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聖經中到底有沒有天堂,這是大多數基督徒所關心的問題,也是神學上曾試圖探討的一個題目。聖經中若有天堂,那天堂在哪裡?聖經中若沒有天堂,那人最終歸到何處?在每一個基督徒的心中,對將來的歸宿都有其認定。這一個認定構成了他信仰的一部分,也深深地影響他在地上的生活態度。對許多基督徒而言,這一個歸宿無疑就是「天堂」—對永世福樂的一個模糊的代名詞。甚至於不識主名的人,也對「基督徒將來要上天堂」的說法,耳熟能詳。然而,當我們回顧基督教的歷史時,卻發現從初世紀至今,能根據聖經而深入探討「天堂」的,竟如鳳毛麟角。「天堂」是有聖經根據的信仰真理?抑或是詩人的憧憬?在聖經的末了,神計劃完成時,什麼是人最終的歸宿?是天堂嗎?是地獄嗎?或是聖經所記載的聖城—新耶路撒冷?
照著聖經的啟示,聖城「新耶路撒冷」才是基督徒在永世裡的歸宿,也是神根據祂的計劃所建造的結晶。神一直將祂自己以生命的方式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裡面,使他們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並作祂團體的彰顯。這個團體的彰顯就是今日的教會,作基督的身體,並終極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是神性與人性調和的建造—歷代蒙救贖的人,作了神的居所;也是神作了他們世世代代的居所。
本篇文章先追溯「天堂之說」的歷史,就常見的誤解加以澄清,進而探討基督徒暫時歇息之所及永世的歸宿。期盼藉著聖經的話,帶讀者走入真理的戰場。在超越傳統教訓的帕子、屬人天然觀念的摻混、譯經解經的偏差之後,使讀者能親自做真理的仲裁,進而更加珍賞神對祂的兒女所預備的歸宿。期盼所有愛主的人,得著幫助,受新耶路撒冷的異象管制而生活工作,使神永遠的旨意得以完成。
「天堂之說」的歷史追溯
「天堂之說」由來已久,各種主張的產生頗為戲劇化:有的繽紛艷麗,有的莊嚴肅穆,有的則是了無生趣、三緘其口。其在歷史上盛衰消長的情形,屢見不鮮。儘管對天堂的主張眾說紛紜,仍可大致歸納為兩類:一類是以人為中心的「人本」(anthropocentric)天堂觀;一類是以神為中心的「神本」(theocentric)天堂觀。基督徒中對天堂的概念也多半有兩種:一種是幻想論者(fantastics),一種是不可知論者(agnostics)。本段文章將借重Kerry Robichaux及James Reeztke有關天堂的歷史和天堂的觀念等文章(參1、2),有所引述並探討。
中世紀(590-1517)
中世紀對「天堂之說」的發展而言,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1。對天堂的想像,在中世紀首先大放異彩,它為往後的世紀提供了對「來世」(Hereafter)研究的基礎流派。在中世紀時,對天堂的說法主要有三種,並且因各有其特定的倡導者而同時發展。
三種的天堂觀
第一種天堂觀是反應出田園或都市作家們理想中的地上生活。這些作家主要是修道士或弟兄(frias),為當時社會上主要的藝術家或詩人。鄉間修道士將天堂描繪成返璞歸真的伊甸園,有美麗的田園、青翠的草原、芬芳的百合和玫瑰,又有動物和諧相處,讓赤裸著的、充滿喜悅並純真無邪的人享受。他們認為人類起始時是樂園,結束時也當如此。另一面,都市藝術家則照著他們都市的風格來想像天堂,並求諸聖經來支持這個看法。於是金城市、天上城堡、華廈、珠寶裝飾的城牆、精金街道、穿著華麗的居民景象,便應運而生。他們以一種環境的說法來看待天堂。其實,中古世紀的大教堂本身就是當時人們想像天堂生活的一個縮影,就像是個中世紀「都市天堂觀」的紀念碑,存立至今。
第二種天堂觀是以經院神學家們的抽像想法為主,因他們是中世紀思想的主流。對他們而言,那些物質的天堂觀是指著一般大眾的生活休閒,並不足為道。他們認為「永遠」(eternity)是符合「光」、「和諧」、「沉思」的抽像表達。對他們而言,天堂是在神聖的光中,對神不斷沉思的一個地方。這地方稱為Empyrean,雖然神自己不在其中,卻是天使和聖徒的所在。他們將其中的居民形容為光(beings of light),僅此而已,不再有更多物質圖像的概念了。這種神本的天堂觀,並不限於神學家們,也有著名的詩人2順應同樣的看法,只是與當時流行的屬地物質的看法,大異其趣。
第三種天堂觀是以女性作者為主的奧秘派。這種觀點是基於一種信徒個人和基督之間愛的關係,也基於個人在來生與基督二者間永世婚姻的應許。在中世紀那個偉大羅曼史的時代裡,騎士愛情吹進了宗教對天堂的想像裡。因著在公開場所裡的,像大學、神學院、講道會中,全是傳講神學家的天堂觀,這種奧秘派的天堂觀就只能在私下場合,像日記裡、懺悔室、修道院、禮拜堂裡了。奧秘派的天堂觀因此未能自成一派,在中世紀存留。
這三種天堂觀均離不開以神本和人本為內在思想的兩類。前者主要是學者,後者則是修道士和奧秘派。
文藝復興的影響
中世紀末期,人們的思想逐漸從宗教觀、神學和經院哲學的束縛中掙脫出來,於是出現了復興古代科學和藝術的文化運動—文藝復興。
在歐洲文藝復興之初,當藝術家和文人打造出尊重兩方立場的雙層天堂時,天堂的概念結合了這兩面。上層天堂符合了中世紀學院派的要求,提供了一個對神沉思、完全和諧、在Empyrean的天堂。如同中世紀大教堂,吸引了周圍城市的敬拜者一般,是一個神所住、人來拜的地方。那些蒙恩的人則住在下層天堂,這樣也滿足了文藝復興時期,人類那自顯尊貴的需要。
文藝復興的美術、文學和建築對天堂的盼望,顯示了過度強調感官和以特重物質的描繪。天使有美妙的人形,多半是女性;蒙救贖的人物則有完美健壯的體格;蒼翠的草原滿了鳥兒在唱歌和聖徒的歡舞。一幅重新回到亞當因墮落所失去的伊甸園的圖畫。
文藝復興又為「天堂之說」注入一個存留至今的新主張,即:「將來在天堂團圓」3。這主張深深影響了文藝復興的思想家們,因為他們也想像蒙救贖之人的永世是一個朋友、愛人、夫妻、家人重新團聚的一個地方。以致現代人每想到天堂,總離不開一種想法:在那裡將與所愛的人們重聚,這完全歸功於文藝復興充沛的想像力。
宗教改革時期(1517~1750)
神本的天堂觀,重新登場
儘管文藝復興為中世紀帶來了相當樂觀的外貌,即人類對自己潛力滿懷希望。但這樂觀的外貌隨即被宗教改革家較嚴謹的體認所粉碎。他們看見無論人表面上的外觀多明亮,他人性的黑暗面仍是需要神的救贖。即使是最好的地上生活也是墮落的、敗壞的,非得要很大的轉變不可,因此「天堂」絕不可能是地上最好生活的延續或升級。宗教改革家的天堂是必須與地上生活全然斷開的;是有一個新的秩序,從神聖的榮耀中顯現出來,而不是來自人的尊貴。
因著宗教改革家在文藝復興時期,竭力地剝除幻想,以致留給民間文化的,再次是僅有一種全然以神為中心的天堂觀。這個模式簡單、直接且與神學不相矛盾。它憑著一項不易爭論的假設,即神自己足夠成為信徒在永世裡的獎賞和吸引。他們認為:不須推想在天堂裡要作什麼,因為聖徒在天堂裡不須作什麼事,只會體驗與神的同在到極至。這些天主教和更正教改革家的天堂觀,沒有推測、沒有裝飾,只須一個以神的好處為滿足,並抵抗肉體想像之試誘的信心。如此,神本的天堂觀又重新登場,概念也被再度純化。
現代(1750~現在)
幻想論者的人本天堂觀,後來居上
現代的天堂觀與宗教改革時期思想家們所持的天堂觀,卻是截然不同。
首先,它不再是以神為中心,也不再是抽像的概論。現代天堂觀完完全全是以人為中心,且是道道地地的物質世界。其次,因著現代文化的發展,根據理性而拒絕物質天堂的不可知論亦蔚為風氣。
幻想論者的人本天堂觀之所以盛行,完全是Emanuel Swedenborg(1688-1772)的功勞4。在他宏篇巨著中,生動地描繪了自己如何經歷一長系列「來世的異象」。Swedenborg為反抗更正教和天主教改革家那種無菌的神本天堂觀,而提出來世天堂的景象,因此成為今天大多數人「想像天堂是什麼樣子」的基礎。在他的描述中:
新抵天堂的信徒急切地等候那個永恆─對神永遠的崇拜與讚美。在他們進入一座輝煌的教堂享受著永久的職業之前,他們先被關進另一座有守衛的教堂三天三夜之久,唱詩、禱告、聽道來預備自己。新來的信徒非常驚訝地看見那些已經在裡面的信徒,要不是睡覺就是打哈欠,或一副不耐煩的茫然。不久,敬拜者們於中場時,竟是競相往門口去,推倒警衛,逃之夭夭。
Swedenborg想要強調:那些夢想「神本天堂觀」的人,將會因天堂的實際而大吃一驚,因為在(他腦海中的)天堂裡,將不會是永遠的敬拜和沉思那種樣子。Swedenborg的這種觀點認為天上的生活和地上的生活沒什麼兩樣,唯獨地上的缺點在天上不復存在了。在他的異象中,天堂裡有丈夫、有妻子、有職業、有聖徒群體,這些都和「與神同在」一樣重要。
Swedenborg拋棄了中世紀經院抽像的概念,直率地主張一個完美的物質領域。雖然他神學的觀點全然和教會歷來的教訓分歧,但他那專注於天堂「物質層面品質」的主張,竟大大影響了現代基督徒對天堂的想像力。這種天堂從十七世紀末以來,即普遍流行至今。現代天堂的概念,至少在基要派和保守派基督徒的想像中,明顯地傾向人本天堂觀,而遠不及更正教改革家的神本天堂觀那樣「無菌」。例如將天堂視為將來退休的地方,在那裡永遠地退休。至於是哪一種的退休生活?那全在於你的想像力了!
