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十四.關於聖經研讀的真理

 

筆者對於日前美樂地演說中,論到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研讀神話語的部分深受攪擾;該言論顯示講者對事實真相缺乏認識,使筆者不禁質疑,講者究竟曾否參與過地方教會的聚集。

 

在該聚會中,講者問與會的人:「你們之中,多少人有帶聖經?」在與會者舉手後,講者表示:「這樣是不夠的!」但根據筆者觀察,地方教會的聚集中,與會者均會自行攜帶聖經。依筆者牧會的經驗,美樂地的情形實屬平常;此現象所暴露出的,不僅是聚會不帶聖經的情形,更是信徒們平常缺少時間個人研讀聖經。這位對於地方教會成員生活一知半解的講者,對著那些不帶聖經的聽眾,作出以下指控:「地方教會沒有聖徒個別研讀聖經,一切的研讀都必須與李常受的教訓完全一致。」然而,以筆者過去六年在洛杉磯教會的經歷與觀察而論,事實正好相反。筆者個人目前對神話語的研讀,較從前讀神學時和執牧時,更為增加並提升。並且依我觀察,這也是橙縣眾教會,甚至各地教會聖徒的共同經歷。我也為著能與李常受在聖經研讀的事上和諧一致而讚美主。筆者曾有幸於幾位傑出的聖經教師座前受教,在我認識的執事當中,從無一人有像李弟兄這等豐富的話語。然而,有些人的身上,充斥著當日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詭詐,並不在意是否得著主豐盈的豐富,一心一意只想尋出祂的錯處,「…好得把柄控告祂」(路六7)。

 

講者並嘲諷恢復本聖經,說,「他們被認定為異端的另一個特徵,就是在他們的聖經研讀中,讀的是他們自己的恢復版聖經。」翻譯聖經會使譯者被標定為異端?這是何等的誹謗!講者還說,「恢復版聖經中的一些經文,已被李氏加添或刪改。」筆者曾修習過六年的希臘文和三年的希伯來文,我認為恢復本聖經是一本準確並真實的聖經原文譯本,並非「被加添或刪改」的聖經文本。若以其與傑克史巴斯(講者所推崇之「彎曲心思者」作者)所寫「給市井基督徒的信」(Letters to Street Christians )和「書信釋義」等著作相比,後者的辭藻只能用俗陋、粗穢等字眼來形容,令人恥於將其贈予任一女性友人。

 

雖然筆者曾於若干傑出解經家門下受教十四年之久,但初到洛杉磯教會時,仍十分驚奇;我發現主已經往前了,祂藉著李常受的職事,以一種我所從未見聞的方式,將神的話啟示出來。我非常感激這份豐富的話語職事,它改變了我的生命和生活。

 

十五‧關於聖經研究的聲明

 

在美樂地那場反對李常受和地方教會的聚集裏,講者以嚴厲的口吻指控,『他們被認定為異端的另一個特徵,就是在他們的聖經研讀中,讀的是他們自己的恢復版聖經恢復本中的一些經文,已被李氏加添或刪改。』

 

我們對於講者指控李常受加添並刪改聖經經文一事,表達最嚴厲的譴責。筆者連同李常受,及另兩名弟兄,是負責恢復本的聖經經文部分。筆者能十分確定的說,我們從未加添或刪改經上的話。每週我們都聚在一張寬四尺、長八尺的大桌子前,其上擺滿了各類不同譯本的聖經、英希對照經文本,以及許多字義研究書籍和辭典。目的乃欲藉著字義研究學和辭典,比較各類聖經譯本,以確定原文意義,並以近代精確的英文用語,闡明聖經的經文。我們以極為嚴謹的、慎重的並懇切求禱的,逐字,逐句,逐節的來進行這項工作。

 

每一次,我們開始繙譯前,我們禱告,『主,更新我們的心思,用你的寶血遮蓋我們全人,保守我們完全在靈裏,願你的話語能照著你的心愛美意得著發表。』我們尋求成為靈裏貧窮痛悔,並因祂話而戰兢的人(賽六六2,希),而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話。』(林後二17)。因此,我們絕對沒有刪改經文或加添甚麼,我們認為這本譯本應是最精確的。

 

