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曲解李弟兄信息的原意
本文所引用來指控李弟兄之信息,乃是本書作者為誤導讀者,蓄意擷取李弟兄信息之片段而加以曲解或引申其原意之舉。事實上,李弟兄並未否定基督十字架的真理,乃是勾銷那種空洞而沒有實際十字架的『道理』。以下列出作者所引李弟兄之信息上下文,便於讀者看出信息之原貌:
倪弟兄一再說,人的靈要出來。你的靈出來,聖靈才能出來,因為聖靈今天幽禁在你的靈裡。最後他說,聖靈是一切的實際。你無論怎麼講十字架,若沒有聖靈,就沒有實際。你無論怎麼講生命,若沒有聖靈,就沒有生命。你講一大堆基督,若沒有聖靈,還是沒有基督的實際。所以倪弟兄,就我所知道,他最後的認識,聖靈就是一切屬靈事物的實際;另一面,是人的靈要出來。結果你看見,還是靈與靈的故事,聖靈和我們靈的故事。
那現在我要和你們說一點是我個人轉到靈中的見證,我也願意你們能聽進去有印象。從一九四九年我開始在這裡講道,到了一九五八年,那是一個轉捩點。因為我們中間起了風波,我多方面的觀察,發現十字架的道人都聽了,也在那裡講,但是什麼事都作得出來。這個我很厲害的刺激,十字架到底有用麼?不僅如此,我也觀察那些接受復活生命原則的人。他們也是只講這個道,而在行事為人、生活行動上,完全沒有復活,也沒有生命。所以在我的裡頭,對十字架的道,對復活的道,都起了很大的問號。
就是因為這些,給我相當的刺激,我不再信這些道理,所以從一九五八年二月到四月,一連最少三、四次的特會,主就開始給我們信息。說道理沒有用,你要喫主、喝主、享受主。
《奧秘的啟示,六九至七○頁》
這段話的大意是說,早在倪柝聲弟兄的職事中就曾說到『聖靈是一切的實際。你無論怎麼講十字架,若沒有聖靈,就沒有實際。』到了一九五八年,李弟兄從經歷中也發現,有的人講十字架的道,講復活的道,但在生活行事裡卻毫無實際,因此他不再注意那種空洞且沒有實際的道理,(這並非指他否定基督十字架的真理)而必須藉著活在靈中、不斷享受主的豐富,才能過一種在十字架殺死下的真實屬靈生活。
我這幾天聽你們的分享,真是悔恨,因為我從前的信息叫你們喫了多少的苦。我曾說,你們的太太都是十字架;而你們有的天性太厲害,一個太太還不夠,再加上幾個孩子。我也曾警告你們,一結了婚就杠枷帶鎖。現在我要告訴你們,結婚是快樂,不過不是肉體快樂,乃是一同享受基督,一同分享基督。我這一次把從前講的那些道一筆勾銷。不要再來對我說,「李弟兄,從前你不是那樣講麼?」從前我是那樣講,但今天一九七五年九月四日,我鄭重宣佈一筆勾銷。不是勾銷所有的道,乃是勾銷背十字架的道、叫人受苦的道。你們把裡面都到空了罷!現在來接受一點積極的。阿利路亞!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這個身體有基督天天來供應。你喫基督的豐富,愈喫愈胖,愈喫愈壯。
《奧秘的啟示,七六至七七頁》
這段話是李弟兄說到,已往他的信息太強調背十字架受苦,太太、小孩都是十字架枷鎖,卻忽略了享受基督,被基督的豐富充滿積極一面的真理。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一方面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但另方一面更啟示出『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位在我們裡頭安家的基督有測不透的豐富,我們應該積極的享受祂。李弟兄所說勾銷背十字架受苦的道,乃是要改正背十字架就是叫人受苦的錯誤觀念,使人正確的領會聖言。
李弟兄積極地傳講基督十字架的真理
李常受弟兄自一九七五年後,一方面勾銷了基督十字架的『道理』,但另方一面更積極地傳講這位釘十字架的基督並教導信徒該過釘十字架的生活。
關乎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救贖
1「神根據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和祂所流出的寶血,就能夠赦免。主耶穌作了我們的救贖主,替我們受了公義的審判,還清了我們罪債。所以祂的血就是一個宣告,宣告神已經赦免一切有罪的人」(1983年,《基督奇妙的所是》16頁)
2「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在神看來不僅是一隻羔羊,也是一條蛇。基督這兩方面都在約翰福音裡。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說到神的羔羊,約翰三章說到人子基督好像銅蛇在曠野被舉起來。…我要強調這一點,因為我們需要認識主耶穌為我們完成了怎樣的救贖。」(1983年,《聖經中的基本啟示》20頁)
