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論的發展和影響


在頭三個世紀,相信人有靈、魂和身體三部分的三元論是基督教界中人論的主流,由第二世紀開始的殉道者游斯丁,愛任紐,亞歷山大的革力免,第四和第五世紀的尼撒的貴格利和奥古斯丁都是持三元論的知名教父。但由第四世紀開始,因為希臘哲學的入侵,基督教神學受了哲學的影響,主張靈與魂不可分,人只有靈魂和身體兩部分的二元論才開始在基督教中成為另一項看法的人論。

十六世紀的改教之後,基督教內部逐漸分成兩大相對的主流。講究靈命、追求聖潔、對政治冷淡的奧秘派(或內裏生命派)和相信主耶穌再臨而改變世界政局的前千禧年論,都遠離參政,而且都是持守三元論的觀點。而以喀爾文所開創的改革宗為首的教派,主張由人的治理在地上改變政局的世界觀,而強調政教合一、熱衷於參政的教派,基本上都持二元架構。換句話說,一個基督教教派的人論,會有可能決定這個教派的政治傾向。

本文首先介紹三元論與二元論的發展,並比較其特徵的區別。接著,使用二元論和三元論的幾位知名人士的個人事蹟,加上英國十六、十七世紀持二元論和改革宗神學的長老會與十九世紀持三元論的弟兄會,唐崇榮牧師與倪柝聲,以及臺灣持改革宗的臺灣基督教長老會與持三元論的地方召會作對比的事例,分析這兩種人論對於不同基督教派的宗教觀與政治觀所造成的影響。

壹 引言

倪柝聲的著作對全世界的基督徒,無論是華人或其他語系的人,在靈命的成長上都帶來非常大的祝福;有許多基督徒私下或公開傳講他的教導,2009年,其教導更得著美國國會的肯定與推崇。[1]倪柝聲教導:一切神聖生命的啟示與供應,基督所成就十字架死的功效並復活與升天的大能,必須在信徒所重生的靈裏才能領會並接受。然而,過去十多年來,一些否定靈與魂分開的改革宗牧師與傳道人,卻毫無根據地拋出一些評論,批評人有靈、魂和身體三部分的三元論為諾斯底異端,製造具煽動性的毀謗,矇騙了許多不明就裏的基督徒,造成了基督徒之間不必要的對立。

其實,在頭三個世紀裏,三元論的人觀乃是基督教界的主流。由第二世紀開始的殉道者游斯丁、愛任紐、亞歷山大的革力免,第四和第五世紀的尼撒的貴格利和奥古斯丁等人都是持三元論的知名教父。但由第四世紀開始,因為希臘哲學的入侵,基督教神學受了影響,才開始主張靈與魂不可分別的二元論。由這時開始,二元論逐漸在基督教中成為對人論的另一種看法。

改教之後,基督教的人論逐漸分成兩大相對的主流:(一)講究靈命、追求聖潔、對政治冷淡的奧秘派(或內裏生命派),大多持三元論,也相信惟有藉著主耶穌的再臨才能改變世界政局的前千禧年論。(二)而以喀爾文所開創的改革宗為首的教派,基本上都持二元架構,也持無千禧年的信仰,主張由人的治理來改變政局的世界觀,強調政教合一、熱衷於參政以實行社會或國家改革。他們相信必須以教會和信仰的力量來改造政治和社會,以帶進基督的再臨。換句話說,一個教派的人論會導致不同的末世論,因而影響一個教派的政治傾向。一個教派的政治傾向則與社會能否和諧發展有密切的關係,是產生謾罵、毀謗,製造對立呢?還是和平共處?歷史可作明鏡。今天,所有國家都以發展和諧社會作為施政的首要目標。所以,基督教對人論的不同看法,能影響一個國家和社會是否會走向和平。

    三元論(Trichotomy)的早期歷史
 早期教父們

 二十世紀改革宗著名的神學家伯克富(Louis Berkhof)說:『在早期基督教……中,人之三元論甚被接受。……在亞歷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俄利根(Origen)、女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的文章中,皆有言及此三元論。』[2]十九世紀神學家赫德(J. B. Heard)在《人的三分本質》(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中說:『愛任紐(Irenæus)、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Martyr)、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俄利根、亞歷山太的荻地模(Didymus of Alexandria)、女撒的貴格利、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都一致認為魂與靈是不同的,並指出靈是最真切具有神的形像的。』[3] 以上這幾位早期的知名教父對魂與靈是有分別的教導,主要是根據帖前 五章二十三節和希伯來四章十二節,人是由三部分所組成的,後來被簡稱為『三元論』。

奥古斯丁(345-430)是緊接著加帕多加三教父之後,影響西方基督教(包括天主教、路得會和改革宗)最重要的神學家,他的著作所表現出來的『神的主權和神的超越性』更是深深影響了改革宗神學的祖師—約翰喀爾文(John Calvin)的思想,而成為改革宗內部僅次於喀爾文約翰的第二號人物。

393年,他在北非其教區希坡所召開的大會(the Council of Hippo-Regius)上公開宣稱:[4]

人是由三部分所構成的,就是:靈、魂和身體。這三者有時被簡化為二,因為魂經常跟靈被一起被提及;因為人裏那個有理性的部分,是獸類所無的,稱為靈:我們裏面最主要的部分就是靈,其次,我們與身體聯合的生命就是魂;末後,就是身體,那可看見的,也是我們的最後一部分。

這段宣稱被,記載在《信仰和信經》第十章23段(Faith and the Creed 10:23, AD 393)。

奥古斯丁於此宣稱,人有『靈、魂和身體。這三者有時被簡化為二』。這不僅清楚指出人有三部分,並告訴我們,在他的時代,有些人因這簡稱而發展出二元論。但奧古斯丁指出,此二元論乃是人的三部分之簡稱,還不是今日某些人所提倡的靈與魂不分的二元論。

  改教時期與之後

改教實際上是由德國的路德會和瑞士的改革宗這兩條線所開始的,今日基督教的各宗各派也是從這兩條線發展出來的。然而,深受奥古斯丁神學影響的路德會和改革宗在人論上面卻採取了完全不同的走向。

路德馬丁曾為天主教的奥古斯丁修會修士,他的神學也深受奥古斯丁的影響。Lewis W. Sitz 曾論及路德對今日人論的影響:『在一個哲學的範疇中,路德保持傳統的體、魂、和靈的三元論。』[5]

《聖經人論精選》一書列出了近兩個世紀著名的二十八位聖經學者與屬靈人士關於三元論的著作。這近代的二十八位主要是希臘文專家、神學教授等人:有著作《聖經心理學》的Franz Delitzsch、於英國倫敦King’s College和劍橋大學任教的Charles J. Ellicott、著作《人的三分本質》的赫德、著作《希臘文新約註解》的Henry Alford、,著作《希臘文辭典》的Joseph Henry Thayer、弟兄會的達密(John Nelson Darby)、著作《地的最早年代》的George Hawkins Pember、創立宣道會的宣信(Albert B. Simpson)、著作《聖經心理學》的Oswald Chambers、被尊稱為『基要派主教』的Harry Allen Ironside、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賓路易師母(Jesse-Penn Lewis)、史百克(Theodore Austin Sparks)、主編司可福註解聖經的 Cyrus I. Scofield、賈玉銘、倪柝聲、李常受等人。這些人的作品主要是強調靈命成長,並基督十字架的工作。

