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終極啟示——掩蓋救贖,靈恩翻版

提摩太緊緊跟隨保羅的教訓

 

本書作者指控李弟兄『年邁獨當,不見提摩太』,其所持理由並非李弟兄沒有同工,而是『圍著這位獨一職事的人,除了聽見他們吹捧、害人之外,似乎聽不見有什麼別的聲音』。當然,我們定罪『吹捧、害人』,但也絕非『有什麼別的聲音』才是提摩太。請看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說:『但你已經服從了(closely followed,直譯緊緊跟隨)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提後三10-11)請再看約書亞,『耶和華怎樣吩咐他僕人摩西、摩西就照樣吩咐約書亞、約書亞也照樣行‧凡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約書亞沒有一件懈怠不行的。』(書十一15)。

 

從以上經文得知:約書亞、提摩太都是完全跟隨摩西和保羅的帶領。傳講他們的教訓並執行他們的吩咐。李弟兄在全球各地都成全一班同工長老們,有分於那職事的工作,就是供應基督,以建造召會-基督的身體。從1993年起,在美國一年七次的特會訓練,李弟兄都成全一班同工們配搭交通信息。而且,在李弟兄離世後,參加訓練的人也一直增加。並且各地教會數及人數也都明顯增多。例如1983年全球各地教會數共有600多處。到了2003年全球各地教會數共有3000多處。(未包括中國大陸的教會數)各地聚會人數也都明顯增加。例如臺北市召會每主日平均人數從3000人增至目前8900人;菲律賓北部呂宋島從7處地方教會增加到目前有580多處召會;俄羅斯也建立150處地方召會。南美州也從253處增加到目前有1603處召會。決非您所謂年邁獨當,不見約書亞、提摩太。詳細資訊請參考【五年福音化臺灣簡記;敞開的窗戶第12、14期;2001年冬季訓練信息摘要43頁;在全地主恢復中眾召會的現勢】

 

本書作者有存心欺騙一切閱者之嫌

 

本書作者曲解李弟兄的話,又將他未說的話加上引號,不只危言聳聽,且有存心欺騙一切閱者之嫌。茲將《關於主今日行動的交通》第107頁的原著摘錄於下:

 

使徒行傳裡,有那靈的作工,但那靈只是藉著話作工。話是神聖之電的電線,而那靈是電。事實上,話就是靈。門徒傳揚話,講說話,他們用話作每件事,最終使徒行傳說,話擴長並繁增。我盼望二十年後,我們所出版書籍中所有深奧的真理,會擴長並繁增。這就是為何我覺得非常憂傷,你們有些人竟在豐富的話之外,拿起別的東西,當作主恢復的一部分,帶進主的恢復中。這是真正的打岔和阻撓。

 

我請求所有領頭的人進入這些更深的真理,藉此自己成為教師,並且在所在地教導每位聖徒說同樣的事。忘掉你是領頭人。忘掉為你的領頭地位維持一個小王國。不要這樣作。只要作一件事-自己進入更深的真理。然後你必須在大聚會和小聚會中教導人,幫助所有的聖徒經歷同樣的事。這就是主今天所依賴的。沒有這點,主無法得勝。要確信,我們若這樣作,聖靈必會贊同。祂會尊重這事。你若要得著更多的靈,就要這樣作。你無須為靈浸或說方言禁食、禱告。忘掉這些事。只要出去講說聖經高品的話,那靈就尊重你的說話,最終你所說的話要成為那靈。你會得著那靈,別人也會得著那靈。我知道我所說的是甚麼。這是真正的能力。

 

請再看《神新約的經綸》第192頁的原著摘錄於下:

 

那靈藉著聽信供應給信徒。(加三5。)每當我們在新約職事的說話之下,我們就在聽信;我們越聽信,就越接受那靈的供應。我們在職事的說話之下,之後都能宣告說,『如今我裡面有更多的那靈了。』我們就是重溫在職事的說話之下所看見的,這種重溫也要更多供應我們那靈。那靈供應給信徒,就使他們所聽見的成為真實的。

 

信徒由那靈而生。(加四29。)加拉太書題醒我們:我們是由那靈而生。我們是神所生的眾子。我們首先由亞當而生,但我們卻由神重生,由那靈重生;那靈就是三一神的總結。

 

那靈,三一神的總結,特別是神兒子的靈,祂使信徒神聖的兒子名分成為真實的。(加四6。)

 

很顯然的,無論在《關於主今日行動的交通》第107頁或《神新約的經綸》第192頁這兩整頁,李弟兄都未說『只要順服靈,可得更多靈』,但本書作者卻將李弟兄未說的話加上引號,是不忠實的。

 

請再看《神新約的經綸》238-239頁:

 

我們呼求主的名,乃是得到那靈。我們都能作見證,每當我們呼求『哦,主耶穌!』我們便得到那靈。無論我們悔改或讚美,原則都一樣。我們也許說,『哦,主耶穌,我為我的罪悔改。』或者說,『主耶穌,我讚美你。』要點是每當我們呼求祂,我們就得到那靈,而那靈是主耶穌的人位。當我呼叫一個人的名字時,若是這名字真有其人,他就會到我這裡來。我們呼求主耶穌,那靈就來了,因為那靈是耶穌的人位。甚至在哥林多前書我們也能看見,神將基督賜給我們,作我們的分,並且我們已經藉神蒙召,進入對這人位的享受裡。對這人位的享受,就是那靈。這人位就是末後的亞當,而這位末後的亞當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

《神新約的經綸,二三八至二三九頁》

 

很顯然的,在《神新約的經綸》第238-239頁,李弟兄從未說『呼喊靈來了』。並且,本書作者又問:『到底是什麼”靈”』。可見本書作者不忠實的引述,並且危言聳聽,實有存心欺騙一切閱者之嫌。李弟兄是說每當我們呼求『哦,主耶穌!』我們便得到那靈。我們呼求主耶穌,那靈就來了,因為那靈是耶穌的人位。

 

膚淺的推論

 

本書作者只因《神新約的經綸》一書24章中有20章講“靈和那靈”,占主題的83.3%,就稱『這正與靈恩運動相合』,實在是一種膚淺的推論,顯示本書作者未細讀《神新約的經綸》的內容,因李弟兄在該書中論及靈恩運動時,常是指出靈恩運動的缺失,如

 

住在信徒裡面的靈,和降在信徒身上的靈,不是兩位靈,乃是一位靈的兩方面。從成為肉身到復活,祂成了氣的靈,在本質和素質上是為著生命。到了升天以後,祂成了風的靈,是為著能力—那靈是氣,也是風。氣呼進我們裡面,風吹到我們身上。在靈恩運動裡,氣被忽略了,風也被誤解了。(一○七至一○八頁)

 

李弟兄指出『在靈恩運動裡,氣被忽略了,風也被誤解了。』

 

一九六九年,五位和我們一同聚會的弟兄,去參加一個靈恩派的聚會,那裡有許多人『說方言』。這五位弟兄進到他們的聚會中,牧師和幾個幫手正在趕鬼,鬼附的人卻嘲笑他們,他裡面的鬼說,『你們不能把我趕出去。』然後他說,『在這個屋子裡只有五個真基督徒。』這表明我們若真與主是一,連鬼也要知道。(徒十九13~17。)我們裡面在本質、素質上與主是一,外面在經綸上與主同在祂的行政管理中,即使我們四周的人不曉得,但鬼知道。這是與神的行政管理有關。(一二八至一二九頁)

 

在一個靈恩派的聚會中,『牧師和幾個幫手正在趕鬼,鬼附的人卻嘲笑他們』,因此李弟兄指出,我們裡面需在本質、素質上與主是一,外面在經綸上與主同在祂的行政管理中。

 

今天靈恩派有些人喜歡在醫病的事上模仿使徒時代。他們甚至想要模仿保羅,為有病的朋友禱告的時候,把手放在手巾上。他們相信若是他們把手巾寄給有病的朋友,他就能得著神醫。為甚麼保羅不對提摩太這麼作?保羅寧可吩咐提摩太採取自然的方法來得著醫治。他告訴他說,因他的胃不好,可以稍微用點酒。為著聖經中這樣一段記載,我們必須感謝主。保羅和他的同工受苦的時候,是在運用內裡的生命,而不是運用外面恩賜的能力。前者屬於生命的恩典;後者屬於神奇能力的恩賜。在召會敗落並在為召會受苦的時候,能力的恩賜不像生命的恩典那麼必需。(一三○至一三一頁)

 

李弟兄也指出,今天靈恩派有些人喜歡在醫病的事上模仿使徒時代。然而在召會敗落並在為召會受苦的時候,能力的恩賜不像生命的恩典那麼必需。

 

主必須作一些事,使哥尼流一家的人說方言,給彼得和其他猶太弟兄們看見,這些外邦人領受了他們在五旬節那天所領受同樣的恩賜,同樣的恩典。(徒十44 ~48。)他們聽見哥尼流一家說了方言,並且顯神為大,彼得就說,『這些人既和我們一樣受了聖靈,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浸呢?』(十47。)在這件事例中,說方言是為著使信徒合為一個身體。然而,今天靈恩派的說方言不是使人聯合,反而是使人分裂。(一四一頁)

 

李弟兄強調,『說方言是為著使信徒合為一個身體』。然而,今天靈恩派的說方言不是使人聯合,反而是使人分裂。

 

