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合一盼望與正當恢復

對『合一盼望』之肯定

 

對於本書作者所說之『合一盼望』,我們是非常同意的。合一,或者更好說保守一,是所有神兒女深處的渴望,也是我們的主上十架前專特的祈求,我們不敢輕忽主的禱告:聖父啊,求你在你的名,就是你所賜給我的名裡,保守他們,使他們成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也不敢忘記使徒保羅的勸勉: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弗四3 )。雖然我們無法茍同本書作者這裡所說的:『並且多有人在新奇事物刺激下,初時大發熱心,現在時過境遷,凡不屬日光之上的總生厭倦(傳一8)』,事實上,直到目前,全球眾召會仍然堅定持續的實行新路—生養教建,並越發肯定、認定這的確是一條神所命定的路;雖然我們也相當能體會本書作者所說的『其實不走“新路”的弟兄姐妹,向著神不絕對專一,愛世界,或只會指責,少愛心禱告,主的責備也不輕。』,但這一切;都不能影響我們對合一的追求和努力。

 

對『正當恢復』之說明

 

只是在我們追求合一的過程中,我們對本書作者所說之『正當恢復』深覺有說明的必要:

 

對『對基督十字架的基要真道必要糾正』之說明

 

關於『對基督十字架的基要真道必要糾正』這一段,我們認為存有兩面的問題,一面是關乎神兒女真理信仰的問題,如『基督肉體裏面有罪』,和『父子靈一同經過死』的獨位論,我們願意加以深入剖析。另一面是關於基督徒生命經歷的角度,如『對十字架、復活的道有“大問號”“勾銷”』和『基督從降主……到升天救人救贖的根本工作“膚淺老舊”了』,我們也願加以說明。

 

『基督肉體裏面有罪』

 

『父子靈一同經過死的獨位論』

 

有關獨位論,或神格惟一論的定義如下:

 

Monarchianism 神格惟一論 在三世紀,所謂神格惟一論的異端思想再度抬頭,它其實是二世紀之伊便尼派(ebionism)和幻影派(Docetism)*借屍還魂的結果。它的基本教義乃是︰神是獨一的,是一切存在的惟一原則;此教義也是舊約接受的倫理一神論,新約的基督教亦繼承了這思想。以monarchia一詞用在神身上,有一段光榮的歷史。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先後如此用過,斐羅(Philo)*則是多就宗教的含義來用,而特土良(Tertullian)*更是第一個以「神格惟一論」這詞語,來指一種特別的異端思想;他研究過這詞在希臘文和拉丁文的用法之後,指出這詞用在神身上是不妥當的,因為它的含義沒有別的,只是指「單一和個別的管理」(Against Praxeas, 3)。神格惟一論的發展,與它起初關注的地方,有不可分割的關係。當人最關心神論的問題,就認為有需要強調神的獨一,好對抗異教的多神論;但這種單面的強調,常會不自覺地犧牲了基督的神性,其結果就是伊便尼派的新版本,或稱作「神力神格惟一論」(dynamic monarchianism)。在這裡,基督只是神施行特殊能力(希臘文︰dynamis)的對象,因為神的能力寓居於耶穌這個人身上,祂才有特殊的表現。拜占庭的狄奧多土(Theodotus of Byzantium)正因為犯了「否認神的異端」和堅稱「基督只是一個人」,所以在約190年被逐出羅馬的教會。但這派思想最重要的領袖,是安提阿主教撒摩撒他的保羅(Paul of Samosata, 260~72);對他來說,耶穌與其他凡人只有程度上的分別,卻沒有本質上的不同。換句話說,耶穌仍是一個凡人。耶穌只是不斷進步,以致祂能與神進入一種特別的倫理關係,讓神性的質〔ousia;參實質(Substance)*〕能滲透祂全人,直到「祂從凡人變成了神」。保羅於268年被安提阿會議定為異端。他用本體相同(Homoousios)*一詞來否認聖子與聖父的分別。