應當注意的是,路德所採用的三元論,成為後來從路德會發展出來奧秘派的標誌。而三元論則經由路德會敬虔運動的領袖施本爾(Philip Jacob Spencer)傳到了原為路德會、後來成立往海外傳福音的摩利維亞差傳會(Moravian Missionaries)的親生鐸夫(Nicolaus Ludwig Zinzendorf)[6],這成為後來『大覺醒運動』的基礎。追求聖潔的約翰衛斯理從摩利維亞差傳會接受了靈命觀,也持三元論立場[7][8]。接著,弟兄會和靈恩派又各自從衛理會接受了三元論。倪柝聲與李常受所帶領的地方召會則是因弟兄會和衛理會的影響,也採用了三元論的立場。

到海外傳福音的『福音派』主要持三元論。摩利維亞差傳會是基督教(即新教)中最早派出海外傳教士的,後來的衛斯理不僅在英國將福音從教堂帶到百姓所在的市場和野外山丘上,更將福音帶到北美,而興起了許多『騎馬的巡迴傳福音者』(Itinerant Preachers or Circuit Riders)。衛斯理所帶來的大復興扭轉了宗教改革以來,基督教因受喀爾文預定論的神學影響而死氣沉沉、不熱心傳福音、且不夠注重強調基督徒應有好行為和作見證的情勢。[9]

倪柝聲在三零年代,鼓勵信徒出外開展。李常受於八零年代,鼓勵在台灣的信徒『福音化台灣』[10]等。他們都是全力投入傳福音的福音派,他們也教導信徒順服政府,從不與政府對抗。

叁 二元論的發展
   發展與成型:第四世紀的希臘哲學侵入

第四世紀的亞流派對基督神性的爭議,可以說是基督教歷史中歷時最長,最重要,也是影響最深遠的神學爭議。為了抵抗亞流派異端對於正統教義的侵蝕,並符合當時社會大眾對哲學的沈湎,尼西亞派想要博取人們的瞭解,開始引用哲學的辯證和理論作為護教的工具。特土良(150-225)當年所高聲疾呼的:『雅典與耶路撒冷何干?學院與教會何干?異教徒與基督徒何干?』卻在早期教父希望利用哲學為神學服務之下而逐漸消沉。神學作品開始吸收希臘哲學思想的作法逐漸成為一種潮流。我們可以從這潮流之前期的亞他那修和後期的加帕多家三教父的作品中所具的哲學成分看出這個趨勢。在亞他那修的作品中,我們看見的乃是引用聖經、邏輯辯證和之前正統教父的教導來捍衛真理。但在加帕多家兩位貴格利的作品中,基本上哲學已經被等同於神學了,而哲學這個在亞他那修的作品中幾乎看不見的字眼,到了加帕多家三教父的作品中已經隨處可見了!

隨著基督教大規模接收並融合哲學,在第三世紀到第六世紀所興起的新柏拉圖主義也悄然混入了基督教的神學中。柏拉圖的一句名言為『理性是靈魂中最高貴的因素』, 也被古教父與基督教傳統神學中引用腓三8中『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即用理性來『認識並探索』,而正式引進了二元論的架構。

生於345-430間的奥古斯丁就是這個過程的最佳見證。他在他的《信仰和信經》中所闡述的,1)人是由三部分所構成的,就是:靈、魂和身體,和2)我們裏面最主要的部分就是靈,其次,我們與身體聯合的生命就是魂;末後,才是身體,完全是師承愛任紐的三元論教導。而他所言的:『這三者有時被簡化為二,因為魂經常跟靈一起被提及』就是基督教人論從三元論為主流開始轉變以二元論為主流的最清楚說明。由此,我們可以推論:

  1. 古典的二元論把三元論中認識神的功用-『靈』,改稱為『理性魂(rational soul)』。魂的某些部分則改稱為『感性魂(sensitive soul)』,用以接觸周圍世界的事物。[11]甚至,我們可以說,在第五世紀的神學界中,二元論就是某種簡化了的三元論。
  2. 最重要的一點是,在奥古斯丁當時,三元論和二元論能夠同時被相容於《信仰和信經》這麼重要的正統神學思想文獻中。這並不像今日某些堅持二元論的牧者所評論的,對他們,此二種人觀之間存在著一種水火不容的情勢,甚至華人改革宗的極端份子將此提升為正統與異端之爭,並將持三元論的信徒稱為諾斯底主義異端。他們殊不知持三元論的教父愛任紐曾嚴厲打擊過諾斯底主義;更不知『異端』這頂帽子,在歷世以來乃是僅扣在對基督的身位與救贖工作之信仰,並對三一神身位有偏差看法的派別,今日這帽子卻被胡亂扣在持根據聖經而有之三元論的基督徒頭上,在華人圈子中掀起波濤與對立。這是無法想像的荒謬!
 在中古世紀藉著經院神學大師亞奎那的影響力,二元論在西方教會逐漸成為主流。
三        改教後二元論的發展:茁壯於改革宗內

在瑞士,由慈運理(Ulrich Zwingli)和喀爾文所領導的改革宗採用了二元論作為其人論的架構。喀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一第十五章第二段論及人受造時的情形所說的一段話,就為今日流行的二元論定了基調:

人具有靈魂(英文為soul並無spirit)和肉體,這是無庸爭論的事實。我的所謂『靈魂』(soul並無spirit)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份。有時候它又稱為『靈』(spirit)雖然,當這兩個名詞連用之時,它們的意義不同,可是若『靈』字分開用時,就與『靈魂』(soul並無spirit)一名詞相同;正如所羅門談到死的時候說:『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傳十二7),而基督把他的靈魂(spirit並無soul)交給父(參路二三46),司提反把他的靈魂交給基督(參徒七59),他們的用意就是說,靈魂(soul並無spirit)從肉體的束縛解放以後,上帝就是靈魂(它的its)永遠的保管者。[12]

我們在此可以看見喀爾文幾乎就是站在奥古斯丁的『這三者有時被簡化為二,因為魂經常跟靈一起被提及』的基礎上,認為『我的所謂「魂」(soul)是指那不朽,而屬被造的本質,是人最高貴的部份。有時候它又稱為「靈」(spirit)』而將『靈』與『魂』當作可以互換的名詞。今日的改革宗就是根據這個觀點,認為靈與魂在聖經中是可以互換的,二者沒有分別。

改革宗由慈運理和喀爾文在瑞士生根,後來擴展到荷蘭、法國、英國、匈牙利、波蘭、德國至大部分的歐洲,主要分成兩大支派:一組藉著約翰諾克斯(John Knox)帶到蘇格蘭,成立了長老會(今日改革宗最大的宗派)。另一組通稱為改革宗,荷蘭和德國的改革宗教會,以及許多的浸信會和公理宗教會。兩大支派皆由歐洲被帶到英國以前的殖民地,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等地。長老會傳教士於十九世紀來到台灣,後來成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根據1999年的統計,全球有746個改革宗宗派,有七千五百萬會眾,其中長老會擁有四千萬。

兩種人觀發展的比較:

從三元論和二元論在改教後的發展,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1. 三元論的影響力在改教後不但沒有萎縮,反而因為奧秘派和敬虔主義的緣故,直接影響了路德會、摩拉維亞弟兄會、衛理會、弟兄會、靈恩派以及地方召會,又因這些信徒積極傳福音而得以擴展。與中古世紀相比,三元論的影響力實際上是捲土重來,甚至已經成為與二元論分庭抗禮的局面。
  2. 凡基督教宗派或團體中強調人與聖靈建立親密靈命關係的,基本上都持靈與魂有別的三元論。

