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連有聖靈都沒有聽說過。』(徒十九2)這是以弗所的幾位門徒回答保羅對他們的提問:『你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很可惜的是,今天或歷史上許多基督徒的回答可能也是如此。神學家伯格士(S. Burgess)指出,雖然許多基督徒在行宗教儀式時都使用過『聖靈』(Holy Ghost)這名號,但他們對於聖靈的認知卻是出奇的貧乏。聖靈這命題對於基督徒神學是『月亮黑的那一半』。聖靈的身位經常被人忽略,而其工作是大部分沒有被正確的認知。甚至有人戲稱,聖靈是被遺忘的灰姑娘,她的兩個姊姊都受眾人的青睞,被邀請去參加舞會,雖然有點過分,但也說出了一個歷史上神學發展的事實。突然間,於二十世紀開始時,這位被遺忘的灰姑娘藉著橫掃全球的五旬節運動(或靈恩運動),掀起了許多教會的復興,也引起了神學家的興趣,於是關於聖靈的研討如雨後春筍般的不斷出現。而跟西方教會分離許多世紀的東正教,因為世界局勢的變動,也開始與西方接觸,將塵封的屬靈豐富向西方教會(包括天主教、更正教在內,中國基督徒也算在內)打開。從二十世紀開始,可以說是聖靈工作蓬勃繁茂發展的一段期間。1
前兩期我們討論過聖靈的身位,這一期我們將深入討論一些關於聖靈的工作。坊間許多關於聖靈工作的書籍大多內容簡單,且帶有某些方面的色彩,並沒有將聖靈的工作作全面的介紹,而造成信徒對聖靈的工作僅有片面的認識。
我們要先舉幾位中西神學大師對聖靈工作的論點,作為當今講述聖靈工作的代表。首先是當代英國著名的神學教育家麥格拉思(Alister McGrath),在由北京大學繙譯並出版的《基督教概論》(An Introduction to Christianity)指出,基督教傳統通常在三個廣泛的領域來看聖靈的工作:
1. 啟示:聖靈不僅將神的心意啟示給舊約的先知們與新約的使徒們,使他們寫出聖經,更是帶領人進入其所啟示的真理,照亮他們的心眼,得到救恩,並認識神與神的心意;
2. 救贖:『聖靈具有使人成聖(使人像神)和使人聖化的作用』,在基督與信徒之間建立起活生生的關係;
3. 基督徒生活:無論是在個人層面,還是在羣體層面上,聖靈的工作都起了特別重要的作用。在這點上,麥格拉思強調聖靈在使教會合一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他引用了初期教父如亞歷山太的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 375∼444)和奧古斯丁的看法:『聖靈是上帝的恩賜,他將信徒與上帝和其他信徒連接為一體。聖靈成了將眾信徒聯合為一的紐帶,教會的合一最終依賴於此。』2
麥格拉思在此乃是簡介基督教的教義,並不是特地討論聖靈的工作,他能用短短的篇幅,以深入淺出的眼光作精鍊的說明,將聖靈工作的三個最主要部分指出,不愧是拔尖的教育家。
於二○○二年過世的華人神學家楊牧谷先生著作多達一百多本,頗為華人信徒所尊重。他曾經比較新、舊約論及聖靈的經節,他指出在舊約中,聖經比較多從聖靈的工作來啟示,而在新約中,則直接論及聖靈的身分(位格)。楊先生指出,在舊約中,神的靈(或耶和華的靈)有如下的各方面工作:創造(賦予生命);管理世界、引導人類的歷史;啟示、也叫人明白啟示;給人信心,叫人悔改、讚美、禱告;加能力給領袖;並賜給工匠特別的技巧。在新約中,從耶穌的道成肉身開始,聖靈就開始工作。當耶穌盡職時,聖靈總是伴隨著。到了五旬節,父神和子神所應許賜下的聖靈,不僅僅是個能力而已,乃是有其自己的位格,主導著門徒們的行蹤和工作。聖靈的來是承繼子的工作,但也更進一層,包括使人認罪、重生,給予安慰、教導和加力。他還指出,在新約中,聖靈經常與聖父、聖子並列相題(如林前十二4∼6,林後十三14,弗二18,四3∼6)。在新約的教會中,聖靈對信徒的工作猶如舊約耶和華的靈對選民的工作。祂啟示耶穌言行的意義,使人得生命;祂聯絡信徒成一羣體,承受天國;祂使信徒與父及子有交通,得嘗天國已臨的滋味;祂賜下特別的恩賜,使信徒能成長及事奉。3 楊先生從另一角度來作如此的歸類分析,指出聖靈工作的重點,實為難能可貴。可惜楊先生比較偏重聖靈在信徒外面、客觀性的工作,卻忽了聖靈在新約時代的內住、主觀性的工作,在信徒裏面聖別、更新、變化、模成基督的形像、並加添能力來事奉等等,這聖靈內在的工作對完成神所賜與的救恩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一位英國當代知名的神學家,也是聖公會的牧師斯托得(John R. W. Stott)在其《當代聖靈的工作》一書中對聖靈的工作也作了一番生動活潑的描述:
『基督徒生活是在聖靈裏的生活。…若沒有神的靈施恩動工,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更不用說能成為長大成熟的基督徒。我們以基督徒身分所擁有的一切,都是託聖靈之賜。
所以,每一位信徒自基督徒生命開始的那一刻,便經歷到聖靈。因為基督徒的生命是從重生入門,而這種「重生」是「從聖靈生」(約三3∼8)。聖靈是「生命的靈」,祂將生命傳入我們已死的靈。不僅如此,祂還親自住在我們裏面;聖靈的內住是神所有兒女共同的產業。…內住的聖靈第一件工作,便是肯定我們具兒子的地位,以後仍繼續如此施恩,就是在禱告的時候,「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註:聖經的希臘原文是「靈」,此作者所使用的英文也是spirit)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祂也以神的愛澆灌我們的心(羅五5)。…祂(聖靈)既來到我們這裏,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祂的殿(林前六19,20),便開始進行成聖之工。簡言之,祂的工作是向我們啟示基督,在我們裏面塑造基督的形像,使我們對基督的知識逐日成長,性格愈來愈像基督(見如:弗一17,加四19,林後三18)。靠著內住聖靈的能力,我們墮落性情的邪惡慾望得以抑止,以致結出基督徒品德的善果(加五16∼25)。祂不像私有財產,只在信徒身上工作;祂亦使我們聯於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因此信徒的團契(或交通fellowship)稱為「聖靈的團契(或交通)」,基督徒的崇拜,是靠聖靈(或在祂裏面)敬拜(如腓二1,三3)。祂又透過我們去接觸別人,激勵我們為基督作見證,以恩賜裝備我們,來完成祂召我們從事的服事。除此之外,祂又被稱作「我們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3,14),因為祂與我們同在,便是天堂的憑據,使我們豫嘗其滋味。到了末日,祂將使我們必死的身體復活(羅八11)。』
斯托得的論點中則將聖靈工作的內住這一方面詳細說明,強調聖靈與神聖生命在信徒裏成長的關係,補上了楊牧谷先生的缺。4 由傾向五旬節派(或靈恩派,按:兩者之間有區別,底下會加以討論)的宣教士柯希能(N. Krushnisky)牧師所設立的以琳基督徒中心,出版了柯牧師所著的《聖靈全能的工作》,強調聖靈的洗禮(此乃這書原本的書名),被聖靈充滿,說方言等,並鼓勵信徒活出聖靈充滿的生活。於再版時,柯牧師擔心信徒在追求靈洗的經歷時,會受假先知的矇騙,或偏入歧途,而增寫了怎樣辨別欺騙的靈,並談到愛與屬靈恩賜的平衡。此書雖然帶有五旬節派的靈恩色彩,但於講論聖靈在信徒裏生命的工作時,還相當以聖經的真理為基礎,並不像一般人所加與五旬節派的評論,只注重屬靈恩賜的追求,和個人主觀的經歷,而無神學的穩固根基。然而就在這一章題到聖靈在信徒裏的工作時,就忽了聖靈的對付肉體(參加五13∼26,羅八13,林後四10∼12等),聖靈也將基督的十字架殺死之功效實施在信徒裏面(腓三10)。所以,這一本書對靈恩的追求有偏好,並沒有全面的論及聖靈的工作。