今天在一些靈恩的團體中,他們每次聚在一起都說方言。但彼得和別的門徒不是這樣。彼得是一次又一次的放膽說話,而不是重複的說方言。他是把基督說出來,他是一次又一次的這樣作先知說話。但等到有說方言的必要時,神就藉著他們說方言。(一四二頁)

 

今天在一些靈恩的團體中,他們每次聚在一起都說方言。但李弟兄是鼓勵我們效法彼得和別的門徒,一次又一次的作先知說話。

 

本書作者已指出,靈恩運動的特點是”主的所是和所作都被給標榜聖靈的恩賜和工作所遮蓋了”。但在《神新約的經綸》中,李弟兄非常強調主的身位和所作講到那靈,是。例如,神是靈(約四24)、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等等。

 

《新約總論》第二冊與第三冊皆論及主的身位:完整的神、是神的兒子、是話、是賜生命的靈等……共有數百項,請參看。

 

《新約總論》第三冊論及主的所作是:創造天地、維持載著並推動萬有、成為肉體、傳福音、救罪人、釘死、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等……共有上百項,請參看。

 

神所計劃的,都由基督來完成。但卻是全由那靈來實施、運行。否則一切都只是客觀的真理,還不能成為我們主觀的經歷。以下摘錄一些神學家的言論作為佐證:

 

馬丁路德的聖靈觀-在救恩中聖靈是絕對不能缺少的

 

周聯華博士論及馬丁路德的聖靈觀時,首先指出『他從救恩的觀點來討論聖靈,同時他有聖靈絕對是中心的信念。』1論及馬丁路德的得救經驗時周氏說:

 

聖靈就在我們最軟弱無助的時候來幫助我們,他用「言語所不能表達的歎息」為我們代禱,來支持我們:就是聖靈的這種特殊工作使我們歸向基督。聖靈帶領我們到審判台前被定罪,然後才能老我死掉,與基督同埋葬:這種老我死掉,完全是聖靈的工作。聖靈能代禱、拯救,使人「死」了以後,有新生命。上帝不要罪人死,祂要他們悔改,而得新生命。這是聖靈的任務。2

 

馬丁路德認為,他的得救經驗完全是由於聖靈的工作,而論及因信稱義時周氏說:

 

聖靈喚醒罪人,給他們保證,告訴他們基督跟他們同在,永遠站在他們邊上,把他的恩典、純潔、權能賜給他們。基督為了人的信心,而與他們同在。這是聖靈的功勞,他使基督與人同在,而使人確知基督與他同在。聖靈創造了信心,使我們與基督聯合,以致他的義能成為我們的義。因信稱義自始至終是上帝的行動,不過根據路德經驗聖靈是上帝差遣的「顧問」,在我們的心中運行,使我們痛悔與痛苦,最後能使我們有信心而悔改,而轉變成為信徒。基督成為我的義。因此聖靈使我成義,使我有完全更新的開始。3

 

馬丁路德認為,是聖靈創造了信心,使我們與基督聯合,以致祂的義能成為我們的義。而論及三一神時周氏說:

 

聖靈之能完成救贖是因為他能使基督與基督徒聯合,使稱義與成聖發生功效:當聖靈使子,這位救主,與基督徒同在的時候,也就是使父也與他同在。三位都與他同在。救恩包含了三位一起行動。聖父藉著聖靈的能力,為了基督的緣故,使信徒稱義:因此,在救恩中聖靈是絕對不能缺少的。4

 

馬丁路德特別指出,在救恩中聖靈是絕對不能缺少的,末了周氏的結論

 

總之,路德信仰、教導、宣告:他的強調聖靈與成聖切切相關。聖靈使基督和他的救贖的犧牲及成義進入信徒裡面,因著他的信,信徒在上帝的忿怒中獲得饒恕,而為祂所接納。5

 

馬丁路德特別強調,聖靈使基督和他的救贖的犧牲及成義進入信徒裡面。

 

救贖之工需聖靈的運行而成就

 

再者,二十世紀新約學者賴德(G.E. Ladd)在《賴氏新約神學》就說:

 

耶穌提到聖靈來作「另外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這話暗示耶穌已經是祂門徒的保惠師,而聖靈要來接替祂的位置,繼續祂作門徒保惠師的事工。有關聖靈的用語,與有關耶穌的用語十分相似,越發顯明上述這事實。保惠師將要「來」;正如耶穌也曾來到世間(約五43;十六28;十八37)。保惠師從聖父出來;正如耶穌也是從聖父出來(約十六27一28)。聖父應耶穌的要求「賜下」保惠師;正如聖父賜下獨生子一樣(約三16)。聖父要「差遣」保惠師;正如耶穌也為聖父所差遣(約三17)。保惠師要「因耶穌的名」被差遣;正如耶穌也 「奉我父的名來」(約五43)。「在許多方面,保惠師之於耶穌,猶如耶穌之於聖父。」6

 

美國改革宗神學家伯克富(L. Berkhof)論及救贖之工實施時說:『基督所作成的救贖工作,由於聖靈的運行而成就在罪人的內心與生活中。』7

 

當代英國神學家James Dunn更是強調基督與那賜生命之靈的一,他說:『”被高舉的主似乎是與那靈完全是一,那靈就是新生命的源頭,是信徒可以經歷的(The exalted Lord seems to be wholly identified with the Spirit,the source of the new life experienced by believers.)』8他在另一處又說: 『對保羅來說.信徒經歷被高舉的主,與那靈是沒有任何的不同。而且對保羅來說,基督只能在那靈裏,並藉著那靈被我們經歷,祂必須是那靈才能如此。』9

 

參考文獻

 

1.周聯華, 神學綱要卷三, 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1990, 頁174

 

2.同註1, 頁174-175

 

3.同註1, 頁175

 

4.同註1, 頁176

 

5.同註1, 頁177

 

6.賴德(G.E. Ladd), 賴氏新約神學, 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 2000, 頁344

 

7.伯克富(L. Berkhof), 基督教神學概論, 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1999, 頁177

 

8.J. Dumn, 1 Corinthians 15:45-Last Adam, Life-giving Spirit, Christ and the Spirit in the New Testa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127.

 

9.James Dunn, Christology in the Making, SCM Press, 1980, p.146

 

基督與賜生命之靈的一

 

同樣李弟兄講到那靈,是強調主的身位和所作,全由那靈來運行實施:如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等,為了讓信徒能經歷、享受和建造。以下摘錄《神新約的經綸》一書中相關的段落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末後的亞當,就是耶穌基督,藉著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祂在復活那一天,成了那靈,就是『是靈的基督』,回到門徒那裡。並且對他們說,『你們受聖靈。』(約二十22。)靈字在希臘字文裡是 pneuma,紐瑪,可以譯為靈、氣、風。聖靈並不是與子-耶穌基督-分開的人位。你的氣怎能從你這人呼出來,成為第二個人呢?這是不合邏輯的。氣乃是一個人內裡素質的釋放。氣是呼氣之人的內裡素質。是靈的基督,是紐瑪的基督,在復活那一天回到門徒那裡,並且把祂所是的內裡素質吹到他們裡面。那一天,是靈的基督進到門徒裡面了。從主復活以後,祂的同在在靈裡是無形的。祂復活以後的顯明或顯現,是要訓練門徒領悟、享受並習慣祂無形的同在,這比祂有形的同在還要便利、有效、寶貴、豐富並真實。祂這種可愛的同在就是復活裡的『那靈』,祂已將這靈吹到他們裡面,並且這靈要時時與他們同在。

 

啟示錄揭示七靈是羔羊的七眼。(五6。)羔羊是我們的救主基督,七靈是神的靈。因此,七靈是基督的七眼。你能說你的眼睛是一個人,而你是另一個人麼?這表明那靈與基督不能分開。啟示錄向我們啟示一位鑒察的基督,祂有七眼觀察眾召會。要召會勝過今天黑暗的時代,和今天基督教的墮落,我們就需要神七倍加強的靈。

 

這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乃是三一神的終極總結。三一神所是的一切,三一神所成就、所完成、所達到、所得著的一切,都一起複合在賜生命的靈裡。在復活那一天,祂在素質上將這包羅萬有的靈吹到門徒裡面。接著在五十天以後,五旬節那一天,祂在經綸上將這靈澆灌在門徒身上。在素質上,這靈吹到門徒的裡面;在經綸上,這樣一位靈澆灌在門徒的身上。

 

那靈就是子臨到我們,

 

子所成就的第一項是祂的成為肉身。然後子成就了為人生活。祂經歷了為人的生活,人生的苦難,人生所有的憂患,所有的難處和困苦,以及所有的試煉和試探。祂經歷了這一切,通過了這一切。這樣為人的生活是耶穌所成就的。祂也成就了包羅萬有的死,超絕奇妙的復活,和高舉的升天。因此,基督的成就包含了祂的成為肉身、為人生活、受死、復活和升天。這些都包含並聯於基督的人位。除了基督所達到的以外,祂還得著了王權、主權和元首地位,包含所有的權柄。三一神的具體表現不僅是一位奇妙的人,並且是一位具有最高成就、達到並得著的人。我們必須記得,靈就是子進到我們裡面,包含了子所有的成就、達到和得著。那靈就是子,同著父進到我們裡面,包含了子所成就、達到並得著的一切,以及父所有的計畫、揀選、豫定和榮耀。這就是何以我們說,我們所接受的那靈是包羅萬有的靈。照著出埃及三十章的豫表,這靈是複合的靈。(22~25。)出埃及三十章裡複合的膏,是由不同的香料和橄欖油複合在一起所組成的。複合的膏是一幅圖畫,一個豫表,說明包羅萬有複合的靈乃是三一神的終極表現。約翰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清楚的告訴我們,這樣一位生命的靈,就是活水,那時還沒有,『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39。)換句話說,在耶穌死而復活以前,還沒有這樣一位複合的靈,賜生命的靈,包羅萬有的靈,作為三一神的終極表現。神的靈已經有了,那是耶和華的靈;但在耶穌釘十字七眼,就是神的七靈乃是基督自己觀察地上的眾召會,並鑒察他們的真實情況。架並復活得榮以前,那賜人生命的靈,複合的靈,包羅萬有的靈,就還沒有。在祂死而復活以後,那靈就完全得了複合,成為賜生命的靈。