3「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有七種身分:第一,祂是神的羔羊;第二,祂是在肉體裡的人;第三,祂是銅蛇所豫表的;第四,祂是末後的亞當;第五,祂是受造的首生者;第六,祂是製造和睦的人,祂就是和睦;第七,祂又是一粒麥子。」(1984年,《基督的包羅與無限》40頁)
4「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僅是神的羔羊,除去我們的罪,也是一粒麥子從祂裡面釋放出神聖的生命。…我們將包羅萬有的靈應用到自己身上,包羅萬有的死就是我們的。這死不僅是屬人的死,也是神聖的死。這是父、子、靈和人的死。在這死裡,罪被定罪了,撒但被破壞了,世界受審判了,並且人連同罪的肉體也被釘死了。這是一個奧秘、超絕、奇妙、美妙、代替的死。」(1984年,《神新約的經綸-上》46、53頁)
5「…我們要來看,基督的死如何解決宇宙中一切消極的人、事、物,諸如撒但、世界、罪、肉體、舊人、舊造和規條,及其所牽連的人事物。我們也要來看基督的死在積極方面釋放出神的生命。基督的死解決的事物太包羅了。宇宙間一切消極的人、事、物,都在基督的死裏解決了。」(1986年,《神的啟示和異象》160頁)
6「首先,我們要認識這十字架是神所豫言的。…其次,我們要認識這十字架是羅馬帝國的死刑。…再者,我們還要認識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間。…然後,我們要認識這十字架的成就。…末了,我們要誇這十字架。…」(1987年,《結常存的果子-上》169至176頁)
7「聖經所啟示的,基督的死,是非常的包羅,也非常的深奧。這位基督,當祂死在十字架的時候,最少有七個身分…等我們回到各召會中,應該幫助聖徒,個個認識基督這七個身份的死;起碼要花半年的功夫,教導他們,一直教到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會講,還能解說其中的意義;這才像樣。我們講的是這個,活的是這個,表顯也是這個。」(1990年,《神新約經綸中的奧秘》31、33頁)
8「撒但已經被基督廢除,罪已經藉著基督的死被除去,死也已經藉著基督顯現於肉體而被廢掉,不僅如此,我們那被撒但、罪和死所敗壞的舊人,也已經因著與基督同釘十字架,而被了結。」(1991年,《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114頁)
9「…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六個小時。在這六小時中,神在基督身外作了兩件事。首先,祂把律法釘在十字架上。兵丁忙著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神也忙著把律法釘在那裡。第二,祂脫去了攪擾的邪惡天使,使十字架周圍的氣氛清爽。…那是神在地上的行動。那是神在人裡,在基督的死裡的行動。因此,基督的釘十字架乃是神在人裡之歷史的一部分。」(1993年,《神在人裡的行動》58頁)
10「當主人性的外殼藉著祂的釘十字架(就是祂所經過的浸)而破裂時,祂神性的一切元素-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榮耀-就都釋放出來。…祂渴望受浸,就是被釘十字架,好得著釋放。」(1996年,《基督為父用神聖的榮耀所榮耀的結果》11至12頁)
11「父乃是一直與子同在,從來沒有讓子孤單,從來沒有叫祂獨自一人。但在十字架上,有一段短短的時間,祂問神為什麼離棄祂。神棄絕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因為祂取了罪人的地位,擔當我們的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剎那間。血流出來了,隨著血,水也流出來了…血是為著神救恩法理的一面,水是為著神救恩生機的一面。」(1996年,《神救恩生機的一面》51頁)
關乎信徒在生活中對十字架真理之應用
1「住在基督裡乃是根據祂在你裡面死而復活的工作。你整個天然的人,所有的舊造,都必須擺在十字架上。當你經歷這種殺死,你住在基督裡就是真實並深刻的。」(1978年,-《生命信息上》P.94)
