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傳統與中國本土神學的對照


神的經綸、神化和人的靈教義在中國的在地化 

壹 前言

基督教[1]在中國的本土化可以細分為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唐朝的『景教』,分別從絲路和海路傳至長安和泉州。第二個階段是明末清初的的『天主教』,由利馬竇(Matteo Ricci)所代表。第三個階段是洪秀全發動的『太平天國』,成為一種以基督教外衣包裹的政治運動。在這三個階段中,外來的基督教經歷了不同的『本土化』過程,但都碰見了同樣的問題─對於基督教教義正確與深刻的認識,而使得他們從內部枯竭而最終失敗。從清末開始,中國迎接了第四個階段的基督教本土化過程。這次是以基督新教為主要,例如:倫敦會、中國內地會[2]和其他有志於將基督教信仰傳入中國的許多差會。他們一方面延續利馬竇的方式,以辦學、辦醫院的方式,把西方先進的科學、醫學、天文學、工程學等引入中國,為中國的現代化打下了基礎。在另一方面,在基督教本土化的過程中,他們汲取了過去失敗的教訓。聖經的翻譯工作被列為重中之重。再者,這些西教士也非常強調中國神職人員的培養,而產生了由梁發(1789-1855)為代表的中國籍牧師[3]逐漸接續西教士的工作。

但是,在面臨一個教育水準低下且民智未開的非基督教背景國家,如何將基督教教義『本土化』,使其生根立基?這是從西教士到中國本土教會領袖不斷面臨的挑戰。基督教界採取了三種不同的趨徑。第一種趨徑的是利馬竇的路線,為了將基督教信仰融入中國的文化而不惜犧牲基督教的核心教義。所產生的,就是所謂的儒家基督徒、道家基督徒、佛家基督徒與文化基督徒。王明道受到這個趨徑的影響。第二種趨徑,為了保持基督教信仰的純正性而嘗試將基督教的『系統神學』移植到中國來。賈玉銘與章力生是這個主流的代表。[4]第三種趨徑,在保持基督教信仰的純正性之上,為了同時兼顧上至高級知識分子,下至文盲如此懸殊之群體的需要,他們在闡述核心教義觀念時,迴避了中國信徒難以掌握的神學術語[5]。倪柝聲則是這個趨徑的代表性人物。

本文在神的經綸、人的靈、和神化教義這三個在系統神學中相當冷僻的題目的基礎上,比較二世紀最有名、也是最重要的教父愛任紐,與中國基督教最有影響力的三位領袖:賈玉銘,王明道和倪柝聲。神的經綸,或神救贖的計劃,相當於科爾曼(OscarCullmann, 1902-1999)為了的對抗布特曼基於存在主義,所提出救恩歷史(Heilsgeschichte)聖經觀。科爾曼認為在新約中有一條『以基督為主軸的救恩歷史(Christ-line of Heilsgeschichte)』[6],這條線應當成為研究新約的主軸。這個普遍被認為相當新的視角事實上在愛任紐的作品中俯拾皆是。人是否具有『靈』,抑或是『靈』與『魂』應當被視為一個整體,不應該區分?在基督教神學的人中,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題目。神化教義自從被哈拿克批判為『源於神秘的邪教,致終將被唾棄』後[7],就被西方新教拒絕。神化教義直到近20年才被各基督教傳統重新重視,各大神學傳統相繼發表了許多探討自身傳統中神化教義的論文,成為現今救贖觀的顯學。在同時,基督教(本文愛任紐為起點)東傳來華(三位華人神學家代表這個過程的終點),事實上已經經過多次的全球化(Globolization)—在地化(Locolization)—全球化(Globolization)的過程。比較四人對上述三個神學議題描述,就能夠看見神的經綸、人的靈、和神化教義在1700年間從西方到東方當地語系化後的變化。

貳 人物介紹

愛任紐(Irenaeus, 130-202)是使徒約翰嫡系徒孫[8],因其著作《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不但帶領了當時的基督教會戰勝了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9]異端,並被認為代表了後使徒時期的正統教義,愛氏的貢獻促使後世的神學家們為其送上了『基督教神學創立者(founder of Christian theology)』[10]、『最正統的尼西亞前教父(the most orthodox of the ante-Nicene fathers)』[11]和『第一位系統神學家』[12]的桂冠。賈玉銘(1880-1964)、王明道(1900-1991)與倪柝聲(1903-1972)三位是當時著名的中國本土神學家,雖都曾與西方差會和傳教士有關聯,卻都沒有到歐美接受過正規的神學教育,在闡述各自的神學思想時,也都主張以聖經為本。賈氏在系統神學、釋經學及神學教育方面出力甚多,王氏則以鮮明個性和嚴苛的靈性操練,並嘗試將基督教與儒家的道德觀接軌而廣為人知,而倪氏對屬靈生命的深切剖析及地方教會路線吸引了眾多追隨者。[13]本文選擇神的經綸(Oikonomia)、神化(Deification, Theosis)與人的靈三個教義主題為綱,而以愛氏、賈氏、王氏與倪氏的論述為目,加以對照分析。彼此對照的結果顯示,中國本土神學奇妙地與愛氏所代表之教父傳統遙相呼應,有著高度的相似性;甚且在神的經綸、靈命經歷的剖析和靈性操練的指引上,中國本土神學都有突破性的貢獻。

叁 神的經綸
一 愛任紐

許多教父學者在研究愛氏的神學時,往往以現代『系統神學』的角度來分析並歸納。然而,當仔細審視《反異端》後,發現一個希臘字─Oikonomia[14],以107次的高頻率出現在論及正統教義的第三章至第五章之中。愛氏論到,神有一個『為著我們救恩的計劃(the Plan for Our Salvation)』[15],這個計劃也被稱作『完整之救恩的經綸(Whole Economy of Salvation)。』在這個經綸中,神設立了『各種的分賜』(Dispensations)[16]。《反異端》特別著重在兩個分賜:『舊約的分賜(Old Testament Dispensation)』[17]和『新約的分賜(New Testament Dispensation)』;新約的經綸也被稱作『基督的分賜(Dispensation of Christ』)[18]。愛氏甚至使用了『藉祂所取之屬人性情的那個分賜(that dispensation by which He took upon Him human nature)』[19]來描述基督的道成肉身,使得道成為恩典的『分賜者(Dispenser)』。[20]愛氏的神學可說是以Oikonomia為主軸之一而發展的。[21]並且,愛氏在使用Oikonomia時展現出,將神的經綸與分賜以執行神的經綸視為一體兩面的觀念,再者,『舊約的分賜』、『新約的分賜』、『摩西的分賜』、和『神兒子的分賜』等的用語也隱含『時代』的意義。

二 賈玉銘

賈氏的神學主要是建構在傳統系統神學的框架之上,然而從他論到神『榮耀而奧秘的計劃』的話,我們查看以弗所第一章,就可以看見神對教會有預定的計劃。『神在創立世界以前』,已在基督裏『用諸般的智慧,』『照著預定的美意,』『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同歸於一。』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一章三至十四節,好像在那裏為這個榮耀而奧秘的計劃,站著讚美神。[22]

我們可看出,賈氏將弗1:10中Oikonomia這個字譯為『計劃』,並且神永遠的計劃在賈氏的神學思想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賈氏在《完全救法》一書中使用了48次『計劃』。賈氏題到的有:『永遠的計劃』[23]、『榮耀的計劃』[24]、『神的計劃』[25]、『天國的計劃』[26]、『預備救恩之計劃』[27]、『為猶太選民之計劃』[28]、『為教會經過之計劃』[29]、與『為宇宙復原之計劃』[30]等等。賈氏認為教會在神的計劃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用他諸般的智慧聰明,在創立世界以前,為教會預先定規了一個計劃。此計劃是到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歸一,同為基督的基業,教會即此萬有基業的中心。』[31]

賈玉銘嘗試將系統神學、靈恩運動以及奧秘派的靈命神學結合成為一個更為平衡的神學系統,以應付二十世紀初中國教會的需要。賈氏在發展神學思想時,並沒有如同傳統靈恩運動和奧秘派,過分強調個人的成聖、得救、甚至得勝。相反的,他相當著重於『神永遠的計劃』以及其實行。然而,賈氏的神學缺乏愛氏那種將神的經綸與分賜視為一體兩面的觀念。