由浸信會牧師戈登(Adoniram J. Gordon)所寫的《聖靈所作的》(The Ministry of the Spirit)對聖靈工作的各方面,有相當精彩的發表,尤其是對教會身處於今日物質主義、高等批判、嗜好文學的潮流時,強調『不是某種神學系統、信條、教會,而是活的基督,…人類還未完全明白,最高的力量不是來自言詞或雄辯,而是存於耶穌基督藉著聖靈在人身上的內住和外顯的工作中』。戈登並指出,羅馬八章二節賜生命之靈的律的原始和維持者就是聖靈,祂要不停的工作,不僅使基督的生命彰顯在個人信徒身上,使信徒有分於基督榮耀的性情,另一面,內住的聖靈也不斷地在信徒身上,顯明基督死的功效。每一個信徒是基督身體的肢體,藉著聖靈與基督的身體聯結在一起,也藉著聖靈聯於基督這身體的頭。聖靈因此也不斷地工作,使教會繼續不斷地與復活的元首聯合。5
這本書對聖靈的工作有其獨特的貢獻,但也沒有將聖經所記載之聖靈工作的每一面作清楚的討論。以上舉例的幾位聖經教師都對聖靈的工作有一簡略的、鳥瞰式的介紹,各有所長,且都從各自的神學背景談到了他們所著重之聖靈的工作,但對聖經所啟示之聖靈的工作則不彀全面涵蓋,也不彀詳盡。
聖經乃是神的默示(或呼出)(提後三16)之因,也是一切真理的準則。本文要詳細查考聖經中關於聖靈工作的各方面,以便給讀者一個全面性的介紹,好為本期的幾篇文章立下一個評論的準則。本文也將論及東方教會、西方教會(羅馬天主教和路德神學思想)對聖靈工作的主要觀點,並加以評論。6
壹 舊約聖經中的聖靈工作
雖然舊約時代乃是耶和華神作工的時代,但因著聖靈乃是三一神中的一位,從創世記一章一節的創造天地開始,聖靈就以兩個頭銜與父神和子神一同作工:7
其一是以『神的靈』的稱號參與神的創造與恢復死寂的世界(創一2),也以此名稱臨到神的子民—約瑟(四一38)、建造帳幕的比撒列(出三五30∼31)、掃羅(撒上十10,十九23)、掃羅的使者(20)、大衛的勇士亞瑪撒(代上十二18)、亞撒利雅(代下十五1)、撒迦利亞(二四20)、以西結(結十一24)、但以理(但四8等)等人的身上,神的靈在非常時期也降臨在外邦先知巴蘭的身上(民二四2),以豫言方式說出了對以色列人的美言。
其二是以『耶和華的靈』臨到士師—俄陀聶(士三10)、基甸(六34)、耶弗他(十一29)、參孫(十四6等)等人的身上,使他們有能力起來拯救神的百姓。後來耶和華的靈也臨到(或衝擊)掃羅(撒上十6),使他為神說話,但因為他的背叛,耶和華的靈離開了他(十六14)。撒母耳膏大衛,耶和華的靈也就衝擊大衛,與他同在(13等)。值得注意的是,耶和華的靈原本在作王的掃羅身上,但當撒母耳膏了大衛,雖然大衛還沒有作王登基,耶和華的靈就已經離開掃羅,而與大衛同在。聖靈有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膏神所揀選的受膏者(彌賽亞)。在撒母耳記時代,耶和華的靈本該與耶和華的受膏者同在,但掃羅的背叛使得聖靈無法繼續停留在他身上,必須轉換到另一個『合乎神心的人』—大衛身上(十三14)。大衛臨終時,指出耶和華的靈藉著他說話(撒下二三2),其實一大半的詩篇與撒母耳記下都記載著大衛向著神的說話,在這些人的說話裏包含了關於彌賽亞的豫言和其受苦、復活、得勝與國度。這些豫言都是聖靈在舊約時代主要的工作。
另外,耶和華的靈也在亞哈那背道之王的時代,臨到以利亞身上(王上十八12),這說出亞哈雖然作王,但因背道,故膏油不在他身上,乃是在與神是一的以利亞身上。亞哈王面前的假先知西底家藉著有耶和華的靈而說豫言,卻指責那真先知米該雅(二二24)。約沙法王時,大批敵軍前來攻擊,耶和華的靈臨到雅哈悉,豫言耶和華必施行拯救,並果然如此(代下二十14)。在以色列人極其黑暗背叛之時,耶和華的靈降到以西結身上,指出以色列人裏面的邪惡與神將要施行的審判(結十一5),耶和華的靈無所不在,能洞測人心與背地裏的惡事。在以賽亞的豫言裏,耶和華的靈特別強調祂要住(安歇)在彌賽亞身上,帶進公義和公正,並復興萬物(賽十一2, 六一1),也是耶和華的靈在古時施行拯救,將以色列人帶到安息之地(六三14)。在假先知氾濫之際,彌迦得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力指以色列人的過犯(彌三8)。
在舊約時代,神並沒有將聖靈廣泛地賜給世人,即使在祂的選民以色列人當中,也不是每一個人都得到了聖靈,只有在神要呼召人為神執行某項工作(或建造、或拯救、或指責等)時,神的靈纔賜下給某些人。因為神的靈臨到了這班人身上,神的工作就得以執行出來。所以聖靈在這些人身上的工作都是為著一個明確的目的。8 例如,我們看見聖靈藉著約瑟豫言要來的豐年與荒年(創四一14∼39),這不僅將約瑟從死牢中救了出來,更升上高位,且將雅各一家領到埃及,應驗神對亞伯拉罕的豫言和應許(十五13∼16)。又如聖靈賜給比撒列恩賜,就是為了建造帳幕,使神可以住在祂的子民中間(出二五8)。因此,聖靈絕不是毫無頭緒的降臨下來,乃是有專特的目的,為要作專特的工。新約的五旬節之後,聖靈就不僅僅是舊約的『臨到』或衝擊在少數特定的人身上;我們可以說,新約時代聖靈作工在『所有』信徒身上(徒二17)。而且新約時代的聖靈工作,不會如舊約時代,是短暫的,會離開的,反而是一直內住在信徒裏面。倪柝聲指出,聖靈在新約中的特殊工作就是在信徒裏面來作。9 這是聖靈在新舊兩約時代工作的最大差異。
貳 新約聖經中的聖靈工作
一 耶穌在世時期
新約時代來臨時,『聖靈』這名稱就正式啟用了:祂在施浸者約翰(路一15)和一些過渡時期的聖徒身上,包括以利沙伯、撒迦利亞、和西面等人身上都有工作,為要迎接救主耶穌的來臨(一41,67, 二25)。聖靈在耶穌身上的工作更是無微不至:耶穌的成孕就是聖靈奇妙的直接降臨在童女馬利亞的身上(一35, 太一18),耶穌的內在素質就是由聖靈作祂的神性和由馬利亞所得的人性;當耶穌受浸時,聖靈不但降在祂身上(此工作與舊約聖徒不同),聖靈乃是『停留』在祂身上(約一33),好作祂盡職時的能力(太三16)。在祂盡職之前,聖靈不僅作祂裏頭的素質而充滿祂(路四1),並在外面親自引導祂去受魔鬼的試誘(太四1);耶穌的盡職乃是先有聖靈的膏抹,然後纔開始盡職的,此一聖靈的工作正應驗了以賽亞的豫言(路四18)。於是,聖靈加給耶穌能力好完成神的使命(14),且作祂歡騰和趕鬼的憑藉(十21,太十二28)。當祂被釘十字架時,祂更是憑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給了神(來九14)。此一三十多年的時期,我們可以稱之為『子的時期』。在子的時期,我們可以歸類聖靈工作的記載為:
- 構成耶穌的神性,並作祂在地上生活的內在素質(路一35, 太一18);
- 加祂能力,使祂能盡職(十二28,路十21);
- 稱義祂這奇妙的一位乃是『神顯現於肉體』(提前三16);
- 將耶穌的救贖工作賜與永遠的功效(來九14)。
所以,聖靈的工作在此時期中,就是為著見證、加力和稱義耶穌在世時的行動,並使十字架的救贖得以永遠有功效,這是聖靈於『子的時期』作工之目的。聖靈在童女腹中懷孕,這是將永遠的、無限的、榮耀的神帶進了有限的、會死的、卑微的人(肉體)裏面,聖靈的工作是將神與人聯合,在世上彰顯出一個完全符合神心意的神人來。神人耶穌的生活乃是憑著聖靈而活、並藉著聖靈工作。祂的死在十架上,有永遠救贖的功效,更有分賜神聖生命的大能,如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結出許多同樣的麥粒(約十二24)。這一段子的時期乃是有聖靈作其工作的內涵,並有聖靈作其工作的果效。聖靈工作的目的是要完成救贖,產生出許多有同樣生命的眾子來。
二 耶穌復活、升天之後
1 聖靈所使用的不同名稱
耶穌被釘死之前,應許祂的門徒,要差另一位保惠師來,將門徒帶入一切的實際(約十四16,十六13)。當耶穌復活、升天之後,這應許就應驗了,而時代也就轉移成了『聖靈的時期』。聖靈不僅是以『聖靈』這名稱作工,祂還以其他一些專特的名稱來作工,以啟示其工作的特性:耶穌這末後的亞當於復活時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10 在復活的當晚耶穌曾向門徒顯現,向他們吹了一口氣(原文即與『靈』同字),要他們領受聖靈(約二十22)。當他們領受聖靈時,這『賜生命的靈』就將神的生命分賜給了他們,這些門徒自然就成了神的眾子,與耶穌同有神聖的生命,耶穌不以稱他們為祂的『弟兄』為恥(來二11,參約二十17)。不僅如此,這些門徒還領受了隨這生命而來的權柄,就是神所獨有的赦罪權柄,使他們能與耶穌當年在世時一樣赦罪(22∼23,參可二5∼11)。