 

另一種神格惟一論稱作「形態式神格惟一論」,亦有稱作「聖父受苦說」(patripassianism),及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這組異端一開始便肯定神的神性,完全拒絕任何發散論(emanationism)或次位論(subordinationism)一類的妥協。但他們就是不能接受基督的身體是真實的,因此與幻影派沒有實質的分別。他們致力聯結聖子的神性和神的獨一性,結果宣告聖父與聖子這兩個名字,只是一種形態,或說是表達的方式。這個思想的創始人,是士每拿的挪威都(Noetus of Smyrna,約200~25)。按希坡律陀(Hippolytus)*的說法,挪威都「是從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約主前530~主前470年的以弗所哲學家)的哲學引入異端的人」。此思想後來又為反孟他努(Montanism)*的帕克西亞(Praxeas)加以發展,他引入聖靈為第三種表現的形態,結果「在羅馬為魔鬼做了兩件事︰他趕走了預言,又引入異端;使保惠師逃亡,又釘死了父神」(Tertullian, Against Praxeas 1)。現今人多數會把撒伯流(Sabellius,約198~220年在羅馬)與形態神格惟一論相提並論。撒伯流為了維護神絕對的獨一性,說聖父、聖子與聖靈這些名字雖是來自聖經,卻是指同一位神;神是獨一的,卻有三個不同的,也是相繼而來的自我顯示形式,結果神的獨一得到了保障,但神的三位性卻犧牲了。聖子與聖靈不過是聖父暫時的表現而已,沒有祂們自己的永恆地位。聖父自己成為肉身,又被釘死,故這派思想又稱作「聖父受苦說」。俄利根(Origen)*強調洛格斯(Logos)*既是永恆的,也是次位於聖父,的確給予神格惟一論致命的一擊。《當代神學辭典下冊,七七五至七七六頁》

 

我們對於『獨位論』或『形態論』之異端的說明如下:形態論在第二、三世紀經過一些改變,到了撒伯流(Sabellius)的時候,纔達到最清楚的發表。形態論教導父、子、靈不都是永遠的,也不是同時存在,而只是一位神的三種暫時顯出。形態論聲稱父結束於子的來,而子停止於靈的來。形態論者說,神格的三者個別存在於三個連續的階段。他們不相信父、子、靈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這當然是個大異端。我們不是形態論者,我們相信神格三者永遠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這就是說,我們相信在素質上,父、子、靈三者在同時間和同樣情況下同時存在。然而,在神聖的經綸裏,三者在三個連續的階段中有個別的工作和顯出。雖然如此,甚至在祂們經綸的工作和顯出上,三者在素質上仍然是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的。此外,形態論強調神是一的方面,否認神格三者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到了異端的極端。但另一方面,三神論強調神是三的方面,教導父、子、靈是三位神,到了異端的極端。聖經不是在這兩個極端,乃是在中間,見證神聖三一之真理的兩面。關於三一神的真理,我們應該平衡,避免在形態論和三神論之異端的極端上。形態論和三神論都走向一個極端;但我們是在中間,是平衡的。我們說子就是父,(賽九6,)和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時,我們只是引用聖經。否認這個事實的,就有落入三神論的危險。但正如我們所指出的,我們相信聖經中所有啟示神格三者的同時並存和互相內在的經節。我們定罪形態論和三神論為異端。我們相信神是獨一的,直到永遠,然而祂是父、子、靈。

 

『“勾銷”十字架、復活的道』和『基督救贖的工作“膚淺老舊”』

 

本書作者對李常受在一九七五年所講的信息中,所謂『勾消十字架的道』大表不滿,其實直到一九八六年,李氏仍提到十字架:

 

『曾有位青年弟兄,倪弟兄講十字架的功課,現在我們不講了。這是近視的話,誰說我們不講十字架的對付了?看看關於新耶路撒冷的信息,我們也指出,要成為珍珠門,就要經過主的死。我們必須在死裏享受主復活生命的分泌,纔能成為珍珠。此外,『生命的經歷』十九項,每一項對付都是講十字架的對付。』《新路實行的異象與具體步驟,八六頁》