2「我們最需要的,是到十字架上並留在那裡,過釘十字架的生活。我們若這樣作,神聖的生命就會釋放出來並得著彰顯。只要我們願意到十字架上並留在那裡,一切就會在復活的大能裡。這是認識基督和祂復活大能的路。」(1978年,《經歷基督》167頁)
3「我們是在基督十字架陰影下的人。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個活著的生活,也是一個正在死的生活。…當主耶穌活在地上時,祂天天都在被釘十字架,祂天天過著釘十字架的生活。我們也能過這樣的生活,因為我們有祂復活的大能。」(1989年,《生命的經歷與長大》100頁)
4「問題怎麼解決?十字架,就由十字架解決。…今天跟隨主、為主作工,秘訣就在於你非把自己掛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留在十字架上不可。」(1989年,《榮耀的異象與十字架的道路》20頁)
5「我們必須認識我們的定命乃是被釘十字架,我們必須走釘十字架的道路。凡我們所是的,都必須被釘十字架。基督的十字架由那靈應用到我們身上。…對基督十字架的經歷,結果帶來生命之靈的洋溢…」(1990年,《那靈》150頁)
6「基督是我們經歷神聖生命的對象,那靈是經歷神聖生命的實際。但經歷神聖生命的路乃藉著十字架的死。」(1990年,《三一神作三部份人的生命》95頁)
7「我們若不認識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在日常生活裡沒有經歷祂的死,我們就無法過基督徒的生活。我們沒有經歷祂的死,我們最多只能過一種道德的生活。…你必須看見,不僅許多消極的事物,連許多天然正面的事物也需要基督十字架主觀的對付。」(1992年,《基督的生活》77至78頁)
8「…祂在十字架上把我們都解決了。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所以這個舊人身上掛的舊造、肉體、撒但、世界,也都在十字架上解決了。今天我們既是得了重生,就絕不能在有份於這些東西,不能再憑著這些東西活著。我們乃是拒絕自己,像主耶穌拒絕祂自己一樣。…我們要過神人的生活,就必須接受十字架。」(1994年,《異象的高峰與基督身體的實際》51頁)
9「成為肉體這件事產生一個神人,在地上過一個生活,不是憑祂屬人的生命,乃是憑祂神聖的生命。祂在地上的日子一直把自己擺在十字架上。祂留在十字架上死,好叫祂能憑神活,不是彰顯人,乃是使神聖屬性成為人性的美德,而彰顯神。這是第一個神人作為原型的生活。今天我們是祂的複製品,是祂的許多複本,所以我們該過同樣的生活。」(1994年,《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25頁)
10「基督身上有一個模型,就是祂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的一個模型,就是十字架的模型…基督是天天背十字架,向自己死。我們這些追求祂的神人也該這樣,天天背十字架,天天活在十字架下,也就是把我們的天然擺在十字架上,天天向我們自己死,並且天天治死我們天然肉體的一切行為。」(1994年,《神經綸的總綱與神人該有的生活》38至39頁)
11「…我們在基督身體裡的生活,必須是不厭其煩的經歷十字架,一直經歷死,因為不死就不生。死不是就了了,乃是一死就能生。」(1995年,《聖經中管制並支配我們的異象》67頁)
12「我們可能知道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但我們需要經歷這事。一對夫妻吵架,那是釘十字架之人的談話嗎?弟兄對妻子說話時,必須看自己是已經釘死十架的人。…我們必須把對基督主觀之死的應用,放在我們日常的經歷中。我們惟有憑基督復活的大能,才能經歷祂的死。」(1995年,《新耶路撒冷的解釋應用於尋求的信徒》15至16頁)
13「否認己就是將自己留在十字架上,使我們能得更新。日復一日,藉著十字架被除去,我們就變得越來越新。至終,我們就成熟成為新人。這就是神以釘十字架的路,對付我們的原因。神的路不是要改正或改良我們。神要藉著變化來重造我們,而這變化是藉著我們被釘十字架而有的。」(1995年,《雅歌結晶讀經》60頁)
14「不模成基督的的死,就是不絕對的否認你的己(不是別人的己,)並且背十字架。背十字架就是把你的己一直放在十字架上。不要離開十字架; 那是你的己該在的地方。」(1996年,《對同工長老們及愛主尋求主者愛心的話》44頁)
深入且平衡地傳講基督十字架的真理
從李常受自一九七五年後所傳講的信息裡,可看出他對基督釘十字架的認識與闡明是深入而平衡的,他一再指出基督在十字架上時是以七種身分,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