三 王明道

王氏並未明言地論及神永遠的計劃,而是從信徒屬靈生活的實踐著眼,以聖經為依據論到神的旨意,對信徒面臨問題給出符合中國傳統道德觀念的指引:『神的旨意既都在聖經中向我們顯明…也不可只注重聖經中的知識…我們讀聖經應當像一個兒子讀父親從遠方寄給他的書信,那樣用心去看父親吩咐他怎樣作人,怎樣處世,怎樣孝親…只有存著這種心意去讀經,方能明白神的旨意。』[32]

王氏也強調聖靈的教訓和引導,『他卻把一切作人的原則都指示我們了……我們把這些原則都牢牢存記在心中,無論遇見甚麼事,他的靈便會藉著這些真理教訓我們,引導我們,使我們不偏左,不偏右,完全行在神的旨意中。』[33]王氏對神之旨意的論述非常具實踐性,平衡地指引信徒:藉著讀經,明白神的旨意,也要藉著聖靈的教訓和引導,行在神的旨意中。論到神的工作,王氏也提及創造、道成肉身、新造、拯救和審判等,但缺乏神聖經綸的全貌觀點。

四 倪柝聲

在倪氏的神學思想中,神永遠的計劃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早期著作論及神的計劃時,他就指明這個計劃是以基督為中心:『在創世以前,神有一個計劃,這個計劃,是在基督裏的,要叫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裏歸於一…神把萬有都交給子,叫子承受。一切都是本於子,藉著子,歸於子。』[34]

由此可見,倪氏將弗1:10中Oikonomia這個字也譯為『計劃』,並且倪氏強調,『神分賜生命的計劃不是事後想起的。不是人墮落以後,神才想起也許需要將神聖的生命分賜給人…神永遠的計劃乃是要得著一個能分享祂非受造生命的族類;在罪進來以前,祂已經以生命樹的形態,將祂的生命擺在亞當面前…我們被造不是要得救贖;救贖不過是將我們帶回神永遠的計劃,就是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使我們成為有分於神生命的人。』[35]

倪氏刻意指出,人的墮落與基督的救贖並不在神原初的計劃之中。他為了平衡某些過於注重法理救贖(Judicial Salvation)的神學思想,相對地提出神永遠之分賜生命的計劃,就是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使我們成為有分於神生命的人,而救贖只是為成就神的計劃的一個補救和恢復的步驟。倪氏也指出,『神在萬世以前,有一個永遠的計劃。神這個計劃,有兩個目的:(一)叫萬有顯出基督;(二)叫人類像基督,就是有基督的生命和榮耀。[36]倪氏強調神永遠的計劃就是要分賜生命,這是與愛氏之經綸與分賜為一體兩面的觀念互相呼應的。

倪氏在後期著作將Oikonomia譯為『經營』或『經綸』:

在以弗所三章重要的一段裏—『論到』那為著你們所賜給我,『神恩典的經營。』(1~2,另譯。)他告訴他們,那藉著啟示,才使他和別人得以明白的『基督的奧秘。』(3~5,另譯。)他接著說明神這『萬般的智慧,』就是神已計劃,如今要藉著祂的教會,讓屬靈界觀看的天使知道的。(11~12,另譯。)[37]

倪氏也說:『在神的經綸中,教會乃是神最後的工作。所以,教會不能再誤了神的事。』[38]『保羅對提摩太說,教會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因為真理乃是說到神神聖的經營。(提前一4,直譯。)』[39]『「福音」在這裏乃是說到神聖經營的總和(the grand total of Divine Economy)。在羅馬書,頭八章都說到得救的事。一至五章說到恩典的福音。九至十一章是論到神的揀選,就是『神聖的經營(Divine Economy)。』[40]在這幾處倪氏的引文裏,教會是明顯的在神的Oikonomia中佔有獨特的地位。[41]除此之外,倪氏也使用傳統基督教的術語,例如:『神的旨意』、『神的目的』和『神的心意』等等,來表達Oikonomia的觀念,建構他的神學思想體系。再者,倪氏在『時代論』的基礎上,把神『完整之救恩的經綸』分為:『列祖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國度時代』和『新天新地』等五個時代。[42]Oikonomia有時是披著『時代』的外衣出現在倪氏的神學中。

五 小結

愛氏直接承繼使徒的教訓,把他的神學思想建構在結合了『神永遠救恩的計劃-經綸』以及其『經綸的執行-分賜』於一體兩面的神的經綸上面。賈氏與倪氏的神學架構也都以『神永遠救恩的計劃』作為其神學的主要訴求。但賈氏把『計劃』以及『分賜(道成肉身以及神化)』看成為兩個基本上獨立的觀念。王氏對神之旨意的論述非常具實踐性,但缺乏神聖經綸的全貌觀點。而倪氏強調,神永遠的計劃就是要將神聖的生命分賜給人,這是與愛氏之經綸與分賜為一體兩面的觀念互相呼應的,並且倪氏『時代』的用語也把愛氏對Oikonomia的衍生意義表達出來。愛氏、賈氏與倪氏都明顯的把『神永遠救恩的計劃』置於其神學思想的核心位置。

肆 神化論
一 愛任紐

如前曾述,愛氏使用了『藉祂所取之屬人性情的那個經綸』來描述基督的道成肉身,使得道成為恩典的『分賜者』。在這個基礎上,愛氏如此描述基督為我們成為肉身的目的:因為祂也『成為罪之肉身的樣式』以定罪罪…祂呼召人進入祂的樣式之中,使人成為神的效法者(imitator of God),並把父的律放在他的裏面,好叫他能夠看見神,並賜給他領受父的能力;[作為]住在人裏面之神的道,成為人的兒子,好叫祂能夠讓人習慣於領受神,根據父良善的旨意,神住在人裏面。[43]

對於愛氏而言,『神住在人裏面』[44]的『神』就是保惠師,就是聖靈;祂使得信徒得以與神聯合為一。[45]愛氏認為,除非我們已與不朽壞(incorruptibility)和不死(immortality)聯合,我們就無法達到不朽壞與不死。故此『除非人與神聯合,他絕不可能成為不朽壞的分享者(partaker)。』[46]與神聯合的結果乃是『有分於神』,使得『那些配得過的人能夠逐漸有分於神的性情。』[47]並且,『魂本身並不是(新)生命;而是有分於那賜予它的生命,魂藉由有分於這個生命而活過來』。[48]『這使得身體和魂都能夠獲得神的生命,』[49]『(祂)潔淨人並將其提升到神的生命。』[50]

諾斯底主義根據柏拉圖主義,認為人的魂藉由某種靈知(gnosis)脫離邪惡的物質身體,而進化(變成)神祇,愛氏為了避免造成這種異端教訓,[51]在《反異端》5.10中特別引用了保羅在羅馬書11:11-22所使用的,將野橄欖枝子『接枝』到好橄欖樹上作為圖畫。信徒在一方面因為被接枝於聖靈,而得『有分於橄欖樹的肥甘』。但是,在另一方面,信徒也『因信領受神之靈,絕對不會失去肉身的實質,只是改變了其工作之果子的品質,並且領受了另一個名字,表明他已經成為更優良的人,如今不單單是血與肉,而是一個屬靈人。』[52]愛氏使用接枝這個比喻,來保持信徒與生俱來之人性與所領受之聖靈的神性間的分別,在合一的基礎上,保證這兩性的『不改變』與『不混合』,好斷絕了任何在神性與人性間產生第三種混合性的可能性。

