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解讀《屬靈人》中的人觀


從成書處境、寫作性質及神永遠的定旨之視角,
重新解讀《屬靈人》中的人觀

壹 引言

倪柝聲(Watchman Nee),原名倪述祖(Henry Nee),是神在近代中國所興起的時代器皿,也是第一位對西方基督徒具有影響力的中國基督徒領袖。他於二十世紀初按照《聖經》的榜樣,建立並『恢復』地方教會,並將中國基督徒由早期的福音性質,推展至追求屬靈生命經歷的階段,以及轉為教會建造的方向。倪柝聲的人觀主要出自他的著作《屬靈人》(The Spiritual Man)。從本書面世以來,本書所帶出的重要神學人論議題,在中國和海外引起眾多關乎神學人論的爭論。可惜,不少這些人論爭論都基於對《屬靈人》偏差或錯誤的解讀,往往偏離本書成書的處境、寫作性質和中心思想、作者的個人經歷等,失卻本書的焦點,甚至影響其他往來的讀者的解讀。本文旨在從本書作者倪氏的寫作背景及目的、全書要旨、結構等,並結合從神永遠的定旨之視角,重新解讀《屬靈人》中的人觀。在本文中,筆者將闡述一個閱讀《屬靈人》的正確視角。筆者認為《屬靈人》的中心思想乃是:人既是神創造和救贖計劃裏的中心,人被造為有三部分的器皿,是要與那位是靈的三一神聯合,分享祂的生命和性情,像祂兒子基督一樣,有祂形像和管治權,作祂團體的器皿,來彰顯和代表祂;而人的靈正是完成神這永遠定旨的關鍵所在。救恩是要從人的靈起始,藉著聖靈和十字架,目標是把人帶回到人起初被造的目的上。由於從倪氏看來,不論關於人的起源、構成、墮落、拯救或終極存在的意義,均須從神創造和救贖計劃這一角度來認識,故對於所有《屬靈人》讀者,筆者認為也必須從這一角視來閱讀,方能領略其中的精要並從本書獲得得到最大的益處。

貳 成書處境、寫作目的和對象
寫作背景
反基督教運動與靈恩運動

要準確了解《屬靈人》本書的人觀,就不得不先了解它的成書處境、寫作目的、對象、編排和主題,以及作者的個人經歷等。倪氏撰寫《屬靈人》的年代,發生了兩個重要的運動。從社會環境來說,中國當時正逢『反基督教運動』(1922~1927年)。在這場社會運動中,基督信仰被攻擊為一種隨著西方帝國主義而來,對中國的『文化侵略』。在政黨推波助瀾下,剎時激起了全國各地學生和知識文化人士發表一連串反對基督信仰的輿論。[1] 1925年5月,在上海租界發生的『五卅慘案』,更將這場『非基督教運動』推向高峰。[2] 在這樣強烈的國家主義和民族主義情緒的社會背景下,當時好些基督教自由派領袖提倡將基督信仰與中國文化結合,以及積極參與社會改革,使基督信仰『本土化』。當時,年僅二十三歲、蒙召僅六年的倪氏在福州羅星塔,正著手設立福音書局,編印定期的刊物《基督徒報》,以取代他之前曾發刊的《復興報》。倪氏觀察到當時社會動盪的局勢,在許多青年人當中喚醒了一股新的屬靈饑渴,包括對當時基督教的不滿。[3] 他認為融合華夏文化或參與社會改革,使基督信仰所謂『本色化』,都非當時中國基督徒的真正需要。

從宗教環境來說,另一場當時代中國基督徒影響甚大的是靈恩運動。1908年起,中國東北地區陸續出現各類形式的靈恩運動(或五旬節運動),繼而1910年代起興起了幾個本土靈恩教派,如真耶穌教會和耶穌家庭。1920年代後半起,這波靈恩運動的影響及遍及至山東等華北地區。參與者聲稱經歷了『聖靈的浸』,並得到了『說方言』及神蹟(如醫治、趕鬼)的能力。在這些據稱出於聖靈的工作中,信徒表現出熱切的行為,也有不少超然的事件的記錄。[4] 儘管如此,倪氏認為這不論社會福音、文化整合,或是靈恩運動,都並非中國信徒的真正需要,因為它們沒有觸及到神對人之創造和救贖計劃的中心旨意:『近來本色教會是一種時尚的提倡;我們以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回到初世紀使徒的光景與方法。』[5]

倪氏認為當時中國青年和信徒的需要,不僅僅是合乎聖經基要的福音信息,而是神對人之創造和救贖計劃的中心旨意:更深的進入對基督生命的認識和經歷,以產生並建立眾地方召會。神藉著這些眾地方召會,帶進祂兒子的國度和再來。倪氏的異象乃是把這『生命之道』傳遍當時的中國青年及信徒,以應付這個需要:『祂給我信息的中心,不是解經,不是傳普通的福音,不是注重豫言或外面的東西,乃是著重生命的活道。』[6] 1926年,倪氏在南京養病期間也將他這異象分享給他與後來他的重要同工李淵如姊妹(1898~1969)。[7] 李淵如靈裏深感和應,不久到上海加入倪氏的文字工作,日後成為倪氏得力助手,包括負責本書《屬靈人》的編撰工作。[8] 在1927年年底,最後一期《基督徒報》中的〈編者給讀者的一封信〉,倪氏表示他辦這新《復興報》的負擔是要『為神兒子主耶穌基督作一個特別的見證』。他表示《屬靈人》這部書也是為著相同負擔,就是作『神兒子特別的見證』:『我寫的《屬靈人》這部書,可算是主所要我作的特別見證的大綱。在這一年來,主的手一天過一天更為加重在我身上,叫我知道,主是要我為他兒子主耶穌基督作一個特別的見證的』。[9] 關於這個見證的內容,本文後部會詳細講解。但這裏足以見得,倪氏盼望《屬靈人》本書是照著這『神兒子特別的見證』的視角來撰寫的。

釋放時代的真理與滿足屬靈的飢渴

倪氏認定他從主所接受的異象和負擔是『時代的真理』,以滿足中國廣大信徒的屬靈饑渴。為此,一方面倪氏大量閱讀並親自繙譯了不少西方屬靈派(Spiritualists)的作品,如亞察爾(Charles Howard Usher,1865~1942)、哥頓(Samuel Dickey Gordon,1859 – 1936)、羅伯斯(Evan John Roberts,1879~1951)等人的作品。在《屬靈人》出版不久以前,倪氏於1927年2月出版了一本名為《靈修指微》(The Christian Life and Warfare,基督徒的生活與爭戰)。該書共計十九篇,其中有繙譯自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和羅伯斯的作品,如〈與基督同死的聯合〉和〈得釋放的途徑〉等,也有倪氏個人撰寫的作品。他在該書的〈序〉說到信徒對基督十字架的主觀經歷,是靈命長大成熟不可或缺的:『在教會的歷史中,恐怕沒有一個時候像現在這樣的需要十字架的信息。…單知道主的替死,並不叫信徒在靈命上,有若何長大。基督為我們在十架上所成功的,我們必須逐一經歷過好叫我們在生命裏成熟,成功為神的一個器皿。』[10] 這書可視為倪氏撰寫《屬靈人》的預備一步。[11]  另一方面,倪氏並沒有打算不加詮釋地直接引入西方的屬靈著作到中國,因他深信不是這些信息本身,而是聖經才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12] 基於對聖經—神話語—的執著,倪氏認為需要一部合乎聖經的教訓,同時專為切合當時中國信徒的屬靈生活指引的著作,以釋放他藉著閱讀聖經和前人著作中,從主所領受的『時代的真理』。[13] 這些真理並不是指著聖經中一般的真理。倪氏認為『每一個時代,都有那個時代所特別需要的真理。我們活在這時末了時代的人,也必定有我們這些人所特別需要的真理。』[14] 他表示神在今時代末了的目的,乃是要祂的兒女生命成熟而成為新造,要建造祂兒子的身體。藉此祂的仇敵能速速除滅,好並把國度帶進來。倪氏提到他文字工作的負擔時指出,他的文字就是為著神這榮耀的定旨:『我謙卑的盼望,能在神的手裏,在這榮耀的工作上有一點分。我所寫出來的一切,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讀者完全在新造裏歸於神。』[15]