我們要求美樂地的講者指出,我們究竟是刪改或加添了那一章、那一節、那一個字。若是可能,請他向我們指出恢復本內容中那裏有不忠於聖經原文之處。我們確信他所作的是個嚴重、鹵莽行事而又毫無根據的指控。

 

因這種指控關乎神的話,和我們的基本信仰。我們在此聲明,講者需為此負法律責任。我們都知道,若有人在神的話上加添甚麼,是最可鄙、可憎的,是當受咒詛的。(啟二二18-19)。因此,指控我們有這樣的惡行,不是小可的事,我們必須將此事澄清。我們要求講者有所回應。若他實在認為經文中有錯誤,他應把錯處指出。若不能,理當為他在公眾之中所作粗鄙的指控,公開道歉並更正。

 

而且, 講者認為「地方教會」另有一聖經譯本,就是『被認定為異端的另一個特徵』。那我們要問一問,有另一本聖經譯本就是異端嗎?難道因著有一些異端團體,如耶和華見證人有他們自己的譯本,而我們亦有負擔出版另一本聖經譯本,就把我們定為異端嗎?這聽起來並不合理。是否有不信者蓋造房屋,而我們也蓋造房屋,就使我們成為不信者?『不可按外貌判斷,總要作公義的判斷。』(約七24)

 

再者,講者在美樂地以嘲弄的口吻說,他『並不認為(聖經)經文有丟失過,而據李常受的說法,現今聖經又被恢復了。』我們那一次說過,聖經的經文丟失過或又恢復了。這是講者毫無事實根據的譏諷。我們讚美神,在已過所有世紀以來一直保守聖經經文。我們之所以選用恢復本聖經為名稱,乃因神今天在祂的子民中,正在恢復祂教會的見證,而我們是在祂的恢復裏。願主表白祂的見證。

 

十六 關於聖經解釋的抗辯

 

保守的說,美樂地的講者,他在解經上有盲點。這可從他引用聖經的方式,就很明顯的看出來。因他省略他盲點的部分,而只引用其所能明暸之處。他這樣作的原因,是因為他使用我們所稱的演繹推論法。以演繹來推論的人,一開始便預設自己已經持守的前提。將演繹推論方式套用於解經,因為已經預設前提,故他解經時只引用合於他的前提的,而省略不合前提者。

 

以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為例:『如今主就是那靈』。美樂地的講者將基督不可能是靈作為前提,而用於此經節中。他以那樣的為前提, 所以就將此經節讀成『主就是那靈』。因他已經以基督不可能是那靈為前提了,這樣的想法一直盤繞在他腦海裏,故這裏所說的『主』就不可能是基督。這段經節裏的『主』,除了解釋為基督外,並不另作他解是可確認的。任何沒有盲點,也不以存疑的眼光來看這段經節的人,就可看出這裏的『主』指的就是基督。

 

在三章十四節,保羅說,『帕子在基督裏已經被廢去了。』繼而在十六節又說,『但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在十六節那位除去帕子的主,與在十四節那位除去帕子的基督是否不同?在十六節中那位除去帕子的主,指的是基督還是另有所指?當然所提到的這位主指的就是基督,『如今主就是那靈』。你若在此事上有盲點,你就只會得著不同的結論。

 

美樂地的講者照著他的前提,引用約翰福音一章一節。他說:『李常受說子就是父,他是嗎?如果子就是父,就會與約翰福音一章一節發生一個相當大的問題。太初有話,而話是與神面對面的,那與祂面對面的是誰?』接著他又戲稱道:『祂是在宇宙的鏡子裏對著自己看嗎?』他只引用了約翰福音一章一節前半的話,那裏說到,『話與神同在』他並沒有引用下半的話。因著盲點的緣故,就使他看不到後半節所說的『話就是神』。

 

美樂地的教師在『三』這方面沒有問題,但在『一』上卻出了問題。雖然我曾多次聽他講道,卻從未聽過他提到『一』的一面,他只講論『三一』之『三』而從未提及『三一』的『一』。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以賽亞九章六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美樂地的講者對這段話也有一番評論:『唉!李常受說─在這裏,永在的父就是耶穌。他該上幾堂希伯來文,也該上幾堂關於猶太人寫稱謂,的意義的課。』我願請問為何他不來教授我們希伯來文,我們對任何認可的課程都願敞開學習。我們願聽任何真實的東西。我感到失望,為何他不來教授我們希伯來文呢?猶太人引用稱謂時,他們所指的究為何意?

