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暨新宗教百科》(ECNR)一案判決重點


德州法院上訴法庭於2006年一月五日對地方教會控訴 Harvest House Publisher誹謗地方教會一案判決重點如下:

1. 上訴法院認為,沒有一位理性的讀者,會將該書所提之強暴、謀殺、性侵兒童、毒品走私等指控,加諸在地方教會之上。

2. 上訴法庭結論,法庭無法對於邪教一詞作出起訴處分,因為該詞的真偽是根據一個人的宗教信仰,教會的事物不應─也不能以法律審斷之。

簡單的說,法院並未認同該書中所指控的可憎罪行和其他卑鄙的行為,會被任何理性的讀者應用在地方教會之上,所以認為Harvest House Publisher誹謗罪名不成立。

同時,該上訴法院『並未認同』該書對地方教會的邪教指控;然而法官認為此屬神學上的爭論,無法以法律定裁,故不受理。

儘管法庭不認為任何理性的讀者,會將該書中誹謗性的指控應用在地方教會信徒身上;然而我們的證據顯示,這樣的裁決,明顯與事實不符。我們正準備向更高的 司法機構提出上訴。然而,最近由美國一個『憂心弟兄們』的網站,以扭曲的觀點解讀此一判決,並作出詭詐的結論。該文翻成中文之後,在國內主恢復的信徒中間 廣傳,對國內弟兄姊妹們造成嚴重誤解,以為地方教會被美國法院判為邪教。我們在此提出澄清,以正視聽。對於這些自稱是主恢復中憂心弟兄們的居心,我們深感 懷疑。盼望弟兄姊妹不要受有心人士的攪擾。關於本案的後續發展,我們將刊登在真理辨正網站上,願主保守並祝福祂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