Swedenborg這一類的天堂觀多半來自想像,或是源自看見特別的異象、到過神秘的地方,或與天使、已死聖徒,甚至耶穌、父神的對話。因這緣故,「死亡邊緣的經歷」便成了許多天堂觀的材料。但這一些異象的經歷,卻相當可疑,且無從證實。
推論想像與分析憂慮,錦上添花
另有一種現代天堂觀是求助於邏輯推論—在地上的事物如何,在天上的事物亦如何,只是天上在各面都達到無限的好。這類想法是假想永世也必須要受到現今地上物質範圍的局限。因此有許多現代的信徒相信天堂是一個快樂的地方,但對天堂的各種想像其結果就僅僅是些想像而已。問題是,聖經中找不到什麼經節可以限制這許多華麗的主張。
還有些作者是不憑想像,而以較嚴謹的態度探討天堂。他們從分析常見有關天堂的問題著手,藉著回答這些問題來探究天堂可能的樣子。一些常見問題如:
「天堂在哪裡?」
「在天堂裡將要作什麼?」
「天堂裡有性別嗎?」
「天堂是贏來的嗎?」
「我們保證能上天堂嗎?」
「在天堂裡有平等嗎?」
「天堂裡有所有權嗎?」
「在天堂裡有生長、記憶、識別嗎?」
其實,驅動人們這些問題的主要動機,是因他們對生存的憂慮所產生的。無奈,人們所想像的,或是所憂慮的,通常與聖經中關乎永遠生命所強調的,並不相符。這類作者反射性地回答這樣的問題,掩飾了一個事實,就是按聖經的教導來看,這一類的問題並無關緊要。試圖耐心地拼湊這些問題的答案,就如同想要定位什麼是現代基督徒「最合適的政治立場」一般,都不是聖經所注重的。
其實,這種探討天堂方式,雖未如幻想論者那般天馬行空,但對來世的認識,並無多大幫助。它不過是在想像上稍微減輕人們一些焦慮,實際上卻是繼續構築那個想像的天堂。
不可知論者,理性的抗拒
理性的批判
尚有一班思慮更周密的人,他們採取了不可知論的態度。他們承認聖經中關於「天堂是信徒最終歸宿」,的確缺少具體細節。那些怪誕的異象經歷和沒有根基的推測,又通不過他們理性的心思,於是他們堅稱今生無法瞭解天堂,唯信來生會得著。
不可知論者這一想法多半是對Swedenborg天堂觀的抗拒,認為天堂是人們對地上生活的不安所反射出的一種盼望和信仰。於是,不可知論者將自己局限於「只知有來生,此外一概不知」的桎梏中。其中知名的有Immanuel Kant(1724~1804)直接攻擊Swedenborg的幻想經歷。他只信靠理性,拒絕情感或奧秘的解釋。他下結論說:
關於來世,今天所能領會的只有其中宇宙性和永遠性的三方面:自由、神、不朽。其他的,特別是Swedenborg的幻象,並非真正知識的理解,不過是希望的各種源頭而已。
直到今天,在嚴峻處理來世的看法上,Kant的批判仍舊是得勝的。隨後兩位自由派更正教神學家Friedr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和David Friedrich Strauss(1808~1874),繼續根據理性,發展批判和不可知的觀點。沒多久,當「現代哲學力量」開始向較基要(radical)神學家們的思想施加壓力時,這種不可知論的神學觀點,就像老生常談一般,經常被用來全盤拒絕來世的存在。
理性的修正
持續發展的不可知論,從唯獨理性的局限中出現了轉變5。他們的思考不僅僅受理性引導,同時也接受聖經在解釋「來世」上的價值。聖經為他們所提供的景象不是字句上的,而是象徵性的。聖經裡這些像征性的景象,成了他們認識永世的基本根據。最終這成為修正他們觀點的一個限制因素。Rudolf Bultmann(1884~1976)也認為聖經裡物質上的描述是一種象徵,但他這種對天堂的領會則局限於一些詞彙如相互(mutuality)、愛、信任。
這種除了思想上一些僅有的精要,此外全數置疑的懷疑論,使他們成為不可知論者。Niebuhr、Tillich、Bultmann的象徵性天堂觀,與Kant的純理性天堂觀,對現代人的天堂觀而言,同樣具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
天堂歷史的一課
表面看來,幻想論和不可知論的天堂觀是兩個極端、彼此相對。但我們若仔細分析,不難發現兩者之間有著關鍵性的共同之處。幻想論者的天堂觀是被「今生的憂慮」所驅動;不可知論者的天堂觀則是源自「理性之外,一切置疑」的思維方式。這兩派的來世觀均受害於同樣的錯誤,即徹徹底底來自「人的觀點」。前者是在一個較低檔的、物質生存的領域;後者是在一個較崇高的、卓越的,但依舊是完全屬人的領域。
雖然有相當多的基督徒希望或夢想著Swedenburg式的天堂,但不可知論的觀點恐怕是大多數現代基督徒所持的態度,而且這種觀點仍在繼續增長。有趣的是,無論哪一種恐怕都要歸功於Swedenburg。幻想論是Swedenburg自己所持的,而不可知論則是對Swedenburg所生的反應。Robichaux特別指出,許多現代的作家在探討天堂這一個主題時,並未察覺Swedenburg那極具滲透力的影響已在他們自己的想法中。他作結論說,
從根本上來說,這可能是研究天堂歷史所該學的一課:就是當(我們)以文化的概念來看天堂的演進時,在各個年代所提出的天堂觀,實際上是該年代文化的一種反映。這些天堂觀不同於那超越時代、恆久不變的基督徒信仰教義。從初世紀的教會直到宗教改革時期,幻想論之所以如此普及,不論神本的或是人本的天堂觀,全是反映當時的思潮。同樣的,現代不可知論的天堂觀,就一般而言,也是模仿現代文化中的不可知論。
初世紀的天堂觀
既然「天堂觀」的流派在中世紀已儼然成家,我們下一步就得再溯源而上,到初世紀時期。初世紀的教父們在信仰上,曾有過許多寶貴的見解,因此他們的教訓成了基督教傳統中極重要的部分。藉著瀏覽一些知名教父們對天堂的獨特見解,或可得賞「天堂之說」苗圃的一隅。但從基督教的著作中所作的調查顯示(參2,表一6),古教父們對天堂的各種看法之間,的確有著極大的差異。
表一 初世紀基督教天堂觀調查
古教父 | 天堂觀摘要 |
Irenaeus(主後130-200) |
得救的信徒之中有等級和安排。將依個人的收穫,一百、六十、三十倍的不同各自承受不同的居所:有的在天堂、有的在樂園、有的在聖城。 |
Clement of Alexandria(主後150-215) |
信仰引到救恩,救恩引到善工,使徒們由此得著神聖的住所,跟隨他們腳蹤的人也配得著他自己的華廈。天堂裡有不同等級的榮耀,信徒經過大訓練,脫去自己的情感,即能進入比先前更好的華廈。 |
Tertilian(主後160-225) |
區分陰間與樂園的分別,主要為著今世。區分火坑與天上之天之別,主要發生於大體聖徒復活和審判之後。亞伯拉罕的懷裏,指陰間其中的一部分,暫時收納忠信者之魂的所在,雖未及天堂,卻比地獄高。 |
Hippolytus(主後170-236) | 樂園不屬於天堂。陰間是看守義人及不義之人,等候審判的地方。 |
Origen(主後195-254) | 聖徒死後留在地上某地方,聖經稱之為樂園。那個像魂的學校,在那裡接受教導。藉著許多的Mansions,他們將要如同耶穌一樣進入天(heavens),祂乃是進空中的一個地方,進而進入天國。這許多的Mansions,就稱為heavens。Mansions(住所)就如通往父家的許多歇息站。 |
Augustine of Hippo(主後354-430) | 1. 個人當謹慎怎樣在基督這根基上建造。我們可以用暫時的和屬地的東西(木、草、禾稭)建造,也可以用基督(金、銀、寶石)建造。火將來試驗這兩類的材料,兩種的工程。現今逆境的試煉,就是一種的火。當最後的、宇宙的審判來臨時,那些在基督的國裏的,將在永遠生命裏,真實且快樂的活著。那些在魔鬼的國裏的,將於永死裏悲慘地存在著,卻無死去的能力。那些在兩種國裏的,講有不同程度的快樂和不同程度的悲慘。2. 在天堂裏“你將被完成”。“神的教會”就是天(堂),祂的仇敵就是地(earth)……我們的靈就是天(堂),而肉體就是地(earth)……藉著我們看見真理,且歡喜真理,我們的心思就是天(堂)”。3. 天(堂)是義人的魂(righteous souls),包括所有的聖使徒,所有聖潔的德行、能力、寶座、主治權,屬天的耶路撒冷…….神住在那裡。4. 永世的耶路撒冷在天(堂)裏,有(與我們為)同國之民的天使,他們看我們在地上是疏遠的。我們若尋求屬天的耶路撒冷,必要得著。她是我們的母,使徒說她是永遠在天(堂),而這天(堂)現今正被建造。 |
在這各式各樣的觀點中,交織著獎賞、安息的主張,且常伴隨著審判景象為對比。所呈現的天堂觀既有物質的地方同著物質的華廈(physical mansions),也有屬靈的領域(spiritual realm)。若有人試圖想要以初世紀教父們的觀點來定義天堂,恐怕要大失所望。顯然,「天堂之說」從起初就莫衷一是。
漫遊過「天堂之說」的歷史,不得不讚歎二千年來教會傳統真是遺留下多彩多姿、款式齊全的各類「天堂」。禁不住想問讀者一句「您中意哪一款式的天堂?」
