示,明確的給我們看見,父、子、靈雖是三者,卻是『一位神』。這實在是一個奧祕,我們雖不能明白得透徹,卻必須照聖經明文接受。

還有,聖經又說,子是父,主又是靈。以賽亞九章六節說,『有一子賜給我們;…祂名稱為…永在的父。』這豈不是明言子就是父麼?子若不是父,就『子』怎能稱為『父』呢?對於這一點有誰能辯駁呢?誰能否定此節經文之明言呢?林後三章十七節說,『主就是那靈。』此節所說之主,當然是主耶穌;所說之靈,當然是聖靈。所以,這豈不是明確說出主耶穌就是聖靈麼?還有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也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原文。)末後的亞當,自然是主耶穌,而賜生命的靈也自然是聖靈,絕不能在聖靈之外,還另有一位賜生命的靈。所以此二節經文乃是明言主就是聖靈。對於這一點,又有誰能辯駁呢?誰又能否定此二節之經文呢?

達祕弟兄在他的譯本中,把林後三章七至十六節,擺在括弧內。在他看,十七節是緊接第六節的。第六節末了乃是說,『靈賜人生命,』(原文,)而十七節接著就說,『主就是那靈,』就是第六節所說那賜人生命的靈。所以達祕弟兄在此承認主耶穌就是那賜人生命的聖靈。

此外阿福德(Dean Alford),文生(Marvin R. Vincent),和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諸位權威,也都承認林後三章十七節,是說到主耶穌乃是那賜生命的聖靈。阿福德在他所著『給英語讀者的新約』(New Testament for English Readers)二六五面說,『林後三章十七節這裏所說的主,是與聖靈相同的。基督在這裏就是基督的靈。』文生在他的著作『新約字研』(Word Studies in The New Testament)三卷三○八面,論到林後三章十七節說,『十六節的主基督,乃是那瀰漫新約而使其有生命的靈(六節)。』慕安得烈在他所寫『基督的靈』第二十五篇二四三至二四四面說,『主耶穌…成為主靈,』『認識祂是主靈,』『承認基督是主靈。』

倪柝聲弟兄在他所寫選本詩歌三十三首(整編本三六八首)第五節說,『曾有一次你(主)就是父,現今的你就是聖靈。』倪弟兄在此節詩內,不只說主『就是聖靈』,並且說主『就是父』。這當然是根據林後三章十七節,及以賽亞九章六節而說的。

整編本詩歌六十一首第二節首句:『你是聖子、又是聖父,』及第八首三節首句:『父來作子,子又作靈,』乃根據聖經以賽亞九章六節,及林後三章十七節的明言,並前面弟兄的帶領而寫的。如此,何可非議?

關於子是父,子又是靈,除了前面所引無可置疑之經文外,還有約翰十四章八至十一節,十六至二十節,羅馬八章九至十節,也都強有力的證明此點。在約翰十四章八至十一節,腓力求主將父顯給他們(門徒)看。主就對他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主在十六至二十節,又明白指出真理的聖靈就是祂自己。三十餘年前,在上海倪柝聲弟兄向我們講解此處經文時,曾著重的指出十七節的『祂』(聖靈)就是十八節的『我』(主)。主在此乃指祂要去經過死而復活,而化成另一位保惠師,來與我們同在,且要在我們裏面。在十七節祂說,『真理的靈…要在你們裏面,』到二十節祂就說,『我…在你們裏面。』這也證明在我們裏面的聖靈,就是那死而復活來住在我們裏面的主。

羅馬八章九至十節,給我們看見,『神的靈』就是『基督的靈』,而『基督的靈』也就是『基督』自己。

所以聖經明確啟示我們父、子、靈乃是一位神。子就是父,子也就是靈。否則,此三者怎能是一位神呢?五年前我曾以此問題請問不贊成說子是父,子又是靈的人。他明白的答說,父是一位神,子是一位神,靈又是一位神,這三位神合起來就成了一個團體的神。我立即勸他說,千萬不要這樣講,這實在是異端。他說詩篇裏不是說『諸神』麼?我說詩篇八十二篇一節所說的『諸神』,乃是指著眾天使說的。人既有了這種父、子、靈是三位神的觀念,就怎能照聖經的啟示,承認子是父,子又是靈呢?乃是這種觀念,叫人認為,說子是父,子又是靈,乃是『不合真理的』。

那有名寫羅馬書註解的多瑪格力菲(Griffith Thomas),在他所著神學的原則(Principles of Theology)一書內,論到神三而一的問題說,『切不可把神的三個身位,講得太過;否則就會講出三位神來。』但今日有人就是犯了這個嚴重的毛病,把父、子、靈講成三位神!這實在是太不合真理了!

