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性情

十二.關於「人性」的真理

 

人的身體在受造之時,乃是純潔、良善的(創一31),並沒有創造俱來的邪惡或罪污。根據聖經,身體與肉體不同;在聖經中,肉體的意思至少有三種─物質的血肉之體(約六55)、被罪玷污而墮落敗壞的身體(羅七18)、以及墮落的人(羅三20)。神並未創造墮落的肉體,祂創造的是一個有肉、有血、有骨的身體。當人墮落之後,罪─撒但邪惡的性情進到了人的身體裏,使其變質為肉體。這個肉體稱為「罪之肉體」(羅八3,希臘原文),而墮落的身體稱為「罪的身體」(罪六6),「屬死的身體」(羅七24)。因著神所創造的身體已被罪所敗壞、毀壞並變質為肉體,所以現今各樣的情慾,都在我們的肢體之中。(加五24;西三5)

 

約翰壹書三章十節說到:「魔鬼的兒女」。魔鬼的兒女意即由魔鬼而生,有魔鬼的生命和性情;並有魔鬼作其源頭。該隱是出於那惡者,就是撒但,魔鬼;每一個犯罪的人也是如此(約壹三12,8)。在約翰福音八章四十四節,主耶穌說:「你們是出於那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願意行。」魔鬼乃是墮落之人的父這個事實,意即指明墮落之人乃是魔鬼在某種方式下所生。施浸者約翰和主耶穌都將那些宗教人士稱為「毒蛇的種類」(太三7,二三33),意即毒蛇的兒女。以上這些經節指明,所有墮落之人都是撒但的兒女,承繼了撒但的生命和性情。

 

現在我們必須問:墮落之人的哪一部分,被生為魔鬼的兒女,帶有撒但的生命和性情?這問題的答案在羅馬書。羅馬書七章五節說:「……活動的罪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這當然是指著我們物質身體上的肢體而言。二十三節說:「但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在十八節,保羅宣告在他的肉體之中「沒有善」;在二十節,他說罪住在他裏面。當我們查考保羅用以描繪罪之活動的動詞時,就會看見那在我們裏面的罪,如同人位般活動。這罪進入(五12)、掌權(六12)、作主轄管我們(六14)、又活了(七9)、找機會誘騙並殺害(七11)、住在我們裏面(七17)、並在我們裏面行事(七20)。這些都是一個人所會做的事。因此,那住在我們裏面的罪,乃是撒但的具體化身。墮落之人乃是在肉體,這墮落的身體裏,由魔鬼所生。罪乃是撒但邪惡的性情,我們甚至可以說,罪就是撒但。既然罪住在我們的身體裏,罪又是撒但的性情,因此,說撒但作為罪住在我們墮落的身體,一點也不為過。但這並不表示在人肉體之外,撒但就沒有客觀一面的存在。我們只是單純指出,那住在我們墮落身體中的罪,乃是撒但自己的化身。就這方面而論,撒但住在我們的肉體裏。

 

我們願意再有兩點聲明。第一,上述關於撒但住在肉體中的說法,與智慧派學說(gnosticism)絕無任何關聯。根據智慧派所論,物質的本身就是邪惡的。智慧派認為,人物質的身體因著屬物質,所以在本質上是邪惡的;而救恩則是在於人的靈從其身體得到解脫。根據對聖經的立場,我們定罪一切智慧派的教訓。人物質的身體並非受造以來就邪惡,但卻因住在其中的罪,而遭到玷污。

 

第二,信徒的身體乃是聖靈的殿之事實(林前六19),並不表示我們的肉體之中,就再沒有那作為撒但之化身的罪,以及肉體的情慾。在保羅論到信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這卷書中,也說到教會的成員中有淫亂的事(林前五1,9-11)。這無疑指明那罪的元素,撒但的具體化身,仍然在信徒的肉體之中。作為聖靈之殿的身體,乃是被恢復之受造的身體;在這個身體中,仍然有出自魔鬼的情慾。為這緣故,保羅警誡在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