倪氏除了撰寫《屬靈人》,他還以不同的方式來釋放他所看見之『時代的真理』,包括辦《復興報》和召開『得勝聚會』。不論是寫《屬靈人》,還是辦《復興報》或召開得勝聚會,倪氏這段期間的負擔都是一致的。在1928年2月,召開了首次的『得勝聚會』,題目是『神永遠的旨意和基督的得勝』。[16] 對於這得勝聚會的目的,他說:『神使我看見,在各地教會須興起一班得勝者,(如啟示錄二、三章所說的),作主的見證人。…祂要在各地建立地方召會,來彰顯祂自己,並站在地方的立場上作合一的見證,使聖徒們在召會中各盡功用,過召會生活。神所要的不僅是個人追求得勝,追求屬靈等等,乃是要得著一個團體的榮耀召會獻給祂自己。』[17] 在《屬靈人》的〈序〉和〈後序〉都認定,倪氏同樣地表示他寫該書的負擔,跟他《復興報》和得勝聚會的負擔一樣,都是『從主的委任』來的,要釋放這時代的真理,就是一切關於基督十字架主觀的真理和屬靈爭戰的真理,目的是叫信徒靈命長大,成為主裏的新造,以建造神兒子的身體,除滅祂兒子的仇敵,催促祂兒子的國度快來。[18] 他說,『照著我所明白的神的旨意,我知道這書所包含的真理,乃是今時代所急需的。』[19] 為了滿足並適切神對當時中國這廣大信徒的屬靈需要,他覺得要編寫如此『一本本乎經訓和靈歷而著的書,將靈命分析清楚,叫聖靈能夠用著以引導聖徒,叫他們不再在暗中摸索』,『因為現今國中很缺少這種教訓』。[20] 因此,倪氏絕不如梁家麟所說,是因『編譯不是味兒』而執筆撰寫本書。[21]

啟示加上苦難的產品

《屬靈人》除了是唯一一部倪氏親手寫成的著作,[22] 這部著作還是在他患病期間寫成的。它可說是一部從苦難中產生的作品。本書的內容除了是論到紮根於聖經的『靈訓』,也結合了倪氏的個人在苦難中所經歷的『靈歷』—尤其關於屬靈的爭戰與神奇的醫治的經歷。早於1924年,倪氏已因工作過分勞累且缺乏合適料理而開始得病,且這病情況後來越來越嚴重。[23] 1926年秋,倪氏在廈門領特別聚會期間,確診嚴重的肺結核病,一位醫生告知他可能只剩數個月生命。他縱然有機會康復過來,今後都必須長期休息,且餘下日子不能用口,只能用筆來傳主的道。[24] 這消息對年輕的倪氏打擊甚大。同年年底,他到南京短暫休養。倪氏見證說,他當時並不怕死亡,不過不甘願多年來在主面前所學習和經歷的,還都沒有寫出來,貢獻給神的教會。經過一個多月的禱告,他從主得到明顯的託付,將他所學習的撰寫成書,以應付中國各地信徒的需要,並作為他『對教會最後的見證』。為了專心撰寫這書,他在1927年春,從南京到江蘇無錫漕橋鎮鄉間靜處。在那裏他將自己關在一間斗室裏,終日埋首寫作。那時他病情越發嚴重,連躺下都不能。倪氏表示,他寫《屬靈人》的時候,要坐在一張高靠背椅子,胸部頂着桌子,前後壓住胸部,來減輕胸的疼痛。[25] 倪氏是帶著這樣一個快要離開人世的心情和病痛,決意要在他生命將盡前開始並完成本書。本書的性質可說是一部啟示加上苦難的產品。

因信而活、屬靈的爭戰、神奇的醫治

撰寫《屬靈人》期間,倪氏不僅經歷從主而來的啟示和病痛之苦,也經歷到因信而活、屬靈的爭戰和主神奇的醫治。首先,他見證他如何經歷神在財物上信實地供給他出版的需要說:『我在漫長生病的期間寫了《屬靈人》。我寫好要出版的時候約需要四千元。我手中無款,所求神應付這需要。…所以我們同心合意此事禱告。時我因病仍在牀上。印刷所按時來收錢,主都供給我們,使我們能按時付錢。』[26] 除學習信心生活外,倪氏也學會站在基督得勝的地位,取用祂復活的生命,應付屬靈的爭戰。據金彌爾(Angus I. Kinnear)的記述,倪氏1926年底短暫回到福州休息的那段時候,宣教士們和其他弟兄們帶著營養食物,輪流照顧他;和受恩則定期帶著『基督是得勝者』的信息去探望他。[27] 在這樣病痛下要完成《屬靈人》,倪氏視這背後為一場『屬靈的爭戰』。後來,在他1928年給《復興報》讀者的公開信中,他表示『地上帳幕的繩栓已經動搖』,甚至幾次傳出他已經去世的謠言。倪氏當時的身體極其軟弱到一個地步,每天活在撒旦齒縫裏與牠交戰,他自己形容說:『那兩個月中,可以說,我是在撒旦齒縫裏的時候。何等的交戰!何等的抵擋!靈、魂、體的力量都會萃著向陰府前進攻』。[28] 倪氏從他的屬靈導師和受恩那裏,學習將他的病視作撒但在他這軟弱者身體上的攻擊。他站在神的話語上,以信心支取基督得勝的地位和復活的大能作他的恩典,來應付這屬靈的爭戰。從開始撰寫《屬靈人》到1928年7月完稿期間,他一直都沒有康復過來。到寫完《屬靈人》後,倪氏體力已過度透支,無法公開盡職。在8月《復與報》第五期的編者言中,他說:『從我寫《屬靈人》之後,我的身體和精神都很疲憊,所以只好稍為休息,就是編成一期報也是在諸般伸張中成功的。』到12月第六期的公開信中,他的同工們亦見證倪氏從起筆直至完成最後一卷《屬靈人》之時,倪氏都一直病重且沒有好轉跡象。[29]

倪氏後來更詳細的見證,《屬靈人》成書後,他的病情更轉趨嚴重,性命危在旦夕。[30] 簡言之,直至1929年康復以前,倪氏都沒有正式的盡職。[31] 倪氏的肺病從1924年起纏擾他五年之久。他最後經歷神蹟的醫治才康復過來。[32]   因此,本書可說是倪氏一部在一場屬靈的爭戰之中(弗六10~20),帶著耶穌基督十字架主觀工作之『火的印記』(加六17),並在祂復活生命之中完成的作品。如倪氏自己所言,他在本書所釋放的真理,都是從諸般痛苦、試煉、失敗中學來的。[33] 這與那些產生自象牙塔之中,僅憑頭腦臆測的所謂『學術』作品,性質完全不同。這書的真理是可以實行的,是會釋放人的,是神的兒女們所需要的。這是為何《屬靈人》自成書出版至今超過九十年,在許多中外基督徒群體中,仍帶著深遠影響力的主要原因。

成書及出版

《屬靈人》全書十卷,共四十五萬字,寫於1927至1928年6月間,共花十六個月時間。[34] 本書分數個階段完成。早在1923年,倪氏已擬好本書的大綱及開始寫了首卷『靈魂體總論』兩章半及初稿(靈魂體的分別、肉身兩篇、和魂的生命的上半篇)。[35] 後來,因許多地方缺乏經歷的證實,這個成書計劃就停頓了。[36] 乃是到了1927年春,倪氏決心重拾成書計劃,在四個月內寫完頭四卷。同年5月,當他病情稍稍好轉,倪氏便帶著頭四卷的初稿從無錫回到上海,在助手李淵如的協助下,終於1928年6月完成了餘下六卷。[37]

寫作目的、對象、中心信息

倪氏在《屬靈人》全書指出,神救贖的目的是要神的兒女們,藉著『分開新造和舊造的』,至終達致『完全脫離舊造,而進入新造』。『舊造』和『新造』對了解倪氏人觀是一個重要概念:由於人的墮落,神所造的世人都變成『屬魂的』和『屬肉體的』。一切出於『屬魂的』和『屬肉體的』,都屬於舊的創造(『舊造』)。神的救恩是要創造一班新的人(『新造』)(林後五17,加六15)。這些人是被拯救脫離舊造的,即一切屬魂的和屬肉體的,而恢復成為一個『屬靈的』人。[38] 雖然在客觀真理上,神在基督裏的救贖工作早已成功了新造,但信徒在他們的經歷上則遠沒有活出這新造。舊造和新造的背後,則涉及一場神與祂仇敵,以及他們兩個國度之間的屬靈爭戰。在1928年10月《復興報》第三期的書介中,本書(第一版)被推介為『一部講論屬靈生命和屬靈爭戰最完備的書』[39] 在當時中國,只有極少數的信徒經歷救恩到成為屬靈的人,而有於屬靈的爭戰。倪氏表明他從主所領受的負擔,就是幫助信徒進入『屬靈的實際』,意思乃是『真理在主觀(我們身上)的效力』。[40] 他指此書是要與賓路易師母等人同作這一個相同的見證。[41] 倪氏強調本書『重在真理主觀在信徒身上的效力,過於道理客觀的講解』。[42] 本書是旨在『涵蓋人靈性中一切的問題,為尋求靈性問題而無從查問的信徒,供詳細的解答,以指引信徒如何正確地行走在屬靈的道路上,並清楚認識屬靈的爭戰』。倪氏一再強調本書是『注重途徑的明白指引』,都是以『指引信徒為目的』,使信徒在經歷上明白如何從罪人的地位,一步一步引入進前到靈性生命的高峯。[43] 在前千禧的國度觀下,信徒們今世在地上達致其生命的高峯,因而能結束今世而領進神來世的國度到地上來。