 

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乃是氣

 

這指明子基督在復活裡回來,乃是那靈。這就是何以一些早期的聖經學者稱這樣一位基督為『是靈的基督』。約翰二十章的基督,乃是在復活裡是靈的基督。 祂完成了所有的過程以後,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 45,)這賜生命的靈就是是靈的基督。我們必須看見,這種吹氣比五旬節那天的大風更重要,更必需。(徒二2。)許多基督徒只看見五旬節那天所吹的大風,從來沒有看見復活那天安靜、柔和、隱祕的吹氣那些天然的門徒,藉著復活那天的吹氣,都接受了神那神聖、非受造的生命之靈。他們都被點活、復甦,並被那靈充滿。他們成了不憑自己,乃憑那靈活著的人,他們在內在的素質上與三一神成為一。這氣不是一件小事,牠是包羅萬有、賜生命且是內住的。這氣,就是祂內住的同在,對我們乃是生命;牠是我們素質的所是。如今我們在生命的素質上與祂是一。信徒在基督裡乃是新的人-甚至是神聖的人。主復活後與門徒在一起四十天,並且升到天上,此後他們這一百二十人就都不同了。他們不僅是重生的人,也是在某種程度上有了變化的人,因此他們能同心合意的在一起禱告了十天。我們少數人要同心合意禱告十小時,都相當不容易,但他們一百二十人竟在一個受威脅的地方禱告了十天。

 

在復活那天,祂是包羅萬有的氣,吹到門徒裡面作生命的靈。但經過四十天的訓練和十天的豫備,天和地就豫備好了,讓這位高舉者作能力的靈,澆灌在地上那些已經豫備好的信徒身上。在他們裡面,他們有包羅萬 有的基督這位復活者作他們的生命;在他們身上,他們有升天的基督這位高舉者作他們的能力,作他們的權柄,作他們的制服。

 

住在信徒裡面的靈,和降在信徒身上的靈,不是兩位靈,乃是一位靈的兩方面

 

從成為肉身到復活,祂成了氣的靈,在本質和素質上是為著生命。到了升天以後,祂成了風的靈,是為著能力。氣和風非常相近。氣一加強,就成了風。那靈是氣,也是風。氣呼進我們裡面,風吹到我們身上。在靈恩運動裡,氣被忽略了,風也被誤解了。內住的靈是復活的基督,澆灌的靈是高舉的基督。這位高舉的基督是外衣的靈,是能力的靈和權柄的靈。復活的基督和高舉的基督乃是包羅萬有的靈,具有這兩方面:內住的方面和外衣的方面。

 

素質的與經綸的

 

到目前為止,我們闡釋神聖的三一,以及我們對神聖三一的經歷,在屬靈的語彙上用了兩個新辭:『素質的』是指存在、所是,以及為著存在的生命;『經綸的』是指經綸、工作和功用。我們說素質的三一,意思是神聖三一的存在,指祂的所是。我們說經綸的三一,意思是神聖三一的經綸,指祂的行動、工作和功用。經歷三一神作我們的生命,為著我們屬靈的所是、屬靈的經歷,乃是素質的。經歷三一神作能力,為著我們屬靈的工作和屬靈的功用,乃是經綸的。以主作食物得餧養,喝祂作活水,並呼吸祂作空氣,這是素質的,因為這與內裡的生命有關,是為著我們屬靈的存在。穿上主作我們的衣服,穿上澆灌的靈作從上面來的能力,是經綸的,因為這與外面的行動和工作有關。在復活那天,主將生命的靈吹到門徒裡面,這是素質的。在五旬節那天,主將能力的靈澆灌在門徒身上,這是經綸的。

 

在一位靈裡受浸,且得以喝一位靈

 

在包羅萬有、總結的靈裡受浸,不僅是把我們這些信徒都擺在一起,成為基督的身體,也把我們擺在喝祂的地位上,以接受經過過程和傳輸之三一神全備的供應,(腓一19,)使我們得著滋養,成為基督身體中剛強、活躍的肢體,來執行神永遠的計畫。林前十二章十三節告訴我們說,『我們…都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我們受浸之後,就開始喝。受浸是擺在基督裡,穿上基督;(加三27;)然後我們開始喝基督,把祂接受進來。

 

七靈乃是七盞火燈,執行神的行政

 

那包羅萬有、總結的靈,被比喻作氣,為著生命;也被比喻作風,為著能力;到啟示錄裡成了七靈,(啟一4,三1,四5,五6,)就是在神寶座前點著的七盞火燈,(啟四5,)以執行神的行政。這位升天、高舉的基督,憑著七靈作火燈,並藉著召會作燈臺,來執行祂的行政。在福音書裡,那靈被比喻為氣;在使徒行傳裡,同樣的靈被比喻為風;在啟示錄裡,同樣的靈被比喻為火。包羅萬有的靈對我們是氣,為著生命;是風,為著能力;也是火,叫我們在神的行動裡執行神的行政。我們傳揚福音,為要執行神的行政,來擴展神的國度。引進神的國度,就是執行神的行政。祂將自己作為生命的氣吹到信徒裡面。然後,祂將自己作為能力的靈澆灌在這些信徒身上。祂藉著將自己吹到他們裡面,使他們成為祂身體上的肢體。祂藉著將自己澆灌在他們身上,將他們組成祂的身體。現今在這宇宙中,有一個宇宙的人,頭在天上,身體在地上。頭與身體彼此一致,互相配搭,以執行神永遠的計畫。

 

保羅和他的同工受苦的時候,是在運用內裡的生命,而不是運用外面恩賜的能力。前者屬於生命的恩典;後者屬於神奇能力的恩賜。在召會敗落並在為召會受苦的時候,能力的恩賜不像生命的恩典那麼必需。我盼望這樣的話拯救我們脫離天然的觀念。實際上,主不信靠尋求神蹟的人。約翰二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說,『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太多神奇的醫治,反而使人從內裡的生命岔開了。

 

只認識救贖,卻不認識大能的救恩,纔是極大的危害

 

神完整的福音,是包含法理的救贖與生機的拯救。例如,羅馬書五章十節說:『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這節指出本書所啟示神完滿的救恩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督的死為我們所成就的救贖,另一部分是基督的生命所給我們的拯救。羅馬書頭四章詳論過基督之死的救贖,後十二章則細說基督之生命的拯救。在五章十一節以前,保羅給我們看見,我們已經得救了,因為我們已經蒙救贖、得稱義並與神和好了。但我們還沒有得救到一個地步,被聖別、變化、並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救贖、稱義與和好,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在我們外面所成就的,是在客觀方面救贖我們;聖別、變化與模成,乃是藉著基督生命的運行,在我們裡面所成功的,是在主觀方面拯救我們。客觀方面的救贖,是叫我們在地位上脫離定罪和永刑;主觀方面的拯救,是叫我們在性質上脫離我們的舊人、自己和天然的生命。

 

本書作者只認識基督的救贖,卻完全不認識基督大能的救恩,這纔是對信徒極大的危害。希伯來六章一至二節說:『所以,我們既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就當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就是悔改脫開死行,信靠神,浸洗的教訓,按手,死人的復活,以及永遠的審判。』保羅鼓勵我們要離開了那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當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不再立根基。但本書作者卻一直停留在論到基督之開端的話,沒有竭力前進,達到完全、成熟,實在是瞎子領路,極其危險。

 

本書作者草率的指控

 

《神新約的經綸》絕未抹煞『罪人墮落結局、審判、基督流血捨命、人因信稱義、十架成聖』等之重大基要真道,但本書作者並未細讀《神新約的經綸》書,就草率的說該書抹煞重大基要真道,以下謹就《神新約的經綸》一書中與前述基要真道相關者列出:

 

罪人墮落結局

 

1.這位神人的死除去我們的罪與諸罪,(約一29,林前十五3,)並且祂的血潔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祂在祂的人性裡,就是在祂的肉身裡,為我們罪人完成了救贖。(西一22。)《神新約的經綸 頁39》

 

2.我們的救主,我們的救贖主,乃是完整的神,和完全的人。祂是完整的神,有神聖的生命;祂是完美的人,有人的血。因為祂有神聖的生命,祂能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為著神聖的分賜;而祂的人血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救贖主,為我們代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38》

 

3.主耶穌應當是在末了的三個小時,從正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太二七45,)為我們這些是肉體的罪人代死,那時神使祂替我們成為罪,並藉著祂肉體裡的死,定罪了人肉體裡的罪。(羅八3。)《神新約的經綸 頁47》