 

我不懂希伯來文,但我懂英文。例如,我讀過愛德華揚(Edward J. Young)所著三冊的以賽亞釋經。這人在有關希伯來文方面的學歷相當優秀,他曾在費城西敏寺神學院 (Westminster Seminary in Philadelphia),擔任舊約系主任多年。在美國,這是一所最保守、最基要的神學院。他在所著書本的封面上,寫了這樣的話,其著書目的主要的不是探討文句,乃是探討文句中所涵蓋的真諦實義。在以賽亞書九章六節的這段經文,『他的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以下乃引自他的話:

 

其意乃指這嬰孩是配得這些名稱,這些名稱正標出祂的所是和特徵。在聖經中,名稱指明某人或某物的特徵、素質或性質。(他這段話實在提供了美樂地的講者,所沒有提供給我們關於稱謂的解釋。)因此,說到該用以下的稱謂稱呼祂時,我們就須領會這乃是對這嬰孩的描述,這些稱謂也是因祂而生。…根據喬治史密夫(George Adam Smith)所說,本文只是說祂將會被稱為,而不是祂將會名符其實的成為這些稱謂,這樣的釋義,一般而言對豫言的性質,甚至對聖經語意性質顯然是一個嚴重的錯誤。

 

我想請問,以賽亞書九章六節中的話,其意所指真如他們所言?若將所有用字,一一推敲,其意義就只如文字上所描述而已?『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這真的指的就是嬰孩嗎?或有其它的含意?這裏指的真的是子嗎?或有別的意思?『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這實在指的就是政權嗎?或是指椅子、屋子、書卷或其他東西呢?『他的名稱為奇妙』,祂的名是奇妙嗎?『他的名稱為…策士』,對你而言祂真的是策士嗎?那裏說祂是全能的神,你相信這個麼?還有『永在的父』,這是否該照字面所說的來解釋呢?是的(你若沒有盲點的話)。但你若有盲點,並且一開始就有了成見,預設前提,那你讀到這段經節時,你就容易曲解、轉變或設法強解其義,因為不能容許其真實的意義被解開來。『祂的名稱為…永在的父』,這意思是耶穌基督。

 

在這一點上,筆者希望讀者將目光定在郭維德(Robert Govett)所著,名為『神聖真理的兩方面』這本小冊子上。他說了這樣的話:

 

兩排樹籬之間形成了一條道路, 兩個橋墩架出了一座橋;雀鳥以單翼飛翔嗎?不是,乃以雙翼。折其一翼,便只能永遠留在地面上。因此,神的確試驗祂的子民,當神真理的一面與人們的個性和理智相佐時。人們是否依然如前相信神?或者人們因著熱衷於神所說的一面,而把神所說的另一面踐踏了?謙卑有如孩童的聖徒就會承認並接受這兩面,因為祂是那一位不會犯錯的父,同樣都為每一面作了見證。

 

他繼而又說:

 

千萬別忘記或不要否認在聖經裏,是常有些表面上看來自相矛盾的真理。人的才智是趨於將事物歸納於一理,化不同事物之結果,成一共同原理。釐清含糊不清並解說其因,從不同的角度,證明此一定理的可靠性。但當有此原理所不能解之物,因其將傷其榮耀及其定律可信度,故往往以規避或否認之態度待之。但神不是這樣的。

 

可是這正是美樂地的講者所作的。這就是為何我們說他有盲點的原因。他無法接受兩件看起來是對立的事物,而實際上卻是一件事的兩面。他只想將每一件事物都合於他的立論基礎。凡不能合者於此一理論模式的,要不就捨棄不用,要不就將其扭曲變形,而使之合於其立論基礎。所以他的態度不是規避就是否認。

 

我們若不帶著任何個人的成見,只是簡單的來到主話語的面前,以神的話作為我們的根據,而不是將我們自己先入為主的觀念套用在神的話語上,這將會是多麼的美好!我們喜好研讀聖經,並尋求在聖經中所啟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