改革宗方面基本上已經遺忘了古典二元論的架構,在歷史發展中,受希臘哲學的影響,又根據喀爾文一句話『靈與魂可以互換』的理論,就把靈與魂視為一個沒有分別的整體。趙天恩牧師的《回應(屬靈觀的再思)》[13]和吳英強的《三分人論的商榷》[14]都是受了這個影響。在英語世界,人的魂(soul)與靈(spirit)成了同義詞。在華語世界,則襲用了中國傳統中『靈魂』這個模糊的辭彙來陳述此一觀念。

 三元論和二元論的對比
一 何謂三元論

三元論相信人有三個部分:靈、魂和身體。於二十世紀極具影響力的《司可福註解聖經》,在帖前五章二十三的註解為:『人是一個三合體,靈與魂不是一樣東西,希伯來四章十二節證明二者可以分開,林前十五章四十四節亦證明在死亡與復活的真理上,靈與魂是清楚分開的。』

彭伯在《地的最早年代》說,『我們可稱身體為知覺(sense-consciousness),魂為自覺(self- consciousness),靈為神覺(God-consciousness)。因為體給予我們五種官能;魂包含了輔助我們在今世生存的理智,以及知覺所產生的情感;靈則是人最尊貴的部分,直接從神而來,惟有藉著它,我們才能認識並敬拜神。』[15]

根據希臘原文,帖前五章二十三節,靈(spirit, 希臘文pneuma)、魂(soul, 希臘文psuche )、身體三個名詞當中,保羅用了兩個希臘字kai(和)將三者聯在一起,指明此三者是互相不同,也是不能互相轉換的名詞,卻不是能被分成三個各自獨立的部分。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耶穌說,『神是靈(原文沒有「個」),敬拜他的必須在靈(原文沒有心,僅為spirit)和誠實拜他』,此為人重生的靈;希伯來四章十二節明言靈(spirit)與魂(soul)是可分的;猶大書十九節指『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靈(spirit)的人』,並非沒有魂的人。這些經節都清楚指明靈是pneuma,魂是psuche,二者並不能混淆,也不能互換使用。

從前面所述歷史的發展,我們可以看見改革宗方面,以『根據希臘文,pneuma(靈)和psuche(魂)是可互換』為基礎,而反對三元論的著作[16],在奥古斯丁的論點面前就已經是站不住腳的。更遑論以上的那些以希臘文為母語,用希臘文寫作,直接繼承『使徒統續』的希臘教父們了。另外,前文所列的二十八位三元論者中有不少是希臘文專家,他們所著作的希臘文辭典也都具有權威性,直到今日還是被人尊敬的工具書。他們對希臘文靈與魂的區別和使用,應該比持二元論的學者或牧師更可相信。

於此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所提的所謂三元論,絕非將整個人劃分為可切割開的三部分,而是說一個完整的人是有這三個不同的部分,但靈、魂與身體是不能切割而獨立的。三者對一個完整的活人缺一不可。在接觸屬靈界的事物,如敬拜神、讀經、禱告等,一個真基督徒的靈乃是被聖靈所重生,而與神有交通,尋求神。這與一個不知靈需要得著重生,而僅以魂的力量來決志、思考、立定志向者完全不同。前者以聖靈為主,接受其主導,人的靈處在一個接受的地位,在凡事上依靠聖靈的旨意,所以也追求十字架應用到屬魂的功能上和屬身體的事上。他們的魂乃是採取一個因順服而得變化的過程,最終,得著『魂的救恩』(彼前一9)。他們被稱為追求靈命的基督徒。這不但符合聖經的教訓,也符合古教父對於『屬靈』的教導。[17]         

 何謂二元論

二元論之基本論點是人類由兩種不同的元素所構成:一種屬物質的,另一種是非物質的。對他們,非物質的靈與魂沒有甚麼區別。因受喀爾文的神學影響,十九、二十世紀的幾位知名改革宗神學家都持二元論,如A. H. Strong在其系統神學中稱:『人有二重本性,一方面他是屬物質的,一方面是屬非物質的,他是由體與魂(魂又稱靈)所組成。』[18]簡單說,二元論一面如三元論視人為一個整體,另一面又指出人有物質和非物質的區別。

于忠綸在《人算甚麼》一書指出,『在二元論者中,又分為受希臘哲學影響之二元論和整體二元論兩種。希臘派二元論源自柏拉圖主義。柏拉圖的人觀散佈於其諸著作中,並沒有清楚宣明是二元或三元,不過如Bruce Milne所言:「柏拉圖認為人分為兩部分,體與魂,人死後魂自體內被釋放,而該神聖火花自人之幻影生存(即肉身監獄)中昇華至實體世界。」在他之後,許多希臘哲學家都有類似主張,他們認為身體是邪惡的,靈魂是美好的;身體是靈魂的監獄,靈魂是身體的精華。諾斯底主義更進一步認為,一切物質(不單是身體)都是敗壞的,只有知識是高超的。成聖的路是超越物質的綑綁,領受從上頭來的智慧。』[19]

因為持二元論者大都是改革宗派,我們略微介紹一下他們的論點。喀爾文主義(Calvinism),後稱改革宗神學,其神學的五個要點被簡稱為TULIP(鬱金香),即人類由於亞當的墮落而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神對罪人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基督的釘十字架僅為那些預先蒙揀選者-有限的代贖(Limited Atonement)、神拯救人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Irresistible Grace)、信徒所得的救恩不會再次喪失(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然而,此五要點的基礎乃是極力推崇神那至高無上的主宰與創造者的身份,並極力貶低人的墮落、敗壞與受造性[20],此二者之間有一深廣的鴻溝無法跨越,也無任何連接。只有基督才是神與人的中保,卻是極度的客觀,必須以人的理性客觀地認識祂,而非以人靈主觀的接受神聖的生命,經歷這生命的成長。所以,聖經雖然稱信徒為神的兒子,持二元論者卻不知信徒可以與神有生命上的關係,也不知生命的經歷。這很容易導致以道德的提升、追求敬虔和對於神學的理解作為成聖的結果之觀念。他們強調預定論,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一套神學體系,主張由這些神所預定的信徒在地上建立天國的政權,打造政治、文化與宗教的合一。又因為他們堅信人一得救就永遠得救了,而其目的是要在世上活出一種敬虔的生活,[21]但因為人的極端敗壞,必須藉著一套嚴厲的法律以清除外面生活上的墮落行為,而達到其敬虔的目的,他們稱此為神的國在地上的實現。當喀爾文來到日內瓦時,這城市正以尋歡作樂而臭名昭著,因此,他嚴格地要求日內瓦居民服從他所制訂的生活方式。博饒本在《走天路的教會》指出:喀爾文在日內瓦『強制實施一種根據舊約聖經形式的政教聯合制度,市議會擁有最高權力,管理宗教和一切民政事宜。後來市議會變為喀爾文獨攬大權的工具。所有公民均須簽署認信文,否則必須離境;又必須恪守一切有關道德與生活的嚴謹規則。本來因順服新約聖經教訓而長大起來的眾教會,就在喀爾文所提出的改革行動下,幾乎全部被拆毀;改革宗取代了羅馬教皇的權力,而人良知的自由依舊受到禁錮。』[22]