第一,作為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約一29。)不僅解決人外面的罪行,也解決人裡面的罪性。第二,作為在肉體裡的人,在祂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裡,就是在墮落之人的形狀裡,定罪了罪,並對付了罪的肉體。(羅八3。)第三,作為末後的亞當了結了舊創造的人。(羅六6。)第四,作為受造之物的首生者,結束了整個舊造,叫受造的萬有都與自己和好。(西一15,20。)第五,作為銅蛇,擊傷了古蛇,毀壞了撒但,並屬牠的世界。(創三15,來二14,約十二31。),第六,作為和平的製造者,祂廢掉了規條中誡命的律法,為猶太、外邦一切信祂的人,成就了和平。(弗二14-16。),第七,作為一粒麥子,把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使我們成為許多生命的麥粒,像祂一樣。(約十二24。)
《神新約經綸中的奧秘,二四至二五頁》
他也不斷的根據聖經教導信徒要在基督的釘十字架下生活行動。
腓立比二章二節,保羅說,『你們…要使我的喜樂滿足,就…要思念相同的事,有相同的愛,魂裏聯結,思念同一件事。』換句話說,腓立比人要叫保羅喜樂滿足,他們就得沒有意見。可是沒有意見不容易。早晨我告訴你們一個祕訣,最好的祕訣就是掛在十字架上。兩個人同工,不吵嘴,不鬧意見,不拉長臉,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你掛在十字架上。感謝主,主早就把我們釘了十字架!
《榮耀的異象與十字架的道路,十七頁》
在召會中、在工作上、在屬靈的生活上,都是如此。問題怎麼解決?十字架,就是由十字架來解決。在家庭生活中,丈夫得死,妻子也得死,不死就不生;結了婚之後不死,會天天吵架,婚姻生活就不要過了。今天跟隨主、為主作工,祕訣就在於你非把自己掛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留在十字架上不可。
《榮耀的異象與十字架的道路,二十頁》
我們是在重生時就已被釘十字架,當我們受浸之後每天都該過一種死的生活,(林前十五31,林後四11,加二20。),背起基督的十字架作我們的十字架,以對付我們的魂生命,就是我們的己。(太十六24-26。)但我們不該錯誤的領會背十字架為受苦2,這事實上是一種錯誤的禁慾主義教訓,十字架的意義乃是要了結我們的己。為此,神在環境中安排一切,為使我們得益處而效力,(羅八28-29。)當我們外面的人被死的殺死工作銷毀,我們裡面的人,就是我們重生的靈和我們全人內在部分,就天天新陳代謝的更新。(林後四16。)我們若要在身體上帶著耶穌的治死,乃在於經歷複合之靈裡之基督的死,今天聖靈是複合的靈,這靈由出埃及記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裡複合的膏油所表徵,這膏油是由一欣的橄欖油複合著四種香料-沒藥、香肉桂、菖蒲、桂皮。這四種香料分別表徵基督之死和復活的元素。這靈裡基督之死的元素是抗生素,殺死我們裡面消極的事物,而使我們經歷復活3,因為十字架帶進復活,死是復活的門檻,我們若埋葬歸入主的死,就要在復活裡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六4。)基督這第一個神人在地上過釘十字架的生活設立了模型,祂向己死,向神活,不憑祂屬人的生命,乃憑祂神聖的生命過人性的生活,我們該背十字架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前二21下),過神人的生活,藉祂復活的大能,模成祂的死(腓三10),活基督、顯大基督(腓一19~20),而有基督身體的實際。4
本書作者前後矛盾
本文第二段『聖徒資訊摘錄』曾引述賓路易師母之資訊,指出『撒但怕人到十字架被釘死,而從死裏復活。』顯然,這也是本書作者所同意的。既然本書作者同意賓路易師母關於『人到十字架被釘死』的論點,為何當李弟兄說『我們背起十字架就是被了結』,本書作者卻加上『只講客觀地位,抽去主觀經歷』的註解,由此觀之,本書作者是前後矛盾
十字架的真義,不是受苦,乃是了結
李弟兄在《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25篇,他提到