倪氏不欲撰寫一部僅僅根據『理想』而有的作品。他欲撰寫一部不僅合乎經訓,更是『在經歷上可證實』的作品。為此,倪氏於病中甚至曾停寫,為待在經歷上證實那些靈訓後,才繼續執筆撰寫,以免減少本書的價值和能力。[44] 不久,因他已在經歷上證實了這些教訓,就提筆續寫:『近幾年來,這書裏的真理已經釋放了不少人脫離黑暗的權勢;這證明我們已經看見屬靈的實際了。…其中各點都是可以實地證明的』。[45] 故此,本書的成書過程是倪氏為了要完全經歷並證實他在書中所講論的,絕非如梁家麟所憑空臆測說:倪氏早年『僅能作純粹的編譯,然後憑個人推想作應用方面的增補。』爾後,才『決心將此書寫出,以圓心中的夢想。』反之,全書十卷其實早在倪氏提筆前就擬好,而非動筆完成前四卷後,因新舊神學觀點轉變,才『決定增補篇幅』。[46] 梁氏這種說法是絲毫不符合史實,是屬胡亂推想、穿鑿附會多於基於事實根據,完全不符合倪氏本人所言。倪氏分階段完成本書,一來是因身患重病,力有不及之故;二來是為著本書的價值,為著信徒的益處,情願暫時休筆擱寫,以等候聖靈的工作。這再次看見本書作者倪氏身上所帶著十字架的烙印。

倪氏在本書介言明言,本書的寫作對象:首先,正是專寫給『凡誠心尋求神』的信徒。因為從倪氏的個人經歷所見,信徒最苦的經歷乃是『要在屬靈的程途上前進,而不得其門路』。[47] 本書『並不是勸人來追求靈道,乃是為著要追求靈道而不得其途徑者而寫』的。[48] 其次,倪氏亦表示由於本書是為著供應信徒屬靈的需要,故只有有屬靈的飢渴的人,才能明白和從本書得益。他說:『我深深得,惟有一等的人會明白這書。我寫這書原是為著供應許多信徒的需要。所以惟有需要的才能明白這書。需要會使人看見這書是一本指南。…信徒的需要有多少,他就要明白這書到多少。讀者如果沒有經歷上的需要,就這書不會為他解決甚麼,也許不過使他閒評而己。』[49] 第三,本書也是寫給主的工人們。倪氏在介言表示:『信徒如果真理順著屬靈的軌道而行,就不可不讀此書。凡要引導別人,要知道用甚麼話語將人的情形說出來的,也不可不讀此書。』[50] 本書是寫那些真要順著聖靈的人,並要引導別人順著聖靈的人而寫的。他又說:『這書不只是為著平常信徒寫的,也是盼望要幫助比我在主的工作上更幼稚的人。為主負責引導人靈程的人,應當知道我們到底是要引人離開甚麼,進入甚麼—從那裏到那裏。…願意與我同負傳道責任的人,真是明白除了叫人在他「人的最深處」接受神生命之外,別的都是沒有用處的。知道了這個,我們的工作,就要有何等的改革呢?』。[51] 可見,本書既非寫給某些掛著學術研究為名的人,也非為完成某些個人事工的人,而是寫給專一尋求並遵行神旨的人,好在主的工作中上正確地引領人到神的定旨裏去。今日一些評論本書的論點的人與猜測本書用意的人,非以誠心尋求神為首要目的,充滿各種尋求神以外的動機,本身大多沒有追求或不積極追求在靈命上的進展,也就沒有屬靈的飢渴,亦非肯捨己意而專一求神旨完成的工人。難怪他們沒有從本書得著多少幫助。但對於許許多多追求渴慕者,這本書達到了作者原先從主所得的使命,幫助也造就了信徒。

原序、書介、後序、再版序

全書在內容上是一部完整單位,但由於字數過多,於是分上(卷一至三)、中(卷四至七)、下(卷八至十)三冊出版。全書分十卷,但倪氏表示各卷都可自成一書。在第一版(1928)正式出版時,倪氏就曾將各卷印成單行本發售。[52] 本書共有一篇書介和三篇序。按著時序,第一版原序寫於上海1927年6月4日,是在他完成頭四卷後不久寫的。書介是寫於1928年5至6月間,首次刊於《復興報》第三十一期書報介言中。當倪氏寫末了六卷時,他在上海1928年6月25日又寫了一篇後序(跋)。第一版於1928年秋由上海福音書房正式出版,印行二千部。第一版共有十一卷。第十一卷是附錄,包含倪氏的一篇後序,以及一份原文檢字表。第一版反應熱烈,印行不久後就銷售一空。這可見本書所載負且釋放的真理,正切合當時神兒女們的需要。由於供不應求,再版的呼聲日增。然而,倪氏自言本『不願意亟亟於再版』,因為『要看到底此書的真理,在外面的工作,要有如何的結果。』[53]

為應付需要,倪氏在1932年決定再版。1932年3月至4月,復興報第二十四期公開的信中,當準備印行第二版時,倪氏再次重申,《屬靈人》的目的,就是要藉著啟示十字架的事實及聖靈主觀應用十字架,使信徒分別『舊造』(屬魂和屬肉體的)和『新造』(屬靈的)攙雜:『要叫人明白什麼是屬乎惡天然的,什麼是屬乎惡超然的;什麼是出乎魂的;什麼是出乎邪靈的。屬靈人的讀者,如果真的受過了神的啟示,同時也經過了十字架的對付,就斷沒有不會分別此二者的事。』[54] 倪氏這段話尤其是指著當時中國盛行的靈恩運動中的現象而說的。他的負擔是不願神的兒女們繼續受欺。倪氏明言他不反對出自聖靈神奇的恩賜,但觀察到當代許多信徒因著意志被動和心思空白,讓邪靈有機會以超然的方式,假冒聖靈的工作等。他願意神的兒女們承認屬魂的工作是應當拒絕的,而追求屬靈的生活和工作。[55] 第二版共計十卷。在第二版中,倪氏在教訓和真理上並沒有更改,但在第一版許多不很明瞭的地方,作了好多增添及改寫,並為引到『屬靈的實際』,盡力使本書名詞與聖經相合。[56] 此外,倪氏把第一版的卷十一的附錄(〈後序〉和〈原文檢字表〉)放在書首,並增添一篇〈再版序〉。這篇〈再版序〉是寫於1932年5月30日上海。

全書觀點、編排及主題

倪氏在本書展示他承繼了十八世紀起德國敬虔主義和後來十九世紀起英國開西(Keswick)傳統的神學人論觀點[57],接受其整全的三分(Tripartite)人觀,即將一個完整的人視作靈、魂和體三部分來探討,強調靈與魂的分開(註:筆者在這裏區別『三分』與『三元』)。[58]

從兩千年的教會歷史可見,三分人觀絕非只是少數人的偏見,更不是由倪氏首創。三分人觀的思想源遠流長,且為教會內的神學家所倡導。在近代西方基督教,三分人觀於十九世紀起越來越受到德國和英美等眾多神學家的支持。在二十世紀初,通過倪氏的《屬靈人》,三分人觀被引入中國,並逐漸發展為華人教會中流傳和影最廣的一種人論,且由此引起其他亞洲和西方神學界的關注和重視。[59] 根據與《屬靈人》出版年份和觀點相近的安汝慈(Ruth Paxon,1876~1949)之《最高層的生命》(Life on the Highest Plane)一書的書目,[60] 倪氏所參考的書目可能包括:彭伯先生(G. H. Pember)之《地的早年》(Earth’s Earliest Ages),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 之《基督的靈》(The Spirit of Christ),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 之《靈與魂》(Soul and Spirit),及麥敦諾師母(Mary E. McDonough) 之《神救贖的計劃》(God’s Plan of Redemption)等著作。倪氏坦承,他的三分人觀,是深受慕安得烈、梅爾(F. B. Meyer)及賓路易夫人等人啟發。[61]

倪氏在〈序〉就已聲明他是引用很多前人們的著作:『因為我們在主面前受了同樣使命的緣故,我就很自由的引用他們的作品。因為引用很多的緣故,我就不在各處標明我從誰引來。』[62] 在本書中,倪氏以三分人觀,系統地詳述信徒的救恩,並分別對靈、魂和體三部分如何經歷救恩—從罪惡、救贖,達到完全成聖—作出極其詳盡的分析。其中所涉及的題目包括:重生、得救、成聖、捨己、聽神的聲音、知神的旨意、充滿聖靈和能力、靈浸、交通、祈禱、讀經、同死、魂的生命、情感、超然的經歷、神蹟並方言真假的分別、直覺、良心、神的啟示、屬靈的工作、與撒但交戰、邪靈、被鬼附、自由意志、心思的更新、被動、奉獻、熱愛、時冷時熱的感覺、身體、疾病、不死的方法等等。[63] 倪氏表示若撇除最後一卷論及信徒的身體外,本書可說是一部『聖經心理學』。[64]