在行傳中,使徒們的傳道行動是受『耶穌的靈』所引導的(十六7)。聖靈且以『耶穌基督的靈』之身分,將耶穌的人性與基督的神性,並祂那經過地上為人生活的經歷、死的功效、復活的大能並升天的權柄,全備的供應給在需要中的門徒(腓一19)。聖靈也以『神兒子的靈』受父神的差遣,進入信徒心裏(加四6),重生他們成為神的兒女(約三6∼7);聖靈更以『神的靈』之身分內住並活在他們裏面(羅八9∼10),使他們得有『基督的靈』,成為屬基督的人(9)。這進入他們裏面的靈是『生命的靈』,使信徒得以脫離罪和死的律(2)。聖靈也被稱為『恩典之靈』,作為恩典的實際讓信徒能得以經歷恩典(來十26∼29)。聖靈也是『實際的靈』,11 將神聖生命的豐富實化,使信徒得以享受(約十四17, 十五26,十六13,約壹四6)。祂又是另一位『保惠師』,不僅永遠與門徒同在(約十四16),教導他們(26)、幫助他們、服事他們,更在他們犯罪時,為他們辯護。這復活得榮的基督就是『那靈』(the Spirit)(約七39),叫門徒得以自由(林後三17)。當信徒以敞開的心來瞻仰那榮耀的基督,『主靈』就將信徒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18)。當信徒在基督的名裏受辱駡時,他們必須認識並領會『榮耀的靈』正安息在他們身上(彼前四14)。信徒接受了使徒的職事,就成為『活神的靈』所寫之基督的信(林後三3)。
由這許多聖靈的名稱來看,在此一聖靈的時期,其工作是豐富的、多方的,就是為了完成神的經綸(或計畫)而工作,也就是將耶穌所成就的救恩成功地實施、運行在信徒裏面。聖靈的工作在這期間包括了聖靈分賜神聖的生命給信徒,並以神的靈和基督的靈內住在他們裏面,引導、安慰、加能力、聖別,使他們得以享受恩典,並將他們變化、模成與那作長子的耶穌基督一模一樣(羅八29, 約壹三2)。聖靈的工作並不是藉著神蹟、異能來吸引羣眾,歸向某某有此能力者;聖靈的工作乃是叫人得著基督的生命,並與基督同活;祂在信徒裏面活,信徒藉著與聖靈的同活與同工將基督彰顯、見證出來。
2 使徒行傳
在使徒行傳,我們看見聖靈行動更清楚的記載:於五旬節那天,聖靈從高天澆灌在門徒身上,一百二十位門徒都被聖靈所充溢,12 在眾多原本分散天下而回耶路撒冷過節的以色列人面前,以他們所在之處的方言講說神的大作為,使眾人能聆聽彼得的福音信息(二4∼11);彼得告訴他們,應當悔改、受浸,使他們在消極方面,罪得赦免;在積極方面,能領受聖靈(38)。彼得被聖靈所充溢,在大祭司和官長面前解釋,他如何藉著耶穌的名醫治了一個瘸子,放膽的見證耶穌(四8);門徒受了大祭司和官長的恐嚇,禁止他們繼續講說耶穌的事蹟,但他們卻同心合意的禱告,求神讓他們能放膽講說,果然他們被聖靈充溢,大膽講說神的話(31)。我們也在亞拿尼亞夫婦身上看見,聖靈就是神自己,是不能被欺騙的(五3∼4)。
當信徒人數多了起來,又有不同語言的人一起過教會生活時,飯食服事不能彀應付這麼大的需要時,使徒們揀選服事飯食者的條件之一乃是要被聖靈充滿(六3)。當耶路撒冷興起了一些反對耶穌和門徒的人,司提反嚴厲責備他們乃是『抗拒聖靈』(七51);當司提反勇敢且尊嚴的殉道時,聖經稱他是『滿有聖靈』(55)。
撒瑪利亞人是以色列北方十一支派於亡國後,與外邦異族混血所產生出的民族。因為這歷史背景,他們一直跟純血種的猶太人有間隙,不相往來。但當他們相信了腓利所傳的福音,並藉著使徒的按手,也跟猶太人一樣,都領受了聖靈(八17),與猶太信徒之間不再有間隔。
我們且看見,不論是腓利向埃提阿伯太監傳福音的行動(26∼39),或彼得向哥尼流一家的傳福音(十19∼20),都是在聖靈的指引和帶領之下進行的。
極力逼迫門徒的掃羅(保羅原先的名字)遇見了主,三天迫切的禱告,主差遣亞拿尼亞去為掃羅按手並施浸,叫他被聖靈充溢(九17)。掃羅被主得著之後,在猶太、加利利、撒瑪利亞處的召會就得了平安,被建造,人數繁增,蒙了聖靈的安慰(31)。彼得向哥尼流一家傳講主耶穌時,聖靈也降臨在這些外邦人身上(十44∼45,十一15)。先知亞迦布藉著那靈豫言將有大饑荒(28)。
掃羅與巴拿巴往外邦去作工,乃是由聖靈所發起並差遣(十三2∼4)。當掃羅斥責那抵擋福音的以呂馬時,他是被聖靈充溢(9)。保羅與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傳了主的話,卻受了逼迫,必須離開;初信的門徒不但沒有喪志,卻被喜樂和聖靈充滿(52)。保羅和巴拿巴為了割禮一事,前往耶路撒冷交通,最後作決定時,眾人一致認為這決定乃是聖靈與他們一同作的決定(十五28)。保羅與同伴往外邦人去的行程不是他們自己決定,乃是由聖靈來親自帶領或禁止(十六6)。保羅在以弗所為那些還沒有聽過聖靈的門徒施浸,使他們也能接受聖靈(十九1∼6)。保羅對以弗所的長老說,聖靈在各城裏向他作見證,有捆鎖和患難等著他;他並指出,是聖靈立他們為全羣的監督,為要牧養神的召會(二十23,28)。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推羅的門徒藉著聖靈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二一4);亞迦布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作示範,說這是聖靈的豫言,保羅要如此被捆綁(10∼11)。後來到了羅馬,保羅對眾人講解耶穌的事,其中有信的,也有不信的;保羅就引以賽亞的豫言說,這正是聖靈藉著以賽亞所說的豫言,不信的乃是被脂油蒙蔽了心(二八23∼28)。
因此,從整卷使徒行傳來看,聖靈的工作主要就是將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實施開來,不僅赦罪、重生成千上萬的信徒,更是指引這些有聖靈內住的信徒如何生活、行動、往來、並作工。於此卷書中,聖靈的所有工作乃是:
- 開福音的門,使人得救成為耶穌的門徒,作祂在地上的延續,活出同樣的生活,並作同樣的工:在裏面充滿信徒作他們生活的動力,在外面充溢信徒使他們有權柄傳揚主耶穌,使人(包括以色列人和外邦人)悔改、接受主耶穌為救主,領受聖靈,將他們構成為教會;
- 引領信徒在各處過可實行的教會生活,並彼此服事;
- 設立長老以牧養教會;
- 釐清舊約律法割禮的要求與新約的信仰;
- 豫言使徒要經歷的患難和殉道。
事實上,這裏所說之聖靈前四項的工作就是建造主的教會。在彼得得了基督的啟示之後,主耶穌說,『我要建造我的教會。』(太十六18)主耶穌上十字架就是完成救贖,使祂可以除去神與人中間罪的攔阻,並將神聖生命釋放出來,所以,祂在復活時,就成為『賜生命的靈』,分賜祂那神聖的生命給所有相信、接受祂的人,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將他們建造起來,成為祂的教會。
所以,在主耶穌成功了救贖之後,祂的工作就由聖靈接續來實施、運行,從傳揚福音開始,使人得救、得生,一起過教會生活,與聖靈同工,聖靈且將他們建造在一起。主耶穌是第一位保惠師,在世上與門徒一同生活,但祂這位保惠師是在他們中間,在他們身體之外;主在復活之後,主所要完成的工作則由另一位保惠師(聖靈)來完成,這位保惠師是內住在信徒裏面,更親密,也更真實,並使原先爭吵的門徒能同心合意,這是驚人的神蹟!聖靈在信徒裏面的工作改變了他們的生命和性情,這工作要比耶穌當日在地上所行的神蹟如醫病趕鬼還要大,還要神奇。可惜許多人只著重外在的神蹟,忽了聖靈在人內裏生命和性情上的變化。一般基督徒都耳熟的『大使命』(太二八19∼20),包括傳揚福音、帶人受浸、教導真理,都是建造教會的步驟。我們從以上的經節來看,聖靈所要作的工不僅是傳揚福音、教導真理而已,更要將基督的教會建造起來。