斯蒂芬茨威格在《異端的權利》一書中,指出:『喀爾文主義者進行價值重估的最深層意義即在於此:喀爾文希望把神提升到盡可能高於人類世界的地方,以此來把塵世打入最低的深淵。他希望把至高無上的尊嚴賦予上帝這個概念,以此來貶低人這個概念。這位厭惡人類的改革家,把人看作是一群無法無天的烏合之眾,一夥聚眾鬧事的罪犯。他從未停止以恐怖和厭惡的目光,凝視著生命從上千種管道,為那些生性不甚克己禁慾的人,帶來不斷上漲的塵世快樂。…當他打量著那些同宗同教弟兄的時候,厭惡之情油然而生。或許還沒有哪個偉大的宗教創始人,會用如此貶低的措詞來描述人類:「不可馴服的、兇猛的禽畜」,還有更糟的,「一堆垃圾」。他在《原理》一書中說,「當我們僅從天賦方面來看一個人,我們會發現他從頭到足,一無是處。」』[23]

三 二元論的人生觀與政治觀

1 偏重魂的功能

因為靈與魂不區分,持二元論者將屬靈的教導與追求靈命都忽略了。筆者所接觸過的一些改革宗信徒,得救了好幾年,卻從來沒有聽過聖經中有神聖生命的經節(如約十10下,十四6,一12-13等)和對生命的教導,更不知得救乃是重生,接受了神聖生命,且生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信徒除了對宗教有從魂裏之執著般的熱忱之外(就如同使徒保羅在得救之前狂熱地逼迫基督徒一樣),他們的生活與行事跟屬靈的事物完全沾不上邊,乃是保羅在林前二14所說的『屬魂的人』,對屬靈的事不能領受。赫德曾指出:『人分為物質與非物質兩類,這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所有哲學家都能明白這一點。故此,所以哲學家也都說到這裏為止;他們不能領會非物質界裏又有靈與魂之分。這原不足怪,因為他們根本未有神的靈的內住,亦未對神有認識。他們若對靈與魂之分有認識,這才為怪。』[24]他們將人的靈與神的靈相連結的經歷,例如『那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林前六17),看為走火入魔,或精神的昇華。[25]其實,他們對聖經的解讀欠缺了非常重要的一大部分。

2 強調理性而非靈命
在信徒個人屬靈和成聖上的作用

理性必須服在聖靈的帶領之下。基於喀爾文『人的全然敗壞』之教義,認為人沒有行善的可能性,必須藉著外面的管制和人裏面的克制而達到道德的提升,因為忽略人靈的功用,認為對於神學認識的增加,行為的改善,就是聖靈對人之帶領並改變人的明證。對他們而言,信仰是一種宗教情操,完全不是一種因為得著了神聖生命而有的更新與變化。

3 驕傲、自我獨尊、批評、打壓不同的聲音

倪柝聲在《屬靈人》中指出:屬魂信徒『因其所知道的多,所以他眼光中所定罪的也多。因此批評人,就變作屬魂信徒的普通性質。…因為他的思想,都是以己為中心,他就免不了驕傲。…最會批評人…凡他所不相信的,就是異端。』[26]中國改革宗牧師王志勇推崇改革宗神學『是大公神學,超越民族、政治與時代的界線…。』[27]斯蒂芬茨威格在《異端的權利》中描述喀爾文:『與他打交道的人,不是打倒他,就是被他打倒;折中妥協,對他或他的敵人都是徒勞的。你要麼拒絕接受他,要麼無保留地向他屈服。』[28]『喀爾文這個人,絕對不能容忍在教規或日常生活方面存在任何自由。在宗教和精神事務方面,他絕不容忍別人與他進行平等的意見交流;而在個人的信仰方面,也決不能與人達成停戰協議。他認為教會不僅有權利,而且有責任強迫所有的人無條件地服從,必要時可以使用武力,像懲罰公開的反抗一樣,去野蠻地懲罰那些態度冷淡的人。』[29] 『敵手所提出的反對意見可能是最有道理,但對喀爾文而言卻毫無意義,因為他關注的只有一件事情:竟然有人敢持不同的觀點,因而必須要把他們視為敵人。他們不僅是喀爾文約翰的敵人,也是整個世界和上帝自己的敵人。』[30]『在喀爾文看來,他所爭論的焦點是:其他的宗派必須承認錯誤並轉投到喀爾文這邊來。喀爾文的一生,儘管在其他方面表現得聰明機智,他卻從來不曾懷疑只有他一人有資格解釋上帝的言語,只有他一人掌握了真理。然而,正是由於傲慢的自信,由於這預言家式的興奮得意,喀爾文這位超級的偏執狂在實際生活中才能堅持得住。他在政治舞臺上能夠取勝,應該歸功於這些品質。…他們的真理是唯一可能的真理,他們自己的意志是世俗法律的基本準則。』[31]因此,他們自認改革宗神學必須取代其他神學,以致一些偏激份子不惜一切剷除異己。

4 高舉律法主義

他們『片面強調「神乃是烈火」,在教會中羅列各種不合聖經的律法規條,逼人遵守,使弟兄姐妹在「神的主權」之下恐懼戰兢,失去應有的從救恩而來的平安與喜樂。』[32]歷史學家沙夫(Philips Schaff)描述喀爾文『代表了暴君的鐵的紀律』[33],他『要求市政委員會正式強迫日內瓦城的自由市民逐個宣誓,公開接受這一份信仰聲明。這些自由市民幾十個人一組,被帶到長老之前,就像將小學生被帶到老師面之前一樣。他們來到大教堂,在那兒市政秘書大聲向他們宣讀教義問答手冊,然後他們舉起手來,發誓將毫無保留地接受問答手冊。任何人若拒絕宣誓,立即會被驅逐出城。這清楚地、一勞永逸地表明:從即日起,生活在日內瓦城牆裏的任何自由民,再也沒有人敢冒如此風險,敢在宗教信仰方面與喀爾文的要求和觀點存在絲毫的分歧。在這個行政區裏,路德所要求的把宗教當作個人的良心的事情那種“基督教徒的自由”已經結束。理性戰勝了宗教改革的氣質,法律戰勝了精神。如今,喀爾文已進了城,在日內瓦便沒有了自由。個人的意志將支配一切。』[34]王志勇也步喀爾文的後塵,一再地高舉律法和誡命,『以上帝所啟示的公義的律法為標準,通過聖靈的更新,通過我們自身的努力,全方位地建立基督教文明,使中國成為一個敬畏上帝的國家,使中華民族成為一個敬畏上帝的民族。』[35]

律法和誡命是神在舊約時代頒佈給以色列人的,頒佈時,以色列人不知道自己無能遵守,卻自誇必定行。但不久,卻發生了集體拜金牛犢事件,完全破壞了律法。整個舊約歷史給我們看見,墮落的人是不能活出神那最高標準的律法。所以,在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與希伯來書八章七至十三節,神說既然看見第一約有瑕疵,就廢去前約,而定了一個新約,就是要將一個新心和新靈(結十八31,三六26),藉著基督經過死而復活所成的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作為生命之靈的律(羅八2)賜給新約的信徒。這裏得著新心、新靈與神聖生命之靈的律,就是耶利米書三一章和希伯來書八章所說的『神將律法放在他們裏面』。這是一個新的、屬靈的、內住在信徒裏面的,與舊約刻在外面石版上的律法是絕然不同的。只有新的神聖生命在信徒裏面,藉著人重生的靈不斷地接受而擴展到魂裏面的救恩,才能達到神律法的要求。

5 喀爾文主義其實是一種政治運動

堅持教會不受世俗當權者的控制,與持異議者對立或殺害他們,並善於利用民族主義,與民粹意識,以堅強的魂的力量抗爭、衝擊不合意的政權,謀求推翻“假宗教”和政府限制,誓言以他們的方式將神的國帶到地上[36]