就編排而言,若細心觀察各卷條目,便可知悉全書可分三大部分。卷一是總論,先概論『靈』、『魂』、『體』在聖經中用法上的分別。然後卷二至卷四是按再次序剖析『屬肉體』、『屬魂』、以及『屬靈』的信徒之各種情形(參林前二13~三4);而後六卷是後部分,專特從『靈』到『魂』再到『體』分析信徒各部分的不同功用,以及信徒蒙拯救以達致生命成熟的途徑。第二和第三部分編排對應,內容連貫,且不可分割:一個信徒要先了解他從罪人到蒙拯救後,在靈命進程上的各種情形,才能注意其對應自身各部分的不同功用,以及神在救恩中為他預備的拯救方法,也就能一層一層地追求生命長大,以達致成熟。

因為此書的篇幅很多,許多讀者甚至評論者並沒有讀完全文,故現將本書各卷的章節和提要作一簡要的討論:

卷一是『靈魂體的總論』,包括:靈與魂與身子、靈和魂的分別、人的墮落和救法。本卷詳論屬靈所當有的知識,使人明白甚麼是靈,甚麼是屬靈,才能好隨著靈而行。本卷所附的一個〈原文檢字表〉,指明『靈』、『魂』、『心』、『肉體』等重要的字,在原文是同樣的字,在華文聖經中如何有不同的譯法,也指明靈、魂、體是三個不同的希臘字,這三個字不是同以一個希臘字。

卷二論『肉體』,包括:肉體和救恩(的關係)、屬肉體的基督徒、十字架和聖靈、肉體的誇耀、信徒對待肉體最終的態度。本卷使人明白甚麼叫作肉體,詳細說出肉體種種活動與危險,並得救制勝的方法。

卷三論『魂』,包括脫離罪的途徑與魂的生命、屬魂信徒的經歷、屬魂生活的危害、十字架與魂、屬靈信徒與魂等。本卷使人明白甚麼是魂的生命。對於信徒屬魂的經歷與危害,及十字架與魂的各方面,都有透切的說明。

卷四論『靈』,包括聖靈和信徒的靈、一個屬靈的人、屬靈的工作、禱告與爭戰等。本卷指出一個重生的信徒,如何可以成功一個屬靈人,並使人明白甚麼叫作屬靈工作,以及靈浸、靈禱、靈戰等。

卷五至六是專論到『靈』的功用和信徒如何隨從『靈』的生活:

卷五論『靈的分析』,包括直覺、交通和良心。本卷詳述靈的三種功用,並啟示的意義,及如何在直覺裏聽神的聲音,如何與神交通,並如何分別良心的聲音。

卷六論『隨從靈而行』,包括靈程的危機、靈的律法、心思助靈的原則、靈所當有的情形等。本卷說出隨從靈而行的緊要和途徑,並詳示靈程中種種的危機,及靈的各種情形,領人行走在靈程的正軌中。

卷七至九是專論『魂』的各種功用:

卷七論『魂的分析—情感』,包括信徒與情感、愛情、欲好、感覺的生活、信心的生活等。此卷使人明白情感的正面作用,並分別甚麼是感覺的生活,甚麼是信心的生活。

卷八論『魂的分析—心思』,包括戰場的心思、心思被動的現狀、拯救的法子、心思的定律等。此卷說出信徒的心思與靈戰的關係,使人明白心思被動的各種現狀,及拯救的法子,與心思的定律。

卷九論『魂的分析—意志』,包括信徒的意志、被動與被動的危險、信徒的誤會、到自由之路等。此卷說出意志在全人及靈戰中的大關係,使人明白意志被動的危險,及如何進入自由之路,達到一個完全得勝的境地。

最後,卷十論『身體』,包括信徒與他的身體、疾病、神為身體的生命、勝過死亡。本卷說出信徒的身體與靈性的關係,並神如何為信徒身的生命,也說到疾病及勝過死亡。

由以上可見,本書的編排是照著信徒的生命,如何經歷救恩以從屬肉體或屬魂到屬靈,由信徒靈的重生,到魂的更新,達至體的得贖,逐層往上的次序編排的。因此,讀者若是對神救恩有真實的經歷和對屬靈事物稍有領悟和知覺,會發現前四卷和後六卷,在內容和編排上並非重覆或自相矛盾,實是對應的和一致的。正如倪氏自己在其後序中所補充:『在本書裏有許多的地方,在表面上是完全相反的。讀者到了這樣的地方時,應當記得,其實並沒有相反,不過好像而已。因為這書是講靈界裏的事,所以,有許多在理論上好像是相反的,但是,在經歷上乃是完全相合的。屬靈的事多是好像矛盾的。』[65] 倪氏所言,正響應著一個活在靈裏之人—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段自述(林後六8~10)。倪氏的經歷,對那些僅僅運用頭腦,常活在邏輯思想世界裏的世人而言,《屬靈人》無疑像是有許多重覆或充滿『自相矛盾』的地方;但對那些靈裏重生,活在與神相交之屬靈世界的信徒而言,《屬靈人》書中所描述『矛盾』的經歷,實是耶穌基督之神聖生命的真實經歷。

從系統神學人論的角度來看,《屬靈人》也是一部人論的作品,因它深入地探討了基督教神學中關於人的幾個重要問題:(一)人的創造,(二)人性的構成及其起源,(三)人內裏各部分的功用,(四)人的墮落,(五)罪的本質,(六)人的救恩。傳統上,基督教神學人論以『神的形像』(創一26~27)作為討論的中心,但倪氏在本書並沒有依循這一傳統的路徑去探討人。倪氏也鮮有在本書談及人與人,或人與其他受造物的關係。反之,倪氏從整全三分人觀的角度,主要探討人是甚麼,並從而了解聖經中關於人的創造、人與神的關係、人的墮落和罪、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死(十字架)、復活、聖靈,以及救恩的次序等重要神學問題。

按照李常受的分析,全書包含以下七個重要議題:(一)人的三部分—靈、魂、體;(二)魂與靈的分別;(三)屬肉體的基督徒;(四)屬魂的信徒;(五)十字架主觀的方面和聖靈的工作;(六)屬靈的人;(七)屬靈的爭戰。[66] 本書論及的各重大神學人論議題,包括『屬靈的爭戰』,都是以穿插的方式散布在各卷之中,正如倪氏本人在序言而言:書中各卷『有的注重靈命,有的注重靈戰。但是,同時講靈戰的,也講靈命;講靈命的,也講靈戰,不過各有所輕重而已。』[67] 故此,這並非如梁家麟所分析『前半部注重靈命,後半部注重靈戰』。[68] 因為對於倪氏而言,在信徒新生命成長過程中,每一層都有其『仇敵』,都可視為一場『靈戰』:『在信徒的生命中,每一層都有那一層的危險。新生命是不間斷的向一切與它反對的爭戰;最初屬體的時候,就是與罪惡爭戰;再後,屬魂的時候,就是與天然的生命爭戰;最終,屬靈的時候,就是與超然的仇敵爭戰。乃是當信徒屬靈的時候,靈界的邪靈才會向他的靈進攻。所以才稱為屬靈的爭戰。』[69] 從倪氏看來,屬靈的爭戰涉及信徒從靈命的開端到其高峯,是信徒被拯救『脫離舊造,進到新造』的必經過程。

叁 神永遠之定旨的視角
作神的器皿,與神聯合

從倪氏看來,一切關乎人的啟示,包括人的起源、構成、生命、生活和定命,都是與神永遠的定旨、目的和計劃密切相關的。在神的定旨中,人是神創造和救贖計劃裏的中心,這計劃的內容是神要與人產生一個奧祕的聯合,與人成為一。為著這神人的聯合,人被造為有三部分的器皿。貫穿《屬靈人》全書的中心思想,是人是神的器皿,使神要與人聯合為一,讓人分享祂自己非受造的生命和性情,而使人成為祂的彰顯。這是神所要實現的目的和計劃。因此,『聯合』這觀念是開啟整本《屬靈人》的鑰匙。『聯合』這辭在全書出現229次。倪氏認為人的被造和人的救恩,二者的目標都是相同的,都是為著實現『神與人聯合為一,讓人分享祂的生命和性情,而使人成為祂的彰顯』這終極的目標:『神在祂兒子主耶穌裏,所要賜給世人的生命─永生,神自己的生命,神自己非受造的生命。…(人)可以接受神的生命,而成為屬靈的人,與神的性情有分。』[70] 人的被造之過程,揭示出神與人聯合的目的;人的墮落使人被打岔離開神起初造人的目的;人的救恩,則是要被神帶回到人起初被造之目的上。為著實現這與人聯合的目的,神造了人的靈。它乃是『在人的自覺更深的地方,為人所感覺不來的。乃是它與神聯合交通。』[71] 神原是要從人的靈起首與人聯合,使人成一『靈體』。這意思是使人的三部分都被這位是靈之神所充滿和浸透:『當神造人的時候,乃是將魂放在靈和體的中間,就是在屬神聖或屬靈,和屬覺官或屬世的中間。它的責任,乃是溶化此二者,給以各所當得的,使此二者有相通的可能,盼望因這完全的和合,叫人最終能得著一的靈體』。[72] 對倪氏而言,人的靈、魂、體三部分合起來是一個完整的器皿,預備好接受從神而來的生命,與神聯合。人的靈用以與神的靈聯合:『信徒們並沒有別的責任,不過奉獻自己的靈給神作器皿用』。 [73] 人的魂和身體則用以發表這聯合:『魂不過是人的人格…所用以發表這個聯合結果的器皿。』[74] 『身體在神的救贖法裏,也是有它的地位的。基督乃是要分別我們的身體為聖,被聖靈所充滿,來作祂的器皿。』[75] 人若沒有神的生命,被祂的豐富充滿,人則不過是一個虛空的器皿:『我們不過是虛空的器皿而已。我們裏面沒有什麼能生人的,人裏面也沒有可以生自己的。乃是神由我們的靈傾倒出祂的生命。』[76] 『我們是虛空的,祂是豐滿的;我們是一無所有的,祂是無所不有的。』[77]