 

『有人強調十字架的道,但在他身上沒有多少實行,要發脾氣時,照樣發脾氣,反而不傳福音,不餧養、帶領人,也不追求真理。對這樣的人,十字架不過就是個道理。我們不要道理,乃要看見異象。』(九二頁)

 

『聖經所啟示給人的救法不是苦,乃是死;不是若能救人,乃是死能救人。羅馬六章七節說,『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雖然苦能克制人,救人脫離罪,但只能救到一個程度。何況不是受苦的就不犯罪,有時反倒犯得更多。所以苦真正救人;能救人,叫人脫離罪的,乃是死。這是神的救法;不是苦,乃是死。天主教把十字架的意義,很隱密的改變了。其中有一本書叫『師主篇,』或『交法基督,』就是教人背十字架,以十字架的苦作為修行的因素。以後,內裏生命派的說法也很接近這種思想。蓋因夫人就曾說,十字架是可親的,她要親十字架。早年我就覺得這種說法有誤引的嫌疑…基督教在這方面也跟隨了天主教。在基督教裏,一般對十字架的說法都早一些著重受苦。背十字架的意義是為主受苦。然而,聖經的啟示不是這樣;所說的十字架是重在把人了結、將人治死。』《生命的話,二五至二七頁》

 

可見得李氏仍是講十字架的功課,十字架的對付的。他所不要的,是只有講十字架的道理,而沒有十字架的實行。還有李常受所謂『勾銷背十字架的道』,是勾消『叫人受苦的道』,是因他認為十字架的真意,並不重在受苦,而重在把人治死,把人了結。綜觀李氏言論,不是勾消十字架的道,而是加強基督徒對十字架的正確認識與經歷。

 

對『《聖經》地位要恢復』之說明

 

關於本書作者所說之『《聖經》地位要恢復』,我們非常同意,因為聖經本來就是神兒女信仰的獨一標準。但我們認為聖經有主要項目,和次要項目之分。主要項目和我們的信仰有關如:三一神,包羅萬有的基督,終極完成的靈,永遠的生命,召會,基督身體的一,以及召會地方的立場等,都是聖經的主幹。至於聖經裡面還有一些關乎基督徒實行和召會實行的項目,如蒙頭、擘餅、受浸的方式等,都是較次要的項目。我們越在生命中長大,就越固守信仰,持定對基督的領略,也越拋棄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較低的道理觀念。然後我們就要達到或達成這實行上的一;也就是說,我們要達到長成的人,達到基督豐滿之身材的度量。』要持守這一面的一,我們就必須竭力『拋棄一切引起分裂,次要且較低的道理觀念(教訓之風)。然後我們就要達到或達成這實行上的一;也就是說,我們要達到長成的人。分述如下:

 

壹 三一神

 

一 兩個基本的神聖稱謂:在神創造裏的『以羅欣』,以及在神與人關係裏的『耶和華』

 

二 神聖的三一:父、子、靈將神分授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

 

三 神聖三一的永遠同時並存

 

四 神聖三一的永遠互相內在

 

五 素質的三一

 

六 經綸的三一

 

七 神聖三一的三者彼此有別,卻不分開

 

八 三一神在我們裏面,為著我們的經歷和享受

 

貳 包羅萬有的基督

 