華人聖經教師李常受根據約翰福音,指出耶穌在離世之前,啟示了聖靈的工作有三個主要方面:
第一,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世人知罪自責(約十六8):他說,『罪是藉著亞當進來的(羅五12),義是復活的基督(約十六10,林前一30),審判是為著撒但的(約十六11),他是罪的創始者和源頭(八44)。我們在亞當裏從罪而生。要從罪裏得釋放,惟一的路就是信入神的兒子基督(十六9)。我們若信入祂,祂就成了我們的義,我們也在祂裏面得稱義(羅三24,四25)。我們若不為著在亞當裏的罪悔改,並信入神的兒子基督,我們就要留在罪中,同受撒但所受的審判,直到永遠(太二五41)。這些乃是福音的要點。那靈就是用這些點,使世人知罪自責。』13
第二,作實際的靈,引導信徒進入一切的實際(約十六13):李氏說,『這是叫子的一切所是、所有,對信徒成為實際。凡父的所是和所有,都具體化於子(西二9),凡子的所是和所有,都藉著那靈向信徒宣示為實際(約十六14∼15)。這就是叫子與父同得榮耀。因此,這乃是三一神作到信徒裏面,並與信徒調和。』
第三,要宣示那要來的事(13),這些要來的事主要的是啟示在啟示錄裏(啟一1,19)。李氏且指出,聖靈這三方面的工作,正好符合約翰三部分的著作:福音書、書信和啟示錄。14 李氏分析的確精闢。
3 書信
在書信裏,聖靈的工作更是針對基督的使命—使信徒悔改、聖別,將他們作成教會的一分子,為著建造基督的教會。這個使命有兩段,前者是達成後者的手續,後者乃是前者的目標。是基督所要完成之神的定旨,需要前者在個別的信徒身上作成纔得以進行,所以前者不能單獨存在,必須為著後者。前者叫個人完全得著救恩,使信徒個人得享神的生命與一切豐富;後者叫神的旨意得著成全,使神滿意。這使命的執行與完成,是由聖靈並靠著使徒們的職事,和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盡每一肢體的職事(或功用)來完成。在這二十一卷書信裏,聖靈的工作都與信徒的救恩、教會的建造、和職事的工作有密切的關係。
由於這些書信中關於聖靈的經節非常多,李常受在《新約總論》中,將這許多聖靈工作的經節,歸類成四大類,而這四大類又可分成兩個部分:前三類是第一部分,關於信徒個人救恩,從起初的階段,到內裏生命工作的階段,進展到聖靈為著維持信徒與三一神並眾信徒之間的交通;第二部分則關於團體(教會)。15
A 個人方面
我們看見,在信徒還未悔改之前,聖靈就已經在這些被揀選的人裏面作工,聖別他們,使他們有一天能順從福音而悔改,這是地位上的『聖別』(彼前一2)。當他們相信主時,聖靈就來重生他們(約三5∼6),並住在他們裏面(羅八11,林前三16,六19,提後一14,雅四5)。我們比較重生與內住,就發現『重生』乃是得著了聖靈的內住,得著了聖靈自己,使神的神聖生命藉著聖靈生在信徒裏面。因為聖靈是一神聖的位格,聖靈內住在信徒裏,信徒就不再是單獨活著了,乃是有聖靈的同活,根據羅馬書第八章,這聖靈就是神的靈,也是基督的靈,所以三一神就藉著聖靈內住在信徒裏。新約書信裏有五次題到聖靈的內住,這是何等寶貴的啟示和實際。不僅聖靈內住在信徒裏面,約壹四章十三節還告訴我們,因為神已將祂的靈賜給我們,我們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裏面。聖靈內住於信徒,信徒也住在神裏面,這是神與信徒的互相內住,這是聖靈主要的工作!當信徒遵守神的誡命時,就是住在神裏面了,而神也住在信徒裏(三24)。不但三一神藉著聖靈內住在信徒裏面,信徒在受浸時,更是浸入三一神的名裏,也就是三一神的實際裏(太二八19)。三一神藉著聖靈內住在信徒裏,信徒藉著受浸,也進入三一神裏,使得神在人裏,人也在神裏。這只有聖靈能來作成。
聖靈藉著內住,開始祂在信徒裏面一連串細膩的工作:信徒需要聖靈天天更新他們的心思,產生新陳代謝的變化(多三5,參羅十二2,弗四23),以拯救他們,脫離老亞當敗壞的性情和這世代放蕩的潮流,好將救恩實際的作到他們的裏面。聖靈也藉著祂的生命之律來釋放信徒,使他們能脫離罪與死的律(羅八2),並藉著那內住的靈賜生命給他們必死的身體(11)。一面聖靈積極的作工,另一面,信徒也需要配合,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13)。信徒若願與主聯合,二者就會成為一靈(林前六17),這乃是藉著信徒的靈與內住的聖靈,二者聯合起來纔經歷得到。信徒願意接受聖靈的引導,就是神的兒子(羅八14),聖靈也與信徒的靈一同見證,他們的確是神的兒女(16)。聖靈將全備的供應加給信徒,使他們能從各種環境的限制、為難中得拯救(腓一19)。聖靈引導他們天天、時時過神兒子的生活(羅八14)。
雖然信徒還在生命起初的階段,還是幼稚如哥林多的信徒,但保羅乃是以神永遠的眼光來看這些屬肉體的、犯罪的哥林多信徒,宣稱他們在神的靈裏,已經洗淨了,已經聖別了,也已經稱義了(林前六11)。保羅也在羅馬書十五章,說到外邦的信徒要『在聖靈裏得以聖別』,這和他在帖後二章所說的,『藉著那靈的聖別,…可以得救』是一樣的,都是聖靈聖別的工作,使凡俗的、屬世的外邦信徒能被聖別,得以有分於神聖的性情(參彼後一4),使他們不僅在地位上,更是在內裏的性情上,讓聖靈分賜神聖的性情進到他們裏面。
當信徒繼續在生命裏成長,願意與主配合,以敞開的心(沒有帕子遮蔽的臉),來觀看並返照那是靈的主,聖靈就將主靈的神聖所是,並主耶穌所親自經過的為人生活之經歷、死的功效、復活與升天的大能,如同雷射光一樣,照耀進來。信徒一次又一次的如此觀看並返照,聖靈也一次又一次的分賜,在信徒裏就產生了新陳代謝的反應,他們就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從一種程度的榮耀,變化到更高一種程度的榮耀,直到全人被主的榮耀所充滿(林後三18)。
主耶穌曾應許,聖靈會在門徒受逼迫時,教導他們當說甚麼(路十二12),父的靈會在他們裏面說話(太十16∼33)。並且實際的靈要來,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的實際(約十六13)。耶穌的應許都由實際的靈親自作工,將一切寶貴的應許實際的應驗在信徒身上。
聖經吩咐信徒要被聖靈充滿(弗五18),而行傳就見證被聖靈充滿是可行的(徒十三52,六5,七55,十一24)。神也藉著聖靈向信徒啟示許多人心從未想過的事,特別是神的深奧(林前二10),並教導他們屬靈的言語,好解釋屬靈的事(13)。
即使到了這時,聖靈還是繼續在信徒裏作工,加強他們內裏生命的經歷。保羅禱告父神,藉著神的靈加強信徒到裏面的人裏,好讓基督安家在他們的心裏(弗三16∼17)。信徒的心中各個部分,包括心思、情感、意志、和良心都能讓基督來安家(掌管、作主)。
保羅不僅吩咐信徒要被聖靈充滿(五18),要憑著聖靈而行(加五16,25),要被聖靈引導(18),他自己在哥林多人面前就作了一個美好的榜樣,當他被問到一些關於守童身、婚姻方面的問題,他一面承認主並沒有給他清楚的答案,但他願意將他自己的意見告訴他們,他乃是在信心的靈裏16 說話(林後四13)。說來說去,到了後來,他自想他這些意見也有神的靈在內了(林前七10,12,25,40),這是神救恩的極點,最高的屬靈,聖靈在保羅裏頭工作到一個程度,保羅個人所題的意見,就成了出於聖靈的發表,他所寫下來的書信,就是神的話—新約聖經!主耶穌是第一個道成肉身的神人,祂乃是永遠的道(神的話)成了肉體(約一14),不僅那記載在四福音中耶穌所說的話是神的話,祂的生活、一舉一動都是神的話之彰顯。耶穌所完成的救恩,藉著聖靈的工作,叫許多原先滿了罪愆的、背叛的、頑梗的、凡俗的、與神聖性情不相合的人,得到神聖的生命,隨著這生命而來的神聖性情,藉著聖靈的工作,一點一滴的作在信徒裏面,作到一個地步,叫他們的生活就是基督的活出(腓一21),他們的看法就是聖靈的觀點,他們的活動就是聖靈的行動,這班被聖靈內住、更新、聖別、變化、充滿的信徒,就成了主耶穌的翻版。