墮落到舊造—人與罪聯合

可惜,人的墮落使人這器皿由原是神美好的創造變成為『舊造』。從人內部構造來說,人的『靈』向神死了、『魂』和『體』則受了敗壞,並且它們聯合成了『肉體』。肉體敗壞了魂和體。肉體之體部分充滿情慾和罪惡的行為,而肉體之魂部分儘管尚有行善的能力,卻是以自己為中心,背向神獨立。這『肉體』不但是沒有靈,並且是與靈和聖靈反對。不論肉體的善或惡,它總是屬乎舊造的。

對倪氏而言,人的墮落可視作為人與罪的『聯合』,因而使人有了罪性。這聯合使世上每一個生下來的都是屬乎肉體的,被構成為『罪人』。[78] 罪性不但常存在墮落的罪人裏面,並且能傳給他們肉身的兒女們:『兒女的屬肉體,就是證明父母尚未脫離肉體。聖徒所以將墮落的性情傳給他兒女的,乃是因為這墮落的性情是他自己所原有的。…信徒的兒女,所以有罪性的緣故,乃是因為信徒有罪性而傳給他們。這個明顯的事實,證明聖徒裏面的罪性,乃是常存的』。[79] 倪氏視這因墮落而變成的『肉體』(註:不是『魂』和『體』本身)好像是『魔鬼的工廠』,並指出『撒但的計劃,就是要保守信徒的「舊造」越多越好。…撒但所有引誘、攻擊,以及他一切的工作,都是在我們的「舊造」裏。』[80] 舊造的特徵就是『肉體』和其『魂生命』。從神看來,肉體是完全敗壞的,且是不可改變的。它總是與人的靈和聖靈為敵,從而反對神與人的聯合。

從舊造到新造,從破碎到重塑

倪氏指出,『神的目的,乃是要信徒完全脫離舊造,在經歷上完全進入新造。』[81] 對於神的事實來說,救恩乃是一次『新的創造』;對於人的經歷而言,救恩則是一個內在的、一生之久的過程。倪氏稱這過程為『從舊造到新造』。不論舊造還是新造,都是指著一種『聯合』。從『器皿』的角度說,信徒從舊造到新造的過程,可說是這敗壞了的器皿,從『破碎』到『重新塑造』的過程。當人經歷救恩的過程中,舊造與新造是攙雜的。一方面,在新造中,信徒『現在乃是與復活的主相聯合的,所以我們能夠靠著主,叫靈現在就管理全人。我們不是與「首先的人亞當成為活魂」的聯合,乃是與「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的聯合』[82];另一面,在舊造中,『如果舊造的生命尚在,他不久就要與舊造的性情聯合。』[83] 神完全的救恩乃是要使人完滿地經歷從舊造被拯救到新造裏去,達到神原初與人聯合的目的,就是完全屬靈的人:『在各各他的救法裏,神已經預備好了救恩,叫每一個罪人都可以得著重生,每一個重生的人,都可以達到完全勝過「舊造,」成為一個屬靈的人的地位。』[84] 當人完全脫離舊造而進入新造時,人就完滿地經歷救恩。

十字架與聯合

倪氏指出,基督的十字架在救恩中擔當著極重要的位置:它是舊造與新造兩者的分界。倪氏認為基督之十字架的意義,不僅是一項為世上一切罪人代死贖罪的行動,它更是一項神與人聯合的行動,以了結舊造中之『肉體』和其『己』生命的行動:『十字架乃是神對待「舊造」的地方和法子。十字架並不是和我們講件數多少的,它乃是將整個的「舊造,」完全都在上面對付的。』[85] 從倪氏看,在人的救恩中,十字架乃是神拯救人從舊造到新造的工具。神認為肉體應當死。祂不要改造肉體,乃是要除滅肉體。[86]

神藉著十字架,消滅了罪人的『肉體』和『己』,把人從舊造帶到新造裏面去。神在基督裏拯救人從舊造到新造,需要兩步的聯合:一是神的兒子親自聯合於人類,就是『道成了肉身』;二是將罪人聯於基督的十字架(死和復活)裏。對於首步的聯合,倪氏說:『祂救人的法子,就是「差遣自己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祂的兒子是沒有罪,所以,惟有祂的兒子能夠救人。「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就是說主耶穌的降生,取一人體,聯合於人類裏。神自己的兒子就是「道,」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就是「成肉身,」…祂雖成了肉身,仍然是神的兒子,所以仍然是沒有罪的。但是祂又有人罪身的形狀,所以祂與世人所有屬肉體的罪人,乃是最聯合的。』[87]

因著主耶穌來到世上,取了罪之肉體的形狀,與一切屬肉體的人,完全聯合,所以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就叫所有屬肉體的人的罪,都在祂裏面受刑罰了。這樣,道成肉身之基督以『末後的亞當』之身分在十字架上了結了舊造和舊人;現在,這位復活的基督又成為新造和新人類的元首:『祂的道成肉身,就是把所有的肉身都包括在祂裏面。亞當一人的舉動,如何可以代表所有人的舉動,照樣,基督一人的工作,也可以代表所有人的工作。我們必須看見基督是包括了人類,我們才會明白什麼叫作救贖。亞當一人犯罪,就是古今所有的人犯罪,這是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元首,所有的人,都是從亞當而生的。照樣,基督一人成義,就是古今所有的人成義,這也是因為基督是新人類的元首,所有的新人,都是從基督而生的。』[88]

現在,凡與這位復活基督聯合的,就脫離舊造,成為新造的一部分:『祂是無罪的,所以不必受刑,但祂受刑時,是有罪體的形狀的;所以,以一個新種族首領的資格,叫所有的罪人都在祂裏面受了刑罰。…所以凡與主的死聯合的人,罪也在他這人的肉體中被定罪了,再沒有權力害他了。』[89]

聖靈與聯合

倪氏指出,另一項在救恩中與十字架同樣地重要的乃是聖靈。聖靈不僅將十字架已成功的事實藉著神的話語啟示給人,祂也將十字架的事實在經歷上應用到人身上:『成功一切的,乃是十字架;將所成功的,再成功於人裏面的,乃是聖靈。叫人得著地位的,乃是十字架;叫人得著經歷的,乃是聖靈。為神成功『事實』的,乃是十字架;叫人得著經驗的,乃是聖靈。十字架的工作,乃是創造一個地位,成功一個救恩,叫罪人有得救的可能;聖靈的工作,乃是將十字架所已創造的,已成功的,顯現給一個罪人看,叫他接受,叫他得著。聖靈並不單獨作工,乃是用十字架以作工。』[90]

聖靈的工作,乃是在經歷上把人從舊造帶到新造,帶回到神原初分享祂的生命和性情給人的定旨上:『我們的地位,乃是我們已經在主耶穌裏面死了。現在應當有聖靈作工,將這個事實,化作我們的經歷。十字架乃是審判罪人─靈魂體─的地方,就是藉著祂的死和復活,神的聖靈能將神的性情分給我們。』[91] 聖靈帶人從舊造到新造的第一步是將人重生。就人的內在構造而言,重生是『人在他的靈裏得著聖靈將神的生命賜給他。』[92]

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人的靈裏面,這樣,人的靈就有生命而活了,得以恢復它原初的地位。不但如此,聖靈還從此住在人的靈裏:『神拯救我們時,必須在我們裏面恢復靈的地位,好叫人能再與神交通來往。…當人信主耶穌時,神就將祂自己的生命放在我們靈裏面,叫靈復活過來。所以主耶穌說,『從聖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因為就是在這個時候,神的生命,就是這裏的靈,進入我們的人靈,叫人靈恢復了它的地位。聖靈就從此住在人的靈裏,所以,人就被遷入靈的境界裏了。靈現在復活過來,重新執掌權柄。』[93] 這樣,神藉著人的靈,就得著祂與人聯合的『據點』,一步步地帶人從舊造到新造,把這器皿從破碎到重塑。人與神的關係都是從人靈的重生而重新起首的。[94]