愛氏最喜歡用來描述『完整之救恩的經綸』之結果的經文是詩篇八十二篇六節:『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因著這處經文將『神(gods)』與『至高者的兒子(sons ofthe Most High)』等同,在愛氏的神學中,『至高者的兒子就』是『神(gods)』。[53]人如何能夠成為『神』呢?愛氏告訴我們:『神(God)站在諸神的會中,審判諸神。』他在此處指的是父與子,以及那些被認養的人;然而那些人『是教會…毫無疑問的,這乃是對於那些領受兒子名分,並藉其我們得以呼求,阿爸父!』之恩典的人。[54]雖然愛氏並沒有使用神化這個專有名詞,[55]他卻在《反異端》4.33.4中向讀者提出一個問題:『如果神不曾成為人,人又怎成為神呢?(Or how shall man pass into God, unless God has [first] passed into man?)』[56]對那些不相信自己會成為『神(gods)』的信徒,愛氏督促他們重新思考『完整之救恩的經綸』目的:『我們卻指責神,說祂未曾一開始就把人造成神(gods),卻叫我們先僅僅是人,最後是神(gods)。神這樣規定,乃是出於祂純潔的仁慈,好叫人無可歸咎神為不公或不心甘情願。祂宣告:『我曾說,你們是神,是至高者的兒子。』(詩篇八二6)』[57]

愛氏也使用所謂的『交換公式(Exchange Formula)』:『神的兒子曾成為我們所是的,好將我們作成祂自己所是的(the Son of God became what we are in order that to make us what he is himself)』[58],他甚至用下面這段話作為《反異端》的總結:

祂的流出,首生的道,降臨至受造之物,就是那些被塑造的(人類)當中,好使得人類得以被包括在祂裏面;在另一方面,被造的人類也能夠擁有道,向祂高升,遠超天使,而根據神的形像與樣式被造作(made)。[59]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見,在愛氏的思想中,與神化相關的教義已經發展的相當成熟,開啟了後世『神化教義』發展的大門。[60]

二 賈玉銘

賈氏並未使用『神化』這個專有名詞,也沒有使用『人成為神』這樣的說法,他也從未稱基督徒為『神(gods)』。但是,他仍然使用了非常強烈的『神格化』和『神性化』的語言。賈氏指出,道成人身的耶穌,『是完全的人,不但指著他有人的靈魂體各部分的完全,也是指著在他的人性裏,並未受罪的影響。』[61]並稱這種屬性相通的結果為『神格人格化,他的人格亦即神格化了』。[62]再者,道成肉身的目的是有兩個步驟。首先,基督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祂要藉由成為人子,將神的生命灌輸到人的生命裏面。接著,當人的生命充滿了神的生命的時候,人的生命將會化為神的生命。[63]換句話說,『我主基督所以道成人,正欲我們亦以人成道。』[64]而在各人的層面上,耶穌救我們,是要把我們這些汙穢罪人,變成天使。把一些罪奴魔隸,變為神的兒子。把我們這些屬世的人化為屬天的人。屬肉體的人化為屬靈的人。自私自愛的人化為榮神濟世的人。[65]

對於得救的定義,賈氏認為:『幾時我們接受了基督,幾時就得了生命,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因為『基督即生命』,接受了基督,即接受了生命。』[66]得救就是神的靈住在人的靈裏面,就會將神的生命灌輸到人的生命裏面,[67]使得神的生命成為人的生命。[68]故此,人所獲得的『新生命』就是『基督的生命』;所獲得的『新性情』乃是有分與『神的性情』。[69]賈氏稱這個過程為『人性被神性化。』首先發生在耶穌基督身上,[70]繼又發生在我們身上:

神生命在人生命中,人生命在神生命中,神生命與人生命,人生命與神生命,即彼此潛通,彼此契合。但與其說是神生命與人生命彼此潛通契合,或相感相化,不如說是人生命成為神生命。[71]

在神性化的過程中,一個魂得救的人,乃是不憑自己魂裏的知識,感覺,意志,與理性的人。這樣的人能夠獲得從聖靈來的理智與感覺,這個時候,他乃是一個理性被『靈化』的人。這使得作基督徒還不僅僅是效法基督,而是被『基督化』[72],或『道化。』[73]使其生活能夠活出基督的樣式。賈氏稱這樣的人為『基督人』[74]

我在主裏面活,即保羅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不是我』的『我』,即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的『我』,就是『義』,或說是基督化的我,亦即基督人。這個基督人既是活在基督裏面。且有基督活在我裏面,這就是基督化的人生,即『只見基督不見我』的人生,也就是保羅所說『長成基督身量』的人生(參弗四13)。[75]

並且這基督人,經驗完全的救法,具有神性、神德、神像,而進入於聖潔完全地步:

信徒因受靈感而信主,而悔改,而重生,而得稱為義,可謂已經出死入生,作了得救的人。但其於得救以後,還須求靈命之發展,生活之高尚,在基督裏日有長進。終究長成基督成人的身量,跑到基督的標竿,經驗完全的救法,作一個『活著就是基督』的基督人。具有神性,神德,神像,而進入於聖潔完全地步,方不負於主的完全救恩,而為肖乎基督的基督徒。[76]

賈玉銘密集的使用豐富的辭藻來闡述的『交換公式』內涵,使得神化教義[77]在賈玉銘靈命神學,特別是救贖觀中占據了核心的位置。謝龍邑也認為:『賈玉銘的神學建構工作更為接近初期教會的教父們所傳講的信息,尤以愛任紐以及其後東正教所傳講的「神化觀(deification)」。重生和相信人可以藉著生命的「靈化」或「道化」而得救。在沒有混淆神人二性下,完成生命神格化的過程,最終得以「人身成道」。』[78]

三 王明道

王氏強調的是信徒的追求聖潔:『神是怎樣聖潔,我們也當追求怎樣聖潔。』[79]再者,基督福音的功用是,使因信得蒙重生的人,成為羡慕聖潔良善且像神的:基督的福音不是要去改革社會中的一切惡風陋俗,以及種種不良的制度。它的功用乃是使人因信得蒙重生,成為新造的人。這新造的人是恨罪的,是羡慕聖潔良善的,是像神的。[80]

王氏注重信徒的生活實踐,因此他提到『像神』,也是聯於恨罪和羡慕聖潔良善。

四 倪柝聲

倪氏非常清楚的表明:『在神永遠的計劃中最大的一件事,就是神能住在人的中間。神所樂意的,就是在人和神的中間有一個接觸的點。所以主耶穌的「道成肉身」,是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支搭祂的帳幕在我們中間。』[81]在新約中,『道成肉身』打破了神與人的間隔,使得神能夠住在人類中間,跨出了『神永遠的計劃』的第一步。而『道成肉身』的目的是:

主耶穌原是神的獨生子。因為祂是獨生子,所以祂沒有弟兄。而父差子來的目的,乃是為著要使祂的獨生子,也成為長子,使祂的愛子有『許多弟兄』。整個『道成肉身』與十字架的故事就是這件事;神最終所成全的目的,『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二10,)也就此應驗。[82]

值得一提的是,愛氏偏向於使用具有保羅書信色彩且帶有法理元素之認養的『兒子名分(adoption)』,來描繪父與信徒間的關係;這個做法深深的影響了後世許多神學傳統對於這個議題的處理方式。而倪氏則強調信徒所領受之聖靈,將神的生命與性情賜給信徒而建立的生命的關係,故傾向於使用具有約翰著作色彩的詞彙,把父與信徒間的關係理解為因重生而『從神生的』的關係。這兩者都是合乎聖經的正確描述,代表父與信徒間的關係的兩個不同視角:

將新生命放在他裏面,使他在基督耶穌裏成為新造的人,他就立時變成『神的兒子』了。『神的聖靈,就將神的生命和性情』,放在信祂的人的心裏;他裏面一有了神的生命,他就立刻作神的兒子;因為神的生命進入他心裏的那一刻,就是他重生的時候。重生這層工夫,完全是神的工夫:『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83]

成為『神的兒子』具有甚麼意義呢?倪氏告訴我們:

人有生命,但這不過是受造的生命。神是非受造的,祂盼望受造的人能得到祂自己那『非受造的生命』,叫我們能從人這一層,高舉到神的面前。請你記得,這並非叫人作神,只是叫人『有分』於『神的生命』,要人依靠神而活。[84]

根據神的計劃,信徒從聖靈所領受並『有分』的『新生命』不但是『神的生命』,更是『祂自己那非受造的生命』。這否決了產生任何非神又非人之第三性異端的可能性 ,[85]也使得信徒在得救後有兩種生命:從父母所領受的天然受造之人的生命,和從聖靈所領受,非受造之神的生命。除了這個『新生命』之外,倪氏還強調:

當我們信時,祂就是將祂自己的生命─『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分給我們。『這個性情是完全新的,與我們舊有的罪性是完全不相同的;這性情並不是從修改我們舊有的性情而來的』。這個奧秘的事就是當我們相信主耶穌作我們救主那一刻發生的。…現在,信徒就有兩個性情了。一個就是罪性—肉身—老亞當的性情;一個就是靈命—『新靈』—神的性情[86]

『所以,我們這些與祂聯合的人,就有分於祂復活─無死─的生命。』[87]此外,基督徒也『得了重生,有了神的性情(彼後一4)。』[88]而我們得了神的性情和生命,就要在人間有像神的生活:

還有一方面頂榮耀的恩賜,就是叫我們有能力像祂。…我們被神用聖靈印在我們裏面,我們就得了神的性情和生命。這性情和生命是像神的,我們如果順著這性情和生命而活,我們就必定會在人間有像神的生活。[89]

並且,神要在人身上作工到一個地步,『使這個人在意見上、在思想上、在感覺上、在看法上,都是像祂自己一樣。』[90]

然而,為了避免有任何人會因此進化為神的可能性,倪氏明確的表示:

這性情(信徒所獲得的『神的性情』)並不是從修改我們舊有的性情而來的』。祂盼望受造的人能得到祂自己那非受造的生命,叫我們能從人這一層,高舉到神的面前。請你記得,這並非叫人作神,只是叫人有分於神的生命,要人依靠神而活。…在萬古以先,神就賜恩給我們;(提後一9~11;)神就豫定我們有分於祂的生命。(不是祂的神格-多一2。)[91]

雖然倪氏並沒有使用『神化』或『人成為神』的用語,也沒有引用愛氏(並古代教父)最喜歡引用的詩篇八十二篇六節。但是,倪氏的教導也具有濃重的『交換公式』的色彩。例如下面這段話:

神的生命本來充滿宇宙,但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後,因著受到身體之肉體的拘束,不能釋放出來,神就無法把生命釋放給人。『神的生命』首先是進到主耶穌的肉體裏;主乃是盼望在祂當受的浸成就時,把身體脫去,把祂的生命分給人。…耶穌降生之後,『神的生命』受到肉體的包圍。然後祂到各各他,上到十字架,把『祂的生命』釋放出來。神的目的原是要祂的獨生子成為長子,好使祂得著許多『眾子』。原來的一粒麥子產生一百粒,現在是一百加一,等於一百零一粒。原來那粒麥子是獨一的,現在成為第一粒了。主復活之前,神只有一個兒子,主復活之後,神有了『眾子』。。。主耶穌如何『由神得生命』,我們也如何『由神得生命』,我們的生命與祂的一樣。[92]

五 小結

愛氏、賈氏與倪氏三者的神學中都帶有明確的神化教義的元素,例如:基督徒因信成為神的兒子[93]、聖靈的內住、有分於神的生命與性情、人原有的生命與性情不改變等。愛任紐因將詩篇八十二篇六節的神(gods)應用於因信領受兒子名分之恩典的人,並且明確地使用了『神的兒子曾成為我們所是的,好將我們作成祂自己所是的』的神化語言,當屬於在『神化教義』的範疇中。而倪的著作中因缺乏明確的神化用語,從未引用過詩篇82:6來支援他們的教義,也從未直接稱呼基督徒為『神(gods)』,故當被認定為屬於『神化論題』的範疇。相較於倪氏,賈氏在單一作品中對於『神化論題』的密度要遠高於倪氏的單一著作,並且賈氏明確的使用了『神格化』和『神性化』的神化語言,因此他的相關教義當被認定為『神化教義』。然而,在實際的靈命追求的操練上,倪氏的細膩是有目共睹的,謝龍邑也承認,『(賈氏)魂的得救也沒有如倪柝聲的那麼具心理學的分析和細膩。』[94]兩人各有所長。

伍 人的靈
一 愛任紐

愛任紐明確地告訴我們:『一個完全的人包括了靈、魂、體三個部分。』 在這三個部分中,『魂』本身並不是(新)生命;[95]『身體』和『魂』都需要獲得神的生命,才會被點活。[96]『三者中最為重要的是靈,保守並形成(fashion)人的-這是靈;聯結(united)並塑造(formed)人之形體的-這是體;在兩者間,有時跟隨靈而被升高,有時同情肉體而墮入情慾的-這是魂。』[97]當體與靈聯合,接受神的靈(Spirit of God),人就成為『屬靈人(spiritual man)』;[98]藉由『靈(Spirit)』領受(與神的)類似性(similitude)。這使得人的靈在《反異端》的思想中占據了一個非常突出的地位。再者,接受『神的靈』是『屬靈人』的必要條件。他們得以屬靈,是因為『有分於靈(partake of the Spirit)。』那些擁有『神的靈』就是完全的人,當人的『魂』缺少了『靈(spirit)』,人也會墮落到肉體裏面,成為不完全的人。[99]『父之靈』(the spirit of the Father)潔淨人,並使得人能夠被提升到『神的生命』並獲得『靈的交通(fellowship of the Spirit)。』[100]

然而,我們在《反異端》5.6.1與5.9.1中多次看見,愛氏好像將『(人的)靈(spirit)』、『(聖)靈(Spirit)』、『神的靈(the Spirit of God)』、與『父之靈(the spirit of the Father)』混合使用的情況。如在5.6.1中我們先看見,人同時由『魂(soul)』與『靈(spirit)』組成,卻又立刻看見,完全的人是『領受『父之靈(the spirit of the Father)』的魂與肉身的混合物(a mixture)』。對那些已接受神的靈的人,使徒們以『完全的』描繪之。愛氏也認為,若把人屬肉身的實質去掉,人就只剩下『人的靈或神的靈』。但當人的靈與魂調和,並與神的手工製品(handiwork)聯合後,將因著神的靈的澆灌而成為屬靈的和完全的。

這種混合使用『父之靈(the spirit of the Father)』、『神的靈』與『人的靈』的情況實在需要另文進行較深入的探究。除了告訴我們,『身體是聖靈居住的殿』[101]外,愛氏並沒有進一步提供聖靈內住的明確細節。換句話說,愛任紐雖然明確了『人的靈』在基督徒全人得救的過程中佔有一個非常確定的地位,然而,聖靈和人的靈兩者間的關係卻是模糊不清的。很明顯的,在神學上,愛任紐之所以採取三元人觀很明顯的具有對抗諾斯底主義強烈的『靈Vs物質的二元主義』並『從某種此等神祗得到靈智火花作為得救的憑據』的教義。

二 賈玉銘

賈氏認為,耶穌基督的救恩是全人的得救,同時臨及人的三個部分:靈、魂與身體,並且在《完全救法》一書的第二卷中,完全以聖殿的三個部分-至聖所、聖所和外院子作為軸心,貫穿人的構成以及靈命歷程。賈氏發現基督徒的靈命經歷往往都會面臨如下的問題:

常見一個靈得了救,魂還未得救,或是魂得了救,體還未得救的人,往往度矛盾的生活;靈所願意的,魂不同意,或是魂所願作的,體不服從。[102]

賈氏認為,為了脫離這樣的掙紮,基督徒必須知道神的靈達到人的靈裏,按救恩之實際,或說是得救的奧義,即是把一個與神隔絕的罪人,和神中間的阻隔除掉,使他得與神相交相通,神的靈達到人的靈裏,神的生命灌輸在人的生命裏。[103]因此基督的生命成為靈裏面的生命,而我們在生活上的經歷,賈氏認為:

按地位說,是先從院內起始——體。但按生活說,卻是從至聖所開始—靈。所以人首先得救的部份是靈,雖然靈得救時,魂與體亦同時各受了靈的感力,而有變化;但人得救之始,是先有聖靈於人的心靈中有運育之工。[104]

所以在得救的過程中,靈是最重要的:

人的靈魂體三部份,是以靈為主要部份。靈既得救,他的心靈中即有真光,不再黑暗。他的靈即得與神的靈相通。他的靈府內。即有上帝駐驛之所,堪與神相交。他的靈既已重生,而有靈生命,此靈生命即基督的生命,因『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105]