喀爾文主義神學家凱波爾宣稱,『喀爾文主義代表了一種政治運動,追求在民主立憲制下的自由。』[37]喀爾文在日內瓦頒佈了清規戒律,施行高壓統治,使日內瓦整座城『陷入桎梏』[38],『所有屋子的房門好像突然敞開了,牆壁也好像變成了玻璃。每時每刻,每日每夜,都可能在門前響起敲門聲,大批「宗教警察」容不得公民有任何反抗,就宣布進行「訪問」。…在日內瓦沒有人再有安全感,因為宗教法庭宣稱:人幾乎在每次呼吸時都會犯罪。』[39]喀爾文先趕走了原先由他任命,但因為在解經問題上與他『有點不同』的日內瓦宗教改革學院院長卡斯特利奧(Sebastien Castellion)[40],後來又告密於羅馬天主教的宗教審判所,逮捕了對三一神信仰持異議的瑟維特(Michael Servetus),並在日內瓦以火刑殺掉了他。[41]當代歷史家雪萊指出:『瑟維特被燒死在火刑柱上,以後歷代許多人記憶中的喀爾文主要是「燒死瑟維特的人」。』[42]當時正處於改教初期,改教的起因就是反對天主教的背離信仰正道,也反對利用宗教審判所的高壓逼迫,任意將持異議者或挑戰天主教權威的人士施以酷刑或火刑。而一位出名的改教領袖居然先與敵對的天主教合作,然後又使用火刑處死與他自己持不同意見的人,這根本就違反了改教的精神。連馬丁路德都不滿他如此行,說,『對於異端,不應用武力壓服,而應用上帝的言語辯駁,因為異端邪說屬精神範疇,斷不可以塵世水火一洗而光。』[43]這個迫害激起了許多抗議,宣告『只有宗教寬容才能拯救人類於野蠻。』[44]

十六世紀,在英國的聖公會中興起了清教徒運動,就是一班接受喀爾文主義的信徒努力要將整個英國國教改革成為長老會教會。[45]他們雖然失敗,許多人被逼迫逃亡到荷蘭,後來乘坐五月花號到了美洲新大陸。十七世紀,英國的喀爾文派因為反對英國國王查理一世對英國教會的管理,不滿強加於他們要對英王的效忠,而導致了歷經數年的主教戰爭和英國內戰,最後砍了查理一世的頭。

十六世紀,跟隨喀爾文的諾克斯約翰,試圖以喀爾文主義主導英格蘭的未來,和年輕的蘇格蘭女王瑪莉對抗。兩人成為『宗教改革衝突的象徵:新教徒對抗天主教徒,不僅如此,這也是喀爾文宗民主主張對抗君主政體任命主教的權力。』[46]

在法國的喀爾文教徒被稱為胡格諾派(Huguenots),他們受到支持天主教的國王亨利二世嚴厲對待,而激起胡格諾派多次的反抗暴動。在1559年,當亨利二世死時,胡格諾派策劃綁架剛剛繼位的年幼法蘭西斯二世與一些王室成員,史稱『安伯易斯陰謀』(The Amboise Conspiracy),引起了從1562年到1598年的一連串八場宗教戰爭,使法國分裂了三十多年。1572年在聖巴多羅買的節慶上,他們因威脅要奪取國家的領導權,致使胡格諾派的一萬多人遭受殘酷的屠殺。十六世紀末,二十萬胡格諾派被驅逐出法國。[47]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主張台獨,而對抗政府。段文勇在《揭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面紗》[48]一文中列舉了長老教會在台灣參政的事件: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於『1971年發表「國是聲明」[49],要求全面改選「中央民意代表」,當時在國際上給台灣當局造成很大的壓力。1977年,中美兩國著手準備建立外交關係,該「教會」於 8月16日,發表了更具震撼性的「人權宣言」,明確主張台灣「獨立」。 於1985年4月11日通過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對於教會觀、鄉土觀、人權以及社會責任(奪取政權,管理「國家」)等「台灣基督教倫理」都作了相當明確地宣告:簡言之,「長老教會」認為,人權來自上帝,不但擁有不可侵犯的尊嚴和才能,也有管理世界萬物的權利和責任,因此,個人有權利運用社會、政治和經濟體制來實踐這項天賦的人權。既然「教會」與「基督徒」負有管理世界的責任,那麼當「教會」處於困阨的環境中便不能退縮,特別是社會中有壓迫與不公義的情事發生時。相反的,「教會」應該積極地投入社會關懷的工作中,使受壓迫的人獲得釋放,並向世人宣告上帝公義與慈愛的「國度」已經降臨。 』

瞿海源在《政教關係的思考》中有其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參政作了分析,他指出:長老教會因為實行代議民主制,特別強調社會關懷,就使得他們特別重視改革現實社會政治環境的要求,而與當政有了摩擦。[50]英語網路百科全書專家Infoplease指出,改革宗今日仍然在世界各地施展其影響,尤其強調個人責任的重要性,並不將政府作想當然的權柄。[51]

6 某些持二元論的牧師不學無術,
竟試圖為壓抑持不同人觀者而編造不實話語,
激起其他跟隨者作出對立

唐崇榮牧師在《希伯來書查經》第二十四講裏,說:

倪柝聲就受這個影響了,要做屬靈人就要「出來」。而諾斯底主義真的就把人分成「屬靈人」、「屬魂人」、「屬體人」…很可惜中國一些很偉大的屬靈領袖,受了這些影響而不自覺,結果在書裏面跑出這樣的話語出來。』在其 《希伯來書查經》第二十五講中,唐崇榮牧師又說:『如果把人硬分成三種人,一種屬魂、一種屬靈、一種屬體的話。最先這樣分的,不是倪柝聲,最先這樣分的是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第一世紀到第一世紀全期的一個很可怕的異端,他們用希臘文說人類分成三種,屬體的叫做sarxikos。屬魂的叫做psychikon。屬靈的叫做pneumatikon

唐崇榮牧師在《希伯來書歸正解經》第一百一十二講中,就公開宣稱三元論者是精神分裂和雙重人格的人:

我告訴你,有很多基督徒是精神分裂,雙重人格而不知道的,特別那些講靈、魂、體,靈、魂、體,結果靈與魂分開,魂裏面再分開,感情、意志、理智分開,禮拜堂內,禮拜堂外兩種人,這個在基督徒面前,在非基督徒面前有兩種人,雙重人格,精神分裂很厲害而不知覺,很可憐!很可憐!人能不能做到裏面一套,外面一套,白天一套,晚上一套,在牧師面前一套,在酒鬼面前同樣的一套,無論是對基督徒,對非基督徒講同樣的話,在前面,在後面,一樣的?能做到這一點才對的。

其實,最先將人分成『屬靈人』、『屬魂人』、『屬體人』的,不是諾斯底主義,更不是倪柝聲,而是使徒保羅。他在林前一章二十九節,二章十四至十五說,『使一切屬肉體的人,在神面前都不能誇口。…屬魂的人不領受神的靈的事,因他以這些事為愚拙,並且他不能明白,因為這些事是憑靈看透的。惟有屬靈的人看透萬事。』唐崇榮牧師讀過這一段聖經嗎?這是他狂傲的表現。