信心與聯合

在人這一面,得著聖靈在他靈裏的重生,需要一個條件,就是『用信心把自己─靈魂體─聯合在主耶穌裏』。倪氏強調:『信入主,就是與主聯合。與主聯合,意即凡主所經歷的,他都經歷了。』[95] 在神眼中,每一個相信主耶穌的人,都已全人—靈魂體—聯合於祂,在地位上都是已經與主同死、同復活、同升天的了(弗二5~6)。因著信徒與基督『聯合』的地位,才叫他有重生的經歷,因而在經歷上與基督有了生命上的聯合。

從中心達到圓周

當初,在人的創造中,神命定與人聯合的秩序為從人的靈為起首,然後達致魂和體:『在人這三個元素裏,靈與神聯合,是最高的。…魂乃是仰望靈賜給它以靈從聖靈所得的,以叫它完全,並將它所得的傳遞給體,叫體也能有分於聖靈的完全,而成為一個靈體』[96]。現在照樣,在人的救恩中,『神作工的秩序,乃是先運行在人的靈裏。然後,以光照耀於心思(魂)裏,再後就從體實行出來。』[97] 倪氏稱呼神在人裏面工作的秩序作『從中心達到圓周』:『人得了重生,就是他的最裏面,最深隱的靈得著更新,蒙神的靈住在裏面。但必須經過一些時候,才會叫這新生命的能力達到外面來─從中心達到圓周。』[98]

從人的內部構成看,倪氏強調不論在人的創造還是救恩中,神與人聯合之工作,拯救人從舊造到新造之工作的秩序,都是由內到外。這與撒但/魔鬼之工作的秩序完全不同:『神所有的工作,都是從人的裏面作起,從中心點作到圓周來,並不像撒但是從外面作進去的。神的目的,乃是先在人黑暗的靈裏,就是本來應當接受祂的生命,與祂交通的部分,叫人得著生命,重新生過來;然後,從這裏工作,到人的魂和體來。』[99];『神的工作乃是從裏面到外面的─先從靈作工,照耀人的心思,感動人的情感,叫人運用人的意志,以主使身體,實行神的旨意。所有魔鬼的工作,都是自外而內;所有神靈的工作,都是自內而外。』[100]

從倪氏看來,人本身就像是神與撒但爭奪的『戰場』,不過二者的『據點』各有不同:神是由人的『靈』擴充人的各部分去;撒但/魔鬼卻是由人的『魂/體』敗壞人的裏面進去。故此,由人的被造、墮落和救恩,揭示出在宇宙背後有一場涉及神、撒但、人三者的屬靈爭戰,其中有神的意志、撒但的意志和人的意志。

新舊的交戰與屬靈的爭戰

因著新造和舊造同時攙雜在剛重生的信徒裏面,信徒裏面會經歷著一場新舊的交戰,也反映出神與撒但背後之屬靈的爭戰:『肉體凡事都是以己為中心,靈命凡事都是以基督為中心。它們既這樣不同,人就難免於時時與肉體爭戰。肉體要引人犯罪,靈命要引人行義;所以自重生之後,信徒因不知基督完全的救法,裏面就常常有這爭戰的經歷。』[101]

這時候,在神一面,聖靈不斷將十字架客觀的事實應用在信徒裏面,使信徒主觀的聯合於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因而逐漸經歷脫離『肉體』及『己』生命,直至完全地成為新造:『神就是藉著這樣的爭戰使信徒來追求並抓住在基督裏的完全得勝。信徒若因無知而得不著,經過這樣的爭戰,就要去求知;聖靈就有機會將基督如何在十字架上對付了他的舊人啟示給他,使他相信,使他得著。』[102]

在信徒一面,他們『必須記得:神是定規要經過人的靈來對付人,要藉著人的靈以成功祂的計劃。然而,如果人的靈要這樣的成全神的目的,靈當繼續不斷的與神自己有活潑的聯合。』[103] 信徒應當在他們與主聯合的靈裏,不斷順著聖靈而行,藉此治死身體的行為和己的生命:『信徒與主聯合的死,已經在他的靈裏,成為實在的了。…現在信徒應當將在他靈中那個確切的死拿出來,以應付他肢體中一切的作為…信徒要治死他身體的惡行,乃是靠著聖靈,叫他與基督的同死變成經歷。當信徒以主的死,來治死他身體的惡行時,必須相信聖靈,叫十字架的死,在信徒所要治死的那一點上,成為實在。』[104]

因著在從舊造到新造的經歷上,十字架和聖靈之於信徒既是如此重要,倪氏認為二者對信徒『乃是不可臾離的』[105]

認識與主聯為一靈與聖靈的內住

倪氏也強調神的知識對信徒從舊造到新造的重要。『與主已聯為一靈』和『聖靈已住在信徒裏面』這兩面的認識,對信徒從舊造到新造,以作神的彰顯,至為緊要。一面復活的主乃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所以主與信徒的聯合乃是祂與信徒的靈聯合。這是十字架工作的目的和結果。[106]

信徒的靈與聖靈聯合,也就是與那位復活、升天之基督的聯合:『聖靈住在信徒裏面,乃是將坐在寶座上的基督,顯現給信徒。…基督現今是在天上的地位…。信徒的靈,乃是與「天上」的基督相聯合的。』[107] 信徒因著認識這樣的聯合,就叫他們不斷從主得著祂的生命和性情,而建造主在他裏面的新造。這樣,他們的魂和體,就得以用作發表和彰顯神旨意的器皿:『此後魂和體,只作發表主自己生命的旨意、工作和生命的用處而已。這樣靈的生命,就要在諸事上表顯它的性質。這樣,就時常有「流出」主的靈來的經歷。』[108]

信徒流出主的靈的經歷,就是彰顯那位復活、升天之基督。另一面,信徒也必須認識住在他裏面那具有人位的聖靈,而完全順服祂:『當信徒知道在他全人的最深處,在他的靈裏面,有神的聖靈住在那裏,而在那裏等候祂的教訓,聖靈才能作工。乃是不自己追求什麼,完全願意受教,聖靈才能以我們心思所能消化的真理,教訓我們。』[109]

就是在這樣聖靈內住的認識中,『信徒當將他的自己,毫無留戀的交與聖靈更新,願意將魂和體的各部分,一概降服於祂,讓祂引導,讓祂更正。』[110] 當信徒肯承認和尊重聖靈,聖靈就從我們裏面的隱密處,顯現祂的能力和工作,叫我們的魂也得著神的生命。並且,聖靈加力給信徒的靈,使『人的靈要掌管全人的魂與體,要作聖靈生命的運河,流出生命給眾人。』[111]

倪氏重申,一切屬靈的生活、工作、禱告和爭戰,皆根據於這與聖靈聯合及有其內住之人的靈,但強調一個如此屬靈的人依然具有他魂的意志、心思和情感等各部分的功能。這些部分沒有被消滅,反之,它們乃是『死過、更新過、復活過,因而它們與靈完全聯合,而作靈發表的工具。』[112]

最高的聯合—意志的聯合

倪氏指出靈中的聯合是初步的聯合,而意志的聯合,即信徒魂中的意志與神的意志聯合,才表明人被拯救脫離『己』的生命,而完全進入神裏面。神的救恩必須要救到人意志上與祂聯合,才真實的達到神原初與人聯合的目的:『神救人脫離自己,並救人進入神自己裏面。救恩有斷絕和聯合兩方面;所斷絕的是自己,所聯合的是神。所有的救法如果沒有以救人脫離自己,並使人與神聯合為目的。所有的救法如困沒有以救人脫離自己並人與神聯合為目的,都不是的確的救法。…福音就是要叫我們的意志歸向祂。』[113]

倪氏指出,因神造人的意志原是自由的,意志表明了人的『真我』。當初,人的墮落就是人的自由意志拒絕了神聖潔美好的旨意,而接受了撒但污穢反抗的旨意:『(墮落)叫人的自由意志受了極大的損失,當日的宇宙中可說有兩個相反的大意志。一方面是神聖潔美好的旨意,另一方面是撒但污穢反抗的旨意。在這兩個旨意的中間,有人單獨、獨立、自由的意志。當人聽從魔鬼的話而違背神時,就好像以一個永遠的「否」答應神的旨意,以一個永遠的「是」答應魔鬼的旨意。因為人是用他自己的意志揀選魔鬼的旨意,因此,從人墮落之後,人的意志就作魔鬼的奴隸了。』[114]

倪氏表明,神要我們除滅的乃是魂的生命,並非魂的功用;因此,當我們在生命上與神聯合之後,神乃是要更新我們的魂,使我們的魂與我們的新生命一致,也與祂的旨意一致。人的意志如果尚未與神有完全的聯合,救恩就還未完全顯明。所以,在生命上的聯合不過是初步的聯合;意志上的聯合才是與神最高、最完全的聯合:『最緊要、最完全的聯合乃是在乎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的結合。』[115] 這意志的聯合是發表裏面生命的聯合:『生命的聯合,意思就是我們與神祇有一個生命。這是在裏面的。但是,發表一個生命的,就是意志,所以,在外面還有意志的聯合。意志與神聯合的意思,就是與神祇有一個意思。』[116]