許多基督徒誤解十字架。他們以為背十字架就是受苦難,這是我四十多年前的觀念。我告訴人說,環境的困難是他們的十字架。譬如,你的丈夫或妻子若攪擾你,那就是十字架。然而,主耶穌說到背起十字架時,祂不是這個意思。祂的意思乃是說,我們應當把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生活裏。十字架的真義不是受苦,乃是了結。古時,釘十字架不僅是為著造成痛苦,也是為著治死。因此,釘十字架等於死,等於了結。…背起十字架並不是受苦,而是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了結我們所作的,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因此,背起十字架,就是把這種了結應用到我們身上;我們天天都需要應用這種了結。我們若這樣作,就能領會我們不是受苦,乃是被了結、結束、終結。
李弟兄這段話的意思並非「不必背十字架」,乃是「不必背十字架學受苦」,因為許多基督徒誤解了十字架,聖經所說的十字架,不是叫人受苦,乃是叫人被了結。一個人釘十字架,不僅僅是受苦,乃是被處決,把他這個人除掉。在約翰十九章十五節,當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指著主耶穌,說「釘祂十字架」時,意思是要「除掉祂。」他們把主耶穌釘在十架,目的不是叫祂受苦,乃是除掉祂。他甚至說:『說十字架是受苦的事,這種觀念與主在(馬可福音)八章三十四節的啟示相對。祂在這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主在這裡論到否認己。否認己就是放棄己,而不是保留己使其受苦。』(可生讀252頁)因此他在這段話裡不斷強調背起十字架不是受苦,而是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了結所做的,應用在我們生活中。這絕非如本書作者所言,只講客觀地位,抽去主觀經歷,反而是更正確的教導如何把背十字架應用在生活中。
對背十字架之教訓的領會,需要保羅的書信
李弟兄在《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25篇,他提到
我們需要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了結,應用在我們身上。這意思是說,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就是將基督的了結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這樣作的時候,就成為一個被除掉的人,而不是一個受苦的人。這樣,我們就能見證,『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基督所說背起十字架的話是一個奧祕。如果我們只有八章三十四節,就不能明白基督所說關於十字架的話。我們要恰當的領會這句話,就需要保羅的十四封書信。十字架不僅是受苦,也是殺死。十字架殺死並了結罪犯。
李常受弟兄的這段話指明,若要正確的領會主在福音書裡關於背十字架的教訓,而看見信徒該如何過一種被了結的生活,就需要輔以保羅的十四封書信。我們在自己裡面是無法留在十字架上的,反而常從十字架上下來。因此在腓立比書三章十節保羅說:「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以及同祂受苦的交通,模成祂的死。」在羅馬書八章十三節他也說:「…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惟有藉著作復活大能的那靈,我們才能模成基督的死,也才能治死身體的的行為。這絕非如本書作者所說,貶低歪曲主言,乃是正確的解釋聖言。
本書作者斷章取義的推論
李弟兄在《關於主今日行動的交通》一書論到『完全認識真理』時,強調不該教導膚淺的事,而該教導更深的事,正如多馬格力菲(W. H. Griffith Thomas)藉一本書之書名而提出的呼籲:『讓我們往前』。然而本書作者卻未顧及上下文,只是引用一段話『僅僅教導人關於祭壇周圍的事,基督十字架的事,還是太膚淺了。』就控訴李弟兄講『十字架的道太膚淺了』,實是斷章取義之舉。
弟兄們,這就是我的負擔-讓我們往前。多馬格力菲(W. H. Griffith Thomas)出版了一本論希伯來書的書,名為『讓我們往前』,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也出版了一本論希伯來的書,名為『至聖所』。我的負擔就是與你們交通,請求你們往前,不僅從外院子往前到聖所,更要從聖所往前到至聖所。讓我們往前。我們需要前進。在我們一般、例常的聚會中,不該教導膚淺的事,而該教導這些更深的事。