人的魂則處於一種中立的地位,『魂在人的靈體之間,將靈的事達到體裏,把體的事達到靈裏,而為靈與體之間的介系。』[106]賈氏認為靈、魂與身體三個部分得救的順序乃是從內而外,先靈,再魂,後體。

耶穌作我們的救主,不僅救我們的靈,也是要救我們的魂,並要救我們的體。所以我們若能在耶穌的完全救法裏,從經過聖殿的院子—靈得救,直至經過我們自身的外院子—體得救,就完全經驗耶穌的救恩,或說即完全經驗耶穌的完全救法了。[107]

並且賈氏也指出,『上帝預備救法;耶穌作成救法;聖靈施行救法。』[108]因著聖靈正將上帝所預備且耶穌已作成的救法,施行在信徒的靈、魂與身體三個部分,賈氏所強調的『靈化』、『神性化』、『基督化』、『道化』、『基督人』就不僅是一種隱喻和說法,乃是今生就可經歷、尚在過程中、未達完全境地之屬靈的實際。

三 王明道

王氏也明確地指出,人有靈、魂與身體三部分,並且引述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書信,說:

他將靈放在最前頭,將身體放在最末後我們第一件所當注意的事就是靈的態度,我們第一件所當尋求的事就是使我們的靈得著糾正,以後全體各部分都必要成聖乃是自然的結果。靈管理魂,魂管理身體;若是我們不先奉獻我們的靈求神管理,不先使我們裏面最高的勢力安排得適宜,被保守得適宜。[109]

王氏特別指出靈、魂與身體的次序:靈管理魂,魂管理身體。也因此我們要先奉獻我們的靈,求神管理,

要作這樣的一個真實忠心的僕人,我必須每日藉著新的奉獻將我自己交在主全能的手中,這樣我就每日說古人從前所說的話:『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我將我的靈交在你護庇的手裏求你保守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慈愛的手裏求你安慰我將我的靈交在你修理的手裏,求你使我成聖我將我的靈交在你製造的手裏,求你使我安全,求你為你的榮耀使用我。[110]

每日更新奉獻,求神管理我們的靈,使靈、魂與身體按次序安排得適宜,在這根基上,王氏也論及『誰是屬靈的呢?』,他說:『聖經中所說的「屬靈」不是指著熱心和信仰純正,更不是指著注重異象、異夢、撲倒、跳舞等等。』[111]王氏指出,『屬靈』不是熱心和信仰純正,更不是靈恩的特異經驗,而是:

總起來說,他們在一切的大事小事上都『順著聖靈而行』,不再『照著人的樣子行』;因此基督在他們身上得以顯大,神的名因他們得著榮耀,許多人因他們得著益處…在生活中滿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人才真是聖經中所說的『屬靈的人』…聖經中所說的屬靈不是指著信仰,不是指著知識,也不是指著所講的道理,更不是指著一些特異的經驗,乃是指著生活說的。一個人必須有順著聖靈而行的那種聖潔高尚的生活,才能稱為屬靈的人。[112]

王氏強調,『屬靈的人』是那些順著聖靈而行而有聖潔高尚的生活,且生活中滿有聖靈所結之果子的人。王明道的觀點似乎視人的靈為神調整的一個器官,缺少救贖論中當有的『神人聯合』和『交換公式』的語言。

四 倪柝聲

倪氏明言,神的話把人分作三部分:靈、魂、和體,他指出,『神的話並不是把人分作「靈魂」和「身體」兩部分。乃是把人分作三部分:靈、魂、和體。帖前五章二十三節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一節聖經,明明將一個整個的人,分為「靈、魂、體」三部分。』倪氏對於『聖靈內住』的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描述,他說:

所以主耶穌說,『從聖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因為就是在這個時候,神的生命,就是這裏的靈,進入我們的人靈,叫人靈恢復了它的地位。『聖靈就從此住在人的靈裏』,所以,人就被遷入靈的境界裏了。靈現在復活過來,重新執掌權柄。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所說的『新靈,』也是說到人在重生時,所接受的新生命。[113]

對於神的殿的構造,倪氏直接用舊約的聖殿作為表號,解釋說:

人也是神的殿。在人裏面也有這三部分。『身體』好像『外院』一般,是在外面的,為眾人所見的生命。就是在此,人應當遵行神所有的命令。就是在此,神的兒子代替人死。再進去,就有人的『魂』,就是人內裏的生命,包含有人的感覺、意志、心思等等。這就是一個重生的人的『聖所』。因為他的情愛、思想、願望,都在這裏,乃是滿有亮光、明明白白的,好像祭司來往事奉神一般。再進去,就有幔子後面的『至聖所』,為人的亮光所照不到,眼目所看不見的地方。『這是至高者的隱密處,』是神的居所,為人所不能到的地方─除非神願意將幔子裂開。這就是人的『靈。』[114]

在倪氏的眼中,人的『身體』就如同聖殿的『外院』;人的『魂』就如同聖殿的『聖所』;人的『靈』就如同聖殿的『至聖所』。一層比一層深入。故此,『人的靈是最尊貴的,居在人的最裏面。體是最卑賤的,居在最外面。魂就是居在靈和體的中間,作它們倆的媒介。』[115]由於『靈』在人的最深處,而舊約聖殿最深處的『至聖所』乃是『約櫃』所在之處,[116]是神人相會的地方,[117]所以倪氏認為,『聖靈就從此住在人的靈裏』。因為聖靈就從此住在人的靈裏,倪氏也根據林前六章十七節論到,人如何與主聯合,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我們要接受基督,因為祂在靈裏,也就有接受的可能。而且聖經也說,凡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基督在靈裏面,我們也都是有靈的,『我們的靈』,接受這位『在靈裏的基督』,『二靈』就成為『一靈』,合而為一。這是最寶貝的地方,若是沒有這一點,我們所信的,仍舊是個普通的宗教,沒有多大意思,不能成功裏面的拯救。[118]

倪氏此處『二靈成為一靈』的教訓是與愛任紐和奧古斯丁的觀念遙相呼應。[119]因為『二靈成為一靈』,所以,相較於賈玉銘和王明道,『靈』在倪氏神學中的地位更為重要。換句話說,在倪氏的思想中,『靈』這個字有時候指的是『人的靈』。但是在倪氏論及靈命的時候,這個『靈』往往代表的是那個由『神的靈』與『人的靈』所聯合成為的『一靈』。

加拉太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所說聖靈的果子,不是聖靈分給我們的美德,乃是聖靈在我們身上結出來的果子。聖靈的果子的意思,就是基督在我們身上,因著聖靈工作的緣故,被我們消化吸收,變作我們自己的性格、自己的特點,這一個叫作聖靈的果子。這也就是我們在前面所說的,聖靈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裏面。[120]

倪氏也談聖靈的果子,相較於王氏強調生活中的美德,倪氏是更內在地強調,是基督在我們身上,因著聖靈工作的緣故,被我們消化吸收,變作我們自己的性格、自己的特點,是聖靈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裏面。

五 小結

愛氏、賈氏、王氏與倪氏都指出,人是由靈、魂與體三個部分所構成的。並且四位也都強調,靈、魂與體之正確次序的重要。因著聖靈的內住,人的靈在神化(或聖化)的過程中是關鍵的部分,也是聖靈用來帶領人,使人成為『屬靈人』的關鍵部分。愛氏雖然承認人為『聖靈的殿』,但是卻沒有進一步提供聖靈內住或神的靈如何與人聯合的細節。賈氏則承認,人的靈是神的『駐驛之所』,也是『神人交會之處』。這使得基督的生命-基督徒所領受的新生命在人的『靈』裏面成為『靈生命』。並且因著聖靈正在信徒的靈、魂與身體三個部分,施行救法,賈氏所強調的『靈化』、『神性化』、『基督化』、『道化』、『基督人』就是今生可經歷、尚在過程中、未達完全境地之屬靈的實際。王氏強調每日更新奉獻,求神管理我們的靈,使靈、魂與身體按次序安排得適宜,『屬靈的人』是那些順著聖靈而行而生活中滿有聖靈所結之果子的人。倪氏則指出,聖靈就住在信徒的靈裏,而基督在靈裏面,我們也都是有靈的,我們的靈接受這位『在靈裏的基督』,『二靈』就成為『一靈』。再者,基督在我們身上,因著聖靈工作的緣故,被我們消化吸收,變作我們自己的性格、自己的特點,是聖靈把基督組織在我們裏面,這就成功我們裏面的拯救。