全人更深的聯合

人作為一個三部分完全的器皿,倪氏強調信徒與基督的聯合,在事實上是全人的聯合,並不只在信徒的靈、魂裏,還在他們的身體裏:『與主聯合的,最初「是與主成為一靈」的,因為這是靈中的聯合。但是,他(使徒)並不以為信徒的身體乃是獨立的。他承認最初的聯合是在靈裏,但是,靈裏的聯合叫信徒的身體也成為基督的肢體。』[117]

因著信徒的身體在神的眼光是一個與基督聯合的事實,信徒在地位上就已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信徒與基督的聯合,在神看來,乃是一件極乎的確的事。基督的身體並不是一個屬靈的名詞,乃是一個實在的事實。頭與身體怎樣聯合,基督與所有的信徒也是有同樣聯合的。我們與基督的聯合,在神看來,乃是完全的、無限的、絕對的。換一句話說,我們的靈與基督的靈相聯合,(這是最緊要的,)我們的魂與基督的魂相聯合,(這是意志的聯合,情愛的聯合,和心思的聯合,)我們的身子也是與基督的身子相聯合的。如果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無間隙的,就我們的身體斷不能獨外。如果我們是基督的肢體,就我們的身體也是基督的肢體。自然,這個在將來復活的時候,才得圓滿,但是,今日因著我們與基督聯合的緣故,已是一個事實了。』[118]

因著身體合一的事實,信徒能從主耶穌身上源源不絕地得著生命和能力,來供給他們身體一切的需要,像枝子聯合於葡萄樹,接受從樹幹流通進來的生命(約十五1~5):『主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枝子和樹幹怎樣聯合,我們和主耶穌也是照樣的聯合。枝子和樹幹的聯合,就是接受樹幹的生命流通在枝子裏面。…我們的主,就是呼召我們來看我們和祂聯合的實在;祂要我們相信並接受祂的生命流通在我們的靈、魂、和身體裏。』[119]

倪氏指出在經歷上,信徒應當用信心站住在與主聯合的地位上,支取基督的一切為著信徒的身體。藉著聖靈的內住,這樣的全人三部分的與基督聯合,祂的兒女與主耶穌有更深的聯合,成為『神/聖靈的殿』,結果是叫信徒今世就顯出脫離舊造的『肉體』及『己』生命,而在身體上彰顯神,使神得著榮耀:『基督與你的聯合,聖靈作印記住在你裏面,都是證明你的身體特別是屬乎神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弟兄們,神要我們在身子上榮耀祂。祂要我們在「身子為主」的奉獻上榮耀祂,並在「主為身子」的恩典上榮耀祂。…這樣我們才能榮耀神,讓祂自由的彰顯祂的能力,使我們一方面脫離自私、自愛、和罪惡,另一方面脫離軟弱、疾病、和疼痛。』[120]

彰顯神的團體器皿

倪氏指出,信徒與主的聯合的結果,並非僅僅信徒個人單獨地與主的合一,也是與所有同作基督身體之信徒的合一:『在靈裏的合一乃是最緊要的。因為如果神藉著聖靈住在信徒的靈裏,而與信完全聯合,自然信徒的靈就與別的信徒有同樣的合一。一位屬靈人,不但和基督在神裏面合而為一,並且乃是與住在各人裏面的神相聯合…信徒必須保守他自己的靈在與所有的信徒都是合一的光景中。不只是小團體,是有同樣見解的人,才相聯合,乃是與基督的全身體。』[121] 可以說,信徒能否與基督的全身體合一,乃是信徒脫離舊造,活出新造的指標。信徒唯有保守自己憑著他的靈而行,才能在地方召會中彰顯基督身體的合一,作彰顯神的團體器皿。

神兒子特別的見證

當人藉十字架和聖靈被拯救到他的全人—靈魂體,包括其最代表人的意志上,均與神的旨意完全聯合,人自由意志裏與神的旨意完全合拍之時,人就實現神原初創造人的定旨。倪氏指出,『神創造和救贖人的目的,就是要人的意志完全自由,因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的緣故,信徒今能自由的揀選神的旨意而遵行。』[122] 這是人靈命的最高點,就像主耶穌在地上活出之榜樣一樣:『當他(人)靈命達到最高點時,他的旨意與神的旨意完全是一致的…我們看主耶穌的榜樣,就知道一個完全與神聯合的人,他意志的本能還是存在的。…主耶穌─祂是與父合而為一的─在父的意志之外,是還有祂自己個人的意志的。這裏並非說,祂沒有祂自己的意志,乃是說,祂不求、不行、不要成就而已。』[123]

這樣一班屬靈的人,是一班活出新造的人:他們的靈與聖靈、復活之基督聯合,他們的魂和身體是用以彰顯新造的器皿,他的心是愛神,心思明白神的旨意,意志揀選祂的旨意,身體遵行祂的旨意。到了這時候,神就在地上不單得著祂兒子基督一人,而是得著祂的眾兒子—『基督的身體』(倪氏在他後期的職事稱之為『團體的基督』)。神的旨意就能藉著地上這一班在生命和意志上與祂完全聯合的人,將祂的旨意通行在地上,祂的國也帶到地上(太六9~10)。

對倪氏來說,神的國度就是神旨意通行無礙的範圍。如此,神的國度就能在地上建立。倪氏稱這為『神兒子特別的見證』。他在1928年準備出版新《復興報》時,表示他寫《屬靈人》這部書的緣起要為『神兒子特別的見證』。倪氏就說明這見證不是一種任何外面的事工可取替的,乃是一種內在的見證,見證神在基督裏之十字架的得勝工作,如何把人從舊造帶到新造裏去,見證基督得勝了神的仇敵:

現今信徒的失敗,就是因為沒有讓十字架深深的作工來除滅一切屬肉體的工作。就是因為舊造還沒有經過神的取締,因此,在信徒的生活和工作裏,就攙雜了新舊兩造。這樣攙雜的結果,都是新造受虧。…因為我們信徒一生的生活,都是與我們的『己』和『主』發生關係的。所以十字架必須敗壞己,使主有合法的地位。千年國度的時候,乃是我們的主勝過撒但的時候。所以我們願意藉著主的恩典,題醒神的教會,盼望基督的身體興起與神同工,把國度帶領進來。我們願意仇敵早日蒙羞,基督早日得榮。[124]

倪氏表示寫《屬靈人》這部書的緣起正與《復興報》作同樣『神兒子特別的見證』,就是見證神因著祂兒子的救贖工作,將一班原為神所造,卻為撒但旨意所擄的人,成為一班與祂生命和旨意完全聯合的團體人,作彰顯祂兒子的身體,達到神原初與人聯合的目的,並領進神的國度到地上,以恢復撒但敗壞的地。

肆 總結

《屬靈人》本書就是在這樣的社會和宗教處境、在倪氏個人從神藉聖經所領受的異象和經歷、以及在特殊性質、目的和對象下寫成的。本文從以上各面顯示出《屬靈人》全書的中心思想,乃是由神的永遠定旨這一視角出發的。倪氏的三分人觀揭示出聖經所啟示神的永遠定旨—要與人聯合,分享祂的神聖生命和性情,而成為有祂形像彰顯祂,有祂管治權代表祂的人,以恢復因祂仇敵敗壞的宇宙和這地,而人的靈正是完成神這永遠定旨的關鍵所在。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屬靈人》為倪氏早期的著作,倪氏只用上『神救贖法的安排』、『神創造人和救贖人的目的』、『神永遠的旨意』等詞彙來形容神在各世代中在人身上的計劃、安排,以及屬靈爭戰的實際。後來於1934年的1月第三次的『得勝聚會』起至他職事後期,倪氏開始使用『神永遠的計劃』這辭,來指出人與神永遠的計劃的關係,也指出人在神永遠的計劃中所站的地位、所負的責任,以及人怎樣成功了神永遠的計劃。跟隨著他在《屬靈人》的人觀思路,倪氏在《聖潔沒有瑕疵》中指出,創世記一章26~27節啟示出神創造人的目的,乃是要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使人像祂自己(祂的兒子),並叫他們在這地上代表神掌權。倪氏的親密同工李常受,繼承了倪氏這一人觀,以聖經所用的詞彙來稱『神永遠的計劃』之為『神的經綸』(提前一4)。故此,倪氏這一人觀可稱之為『神經綸中之人觀』。筆者盼望倪氏的三分人觀獲正當的理解,好繼續塑造當代華人和西方基督徒的靈性生命,建造神兒子基督的身體,除滅祂兒子的仇敵,催促祂兒子的國度快來﹗

(趙少傑)


註:

[1] 〈上海非基督教學生宣言及通電〉(1922),張欽士編:《國內近十年來之宗教思潮》(北京:京華印書局,1927)。

[2] 劉遠成,柴希文:〈倪柝聲的教會地方立場與中國基督教『本色教會』的觀點之探討〉,《不死就不生》,130-1。林榮洪:《屬靈神學:倪柝聲思想的研究.》(香港:宣道,2003),頁31-32。