聖經中所啟示的基督,乃是包羅萬有延展無限的(弗三23)。藉著神聖的成為肉體,祂是神而人者,作了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並作了神永遠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在已過歷世代以來,基督被一些異端的創始者所忽略、誤會。包括第一世紀的塞林則(Cerinthus約壹二22、約貳9)、智慧派(Gnostics約一14)、以及多西特派(Docetists約壹四3);第五世紀的聶斯托留派(Nestorians);已過十三個世紀以來屬鬼魔的天主教;已過二個半世紀所謂的高等評論派;以及當前的摩登派。這些人都否認了基督身位和工作某些不同的方面。塞林則派否認基督的神性,多西特派否認基督的人性。其他各派否認基督救贖的死,和祂的復活。照他們的異端所說,基督甚麼也不是。我們需要看見包羅萬有的基督乃是在萬有中居首位,在萬有中充滿萬有者,是神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分給了眾聖徒作他們的救贖、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使他們為這一切所構成,好成為基督生機的肢體,活祂並彰顯祂,從今時直到永遠。

 

參 終極完成的靈

 

『終極完成的靈』一辭,含示那靈經過了過程,因而成了終極完成的靈。按照舊約和新約裏的啟示,神的靈最終成了終極完成、包羅萬有、複合的靈。在這事上,基督教教師們的疏忽、無知、不足、誤會、和誤解,達到了最高峰。關於終極完成的靈,有三個主要且重要的點。第一,神的靈已經得以複合成為複合的靈,如出埃及三十章二十三至二十五節所啟示的。第二,在耶穌復活得榮耀之前,還沒有那靈,如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有力題到的。第三,那靈被看作神的七靈,作神寶座前的七燈,和羔羊的七眼,這特別啟示於啟示錄一章四節,四章五節,和五章六節。這三個重要的點,幾乎被所有聖經學者和教師忽略了。

 

肆 永遠的生命

 

永遠的生命這永遠的生命是我們藉著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從神所得著的。這生命是最高層的生命,是神的神聖生命,甚至就是完整的三一神自己,是非受造的、不能朽壞的、不能毀壞的,也是永遠的。永遠的意思是在品質、數量、時間、空間、和存在上,都是完全而完整的。牠不是短暫的,乃是在各方面都是永久的。我們乃是藉著這永遠而永久、完全而完整、不能朽壞且不能毀壞、美妙而奇妙的生命,得了重生,得以變化,且以終極完成的三一神為我們永遠的榮耀而得著榮耀。這就是永遠的生命!

 

伍 召會

 

按照新約聖經的啟示和榜樣,召會乃是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在基督裏之信徒的聚集。這樣的聚集,一面乃是活神的家,(提前三15,)讓神居住在其中,照著祂的願望,為著祂的喜悅,完成祂的意願;另一面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弗一22~23,)使祂得著一個配偶,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作祂的彰顯。這召會乃是新人,作神的新造。(西三10,加六15。)這樣一個是神的家,又是基督身體的召會,在宇宙中是獨一的,而出現並彰顯在地上許多不同的地方,作許多的地方召會。這召會在生命裏的交通,在宇宙一面和地方一面,都是獨一的。主在已過七十年裏,在我們中間恢復了對永遠生命正確的認識和說明,對神的召會真正的認識,地方召會的界線,召會的真正立場,基督作得勝的生命,基督這包羅萬有者在神的舊造和新造中凡事居首位,又是神永遠經綸的中心與普及,召會作基督的身體,包羅萬有、複合、賜生命的靈,神對基督與召會的永遠經綸,三一神將祂自己分賜到三部分的人裏,神選民的終極結果│新耶路撒冷,對新耶路撒冷完滿的看見和完全的解明:就是神與蒙救贖、得重生、被變化、得榮耀之選民的調和,作神永遠終極的顯出與彰顯等等。在這樣的恢復裏,我們實行真正的召會,顧到包羅萬有的基督、終極完成的靈、永遠的生命、以及一切屬於實際而非虛空字句的神聖真理,並竭力避免組織、教條式的規律、儀文、神職制度和傳統,使我們能實行普遍的祭司體系,就是在召會生活中基督眾肢體普遍的盡功用,為著神永遠經綸中基督身體的建造。

 

陸 基督身體的一

 