 

4.就素質說,基督在十字架上還是神。但就經綸說,祂為罪人代死的時候,神離開了祂。(太二七45~46。)《神新約的經綸 頁49》

 

5.祂受浸的時候,聖靈在經綸上降在祂身上,這經綸的靈與祂同在三年半,直到祂為我們罪人釘在十字架上。《神新約的經綸 頁49》

 

6.保惠師,真理的靈,來的時候,要叫墮落的罪人為三件事自己責備自己,就是為罪、為義、為審判。這三件事與三個人物有關:罪與亞當有關,義與基督有關,審判與撒但有關。我們墮落的人都是在亞當裡從罪而生。在亞當裡我們是有罪的,但讚美主,我們能在基督裡。要從罪裡得釋放,惟一的路就是相信神的兒子基督。(約十六9。)在亞當裡,我們承受了罪;但在基督裡,我們承受了義。若是我們相信復活的基督,祂就是我們的義,我們也就在祂裡面得以稱義。(羅三24,四25。)我們若不為亞當裡的罪悔改,並相信神的兒子,復活的基督,我們就仍在罪中,並要與撒但同受審判直到永遠。(太二五41。)那靈來了,就用這三件事叫不信的人自己責備自己。《神新約的經綸 頁89》

 

7.生在亞當裡的罪人必須相信復活的基督,好得著祂作他們的義。他們若不相信,就要受神審判,和撒但一樣。我們福音若傳得正確,那些聽見的人就會渴望不留在亞當裡,乃要遷到基督裡。這些人要得著重生並且得救。《神新約的經綸 頁89》

 

8.我們罪人信入主耶穌以後,已經浸入父、子、聖靈裡面。這產生了一種生機的聯合。《神新約的經綸 頁121》

 

9.新約的其餘二十二卷書則給我們看見,這位奇妙的靈如何使罪人成為神眾子的細節。其中羅馬書主要是啟示:將罪人變化為神眾子的靈,乃是生命的靈。《神新約的經綸 頁150》

 

10.羅馬書告訴我們,三一神如何在祂的總結裡成了生命的靈,使罪人成為神的眾子,成為基督身體上活的肢體。《神新約的經綸 頁150》

 

11.我們是罪人,原是神的仇敵,但這位包羅萬有的靈不僅僅使我們屬靈、聖別、得勝,並且在神聖的子化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眾子。這是一件大事。《神新約的經綸 頁157.158》

 

12.祂以七種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了結宇宙中所有消極的事物,並釋放所有積極的事物:祂是神的羔羊,受死對付我們的罪與諸罪;(約一29,林前十五3;)祂是肉體裡的人,(約一14,)以墮落之人的形狀,罪之肉體的樣式受死,(羅八3,)對付墮落的肉體;祂是舊造裡的人,受死將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羅六6;)祂也以蛇的身分受死,(約三14,)打傷蛇的頭,(創三15,)並毀壞他,(來二14,)連同他撒但性的世界,(約十二31,)使所有的信徒能得著永遠的生命;(約三15~16;)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作為舊造的一部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了結整個舊造;祂也是製造和平者,(弗二14~15,)受死廢掉所有的規條,以及各種人之間生活、風俗、習慣的不同;在積極方面,祂是一粒麥子,受死釋放出神聖的生命來。(約十二24。)《神新約的經綸 頁13》

 

13.在聖經裡,尤其在新約裡,肉體是指墮落的人。聖經告訴我們神創造人,神沒有創造肉體。創世記第一章告訴我們,神創造人以後,祂『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31,)這指明神所造的人甚好。然而,在創世記第三章,神所造的人墮落了;在創世記第六章,墮落的人因著罪成了敗壞、墮落的肉體。(3。)羅馬三章二十節說,沒有一個肉體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這裡的肉體是指墮落的人。在神眼中,墮落的人類不過是肉體。《神新約的經綸 頁39》

 

14.雖然約翰一章十四節說,話成了肉體,但按我們的領會,我們總是說,話成了一個人。神所造的人和肉體有很大的不同;肉體是指墮落的人。在挪亞的時代,神使洪水臨到全地,就是因為人已經成了肉體。因為神所造的人成了肉體,神的旨意就要將他除滅。(創六7。)《神新約的經綸 頁39.40》

 

15.神的兒子基督成為一個人,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墮落的人有罪,但基督沒有罪。(林後五21,彼前二21~22。)祂成為墮落之人的樣式,但祂沒有墮落之人的墮落性情。《神新約的經綸 頁42》

 

16.神的仇敵撒但藉著人的墮落,進入人墮落的肉體裡。在人墮落的肉體裡有撒但,隨著撒但有撒但的體系,就是世界。基督以人的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乃是在墮落肉體的樣式裡。因此,祂藉著在肉體裡受死,就毀壞了魔鬼,撒但,(來二14,)並且審判了世界。(約十二31~33。)《神新約的經綸 頁42》

 

17.基於羅馬第七章,我們說撒但和罪是在肉體裡。羅馬第七章告訴我們,罪是在我們的肉體裡,而在羅馬第七章,罪是人格化的。這一章給我們看見,罪能誘騙並殺害人,(11,)罪能住在人裡面,叫人作違反他們意願的事。(17,20。)罪相當活躍,(9,)也極其主動;因此罪必定是撒但那惡者的邪惡性情,居住、活動並作工在墮落的人類裡面。羅馬第七章的罪是一個人位。這個人位乃是罪的根源,罪的起源。這罪,就是撒但,甚至在我們得救以後,仍然留在我們的肉體裡,在那裡生活、作工、行動。罪在我們的肉體裡是一個人位,就如神聖的生命在我們的靈裡是一個人位一樣。這位作我們生命的人位乃是基督,(西三4,)就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三一神是生命,在我們的靈裡;而撒但是罪,在我們的肉體裡。若是我們得救的人不防備,不儆醒禱告,這惡者能鼓動我們作罪惡的事。在我們的肉體裡有情慾,(加五16,)這情慾在我們肉體裡是與撒但相聯的。《神新約的經綸 頁43》

 

18.我們墮落的人都是在亞當裡從罪而生。在亞當裡我們是有罪的,但讚美主,我們能在基督裡。要從罪裡得釋放,惟一的路就是相信神的兒子基督。(約十六9。)《神新約的經綸 頁89》

 

19.由於人的墮落,整個受造之物都老舊了。一切事物都走了下坡,開始腐朽,疾病和死亡也進來了。由於墮落,鬼開始在人類中間作工,在巴別那裡,一切分裂的語言也進來了。整個人類都受到損害和破壞,整個舊造都敗壞了。舊造和墮落人類的原則就是走下坡,腐朽,毀壞,敗壞,疾病,死亡。所有的壞事都猖獗起來。《神新約的經綸 頁134》

 

20.創世記第三章給我們看見,人墮落以後,罪進來了,咒詛隨之而來。這個咒詛就是地必長出荊棘和蒺藜來。(創三18。)荊棘乃是咒詛的記號。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了這個咒詛。祂掛在十字架上,戴著荊棘的冠冕,這指明祂為我們成了咒詛。《神新約的經綸 頁189》

 

審判

 

1.神的仇敵撒但藉著人的墮落,進入人墮落的肉體裡。在人墮落的肉體裡有撒但,隨著撒但有撒但的體系,就是世界。基督以人的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乃是在墮落肉體的樣式裡。因此,祂藉著在肉體裡受死,就毀壞了魔鬼,撒但,(來二14,)並且審判了世界。(約十二31~33。)《神新約的經綸 頁42.43》

 

2.在這死裡,罪被定罪了,撒但被毀壞了,世界受審判了,並且人連同罪的肉體也被釘死了。這是一個奧祕、超絕、奇妙、美妙、代替的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53》

 

3.主耶穌在約翰十六章七至十一節告訴門徒說,『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祂到你們這裡來。祂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保惠師,真理的靈,來的時候,要叫墮落的罪人為三件事自己責備自己,就是為罪、為義、為審判。這三件事與三個人物有關:罪與亞當有關,義與基督有關,審判與撒但有關。我們墮落的人都是在亞當裡從罪而生。在亞當裡我們是有罪的,但讚美主,我們能在基督裡。要從罪裡得釋放,惟一的路就是相信神的兒子基督。(約十六9。)在亞當裡,我們承受了罪;但在基督裡,我們承受了義。若是我們相信復活的基督,祂就是我們的義,我們也就在祂裡面得以稱義。(羅三24,四25。)我們若不為亞當裡的罪悔改,並相信神的兒子,復活的基督,我們就仍在罪中,並要與撒但同受審判直到永遠。(太二五41。)那靈來了,就用這三件事叫不信的人自己責備自己。《神新約的經綸 頁88.89》

 

4.生在亞當裡的罪人必須相信復活的基督,好得著祂作他們的義。他們若不相信,就要受神審判,和撒但一樣。《神新約的經綸 頁89》

 

5.基督以人的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乃是在墮落肉體的樣式裡。因此,祂藉著在肉體裡受死,就毀壞了魔鬼,撒但,(來二14,)並且審判了世界。(約十二31~33。)《神新約的經綸 頁42.43》

 

基督的死

 

1.在四福音裡,我們能看見三一神如何成為肉身,在肉身顯明。完整的神,三一的神,成為肉身,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祂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並且祂復活了。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清楚告訴我們,末後的亞當,就是耶穌基督,藉著死而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神新約的經綸 頁8》