伍 結論

在愛任紐的時代中,Oikonomia是一個被正統和異端同時接受的觀念,甚至愛任紐還指控諾斯底主義也在教導『另一個分賜(another dispensation)。』[121]根據愛任紐,Oikonomia含示『完整之救恩的經綸』,可以被分為:『舊約的分賜』或『摩西的分賜』或『律法的分賜』,和『新約的分賜』或『基督的分賜』。這兩個分賜相對於『時代論』的『律法時期』和『恩典時期』,以及『聖約神學』的『工作之約』與『恩典之約』。神在這兩個時期中分別以律法和恩典作為分賜救贖的手段。而這個經綸的核心就是『如果神不曾成為人,人又怎成為神呢?』基督成為肉身的樣式定罪罪,住在人裏面,使信徒與神聯合唯一,有份於神的性情和生命。愛任紐特別用『接枝』這個例子來描述這個圖畫。神創造人的目的就是要讓人成為神(gods),讓人作為代表,重建宇宙的次序,歸於作為頭的基督之下——這就是愛任紐大名鼎鼎的『同歸於一』教義的核心。愛任紐認為人應當被分為靈、魂和身體三個部分。靈則是與神的靈聯合的部分,因此人的靈也可以被視為神的靈。人的靈就成為神將祂救贖的分賜或經綸施行在人身上的關鍵器官。而人的屬靈與否,則完全根據人是接受神的靈,是否獲得靈的交通,而成為屬靈人。愛任紐完美的在Oikonomia下面,把基督教神學中的神觀、基督觀、聖靈觀、救贖觀/神化,人觀/人的靈,和末世觀整合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而Oikonomia—神化—人的靈就是貫穿這個體系的軸心。

相當令人驚訝的事實是,在1800年後的中國,賈玉銘(長老會背景)、王明道(獨立教會背景)和倪柝聲(創立地方召會)三位中國本土的主要教會領袖都以不同程度保留了Oikonomia,神化和人的靈三個教義。而無獨有偶的是,這三位領袖都持保守的基要派信仰,時代論的末世觀和三元論人觀。而賈玉銘和倪柝聲在解經上也都採取寓意/靈意解經的趨徑。而這三個觀點在現今的華人基督教中卻飽受批判。這也透露在當時的中國基督教界普遍有一種『復原主義(Restorationalism)』,嘗試回歸初期教會的教義和實行。然而,賈玉銘、王明道和倪柝聲也有不同之處。從風格而言,賈玉銘走的是系統神學的路線,王明道和倪柝聲則屬於草根性的教會領袖,以牧養為主,迴避了許多神學的名詞。而王明道更強調將基督教的教義與儒家思想接軌。也造成三人以不同的程度處理這三個神學議題。

賈玉銘將Oikonomia翻譯做『計劃』,他的作品對『計劃』使用了許多不同的稱呼,其精彩程度可以跟愛任紐媲美。倪柝聲也與賈玉銘一樣,將Oikonomia置於他神學思想的核心地位,或譯為『計劃』,或譯為『經綸』。王明道反而僅僅將Oikonomia用比較弱的『旨意』代替。並且,王明道對於神的『旨意』的描述更強調實踐性和道德性。這無疑跟他採取的將基督教與儒家的道德思想結合之趨徑不無關係。賈玉銘接著用非常強烈的『神格化』和『神性化』來描述人類成聖最終的狀態,他也使用了許多其他的語言,包括交換公式的語言,來描述這個狀態。從賈玉銘的觀點來看,他非常清楚神化教義核心的交換公式的含義。賈玉銘可以說是最為強調神化教義的中國本土神學家。倪柝聲並沒有使用典型的神化教義語言。但是,他的作品無疑的包括了神化教義的核心交換公式。『有份與神的生命和性情』與『神性和人性不因為聯合而改變』不斷的出現在他的作品中。因此,他當被歸類於『神化論題』的範疇中。但是,接續他的李常受後來以『神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不在神格上,成為神,』正式在倪柝聲的基礎上建構了神化的教義,使得地方召會在華人基督教中,成為僅次東正教,最為強調神化教義的團體。賈玉銘、王明道和倪柝聲都持三元人觀,都認為靈相較於魂與體,是人裏面最為重要的主宰部分,是首先得救的部分,也是得救/成為屬靈人的鑰匙。而救贖從靈開始,擴及魂,再達到體,完成全人的得救。賈玉銘和倪柝聲的人論具有高度的重疊性,都認為人的靈是神的靈聯合之處,並且都採用路德的三重帳幕的圖畫作為人三個部分的比喻。賈玉銘固然也有撰寫一些靈修方面的作品,但是因為倪柝聲大量的、詳細描述人的靈如何與內住之神的靈的互動,並描述成聖道路的著作,因此賈玉銘對於華人基督教的屬靈傳統的影響遠沒有倪柝聲強。王明道在這方面則強調外在在行為和道德上的效法基督。

在以神的經綸、神化以及人的靈三個角度,比較愛任紐與中國近代三位以靈命啟示與操練著稱的神學家-賈玉銘、王明道與倪柝聲的相應神學思想之後發現,遠在九十年前,就有忠心的本土神學家,雖都未曾到歐美接受過正規的神學教育,但都主張以聖經為本,注重生命的體驗和屬靈的經歷,他們所發展的所謂中國本土化基督教教義,卻與愛氏所代表之教父傳統的正統教義遙相呼應,有著高度的相似性;甚至於,賈氏與倪氏對於神的經綸、靈命經歷的剖析和靈性操練的指引都有比愛氏更準確、深入且細膩的論述,這是中國本土神學的突破與貢獻。這種現象不但特殊,值得進一步研究,相信也能為中國的基督教未來進一步的『本土化』甚至『全球化』,提供一個思考的方向。

(謝仁壽、周復初)


註:

[1]此處的基督教(Christianity)是一個廣義的稱呼,包括一般口語的天主教、東正教以及更正教。

[2]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為了將基督教本土化,甚至要求所屬的傳教士必須離開開放口岸,進入中國內地傳教。講中文、吃中國飯、穿長袍馬褂、住中國式的房屋等是基本要求。

[3]中國四次基督教本土化運動的比較:唐朝景教未翻譯聖經、教義是涅斯托流派且僅有少數文獻;明末清初天主教也未翻譯聖經、未發展教義、著重科學知識的傳遞;太平天國僅翻譯新約,但竄改教義,自稱為耶穌的弟弟,來中國創建天國;清末民初的基督教產生許多不同的聖經譯本,以和合本聖經為大成,且翻譯教義文獻,並以本土化的方式發展教義。

[4]宋剛,〈基要與本色之間:賈玉銘、王明道與倪柝聲思想比較芻議〉,《不死就不生—2011近現代中國基督教神學思想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林四皓、周復初編輯(臺北:橄欖出版有限公司2012/10/23),頁336。

[5]例如:三位一體、位格、屬性、性質、相互滲透/擁抱、屬性相通、位格的聯合,等等。

[6]Richard B. Hays, The Faith of Jesus Christ: The Narrative Substructure of Galatians (Eermans Publishing: Grand Rapids, MI 2002), 52-53.

[7]謝仁壽,周復初譯,諾門拉索著,《希臘教父傳統中的神化教義》(橄欖華宣:臺北 2014初版),頁10。

[8]愛任紐,殘卷(Fragment of Works),ANF01, 826-827。此處詳細描述了愛氏的師承。

[9]諾斯底主義的內容可參考,Bruce L. Shelley, Church History in Plain Language  (Dallas: Word Publishing, 1982), 50-55。詳細內容參考:約納斯,張新樟譯,《諾斯替宗教》(上海:上海三聯 2006)。

[10]Johannes Quasten, Patrology, 4 Vols (Westminster, MD: Christian Classics, 1986), I, 294.