聖經教導說,一個完整的人是由靈、魂、體三個部分所構成的,所強調的是人裏面的構成,如解剖學。而諾斯底異端是將一群人從他們外面的道德與信仰狀況,將他們分成三等人:有『屬靈人』、『屬魂人』和『屬肉體的』,如社會科學。前者是將一個人從裏面的所是來區分其構成,後者是將人群從外面行為的狀況來劃分。兩者的差別有如某人是講人裏面有心、肝、脾、肺和腎這五個身體器官,而另一位是論世上有黃、白、黑、紅、棕五種膚色的人種,這兩者究竟有甚麼相關呢?但唐牧師就是有本事將兩個風馬牛互不相干的分法,拉在一起,指控講三元論的倪柝聲是傳講諾斯底的異端。唐牧師如果讀一下教父們的書,就不會將教導三元論並打擊諾斯底的早期教父們如愛任紐和奥古斯丁等,改教後的馬丁路德、約翰衛斯理和達秘等人都打成諾斯底異端了。唐牧師也可能根本沒有讀過《屬靈人》這本書,因為倪柝聲在這本書的序中提及他引用了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梅爾(F. B. Meyer)、賓路易夫人(Jessie Penn-Lewis)、麥敦諾師母(Mary E. McDonough)等關於人有三部分的著作。這些近代的屬靈牧者是否也是唐牧師所說的諾斯底異端?認識人有靈的基督徒,在說謊、自大、張狂時,是會受良心的責備的。

至於甚麼是諾斯底主義,三本有權威的神學書:楊牧谷所主編的《當代神學辭典》、馬有藻博士所著的《基督教神學思想史導論》、《慕迪神學手冊》都介紹諾斯底主義乃是一種複雜的宇宙『二元觀』(Dualism)。這主義把宇宙分為兩個世界:靈性的世界及物質的世界。然而,此二元論並非人觀的二元論,我們不可也不需將此二者混為一談。[52]

我們相信,讀了唐崇榮牧師所講『倪柝聲錯誤的三元論』之讀者,若不去考查神學書籍與教會歷史文獻,必然會得到一種印象:倪柝聲就是緊隨著第一世紀的一個非常恐怖的異端腳步,這異端叫做諾斯底主義;而將人分成三種人,一種是屬魂、一種是屬靈、一種是屬體,然後發展出所謂的『三元論』。[53]如此不實的講論不但會引導人對倪柝聲的教導產生極大的懷疑,更會對倪柝聲的『靈命觀』以及『三元論』避之若浼!

唐牧師的跟隨者且在網路上與主日講台上散佈其不實言論,製造對立。網路上一篇題為《關於人分為靈、魂和身體三元論的錯誤》[54]宣稱:

據一些聖經學者考證,靈、魂、體三元論的觀點最早出現在古希臘教父的著作中,而另一個說法就是在主後二世紀的異端亞流派就開始把人分為靈、魂、體來用於支持他們的基督論,教會歷史中的另一個異端諾斯底派也同樣用過這個觀點支持他們的基督論。而目前大部分華人教會由於受到弟兄會的傳道人倪柝聲的影響也都是把這個觀點當做真理來教導。

但是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靈、魂、體三元論的觀點絕對不是正統神學的主流,早在奥古斯丁和阿奎納斯的時代基本上就把這個觀點否定了,直到改教時期的改教家們也幾乎沒有人認同靈、魂、體三元論的觀點。說到靈、魂、體三元論的觀點的確是很容易讓人在思想上接受,也很符合人理性的觀念。很多傳道人也會這樣的教導:人與動物的區別就是人分為靈、魂、體三部分,而動物只有魂和體兩部分。這樣的教導被大多數人所接受。

…從神學歷史來看把人分為靈、魂、體是最早從一些基督教異端而產生的學說,從解經學上看三元論也根本沒有辦法自圓其說,當今幾個正統的福音派神學院也都不認可這個觀點。所以我贊同歸正神學的解經:人分為身體與靈魂兩部分!

以上的言論乃是受了唐牧師的灌輸,顛倒了聖經中的真理,混淆了歷史事實,且具煽動性的錯誤。唐牧師不僅扭曲聖經中的真理,抹掉教父們的教導,還破壞中國基督教內部和諧,甚至造成社會對立,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斯蒂芬茨威格描述 了這種錯誤的態度:『人們總是確信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或者有一種錯覺上的肯定,認定自己的觀點正確無誤,以致於他們認為別人的觀點一文不值。傲慢自大的產物就是殘暴和迫害。這樣一來,人們不能容忍他人的意見和自己不同。』[55]異端『這一名稱現在變得粗俗可怕,帶有一種侮辱性的味兒,以致於誰只想除掉一個私敵,那就用一種最便利的方法,即指控他為異端。其他人聽到這一可怕的字眼,馬上就會嚇得魂飛魄散,緊掩雙耳,把盲目的攻擊,不僅對準那所謂的異端,還有那膽敢為異端說一句話的人。』[56]於是持三元論的地方召會就被持二元論的唐迷扣上異端的帽子,不知聖經真理,也不查考歷史的人們就對三元論敬而遠之,三元論正好被二元論所取代,真理也就被掩埋了。

7 末世論

改革宗否認千禧年,認為神在造人的時候已經把這個世界的管理權交付人類,所以基督徒需有對社會和國家的責任。神的國度就是現今教會的時代;這一世代結束後,永世就開始。中間不用有一個「千禧年」,因為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藉著改革宗的理念而實現。[57]在政治上採取『入世』積極參與的態度,認為當以信仰去實際影響文化,甚至使文化基督化,使中國基督教化,或者就是:『我們掌管世界』[58]。這種文化使命激發了喀爾文主義者以憤激的行動去改變社會和文化。於歷史上,改革宗多次嘗試建立他們觀念中的新耶路撒冷,如同喀爾文在日內瓦所實施的。

四 三元論的人生觀與政治觀
1 追求屬靈的指引

倪柝聲在《屬靈人》指出:靈的功用有良心、交通與直覺。[59]信徒首先尋求『行事為人都是憑著無虧的良心』(徒二三1),並在讀經、禱告中追求與神有親密的交通。即使在受逼迫或不順意時,不會太受魂的攪擾,靈仍然能讚美。曾成全倪柝聲許多的和受恩教士(M. E. Barber)寫了一首詩歌:

如果地樂消減,求你多給天:

雖然心可傷痛,願靈仍讚頌;

地的香甜聯結,若因你分裂,

就願你我之間,聯結更香甜。

雖然他們的心可傷痛,但禱告神,願他們的靈仍然發出讚頌。這是認識靈與魂有別者的祈求與經歷。

常在靈中與神有交通的大衛,雖然受到因為嫉妒的掃羅追殺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但他在詩篇中,多次抒發他如何專心一意信靠神,並呼求神拯救他的心意。他雖然有兩次機會可以殺掉掃羅,卻因為敬畏神的主宰而沒有下手。惟實行神旨意的主耶穌在世時,雖絕對有能力推翻羅馬政府,卻完全不作任何社會或國家的改革。對於政治和信仰的區別,他說了一句名言:『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二21)。在登山寶訓中,他說,承受地土的不是用武力或高壓手段的人,而是溫柔的人(太五5)。使徒保羅對當時不人道的奴隸制度,沒有建議去推翻或改革,而是勸勉作奴隸的信徒服從主人(西四22~23)。

2 末世論

相信前千禧年,認為世界的敗壞不是人所能改變的,所以基督徒應該著重於傳福音、追求屬靈生命的成長、建造教會、等候基督的再來。真實得救、成聖的基督徒數目增多時,自然會促進社會道德和風氣的改變。但即使如此,並不將改變目前政局放在目標中。主耶穌再來時所帶來的千年國,才是基督實際在地上掌權的時期,今日世界的局勢雖不盡如願,卻相信神的主宰有完全的掌控。他們在政治上採取『順從』和『政教分離』的態度,也就是實行耶穌所言『是該撒的歸該撒,是神的歸神』,在教會和屬世事物之間建立明確的界限,避免介入任何政治議題或行動。教會和基督徒應當因為基督和見證的緣故,順從政權的管理。在社會出現緊急狀態時,教會當盡全力伸出援手。信徒則當以個人的見證和福音,改變社會的風氣和文化。