聖靈在信徒裏作工,就叫他們在日常生活的各方面結出生命的果子來(加五22∼23)。這些聖靈的果子,其實就是聖靈在信徒裏作生命之靈之多方面的表顯,除了這裏所列出的『愛、喜樂、和平、恆忍、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等九項之外,還有卑微(弗四2,腓二3)、憐恤(1)、敬虔(彼後一6)、公義(羅十四17,弗五9)、聖別(一4,西一22)、清心(太五8)等的美德。世界知名的傳道人葛培理(Billy Graham)將加拉太書第五章所列的九項聖靈的果子分為三類:前三個是信徒與神有正常的關係,而產生某種別人可見的果效,中間三個是有關信徒與別人之間而有的愛與關懷,後三個是跟信徒自己裏面的人有關。17
雅各指出與世界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神使內住於我們裏面的那靈戀慕我們,甚至於會產生嫉妒(雅四4∼5)。保羅題醒信徒裏頭有肉體,縱任貪慾,抵抗內住的『那靈』,那靈也抵抗肉體,二者彼此敵對(加五17)。因為在信徒一接受主,重生得救時,聖靈就一住永住在信徒裏面,一直作工,直到身體得贖了,變成與主榮耀的身體一樣。所以信徒如果不順從聖靈在裏面的帶領過生活,會叫聖靈憂愁(弗四30)。信徒要知道,得救之後的生活是有兩種不同的撒種和收割:為著自己的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為著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加六8)。如果信徒與這內住的靈配合,會使信徒的靈火熱起來(羅十二11),並使所得的恩賜如火挑旺起來(提後一6)。所以,信徒不該銷滅那靈(帖前五19,和合本繙譯成『聖靈的感動』,原文中沒有『感動』這字。現代中文譯本則繙譯成『聖靈的工作』,新譯本則繙成『聖靈的感動』,在『感動』底下加上虛線。這裏原文之意乃是將聖靈比喻成一團燃燒的熱火,吩咐信徒不該銷滅那靈如同澆熄火焰一樣)。希伯來書更有強烈的警告,不可瀆、藐視、棄絕恩典的靈(來十29)。
聖靈不僅在信徒內裏作工,更要將信徒帶到與神親密的交通裏:聖靈是信徒禱告的憑藉(猶20),信徒不知如何禱告時,聖靈就來幫助他們,擔負他們的軟弱,在他們的禱告裏面用歎息為他們代求(羅八26),那鑒察人心的神,曉得那靈的意思,為信徒代求(27)。保羅吩咐提摩太,要藉著那住在他裏面的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提後一14)。
聖靈並教導信徒如何分辨不同的靈:神的靈總是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約壹四2),這是承認基督的人性。另一面,那靈也承認基督的神性,承認祂是神的兒子:那靈與水和血見證基督是神的兒子(五6∼9)。
信徒靠著那靈,本於信,熱切等待所盼望的義(加五5);那靈也與信徒同證,他們就是神的兒女(羅八16),並與他們的靈一同呼叫神為『阿爸,父』(15),在他們的良心裏一同作見證,不說謊(九1)。
在信徒相信之時,聖靈就將他們蓋上印記,使他們永遠屬神(弗一13);同時,聖靈也成了信徒心裏的『質』(林後一22,弗一14),使三一神成為信徒今日就能享受的分,並作為完成救恩之時的憑據。內住的聖靈是信徒神聖基業的初熟果子(豫嘗),叫他們熱切等待兒子的名分,就是身體得贖,完全進入榮耀(羅八23)。
基督(子)所成就的救恩是信徒得以進到父神面前的憑藉,而聖靈則是信徒進到父神面前的範圍與應用(弗二18)。子的釘死與復活完成了救贖,打通了到聖別、公義、榮耀的父神那裏去的道路,這道路原先是被象徵拿著火劍之基路伯所攔阻的(創三)。18 聖靈將基督所成就的實施、應用到信徒身上,將信徒帶到與父神的交通裏,而且使他們有分於聖靈(來六4)。在舊約時代,神是在至聖所裏,聖靈曾指明,當頭一層帳幕仍然存立的時候,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九8);但那通往至聖所的幔子已經在基督死的時候裂開了(太二七51),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已經被打通,至聖所的路已經顯明了,可以讓信徒憑著信心,在信徒的靈裏進入(來十19∼20)。聖靈向信徒見證神所立的新約:將神生命的律法賜在信徒心裏,將這律法寫在他們的心思裏(15∼17)。聖靈也是信徒事奉、敬拜神的憑藉,叫他們不信靠肉體來事奉(腓三3)。
聖靈不僅作積極的工作,也警告信徒,不可硬著心,如同以色列人在曠野時試探神一樣(來三7∼8)。
B 團體(教會)方面
十一個門徒先在主復活的那天得著了聖靈(約二十22),然後與主共同生活了四十天。在這段期間,主要他們留在耶路撒冷,等候父神所應許『在聖靈裏受浸』(徒一4∼5)。主吩咐他們:『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作我的見證人。』(8)。所以,我們看見五旬節之『聖靈的浸』,與『聖靈的降臨』乃是同一件事,都是由父神和子神所應許的。由這兩處經節,我們得知,聖靈的降臨乃是三一神共同參與的行動。
然後,主在這十一個門徒面前公開升了天。他們回到耶路撒冷,共有一百二十人同心合意的禱告了十天,照著主所言的等候。果然在五旬節那天,父所應許的聖靈從高天澆灌下來,使他們被聖靈充溢,都按著那靈所賜的發表,使用不同地區的語言,向來自許多地方的猶太人傳講神大能的事(二3∼11)。這一次的聖靈澆灌(或受浸)就產生了教會。
雖然每個信徒的受浸是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發生,但是保羅卻從神永遠的眼光宣稱,所有信徒都是在一位靈裏受了浸,因為那作身體元首的基督,在聖靈的憑藉和範圍裏,將祂所有的信徒浸成了祂的身體,並使他們共飲這一位靈(林前十二13)。保羅在這一節希臘原文的『浸』乃是使用aorist 時態。這個時態通常表達單一、不定、或完整的動作,在此是描述一個發生於過去的動作,大多數的英文聖經都將這裏的『浸』繙成過去式,或現在完成式。所以,林前十二章的將所有信徒浸入基督身體之靈浸是一次永遠的,在神眼中是已經發生且完成的事實,無須信徒日後苦苦尋求。這個浸是在他們相信主耶穌受浸時,在神的眼中並在他們的信心裏,就已經完成了。
這位內住在信徒裏面,並在他們裏面作工的聖靈,是基督身體的『一』,因為保羅先吩咐信徒要
『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弗四3),然後說到七個『一』:一個身體、一位靈、一個盼望中蒙召、一主、一信、一浸、一位眾人的神與父。(4∼6)在這七個『一』裏頭,有三一神,有一個基督的身體,信徒藉著一個盼望蒙召,在獨一的信裏,浸入了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3),所以,不論是父神,或是子神,或是聖靈,都是為著一個基督的身體,並沒有其他的目的。
提前三章十六節稱讚敬虔的奧祕,從前半節來看,『祂顯現於肉體,被稱義於靈裏,被天使看見』,這是講到耶穌在地上時,祂是神顯現於肉體,由聖靈稱義並證實。但後一半的次序乃是:『被傳於萬邦,被信仰於世人中,被接去於榮耀裏。』按著歷史順序,基督乃是先被接到榮耀裏,然後纔被傳揚於萬邦,被眾人所信的。但提前這一節的次序卻是先說『被傳於萬邦,被信仰於世人中』,纔題『被接去於榮耀裏』。所以,這一節應該是講到聖靈來稱義教會是『神在肉身的顯現』。教會乃是一班有神生命的信徒,活出裏面內住之聖靈的豐富,所以是『神顯現於肉體』。最後,教會也要如基督一樣,被接去於榮耀裏。
教會生活中有各種程度信心的聖徒,保羅告訴他們要彼此接納,不可因為食物或守日的緣故而絆跌他人,他指出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因為聖靈是喜樂的靈,門徒在大患難中,能帶著聖靈的喜樂,領受了主的話(帖前一6)。聖靈加給信徒能力,使他們充盈滿溢的有盼望(羅十五13)。
