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一貫的本性,就是「不斷地重演」。
多年以前,所羅門王即在傳道書中指出了一個事實─日光之下並無新事。現在,我們用這句話來描寫李常受和地方教會遭誹謗、毀譽一事,是再恰切也不過了。1998年,下諾夫戈羅德(Nizhni Novgorod,前蘇聯西部城市)的亞歷山大‧狄沃金(Alekxandr狄沃金)出版了一本名為《教派研究簡介》(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ect)的書。該書以十六章的篇幅,來論述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會、科學論派、克里希納派、寰宇神的教會、白人兄弟會等團體。以上所列的團體,很顯然的,大多都不屬於聖經所定義的基督教會。這些團體之中,有的從未稱自己是基督教,如:克里希納派、科學論派等;有些則是因否認基督身位之神性及其救贖的果效,而被歸納於異端,如:摩門教和耶和華見證人會。然而,狄沃金先生為何會將「李常受的地方教會」一章,列入該書?讀者們對該文,又該抱持何種態度?本書將會針對上述問題,進行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