于忠福在《基督徒與政治》裏,以聖經的角度,從權柄的起源、存在與功用談起,指出神是宇宙一切權柄的源頭,人遇見了權柄就是遇見神自己,而政權就是神所設立的權柄。因此,基督徒對政府的態度應該是順服的,對政府的參與應該是個人的,而非教會的,對政府的期望就是使基督徒能在神和人面前,十分敬虔莊重地過平靜安寧的生活(提前二1~2)。此書所言可為持三元論者立下一個對政治的基本態度:相信神是一切權柄的源頭,地上的列國和政權都是由神所設立的,因此,人人都當順服。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設立;拒絕神所代表的權柄,也就是拒絕神自己的權柄。基督徒之所以守法,『不只是因為怕受刑罰,更是因為在神面前的良心。若不順服,良心就受責備。』[60]而良心正是人的靈一個主要的功用。

『基督徒不是無政府主義者,聖經並沒有要人推翻人間所有政府,去建立所謂神治社會。聖經認為人類在目前這世界裏,出乎人的政權和政府是有需要的,是不可缺少的,它不是可有可無的,更不是信徒所蓄意要除去的。』[61]即使『當政權的措施與聖經真理相違的時候,信徒就得站住立場。雖然在心理態度上,他仍是順服政府,但在實行上就不能順從。』即使不能順從,信徒不當隨便批評政府,毀謗政府,不可與政府對抗,搞靜坐、絕食、遊行、示威,甚至暴力革命等。[62]除了順服政府之外,信徒還需尊重政府、理解政府、原諒政府,並敬畏政府,也為政府和在上掌權的禱告(提前二1~2)。這是『一種健康的敬畏。這懼怕是出於不願得罪神,不願得罪自己良心,也不願得罪政府』[63]他們相信:『人沒有外在因素滋擾,並不會因此反璞歸真、敬業敬人,只有當人真心向神悔改,有回轉懺悔的靈,從神得著新心和新靈,才能懼怕神並懼怕人。這種正確的懼怕,是一種從神而來的屬靈美德,是神生命在人裏面長大所產生的結果,而不是人從天然生命所承受的天性。』[64]因此,人的靈蒙重生,並藉著在靈裏與神交通,得著神聖生命的供應而長大乃是必須的。

持三元論者因此順服政府,積極傳揚福音,盼望藉著基督的再來而帶進一個沒有罪惡,由基督和生命成熟的得勝者掌權的千年國,如此改變這個邪惡的世代。他們並不主張任何藉著任何對抗與革命去改變今世的政權。

 伍 保羅的經歷

保羅在得救之前,是一個狂熱的宗教徒,嚴格遵守律法的法利賽人,他的心思在猶太教著名教師迦瑪列腳前,按著猶太人嚴緊的律法受到良好的訓練。但他的靈沒有被點活,在他的魂裏『極力逼迫神的召會,並損毀神的召會。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族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傳統格外熱心。』(加一13~14。)就他自己的話是『死在過犯並罪之中,…在其中行事為人,隨著這世界的世代,順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那現今在悖逆之子裏面運行之靈的首領。』(弗二1~2)。他所提到的『死』是靈的死,這時的他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二元論者。

但有一天在他去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耶穌,得著了啟示(加一16),他眼睛上的鱗剝落下來了(徒九18),他得到了智慧和啟示的靈,他的心眼被光照了(弗一17~18),他有確信現在他是受神的靈引導,是神的兒子了,可以呼喊父神為『阿爸,父』了。他被重生點活的靈可以跟神那內住的靈一同見證他是神的兒女了。(羅八14~16。)他不再活在他原先的屬魂的人裏面,而經常操練活在與主連結的靈裏。在復活中,主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就是那靈(林後三17),而他主動積極地與主聯合,這個聯合乃是主的靈和他的靈成為一(林前六17),叫他的生活行事都受這與主聯合之靈的引導(參林後二10)。他自己的魂不過是他的人格,是屬乎天然的,是藉著信主而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他了(加二20),而是主的靈作主人,經過他的不活自己的魂來活。當主與信徒的靈聯合時,他的魂成為主的發表,在這個聯合的又是基督又是他的身上表顯出來。與主能聯合為一,只有在人的靈裏才有這樣的經歷。在人的魂裏,沒有甚麼是與主的生命有同樣性質的,惟有藉著人的靈,才能有這樣的聯合。

他蒙召作了使徒,是基督耶穌的奴僕,被分別出來歸於神的福音(羅一1)。在這福音的事奉中,他乃是以他重生的靈來事奉活神(羅一9),他得救以前,雖然按著肉體(只用他天然的魂和身體)認過基督,但是現在絕不按著肉體如此來認祂了(林後五16~17)。他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新造就是在屬靈的範圍,是復活的基督所開闢的,是屬魂的人領會不到的。

因為保羅有了如此大的改變,從屬肉體、屬魂的範圍,被帶到屬靈的範圍,他的生活行事也都操練活在靈中,他沒有對當時的奴僕制度有任何改革,反而教導奴僕要順從主人,如同順從基督一樣(弗六5,西三22)。他提醒信徒要在主裏,在是那靈的基督裏,靠著祂力量的權能,得著加力,能與那邪惡的屬靈勢力爭戰(弗六10~12)。他雖然在肉體中行事,卻不照著肉體爭戰,因為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肉體的(林後十3~4)。這些事都是在人的靈裏,與那經過死與復活的成為那靈的基督連結才有的。不知道人的靈,沒有得著重生被點活的靈,完全不領會這些事。

就是他給信徒的祝福,也都鼓勵他們活在他們的靈裏:對被宗教迷惑的加拉太信徒,『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六18。)對初信的帖撒羅尼迦信徒說,『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五23。)保羅所寫的最後一封信是以『願主與你的靈同在』(提後四22)作為結束。

他得救之後,就不再回到屬魂的二元論裏頭,反而積極地活在與主就是那靈的完全聯合裏。這是一個活在靈裏的使徒,也是所有信徒的榜樣。

結論

三元論的人觀起始於使徒們,也是根據聖經。然而因為歷史的過程使得二元論興起,以致於今日有不明就理的人士誤將三元論扣上異端的帽子,並對三元論加以韃伐,而引起基督徒的對立和社會的激盪。這個原因可由歷史上發生的事蹟看出:其實,不同的人論帶來不同的末世論,更塑造了不同教派的政治觀。

持三元論者因為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屬靈的追求上,以重生之人的靈在凡事上託付給神,並照著聖經的教導為國家和在上掌權者禱告,對政治就保持一個順服的態度。然而,持二元論的改革宗,因為深信墮落的人類不可救藥,忽略屬靈教導與靈命追求,轉而強調信徒必須擔起改造社會的責任,他們因此經常與不符合己意的政府與制度對抗,採取高壓強硬的手段,以求在地上製造出一個他們觀念中的神國,為此他們就積極參與社會和各種政治運動。

持三元論者相信今日社會道德的敗壞是無可救藥,不能改造,所以積極傳揚福音,抱著『救人不救沉船』的信念,盼望因主耶穌的來臨而帶進一個有秩序的千年國。持二元論者大都認為基督徒應該努力改造社會,或改換政權,以理性和律法提升社會道德,使全世界成為聖經中的新耶路撒冷,甚至採取比較激烈的抗爭手段,或以抹黑手法攻擊不屬於自己陣營的。對於一個設法建立和諧社會的國家,究竟哪一個人觀能幫助達到其目標,答案應該是相當清楚的。

[1]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155, No. 117, July 30, 2009.