為了尋找天堂的真象,我們帶著兩個問題—若有天堂,那天堂在哪裡?若沒有天堂,那人最終歸到何處?—滿懷希望地走進歷史。如今風塵僕僕的經過其中,行囊裡除了依舊裝著這兩個問題之外,竟多了許多文化思潮、教會傳統,和一堆斷簡殘編的聖經根據。也許我們該跨出時間的軌道,暫時卸下歷史的包袱,佇足聖經的真理中思考片刻,畢竟聖經才是我們信仰的根據和真理的準則。
「天堂之說」的聖經考據
傳統的偏頗與聖經的真理
基督教的基本信仰是根據聖經。聖經是獨一無二之真理的準則。我們相信全本聖經都是神完整的啟示,字字都是聖靈的默示。然而,普遍基督徒大眾對「聖經所啟示的真理」與「基督教的傳統」之間的差別並不清楚。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是基督徒所接受的,但基督教的傳統則未必全被接受。在教會歷史上,因著對聖經的誤解,形成了許多不正確的傳統。例如,為嬰孩洗禮、買贖罪券、教皇無誤論、敬拜馬利亞或古聖遺物等等。在這許多的傳統中,有些因著聖經真理的闡明,已成了歷史;有些卻仍普遍存在於基督徒的信仰與實行裡。這些偏頗的傳統,隨著人們對聖經的深入研究,也逐漸在許多愛主、潛心研究聖經的基督徒心中產生質疑。其中包括眾所周知的「教會中的階級制度」、「宗派會別」、「聖誕節和復活節的慶祝」,以及本文所討論的「天堂之說」等等。
針對所謂「基督教的傳統」的字意,林伯雄作了清楚地解釋(參3)。傳統(παραδοσις,tradere)這個字原意為交付或傳遞,引申為所交付或傳遞的一種信仰內容或教義。在二、三世紀所說的傳統是主耶穌、使徒們所交付、傳遞最原始的教訓和教義。後來傳統一詞逐漸演變為一個信仰群體中,長久為人持守、代代相傳、習以為常、不能變更的信仰、禮儀或實行。基督徒的基本信仰是根據「聖經」,而不是根據「到處,一直並為眾人所信者」8來定義的。在歷史上,大公會議、信經或教父的見解的確曾在真理辯護上有很大的貢獻。然而,當「聖經」在神的主宰下被收集並認定後,若仍停留在倚賴這些「局部性」的真理解釋,而不以全本聖經所啟示的真理為準則,是危險的。第四、五世紀的大公會議,都是針對某項真理的爭辯而起的,而信經只是該項真理的摘要、濃縮或簡要說明。其次訴諸教父之所說、所見、所歷亦常不全或偏頗。只有聖經才包含全備的真理。
聖經中缺少上天堂的證據
根據聖經,並沒有「天堂之說」或「死後上天堂」的真理。「天堂之說」亦不曾被列入信經或大公會議。所以若稱「相信有天堂」是根據聖經的基督教基本信仰並不正確。誠如先前介紹過的,「天堂的觀念」在教會歷史上是逐漸發展的,因此沒有人能給不斷演進的天堂下一個準確且不變的定義。但是,若聖經沒有天堂的教訓,又怎會有言之鑿鑿的天堂呢?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誤解「父的家」為天堂
癥結的關鍵主要在對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至四節中父的家的領會。這幾節聖經是十分關鍵的,許多不正確的教訓肇因於此。特列聖經節於此,以便依序求證。這幾處經節是主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向門徒說的一席長話裡(約十四至十七章)開頭的幾句9: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十四2)。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十四3)。
我往那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十四4)。
「父的家」的解經
傳統上被誤導的關鍵字在於對「父的家」和「我若去」的領會。如果你以物質的時空觀念來詮釋神的話,那麼你將毫不費力地可以推論出「天堂之說」。試想,基督還沒有再來,所以是在天上;既然在天上,「父的家」就是天堂。但解經從來都不能輕率,否則失之毫釐謬以千里。這裡「父的家」該如何解釋呢?李常受在其著作《神建造的論據》中,對此有精闢的討論(參4)。本段及下段文章,將陸續引用該書一些關鍵性的解釋:
當門徒們聽見主說,祂要去的時候,他們就憂愁。因此十四章一開頭,主就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從這裡主就轉到住處的問題了。我們現在要來解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到底這裡所說的「父的家」是指什麼說的?我們知道,約翰福音提「父的家」,這不是第一次。起碼在二章記載主潔淨聖殿的時候,主就說過,「不要把我父的家當做買賣的地方」。許多弟兄姊妹讀到那裡,都很容易領會,那裡「父的家」是指當日的聖殿。但是很希奇,到了約翰十四章這裡,人讀主所說「我父的家」,就都想是天堂。兩千年來,許多解經家把這裡「父的家」都解作天堂。連基督教裡頭,許多的詩歌,也都說「神的家」,就是天堂。但是希奇的一點就在這裡,聖經無論舊約或新約,都多次提到神的家、父的家,而解經的人也一致承認,舊約裡所說神的家是指著聖殿說的,新約裡所提神的家是指著教會說的,但是獨獨約翰十四章二節這裡所說「父的家」卻例外地當做天堂。這實在是很希奇的事。
可見解經並非一件簡單的事。詮釋聖經所不可忽略的主要原則之一是「以經解經」(參5、6、3)。既然「父的家」首先出現在約翰福音二章,我們來看那裡對「父的家」怎麼說:
祂看見殿裡……,又對賣鴿子的說,……不要將我父的家當作……:「我為你的家,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二14~17)
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將它建立起來」(二19)。
但耶穌是以祂的身體為殿說的……祂從死人中復活以後,祂的門徒就想起祂說過的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二22)。
在十四~十七節,主將聖殿稱作「我父的家」。到了十九節及二十一、二十二節,主就將這聖殿(我父的家)引申到祂自己的身體。這一個「身體」是要經過死而復活的。
《神建造的論據》如此討論:
約翰福音清楚告訴我們,神成了肉身,就是支搭帳幕在人間,祂所穿上的肉身就是一個帳幕,也就是一個殿。猶太人要殺害祂,就是要拆毀這一個殿。但祂三天後復活過來,把這殿重新建造起來,並且把它擴大成為一個永久的殿。在那裡(約翰二章)主明說,這殿就是父的家。所以到了約翰十四章,主又提到父的家的時候,請你想想看,這個父的家是天堂嗎?很明顯絕對不是指著天堂說的。
「去和來」的譯經
在這些經節的領會上,除瞭解經須審慎之外,翻譯亦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雖然翻譯者在「信、達、雅」三面須都兼顧,但遇到真理上重大啟示時,忠於原文屬靈的含意應絕對優先。為著通俗和優美的考慮則為次要,因為這些常深受譯經當時普遍的認知、看法所左右。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三節對翻譯來說是個大考驗。該書點出了翻譯此處的講究: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十四3)這裡的「就必再來」很不容易把原文的意思翻出來。達秘譯本(Darby)把這一句翻得相當好。他的英文本是這樣說,「If I go……I am coming」中文的意思可說就是,我若去就是來。或者說,若是我去就是來。的確,主去就是來。換一句話說,主去死是去復活。從死這一面看,是祂去,從復活這一面看是祂來。
主說了這話的那個晚上即被捉拿,隔日被釘十字架,流血捨命而死,第三日復活,來到門徒中間(約二十21)。可見若將此處的「再來」解釋為祂將來的再來10,那麼耶穌今天尚未復活,祂尚未來到門徒中間,這是謬誤。該書進一步探討:
主在這裡的意思是說,我這樣去就是我來。來作什麼?「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這一句話的翻譯,也有一點講究。原文沒有這個「那裡」,最好翻作「來接你們到我自己裡面」。不是接你們到一個地方,乃是接你們到一個人位裡頭。這裡也不是地方問題,乃是人位問題。所以主在這裡的意思,完全不是把我們接到一個地方去,乃是把我們接到祂裡面去。
的確,「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的原文應是Receive you to myself。中文和合譯本使用「我那裡」,其實它的希臘原文是εμαυτον,表示關身代名詞(參3),指著主自己說的。因此譯為「來接你們到我自己裡面」是較忠於原意。「父的家」如何不是指地方,照樣,主也不是要接我們到某個地方去。對每一個屬魂的心思而言,要從「物質的地方」轉成「屬靈的人位」,的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幸好,聖經的話並不停在這裡。