或問:主在約翰十七章曾向父禱告,若說子就是父,那子怎能向父禱告呢?答:在撒迦利亞二章八至十一節,那差遣者耶和華,也就是那受差遣者。耶和華神一面是差遣者,一面又是受差遣者。還有在士師記六章十一至二十四節,十三章十五至二十三節,耶和華的使者,也就是耶和華自己。這就是說,神差遣祂自己來作使者。明白此一原則,就對子既是父,何以子還能向父禱告一事,無何問題了。禱告者與聽禱告者,乃是一位。慕安得烈弟兄,也曾說過,最上的禱告,就是那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禱告那坐在天上寶座上的基督。禱告者和聽禱告者,乃是一位基督。

希伯來一章八至九節說,『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神。」』這話憑人的理智,也很難理解。既稱子『神阿』,怎麼又說『你的神』?按我們的理智看,這就等於說『神的神』了。難怪不久前我接到一本書,說這裏是講到兩位神。其實這裏不是講到兩位神,乃是從不同的方面,說到一位神。從子是神的一面說,祂是神;而從子是人的一面說,神就是祂的神。我們必須看見我們主的多方面。從一方面說,祂是神;從另一方面說,神是祂的神。從一方面說,祂是禱告者;從另一方面說,祂又是聽禱告者。

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愛,和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原文。)這說出神所以是三而一的原因,乃是祂要將祂自己分給我們,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一切。神的愛,就是父的愛,乃是源頭。基督的恩惠,就是子的恩惠,乃是父愛的流出。而聖靈的交通,乃是子的恩惠,帶著父愛的流入,流進我們裏面,給我們享受。這是我們的經歷所能證實的。聖靈在我們裏面的交通,就是子的恩惠運輸到我們裏面,給我們得著。而子的恩惠在我們裏面,也就是父愛的實嘗實享。所以父的愛,子的恩惠,和聖靈的交通,並不是三件不同的東西,乃是一件東西的三階段。照樣,父、子、靈,也並不是三位神,乃是一位神來給我們得著,並享受的三階段。猶如冰化成水,水蒸為氣的三種形態,乃是為便於給我們吸入。聖經說,父在我們裏面,(弗四6,)子在我們裏面,(西一27,羅八10,)靈也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7。)我們的經歷告訴我們,這並不是三位在我們裏面,乃是一位。因為父是在子裏來住在我們裏面,而住在我們裏面的子,就是靈。

今日基督徒有一個傳統的說法,就是『基督在聖靈裏』。但聖經並沒有這種說法。在全聖經中找不出一節說,基督在聖靈裏。聖經說,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約十四10,11,20。)但聖經從未說子在靈裏面。因為父是在子裏面來顯出;而子進到我們裏面,就是靈。所以『基督在聖靈裏』乃是一種傳統的說法。而『基督是靈』纔是聖經的說法。可惜,今天有人竟堅持傳統的說法,而定罪聖經的說法為『不合真理』,為『錯誤』。但願主賜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叫我們能分辨甚麼是來自人傳統的,甚麼是出於神啟示的。

(二)關於基督是受造的首生者

歌羅西一章十五節下半照原文直譯,應作『所有受造的首生者』,或『一切受造的首生者』。非議者謂:『曾請教過懂得原文的人,同時又參考許多的譯本。』不知這懂得原文的人為誰?這許多的譯本又均係何種者?我們所知之權威譯本,如英文欽訂本,英文更訂本,美國標準本,美國更訂標準本,美國新標準本,擴大新約譯本,奈色勒希英對照直譯本,達祕譯本,康尼拜爾書信譯本,魏茅斯譯本,彙編直譯本,蒙格雷譯本等,都是譯作:『所有受造的首生者』,或『一切受造的首生者』。照此句之原文,必須如此譯。如加以解釋或意譯,那就要看你的領會準確與否了!

