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簡介
在上期,我們已經介紹並解析了德理慈《聖經心理學》之前言和『永遠的假設』、『創造』、『墮落』與『天然的狀態』。在本期,我們介紹第五章『重生』。
貳 德理慈著作之主要論點及解析
一 第五章:重生
1 神聖且屬人的模型
德理慈認為,聖經心理學並不注重對於聖經神學和系統神學在教義方面的研究,但是必須提供足夠的知識使人理解神人基督之屬人基本的構成。而且,心理學也有責任幫助我們理解救贖主神聖、屬人的內裏本質。首先,救贖主神聖、屬人的內在本質就其本身而言就是一個奧秘,開啟這一奧秘就能解開其他許多的奧秘;另外,這現象也能證明心理學的基本觀點,就是在基督這人裏面,人得以有新的開始。我們若對人的奧秘沒有如此的認識,就不可能在心理學的觀點上認識重生的生命[1]。
神學需要解決基督人位之人性的問題。神學必須:(一)持定基督神聖、屬人的雙重本質,而無須假定神聖的本質變為屬人的本質(否則就與神永遠、不變的自我身份矛盾);(二)照著聖經的真理,承認在基督裏,道就是人位化的本質,而人性是穿上的本質;(三)證明道一面是永遠的,另一面則是在一個真實的人裏面,也就是在四福音書所啟示的基督裏面。問題是說:道如何能如此棄絕自己,以至於放棄了自己永遠的榮耀?祂如何能放棄了祂所是的、永遠的狀態,放棄了那些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的屬性,而沒有放棄自己所是的身份?道成肉身的道不再擁有永遠的榮耀,因為祂回望時,也嚮往那榮耀(約十七5)。祂不是無所不知的,因為正如祂自己所言,連祂自己也不知道末期的日子和時辰(可十三32)。祂不是大能的,因為祂說,乃是在祂復活之後遠超一切的大能才賜予祂(太二八18)。祂不是無所不在的,因為祂必須升天,然後才能充滿萬有(弗四10)。若是以上的三句話只是適用於為人的基督,那麼祂人位的合一就因著內在的矛盾而不復存在,祂人性本質的實際就變成虛有其表。因此,我們必須要說明,道如何真實地、實際地捨棄永遠的榮耀,以及屬祂神聖所是的屬性,而同時無須放棄祂神聖的所是[2]。
救贖是世界得以維持且有秩序的中心;因此,子神以奴僕的形狀替代了神的形狀。這並沒有影響三一神維繫、管制世界的行動;相反,藉著子神的自我倒空,這些行動不僅沒有消失,更是聚焦在一起,如同同心圓一樣,以子神的自我倒空為共同的圓點;以至於『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這個事實得以維持。正如人不僅在完全清醒時,甚至在睡眠中,人的靈一直滲透整個身體(藉著魂);照樣,子神的自我倒空是意志力最強、最有能力、也是最強烈的自我印證。藉著自我倒空,子神的能力彰顯到極致,其焦點則是永遠的愛[3]。
德理慈主要的論點是,意志是人的靈基本的立場,也是神格的基本立場。道自我倒空,使自己穿上人性[4]。子神變成一個真正的人。照著我們所知道人天然的狀態,我們必須區分在祂裏面、在時間裏開始的靈(πνευμα),和在時間裏開始的魂(ψυχη)。關於魂(ψυχη),祂說『我的魂甚是憂傷,幾乎要死』(太二六38);關於πνευμα,在祂釘死之前祂呼喊說,『父啊,我把我的靈交在你手裏。』(路二三46)。其次,更進一步而言,正如在人裏面的靈,照樣在這位神人裏面的道,也是人位化的元素;我們必須假定,在道成肉身時,道的永遠意志降服於屬人之靈的暫時意志;因此,從那時開始,在祂裏面之靈裏的意志就要服從屬人發展的規律。第三,正如人的魂出自人的靈,是七重的榮耀,因此人的魂也是כָּבוֹד(即『榮耀』,詩十六10,比較第9節;徒二25~27),為此祂捨棄了自己屬天的כָּבוֹד(『榮耀』);第四,身體的結局乃是要藉著魂而成為那靈的榮耀(正如魂一樣),或者是σωμα πνευματικον(屬靈的身體),因此這位神人的身體也屬道的榮耀(這道與祂的靈相聯合)。這屬魂、屬物質的榮耀是處於羞恥的地位上,因為道是出現在『人的樣式』裏(腓二7),並且『有罪身的形狀』(羅八3),那時祂的榮耀尚未得到成全;但是即便身處羞辱的地位,這道的能力已經極大,信徒從祂裏面看出榮耀,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從他們所聽見、看見、嘗過的,他們接受了生命之話的印象,這生命之話是從永遠裏就與父同在,現今顯現出來(約壹一1~3)。其結果乃是,這道突破了自然發展裏面受造的界限,把所穿上的人性帶進原初的榮耀裏。道成肉身曾經是自我的羞辱,但是現今再也不是了[5]。