「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主在哪裡?是在天堂嗎?你讀下文二十節就清楚了。那裡主說,「我在父裡面」。所以主的意思,就是把我們帶到父裡面。祂在父裡面,叫我們也在父裡面。
其實,這裡並非第一次主作這樣的陳明,說祂在父裡面,祂與神是一的。當法利賽人在更早之前(約八19)就問過祂。他們問祂說:「你的父在哪裡?」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法利賽人實在不明白這地上的耶穌如何與天上的神有關。誰都知道,見證人必須是當事人之外的人才合理,但是耶穌怎麼說:「我就是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約八14)到底除了祂之外,誰還為祂作見證呢?對活在物質範圍的人來說,憑肉體所判斷的是只有耶穌;卻不知眼前的耶穌是「父在祂裡面,祂在父裡面」的一位。天上的父神已經藉著這位獨生子將自己表明出來了(約一18)。因此主回答法利賽人說,「我就是判斷,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我並不單獨,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那條路」是主自己
聖經中所記載,主清楚明白的話語,經過了人物質範圍的觀念,就不易理解,且一不小心就被誤解。不僅在今日如此,在當時,門徒中多馬和腓利的問話,就可見一斑。因此,主不厭其煩地反覆說明這件重大的事(約十四14~17),就是祂的死而復活,為著達成一個目的:要將信徒帶進神裡面,使神與人互為居所(Mutual abode)。如何達到呢?哪條路又在哪裡呢?《神建造的路》指出了這個盲點:
「我往哪裡去,你們知道;那條路,你們也知道」。主到底往哪裡去?許多人又說,祂是往天堂去。但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整本約翰福音沒有說到主升天……我們該知道祂是往父裡頭去。所以,我一直說,約翰裡面沒有地方問題,只有人位問題。……那條路是什麼?門徒中有一個多馬,是一個多疑的人,就問主說,主啊,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裡去,怎麼知道那條路呢?你覺得多馬問得糊塗嗎?希奇的是,今天許多人都比多馬清楚,知道主是去天堂。那天,多馬所不知道的,今天的人都知道!但很可惜,這個自以為的知道,卻叫大家不能明白主真正的意思。那麼,到底那條路是什麼?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所以你看見,完全是一個人位問題。不是真的有一條路,那條路就是祂這位神而人者;不是真的有一個地方,那個地方就是神自己。
我們再細看約翰福音十四章第六節的翻譯: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請注意,末了這個「那裡」應該圈掉。照原文的意思應該是這樣翻:「若不藉著我,就沒有人能達到父」。可惜這個翻法不大象中國話。但原文的確是這個意思。主這一句話的意思就是說,若不藉著我這道成肉身者,就沒有人能夠到父裡面去。不是到父所在的那個地方,乃是到父自己裡面去。不是到一個地方去,乃是到一個人位裡頭去。
所以你看見,約翰福音裡面,路和地方都是一個人位。路是神的兒子,去的地方是神自己。人若不藉著神的兒子就沒有辦法達到神。這就是主的意思。
「在那裡」是在父的裡面
主在說明了祂是進入父的唯一道路之後,緊接著就澄清,這道路的目的地是父自己,而這位父並不是在物質領域裡遙不可及的天上,而是與主耶穌同在的一位。祂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了;因此,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約十四7)。這回輪到門徒腓利糊塗了。眼前這位他跟隨的耶穌,似乎很真實地存在,不難理解。但那位天父就顯得奧秘難測。我願意順帶指出,今天在一般基督徒中,對物質領域的耶穌(其中多載於四福音書)的確較易理解,但對祂死而復活後的啟示(從使徒行傳至啟示錄)卻是有較多的疑問和保留。主在這裡並沒有天與地的差距,而是父與子的同在。主既然與父是同在的,那又何必再要往父那裡去?關於這一點,該書:
「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祂,並且已經看見祂。」腓利對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你知道人裡面的眼睛沒有被神開啟的時候,就是這樣糊塗。與腓利說話的這位主,就是父,但他卻不知道。所以主對他說,「腓利,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主在哪裡呢?祂明說,祂在「父裡面」。不過,當主說這些話的時候,祂還沒有去解決我們和神之間的間隔,還沒有去消除我們和神之間的難處,還沒有去開通那條達到神的路,所以那時候,門徒還不能進到父裡面。主就是為著這個緣故要去死,為叫我們能和祂一同在父裡面。到那時候,就成就了主所說的:「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
聖經中與天堂相關的關鍵詞
我們看過了聖經中因誤解而造成「天堂之說」的主要經節,現在再來看關於聖經裡提到的一些詞如:天、諸天、陰間、樂園、地心等,間接聯於「天堂之說」的形成。因這些詞攸關基督徒歸宿的辨識,其影響實在深遠。
「天堂」這個詞
天堂這個詞的由來有其緣由。極可能因著翻譯上的偏差,就衍生出天堂(heavenly mansion)這個詞來。原文本是「天」(heaven)(彼前三22,來九24)。Roger Good(參7)追溯英文翻譯之所以曾被加上「堂」(mansion)字,是因為希臘文「住處」(μονη)的含意中,包括一個由Origen11所提出的解釋。Origen認為在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節「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的希臘文「住處」(μονί)是死後通往神途中的休息站(mansio)。Origen的解釋裡很可能影響了後來希臘文翻譯者將μονη(住處)當作mansio(暫停之所)的概念,進而影響英文譯本採用英文mansion這個字(Tyndale首先使用)。英文欽訂譯本(King James Version)則由此而來12。但值得注意的是,英文mansion這個字雖有住所之意,卻決無「暫停之所」的意思。Mansion這個字現代的含意更縮小為「大廈、華廈」。讀到這樣的版本,「In my Father’s house are many mansions.」(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的大廈),很難讓人不引發建築物的想像。中文和合譯本將此處翻為「住處」(abode)比英文欽定譯本來得準確。但是,中文和合譯本使用的「天堂」(heavenly mansion)這個詞(彼前三22,來九24),在常見英文譯本裡,則是沒有的。
天(heaven)與天堂(heavenly mansion)的真正差別在於後者極易將讀者引入一個物質領域的概念:「物質建築或物質空間」。歷史上證明,這個概念的影響,的確刺激了人們的想像力,而發展出細緻的「天堂假想」(見「天堂之說」的歷史追溯)。
天與樂園之別
但最主要使人將「天」(heaven)與「樂園」(paradise)直接劃上等號的由來,卻是出在對聖經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二至四節間,一個重要的連接詞「並且」的認識偏差。可惜,在中文和合譯本聖經裡未能譯出這詞。林伯雄對這個詞有如下的解釋(參3):
仔細查考林後十二章二至四節時,我們要知道第三節的開始有一個連接詞「並且」(and),指明三至四節所說的,與二節所說的是兩件不同的事(雖然它們有關聯)。二節說到他被提到「第三層天」,三至四節說他又被提到「樂園」裡,可見這是兩個不同的地方。而且二節用介係詞heos(εως),四節用eis(εις),意義也有不同。這也證明「第三層天」,與「樂園」是不同的地方。