自一九六二年以來,有些人在同樣的事上大約停留了二十三年。僅僅教導人關於祭壇周圍的事,基督十字架的事,還是太膚淺了。我們需要往前到關於三一神更深的真理,進入祂首要、最高的屬性,就是祂神聖的三一。祂神聖的三一比祂的能力、祂的愛、甚至祂的生命要高得多。我們必須學習關於祂三一的事,就是神格-父如何化身在子裡,子如何實化為靈,這樣的靈如何是子的實化,也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我們需要學習這些事,不儘是為認識,更是為享受『願主耶穌基督的恩,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章14節)倘若你要享受這項祝福,當然你必須認識神聖的三一,認識神格。
今天基督徒是膚淺的,因為他們不願意出代價而有夠多勞苦。這些豐富都在聖經裡,就像金子在礦場裡,但幾乎沒有人勞苦,將牠們挖掘出來。單單買幾塊金子不是我們的工作。我們的工作乃是挖掘金礦。我們在作採礦的工作。這就是主的恢復。弟兄們,我盼望你們各地不要重複老舊的事物。我們該往前,學習諸天裡的事,並學習訴說這些更高、更深的事。
《關於主今日行動的交通,五六至五七頁》
從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竭力前進
聖經中的真理有一類是滋養的奶,但另有一類則是乾糧。保羅在希伯來書六章一節說,『所以,我們既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就當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而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保羅定義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這些就是希伯來的信徒在相信主時所嘗過的奶。現在他們必須竭力前進到更深的話,就是公義的話(來五13)。這話主要的不是關於神的救贖,乃是關於神經綸的法則,這話就是使他們達到完全、成熟的乾糧。李弟兄實是根據保羅的榜樣,均衡的注重基督釘死十架的真理和其他聖經中所啟示深奧的真理。
我們必須學習講說關於基督更深之事的智慧言語。許多基督徒講說美好的事。他們說基督是救主,講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祂復活了,現在坐在寶座上。這些都是美好、正確的,但卻是膚淺的。單憑講說這些膚淺美好的事,主能做出什麼?沒有變化,主怎能建造召會?也許你連保羅在林前三章所教導的真理有多深也不曉得。在一章保羅說到基督是我們的公義、聖別和救贖。在二章他告訴我們神深奧的事。在三章他告訴我們,我們是神的耕地,要長出一些東西;我們也是神的建築。保羅將植物生命與建造放在一起。按人來說,植物生命不可能為著建造。植物生命不是為著建造,乃是為著生產。然而,在神聖的思想裡,生產的生命,乃是為著建造。為此就需要有變化。保羅在本章告訴哥林多人,他們是神的農場,他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神就使他們生長。(林前三9,6)他也說,召會是用金、銀、寶石建造的。(林前三12)這指明變化。我擔心我們在召會中的人不能講說變化的事。這就是我們看見我們中間有些人提倡膚淺的事,就極其關切的原因。這浪費我們的時間。我們在主的恢復裡竭力往上爬,但有些人卻幫助人『往地下室去』。我們在這職事裡幫助人進到『大學』,但有些人帶人回到『幼稚園』。。你的心也許很好,你所做的也正確,但你所教導的階段卻是錯的,方向也是錯的。我們若要從傳統的路轉到神所發明、那靈所命定的路,就是眾聖徒彼此互相講說更高更深真理的路,我們就都必須勞苦。…從馬太福音到啟示錄,基督的啟示有了完全的發展、解釋並陳明。全本新約就是基督的啟示,基督要建造祂的召會,我們就需要認識全本聖經就是基督的啟示。今天有一種膚淺的福音,對基督有膚淺的啟示,告訴人說,神愛世人,神將祂的兒子賜給人。神的兒子來作救主,祂死在十字架上,復活,現今在天上。祂愛所有的人。人相信祂就必得救,死了必上天堂。從他得救起,他就必須行善,改良品格,榮耀神。基督不能把召會建造在對祂自己膚淺的啟示上。我們在美國勞苦了二十三年,竭盡所能的要拔高這光景。看見聖徒們被帶到膚淺和初級的事上,我的靈裡的確受苦。