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弗四3),也是神聖三一之神聖構成的一(約十七21~23),這是為著召會立場獨一的一之構成的一面。這神聖的一把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從不信者中間分別出來,並把所有的信徒聯結在一起,成為基督的一個身體。為著召會的立場,還有召會實行一面的一。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都是組成基督身體的一分子。就著實行一面說,他們是分散在地上許多城裏。他們自然而然就照著他們的住處分在各城,形成許多單位。按照神所設立並命定新約的榜樣,且照著新約關於神對召會之經綸啟示的原則,在信徒所住的每一城裏,不可有一個以上的單位,作基督獨一身體的地方彰顯,也不許一城的一個地方召會與其他地方召會沒有基督身體裏正確的交通。召會立場在『一』上的這一切限制,乃是召會生活中的保護,以避免在基督的身體中有任何分裂。

 

柒 召會地方的立場

 

召會地方的立場,基本上乃是在眾地方召會中所實行基督身體獨一的一。基督宇宙的身體和眾地方召會,都是獨一無二的。在全宇宙中,只有一個基督獨一的身體,在每一個地方也各自只有一個地方召會。這個獨一的一,是召會生活的基本元素。因為基督身體的一就是那靈的一(弗四3),所以在地方召會中所實行的一,必須是在那靈的行動裏,並在那靈的管治之下。因此,那靈也是召會立場的基本元素。此外,因為地方召會與其所在的地方有密切的關係,所以地方召會的所在地也是召會立場重要的元素。因此,一個地方召會建立在其上的召會立場,必須是由『一』所構成,並在『一』裏得維繫;這個一乃是由那靈執行,並由召會所在地保守的。

 

至於本書作者所謂之『禱讀李著《生命課程》、《晨興聖言》、《生命讀經》是錯的』,『“聖經已解開,《啟示錄》完全透亮,一切的點都包含”是貶低聖經,限止啟示,並且有欺騙性』,『“讀經十分鐘,讀《生命讀經》、《恢復本注解》兩小時,四小時,兩年,四年,是正課”,是掠奪聖徒時間,排擠聖經,引聖徒入歧途』,『對於《恢復本》的間題…錯謬重重,似是而非的注解』,雖我們前面也都回答過,然大體皆是基督徒實行上的問題,這裡就不再多說明了。

 

對『地方教會立場要堅持』之說明

 

對於本書作者所謂『聖經中講到眾聖徒合一和建立教會根據,是弗四3—6“七個一”』,『再加上一個就是宗派、違背聖經』,以及『有四層一即:使徒教訓、新約職事、基督身體、召會都是一,並要照著跟從,並根據這獨一職事、使徒,這另加兩個“使徒教訓、職事”是在七個一加上去,是造成今日教會混亂、分裂的禍根』,『“六大洲有項頭,基督是頭,奧秘的,身體的肢體有大小(地位)”,是教皇言論,聖經所沒有的』,『“長老不要保小王國,要聽從、跟隨使徒職事”是歪曲、篡改地方教會立場和教會代表權柄』,『“小排聚會不必告訴長老,不要長老控制,取消大聚會”是存心煽動教會分裂,架空教會行政』,等問題,我們以為基本上是對於『新約中的領導』,以及『基督的身體與眾地方召會』的關係,認識不夠清楚。

 

基督的身體與眾地方召會的關係

 

召會有地方一面和宇宙一面的一

 

聖經中的每個真理都有兩面,關於召會的真理也是如此。召會有兩面:宇宙的一面,和地方的一面。就宇宙一面而言,召會是獨一的,但就地方一面而言,召會彰顯於許多地方。因此,一個宇宙召會成了許多地方召會。神彰顯於基督,基督彰顯於召會,而召會彰顯於地方召會。惟有在地方召會中,召會纔可能成為實際,倘若沒有地方召會,就著召會而言,我們就沒有任何實際的東西。至終,聖經是結束於七個地方召會(啟一10~13)。所以我們若不活在地方召會中,就不可能活在宇宙召會中。雖然主正在建造宇宙的召會,但我們每一位乃是實際的活在地方召會中。

 