既然第三層天(the third heaven)和樂園(paradise)不該被劃上等號,那又是什麼緣故,在歷史上這一處的聖經如此容易被誤解?原來,因著「天堂在上」這個概念深植譯經者的心中,以致翻譯本段聖經時,就加了個介係詞「上」(up),引發「樂園在天上」的聯想。李常受很早就看見這個問題(參4):
在我沒有解說之先,我願意問大家一個問題,為什麼使徒兩次提到我認得這個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主知道。為什麼?你憑這裡中文翻譯很難解答,但你若是讀原文,馬上就清楚。因為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字,給中文的翻譯漏掉了。那就是在第3節的開頭,應該有一個「並且」。我認得這人被提到三層天,並且我認得這人被帶到樂園裡,這裡的「被提」也是個大問題,這可以翻作被提,也可以翻作被帶去。所以有的英文本把它翻作「was caught away」,意被帶去了。你讀上下文就能清楚,這裡翻作被提到樂園是勉強的,因為提是指著從下往上去。
John Compbell進一步說明(參8):
被英文欽訂譯本及其他許多版本聖經誤譯的「被帶去」(caught away)一詞,在希臘原文裡是以不定過去式的άρπάζω出現,表示「攫取」(snatch)或「帶去」(carry away)之意。這詞也出現在使徒行傳八章三十九節裡,而詞的本身並沒有任何直豎方向(不論上或下)的含義。林後十二章二節這詞意指「帶去」,林後十二章4節這詞也指「帶去」。將二節裡第三層天是「在上」(up)的領會套用在第四節(樂園),這種說法是沒有語言學的根據。
當我們暫且把許多先入為主和傳統的觀念放在一邊,逐字來看聖經時,就不難照聖經的教導「正直分解真理的話」。藉著「並且」和「帶去」(非被提)兩關鍵的詞,我們拆去了「第三層天」就是「樂園」的同等關係。現在再來看該處聖經的前後文,就十分清楚了。
基督的福音乃是藉著保羅最先傳到哥林多這地方(林後十14)。當神的教會在那裡興起後,因著假使徒帶進了不同的教訓(林後十二13),不但使教會裡的聖徒被混淆(十二4),失去了對基督的單純與純潔(林後十一5),並且對保羅的使徒職事起了懷疑(林後十2)。在林後十一、二章裡,保羅為著他使徒權柄的表白,被迫誇口。關鍵詞「並且」的上文,他說:「誇口固然無異,但我是不得已的。我要來說主的異象和啟示。我認得一個人……」關鍵詞的下文是「為這樣的一位,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之外,我並不誇口。」顯而易見的,保羅在此所談的焦點,並無關於樂園的所在,而是關係到他從主所得的異象(visions)13和啟示。為著這些從主來的啟示,他要誇口。這啟示的超越(林後十二7)可從李常受之詮釋得著幫助:
我們要知道,使徒在這裡並不是說到樂園是在第三層天裡頭。他在這裡乃是說到他所得的啟示。神所給他的啟示太大了,給他看見整個宇宙中的故事。宇宙中一切關乎神與人的事,神都給使徒保羅看見了。宇宙裡頭,神與人的故事,是分在三個地方,就是天上、地上和地底下。天上就是三層天,地上我們大家都知道,地底下就是陰間,就是死了的人靈魂所到的地方。神和人,在宇宙中一切的故事都發生在這三個地方。腓立比二章九至十一節說,當神將主升為至高的時候,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在那裡屈膝,口稱耶穌基督為主。所以宇宙中分明是三個地方。
神給使徒保羅最大的啟示,要他明白神人之間一切的事。我們可以相信,地上的事他非常清楚,因此神需要給他看見的是三層天上和地底下樂園裡的事。神給他一個完整的啟示,把他帶到第三層天上去看一看,又把他帶到地底下樂園裡去看一看。所以保羅說,他被帶到第三層天上去,並且他被帶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他是地上的人,但他到過天上,也到過地底下的樂園,所以他所得的啟示實在太大。……你若仔細讀,反而能看見第三層天是在天上,樂園是在地底下。
神學上有各類對「天」的定義,其來源卻未必都是根據聖經。藉著聖經的幫助,我們可以免去追求真理時許多迂迴的道路。
樂園不曾搬到天上
在駁正了「天堂樂園」這個誤導的傳統教訓之後,願意順帶提一提另一個次要的誤解─當基督復活時,「樂園從陰間搬到天上」14(參9)。它雖然在歷史上曾有頗多爭議,但藉著聖經真理的日漸恢復,尤其對「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羅十二5~6,林前十一17,林前十二12~13)及神要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這方面的認識之後,已大致被澄清。John Compbell先生參照了希臘文(弗四11,林前十二4~11)並引證John Lange,W.R.Nicoll,W.J.Conybeare和J.S.Howson等人的觀點,而作了如下的歸納(參8):
在基督凱旋行列中「那些被擄的」仇敵,並非留在樂園中之舊約時代的死者。更正確地說,是那些成為恩賜而賜給教會的「被擄者」,像保羅和其他的聖徒們。顯然的,(當時)保羅並非在樂園裡的死者,其他新約時代的眾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也都不是。他們當時不曾在樂園裡,因此也不曾被遷到天上。所以司可福的關於樂園中的死者在基督升天時被帶到天上的說法是缺乏證據的。
陰間與煉獄有別
陰間的樂園─基督徒暫時的歇息
陰間的樂園,是睡了之基督徒等候復活,暫時歇息之所。歷代的聖徒,不論精明的或是愚拙的,都過去了,所等待的主尚未來到。他們在哪裡歇息呢?照聖經來看,不是在天上,而是在陰間。從舊約來看,神自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表示祂是叫死人復活的神(太二二31~32)。那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們睡了之後在哪裡呢?這得查看舊約的記載:
「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創二五8)
「雅各……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創三十七34~35)
「他若……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雅各)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創四十二38)
「以色列(雅各)的死期臨近了,……說,……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創四十七29~30)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祖父、父親、兒子三代。雅各就是以色列。雅各說他死後下陰間,又說死時就是與他祖父、他父親同睡的時候。亞伯拉罕死後歸到他列祖那裡。由此可以看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並舊約的聖徒,他們死後的靈魂也是到了陰間(參4)。
聖經裡使徒行傳第二章更強而有力地證明,睡了的聖徒在陰間等候復活,因為基督也是經過陰間而後復活。當五旬節聖靈澆灌門徒們,彼得那一篇使眾人扎心,而至約三千人受浸的信息裡,引出詩篇證明基督是經過陰間而後復活的(徒二24~32)。
首先,基督被釘死後,先到了陰間。因為詩篇說「你必不將我的魂撇在陰間」。是指著基督說的。既說「不撇在」,就表示曾在陰間,而後神叫祂復活。基督是死人中的首生者(啟一5),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且與我們一樣同有「血肉之體」的。祂復活的過程是:肉體被治死,靈魂進入陰間,而後第三日復活;基督徒死後,也當是與祂一樣,死後靈魂進入陰間等候復活。林前十五章二十三節更明白地說到復活的等次,先是基督,然後「在祂來臨的時候」,才是那「屬基督的」。基督如今尚未公開地(第二次)再來,那些在主裡睡了的聖徒,尚未復活,是暫時留在陰間,等候復活。帖前四章十六至十七節:「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然後我們這些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同時與他們被提……」提供了一幅清楚的圖畫。基督在天上,活的聖徒在地上,而死了的聖徒在陰間等候復活。