神的愛已經藉著所賜給我們信徒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裏(五5),將神聖的愛賜給我們(十五30),使我們在聖靈裏也能彼此相愛(西一8)。胡恩德且指出,在提多書三章六節,保羅特別使用了『豐豐富富澆灌』來形容聖靈在我們身上所作成的,這是『一次總括性的發生,也是一個新時代的恩典』。19 神的愛之澆灌的果效如此總括性的發生,就延續到所有信徒的身上,在他們相信、接受主時,就已經得到了。新約中找不到任何經節,教導或吩咐信徒要尋求聖靈的澆灌。
對於問題重重的哥林多教會,保羅先寫了十六章的前書,又寫了十三章的後書,一共題到了二十一次聖靈(三次『聖靈』、八次『神的靈』、十次『那靈』),在結語時,語重心長的以三一神的福分來祝福他們,藉著聖靈的交通,將各種屬肉體的、屬魂的、不成熟的信徒帶進與三一神的交通裏,好叫他們藉著聖靈的交通,得以享受神的愛與子的恩典(林後十三14)。
在論及教會的以弗所書之末了,保羅題醒信徒,於基督建造祂的教會之時,有一屬靈的爭戰正在進行,信徒必須集體的穿戴神全副的軍裝,而內住的靈是信徒在跟他們屬靈的仇敵、黑暗的權勢,並邪惡的事物爭戰的利劍,那靈的劍不是別的,就是神的話(弗六11∼17)。
信徒雖然在一得救時,就已經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羅十二5),但必須要被聖靈工作到以上經節所論及的程度,基督的身體纔有實際上的顯出,也纔有真實的建造。
C 使徒的與肢體的職事
這分賜生命的聖靈,乃是叫使徒彀資格作新約執事的惟一原因(林後三6),他們成為新約的執事,絕不是憑著有何屬人的高超知識,或特殊的屬靈經歷,乃是因為他們蒙了主的呼召,並憑著那叫人活的聖靈來盡他們的職事。因此,新約的職事被稱為『那靈的職事』(8)。
使徒們的職事就是見證那復活並高舉的基督,聖靈也作同樣的見證(徒五32),這說明使徒們與聖靈乃是一,他們的工作沒有別的,就是見證這位死而復活、並升天的基督,好叫人相信、接受祂。使徒保羅向人論及他的工作時說,『除了基督藉我作成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題祂藉著我的言語和行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那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從。』(羅十五18)他也對哥林多信徒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動聽的言語,乃是用那靈和能力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於人的智慧,乃在於神的能力。』(林前二4∼5)
保羅告訴原先拜偶像的哥林多信徒,他們一信主得救了,就能在神的靈裏說主耶穌:『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裏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十二3)人能說『主耶穌』,就是在聖靈裏清楚的明證。
除了行傳中聖靈豫言一些將來的事,保羅也在提前四章警告說,『那靈明說,在後來的時期,必有人離棄信仰,去注意迷惑人的靈和鬼的教訓。』(1)
各處長老的設立雖然是使徒所選立的(徒十四23),但實際上,卻是聖靈的設立(二十28)。所以,長老的設立乃是由看不見的聖靈與看得見的使徒一同設立的,教會的治理乃是在於聖靈,而不是人的安排。因此,聖靈也將許多不同的恩賜,賜給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林前十二11)。保羅在題到聖靈將恩賜給人時,特別指出三一神與恩賜、職事、和功效這三者有關:藉著聖靈而有的恩賜,乃是要為主完成職事;而在為著主的職事裏,顯出神的運行、工作而有的功效(4∼6)。這乃是三一神運行在信徒裏面,為要成就祂永遠的旨意,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教會),使神得著一個彰顯。
4 啟示錄
到了啟示錄,聖靈的名稱從沒有出現過一次,卻以『那靈』和『七靈』這兩個名稱來說話和作工:向七個地方教會說話,呼召得勝者的是『那靈』(二7,11,17,29,三6,13,22);在大災難中,宣告在主裏殉道的有福了,得了安息的是『那靈』(十四13);在聖經的末了,啟示出新耶路撒冷之後,『那靈』與新婦一同呼召口渴的前來飲用這生命的活水(二二17)。
在神寶座前的乃是『七靈』,也就是那點著的七燈(一4,四5)。主對撒狄教會說話時,自稱是有『七靈』和七星的一位(三1)。那獨一配得展開神經綸書卷的羔羊有七角和七眼,就是那奉差遣前往各地去的『七靈』(五6)。羔羊的眼如何是其身上的一部分,七靈也如何是基督的一部分。兩者固然是一,卻還是有分別。
叁 一些代表性的神學分析
李常受於一九六三年初到美國傳道不久,釋放了六篇信息,編錄於《聖靈的工作》一書。在這本書中,李氏主要是陳明聖靈的工作有兩方面,一面是聖靈在信徒裏頭作生命,使信徒能正常地行事為人和生活;另一面是聖靈降在信徒身上,給他們能力來事奉神和工作(如傳福音等)。20
聖靈在信徒裏面的工作,可由約翰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和十四章十七節看見。在第七章,耶穌應許那信入祂的人要受那靈,在他們裏面,並從他們裏面流出來。在十四章,耶穌也應許那實際的靈要來,不但與信徒同住,且要在他們裏面。這實際的靈進入信徒裏面有六個主要項目:作信徒的生命(羅八2)、實際的靈(約十四17)、作印記叫信徒屬神(弗一13,四30)、作憑質保證神屬信徒(一14)、作膏油的塗抹(約壹二20,27)、是保惠師(約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與信徒同在,服事、照顧他們,在信徒犯罪時,為他們在神面前辯護。這內住的靈如同能喝的活水,使信徒在生活中解乾渴,得滿足。21
聖靈在信徒身上作能力的靈,可以在五旬節的聖靈澆灌看得見,一百二十位信徒受了聖靈的澆灌,帶著大能起來為神傳揚福音,三千人信服,聖靈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工作有大能,如同外衣披在他們身上,帶著權柄和能力。22
聖靈這兩面工作可見於林前十二章十三節:『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保羅在這一節裏,將聖靈比喻成水,在水裏受浸,是信徒進入水裏(聖靈裏);喝水是把水接受到信徒裏面,表徵聖靈如水一樣,讓信徒來喝。信徒得到聖靈,是一面進入聖靈裏,一面讓聖靈進入他們裏面,叫他們裏外都是聖靈。
新約中使用兩個不同的希臘字來講論聖靈工作的這兩面:裏面的充滿是用pleroo,浦利路,如同行傳二章二節的暴風充滿了他們所在的屋子。外面的充溢則用另一個希臘字pletho,浦利奏,在四節,信徒就都被聖靈充溢。風在裏面充滿屋子,而聖靈則在門徒身上充溢他們。另外十三章五十二節也用到浦利路一辭,說『門徒就被喜樂和聖靈充滿』。以弗所五章十八節也使用這一辭,說,『乃要在靈裏被充滿。』這都是論及裏面的充滿。路加一章十五節、四十一節、和六十七節都用到浦利奏一辭,說施浸者約翰,他的母親和父親都在外面被聖靈充溢。這同一個字也用於行傳四章八節和三十一節,說到那靈降在彼得和門徒們的身上。另外,在九章十七節和十三章九節,那靈也降在保羅身上。在這些經文裏,浦利奏都是指那靈的澆灌,在門徒身上充溢他們,作他們的能力,使他們能盡職作工。23
主耶穌是由聖靈所生,祂裏面必定被聖靈充滿著。但是在祂三十歲受浸時,聖靈如同鴿子降在祂身上,這是充溢,叫祂從此有能力來盡職。在使徒們身上也是一樣;主復活那天晚上,他們都從主接受了聖靈作他們裏面的生命(約二十20∼22),使他們的生命和性情改變了,不再彼此爭吵誰為大,反而可以來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十天。然後到了五旬節,聖靈纔降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能有傳福音的能力和權柄,叫三千人得救。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了主,立刻悔改,接受耶穌作他的救主,聖靈就進入他裏面。過了三天,主差遣一個名叫亞拿尼亞的門徒為他按手受浸,使他得到聖靈的充溢。24