 

2.在啟示錄一章四至五節,『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就是永遠的父神。神寶座前的『七靈』,就是靈神,是神運行的靈。『耶穌基督』就是子神,對神是『忠信的見證人』;對召會是『死人中的首生者』;對世界是『地上君王的元首』。(5。)《神新約的經綸 頁11》

 

3.這人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但祂不是活人的生命;祂乃是在人的生命裡活。祂在人的生命裡活神聖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然後祂以七種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了結宇宙中所有消極的事物,並釋放所有積極的事物《神新約的經綸 頁13》

 

4.祂是神的羔羊,受死對付我們的罪與諸罪;(約一29,林前十五3;)祂是肉體裡的人,(約一14,)以墮落之人的形狀,罪之肉體的樣式受死,(羅八3,)對付墮落的肉體;祂是舊造裡的人,受死將我們的舊人釘在十字架上;(羅六6;)祂也以蛇的身分受死,(約三14,)打傷蛇的頭,(創三15,)並毀壞他,(來二14,)連同他撒但性的世界,(約十二31,)使所有的信徒能得著永遠的生命;(約三15~16;)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作為舊造的一部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了結整個舊造;祂也是製造和平者,(弗二14~15,)受死廢掉所有的規條,以及各種人之間生活、風俗、習慣的不同;在積極方面,祂是一粒麥子,受死釋放出神聖的生命來。(約十二24。)《神新約的經綸 頁13》

 

5.祂在十字架上接受了這樣包羅萬有的死,藉此清理了整個宇宙,並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給我們來接受。然後祂埋葬了,並且復活了。《神新約的經綸 頁13》

 

6.我們剛接受主耶穌的時候,會覺得祂與我們很近,(腓四5,雅四8,)我們自然而然很親密的向祂禱告。我們會說,『主耶穌,我愛你。你對我是這樣親愛、寶貴、甜美、真實。主耶穌,感謝你,你為我受死。阿利路亞!我愛你,主耶穌。』《神新約的經綸 頁18.19》

 

7.現在我們來看神新約經綸的第三項,就是子的受死。一個人的死尊榮不尊榮,高貴不高貴,在於這死的根源。蚊子的死微不足道,君王的死卻大有意義。在新約裡,有一種死滿了意義。牠是奧祕、超絕、奇妙、美妙的,因為牠是一位奧祕、超絕、奇妙、美妙之人的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36》

 

8.這是神人的死。這人有神作到祂的內裡性情裡,祂與三一神調和。三一神-父、子、靈,都與這人相聯,因此這人乃是三一神人。這樣的人接受了美妙、超絕、奧祕、奇妙、得勝的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36》

 

9.現在我們要來看,需要這位奇妙的人受死的一切因素。頭一個因素是罪。(約一29。)在宇宙中,罪進到神與人之間。(羅五12。)從罪出來了諸罪。(彼前二24。)除了這兩個因素以外,另一個因素是仇敵,他不僅是神的仇敵,也是人的仇敵。這個仇敵就是魔鬼,撒但。(來二14。)《神新約的經綸 頁36》

 

10.需要基督之死的末了一個因素,乃是積極的。祂受死是要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約十二24)若是祂的死僅僅除去六個消極的因素,雖然會把整個宇宙都清理了,但結果還是空的。罪和諸罪消除了,撒但過去了,世界結束了,舊造了結了,一切宗教規條也都除去了,所剩下的只是虛空。但是,還有一個奇妙、積極的因素。基督的死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為著神聖的分賜。《神新約的經綸 頁37》

 

11.罪、諸罪、撒但、世界、舊造、宗教規條、和神聖生命的釋放,乃是需要基督奇妙之死的七個因素。《神新約的經綸 頁37.38》

 

12.在人類歷史中,只有一個人有資格受這樣的死,就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祂在人性裡受了這樣的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38》

 

13.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是藉著祂的死釋放出來的。《神新約的經綸 頁38》

 

14.然而,祂若僅僅是完整的神,而不是一個人,祂就不能為人死。要為人死,要為人完成救贖,祂必須是一個人,有人的血,(弗一7,來九22,)因為只有人的血纔能救贖人。因此,祂不僅是神的兒子,也是那人耶穌基督。神有神聖的生命,但神沒有人的血。神憑著自己有《神新約的經綸 頁38》

 

15.讚美主,有這樣奧祕、超絕、奇妙、美妙的一位,祂是神而人。祂有神聖的生命,也有人的血。我們的救主,我們的救贖主,乃是完整的神,和完全的人。祂是完整的神,有神聖的生命;祂是完美的人,有人的血。因為祂有神聖的生命,祂能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為著神聖的分賜;而祂的人血使祂有資格作我們的救贖主,為我們代死。這位神人的死除去我們的罪與諸罪,(約一29,林前十五3,)並且祂的血潔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祂在祂的人性裡,就是在祂的肉身裡,為我們罪人完成了救贖。(西一22。)《神新約的經綸 頁38.39》

 

16.祂成為肉體,乃是成為舊造的一部分,因為肉體是舊造的一部分。結果,祂的死就是舊造的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42》

 

17.這位奇妙者在三方面有資格接受奇妙、包羅萬有的死。祂是神的兒子,有資格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祂是人,有資格流出真正的人血;祂是舊造的肉體,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有資格了結舊造,包含舊人在內。(羅六6。)《神新約的經綸 頁49》《神新約的經綸 頁42》

 

18.我們也必須領會,神的仇敵撒但藉著人的墮落,進入人墮落的肉體裡。在人墮落的肉體裡有撒但,隨著撒但有撒但的體系,就是世界。基督以人的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乃是在墮落肉體的樣式裡。因此,祂藉著在肉體裡受死,就毀壞了魔鬼,撒但,(來二14,)並且審判了世界。(約十二31~33。)《神新約的經綸 頁42.43》

 

19.然後基督上了十字架,藉著把死注入肉體裡,就把整個的肉體範圍置於死地,包含撒但和罪在內。當耶穌把祂的肉體帶到十字架上時,就把在肉體裡的撒但和罪帶到十字架上,並且把死注入包含撒但和罪的肉體裡,就是祂已經與之聯合的肉體裡。撒但無法拒絕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46》

 

20.希伯來二章十四節告訴我們,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毀壞了那掌死權的魔鬼。這奇妙、美妙、包羅萬有、得勝的死,消殺了住著撒但和罪的肉體。《神新約的經綸 頁46》

 

21.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不僅是神的羔羊,除去我們的罪,也是一粒麥子,從祂裡面釋放出神聖的生命。(約十二24。)祂也是蛇在那裡受死,以毀壞古蛇,就是魔鬼。(來二14。)祂藉著在肉體裡受死,毀壞了撒但。在肉體裡有撒但,因此祂在肉體裡受死的時候,祂的死就毀壞了撒但。祂的死是包羅萬有的。《神新約的經綸 頁46》

 

22.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主耶穌應當是在末了的三個小時,從正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太二七45,)為我們這些是肉體的罪人代死,那時神使祂替我們成為罪,並藉著祂肉體裡的死,定罪了人肉體裡的罪。(羅八3。)神在十字架上定罪了肉體裡的基督,就是定罪了肉體裡的罪。祂的肉體被定罪時,在人肉體裡的撒但也被毀壞了。《神新約的經綸 頁47》

 

23.那人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三一神-父、子、靈-都包含在內。子的死乃是同著父並憑著靈。不錯,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是在祂的人性裡,是在肉體裡。然而,祂也連著祂的神性受死。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不僅是人子,也是神子。我們必須記得,祂是一個人兼有兩種性情-屬人的性情和神聖的性情。我們不能說,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神聖的性情被取去了,因為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是人子也是神《神新約的經綸 頁47》

 

24.以賽亞九章六節告訴我們,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祂的名要稱為全能的神。馬槽裡的小嬰孩在素質上就是神。我們能說,祂釘在十字架上就不再是神麼?說祂在十字架上不再是神,是不合邏輯的,因為沒有甚麼能改變祂的素質。祂始終是同著父且憑著靈。《神新約的經綸 頁49》

 

25.就素質說,基督在十字架上還是神。但就經綸說,祂為罪人代死的時候,神離開了祂。(太二七45~46。)《神新約的經綸 頁49》

 

26.祂受浸的時候,神在經綸上臨到祂;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神也在經綸上離開了祂。這並不改變祂的素質。祂站在受浸的水中時,是人子和神子。祂釘在十字架上時,還是人子和神子。在素質上沒有改變,但在經綸上有一些改變。《神新約的經綸 頁50》

 

27.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乃是神在那裡受死。衛斯理查理有一首著名的詩歌,其中一行說,『驚人之愛,何竟如此?我主我神為我受死!』(見詩歌第二百三十四首。)耶穌乃是神,祂不僅以人的身分,也以神的身分,在十字架上受死。因此,甚至祂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還是子同著父,且憑著靈。《神新約的經綸 頁50》

 

28.耶穌成孕的時候,三一神都在那裡。三一神在地上生活,三一神也在十字架上受死。三一神與耶穌的成孕有關聯,與耶穌在地上的生活有關聯,也與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有關聯。三一神完全與耶穌緊密相調在一起。《神新約的經綸 頁50》

 