其次,彼得說:「大衛並沒有升到諸天之上。」(徒二34)可見,大衛仍在陰間等候復活。陰間這個字,不論是希伯來文的Sheol,或是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常翻譯為άδης的Hades,都是指脫體的靈魂所在之處。然而,在神話傳說和基督教傳統中,普遍存在一個錯誤的觀念,就是將「陰間」(Hades)和「地獄」(Hell)混為一談。不幸的是,在欽定英文譯本聖經裡,竟將希伯來文的陰間(Sheol)翻成「墳墓」(grave)31次,翻成「地獄」(Hell)31次,並將希臘文的陰間(Hades)翻成「地獄」(Hell)10次。此外,至少在新約中有一處將火坑(Gehenna)翻成「地獄」(Hell)(太十八9)(參8)。撥開這些傳統及翻譯上的偏差之後,對基督徒而言,陰間就不再是那可怕的「地獄」了。
行文至此,我深深覺得,那神話傳說的「天堂地獄」並不足道。卻是神的兒女對祂話語的輕忽,堅持著「傳統」的訛誤,令人感慨。聖經的應許精確地預告基督第一次的來臨,歷史也詳細地將其驗證了。難道基督第二次的來臨,不值得所有愛祂、屬祂的人留心嗎?按照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啟示,基督徒在地上生活和工作的態度是如同聰明的童女(太二五1,林後十一2),儆醒預備(太二四44),等候新郎(主)來。也像忠信的奴僕,管理並按時分糧給神的家人(太二四45)。當新郎延遲的時候,童女都打盹(生病),睡著了(死了)(太二五2~5)。當新郎來時,她們就都起來(復活)整理他們的燈。豈不知,對一些基督徒而言,為時已晚。那精明的,在今世活著的時候,不但燈裡(箴二十27)有油(羅八16)(指靈裡重生),又在器皿裡(羅九21、23、24)帶著油(林後三18下,羅十二2)(指魂—心思、情感、意志被聖靈變化)。那愚拙的,卻僅僅得救,不知道須為國度(千年國)的賞罰有預備—被聖靈充滿變化。是誰造成後者將在國度門外黑暗裡的懊悔?「天堂之說」的糖衣教訓恐怕難逃其疚。
陰間的兩部分
根據聖經,陰間該如何解釋呢?與陰間有關的詞包括:樂園、地心、地的底下之處等,他們的關係如何呢?林伯雄對此作了一些說明(參3):
「樂園」、「陰間」、「地心」、「地的低下之處」都指同一個地方。馬太十二章四十節主說,「約拿怎樣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必照樣三日三夜在地心裡。」清楚指明主在死後復活前是在「地心裡」。以弗所四章九節,「若非祂也曾降到地的底下之處,『祂升上』是什麼意思?」指明主死後曾降到比地低下的地方,然後復活,被高舉,遠超萬有之上。行傳二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是引詩篇十六篇的話,說到基督的復活,祂的魂不被「撇在陰間」(27、31),因為神「將死的痛苦解除,叫祂復活了,因為祂不能被死拘禁。」(24)這又清楚指明死後復活前,是在拘禁死人的陰間裡。但祂不被死拘禁,祂從陰間出來,復活了。可見「陰間」就是「地心」,就是「地的底下之處」。路加十六章主耶穌說到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拉撒路死後,「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22上)。「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苦」(22下~23)。可知他的身體死了,埋葬了,而靈與魂去了陰間,並且受痛苦。在陰間,財主可以望見亞伯拉罕和拉撒路(23),他受火焰之苦,乾渴難當,盼望拉撒路過來給他水,涼涼他的舌頭(23~24),但是兩邊有深淵界定,無法彼此往來(26)。可見信主和不信主的人,死後靈與魂都下到陰間。但陰間卻有兩部分,信的人在受安慰的地方(22、25),不信的人在受痛苦的地方(23~25)。兩邊的人可以對望,卻無法往來,因為中間有深淵隔開(23、26)。這樣主對那剛得救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這裡的樂園是指陰間受安慰的地方,這是非常合理的解釋。所以,從聖經來看「樂園」、「陰間」、「地心」、「地的低下之處」都是指同一個地方,人死後靈與魂的去處就是這裡。
如此看來,陰間有受安慰的地方,是為著信的人,也有受苦的地方,是為著其他的人。這是基督徒死後的去處(暫時)。恐怕對許多基督徒而言,死後靈、魂不上天堂是叫人大失所望的。不少聖徒一聽說「基督徒生活的目標不是天堂」,常會反射性地將其理解成「只有今生,沒有來生」。其實不然。神直到永世裡的計劃,在聖經裡是有清楚的描繪。這個永遠的計劃—生命的建造,正是啟示在聖經最後一卷書裡的「新耶路撒冷」。
從「父的家」到「樂園」,為了駁斥「天堂之說」我們花了許多篇幅,但這卻是必須的。為要「將理論和各樣阻攔人認識神而立起的高寨,都攻倒了,又將各樣的思想擄來,使它順從基督。」(林後十5)神的話是不該受蒙蔽的,因為祂願意萬人得救,並且完全認識真理(提前二24)。我們願意在此強調,陰間的樂園雖能使基督徒得安慰,卻是暫時的。在結束這段之前,我願意再引《神建造的論據》中的一段話作回顧(參4):
願神憐憫我們,叫我們看見神的救恩是要把我們救到神裡面,以祂為居所,同時神也要住在我們裡面,以我們作祂永遠的居所,所以我們或是在這地上,或是在樂園裡,都不過是暫時的。這個地上如何是我們做客的地方,陰間的樂園也如何是我們暫時得安慰的地方。連有一天我們穿上榮耀的身體,被提到天空,也還不過是一時而已。我們永遠的住處乃是神與人調和而成的新耶路撒冷。
新耶路撒冷─神性與人性的調和,神建造的完成並基督徒永遠的歸宿
全本新舊約聖經末了的聖城─新耶路撒冷是神永遠計劃的完成,它啟示在聖經六十六卷書的最後一卷(啟三21,二一2),作為全本聖經的終級總結。這是神自己設計並建造的(來十一10、16),是亞伯拉罕和所有舊約時代的聖徒所等候的(來十一10),也是我們和所有新約時代的聖徒最終的歸宿。這是座奇妙的城,因為它不是物質的城,亦非用物質的材料堆砌建造的。新耶路撒冷乃是一座生命的城。它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合,是神與人在永世裡相互的居所。
可惜因受了「想像天堂」概念的影響,「新耶路撒冷」這極神聖的啟示,在歷史上也難逃被物質化的噩運。當人們讀到希伯來書十一章說到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舊約聖徒所仰望等候的那一座城時,總是十分輕率地將它理解成一個地方(如本文前面所論「父的家」)。甚至有人乾脆就稱「新耶路撒冷」是天堂。這是件嚴肅的事,因為它不僅關係到神的權益,更關係到基督徒在今世的生活態度。因著新耶路撒冷是神永遠旨意的完成,若在認識上不準確,將導致基督徒偏離這一個目標,神的旨意便受了打岔。
神性與人性的調和
根據聖經,「神人調和」的第一個例子就是基督。羅馬書一章三、四節清楚說出,在基督的身上同時具有神性與人性15。早期16教會的純正信仰中,即經常使用「聯合」、「混和」、「相調」、「調和」等詞來表達基督身上神人二性的關係(參11)。其實聖經裡尚有比神學家更達意的發表,就是記載在舊約利未記中,細面調油的「調和」一詞。因為它較能準確地描述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不但同時存在,且是相互調和的17。那預表基督的「素祭」是將油(神的靈)調和到細面(人性)作成的,這指明細面的每一部分怎樣被油充滿,照樣耶穌完美的人性也是被神性所浸潤充滿18。當我們接受基督這位奇妙的神而人者之後,因著祂在法理上的救贖,我們在地位上被稱義,即得進入祂生機上的拯救,與神發生了神聖生命上的聯結與調合。這是聖經的真理,也是正統基督教的信仰。然而,「調和」一詞後來被猶推古(Eutyches,451 AD)誤用,說神性與人性融合成為第三性,不再是神人二性。隨著猶推古被定為異端,之後的人就也不敢使用這詞以避嫌,「神人調和」的真理也逐漸失去了19。再加上因著改革宗神學(Reformed Theology)的興起,高舉「神的主宰」和「預定論」的真理20,不料竟間接21地助長了一種對「神、人關係」不合聖經的看法:就是認為人與神之間有一永遠無法跨越之鴻溝。的確,在神格上,人與神之間是永遠有別的。人永遠無分於神那受敬拜的神格。但是,在生命和性情上,人卻是有分於神的神聖生命和性情。聖經明言「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叫你們……得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早期教父們認為人性如果要被神化,人就必須與神聖的性情聯結。神必須與人性聯結,人才能有份於神的生命。因此「成為神」(deification,divinization,or theosis)一詞是他們22對救恩所共有並珍賞的思想。「成為神」遂成為後來希臘和俄國東正教神學的中心思想(參12)。