但是,所有的地方召會,乃是基督在宇宙中獨一的身體(弗四4)。每一個地方召會,都是這宇宙身體的一部分,是這獨一身體在地方上的顯出。這一個宇宙召會,這一個身體,包括所有的地方召會。可能有成千上萬的地方召會,但合在一起卻構成一個宇宙召會。宇宙召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所有的地方召會不過是這一個身體在地方上的彰顯。

 

在新約中我們看見許多地方召會,但這些地方召會合起來被視為一個宇宙召會,因為她們構成了基督的一個身體。在馬太十六章十八節主說,『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這裏的召會是單數的,指明這必是宇宙召會。但在使徒行傳和書信中,卻有許多地方題到『眾召會』–敘利亞的眾召會、亞西亞的眾召會、馬其頓的眾召會、加拉太的眾召會。聖經首先說到一個召會,然後說到許多召會,因為一個召會,就是宇宙召會,乃是眾召會的總和,而眾召會是一個宇宙召會,就是基督獨一的身體在地方上的構成分子。地方召會不是一個『地方身體』;若是這樣,就變成地方宗派了。身體乃是基督的身體,由三一神同這地上所有的信徒,同所有地方召會所構成。

 

地方召會所在的地方,作為該召會的召會立場,在存在上將召會分開,但不是在素質上使召會分裂

 

地方召會所在的地方,作為該召會的召會立場,在存在上將召會分開,但不是在素質上使召會分裂。眾召會的存在是分開的,但她們的素質是不可分的。住在台北的聖徒,和那些住在安那翰的聖徒,不能經常聚在一起成為一個召會。這是不可能的。為著存在的緣故,地方召會是分開的。住在台北的聖徒,就必是那裏的召會;而在安那翰的弟兄姊妹,就必是這裏的召會。這是為著存在的緣故而分開,然而這和素質無關。在台北的召會、在安那翰的召會、以及眾地方召會,在素質上乃是一個身體。我們應當把我們的地方召會,看作基督身體的一部分。

 

看見身體,認識身體,顧到身體

 

一切的難處都是因著一件事;不認識身體。有些人在召會裏是自立的長老。他們可能說聖靈選立他們,但聖經不是說長老單單由聖靈所立;聖經乃是說使徒選立長老,後來那靈也承認那個選立。(徒十四23,二十28。)每當我們作一件事時,我們必須正確的考慮到身體。我們必須考慮身體對我們所作的會有怎樣的感覺。最大的難處,惟一的難處,就是不認識身體,不顧到身體。我們若顧到身體並關心身體,就沒有難處。我們在這裏是為著身體。沒有身體作後盾,沒有主的恢復作後盾,我們就沒有路實行地方召會。我們若實行地方召會生活,卻忽略了身體的觀點,我們的地方召會就成了地方宗派。主的恢復是為著身體,不是為著任何個人,或僅僅為著任何個別的地方召會。我們若要作某件事,就必須考慮身體,主的恢復,會如何反應。所有的難處都是由於缺少看見身體,缺少顧到身體。我們都需要回到真理上,而實行真理就是顧到身體。有時身體是強壯的,有時身體是軟弱的,但仍然是身體。我們若回到真理這裏,並顧到身體裏正確的次序,身體就立即變得更剛強。一切的難處都是由於一件事:沒有看見、不認識、不顧到身體。我們必須尊重身體。沒有一處地方召會是可以獨立的;獨立乃是落在黑暗裏。許多基督徒團體落在黑暗裏,因為他們使自己與這個獨一、神聖的生命(三一神的生命)的一個神聖交通斷絕了。這甚至可能發生在主恢復中的召會,如果那個召會隔離自己而獨立的話。任何一個召會或區域都不應該與身體的交通隔離。正如人身體上的一個肢體,一旦與身體的血液循環隔離就無法生存;同樣,一個召會若與基督身體的交通隔絕,就不能有健康的光景。由此可見,我們都需要謹慎留意眾召會之間的一個交通,這是非常要緊的事。雖然在地方一面,召會的行政是分開且平等的,但在宇宙一面,召會的交通卻是一;在交通中沒有間隔。在全地上只有一個交通,這個交通在宇宙間乃是一。召會的交通不僅僅是在某一個國家,更是在全地。在許多城市中有各個分開的召會,但在整個宇宙中只有一個交通。