29.耶穌是人在十字架上受死,提供了我們在救贖中得蒙赦免所需要的人血。但祂若僅僅是人來受死,祂受死的功效就不會是永遠的。耶穌之死的功效是永遠的,在空間上不受限制,在時間上也不受限制。祂有功效的死能包含億萬的信徒。祂的人性使祂有資格為我們受死,而祂的神性保證祂死永遠的功效。《神新約的經綸 頁51》

 

30.神兒子的血藉著永遠的靈完成了永遠的救贖。(來九12,14,約壹一7。)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不僅是那人耶穌的血,也是神兒子的血。約壹一章七節告訴我們,神兒子耶穌的血潔淨我們一切的罪。那人耶穌的血使祂有資格為我們這些人成功救贖。祂是一個真人,為我們受死,為我們流出真血。但祂救贖的功效必須由祂的神性來保證,並且已經由祂這神的兒子所保證,直到永遠。因此,祂的救贖是永遠的救贖,(來九12,)因為這救贖不僅是由那人耶穌的血,也是由神兒子耶穌的血所完成的;使徒保羅甚至稱這血為『神自己的血』。(徒二十28。)這真是奇妙!《神新約的經綸 頁51》

 

31.子的死也是藉著那靈。(來九14。)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神,為著受死。祂在三一神的性情裡同著父受死,並藉著那靈獻上自己來受死。這再一次指明,甚至祂以神兒子的身分受死時,祂也是同著父且憑著靈。因此,祂的死憑著神兒子的血並藉著永遠的靈,完成了永遠的救贖。這永遠的救贖沒有時間的因素。祂是救贖的羔羊,在創世以前就豫先被神知道,(彼前一19~20,)並且從創世以來就被殺了。(啟十三8。)在我們眼中,基督是在兩千年前死的,但在神眼中,祂從創世以來就被殺了。祂的死是永遠的,沒有任何時間的因素。《神新約的經綸 頁52》

 

32.這樣包羅萬有的死,已經複合在包羅萬有的靈裡。(腓一19。)我們的用意是要看見、認識並領悟這複合的靈,因為基督的成孕、基督的為人生活、基督的死,這些元素都複合在這靈裡。我們將包羅萬有的靈應用到自己身上,包羅萬有的死就是我們的。這死不僅是屬人的死,也是神聖的死。這是父、子、靈和人的死。在這死裡,罪被定罪了,撒但被毀壞了,世界受審判了,並且人連同罪的肉體也被釘死了。這是一個奧祕、超絕、奇妙、美妙、代替的死。《神新約的經綸 頁50.51》

 

33.我們必須寶貝這死,因為牠是我們的一個大的產業,牠是新約中一個大的遺贈。父神已將基督的寶藏,(林後四7,)連同祂追測不盡的豐富,(弗三8,)遺贈給我們。在這追測不盡的豐富中,有祂奇妙的死。願主使我們對這奇妙、包羅萬有、美妙的死,有正確的看法和正確的認識,使我們能被帶進新約產業的享受中。《神新約的經綸 頁51》

 

34.在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主耶穌告訴我們,祂是一粒麥子,到地上不是來活,乃是來死。主耶穌是來死的,祂活是為著死。基督生出來是為著活,祂活是為著死。在路加十二章五十節主告訴我們,祂的死還沒有成就,祂是何等的迫切。這表明祂盼望死,祂的目標是死。話成了肉體為要受死,祂的死不是結束,乃是開始。祂的死引進了復活。《神新約的經綸 頁56》

 

35.祂要去死。死是祂的開始,因為藉著死,祂進入了復活。死帶進復活,復活乃是生命的結果。《神新約的經綸 頁56》

 

36.當人耶穌被置於死的時候,父、子、靈連同這人就從死裡復活。人耶穌是麥粒的外殼,在這人裡面,在這外殼裡面,乃是父、子、靈。祂受死的時候,父、子、靈就在長,要起來。甚麼能限制父、子、靈?甚麼能壓制父、子、靈?甚麼都不能!阿利路亞!這位奇妙的三一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並且復活了。《神新約的經綸 頁57》

 

37.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死的部分是祂屬人的身體。神聖的素質不在祂的身體裡,乃在祂的靈裡。祂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的全人都在受死的苦,但只有祂的身體死了,祂的靈並沒有死。祂的靈只是受死的苦,並且經過死。嚴格說來,祂的靈從來沒有死。彼前三章十八節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在肉身裡祂被治死,在靈裡祂卻活了。』祂在肉身裡、在身體裡被治死,但祂在靈裡卻活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不是全人被治死,只是肉身被治死。在靈裡祂活了。當羅馬兵丁把耶穌的肉身治死的時候,三一神卻使耶穌在靈裡活了!《神新約的經綸 頁58》

 

38.彼前三章十九至二十節告訴我們,基督的肉身死了以後,立刻在靈裡剛強活躍,去向那些在挪亞時代不順從的人宣揚祂的得勝。『在靈裡』(18)不是指聖靈,乃是指靈,就是基督屬靈的性質。(可二8,路二三46。)多數英文譯本將十八節的『靈』字大寫。照這些譯本來看,基督死的時候,是在肉體裡被治死,但祂卻被聖靈點活了。若是我們將十八節的靈解釋為聖靈,這就產生一個問題,因為下面的經文告訴我們,基督死了以後,在靈裡去把一些事情宣揚給監獄裡的靈聽,就是在挪亞時代那些不順從的人。《神新約的經綸 頁58.59》

 

39.釘十字架不是把基督的靈治死,不過是把基督的肉身治死,這肉身是祂成為肉身時所得著的。(西二9。)在十字架上,祂的肉身死了,但祂的靈並沒有死,反倒因著生命新的能力活過來、被點活。因此在祂肉身死後和復活前,祂在這得了加力的靈裡向墮落的天使宣揚得勝。死從來沒有把主耶穌的靈壓下來,不過是把祂的肉身壓下來。《神新約的經綸 頁60》

 

40.彼前三章十八節在新約裡是很緊要的一節,向我們揭示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的時候所發生的事。在十字架上,祂在肉身裡正死的時候,祂在靈裡也正在起來。這種起來是祂復活的開始。祂的復活不是在祂死後第三天清晨突然發生的,乃是祂在十字架上被殺的時候就開始了。《神新約的經綸 頁60.61》

 

41.耶穌這粒麥子在十字架上,外面在受死,裡面卻在起來!殺害是羅馬兵丁執行的,而起來是三一神執行的。兩件事同時進行。所有的人都站在旁邊,觀看釘十字架,看見兵丁在殺害耶穌,但他們沒有內裡的眼光,看見羅馬兵丁在外面殺害祂的時候,父、子、靈卻在裡面使祂的靈起來。一隊羅馬兵丁在殺害祂,另一隊父、子、靈卻從祂裡面起來。這是復活的開始。《神新約的經綸 頁61》

 

42.我們必須領會,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既是人的兒子,又是神的兒子。這位奇妙的人既是人的兒子,又是神的兒子。祂在肉體裡是人的兒子,在靈裡帶著那靈是神的兒子。祂有兩種性情,帶著屬人和神聖的兩種素質。《神新約的經綸 頁63》

 

43.在十字架上,人耶穌受死,同時三一神-父、子、靈,也在受死。人的兒子是人耶穌,神的兒子是三一神的具體表現。神格一切的豐滿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裡面。(西二9。)若是我們說,神的兒子在十字架上受死,這就隱含完整的神-父、子、靈,在十字架上受死。請記得,基督有兩部分:肉體和祂的靈帶著那靈,就是人性和神性。《神新約的經綸 頁63》

 

44.彼前三章十八節給我們看見,耶穌在十字架上被殺的時候,三一神作為祂的神聖素質,卻在祂的靈裡起來。這發生在祂的身體復活以前。就這樣,祂的復活一直進行到第三天早晨,祂的整個身體就復活了。(林前十五4。)到了這時,祂的復活憑著三一神的內在運行就顯明了。這就是祂按聖別的靈,從死人中復活,在大能裡的標明。(羅一4。)祂的復活從祂的靈開始,在祂的身體裡完成。當祂在十字架上被殺的時候,祂的復活就在祂的靈裡開始了。祂的復活乃是一段過程,持續了大約三天,從祂在十字架上被殺時開始,到了祂的身體復活時完全成就。當祂的身體復活時,就完全標明並顯明祂是神的兒子。《神新約的經綸 頁64》

 

人因信稱義

 

1.羅馬三章二十節說,沒有一個肉體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這裡的肉體是指墮落的人。在神眼中,墮落的人類不過是肉體。《神新約的經綸 頁39》

 

2.在亞當裡,我們承受了罪;但在基督裡,我們承受了義。若是我們相信復活的基督,祂就是我們的義,我們也就在祂裡面得以稱義。(羅三24,四25。)《神新約的經綸 頁89》

 

3.生在亞當裡的罪人必須相信復活的基督,好得著祂作他們的義。他們若不相信,就要受神審判,和撒但一樣。《神新約的經綸 頁89》

 

4.基督是我們美妙的分,給我們來享受。賜生命的靈一直探究基督,在我們對祂的愛慕、追求和經歷中激起這位基督。這種探究現今仍在進行,為要給我們看見,並使我們領悟,基督是我們的分,我們的智慧、能力、公義、成聖和救贖。《神新約的經綸 頁166》

 