神的建造
整本新舊約聖經啟示了神永遠的經綸23,就是祂的計劃。讓我們循著聖靈的思路,逐一來探討聖經中關於祂的經綸重要的記載。聖經主要論到了神的創造和神的建造。關於創造,聖經以創世記為首,只用了二章左右的篇幅。關於建造,聖經卻用了六十六卷書。這一個建造的完成就是「新耶路撒冷」─神性與人性的調合。既然新耶路撒冷是聖經啟示的完結,那麼聖經是怎麼開頭的呢?若我們將聖經的頭和尾作一對比如下(表二24,參10),將會有意外的收穫:
表二 神建造的起始與終結
舊約 | 新約 |
創世記頭二章 | 啟示錄末二章 |
諸天與地(創一1) | 新天和新地(啟二一1) |
園子是神舊造的中心(創二8) | 聖城作神新造的中心(啟二一2、10,二二14、19) |
園子裏生命樹(創二9) | 聖城裏又有生命樹(啟二二2、14) |
在創造的景象中:
有河連同三樣寶貴的材料─金、珍珠和瑪瑙(創二10-12) |
建造一座城:
生命水的河連同三樣相同的寶貴的材料─金、珍珠和寶石(啟二二1,二一18-21) |
園子裡有作新婦的夏娃(創二22) | 聖城本身成了新婦(啟二一2、9) |
蛇進來了,帶進罪、死和世界(創三1-5) | 蛇連同罪、死、世界以及一切消極的事物,都被扔進火湖裏(啟二十10) |
聖經的兩端—創世紀頭二章和啟示錄末二章—彼此符合、互相對照
從這個對比,我們不難看出:消極方面,神對付了祂的仇敵(撒但及其所轄權勢);在積極方面,神完成了祂的建造。原本是個園子,裡面有建造的材料(金、珍珠和瑪瑙),最終是座建造好的城,同樣的材料已在城的組成裡。開頭在園子裡有夏娃作新婦,這預表教會的夏娃,至終作了羔羊基督的妻。那棵生命樹從園子到聖城,依舊供應著生命。
往新耶路撒冷的旅程─生命的長大
根據這幅圖畫,我們再深入聖經的內容,就很容易發現神對人的心意是循著「生命與建造」這一條線發展的。神要完成一個「建造」,祂所採取的途徑是祂自己作「生命」。換句話說,生命在人裡面逐漸成長時,神的工程就有所進展。當生命達到成熟時,神就得著了這個建造。所以聖經中,提到生命的時候,常用農作物來表示。論到建造時,則常用帳幕、聖殿及聖城為預表。馬太福音中啟示基督徒在地上是「麥子」,基督要把祂的麥子收到倉裡(太三12、十三30)。在十三章三十六至四十三節,主又再解釋,祂自己是撒種者,國度之子是好種被撒在「世界」裡,到時代終結(收割)的時候,國度之子要在父的國裡發光如同太陽。可見,在這個時代裡,神看祂的子民如同長在田裡的莊稼,等候成熟。這段經節同時也說明兩個重要的真理:第一,世界上(田地裡)有真信徒(麥子)和假信徒(稗子)一起生長。真假之間的差別,在於是否有基督作內在的生命,因為祂那經死後復活的生命正是麥子所代表的生命(約十二23~24)。第二,因著是長在世界裡,所以只有真得救的基督徒(麥子)才構成教會。那稗子(未成熟前,外觀與麥子無異)是根本不在教會的範圍之內。可見教會的根據,不在於人為的組織,而是在於基督的生命。遺憾的是,直到今天,仍常能聽到將「田地」誤解為「教會」的教訓,與主的解釋,背道而馳。
聖經到了哥林多前書,再進一步啟示,「基督徒是神的耕地,神的建築。」(三9)是神的耕地(三5~8),須藉著栽種與澆灌,目的在於生長。是神的建築(三10~19)則看各人是用何種材料建造。使徒保羅針對哥林多信徒在天然的喜好裡,分門別類,使教會出現分裂的情形,而提醒他們:他們是神的耕地,是神的建築。保羅嚴厲地說:「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裡面嗎?若有人毀壞神的那殿(指哥林多教會),神必要毀壞這人,神的那殿是聖的,你們就是這殿。」由此可知,神不但看祂的兒女是個別的莊稼,更要他們藉著祂兒子的生命長大,成為團體的耕地和建築—教會。他說「你們(指教會在合一的光景裡)就是這殿」。對聖經中這個生長與建造的啟示,李常受有如此的發表(參4):
在神看來,祂的子民在這個時代裡,一面是祂的農作,一面是祂的建築。我們要認識神的建造,必須注意這兩面。就著農作一面來說,需要長大,就著建築一面來說,需要建造。實際說兩個就是一個,因為屬靈的長大就是建造。我們知道,這一所屬靈的房屋不是死的房屋,乃是活的房屋。彼得說,你們象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這些石頭既是活的,所以這些石頭若不長,就沒法建造。要建造在一起,這些石頭就必須長大。所以這個建造就是長大,長大也就是建造。
無怪乎,當哥林多聖徒不在生命裡長大,以致在教會裡造成了分門結黨時,保羅說,「你們只能喝奶,不能吃乾糧」,像嬰孩一樣,未曾長大(林前三1~2,弗四14)。他重重地說,這種光景是「毀壞神的那殿」。
當我們向著新耶路撒冷的目標,在聖經的光中往前時,以弗所書便以聖靈,在這個屬天的旅程表上,蓋上了印記,並作質擔保,令君滿意(弗一13~14)。僅將該卷二章十九至二十二節列於此,相信讀者自能明白「神的殿」是人所構成的,是藉著生命的長大,被建造到基督這個人位裡面:
這樣,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二19),
被建造在使徒和申言者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作房角石(二20);
在祂裡面全房聯結一起長成在主裡面的聖殿(二21);
你們也在祂裡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裡的居所(二22)。
在新約裡,「神的殿」從基督死而復活的身體(約十四21~22)逐漸擴大到教會(弗一23),像剛提到在哥林多和在以弗所的教會。當這生命的故事繼續在各地教會中發展時,「神的城」—新耶路撒冷—的雛形,就隱隱約約地在教會中顯出了。
建造的完成
藍圖與建築─地方與人位
舊約以物質的事物描述了神建造的藍圖,它預告了新約所要帶來的屬靈實際。神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但祂卻長久渴望,在人裡面得著一個安息的地方(徒七49)。讓我們先從舊約和新約的對比鳥瞰神所經營的建造,也就是從物質的角度和屬靈的啟示兩面來看祂所要得著的居所。首先,舊約以色列人在曠野時,神吩咐他們為祂建造帳幕,所有支派安營或起行均以帳幕為中心,因為神的見證(約櫃)放在裡面;到了新約,基督是那成了肉體的帳幕,住在人中間(約一14),那時祂是神在地上唯一的居所。其次,舊約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後,物質的聖殿被建造起來,帳幕擴大成聖殿;到了新約,基督經死復活,肉體的基督成為「是靈的基督」(林後十五45,三17~18),神屬靈的殿在基督裡被建立起來(約十四19~20),神的居所便擴大到千千萬萬的基督徒裡面(弗二21~22)。在舊約,以色列人要按律法,上屬地的耶路撒冷城去敬拜神;到了新約,基督照應許成了(神作基督徒的)恩典(弗一6,加四26),在祂裡面,基督徒得以來到屬天的耶路撒冷(教會)(來二22~23)得著並享受神。由此看來,到了新約,不論是帳幕、神的殿(父的家)或是神的城(在上的耶路撒冷),都不是指地方,而是指人位說的。關於這個人位,李常受作了這樣的強調(參4):
從神的話語你能讀出來,神不是以地方為目標,乃是以祂自己為目標。神乃是要把人救到祂裡頭,神是以這個為祂救恩的目標。這不光是神救恩的問題,還是神永遠旨意的問題。神永遠的旨意,乃是要人與祂調和。所以,我們一直說,神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裡頭,也把人作到祂裡頭。在這裡沒有時間的問題,也沒有空間的問題,只有人位的問題。所以聖經一再地給我們看見,神要與人調和,以人為居所。
這個「人位」的居所,到了啟示錄更成熟了。一面是個別的聖徒象初熟和後熟的莊稼被收割(啟十四4~5,八14~16),一面卻是團體的聖徒像一個新婦,裝飾整齊,等候丈夫(啟二一2)。這個丈夫與妻子的關係,以弗所書稱之為「極大的奧秘」25,特指基督是丈夫(新郎),而妻子是教會(新婦)說的(弗五32)。當神將近完成祂永遠計劃的最終階段時,使徒約翰得著一個令人驚奇的經歷:天使向他說,「你來,我要將新婦,就是羔羊的妻,指給你看」。但聖經記載,約翰在靈裡所看見的卻是從天而降的聖城(啟二一9~10)。這令原本就深奧難解的啟示錄26更顯莫測。這一位羔羊的妻,竟然是一座城?這位等候丈夫的新婦,怎會是一座城?此處的經節如同約翰福音十四章「父的家」一樣的關鍵。因為一旦不留意,聖經緊接而來對聖城結構詳細描述的內容,總是將人天然的心思引入物質的領域。聖經因此在這裡說,約翰是「在靈裡」看見的。讓我們先來看「羔羊的妻」,然後再看「新耶路撒冷」城。試問,在此所指的「羔羊」,豈真是身上長毛並帶著一條尾巴的小綿羊?顯然不是,那麼,羔羊應當就是指基督。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羔羊既是基督,羔羊的妻也就毫無疑問是指基督的妻子—教會(弗五25~27、31~32)。羔羊的妻既是教會,那麼約翰在靈裡看見的「城」,就不太可能是物質的城,因為教會是聖徒組成,在神聖生命的關係裡所長成的。所以聖城新耶路撒冷應是團體聖徒的組成。