[11]Philip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8 Vol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10), II, 751.

[12]Denis Minns, Irenaeus: An Introduction (T&T Clark: London, 2010), xi.

[13] 同註5。

[14]早期教父們頻繁地使用Oikonomia,其直接的英文化為economy。它至少具有雙重的含意:首先,指神對人永遠救恩的計劃,如弗三9,此時,和合本聖經譯為『安排』,而賈氏和倪氏經常譯為『計劃』,倪氏又譯為『經營」或『經綸』,一些現代學者如章雪富、石敏敏等則譯為「經世』。再者,指神在不同的時期分賜救恩的安排,如弗一10,此時,英文欽定本譯為dispensation,和合本聖經譯為「安排』。而dispensation也成為『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的字根,故也可翻譯為『時代』;當其衍生字以dispense或dispenser出現時,當譯為『分賜』和『分賜者』。故此,當Oikonomia被翻譯為dispensation的時候,中文可以選擇的翻譯有:經論、安排、分賜、與時代。但為了便於讀者理解,當這個字在愛氏著作中以economy或dispensation出現時,我們相應的譯為『經綸』和『分賜』。這個詞具有「一詞多義的特徵』,因此當它出現的時候,不只代表某一個觀念(如:『分賜』),而是代表一個神學系統架構。

[15] 愛任紐,《反異端》(Against Heresies), 3.1.1, ANF01. The Apostolic Fathers with Justin Martyr and Irenaeus(本文根據英語神學界的習慣,簡稱為ANF01)。

[16]《反異端》4.20.10、4.21.3、4.28.2、4.33.7、4.33.10、5.20.10、5.33.7。

[17]《反異端》4.11.3。又被稱作『原先的經綸(the Former Dispensation)』、『摩西的經綸(Mosaic Dispensation)』、『利未人的經綸(Levitical Dispensation)』、或『律法性的經綸(Legal Dispensation)』。

[18]《反異端》4.23.1。或『神兒子的經綸(Dispensation of the Son of God)』、『祂兒子的經綸(Dispensation of His Son)』、『主的經綸(Dispensation of the Lord)』、『主再臨的經綸(The Dispensation of the Lord’s Advent)』,『自由的新經綸(the new Dispensation of Liberty)』、『我們的經綸(our Dispensation)』、或『憐憫的經綸(the Dispensation of Mercy)』。

[19]《反異端》5.19.2。也被稱為『受苦的經綸(The Dispensation of Sufferings)』,《反異端》3.18.5、4.3.5。

[20]《反異端》4.20.7。愛任紐也把『分賜者(the Dispenser(s))』這個原本用於基督的詞用在神的管家(Stewards)-信徒身上,《反異端》4.27.2。基督徒能夠如同基督一樣稱為恩典的『分賜者』是個非常有趣的概念。

[21]Oikonomia與recapitulation(愛氏著名的「同歸於一』的教義)分別指向神永遠計劃的兩個方面,Oikonomia被用來描述神與人間的關係,recapitulation則被用來描繪神與萬有間的關係。關於recapitulation的教義,建議參考奧爾森(Roger Olson)著,《神學的故事》(臺北:校園書房出版社),2002。

[22]《完全救法》7.1.1。

[23]《完全救法》1.10.2、2.10.1.3、3.5。

[24]《完全救法》2.10.1.3。

[25]《完全救法》6.9.1。

[26]《完全救法》7.1。

[27]《完全救法》7.1.1。

[28]《完全救法》7.1.2。

[29]《完全救法》7.1.3。

[30]《完全救法》7.1.4。

[31]《完全救法》6.9.1。

[32]王明道,〈神的旨意〉,《王明道文庫精選》,網址:http://www.cclw.net/other/wangmindao/wmd2/htm/chapter09.html(10/08/2013)。

[33] 同上註。

[34]倪柝聲,『神的中心』或『基督的中心與普及』,《復興報》第34期,《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11冊。

[35] 倪柝聲,〈主死的四方面〉,《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六)》,《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26冊。

[36] 倪柝聲,〈神的得勝者〉,《復興報》第34期,《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11冊。

[37] 倪柝聲,《這人將來如何》(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8),頁89。

[38] 倪柝聲,《鼓嶺訓練記錄(卷一)》(臺北:台灣福音書房,2002, 三版),頁174。

[39] 倪柝聲,《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卷一)》(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4),頁46。

[40] 同上,頁345。

[41]把教會擺在神學系統中相當顯著的地位,這塑造了倪氏神學的特色,也影響了他的跟隨者。事實上,愛氏也看重教會在神的Oikonomia中的地位。例如,在《反異端》中3.24.1中,愛氏甚至宣稱因著神完整的經綸,信徒從教會領受了救恩。因為凡有教會的地方,就有聖靈;有聖靈的地方,就有教會。教會是神工作的媒介。凡不有分教會,又沒有與教會聯合的,就無法從母親的胸脯獲得生命的滋養,也無法在基督的身體中享受那最為清澈的泉源。

[42] 倪柝聲,《榮耀的教會》(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4),頁168。

[43] 愛任紐,《反異端》4.20.2。

[44]『神-聖靈住在信徒裏面,使得信徒成為神的殿(林前三16)』是愛氏非常重要的思想之一。

[45]《反異端》3.17.2。

[46]《反異端》3.18.7。

[47]《反異端》5.32.1。

[48]《反異端》2.34.4。

[49]《反異端》3.17.2。

[50]《反異端》3.9.2。

[51] 愛氏所教導的『神化』完全與佛教和諾斯底主義教導的,人類藉由某種方式,從本質上拋棄人性,而得以進化、變成神祇的觀念完全不同。

[52]《反異端》5.10.2。『接枝』這個例子後來成為加爾文『奧秘的與基督聯合(The Mystical Union with Christ)』的核心隱喻。

[53]這個觀念不單單屬於愛氏,所有的古教父都持有這個觀念。對於普遍不承認『至高者兒子(sons of the Most High)』就是『神(gods)』,而只是神的『養子』而已的現代神學家而言,愛氏的教訓往往會引起莫大的誤解。

[54]《反異端》3.6.1。愛氏在此引用了詩篇八十二篇一節。筆者根據Schaff的英文文本重新翻譯此節。

[55]定義請參考Norman Russell, Fellow Workers with God (St Vladimir’sPress, 2009), 25-40。

[56]《反異端》4.33.4。此處採用基督教文藝出版社的翻譯。

[57]《反異端》4.38.4。

[58]《反異端》5,pref.。

[59]《反異端》5.35.3。

[60]Norman Russell就指出,theosis這專有名詞,是第四世紀才為拿先斯的貴格利所使用,但愛任紐是神化概念的起源之一,尤其愛氏是教父們當中第一位提出『交換公式』的:『神的兒子曾成為我們所是的,好將我們作成祂自己所是的』。請見Norman Russell, Fellow Workers with God (St Vladimir’s Press, 2009), 22-23。

[61]《完全救法》3.4.2。

[62]《完全救法》1.3.2(6)。讀者當注意,賈氏乃是在『道成人身的耶穌原具神人二性。其神人二性並未混合而為一性,其神性仍是神生,人性仍是人性,二性各自存在,此乃道成人身最大的奧妙』(《完全救法》1.3.2)的前提下,使用『神格化』這個詞。

[63]《完全救法》1.4.2。

[64] 賈玉銘,《五十二課靈程講題》,313。

[65]《完全救法》3.2.1.3。

[66]《完全救法》2.6.1。

[67]《完全救法》2.3。

[68]《完全救法》2.7.1.1。

[69]《完全救法》1.6.2。

[70]《完全救法》1.4.2。

[71]《完全救法》3.7.1.3。

[72]《完全救法》1.6.2,2.6.3(2)。〈教牧學〉,頁16。〈宣教法〉,頁278。

[73]《完全救法》1.4.4,2.1.3,6.2.2,6.8.2.2。

[74]《完全救法》1.4.4,1.7.3,2.6,2.6.3(2),3.3.3.3(2),5.8 6.1,6.3.7.3,6.8.2.3。《五十二課靈程講題》,〈序言〉,頁75。〈教牧學〉,頁16。〈宣教法〉,頁278,281。《神道學(上)》,頁61。

[75]《完全救法》2.6.3。

[76]《完全救法》8.0。

[77]Gosta Hallonsten指出,應區分神化教義(doctrine)和神化論題(theme)的不同,詳見Gosta Hallonsten, Theosis in Recent Research: A Renewal of Interest and a Need for Clarity, Partakers of the Divine Nature (Bakers Academic, 2008), 281-293.