5.耶穌基督全備的靈,乃是為叫信徒得著基督並被看出在祂裏面,有祂作神的義來彰顯神。(腓三9)這不是在地位上得著基督。在地位上,我們已經得著基督,基督是我們的了。如今我們必須在性質上、經歷上得著基督。得著基督的意思就是經歷並享受基督。我們必須經歷並享受基督,並且被別人看出、看見、發現是活在基督裏面。我們應當沒有自己的義,卻有基督作神的義,從我們裏面彰顯出來。《神新約的經綸 頁210》

 

十架成聖

 

1.祂是耶穌,救贖主,我們的救主,我們的成聖、公義、聖別、生命、亮光和一切。《神新約的經綸 頁152》

 

2.這一位也一直使我們成聖。(羅十五16。)這不是客觀、地位上的成聖,乃是主觀、性質上的成聖。這種成聖是要更新我們,變化我們,把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使我們適合成為基督身體上活的肢體。《神新約的經綸 頁160》

 

3.賜生命的靈一直探究基督,在我們對祂的愛慕、追求和經歷中激起這位基督。這種探究現今仍在進行,為要給我們看見,並使我們領悟,基督是我們的分,我們的智慧、能力、公義、成聖和救贖。《神新約的經綸 頁166》

 

4.賜生命的靈也洗淨並聖化信徒。(林前六11。)每一所房屋,每一座建築,都需要一些清洗,一些潔淨。地上所有的人都把他們的房子潔淨到某種程度。今天召會是神的殿,也需要洗淨,而賜生命的靈就是作這種洗淨的工作。《神新約的經綸 頁168》

 

5.林後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給我們看見,變化的靈乃是施膏、蓋印、質押的靈。施膏、蓋印、質押與賜生命不同。賜生命乃是把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要塗抹一個人,需要有膏油,而膏油是滿了元素的。膏油好比油漆。油漆是一些成分的組合。沒有這些元素,就不可能有油漆。一張桌子越塗上油漆,這些元素就越塗在桌子上。在舊約裡,聖膏油是複合的膏,由四種香料複合在一欣油裡而成。(出三十23~25。)這種聖膏油不再僅僅是油,乃是由五種元素組成一種複合的膏。越有施膏,就越加上這些元素。在哥林多後書,那靈是變化的靈,這變化的靈一直在膏我們。膏就是塗上更多的元素。變化需要有元素。《神新約的經綸 頁176》

 

6.木頭的石化是變化另一個很好的例子。當水流流經一塊漂木,就帶走木質裡的舊元素,並帶進礦物質的新元素。最終,礦物質完全取代了木質的細胞結構。新元素不斷的增加,就把木頭變化成為一塊石頭。照樣,那靈多而又多的將神聖的元素加到我們這人裡面,藉此來變化我們。變化的靈流經我們全人,將基督的神性,基督的人性,祂的為人生活,包羅萬有的死,超絕的復活,加到我們裡面。這些元素都是藉著變化的靈帶到我們裡面的,這些元素就成了我們變化的因素。因此,這樣湧流的靈就是變化的靈。那靈藉著將多而又多的神聖元素擺進我們裡面,來變化我們。這就是膏我們的靈。《神新約的經綸 頁176》

 

7.蓋印也是在於分賜一些元素。我若把印蓋在紙上,而印上沒有墨水,我們在紙上就看不見甚麼。然而,印上若滿有墨水,我在紙上蓋印,紙上就留下標誌或印記。這個標誌是由墨水的元素組成的。沒有墨水的元素,就沒有標記。蓋印就是印上標記。聖靈是變化的靈,一直印我們,這印就印出人們能讀的標記。一個初信的人剛剛信了主耶穌,他很高興,在主裡滿了喜樂,他的表親、姻親、親戚、朋友就認出而知道他現在是個基督徒。不過,他們還不知道也看不出他是怎樣的基督徒。等到他在生命裡長大,並讓變化的靈天天在他身上蓋印,這種蓋印一直把一些元素蓋在他身上;兩年以後,他所認識的人就能讀出他身上的標記。他們會作見證說,他的生活、品格是這樣特別、細緻、超越。這是藉著變化的靈蓋印所建立的標記。施膏將神的元素分賜到我們裡面。蓋印也作同樣的事,但蓋印同時使神聖的元素形成一種印記,一種標記,來彰顯神的形像。《神新約的經綸 頁177》

 

8.那靈的質押乃是那靈以自己作憑質。憑質就是樣品、豫嘗。古時候,在希臘文裡,『憑質』這個字是用在購買土地的事上,賣主給買主一些那片土地的樣品;因此,根據古代希臘文的用法,憑質也是樣品。聖靈乃是我們所要從神完滿承受的樣品。藉著享受樣品,我們對將來的事就有所豫嘗。施膏的靈、變化的靈,把祂自己質押在我們裡面作為豫嘗,使我們嘗到神;這也是將來全嘗的憑質、保證、擔保。《神新約的經綸 頁178》

 

9.藉著施膏、蓋印和質押,三一神的元素,包含祂所經過的奇妙過程,都分賜到我們全人裡面。『賜生命的靈』這個名稱,指明一般性的生命分賜。但變化的靈這個名稱,包含基督的元素如何塗抹、蓋印、並質押到我們全人裡面。當我們享受祂並將全人向祂敞開,神聖的元素就終日加到我們全人裡面。從我五十多年前接受主以來,我能作見證,每天藉著施膏、蓋印和質押,我把更多的神聖元素接受到我的裡面。我相信現今有一個明顯而牢靠的印記在我身上。我也必須作見證,我享受了基督許多的豐富。我也享受了更多神的憑質在基督裡成為我的分。這全是為著變化。在林後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我們看見信徒藉著施膏、蓋印和質押,把多而又多的神聖元素接受到他們裡面。《神新約的經綸 頁178.179》

 

本書作者常是斷章取義

 

本書作者常是斷章取義,茲將本書作者所說的名稱與李弟兄在《神新約的經綸》一書中所講的作一對比,即可明白:

 

加強的靈12頁

 

李弟兄講的是『七靈(啟一.4.四.5.五.6)-即七倍加強的靈。』

 

呼出、吸進的靈98頁

 

李弟兄講的是『在復活那日晚上,主將自己這氣呼出來,而門徒將祂這氣吸進去。藉著呼出和吸入,這位奇妙者就進入門徒裡面。祂進入他們裡面,成為他們的生命,成為他們新人的素質。』

 

總結的靈107頁。

 

李弟兄講的是『三一神經過了所有的過程,總結於那靈。』

 

更多的靈192頁。

 

李弟兄講的是『那靈藉著聽信供應給信徒。(加三5。)每當我們在新約職事的說話之下,我們就在聽信;我們越聽信,就越接受那靈的供應。我們在職事的說話之下,之後都能宣告說,『如今我裡面有更多的那靈了。』』

 

不是生的靈198頁

 

李弟兄講的是『在以弗所書和腓立比書裡,我們看見那靈,就是子,同著父,乃是三一神的總結。那靈就是三一神的總結,或總結的三一神。三一神經過了一段奇妙的過程以後,產生了總結,就是包羅萬有、經過過程、複合的靈。在書信裡,那靈不是『生的』,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經過了所有的過程,總結於那靈。

 

過程的靈207頁。复合的靈115頁、207頁。集合的靈207頁。

 

李弟兄講的是『耶穌的靈(徒十六7)包含了耶穌的成為肉身、人性、為人生活、受苦和釘十字架。基督的靈(羅八9)包含了基督的神性、勝過死亡、復活和復活的大能。這一切項目加在一起,結果產生一個複合品。這就是何以我們說,今天集合的靈乃是複合的靈。這靈複合了神聖的性情,屬人的性情,為人的生活,人生的苦難,包羅萬有的死,基督的勝過死亡,祂的復活,和祂復活的大能。這些乃是複合、經過過程、包羅萬有之靈的元素。在創世記第一章,神的靈好像一杯白水。藉著三一神所經過的奇妙過程,這『水』加進了許多元素。藉著三一神的成為肉身、釘十字架和復活,神的靈已經複合了神性、人性、為人生活、人生苦難、釘十字架、復活和復活的大能。今天耶穌基督的靈乃是包羅萬有、經過過程、複合、賜生命、內住的靈。在祂裡面有全備的供應!你需要甚麼麼?凡你所需要的,祂就是!祂是耶穌基督全備的靈。

 

生活的靈212頁。

 

李弟兄講的是『現在我們要來看,歌羅西書至腓利門書那為著實際基督徒生活之包羅萬有的靈。

 

呼來的靈238、239頁

 

李弟兄講的是『我們呼求主的名,乃是得到那靈。我們都能作見證,每當我們呼求『哦,主耶穌!』我們便得到那靈。無論我們悔改或讚美,原則都一樣。我們也許說,『哦,主耶穌,我為我的罪悔改。』或者說,『主耶穌,我讚美你。』要點是每當我們呼求祂,我們就得到那靈,而那靈是主耶穌的人位。當我呼叫一個人的名字時,若是這名字真有其人,他就會到我這裡來。我們呼求主耶穌,那靈就來了,因為那靈是耶穌的人位。甚至在哥林多前書我們也能看見,神將基督賜給我們,作我們的分,並且我們已經藉神蒙召,進入對這人位的享受裡。對這人位的享受,就是那靈。這人位就是末後的亞當,而這位末後的亞當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

 

身體的靈198頁。

 

