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對三一神清楚的啟示


三一神的信仰不但是聖經中清楚的啟示,更是正統基督徒兩千年來一致相信並竭力維護的真理。這是基督徒信仰的對象,也是信仰的中心。這位真神有祂的獨一性,同 時也有神格中三的奧秘。換句話說,這位神是獨一無二的,同時卻有三的奧秘講究。主耶穌在復活之後,對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太二十八19)此一經節清楚的提到有父、有子、也有聖靈,但是所使用的『名』卻是單數的,這是證明三一神有『三』的講究,也有『一』的奧秘。

聖經清楚的啟示只有一位真神,申命記四章三十五節35說,『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在無別神。』林前八章四節說,『神只有一位。』。這些經節都明確的 宣稱神是獨一的。並且這位神曾經向摩西啟示祂的名字叫『耶和華』。希伯來文『耶和華』的意思就是『我是那我是』。『我是』這個名字講明祂是自我存在的一 位,是非受造的,乃是在所有造物之上。祂也不受時間的限制,一直就是『是』的一位,當其他人事物變遷改換了,不再是了,祂仍然是『是』的一位。雖然這位耶 和華神是獨一的,但在舊約中,當祂說話或行動時,卻使用複數的『我們』來指出祂神格中的多數(創一26 ,三22,十一7),尤其奧秘的是,在這些經節,名詞雖然是複數,相關的動詞卻用了單數。以賽亞六章八節,神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在 此,神自己用『我』來差遣,又用『我們』來說出祂的呼召。這獨一的真神說話,有『我』,也有『我們』;這裏的『我』就是『我們』,而『我們』也就是 『我』,這是何等的奧秘、奇妙!這幾處的舊約經節表明,耶和華這位神,不僅是單數的(獨一的神),也有複數一面的講究。但因神的啟示是漸進的,在舊約時沒 有非常明顯的啟示出三一神,乃是到了新約才清楚的表明出來。

這位『我是』的耶和華神就是那創造的父神,祂是永遠的(賽九6)。沒有人看過這 位父神,但是在祂懷中的獨生子是這位看不見的神之形像,就將父神表明出來(約一18,西一15)。雖然這位子是父神所差來,為人類完成救贖的一位,以人有 限的眼光來看,父神是一位,子又是另一位,但聖經卻啟示:這位子乃是稱為『永在的父』、『全能的神』(賽九6),祂與父是一(約十30),祂也是和父神一 樣永遠的一位(來一12)。奧秘的是,這位子由耶和華所差,但也是耶和華自己。在以賽亞書四十八章十二至十六節耶和華聚集以色列人,對他們說話,在這同一 段話中,這位說話的耶和華居然說,『現在主耶和華差遣我和他的靈來。』(16)這位耶和華是那差遣的,也是被差遣的一位。撒迦利亞書二章八節也清楚的說 到,這位受耶和華差遣的子,就是耶和華自己。到了新約,主耶穌的門徒多馬看見了復活的耶穌,就稱呼祂是『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保羅也讚美子 (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受頌讚的神』(羅九5)。而耶穌並不斥責他們說的不對,因為這位子就是神,不可能是另一位神,祂與父沒有兩樣,就是那同一位 神。

並且新舊約聖經也啟示,從永遠到永遠,聖靈是神,也與父神和子神同有永遠的神性。神是靈(約四24),並且只有一位靈(林前十二 11),全宇宙中只有神自己是聖的(利十一44,彼前一16),因此神也是聖靈。希伯來九章十四節說到這一位聖靈是『永遠的靈』。在耶路撒冷教會初期,彼 得指責那私藏銀錢的亞拿尼亞,欺哄聖靈就是欺哄神(徒五3~4);保羅在林前三章同一段話的上文說,我們是神的殿(16),下文就說我們是聖靈的殿 (17)。所以聖經的啟示清楚告訴我們聖靈也是神,與父、子一樣都是神,也有永遠的神性,但祂們不是三個分開的神,乃是同一位獨一的神,卻有這三方面的講 究。

聖經又啟示,這位子受父神的差遣,取了一個與人一樣,卻無肉體的罪(林後五21,羅八3),從童女馬利亞而生,起名叫耶穌(太一 18~21)。耶穌這個名字就是『耶和華救主』之意。這位舊約的耶和華成了祂子民的救主,就叫耶穌。當法利賽人與耶穌辯論時,耶穌說,『你們若不信「我 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約八24)耶穌這耶和華救主要人相信祂,就可以得救。當耶穌豫言祂要被釘十字架,如摩西在曠野舉蛇一樣時,祂說,『你們舉 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約八28) 後來,猶太人誇耀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耶穌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約八58)56 因為耶穌就是『耶和華』那自有永有的一位,當然在亞伯拉罕出現之前就有了。而當猶大帶領羅馬兵丁來捉拿耶穌時,耶穌自願交出祂自己,問他們要找誰?他們回 答說,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回答說,『我是』,這些人聽到耶穌說『我是』都嚇得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2~6),因為沒有人能說『我是』的,除非那人就是耶 和華自己。所以,這位耶穌就是不折不扣的『耶和華』神所成的救主。耶穌在上十字架前所說的一段話:子在父裏面,父在子裏面,父與子互相內在,就是一位,這 只有超越時空的神才能如此。祂又說,子說話,就是父作事;人看見了子,就是看見了父;認識了子也就是認識了父(約十四7~11)。所以子(耶穌)固然與父 神有別,受差遣,但與父神一直是一,並不是兩位不同的神。

約翰福音開宗明義的陳明,『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God)。』(一 1)這位與神同在,就是神自己的話乃是在太初時就存在了。約翰接著說,『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一14)這句話 就是指著耶穌是那話成肉體的一位說的。但是耶和華見證人為使他們的教義系統化、邏輯化,他們所翻譯的聖經就把約翰一章一節改為『話就是「一個神」(a god,小寫的神,而不是大寫的God)』。但他們這樣一改就違背了他們的一神論,出現了兩個神,一大一小。面對這個難處,耶和華見證人只有將耶穌定義成一個次要的神,不是真神自己,以自圓其說。所以他們所信的僅是舊約中的耶和華,不是這位耶和華神所成的

救主耶穌,為我們流血贖罪,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一位(太一21)。但是聖經中明文啟示:除了耶穌這名之外,沒有別的名可以叫人得救(徒四12),沒有人能更改這個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