耶穌是第二個亞當。首先的亞當棄絕了美好的開始,但在耶穌裏卻成為一個不能朽壞的實際。這美好的開始,因著耶穌的高舉達到完美的結局。在首先的亞當裏面,神的同在本當藉著他的配合,而發展成為unio mystica(奧秘的聯合),但是卻喪失了;然而在末後的亞當裏,藉著道作為媒介,神格和人格進入不可分之unio personalis(人位之聯合)的地位。在基督裏,道進入人性裏,成為新人性的立場,這新人性具有神人基督耶穌裏創造性的原則以及遠超一切的原型。人的靈與神聯合,成就了祂屬魂、物質性的榮耀,這兩者乃是救贖雙重的目的,救贖主乃是被救贖者的原型。因著救贖主所經歷的一切,人屬魂的狀態就發生了變化,這就是聖經心理學研究的範圍,而林前十五45~49則是使徒所描繪關於心理學特徵的指引[6]。
小結
德理慈清楚地指出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乃是人的模型。這是合乎聖經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說,『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在此是指著主耶穌作為『人』說的,表明祂自己是完全謙卑的僕人,除了接受祂主人的旨意之外,祂自己並無所知。我們讀四福音書,就看見主耶穌是有神人兩性的:有時只說其人性,有時只說其神性,有時說其神人二性。我們若是清楚這兩點,就免去許多誤會。
德理慈認為林前十五章45~49節對於聖經心理學極其重要。這幾節指出,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模型,乃是通過祂的死與復活完成的。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是以末後亞當的身分被釘死的。所有在頭一個亞當裏面的一切,都集中在祂身上而被除去了,我們都包括在裏面。祂來作末後的亞當,就除去了舊的族類;祂來作第二個人,就帶來了新的族類。祂乃是在祂的復活裏面作第二個人,這裏面包括我們。『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六5)我們在末後的亞當裏面死了;我們在第二個人裏面活著。因此十字架是神的一個權能,把我們從亞當裏遷到基督裏。
關於意志是人之靈和神格的基本立場,我們看見聖經裏啟示,宇宙中存在三種的意志:神聖的意志,撒旦的意志以及人的意志。墮落的人把意志聯於撒旦的意志,而在那人基督耶穌裏,祂自己屬人的意志拒絕撒旦的意志,而聯於神聖的意志。神的目的是藉著人的意志與神聖的意志聯合,來毀壞那背叛的意志,為此人需要神的生命來達成這計劃。可惜,人沒有把自己的意志與神的意志聯合,反而與撒但聯合,以致兩個受造的意志聯合起來,與非受造的意志對抗。神如何來對付這樣的局面?人在神面前失敗了,但神的計劃不能受阻撓。於是祂造了另一個人,就是那人基督耶穌。首先,祂是道地的人。祂在每一方面都是真人,卻有神的生命作其源頭,如同亞當吃了生命樹的果子一樣。祂不是以神子的身分來,乃是以人子的身分來,作神所要模範的人;其次,祂完全符合神對人的旨意。神的計劃是要人作祂永遠計劃的工具和器皿,基督就是這二者。在地上只有這一個意志,是完全與天上的旨意聯結的。
因此,德理慈的人論緊緊地以『模型』為鑰匙,而聯於基督論,是完全合乎聖經的。
2 聖靈的新生命