[78] 謝龍邑,《基督人-賈玉銘的靈命神學》(臺北:華神,2008),頁346。

[79] 王明道,〈惡世中的呼聲〉,《王明道文庫》,第二冊,頁 192。

[80] 王明道,〈第一章真偽福音辨〉,《王明道文庫精選》,網址:http://www.cclw.net/other/wangmindao/wmd2/htm/chapter09.html(10/08/2013)。

[81] 倪柝聲,〈與神交通和得著光照的根基—施恩座和基路伯〉,《一般的信息(卷一)》,《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37冊。

[82] 倪柝聲,《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臺北:台灣福音書房,2005),頁97。

[83] 倪柝聲,《十字架的道》(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3),頁22-23。

[84] 倪柝聲,《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三)》(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3),頁145-146。

[85] 如亞流主義和亞波里拿留主義。

[86] 倪柝聲,《基督徒報(卷四)》(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1),頁219。

[87]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1),頁55。

[88] 倪柝聲,《基督徒報(卷一)》(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1),頁48。

[89] 倪柝聲,《講經記錄(卷一)》,〈聖靈的印記〉,《倪柝聲文集》(1991)第一輯第17冊。

[90] 倪柝聲,《神話語的職事》,(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8),頁60。

[91] 倪柝聲,『神的中心』或『基督的中心與普及』,《復興報(卷四)》,《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11冊。

[92] 倪柝聲,《特會、信息、及談話記錄(卷二)》,(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3,235。

[93]神學界為了維持神與人間的分別,普遍採取『養子(Adoption)』的語言,而迴避聖經中的另一個語言『兒子(son)』(希伯來十二6)。從神學的角度而言,『養子』著重於神與人間原本具有一個鴻溝——創造者和被造者間的差異,但因為基督稱義的工作,人類通過『法律的程序』,被『認養』成為神的『兒子』。而在同時,直接使用『兒子』強調的是,人類藉著基督稱義的工作和聖靈的內住而『重生』(約翰福音三5),得到了神的生命並神的性情,成為神的『兒子』,更強調『成聖』的部分。因本文論及神化教義,屬於『成聖』的範疇,故直接採取『兒子』的語言。

[94]《基督人》,頁356。

[95]《反異端》2.34.4。

[96]《反異端》3.17.2。5.20.1中指出,只有『魂』和『身體』需要得救。這與目前『整全人論(Holistic View)』一致。因著愛氏在5.6.1中引用帖撒羅尼加前書五章二十三節教導全人得救的觀念,所以愛氏也可被稱作『整全人觀的三元論者。』

[97]《反異端》5.9.1。重譯。

[98]《反異端》5.7.2。

[99]《反異端》5.6.1。

[100]《反異端》5.9.1。

[101]《完全救法》5.6.2。

[102]《完全救法》2.4。

[103]《完全救法》3.0。

[104]《完全救法》4.1。相當有趣的是,賈玉銘和倪柝聲都採取路德的,摩西帳幕的外院子、聖所和至聖所來分別預表人的體、魂和靈。

[105]《完全救法》2.4.1。

[106]《完全救法》2.4.2。

[107]《完全救法》8.3。

[108]《完全救法》10.0。

[109] 王明道,〈獨自與神晤對的時候,我們明白完全奉獻的喜樂〉,《王明道文庫精選》,網址:http://www.cclw.net/other/wangmindao/wmd2/htm/chapter09.html(10/08/2013)。

[110] 同上註。

[111] 王明道,〈誰是屬靈的呢?〉,《王明道文庫精選》,網址:http://cclw.net/other/wangmindao/wmd4/htm/chapter03.html(10/08/2013)。

[112] 同上註。

[113]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1),頁75。

[114] 倪柝聲,《屬靈人(上冊)》(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1),頁11-12。事實上,馬丁路德也使用這個比喻。路德說:『讓我們從聖經中看一個例證。根據摩西的指示,會幕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稱為至聖所;它是神的居所,裏面是沒有光的。第二部分稱為聖所;這裏有七個燈臂及七個燈盞的燈臺。第三部分稱為外院;它是開放在白天及陽光之下。從會幕我們看到一個基督徒的描繪。他的靈就是至聖所,神就是住在這個信心的幽暗中;這裏沒有光,因為他是在相信一些看不到、感覺不到,以及理解不到的事情。他的魂是聖所,當中有七個燈盞,代表各種的理由、分析、知識及對那些肉眼可見、關乎肉身之事的認知。他的身體是那外院,是對外開放的,別人亦藉此看到他的工作及生活方式。』詳見Martin Luther, Luther’s Works, ed., Jaroslar Pelikan (St. Louis: Concordia, 1956), 21:304。

[115]倪柝聲,《屬靈人(上冊)》(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1),頁9。在此,倪氏強調了『魂』在基督徒全人得救過程中的自主性。雖然人的『靈』是最尊貴的,然而,『魂』卻掌握了主動權,他說:『魂是一個人的主人,因為人的意志是屬於魂這一部分的。靈管治全人,乃是魂願意自居卑微。魂若反叛,靈就沒有能力可以管治。這就是「人是自由意志」的意思。人是完全有自主的權柄的,他並非一個機械,隨著神的旨意而轉動。人有他自己主意的機關,他可以決斷願意遵行神的旨意;也可以決斷反對神的旨意,去跟從魔鬼的旨意而行。按著神的安排,乃是靈的部分最高,應當管治全人。然而意志—人格最主要的部分─又是屬魂的。人的意志(魂)能有自主的權柄,到底是靈應當掌權,或是體應當掌權,還是己應當掌權。因為魂是如此有權力,是人格的機關,所以聖經稱人為「一個活魂。」』倪柝聲堅持人具有自由意志,因此,然罪的責任和結果自然應當由人類承擔。就此避免了『雙重預定論』往往被詬病的—神成了預訂惡和滅亡的神—的爭議。

[116] 希伯來書九4。

[117] 希伯來書九7,四16。

[118] 倪柝聲,《正常的基督徒信仰》(臺北:台灣福音書房,1998),頁182。

[119] 奧古斯丁說,『他沒有說,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他乃是加說「一靈(one spirit)。」「人的靈」與「上帝的靈」本性不同。但它們因聯合而成為由兩個不同的靈而有的「一靈。」』(Agustine, On the Holy Trinity5.14.15,NPNF1-03,129)。除此以外,奧古斯丁也教導『三元論』。奧古斯丁在AD393寫了一篇教義小冊子,名為《信仰與信經(Faith and the Creed)》,他在10.23中說到:『人是由三部分所構成的,就是:靈、魂和身體。這三者有時被簡化為二,因為魂經常跟靈一起被提及;因為人裏那個有理性的部分,是獸類所無的,稱為靈:我們裏面最主要的部分就是靈,其次,我們與身體聯合的生命就是魂;末後,就是身體,那可看見的,也是我們的最後一部分。(And in as much as there are three things of which man consists — namely, spirit, soul, and body—which again are spoken of as two, because frequently the soul is named along with the spirit; for a certain rational portion of the same, of which beasts are devoid, is called spirit: the principal part in us is the spirit; next, the life where by we are united with the body is called the soul; finally, the body itself, as it is visible, is the last part in us.)』 Agustine, Faith and the Creed, 10.23, NPNF1-03,442。奧古斯丁在此展現的人論架構與愛氏、賈氏和倪氏一致。

[120] 倪柝聲,《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臺北:臺灣福音書房,1992),頁227。

[121]《反異端》3.24.2。這是對another dispensation的直譯,因為諾斯底主義也教導自己版本的Oikonomia,所以愛任紐稱他們的Oikonomia為另一個分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