由上文可知,李弟兄之意並非指十字架真理的本身是膚淺的,乃是李弟兄鼓勵聖徒,在對對基督的啟示和福音的傳講都必須竭力前進,達到完全,也需傳講聖經中更深奧的真理。
本書作者刻意曲解李弟兄之著作
藉《神新約的經綸》第四十四頁的圖表,李弟兄的說明是非常清楚:『我們已經說過,基督成了肉體,(約一14,)而在肉體(不是基督的肉體)裡有撒但。若是我們說,撒但在基督的肉體裡,這是異端。』肉體有兩部分,主要的部分(指罪人墮落的肉體)是有罪的,小的部分(指耶穌的肉體)不是有罪的。『當耶穌把祂的肉體帶到十字架上時,就把在肉體(讀者請留意,不是祂的肉體,乃指墮落的肉體)裡的撒但和罪帶到十字架上,並且把死注入包含撒但和罪的肉體(指墮落的肉體)裡,就是祂已經與之聯合的肉體裡。』對於如此清楚的說明,本書作者仍指控李弟兄『在玩弄文字遊戲』,『又畫圖表,又自罵異端』,本書作者若非刻意曲解就是未仔細研讀,本書實非一嚴謹之作。謹將《神新約的經綸》第頁引述如下:
第四十四頁的圖表說明肉體的兩部分。主要的部分是有罪的,小的部分不是有罪的。在大的部分裡有撒但,在小的部分裡有神。在耶穌一生的三十三年半裡,撒但一直爭戰,要通過邊界線,進入耶穌的肉體裡。然而,他絕不能通過,因為神始終抵擋他,並且神比他強。話成了肉體的時候,祂使自己與肉體聯合。然後基督上了十字架,藉著把死注入肉體裡,就把整個的肉體範圍置於死地,包含撒但和罪在內。當耶穌把祂的肉體帶到十字架上時,就把在肉體裡的撒但和罪帶到十字架上,並且把死注入包含撒但和罪的肉體裡,就是祂已經與之聯合的肉體裡。撒但無法拒絕死。希伯來二章十四節告訴我們,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毀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這奇妙、美妙、包羅萬有、得勝的死,消殺了住著撒但和罪的肉體。
前日本東京大學校長、著名學者矢內原忠雄在《羅馬書講義》說:『這基督成為肉身的形狀,受神差遣而降世作人,是為我們作「贖罪祭」的。因罪正在攻擊人,要把人擄去叫人走那滅亡之路,所以神為殲滅罪,救人脫離牠的控制,而差遣了基督到世上來。為什麼要以肉身的形狀差遣他呢?因為罪住在人的肉體裡面作王,所以為要捕捉並殲滅罪,就必須在肉體裡面進行。基督也非得和人一樣親自成為血肉之體到世上來不可。』1矢內原忠雄指出,為要捕捉並殲滅罪,就必須在肉體裡面進行。基督也非得和人一樣親自成為血肉之體到世上來不可。矢內原忠雄的論點實是與李常受弟兄的論點相同的。
基督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在祂裏面並沒有罪。
再者,李常受弟兄在《羅馬書生命讀經》第238至240頁,論及基督的肉體與撒但的性情(罪)的關係時說:
(1)『神解決這問題的辦法是藉差遣祂自己的兒子,「成為罪之肉體的形狀」。』
(2)『神是智慧的。祂知道祂不能差遣祂兒子成為罪的肉體,因為若是那樣,祂的兒子就也被牽連在罪裏了。因此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3)『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
(4)『耶穌只取了肉體的形狀。而不是有了肉體敗壞的性情。』
(5)『雖然這節聖經清楚地說基督成為罪,那並不是說祂有罪的性情,祂只是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6)『基督成了罪的形狀,在祂裏面並沒有罪。』
(7)『祂與罪性無關。祂不過是成了蛇的形狀,為我們「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8)『神必須同時對付肉體和罪。祂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9)『到我們進入了永世,我們將要回頭來看,並且要說,「現今我領會,撒但如何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肉體而被擊傷。」撒但就是藉著基督自己所穿上的那個肉體被擊傷,被敗壞的,因為那個肉體是成了蛇的形狀。』
(10)『羅馬八章三節不只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不只「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也說,祂差遣祂是「為著罪」。』