當保羅論到復活,特別是將來人的構成時,他說到首先的亞當被造成是εἰς ψυχὴν ζῶσαν (活的魂),而末後的亞當,也就是結束人類歷史的亞當,是εἰς πνεῦμα ζῳοποιοῦν (叫人活的靈,或賜生命的靈)。在此,他說出人原初被造時當有的結局,現今在基督裏才得以完成。在第一個被造的人裏面,靈與身體是藉著魂而聯於一個自我生存的本質(ψυχὴ ζῶσα,活的魂)。這人到底是照著神的心意、藉著出自神的靈來做決定,還是在自己的生活裏與神對立,則取決於他的決定,因為魂是人本性的橋樑,而靈作為人的能力,也就是管制整個人格的能力、使人格得以榮化的能力。這個目的尚未達到,因為靈本當證明自己是ζῳοποιοῦν(賜生命的),也就是滲透一切的能力,相反卻受肉體的轄制,以至於雖然尚未失去像神的實質,其像神的生命卻熄滅了。人本來的地位是ψυχὴ ζῶσα(活的魂),這是好的,但是從某種程度上說卻是未定的(之所以是未定的,是因為它仍需要確認和建立)。人不僅沒有成為πνευματικος(屬靈的),也就是在各方面受靈引導,生活行動都以神為源頭,反而成為ψυχικος(屬魂的)和σαρκικος(屬肉體的),也就是遠離了靈,而受他魂的支配,甚至受σαρξ(肉體)的支配。因此人就從屬地的天性,墮落成了一個粗野的天性。在他裏面,靈不能起到當有的功用,也就是全人裏人位化的能力,而只能是個體生命的意識而已;魂霸佔了靈的權利;人個體的生命如今是存在於魂裏,而非在靈裏。但是在基督裏有了一個新的開始,這個開始毫無疑问能達到最終的完成;這個新開始有一個超越的能力,預示著全人類都將得著更新。第一個亞當的靈裏有神的同在,這根基可以加以培植、加強,也可能遭受打擊。在第二個亞當裏,道與人的靈不可分開地聯合一起,正如人三重的生命從胚胎開始發育,照樣這道在祂裏面也得以發展,並成為祂生命人位化的立場,成為祂神聖的、人位化的能力。因此使徒說,ὁ ἔσχατος Ἀδὰμ εἰς πνεῦμα ζῳοποιοῦν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基督這位把人類歷史帶到結局的亞當,與開始人類歷史的亞當全然不同。祂的靈與道聯合,是πνεῦμα ζῳοποιοῦν(賜生命的靈);這是一個勝過一切的生命原則,因此能以把人性帶至終極完成[7]。
但是若期盼人類的歷史當開始於結束時的情形,则是不可能的。使徒在林前十五46節斷言此事。人被造是為了彰顯靈的天性,因此,他被造時必須先是屬魂的,之後才能藉著魂而受靈實際的管制。人命定的地位是屬靈的,結局(而非開始)是被靈浸透,性情被榮化。因著这样的結局,新約裏的πνεῦμα(靈)才能佔據淩駕的地位,並決定所有其他心理學的觀點[8]。屬地之人的結局是被被靈充滿的生命,這結局因著人的墮落而遙不可及,如今在基督裏實現出來[9]。
那麼,我們如何能接受賜生命之靈,以至於成為基督屬靈身體(也就是屬天的新人)的一部分呢?如同低等動物一樣,我們是藉著屬人的出生,而有份於第一個亞當的身體、魂和靈以及其墮落的結局。一個新的人性不可能以同樣的方式出於基督。這新人是藉著一種的新造而產生的,這新造也是一個出生,不過是從上面而生,與屬地的出生有本質的不同。基督是永遠之道的能力與人性的聯合,因此有創造的大能,能產生與其類似的性情;在保持造物與神之間距離的同時,也持定人有神之樣式的事實。此外,這位神人在經過復活、升天後,進入內在神聖生命的範疇裏,其人性成了三一神整個神格的豐滿和媒介[10]。
新造與舊造完全不同。後者是神從無稱為有,創造了人;前者是已經有了不敬虔的人,之後將其變化,而成為敬虔之人。新造的起點是良心,Zezschwitz將其稱之為『屬魂之人裏面靈的殘餘』;新造的完成,是藉著把人的不敬虔(與神隔絕)變為與神的交通,其憑藉則是藉著接受基督給人的神聖之愛。恩典之工作的開始,是藉著神在人的最深處運行作工,使人首先意識到他與神之間的關係(即人的良心),簡言之,就是神所作稱義的工作。恩典的第一個工作就是使神的愛臨及人;在人這一面則是意識的改變,產生的結果是sola fide(因信稱義)。人從神憤怒的原則裏出來,進入一個愛的原則,這就是一個新的開始(見第三章第五節)。因此,藉著人的重生,恩典的工作開始於舊約;就著其在良心裏的工作而言,這工作繼續於新約,使得人能有一個賜生命的開始。
道成肉身的奧秘已然成就,使得一個罪人能成為基督靈、魂和體的同享者;人出自亞當,他就是屬地的;照樣,現今他是出於基督,他就成了屬靈的、屬天的,使人的靈、魂和體得以變化。因此,恩典的工作得以展開,是因著一個事實:
- 我們接受了基督的靈,而基督的靈在復活裏除去了一切的限制,之後就與聖靈合併為一,以至於聖靈所有的交通,正如五旬節的恩賜得以成就,乃是基督通過升天之後成就的。聖靈的這種交通使得在我們靈裏本已熄滅之神的形像得以復蘇,並把我們的靈恢復到原初真實的本質。雖然人從未停止擁有靈(πνευμα),但現今開始以正確的方式擁有靈(猶19),並且成為屬靈的(林前二1~16;比較πνευμα,約三6)。
- 我們接受了基督的魂,因為我們接受了基督的血;根據創世紀四章十一節,血就是魂,即:魂和血彼此相聯。祂為我們將祂的魂傾倒出來,是在血裏,也是藉著血(賽五三12),當然這血不是指祂死時流到地裏的血,而是留在祂身體裏的血,與得高舉的基督是一。祂的血平息了憤怒,現今完全被神聖的愛所浸透。這位中保的神聖、屬人之血,成了我們魂的特徵(在那之前魂的榮耀因著罪變成了混亂);當然在今生,混亂並沒有完全消除,但是基督的血卻使人不再受定罪,不再受咒詛;藉著其中愛及和平的能力,基督的血平息了殘暴的爭鬥;因此,藉著祂的血,藉著人的靈(這靈已經在基督的靈裏再一次變成屬神的),魂恢復了其像神的榮耀,即便恢復的程度尚未如同日上中天,至少也像黎明的微光。因著魂與身體之間的關係,我們的身體也因此得益處。
- 我們也接受了基督的肉體,因為基督的肉體是藉著馬利亞屬天的成孕,被賜生命的靈充滿(約六63),因此本質也是屬靈的,為著人屬靈的益處也可以傳輸給人。基督自己稱這肉體為屬天的生命之餅、使人不死的嗎哪,進到我們裏面。當然,基督的肉體不與我們那已經被罪浸透的、物質的肉體產生任何的調和;相反,對於我們這屬亞當的肉體,基督的肉體成了我們滿有恩典、得勝的能力,在死的境遇裏對我們成了生命的保證和憑質,也使我們的肉體有了不死的特徵。我們的肉體雖然還是敗壞,至終在復活裏卻進入不朽壞之狀態裏[11]。
照著新約的啟示,基督的靈、魂和體進入我們三重的構成裏面(帖前五23),可稱之為天然生命的重生;這裏的天然,指的是己作為中心,而人內在的構成作為其圓周[12]。
小結
在這裏,德理慈提出一個振聾發聵的觀點,也是存在於聖經裏卻就久已被忽略的事實:在新約裏,靈佔據支配性的地位。藉著靈,我們能有份於基督,也就是基督的三部分:靈、魂與體。藉著基督的靈,我們的靈就得以恢復到原初當有的功用。這就是保羅在林前六章所說『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7節)。藉著這個聯合,我們成為基督屬靈的身體,也就是屬天新人的一部分。復活的主,乃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所以祂與信徒的聯合,乃是祂與信徒的靈相聯合。魂不過是人的人格,是屬乎天然的。當主與信徒的靈聯合時,我們的魂才是發表、彰顯這個聯合的器皿。在我們的魂裏,沒有甚麼是與主的生命有同樣性質的,惟有靈,才能有這樣的聯合。
基督與信徒的聯合,聖經也用枝子與葡萄樹的聯結(約十五4~5)說明。這不僅是生命的事,也是在生命(神的生命)裏的事。這樣與復活之主的聯結,只能在我們的靈裏。『一靈』指明是靈的主與我們的靈調和。我們的靈已經由神的靈所重生(約三6),這靈現今在我們裏面(林前六19),並與我們的靈是一(羅八16)。這是主的實化,祂藉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現今與我們的靈同在(提後四22)。保羅的書信裏常說到這彼此調和的靈,如在羅馬八章四至六節。
不僅如此,德理慈把人的重生當作人三部分與基督聯合之過程的開始。首先,人的靈藉著接受基督的靈而變成屬神的,魂就恢復了其像神的榮耀,並且這個恢復是一個過程。不僅如此,人的身體也得著益處。藉此,德理慈就指出人的救恩不僅包括藉血得救,這是法理的一面;還有另一面是被人忽視的,就是基督徒的魂尚需要天天被恢復,直到完全彰顯神的榮耀。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所說,『乃是有信心以至魂生命得救的人』,比平常所說的『靈魂得救』更深得多。這裏是特別指著生命說的。信徒若學習不隨從感覺和眼見,而行事為人,能有信心以救他自己的生命,事奉神,叫神得榮耀。雅各書一章也說到這樣的得救:『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种的道,就是能救你們灵魂的道』(21,和合本)。一根树枝若接在一個樹頭之上,就接受那棵樹的天性;所以,當神的道接入我們的生命裏時,就要將它的天性傳接我們;這樣就要救這棵樹不至無用,並且救它能結果子。我們從生命的道那裏得著道的生命。魂的一切還在,但是現今並不是魂的生命來叫魂的機關活著了,乃是道的生命。這是真實『魂的得救』。