李氏還指出,被聖靈充滿的路乃是看我們裏面有否讓出空間給聖靈?若我們給祂空間,祂必定會充滿我們。他還強調,被聖靈充滿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我們裏面覺得被充滿了,但過一陣子,我們會覺得裏面還有一些部分尚未被充滿,還需要倒空,好更多的被聖靈所充滿。被聖靈充溢乃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實。在五旬節那天,主將祂身體的猶太人部分,浸入聖靈裏;然後在哥尼流家中,將外邦人部分也浸入聖靈裏。因此不論是猶太信徒或外邦信徒,主作為身體的頭,已經將整個身體都浸入聖靈裏,成為一個身體了,這是已經成功的事實,我們只要以信心接受。還有,我們必須看見一個事實,我們只是這宇宙偉大身體上的一個肢體,要有分於聖靈充溢的浸,我們必須與身體的關係是正確的。就如保羅得救之後,由一個小弟兄來按手施浸,就將他接納到基督的身體裏面,得到身體的聖靈充溢之福。所以領受聖靈澆灌(或充溢)的正確之路,乃是正確的與身體合一,憑著信心向主支取這已經成功的事實,並不需要等候、禁食、喊叫、打滾、跳動、或說方言。25
信徒追求屬靈的長進必須是為著整個身體的益處,而不是為著個人的利益,否則就會如同癌細胞一樣,過度吸收養分而發展成身體的難處,強把自己歪曲的特性加於周邊的組織。倪柝聲指出,『在正常的情況下,身體上任何一個肢體得著新鮮生命的供應,就立刻給整個身體帶來增長;但如果一個肢體因著渴求個人利益而變成孤立時,這個肢體越增長,基督的整個教會就越受到危害。』26 這就是李常受在上一段裏面所說的保持與身體正常的關係。
肆 東方教會對聖靈工作的主要認識
因為文化背景的不同,東方教會(指從第三世紀以降的希臘與其以東地區,以希臘文為主要文字)與西方教會(指義大利和其以西地區,以拉丁文為主)發展出相當不同的神學思想。兩相比較之下,拉丁神學傳統比較注重法理的(legal)、法庭式的辯論(forensic),對救恩的看法乃是根據於契約觀念,而且西方對人的罪(拉丁文經常被繙成guilt)感覺比較重。所以,從奧古斯丁以降,西方教會大多朝如何在法理這一面除罪來研究,包括基督的成為肉體、十字架的贖罪,都必須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東方教會則偏重救恩的終極目標,不僅人要從必死和朽壞裏被拯救出來,並能藉著有分於神的生命與性情被『神化』(deification,希臘文theosis),達到神造人的最初目的—擁有神的形像彰顯神。所以,東方教會強調聖靈工作中最重要的就是將人作成神,將聖靈與救恩緊緊相扣。
從第四世紀開始,亞他那修與迦帕多家教父們都極力強調這點,而歷經十七個世紀,直到今天,此一信仰在東正教中一直持續不斷。我們曾讀到,亞他那修宣告,『祂(基督)成為人,為要叫我們能成為神(deified)。』與亞氏並肩作戰的27 大巴西流(Basil)將神化的經歷歸功於聖靈,因為祂『在性情上是神…藉著恩典,神化那些仍然屬於需要被改變性情的人』。28 第四世紀耶路撒冷的主教瑪凱理奧斯(Macarius,歿於主後三三四年)強調聖靈於神化這件工作的角色,他說信徒被神化了,雖然他們還保留在人這一面原先的特徵(identity),但他們都被聖靈完完全全地充滿。29 換句話說,信徒被聖靈充滿到完全的地步,就是被神化了,每一部分從靈、到魂、身體都被聖靈充滿。對拿先斯的貴格利(Gregory Nazianzus)來說,神化就是聖靈最高的恩賜和祝福。30 根據這個觀點,撒羅的撒拉芬(Seraphim of Sarov,生於一七五九年)指出,『基督徒生活的真正目標就是要得到神的聖靈。』
東正教的神學發展一直不離開這個聖靈工作的主題,但也平衡地認為31 即使聖靈在作工,信徒也有責任來與聖靈配合,以達成這個神聖救恩的目標。十九世紀俄國的禁慾主義提歐腓尼斯主教(Bishop Theophanes)曾說,『聖靈在我們裏面運行,要與我們一同成功救恩。』32 二十世紀東正教神學家洛斯基(Lossky)指出,人與聖靈的合作是神聖的意志與人意志的協同作用(synergy),恩典乃是在信徒裏神的同在,要求人持續不斷地與祂配合。33 當代神學家卡開藍(Veli-Matti Karkkainen)於介紹東方信仰中的聖靈論時,說,『基督是有聖靈停留在祂身上的「受膏者」,將祂自己分賜給祂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甚至可以說,造出許多基督來,或許多「受膏者」(many christs, or anointed ones)。』換句話說,每一位得到聖靈膏抹的信徒,並一直聯於這膏抹的,都是受膏者(基督),與基督一樣。
因為歷史發展的因素,東正教與西方教會隔斷了許多世紀。但在神主宰的安排下,藉著各種科技發展,二十世紀文化和資訊交流的暢通,使『神化』這個寶貴真理能再次向所有神的兒女開啟。這也要歸功於聖靈的工作,使我們這活在末世的信徒能有這福氣認識,並珍賞聖靈在我們身上的作工。34
伍 路德對聖靈論的看法
雖然東西方教會都將神學根基建立於三一神論上,但各自帶有不同的色彩。一般而言,東方教會比較特意將他們的神學思想建立在聖靈論的根基上,而西方教會(指羅馬天主教)就比較注重基督論的探討。35 路德原本是天主教內的奧古斯丁修道院修士,受了傳統的西方神學薰陶,自然也傾向於法理性的色彩。一般學者對路德神學的認識也都承認這一點,尤其是由墨蘭頓(Melanchthon)所編著的路德神學,裏頭所講因信稱義的教義,充滿了法理的觀念,導致許多人以為路德不太講論聖靈,他與東正教的聖靈『神化』的教義,應該毫不相干的。直到一九七○年代,北歐路德會開始與蘇俄東正教展開神學對話。他們重新審驗路德的原始作品時,發現原來路德作品中對聖靈有許多的談論,甚至也論及了神化的思想。這個重新檢驗路德思想的研究,主要是由赫爾辛基大學瑪藍瑪(Tuomo Mannermaa)教授帶領的。來自同一地區,對這研究相當有認識的富勒神學院芬蘭籍教授卡開藍為路德辯護說,路德一生沒有寫過甚麼聖靈論,因他當時著作的主要使命不是寫系統神學,
而是對抗天主教與『狂熱派』(Enthusiasts,他們經常訴諸於聖靈,而自稱是真正的宗教改革者)。雖然如此,路德對三一神中的聖靈,聖靈與基督,聖靈與聖經等都有相當詳細的討論。卡開藍並稱,瑪藍瑪研究團發現路德居然使用『神化』(theosis)來講論救恩,這個發現令人興奮,也產生了爭議。36
路德會與東正教的對話於一九七七年,在基輔(Kiev)發表一篇文章,題目是『作為稱義和神化的救恩』(Salvation as Justification and Deification),文章的前言中有這麼一段話:
『直到最近,關於救恩的教義,主流的看法都認為路德會和東正教之間的差異是南轅北轍。但在對話裏,越來越明顯,雙方對救恩的重要認知都有很強的新約聖經作基礎,而彼此的認知是吻合一致的。』37 雙方在聯合文獻中,引用了林後三章十八節和林前十三章十三節來將『引到神化的新路』(the new road leading to deification)定義為:『在聖別中成長的過程』(a process of growing in holiness),並指出,『神化是在聖靈恩典的影響之下,藉著深厚、真摯的信,帶著盼望,並被愛所滲透而發生的。』38(Deification takes plac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grace of the Holy Spirit by a deep and sincere faith, together with hope and permeated by love.)