[3] 金彌珥(Angus I. Kinnear):《中流砥柱:倪柝聲傳》(Against the Tide: The Story of Watchman Nee),戴致進譯(臺北:中國主日學協會,1977),頁79。

[4] 連曦:《浴火得救:現代中國民間基督教的興起》(Redeemed by Fire: The Rise of Popular Christianity in Modern China),何開松,雷阿勇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1),頁24-7,71-83。

[5]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7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337。

[6]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238,249。

[7] 李淵如曾任職的《靈光報》於1927年停刊。

[8] 金彌珥:《中流砥柱》,頁78-82。

[9]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7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373。

[10]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1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序〉,頁1。

[11] 李常受:《倪柝聲:今時代神聖啟示的先見》(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1),頁286。

[12]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7冊,頁337。

[13] 倪柝聲:《屬靈人》,〈後序〉(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9),頁16。

[14]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249-50;

[15] 同上。

[16]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18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92。

[17]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250-51;

[18] 倪柝聲:《屬靈人》,〈後序〉,頁22。

[19] 倪柝聲:《屬靈人》,〈後序〉,頁16。

[20] 倪柝聲:《屬靈人》,〈序〉,頁7,10;〈後序〉,頁17-18。

[21]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三元人論〉,《建道學刊》第13期(1999年12月),頁185。

[22] 林榮洪:《屬靈神學》,頁33。

[23] 李常受:《倪柝聲》,頁89。

[24]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頁239-41。陳則信:《倪柝聲弟兄簡史》(香港:基督徒出版社,1973),20。參第45冊,98;第60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180。

[25]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242-4;第18冊,頁90-3;《屬靈人》,〈序〉,頁21。

[26]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頁245。

[27] 金彌珥:《中流砥柱》,頁81。

[28] 倪柝聲:《屬靈人》,〈序〉,頁7。

[29]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8冊(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7),頁76。

[30]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26冊,頁245。

[31]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18冊,頁93。

[32] 李常受:《倪柝聲》,頁89。

[33] 倪柝聲:《屬靈人》,〈後序〉,頁16。

[34] 同上〈介言〉,頁1;〈再版序〉,頁1;〈序〉,頁5;〈後序〉,頁15。

[35] 同上,〈序〉,頁5-6。

[36] 金彌爾:《中流砥柱》,頁80。

[37] 倪柝聲:《屬靈人》,〈序〉,頁7;〈後序〉,頁15。

[38] 同上,〈再版序〉,頁3;〈序〉,頁6;中冊,頁107,118,上冊,頁64。

[39] 見於《復興報》第五冊合訂本,第3期(1928年10月),〈書介〉。

[40] 同上,〈再版序〉,頁3。

[41] 同上,〈序〉,頁6,11。

[42] 同上,〈再版序〉,頁3。

[43] 同上,〈介言〉,頁1。

[44] 同上,〈序〉,頁6。

[45] 同上,〈序〉,頁7。

[46]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三元人論〉,頁185-8。

[47] 倪柝聲:《屬靈人》,〈介言〉,頁1。

[48] 同上,〈介言〉,頁1。

[49] 同上,〈後序〉,頁18。

[50] 同上,〈介言〉,頁2。

[51] 同上,〈序〉,頁11。

[52] 同上,〈序〉,頁7。參《復興報》第五冊合訂本,第3期(1928年10月),〈書介〉。

[53] 倪柝聲:《屬靈人》,〈再版序〉,頁1。

[54]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10冊,頁1-3。

[55] 同上。參同書,〈魂的潛勢力序〉,頁42-3。

[56] 倪柝聲:《屬靈人》,〈再版序〉,頁1-3。

[57] 開西傳統指自1870年代起,在英國發展的福音派、不分宗派的神學運動,又稱『較高生命運動』(Higher Life Movement),其目的是幫助信徒實踐一個更高基督徒生活。推進這傳統的是自1875年起,一年一度在英國小鎮開西(Keswick)舉行的開西培靈會(Keswick Convention),強調倚靠內住信徒裏面的基督,過得勝的生活。早期的講者如有戴德生(Hudson Taylor,1832~1905),慕安德烈(Andrew Murray,1828~1917),慕迪(Dwight L. Moody,~);後期更有葛培理(Billy Graham,1918~),斯托得(John Stott,1921~2011)等。倪柝聲於1938訪歐期間,亦曾參加及作結束禱告。(參林榮洪:《屬靈神學》,頁45-6)

[58] 倪氏並不認為人是由三種可分開各自單獨運作的元素所構成。倪氏從未把人性三分而將三部獨立、甚至對立起來。從始至終,倪氏都認為靈、魂和體是照著聖經為分析人性構造的劃分法,而神對信徒的救恩都是為著完整的人。故此,筆者認為倪氏的人觀並不合適稱作『三元』(trichotomous),而該稱作『三分』(tripartite)更為貼切。『三元』這辭實有誤解倪氏的人們和誤導人們之嫌。

[59] 參徐弢:〈倪柝聲的三元論思想探究〉,《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香港)2013年11期。

[60] 安汝慈是十九世紀自美來華的宣教士,活躍於中國上海等沿海地區。1911年,她三十五歲時蒙主呼召到中國宣教,帶領過王載妻子信主。後來她曾被邀請在中國的培靈研經大會和英國的開西大會中作講員。她最為人熟知的是《最高的生命》一書,由慕迪聖經學院出版。該書指出世上有三種人:屬血氣的、屬肉體的和屬靈的;惟有屬靈人能達到最高的生命。這生命要經歷三個階段:得救恩、得生命和得勝。基督徒所追求的該是這最高的生命。她的其他著作還有安汝慈的《活水的江河》、《呼召過聖潔的生活》等。1930年,安汝慈回到美國。

[61] 倪柝聲:《屬靈人》,〈序〉,頁10-11。梁家麟指出,倪氏閱讀並參考過賓路易的《魂與靈:聖經心理學淺釋》(Soul and Spirit: A Glimpse into Bible Teaching on the Highway to Spiritual Maturity, 1913)參梁家麟:《倪柝聲早年的生平與思想》(香港:巧欣,2005),頁57-67。

[62] 倪柝聲:《屬靈人》,〈序〉,頁10-11。

[63] 同上,〈介言〉,頁1-2。

[64] 同上,〈序〉,頁9。

[65] 倪柝聲:《屬靈人》,〈後序〉,頁17。

[66] 李常受:《倪柝聲》,頁286-7。

[67] 倪柝聲:《屬靈人》,〈序〉,頁7。

[68] 梁家麟:〈《屬靈人》與倪柝聲三元人論〉,頁186。

[69]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頁81,222-223,中冊,72。

[70]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頁35。

[71] 同上,頁12。

[72] 同上,頁115。

[73] 倪柝聲:《屬靈人》,中冊,56;參頁197。

[74] 同上,中冊,頁22。

[75] 倪柝聲:《屬靈人》,下冊,頁209-10;參頁194,199,204。

[76] 同上,中冊,頁54。

[77] 同上,〈後序〉,頁22。

[78] 同上,上冊,頁116-20。

[79] 同上,上冊,頁110。

[80] 同上,上冊,頁197-8。

[81] 同上,上冊,頁120。

[82] 同上,上冊,頁7。

[83] 同上,上冊,頁196。

[84] 同上,上冊,頁64。

[85] 同上,上冊,頁196。

[86] 同上,上冊,頁81。

[87] 同上,上冊,頁72-3。

[88] 同上,上冊,頁48。

[89] 同上,上冊,頁73-4。

[90] 同上,中冊,頁6。

[91] 同上,上冊,頁54。

[92] 同上,上冊,頁57。

[93] 同上,上冊,頁75。

[94] 同上,中冊,頁53。

[95] 同上,上冊,頁57-8。

[96] 同上,上冊,頁8-9。

[97] 同上,上冊,頁193。

[98] 同上,上冊,頁85。

[99] 同上,中冊,頁4。

[100] 同上,上冊,頁39。

[101] 同上,上冊,頁81。

[102] 同上,上冊,頁83。

[103] 同上,上冊,頁55-6。

[104] 同上,上冊,頁106-7。

[105] 同上,上冊,頁110。

[106] 同上,中冊,頁24。

[107] 同上,中冊,頁192-3。

[108] 同上,中冊,頁25。

[109] 同上,中冊,頁26。

[110] 同上,中冊,頁27。

[111] 同上,中冊,頁28。

[112] 同上,中冊,頁36。

[113] 同上,下冊,頁99-100。

[114] 同上,下冊,頁94。

[115] 同上,下冊,頁101。

[116] 同上,下冊,頁101-2。

[117] 同上,下冊,頁207。

[118] 同上,下冊,頁205。

[119] 同上,下冊,頁243-4。

[120] 同上,下冊,頁211。

[121] 同上,中冊,頁236-7。

[122] 同上,下冊,頁182。

[123] 同上,下冊,頁181。

[124] 《倪柝聲文集》第7冊,基督徒報(卷五),〈編者給讀者的一封信〉,頁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