(11)『保羅的意思是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不只「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
(12)『但不論撒但是多聰明,他永遠鬥不過神,神遠比他智慧。神差祂兒子成了肉體的形狀,這肉體就是撒但所在的地方,並且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牠。』
很明顯的,李常受弟兄在三頁的篇幅內,十一次之多,一再強調神差遣祂的兒子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且明言『這絕不是說,耶穌成了有撒但性情的肉體。』和『基督成了罪的形狀,在祂裏面並沒有罪。』。本書作者卻仔細研讀李弟兄的話。
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
李弟兄在《羅馬書生命讀經》第238至240頁,論及撒但與十字架時說:
(1)『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神看耶穌就是成了蛇的「形狀」。誰是蛇?撒但。甚麼是注入人身體,使牠成為罪之肉體的罪?撒但的性情。因為罪之肉體實際上就是有撒但性情的肉體。』
(2)『主是說,祂釘十字架的時侯,將是撒但受審判的時候』
(3)『掛在十字架上的是耶穌,但在神的眼光中,是撒但在那裏受了審判。』
(4)『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
(5)『在十字架上,基督「成了罪之肉體的形狀」,不只作了罪人的代替,除去了他們一切的罪,祂也在蛇的形狀裏被釘,完全毀壞了撒但,就是魔鬼。』
(6)『到我們進入了永世,我們將要回頭來看,並且要說,「現今我領會,撒但如何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肉體而被擊傷。」撒但就是藉著基督自己所穿上的那個肉體被擊傷,被敗壞的,因為那個肉體是成了蛇的形狀。』
(7)『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
(8)『神差祂兒子成了肉體的形狀,這肉體就是撒但所在的地方,並且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牠。』
(9)『撒但已經在十字架上,在基督的肉體裏落入陷阱,並被擊傷。』
很明顯的,李常受弟兄是根據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希伯來二章十四節和羅馬八章三節說,撒但在十字架那裏受審判、基督藉祂在十字架上肉體的受死毀壞了撒但、基督將這肉體帶到十字架上將牠釘死,藉此罪與撒但都被定罪。在論及撒但時,新約學者賴德(G.E. Ladd)在《賴氏新約神學》說:『耶穌在十字架上勝過了撒但,以致撒但可以說是被趕出去(約十二31)— 約翰只描述撒但為邪惡的超自然權勢,是這世界的主,卻被耶穌在祂十字架上征服了。』2賴氏也強調『耶穌在十字架上勝過了撒但』和『約翰只描述撒但—這世界的主,卻被耶穌在祂十字架上征服了。』賴氏的論點與李弟兄的論點實是相互呼應的。
結語
由上文證明,本書作者所謂『李的言論』:『勾銷十字架受苦的道』、『不必背十字架學受苦,背十字架是奧秘』或『十字架的道太膚淺了』,絕非李常受弟兄信息裡的本意。反而從其他的著作中看見他一再本於神的話,從神永遠經綸的角度來闡明並應用基督的十字架,使信徒珍賞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之包羅萬有的死,並教導信徒過一種不斷被十字架了結以經歷死而復活的生活。他也開啟信徒該根據聖經的完整啟示,從以基督十字架所完成的救贖為基礎,竭力往前經歷神在信徒身上全備的救恩,以完成神的經綸。本書作者強調一切該以聖經為依循的準則,其說法值得肯定,但本書作者故意斷章取義、刻意曲解或未仔細研讀、惡意的攻擊與抹黑李氏著作,讓人造成錯誤印象之舉,則令人無法茍同。若僅僅在客觀知識上認識十架道理或僅僅如響跋鳴鑼般口說十字架,卻在生活中毫無十架的了結,而蓄意對人散佈毀謗或攻擊,這種連外邦人都不恥的行徑,豈不才真是叫基督十字架的話落了空?願讀者們能分辨事實的真相,拆穿仇敵的謊言。
參考文獻
1. 矢內原忠雄, 羅馬書講義, 人光出版社, 1997, 頁166
2. 賴德(G.E. Ladd), 賴氏新約神學, 中華福音神學院, 2000, 頁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