倪柝聲弟兄一九三四年在上海得勝聚會時,曾將此句譯作『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並印發給與會者。倪弟兄且根據此清確譯文,釋放一段肯定的話語說,『在創造裏,子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也是受造之物的第一個。(啟三14。)因為神在祂永遠的計畫裏,在創世以前,就定規要叫子成肉身,成功救贖。(彼前一20。)所以,在神的計畫裏,子是第一個受造的。因此,祂是受造之物的元首。』(一九三四年三至四月出版復興報第三十四期第九七面。)整編本詩歌一百六十三首第一節內之『你是受造首生者』,及一百五十八首第三節內之『你是受造首先者』,都是根據倪弟兄三十多年前,照聖經的明文啟示,所給我們的教導。聖經既明確的說,我們的主乃是『受造的首生者』,就我們在所寫詩歌內引用此經文,會有何錯?難道所引用的經文,也會不合於真理麼?人的解釋會錯,經文永不會錯。

聖經既說我們的主是『受造的首生者』,就我們根據此言,而說祂是『受造首先者』,又有何不可?首生者當然是首先者。『首』就是『先』的意思。

歌羅西一章十五至二十三節,中心的思想,是說基督乃是在一切上居首位。如果祂不是受造的首生者,祂怎能在一切受造者之上居首位?祂是創造者,而成為受造者,正如祂是神,而成為人。讚美我們的主,祂是神,祂也是人!祂是創造者,祂也是受造者!所以,說我們的主是『受造者』,並非如非議者所說是『不敬』。照非議者所說,明顯他是只信主是創造者,而不信主是受造者。但聖經完整的啟示是說,主是創造者,主也是受造者,正如主是非受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若只承認主是創造者,而不承認主是受造者,照原則說,這就如同一般人不承認主是成為肉身的一樣。(約壹四3。)所以,我們切不可因我們狹窄有限的見地,而把我們的主,那受造的一面否定了!這纔是對主身位極大的『誤解』,對主的相當『不敬』!因為祂是非受造的神,也是受造的人!祂是創造的主,也是『受造之物』,且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但願我們敬拜祂這位奇妙的主!

我們對於主的認識,不可限於我們的見地,必須接受聖經明文的啟示。聖經啟示多少,我們就接受多少。有的人以為,主既是神,怎會成為人?照樣,非議者也以為,主既是創造者,怎會成為受造者?但聖經明文啟示,主一面是神,一面又成為人;一面是創造者,一面又成為受造者。主成為受造者,並不就失去祂非受造的永遠性。祂現在乃是包羅一切的基督,有神性,也有人性,有神非受造的生命,也有人受造的生命。祂是非受造的自有永有者,也是受造的首生者。我們該認識而接受主所是之各方面,不可忽視或拒絕祂任何一方面之所是。

中文聖經將『一切受造的首生者』一句譯作『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這不是字對字的直譯,乃是照譯經者的解釋,而有的意譯。照這譯法,『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一句,是與下文十七節『在萬有之先』一句重複了。這是不該的。有人就根據這一類的意譯,而以為說『首生的』,在此是指主是神的長子,(首生的原文與長子同,)神這首生的長子,乃是在一切被造的以先,不列在受造的之內,所以祂不是受造的。但這是人的解釋,與聖經明文的意思不同。此段聖經兩次說主是『首生者』。一次在第十五節,說主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另一次在第十八節,說主是『從死裏的首生者』。(原文。中文聖經譯作『從死裏首先復生的』。)『從死裏的首生者』,是說主在復活裏是首先的。『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是說主在創造裏是首先的。這是說,主在一切裏,無論在創造裏,或在復活裏,都是首生者,都是首先的,都能居首位。所以『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這句話,並非說主是神的長子,在一切受造之物以先,乃是說主在受造裏是首生者,是首先的。這纔是對這句話,照原文意義的正解。

宇宙間有兩大類的東西,一類是創造的,一類是復活的。此段聖經十五節下半至十七節,是說到第一類的東西,包括一切受造之物,主是其中的首生者。十八節是說到第二類的東西,包括教會,主也是其中的首生者。主在這兩類東西中間,都是首生者。使徒所以這樣說,乃是證明基督在萬有中是首先的,是居首位的。無論在創造的東西中間,或是在復活的東西中間,祂都是首生者,都是元首,所以祂能在一切上,在萬有上居首位。祂實在該得我們的敬拜和讚美!

(三)關於父在子裏來死(整編本詩歌六首第四節)

在前面關於父、子、靈的一段駁正,已經指出,以賽亞九章六節的話,證明子就是父。並且主在約翰十四章十節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因為主『與父原為一』。(十30。)如果主對門徒們說話,『乃是住在祂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就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怎麼不可說是父在子裏來死呢?一九三二年,我親自聽見倪柝聲弟兄釋放福音信息說,『實在說來,乃是父愛我們,在兒子裏面來為我們受死。』我們若照聖經的明文,接受子是父的啟示,就不會以此為不對了。

非議者說,『如果父在子裏來死,那麼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為何還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呢?』又說,『如果父在子裏來死,那麼子死了,父當然在子裏也死了,那麼誰叫子從死裏復活呢?』這樣的推算,好像很合邏輯。但我們必須記得,父、子、靈是三而一,又是一而三的。從三而一的一面說,是父在子裏來死;但從一而三的一面說,乃是父叫子從死裏復活。在這同一件事上,從父與子原為一的一面說,是父在子裏來死,而從父是父,子是子的一面說,就是父叫子從死裏復活。這是何等榮耀的奧祕!又是何等榮耀的事實!人怎可非議!