[2] Louis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Grand Rapids: Eerdmans, 1939), 191.

[3]  J. B. Heard, 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Edinburgh: T&T Clark, 1868), 5.

[4] http://www.newadvent.org/fathers/1304.htm, 2011/8/14

[5] Lewis W. Spitz, CONCORDIA THEOLOGICAL QUARTERLY,  January 1977 Volume 41, Number 1, http://www.ctsfw.net/media/pdfs/spitzluthersimpact.pdf, (2011/8/23)

[6]施本爾(Philip Jacob Spencer)是親生鐸夫母親的好友,也是他的教父。

[7] John Wesley, A Catholic Spirit, http://www.crivoice.org/cathspirit.html, Sec. 14, 2011/8/25.

[8] 衛理會內部有部分採用了二元論。但是絕大部分仍持三元論立場。

[9]人犯罪是不是神的責任?『歸正』神學反思,http://christian7000.blog.163.com/blog/static/175082413201011411058429/,2011/8/26

[10] 卓遵宏,周琇環訪問,《李常受先生行誼訪談錄》(國史館出版,2010年5月再版),頁125。

[11]即使在二元論的圈子裏面,對於魂是否該在分為兩個部分也是有爭議的。但是,今天的二元論明顯的認為魂就是一個部分,不必再細分。

[12] http://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eology/jdjyy/chapter1.15.htm,(2011/8/23)

[13]趙天恩,《回應(屬靈觀的再思)》,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8/32421.html, 2011/9/2

[14]吳英強,《三分人論的商榷》,http://www.oc.org/web/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639, 2011/9/2

[15] Pember, G. H. M.A. 《Earth’s Earliest Ages》, Ed. by G. H. Lang. Grand Rapids, 1975. 採自《聖經人論精選》,頁117。

[16] 如約翰慕理的《對三元論的解經分析》,李健安的《倪柝聲神學的評估與批判》等。系統神學方面則包括:任以撒的《系統神學》第二章人的本質,和伯克福《系統神學》卷三第一章人受造的性質。

[17] 參考愛任紐《反異端》第五部。

[18] Augustus 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 Philadelphia: Judson Press, 1907, 485.

[19] 于忠綸,《人算甚麼-二元論與三元論的人觀探討》,香港真理書房,2008年初版,頁12-13。

[20]斯蒂芬茨威格,任曉晉、方紅、尹銳翻譯, 2005年《異端的權利》,第一版,北京:西苑出版社,頁43。

[21] 鍾馬田(D. Martyn Lloyd-Jones)等著,梁素雅、王國顯等譯,《清教徒的腳踪》,北京華夏出版社,2011,頁17, 43。

[22] 博饒本,梁素雅和王國顯繙譯,《走天路的教會》,1989再版,香港:晨星出版社,頁195。

[23] 布魯斯雪萊(Bruce Shelley),劉平繙譯,《基督教會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第二版,頁287。

[24] Rev. Heard, J. B. M.A. 《The Tripartite Nature of Man – Spirit, Soul and Body》, 2nd ed. Edinburgh: T. & T. Clark, George Street, 1868, pg. 5.

[25] 喀爾文認為『對人類而言,企圖靠走火入魔,或靠精神的昇華來接近上帝,而不是從遠之處依靠永久的崇拜來侍奉上帝,純粹是一種狂妄。』《異端的權利》,頁43。

[26]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二冊,<屬靈人>,卷三第二章,屬魂信徒的經歷,台灣福音書房,2002年,第三版,頁175, 176, 178, 180。

[27] 王志勇主講:改革宗與中國神學建設—聖山論壇第三,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803/17/604214_43420015.shtml ,2011/8/26

[28]《異端的權利》,頁9。

[29] 同上,頁13-14。

[30] 同上,頁20。

[31] 同上,頁20-21。

[32]人犯罪是不是神的責任?『歸正』神學反思,http://christian7000.blog.163.com/blog/static/175082413201011411058429/,2011/8/26

[33] Philips Schaff,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採自:茜亞凡赫爾斯瑪,2006,《喀爾文傳》,華夏出版社,第一版,北京,頁201。

[34]《異端的權利》,頁14。

[35] 王志勇主講:改革宗與中國神學建設—聖山論壇第三,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803/17/604214_43420015.shtml ,2011/8/26

[36] 布魯斯雪萊,《基督教會史》,頁293。

[37]《喀爾文傳》,頁208。

[38]《異端的權利》,頁46-58。

[39] 同上,頁56, 54。

[40] 同上,頁65-86。

[41] 同上,頁89-136。

[42] 布魯斯雪萊,《基督教會史》,頁291。

[43] 同上,頁139-140。

[44] 同上,頁153-162。

[45] 鍾馬田(D. Martyn Lloyd-Jones)等著,梁素雅、王國顯等譯,《清教徒的腳踪》,北京華夏出版社,2011,頁17。

[46] 布魯斯雪萊,《基督教會史》,頁295。

[47] 布魯斯雪萊,《基督教會史》,頁293。The Huguenots, 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Huguenots, 2011/12/19, The Amboise conspiracy, http://en.wikipedia.org/wiki/Amboise_conspiracy, 2011/12/19.

[48] 段文勇,『揭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面紗』http://da20081126.pixnet.net/blog/post/30768908,2011/8/27。

[49]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三大聲明,見http://www.laijohn.com/PCT/Statements/1971-fate.htm, 2011/9/14。

[50]瞿海源,1982,〈政教關係的思考〉,《聯合月刊(上)》,第6卷,頁45-49。

[51] Calvin and the Spread of Protestantism, http://www.infoplease.com/ce6/society/A0860662.html, 2011/9/14。

[52] 詳情請見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695c120100hqye.html

[53] 朽木,一位筆名為‘朽木’的弟兄曾經在http://gift001.com/bbs/simple/index.php?t1415_1.html中宣稱:唐崇榮牧師就在這個問題上對倪柝聲弟兄進行過批判,好像是講倪柝聲弟兄是現代諾斯底主義。講倪柝聲弟兄這個靈魂體的分法是跟諾斯底派學的。2010/8/5。

[54] http://www.guizheng.net/article.asp?id=1620, 2010/8/14。

[55]《異端的權利》,頁163。

[56] 同上,頁158-159。

[57]『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指,不會有一個按聖經字面意義的千禧年。此教導並不否定基督的再來,但不相信基督會在地上,有一個按字面意義一千年的統治。無千禧年派認為,神的國度就是現今教會的時代。這世代結束後,永世就開始,中間不用有一個「千禧年」。基於這個理由,無千禧年派提出「實現的千禧年」(realized millennialism)說明他們並不否定千禧年,不過是相信千禧年已完全在今世實現。』《穆迪神學手冊》末世論,http://book.edzx.com/html/book/0695/12359.html,2011/9/3。

[58] 豐盛生命,http://nzalc.org/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68:-cultural-mandate-we-rule-the-world&catid=30:the-community&Itemid=18, 2011/9/3

[59] 倪柝聲,《倪柝聲文集》,第一輯,第十二冊,<屬靈人>,卷一第二章,靈與魂,頁15。.

[60] 于忠福,《基督徒與政治》,2009年出版,海外學人出版社,頁5。

[61] 同上,頁34。

[62] 同上,頁42。

[63] 同上,頁46。

[64] 同上,頁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