是新舊約聖徒活的組成
除去了這觀念上的路障之後,這座生命建造起來的城,便能任君遨遊了。首先,十二個門上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當然不是那厚重堅實的物質城門;其次,城牆十二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十二個名字,想必也無須擔心名字如何刻在根基上。《由基督與教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參10)中有如下解釋:
二十一章十二節下半說,新耶路撒冷的十二門上寫著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這指明這城包括舊約以色列所有蒙救贖的聖徒。此外,十四節說,城牆有十二根基,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十二個名字。這證明這城也包括十二使徒所代表的新約信徒。門上有十二支派的名字,根基上有十二使徒的名字。我們把這些名字擺在一起,就很容易明白這城乃是所有舊約蒙救贖的聖徒,以及新約聖徒的組成。
路加十三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告訴我們,在神要來的國裡,不僅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其他舊約的聖徒,也有從東、從西、從北、從南來的信徒。許多新約的信徒和舊約的聖徒都要一起在國度裡。希伯來十一章八至十節、十三節和十六節告訴我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其他舊約的聖徒,熱切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新耶路撒冷。按照這些經節,新耶路撒冷似乎只是為著舊約的聖徒。然而,三十九至四十節告訴我們,若沒有我們新約的信徒,舊約時代的聖徒就不能得著有根基之城的應許。因此希伯來十一章與啟示錄二十一章相符合,給我們看見,新耶路撒冷乃是舊約聖徒和新約聖徒兩者活的組成。
新婦,羔羊的妻,是一個活的人位,而神的帳幕和殿也是一個活的人位。因此這城乃是一個團體的人位,一個眾人的活的組成。正如今天教會不是物質的建築,乃是活人組成的屬靈建築。同樣的原則,要來的新耶路撒冷將是蒙救贖、得重生、被變化之人建造在一起的活組成。
在這聖徒活的組合裡有:那位救贖我們的神在其中坐寶座(羔羊和神的寶座)、祂神聖生命(生命樹)和生命的供應(生命河),並伴行祂生命的神聖性情(精金的),作為我們日常遵循的生活獨一道路(精金街道)。因為神與人不但相互調和,並且相互內住,誠如聖經所指出「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約壹四13)神把祂自己建造到人裡頭,也把人建造到祂裡頭,使祂與人相調為一。至終,「完成救贖的神」(那靈)與「蒙救贖、經生命變化的團體人」(新婦),這對宇宙的夫妻,成為新耶路撒冷─神與人在永世裡相互的居所。聖經末了以「那靈與新婦」(啟二二17)如同一人說話,指明他們已經達到「互為居所」的生命建造,在永世裡作神榮耀的彰顯。
結語
神在人身上的工作,不是要把人從地上救到天上,正如本文開頭所辯證的。祂完整的救恩乃是要將「在神之外的人」,救到「神的裡面」。神藉著祂神聖的生命,將自己建造到人的裡面,也要把人建造到祂的裡面。這個建造至終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
神這個生命建造的工作,經過歷世歷代,許多神的子民,愛主的聖徒,曾經遙遙地望見這一座生命之城。他們跑盡了當跑的道路,也歇了他們的工,等候那傑出的復活。我們這存留的人,是否也看清了那獨一的標竿—新耶路撒冷,而能在場上跑得好?願這永遠的歸宿定準了我們一切生活和工作的方向。
注釋
1. 以十二、三世紀為首。
2. 如Dante Alighieri(1265~1321),意大利詩人,曾對地獄、煉獄、天堂作詳細的描寫。
3. 這古典的想法原由一些作者包括Cicero所主張,如今被重新點燃。
4. 歷史上著名具有「靈魂離體經歷」的人。是在十八世紀瑞典著名的科學家、哲學家和神學家Emanuel Swdenborg。他根據自己靈魂離體遨遊靈界所看到的景象,留下了八大冊的《天啟揭示》,詳細描述了他在靈界看到的景象和其他生命溝通所得到的關於靈界的知識。
5. 如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1892~1971)和Paul Tillich(1886~1965)。
6. 根據A Survey of the Concept of Heaven部分內容繪製。
7. 並不表示古教父們都有所謂的「天堂觀」,而是僅就相關看法作摘要。因此,此處天堂(Heaven,Heavens)未必都有物質地方的概念。
8. Vincent of Lerins在第五世紀時所提出的。根據Vincent,真理的辨明須訴諸大公會議、信經,其次訴諸代表性教父的見解。
9. 本文所用聖經節出自李常受所著新約聖經恢復本(台灣福音書房,中英對照版,1999)。
10. 「主的再來,要接信徒上天堂」是相當常見的教訓,卻是不正確的。雖然,主將來的確要再來,包括祂公開的一面和隱秘的一面。但此處「父的家」與主將來的再來,常被聯想一起,是真理上的混淆。
11. 初世紀教父,見表一。
12. 其他常見英文譯本多用「住處」(abodes),與約翰福音十四章第二十三節裡的「住處」同為希臘字(μονη)。
13. 複數的異象。可能含有在第三層天和樂園不同的異象。
14.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Originally by C.I.Scofield)根據以弗所書四章八~十節認為:基督先下陰間,再升上天。升天時,將陰間樂園裡的聖徒帶到天上。所以樂園在天上。
15. 羅馬書一章三、四節:論到基督的人性說「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論到基督的神性說「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
16. 公元五世紀前。
17. 神人二性在基督身上「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特徵。
18. 利未記二章四節,請參考Thomas Newberry,Patrick Fairbairn,C.H.Mackintosh,John N.Darby,Witness Lee等人的注解。
19. 至今仍為更正教和天主教所奉為準則的迦克墩大會(四五一年)信條中也清楚陳明:基督具有兩性,聯合成一人位。可惜的是「聯合」一詞,未及利未記所用「調和」一詞來的準確有據。
20. 始於加爾文(John Calvin)的著作高舉救恩完全是神的主宰(雖然他並未如此的強調後人卻認為是他的)和他對預定論的觀點(那些沒有被揀選的是也是神的本意)。
21. 因著重浸派在歷史上造成的困擾的背景,視「主觀經歷」為畏途。
22. 愛任紐、希坡律陀、俄利根、雅他那修、加帕多家等。
23. 參考新約聖經恢復本以弗所書一章十節翻譯及注解一和注解二。
24. 本表根據李常受《由基督與教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第四冊第560頁繪製。
25. 以弗所五章的夫妻關係,常被強調,人倫教訓常為人注意;但這關係所啟示的極大奧秘,即基督與教會,卻常被忽視。豈不知神的心意,正是在此。
26. 啟示錄是一本用表號(sign)寫的書,「新耶路撒冷」是其中最大的表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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