(四)關於『來將血肉提煉』(整編本詩歌五八首第三節)

『血肉』在此並非指『我們的血肉』,像非議者所誤解的,乃指我們『血肉之人』,如此第二節所說者。主在馬太十六章十七節,就是將人稱作『血肉』(『屬血肉的』之原文)。『提煉』意即提拔煉淨。所以這句話的意思,乃是把屬血肉的人,提拔煉淨,也就是救拔、(來二16、)更新(多三5)我們屬血肉的人。稱人作『血肉』,乃是聖經的說法,而提煉又合於聖經的教訓。如此,這句話何可非議!

此詩乃譯自John Henry Newman所寫之一首英文詩。此句在原文是『Should flesh and blood refine』。『Refine』一字,意即使之純而精煉。全詩中心思想,乃是說當人(亞當)失敗了,主就來成為人(末後的亞當),也就是成為血肉之人,(來二14,)在人性裏面,也就是人裏面,用祂的神性,來將血肉之人提拔煉淨,也就是來將我們人更新。人若不存成見,而肯細讀全詩,就不至將此句誤解,而以為『玄妙』了。

(五)關於『你成為我,我成為你』(整編本詩歌一三○首第四節)

在神的救贖法裏,神就是要將祂兒子作成我們,並將我們作成祂兒子。聖經明說,主成為肉身。(約一14。)肉身就是我們。使徒保羅說,『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在他初遇到主時,主也曾對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徒九4。)那時他所逼迫的,乃是『主的門徒』,(1,)但主卻說他是逼迫主。因為那些門徒和主是成為一的。在主看,他們如同主自己。非議者說,『「神成為人」這句話是對的,但若說「神成為我」那就錯了。』又說,『保羅雖然說,「我活著就是基督,」但絕不敢說「我就是基督」。』請問神成為人,不就是神成為我(我們)麼?人不就是我(我們)麼?我(我們)不也就是人麼?『我活著就是基督』不也就是我成為基督麼?如果掃羅所逼迫的門徒沒有成為主,就主怎能對他說,『你為甚麼逼迫我?』

非議者說,『這一句話如果推論起來,是有極大的危險性。』當然,任何的話,如果強辭推論,都是具有危險性的。我們說,『我成為你,』並不是說,『我就是基督,』像基督是神是主宰一樣了。這是強挖字眼的解釋。如果要這樣強挖字眼來解釋,就前用第一集詩歌四十五首(整編本詩歌三三六首)第一節說,『各各他的十架,還不會拯救你,』這話也『有極大的危險性』。若強挖起字眼來說,各各他的十架,不就是主的十架麼?怎麼還不會拯救你?這樣說豈不是極其錯誤麼?但我們知道,詩者的意思,乃是說主的十字架必須成為你的主觀經歷,否則不會予你以主觀的拯救。還有前第一集詩歌十首(整編本詩歌二六首)第一節說,『但在天上,還未見過甚麼比血更大。』這話若強挖字眼來解釋,也相當不對,因為在天上神是比血大的。但我們知道,這句詩的意思,乃是形容主血的重大。但願我們盡力在積極方面領會詩句的意思,而得到益處,不在消極方面強挖字眼,吹毛求疵,而失去祝福。

一九三四年秋,杭州得勝聚會後,各地赴會者轉到上海少留。一日大家到上海兆豐公園去禱告。禱告後,我們幾個人圍著倪柝聲弟兄坐下交通。其中一位忽然問倪兄說,『詩歌七十七首(前第一集,整編本三六二首)副歌說,「一直走十架窄路!主是受死在那裏!」這話不太對,因為主乃是受死在各各他山,不是受死在十架窄路。』倪兄聽了一言不答,僅用眼看看那發問者就是了。我聽見他那種問法,裏面就說,這個人太強挖字眼了,主受死在各各他山,不就是受死在十架窄路麼?因為各各他山包括在十架窄路之內。他這樣強挖字眼,將來可能成為同工中間的難處。那知當日所感覺者,今日竟成為事實了!