3 恩典工作有意識的一面和無意識的一面
恩典第一次在我們裏面運行時,我們正處於睡和死的情形中(弗五14)。信心一方面是恩典運行的結果,另一方面我們之所以能不斷地吸入新的生命,乃是基於主觀的事實。神的話使我們意識到,神藉著恩典會進一步賜恩給我們,如此我們就不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然而神的話所應許、要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是無意識的,只是偶爾反映在我們的意識裏。我們接受了基督的靈、身體和血,如此我們也變化成為一個正在長大的新人(在舊人的外殼底下):這位神人把祂本質的豐滿傳輸給我們,使我們成為祂性情的同享者(θείας κοινωνοὶ φύσεως,彼後一4),也就是說,三一神在裏面與我們同在,也用祂三重的愛圍繞並浸透我們;但是我們卻無法思索、甚至不能區分這些過程是如何開始、並且如何進行的。從神的話,從藉著話而有聖靈的見證(這見證是藉恩典賜給我們的(林前二12)),我們才能得知;我們是因著信心才能得知的。我們裏面有感覺和意識,然而卻無法從生理上分析這生命的過程和因素;這生命自己就可以成長,而無須我們有意識的參與;藉著信心,我們確定自己擁有從神而來的生命,即便我們無法有意識地培植這生命(這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三3));這生命自己就可以自我發展,無須以我們的知識和意志為條件,並且維持我們對神活的信心,信心使我們與生命聯合,等候奧秘之榮耀的豐富(西一27)顯明出來(約壹三2)。從聖經的話我們得知受浸及主的桌子有何深意:一面來說,我們能看見所發生的的事實;但是,對於裏面所發生的事實,我們卻是毫無意識的。受浸、主的桌子這兩件事內裏所發生的,是神有意不讓我們藉感官得知的,正如在出三三22所記載的(神沒有讓摩西看見祂的面,只看見祂的背影,對於那正在隱去之神只有一瞥)。我們觀察到,所有屬靈的長大都是在無意識中進行的;不僅如此,在更大範圍之內,屬靈生命的事實及本質對於我們的意識也是隱藏的[13]。
小結
德理慈指出,恩典在我們的工作和運行,在開始時是無意識的。正如路加福音十五章的三個事例,失落的羊、丟失的銀幣以及浪子都是在無意識之中,被聖別的靈搜尋到的。甚至人的信心也不是自己發起的,因為基督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來十二2)。所有屬靈的長大都是信心的經歷,是靈裏的故事,與人的意識無直接關係。當然,這並非說信徒不應該使用意識。經上說,『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7,10)。心思的功用是不可埋沒的。
4 恩典之生命的直接行動和反應行動
神的恩典臨及人、圍繞人,直接的結果就是在人裏面產生信心;另一方面,信心本身,照其本質,也是恩典的Actus Directus(直接行動):把我們帶向基督,並在基督裏帶向神;向著神的話和聖禮所應許的救恩,心存渴望;從對自己天然狀態的內顧,轉到注視基督;渴望祂的恩典等。這種直接的行動在自己裏面有神的應許。至於屬神聖的確信、歡喜的確證、從經歷中的看見和品嘗之actus reflexi(反應的行動),在本質上並不屬稱義的信心[14]。