 

『新約中的領導』

 

正確的領導是重大的事。在任何人類的團體中,都需要正確的領導。若是一國有卓越的總統,該國就會是卓越的國家。沒有正確的領導,就有混亂和紊亂。神不是混亂的神,乃是和平、有次序的神。(林前十四33,40。)任何混亂的光景都不是屬神的,一切屬神的事物總是很有次序的。照樣,在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27,弗一22~23)中也有次序。有些人曾說,既然召會是眾聖徒的召會,召會中的眾聖徒在各方面都是同等的,在他們中間就沒有領導或代表權柄。這是分裂召會並將紊亂帶給召會的教訓之風。(弗四14。)聖經的確說,召會是神的召會,(林前一2,十32,)基督的召會,(羅十六16,)和眾聖徒的召會。(林前十四33。)聖經中沒有一節告訴我們,召會是使徒們的召會。然而,這不是說,基督身體中的每一肢體都是頭。說所有的肢體都是同樣的。他們中間沒有領導,這不是照著神的命定。

 

基督的為首身分

 

關於新約的領導,聖經首先說到基督的為首身分。全宇宙獨一的頭就是主耶穌基督。基督已經被神立為主為基督(徒二36。)主是神,祂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然而,在祂成為肉體時,祂成了人;創造主成了受造之物。祂是人,在復活裏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裏面以後,纔在升天裏被立為主。不僅如此,祂是神所差並所膏的一位,祂生下來就是基督。(路二11,太一16,約一41,太十六16。)但連這樣的一位,也是在祂的升天裏面,纔正式被立為神的基督。神立那人耶穌為主,要將萬有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並擁有萬有。耶穌被立為主,作萬有的主,(徒十36,)是要擁有萬有。人若沒有耶穌,就沒有主人。耶穌也在祂的復活和升天裏被立為基督,以完成神的使命,神的計畫和永遠的經綸。主是擁有者,基督是實行者。祂是擁有萬有的一位,祂也是完成神使命的一位。基督已被高舉,作一切掌權者的元首基督被高舉,作一切掌權者的元首。祂拯救我們的方式是藉著作元首。因為祂管制萬有,祂就有拯救我們的大能、權柄、能力和性能。在祂的為首之下,我們得救了。祂若願意,祂甚至有權柄和能力廢除君王,為要拯救祂的一個子民。

 

在召會生活中的領導

 

新約的領導包含召會中的長老和那些在職事中帶頭的人。說召會中沒有領導是不正確的。甚至在正確的家庭生活中也有領導。在各種情況中都需要領導人。長老在召會生活中殷勤帶領。(來十三24,羅十二8。)所有的長老都是召會中的領導人。沒有領導人,我們就無法有次序井然的召會生活,有這麼多的安排。反之,我們在召會生活中會有混亂。召會生活中的領導得以執行,乃是藉著長老在教導聖徒上勞苦,(提前五17,三2,)以及長老牧養召會│神的群羊,按著神監督他們,不是作主轄管他們,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2~3。)召會中領頭的人必須在凡事上帶頭。他們必須在群羊中作領頭的羊,就是頭羊。當群羊中前頭的羊行動時,其餘的羊就跟隨。作長老的路不是吩咐別人,乃是帶頭。長老若在教導上勞苦,並且牧養、監督、作群羊的榜樣,眾聖徒就會尊敬並信從他們作領頭的人。這是召會生活中正確的次序,有正確、美麗的光景。

 

在職事中的領導

 