(六)關於『神人互相調和』(整編本詩歌五三六首第一節)

利未記二章四節說到調油的無酵細麵餅。這作素祭的無酵餅,乃豫表基督。細麵豫表祂的人性,油豫表聖靈,就是神自己。油與細麵調和,也就是象徵神與人性調和。出埃及二十九章四十節所說『要用細麵…與…油…調和』,也是象徵此事。所以『神人互相調和』這句話,乃是根據聖經中豫表的事實,並其所用的字眼

而寫的。

非議者說,『「神人互相調和」,當然也有人調到神裏面的一面。請問人有甚麼成分可以調到神裏頭去呢?…神究竟缺少甚麼而需要人的成分調進去呢?所以只能說,神調進我們裏面,不能說神人互相調和。』是的,神人互相調和,也有人調到神裏頭的一面。神就是要將人的成分調到祂裏面,像將祂的成分調到人裏面一樣。神所需要的,就是人的成分,神就是喜歡要人和祂調和為一。阿利路亞!神需要我們人,阿利路亞!神需要我們人與祂調和!我們對此事,需要有完全彀多的認識。非議者所說,『只能說神調進我們裏面,不能說神人互相調和』的話,是講不通的。調就是互相的事,那能有單一面的調?那能神調進我們裏面,而我們不調進神裏面?那能油調到細麵裏面,而細麵不調到油裏面?這是太強詞了!

(七)關於『女祖』(整編本詩歌五九一首第五節)

憑此節詩之前文看,『女祖』乃指夏娃。雖然聖經沒有說我們是夏娃的後裔,但按事實,我們總是從夏娃生的後裔。按這事稱她作『女祖』,有何可非議?

(八)關於『展覽基督』( 整編本詩歌六二四首)

這句話不是根據林前十一章二十六節所說的,像非議者所想的;乃是根據申命記十二章五至八節,十一至十四節,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十五章十九至二十節,十六章十六至十七節等處的豫表所啟示的。當日以色列人,每到神所定的節期,必須將他們在迦南美地出產的上好部分,如初熟的莊稼果子,及頭生的牛羊等物,帶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奉獻給神,在神面前共同享受,也與神同享。當以色列眾人,都這樣把美地的出產,帶到神所指定的地方,而擺在一起時,就如同將美地的出產,在那裏展覽一樣。舊約以色列人所有的事,都是新約信徒屬靈經歷的豫表。迦南美地,乃豫表包羅一切的基督,而其出產則豫表那出於基督的豐富。按這豫表所啟示的看,我們每逢聚集到神面前,都該把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把我們所經歷基督的豐富,帶到聚會中,在神面前,並在眾聖徒中間擺出來,供神與眾聖徒分享,正如此詩第一、第四節所說的。如此,就可說大家是『前來展覽基督』。怎能說,『這在聖經中是沒有的』?在聖經中雖無明言這樣說,卻有豫表如此啟示。

(九)關於『頭腦要拒絕』,『情感要拋棄』,『魂要全捨棄』(整編本詩歌六二八首)

這自然是指著拒絕我們天然的頭腦,拋棄我們天然的情感,捨棄我們天然的魂說的。這些天然的東西,都得拒絕、捨棄。我們說,魂要捨棄,當然不是說,魂的機關,如心思、感情、意志等,就不要了。不過魂裏的這些天然機關,也得經過拒絕,纔能得到更新。惟有捨棄魂,其中的心思、情感、意志,纔能得到更新。

(十)關於『事奉乃是供應基督,無論對神或對人』(整編本詩歌六五九首第一節)

在非議者看,對人供應基督是對的,而對神供應基督是有問題的。我們說,『事奉乃是供應基督,無論對神或對人』的意思,乃如此節詩下文所說,是以祂為祭事奉神。這又是舊約豫表所啟示的。在舊約時,神要祭司藉獻祭事奉祂。神要祭司所獻的祭,都是豫表基督的。而這些祭物,有的是供神作『食物』的,是供神享受的,神稱之為『供物』,(民二八2,利三11,)有的是供人作食物的,是供人享受的。(七15~16。)此乃豫表我們這新約的祭司,今天事奉神,也當藉著獻上基督為祭物來事奉。而我們所獻上的基督,也當一面是為供神享受,一面是為供人享受。如此,我們事奉,就不只是以基督供應人,也是以基督供應神。可見,說『事奉乃是對神供應基督』,也是對的。一般人只看見憑著基督來事奉神,卻沒有看見以基督來供應神。但這是聖經所啟示的。我們的事奉,實在該以基督一面供應神,叫神滿足,一面又供應人,叫人滿足。

一九七○年十月七日李常受於美國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