Martensen說到,新造最終的目的,是產生一個新人,當新天新地顯明的時候,這個新人才完全顯明,那時不僅靈,也包括物質的身體,都慶祝其復活,且進入榮耀裏。新造包含了整個的人—體、魂和靈—因此必須開始於一個生機的起點,也就是靈與物質的聯接,這兩者在時間裏處於分離的狀態,但是卻具備豐滿的萌芽。這生命隱藏的立場就是受浸的奧秘。Martensen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帶有真理的印記[15]。
小結
德理慈清楚地指出,信心是神恩典在人裏面的反應,是恩典的直接行動,藉此我們相信基督;而反應的行動是由相信基督而來的經歷,藉此,我們知道自己得救了,並在我們身上產生甜美的感覺。聖經羅馬書前四章在法理的一面告訴我們,神基於基督的救贖,並藉著我們的信,稱義我們(三24,28)。神憑著恩典的稱義,乃是引到生命(五18)。稱義帶進重生,得著神聖的生命,就是神自己。這生命在我們裏面作工,使我們作王掌權(17)。羅馬書在第四章以後的每一章都是生機的。藉著這生機的生命,我們這些得稱義的罪人,就成為基督身體活的肢體。十二章裏基督的身體,生機的彰顯於十六章裏各個不同的地方。因此,我們知道神的救恩包括法理的一面和生機的一面。由此可見,法理的一面相當於恩典的Actus Directus(直接行動),而生機的一面相當於actus reflexi(反應的行動)。
5 神聖魂遊象外的三種形式以及靈感
在某些時候,恩典超越地運行在人的靈裏,以至於人在這大能的運行中失去了反應。這就是魂遊象外的經歷[16]。與從神而來之新生命有關的魂遊象外有三種,包括奧秘的、預言的、靈恩的:
- 奧秘的:人越是愛神超過其他的事物,越是熱心地、不斷地殺死自己的肉體、愛慕和私欲,他的靈生命就越深、越明、越強,他向著屬地事物是死的,神就會以超越屬地事物的經歷來補償他。我們知道,基督、神、聖靈的內住是新人之生命支撐和發起的立場。因此有時候,三一神的內住在信徒裏面相當程度地顯明出來,以至於人個體的生命被神聖的生命所滿溢、吞噬,如同喜樂的江河(詩三十六8)流過。在這個方面,聖埃弗朗(Ephrem)在歸主之後,經歷了如此奇妙的安慰,以至於常常向神呼喊:『主啊,請稍微挪去您的手,因為我的心如此軟弱,不能承受如此超凡的喜樂。』在這些超凡的實例中,神聖之愛的同在席捲人的意志和自知,在他的心思裏爆發出極大的力量(羅五5),甚至人的整個心思都被愛充滿、被愛佔有。無論如何,在這種魂遊象外的經歷裏人所經歷的,是魂從身體裏分離出來(最終導致死亡)的序幕[17]。
- 這第一種的魂遊象外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加強、報償人的信心。這與預言式的魂遊象外不同,後者的屬性及目的是照著其功用,把要來給人經歷的、看見的向人宣揚出來。我們考慮聖經中的預言,就看見舊約和新約的預言並無性質上的區分。兩約里預言的共同點在於,那些承受神直接啟示的人在救恩上有特別的經歷。先知常常是在神聖的推動下說話,帶著神聖的能力,且需要藉著預言的實質及與之同來的環境,來證實這預言的真實性(林前十四;弗三5)。在希伯來文中,有幾個חָזֶה(異象)的同義詞,חָזֶה一詞則普遍地表達預言,其方式可能是異象,有可能是神聖的話。無論如何,先知都看見了,藉著內裏感官的屬靈眼睛,來區分所接受的到底是超乎自然、客觀的神聖啟示,還是只是自己的想像和想法。啟示的方式並不總是以異象。預言,就著其啟示的方式來言,有一個一直往前的歷史。在後期的預言裏,夢幾乎完全消失了:夢是啟示的最低階段。在先知清醒時進入魂遊象外的狀態,發生在類似約珥、俄巴底亞的身上,他們預言的職事乃是處於成熟的階段,是為著某些特殊目的。在民二四3節裏啟示的形式還在繼續,不過是在特殊的情況下,屬與神來往交通的範圍,類似於摩西從神所領受的啟示。這樣的啟示沒有異象,只有話語,因此是遵照默示的方式。在這裏,先知的意志、思考及感覺是處於完全清醒的狀態,但同時也被神聖的影響拔高。此時此刻,先知仍能清醒地辨別自己所處的狀態(彼後一21)。這種內裏滲透的狀態能夠解釋舊約預言書裏人的變化。有時,先知從神說話;有時,神自己從先知說話;有時,神聖的人位以超強的能力說話,其他一切都被吸入其中;有時,先知本人則全人進入聖別的人性裏;在這兩種情形中,先知的人格,連同其所有屬靈、屬魂的能力,成為神主動或被動的器官。