新約的領導也包含在職事中的領導。在新約職事中,彼得在猶太人中間帶頭。(加二7下。)在行傳前十二章,我們可以看見彼得在職事中帶頭。在行傳後十六章,在新約職事中,保羅在外邦人中間帶頭。(加二7上。)在新約職事中的領導,重在新約的教訓,

 

過於重在新約職事中帶領的人在新約職事中的領導,重在新約的教訓,過於重在新約職事中帶領的人。在美國,國家的領導重在憲法,過於重在總統職權。政府中決定的因素是憲法。同樣,新約的領導不重在彼得或保羅,乃重在他們的教訓。彼得或保羅若偏離了他們的教訓,聖徒就不會跟隨他們。召會跟隨使徒的教訓,召會也跟隨使徒,因為使徒有新約的教訓。使徒遵守他們的教訓,他們在他們的教訓裏,他們也與他們的教訓是一。有些人錯誤的教導,地方召會是自治的,一旦使徒建立了召會,選立了長老,他就與該召會無關,並且應當離開。這不是照著聖經。使徒保羅建立了召會,並在各召會中選立了長老。(徒十四23,多一5。)然而,這事以後,他沒有離開那些召會。在以弗所的召會建立以後,他曾探訪該召會,並且一度留在那裏三年。後來,他在回耶路撒冷的路上,無法忘記在以弗所的召會。行傳二十章告訴我們,他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召會的長老來。(徒二十17。)他們來到他那裏,他說了很長的話,警告、指導甚至囑咐他們。毫無疑問,他教導以弗所的聖徒關於神的經綸,關於他們的日常生活,凡與他們有益的,都告訴他們。在二十九、三十節,他告訴長老說,『我知道我離開以後,必有兇暴的豺狼進入你們中間,不愛惜羊群。就是你們中間,也必有人起來,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這顯示保羅何等關切在以弗所召會的前途。保羅也寫信給那裏的召會。這說明使徒從未離開他們所建立的召會。

 

神在領頭人身上的代表權柄

 

新約給我們看見在職事中,神在領頭人身上的代表權柄。在家庭中有代表權柄,在人類政府中也有代表權柄。沒有代表權柄,全地會成為無政府狀態,沒有次序,並且不適合居住。今天在主的恢復中有一種教訓之風,說召會中沒有代表權柄。按照這教訓,倪弟兄在他『權柄與順服』一書中是錯誤的。倪弟兄若是錯誤的,聖經也是錯誤的,因為聖經有力的啟示神在召會生活和職事中的代表權柄。在職事中,神在領頭人身上的代表權柄是為著建造人,並不是為著拆毀人。(林後十三10。)保羅有權柄,不是為著毀壞或拆毀人,乃是為著建造人。神的代表權柄是在領頭人的教訓上。(林前四17下~21,七17下,十六1,十一2,帖後三6,9,12,14。)保羅在他的教訓上運用權柄。他在各處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林前四17下,)眾召會也跟隨他所說的。這是保羅代表權柄的明證。權柄總是隨著正確的說話。教師在學校裏的說話帶著權柄。教師說話的時候,所有的學生都在他的權柄之下。職事中的領導是在領頭人處理召會的難處和事務上。(林前一10,五11~13,十一34下。)保羅在對付哥林多召會的事上是剛強的。在林前四章二十一節,他說,『你們願意怎麼樣?是要我帶著刑仗,還是要我在愛和溫柔的靈裏,到你們那裏去?』在十一章三十四節,他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職事中的領導也在領頭人責罰聖徒的不順從上。(林後十6。)在林後十章六節,保羅說,『並且我們已經豫備好了,等你們完全順從的時候,要責罰一切的不順從。』當哥林多人自己學了順從時,保羅要責罰一切的不順從。職事中的領導也在選立長老並對付長老的事上。(徒十四23,多一5,提前五19~20。)提前五章十九至二十節顯示,使徒不僅有權柄選立長老,也有權柄審判他們,包括廢除他們。這給我們看見,使徒是神的代表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