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召會與李常受之聲明

原刊於慕迪月刊,一九八O年九月


關於基督的神格,我們所相信,並一向所教訓的,都是說耶穌基督從永遠到永遠都是神,祂的神格是永遠的且是絕對 的。在時間裡祂成為肉體,成為人,生於童女馬利亞,為要作我們的救贖主和救主;故此,祂同時是神又是人,祂乃是神人;祂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有完 整的神性,也有完整的人性,祂的神性與人性,雖各自完整,卻集中在一個身位裡。在此並無分離,也無混淆,更沒有變成第三性。我們的主,既是神,又是人;既 無分離,也無混淆,這樣一位,是配得我們永遠敬拜與讚美的。

關於三而一的問題,聖經的教訓是說,神既清楚分三,卻又同時是獨一的;故此,我 們稱祂為三一的神,亦即父、子、聖靈,從永遠到永遠,父子靈皆並重,且同時共同存在,更是互相內住的共同存在;同時,三一神又是在三個階段裡被啟示出來 的,其目的乃是為成全其關乎人類之永遠計畫。故此,父來計畫,子來完成,靈來實施於人身上。然而,如此並非「形態論者」所稱,為三位的暫時表現而已。

關乎「神人」一辭,並其應用於信徒身上的問題,聖經的教訓是:所有信徒皆由神所生;(約一13;)具有神的生命;(約壹五12;)認識神住在我們裡面;(四 15;)並且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故此,我們這些信徒,在基督裡既有人的性情,也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當我們說信徒乃是神人的時候,我們的意 思正如上述。這並不是說,我們與基督那獨特的神人地位相同。這就如稱為神的眾子,(羅八14,)不就等於神的獨生子身分一樣,更不等於說,信徒要變成神或 者進化到神格裡去。

在我們講臺與文字上,這一直是我們的教訓;所以,當我們發覺被同列於不相信聖經中這些寶貴真理之人的行列中時,我們極樂意澄清這件事,我們歡迎所有基督徒與我們有更多的交通與討論。(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