在另一方面,魂遊象外的本身,在於人的靈被神所掌控、包裹,以至於鑒察萬事,甚至神的深奧之事;人的靈也從其本身的生命、從魂裏和身體裏的生命轉開來,並專注於其第三種生命的形態,因此對於世界、對於永遠裏的事物、對於將來的事物,就成了能看見的眼睛、能聽見的耳朵、能察覺的感覺。以賽亞(賽六)就是這樣被帶到屬天君王的殿,在那裏他被獻給神成為先知;同樣,在賽四十至六六章裏,他也是如此生活行動,就如同隔絕於實際所處的被擄之地一樣[18]。聖經把這種魂遊象外的狀態稱之為『魂遊象外』(徒二二17),或者是『在靈裏』[19](啟一10);儘管『在靈裏』(羅八9)是重生之人普遍、基本的狀態,就著其個人的生命與肉體的生命斷開而言,而成了在聖靈裏人靈的生命;但是,當人處於魂遊象外之狀態時,人的靈與聖靈之間習慣性的、彼此互相的內住得以擴展,以至於在人靈與外界之間的關係被切斷了[20]。在所有事例中,在魂游象外時看見異象,從來沒有一次不是發生在先知從外界的環境裏,回歸到他靈中內在的狀態裏[21]。
- 第三種的魂遊象外是靈恩性質的,比如:說方言形式的魂遊象外。人說方言,或者用奇怪的語言說話(這種預言可能像在五旬節所發生的是實際存在的語言,也可能是新造的語言),在聚會裏若是有人在這狀態裏說方言,必須有別人(林前十二10,十四27)或自己(五13)把方言翻譯出來,否則對於會眾而言就不會有任何的好處;這種翻譯就把話從屬靈永遠的範疇帶到人心思的範疇裏[22]。
小結
『魂遊象外』一詞,在希臘原文是ἔκστασις,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七次,其中有四次(可五42,十六8;路五26;徒三10)意思是『大大地驚奇』,而其他三次則出現在介詞詞組中(介詞是epi和en,指『在…上』,或『在…裏』),意思是指意識部分或完全地暫停、延緩,在這種狀態中人看見天開了(十11),看見異象(十一5),看見耶穌(二二18)。這些事例均是德理慈所謂『預言式』的魂遊象外。而『奧秘式』的魂遊象外則是神聖的愛充滿、浸透人的整個心思、情感和意志,是基督徒在生命中奧秘的經歷,是對基督之享受的最高點。至於第三種『靈恩式』的魂遊象外,乃是指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所提之『說方言』,指超出正常的、人可以理解的語言範圍之外的發表,通常與魂遊象外的狀態有關係[23]。
6 未消除的矛盾
沒有任何其他各處的聖經節,能夠像羅馬書第七章及第八章一樣,向我們啟示出重生之人內裏的心裏狀態[24]。一個在基督裏的人有兩面:一個是真實地住在基督裏,另一個人雖然被新生命所環繞,然而尚未被完全浸透,因此在實際上是在基督以外的。正如Flacius論到羅馬書七章時所說的,『在一個人的外表下,發現了兩個人,也就是在一個重生的人裏有兩種的能力。』正如我們的經歷所教導我們的,在我們裏面只有一個區域是被恩典所光照的。當然,在一個重生的人裏面,善的大能的確有功效;但是,與之相對的,人裏面也有一個惡的能力,這能力一方面已經被勝過,同時也需要時時被限制;在這兩方面之間的爭戰中,當有一個持續的得勝,然而良善的旨意時時顯出其無能為力,關於這一點,在每日的悔改、每晚的自省中,我們必須承認[25]。
在重生之人裏面這種兩相分離的狀態,並非基督徒的全部,而只是微弱的背景。基督的新生命交織在他願意為善的心思裏,也存在於他心思的靈裏(弗四23,比較彼前三4),也存在於那藉著基督的靈而被點活、實化、像神的性情裏。他的己渴慕神的旨意,知道自己已被救贖,從罪和死的身體中出來,而進入靈那像神的生命原則裏,這生命原則高過敗壞的原則,也就是罪和死的原則(那不能朽壞之靈,彼前三4)。他已經接受了基督的靈,作為他居住、生根的原則,在其中他生活行動、有自由、有滿足、蒙祝福,藉這能力他得以被加強能勝過罪,並在行事為人上討神喜悅[26]。