李弟兄講的是『在以弗所書裡,這樣一位複合的靈乃是身體的靈。(四4。)以弗所書的主題是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因此在這卷書裡,集合的靈、複合的靈,乃是為著身體的靈,也是身體的靈。若是沒有靈,就沒有身體,沒有召會。當人談論基督的身體,談論召會的時候,多半忽略了那靈。事實上,那靈是基督身體的內裡實際。召會的實際乃是複合、集合的靈。

 

從以上比較得知本書作者常是斷章取義,混淆視聽,不是無知就是居心不良,希望讀者遠避這種人。(羅十六.17)

 

用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

 

李弟兄講的都是以聖經為根據,但有些名稱是為了表達合適的意思而說的,使我們更明白屬靈的含意,例如在我們裡面有素質的靈,身上有經綸的靈。同樣,聖經沒有三一神這個詞,但是卻有三一神的啟示,因此神學家就發明三一神這個詞。The Trinity;The Triune God。

 

同樣周聯華牧師在《神學綱要卷三》也用了一些靈的名稱例如: 審判之靈(頁30)、智慧和有遠見的靈(頁31)、永恆之靈(頁42)、無限量的聖靈(頁79)、教導的靈(頁86)、作證的靈(頁86-87)、賜真理的靈(頁91)、完全的靈(頁96)、兒子的靈(頁102)、兒子身份的靈(頁102)、給生命的靈(頁102),都是為了表達合適的意思,解釋屬靈的事。

 

拘泥於『章程』顯示本書作者的偏執

 

和合本上的「章程」,不比經綸或經營更達意。因為希臘文中的oikonomia,意思是:家庭經營、家庭管理、家庭行政,引伸為神的家庭經營,神的家庭行政。就是這位全豐全足、全智全能的神要把祂的所有豐富,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得著一個家彰顯祂自己,這家就是召會,(提前三15)就是基督的身體(弗一23)。保羅說:「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祂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原文也是okionomia 經綸同字)。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裏所定的旨意」(弗三8~11)。西一25、26:「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原文也是oikonomia 經綸同字),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神的道理傳得全備。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祂的聖徒顯明了。」另外oikonomia 這字在新約聖經中共用9次,例如:

 

1、路16:2譯作『經管』

 

2、路16:3譯作『管家』

 

3、路16:4譯作『管家』

 

4、林前9:17譯作『責任』

 

5、弗1:10譯作『安排』

 

6、弗3:2譯作『職分』

 

7、弗3:9譯作『安排』

 

8、西1:25譯作『管家職分』

 

9、提前1:4譯作『章程』。

 

各主要譯本的翻譯

 

《現代中文譯本》叫他們要放棄那些荒唐的傳說和冗長的族譜;因為這些東西只會引起爭論,絲毫不能幫助了解上帝的計劃,這計劃是藉著信心才能了解的。

 

《思高聖經》也不要探求無稽的傳說,以及無窮盡的祖譜,因為這些事只會激起爭辯,對於天主所立的那基於信德的救世計劃,毫無益處。

 

《環球聖經新譯本》也不可沉迷於無稽之談和無窮的家譜;這些事只能引起爭論,對於 神在信仰上所定的計劃是毫無幫助的。

 

由經綸之典故論神聖經綸之啟示

 

『經綸』在辭海的定義是:『以治絲之事,喻規畫政治也。』禮記中庸篇:『惟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朱熹曰:『經者,理其緒而分之;綸者,比起類而合之。』所以『經綸』在中文的解釋上有規畫、治理天下政治之意義。而『經綸』在希臘文原意為:家庭行政、家庭安排、家庭律法、家庭經營等,引申為永遠的行政,至終整個宇宙要在神的一個行政之下。故以『神的經綸』取替『神的計畫』或『神的經營』而言,就一般中國人對文字的認知,都會同意用『經綸』來闡明神在宇宙中的行政計畫、政治管理,是達意、高明的,也確實更能表現神永遠的行政或神永遠的目的。

 

中國蠶絲文化源遠流長,概說可經由栽桑、養蠶、繅絲到織綢四大階段。而與蠶絲有關之辭類、物別、名稱,不勝枚舉,在辭海中列舉了:蠶織、蠶種、蠶蟻、蠶蛆、蠶蛹、蠶花、蠶繭、蠶蛾、蠶眠、蠶具、蠶箔、蠶簇、蠶室、蠶舍、蠶所、蠶壇、蠶母、蠶妾、蠶姑、蠶女、蠶婦、蠶官、蠶商、蠶書、蠶命、蠶市、蠶觀、蠶桑、蠶月、蠶政、蠶務、蠶禮、蠶記、蠶性、蠶師、蠶經、蠶事、蠶學、蠶病等等。因此對一個國家而言,就需要有眼光、有『滿腹經綸』之仕相,才能將這些分門別類的恰當。換言之,『經綸』就是將治絲整個千頭萬緒的過程,作精細之理分;或將治絲整個千頭萬緒的過程,作合理之歸納。故朱熹指出:理其緒而分之是謂『經』;比起類而合之是謂『綸』。事實上,自古來都以『經綸之道』來闡明、解說、比喻『治絲之事』,但因為『治絲之事』的興旺與清明否,又都直接影響朝代政治的興衰,故久而久之,『經綸』被喻為『治理天下政治』之大計畫。其實政治首要就是『各從其政』,而又『相契為一』,使國事治理妥當,民享太平,物資豐盛。就典故而言,這樣的解說是十分貼切合式的。

 

而這些由栽桑、養蠶、繅絲到織綢四大階段中,可謂經過了許許多多過程,其間經過種種『經綸』的分類,並為每種過程都賦予不同的名稱。但這些分類,其最終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著闡明、安排、各盡其職,並成就這一個『錦繡綢緞』的終極完成。一個庸俗的販夫走卒看到蠶蟻、蠶蛆、蠶蛹、蠶繭、蠶蛾等表面的過程,可能永遠無法聯想與政治、朝代的興衰有關聯。但是一個『滿腹經綸』之將相,一定會在意、體會到每種過程的細節,因為每個過程都與政治、朝代的興衰息息相關,甚至是影響政治、朝代興衰的根本。

 

神聖經綸的啟示

 

我們對聖經的領會,與前述之原則,應有異曲同工之見解。事實上,宇宙中一切的事物,都有根本和枝節的講究。好比一棵大樹,有根、有本而後有枝節;枝節可以修剪,但根和本都是無法動的。研究聖經也是如此,我們不該只注意枝節,更應該深入其根本。如果讀聖經的人,眼目只在聖經裏一些枝節上打轉,就和根本脫開了。以受浸為例,這是枝節問題?還是根本問題?在於我們是怎樣的看法。今天有些人題起受浸,所注意的是用熱水還是用冷水等枝節的問題;並且他們在這些枝節上有許多的爭論,越爭就越遠離根本。事實上,受浸這件事是有其根本的,那根本就在於神的經綸。我們若不能把受浸講到神的經綸裏去,所講的就還是枝節的問題。若能講到神的經綸裏,那就是根本。因為受浸的根本意義,就是保羅所說:浸入基督的死,和基督一同埋葬,在基督的死和復活裏與基督聯結(羅六4)。當我們的眼目轉到與基督聯結的事上,自然就是進到根本裏,進到神的經綸裏。1

 

從整本聖經來看,舊約包含豫表和豫言,豫表乃是豫表神的經綸,豫言也是豫言神的經綸。這豫表是神經綸的描繪;豫言則是說到神要來的經綸,就是新約的經綸。舊約中的豫表沒有一點能脫開神新約的經綸,豫言更是如此。新約乃是舊約這一切豫表、豫言的應驗。因此到了新約,神的經綸就得著應驗並成全。李氏曾指出,『新約二十七卷書,從馬太福音到啟示錄,卷卷、章章、節節都是說到神的經綸。』2

 

在李氏歷年所傳講的信息裏,他將聖經中點點的真理和啟示,都聯於這一條神聖經綸啟示的主線。無論是從神成肉身、經過人生、釘死十架、基督的復活、基督的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內住於信徒;以及神對人完整救恩的赦罪、洗罪、稱義、與神和好、地位上聖別、重生、牧養、聖化、更新、變化、建造、模成、榮化;或是神的國度;亦或新耶路撒冷。這些要點都是用來闡明、強調聖經中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一個宗教徒對基督釘死十架的認識,可能是消極的止於流血將我贖罪;但如果由『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角度來看,祂的死不只是了結了舊造,也結束與舊造相聯屬的一切人事物:撒但、罪、世界、人的肉體、規條中誡命的律法、以及神之外的一切。把宇宙中因著撒但背叛和人墮落所帶來的玷污和敗壞,一掃而光,了結盡淨。更在積極方面,基督的死也把祂裏面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分賜到所有信徒裏,作人的生命及神在地上的彰顯。

 

讀者如以此原則細讀本書他文,如:『神的經綸與神的分賜』等,將會更印證在李氏神學的教導裏,聖經中的卷卷、章章、節節都是說到神的經綸。這與朱熹用理其緒而分之是謂『經』,比起類而合之是謂『綸』的治絲之道,來喻政治的原則不謀而合。

 

李氏用『經綸』一辭,既深入希臘文的原意,並符合中國人文字的典故。經過本文引經據典的探討、描述。相信讀者會贊同,李氏用『神的經綸』來表現、闡明神行政的計畫、神永遠的行政或神永遠的目的。(《肯定與否定》第一卷第二期「由經綸之典故論李常受傳講的神聖經綸之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