這就是基督徒所處雙重的狀態,是尚未消除的兩分法,或者照著聖經的講法,是尚未去除的矛盾(antinomy)。羅馬書七14~24及八5~17所描繪的狀態彼此相關,就如使徒在七25下及八1所講的一樣。一個基督徒在經歷後者所描繪的同時,不可避免地要經歷前者;當他在前者的經歷中時,也應該耐心地等待後者的經歷。他若是藉著與基督的靈交通,而退回到心思的靈裏,在心思的靈裏就立下一個新人的根基,就把他從墮落的分離狀態隔離開來,而享受公義、生命、和平;他就能聖別行事,沒有瑕疵,蒙神悅納,因為源頭是神兒子的靈。基督徒的肉身及其肢體尚未是屬靈的,而是屬肉體的,被罪和死蒙蔽;心思仍在爭戰,為要趨向光,要與黑暗作對,爭戰無休無止;然而心思的靈已經在基督這救贖主裏得蒙救贖,脫離了黑暗和爭戰。在此基督徒就有了生命的根基,不再在肉體裏(八9)。在外院子裏是死的黑暗(身體因罪是死的,八9);在聖所裏光與黑暗爭戰,並照射出來(七23;加五17);在至聖所裏聖別、生命、和平坐在寶座上(八6,10):彼前三4提到溫柔的安靜,是真女人的素質:那裏有光,因此就有光的果子,也就是聖靈的果子;在聖經的語言,特別是保羅的語言裏,靈與光是一(比較光的果子,弗五9,聖靈的果子,加五22)[27]。
小結
在羅馬書第七章,保羅告訴我們,在信徒靈、魂、體三個不同的部分裏,有三個不同的律。七、八章啟示,這三個律源自宇宙的三方。肢體中罪與死的律(23),在信徒的身體裏,源自撒但,就是住在信徒肉體中的罪。心思中善的律(23),在信徒的魂裏,源自人天然的生命,就是人自己。生命之靈的律,在信徒的靈裏,源自神,就是在信徒靈裏的那靈(八2,16)。這三者連同這三個律,現今都在信徒裏面,很像神、人和撒但在伊甸園裏的情形(創三)。除了這三個律在信徒裏面以外,還有神的律在人的外面(22,25)。因此,信徒裏面『未消除的矛盾』,其源頭就是這四個交戰的律,而交戰的戰場就是人的心思。
叁 結論
在《重生》這一章,德理慈指出林前十五45~49節對於聖經人論研究的重要性,即信徒重生時所經歷的一切有一個模型,就是基督耶穌這位神而人者。作為無罪的人,耶穌的魂出自靈,是七重的榮耀(כָּבוֹד),為此祂捨棄了自己屬天的כָּבוֹד(『榮耀』),為要成功救贖。在復活裏,祂穿上屬靈的身體,藉著魂而成為那靈的榮耀。他認為神的生命是一個人位,就是基督自己,要充滿得救之人。他指出,新約裏的πνεῦμα(靈)佔據淩駕的地位,並決定所有其他心理學的觀點。由此我們看見人的重生完全是靈的故事。現今信徒的生活雖處於『未消除的矛盾』中,然而恩典有意識和無意識的工作,都是要使信徒成為基督性情的同享者。
(馮成偉)
註:
[1] Franz Delitzsch, A System of Biblical Psychology, trans. Robert Ernest Wallis, 2nd ed. (Whitefish, MT: Kessinger, 2006)., 384-5.
[2] Ibid., 386-7.
[3] Ibid., 388-9.
[4] Ibid., 389.
[5] Ibid., 391-2.
[6] Ibid., 392.
[7] Ibid., 393-4.
[8] Ibid., 394.
[9] Ibid., 394-5.
[10] Ibid., 396-7.
[11] Ibid., 398-9.
[12] Ibid., 400.
[13] Ibid., 403-5.
[14] Ibid., 412-3.
[15] Ibid., 416.
[16] Ibid., 418.
[17] Ibid., 418-9.
[18] Ibid., 420-3.
[19] 和合本繙為『被聖靈感動』。
[20] Ibid., 423.
[21] Ibid., 424-5.
[22] Ibid., 425-6.
[23] Bauer, Walt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Edited by Frederick W. Danker. 3rd 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0). BibleWorks. v.9. 辭條“γλῶσσ”.
[24] Ibid., 433.
[25] Ibid., 455-6.
[26] Ibid., 456-7.
[27] Ibid., 4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