卡開藍指出,在路德神學裏,神化教義的中心就是真實地有分於在基督裏的神聖生命,而我們所接受的救恩恩賜乃是藉著有分於基督。路德傳統信仰強調神內住於信徒裏,對瑪藍瑪而言,這就等於神化的教義。雖然路德並沒有那麼常用『神化』這個名詞,但其中心思想是具體可見於他所喜歡用的『在信心中基督的同在』(presence of Christ in faith)、『有分於神』(the participation in God)、『與神聯合』(union with God)。路德也非常喜歡使用perichoresis ,這個東方教會所常用的希臘字,原指三一神的彼此內住,曾被大馬色的約翰(John of Damascus, 652∼750)所使用。路德使用perichoresis 說明信徒被神化的意義,就是他們被神聖生命與愛所浸透,而有分於神聖三一的彼此內住,而達到主耶穌在約翰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三節、二十六節的禱告,使他們『成為一;正如父在子裏,子在父裏,使他們也在父子裏』。39
卡開藍且說,因為路德神學有如此新的發現,對聖靈的認識就可以歸納為:藉著信,基督的同在就可以用靈來表達了。藉著基督的靈,救恩的恩賜方能傳輸給人。有分於神必須藉著基督的靈,也就是兒子名分的靈。沒有聖靈就沒有因信稱義,因信稱義就是經歷『藉著聖靈,神的愛澆灌到我們的心裏(羅五5)』。40
陸 撇棄成見,敞開對話,促進彼此的認識
這個對路德神學新的發現,當歸功於路德會與東正教的對話,而這些原來各自劃地為限的宗派,在二十世紀中期之後,逐漸開始擺下身段,彼此對話。有人會認為,這是二十世紀展開的普世合一運動(Ecumenical Movement)促成了各教派團體之間的對話。讓我們來討論一下,教派之間的對話與普世教會協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簡稱WCC)這組織所推動的普世合一運動之間的區別。關於彼此之間的對話,在愛丁堡大學任教的瑞特(D. F. Wright)指出,參與對話的宗派在神學思想、教會的治理、禮儀與實行上,因為傳統的影響,各有不同的著重點。但在彼此敞開的氣氛之下對話,使彼此之間認識到,很多這些所謂的差異都與中心信仰無關,41 有些是所使用的發表不同,有些是文化背景和傳統使然,但都不足以將對方打成不相往來的異端。
就拿路德會的例子來看,路德會(或瑪藍瑪研究團)不以對路德作品已有相當的認識為滿足,能帶著敞開的態度,重新並仔細地審核路德的作品,結果發現了以前被忽略的神化觀念。人若敞開,不堅持己見,以正確的態度彼此交通,就能讓聖靈作工。因此,我們贊成摒棄成見的對話,使聖靈帶進真正的溝通。在基督教圈內,多年以來一直有人對李常受的職事不甚了解,加上有一些片面且不實的謠言,使得李常受的職事和他職事所產生的地方教會(Local Churches)備受質疑。但在過去數年間,美國知名的福音派富勒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與代表李常受職事的水流職事站展開了廣泛的對話。於此期間,富勒對於李常受主要的教訓與實行,特別是李常受、倪柝聲兩人的著作,進行透徹的審閱與查視。於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在香港由富勒神學院、香港真理書房、臺灣福音書房、以及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共同舉辦了『從歷史、神學及護教角度看華人教會正統信仰』的講座。富勒神學院發表其結論,稱:
『地方教會及其成員的教訓與實行,在每一基本面,均體現出純正、合乎歷史、並合於聖經的基督徒信仰。富勒所面臨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要斷定,一般批評者對於這分職事的描繪,是否準確地反映了該職事的教訓。在這點上我們發現,某些圈子的人對倪柝聲與李常受教訓之理解,與兩人著作中的實際教訓,有極大的差異。特別是李常受的教訓,受到明顯的曲解,以致常為一般基督徒大眾,特別是那些自稱福音派的基督徒所誤解。當我們公正地以聖經和教會歷史的角度,來查驗這些有爭議的教訓時,我們每次都發現,這些教訓具有重要的聖經與歷史根據。因此,我們相信,它們值得整個基督的身體,加以關注並考量。
為了解我們所經歷的過程,我們需要指出一個事實:在進行對話之初,我們花了很多時間來釐清,該教會的立場是否符合一切真基督信徒所應遵守的真正基督徒的基要信仰。我們相信,只要我們能彀在基本的信仰原則上有共識;那麼其後的對話,以及一些次要教訓的討論,會自然而然地落入基督徒交通的範圍。這是我們藉著閱讀他們的出版品,以及與教會及其職事代表五次面對面的會談,所得的結論。我們發現,他們在神、三一神、基督的身位與工作、聖經、救恩、教會的合一,以及基督的身體等教訓和見證上,都絕對合於正統。不僅如此,他們的信仰聲明,雖然形式不同,但與主要的信經一致。我們能彀確定地說,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分職事的帶領者,或是接受水流職事站出版品中之教訓的地方教會成員,有任何邪教(cultic)或類似邪教(cult-like)的特徵。因此,我們能彀毫無疑慮地接納他們為真信徒,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並且毫無保留的推薦所有的基督信徒,都和我們一樣,向他們伸出右手彼此相交。』富勒神學院其餘的聲明42 可見於註解中的網站。
不僅富勒神學院作了如此的聲明,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鄭順佳仔細閱讀了一本由香港真理書房出版,介紹李常受神學思想的論著《盼望的緣由》之後,有感而寫了一個書評:
『李常受的思想,經常受到非議責難,可是認真讀過李氏著作的批評者,恐怕不多。本書由數位作者合撰,整理李氏的思想,解釋特殊用語,串聯歷代信仰傳統,並提出李氏的貢獻。對李氏的神學思想,及華人神學發展的研究,本書實為寶貴的資源。』43
不論是華人或是西方人,不論是海內外,基督教中間的爭執,有些涉及教義,有些關於實行,大多根源於膚淺的第一印象,或從他人所傳來的評論,但自己對所批判者的論點未能作深入、全面性的認識,再加上歷史淵源、私人感情好惡等等因素糾纏不清,使誤會的裂縫愈來愈大,東西方教會的分裂就是一個不幸的例證。因不認識而倉促的定罪、批判,反而使真理模糊,認不清自己立場的缺失,也看不見對方的長處,委實失去了基督身體上的交通,為教會的合一,為真理的攀升,為福音的廣傳,都帶來不少辛酸慘痛的經驗。二十世紀能產生這樣敞開的對話,釐清誤會與毀謗,我們相信這也是聖靈在今時代的工作。
我們不認為普世合一運動是屬於聖靈工作的一部分。原因有許多,主要是此運動乃是由普世教會協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 簡稱WCC)這組織所推動的,這純粹是一個人為的組織,裏頭滿了各式各樣的委員會,而非由聖靈主導的。WCC自一九四八年創立以來,目前有348個會員,網羅了東正教、聖公會、路德派教會、理公會、五旬教會等教會團體,雖然打著『凡認耶穌基督是神和救主的教會』都可以參加的旗號,但這組織裏頭不乏自由派(Liberals),他們對聖經持不信且批判的態度,對三一神論、基督論、救贖等基本的真理都有不同的看法。WCC如此不分會員信仰是否純正,就來談論事奉、教會制度等合一的組織,光對黑暗豈能有交通?
其次,WCC『經過多年的發展,現正準備在組織上進行大改革,擴大範圍,讓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各派別,以及世界所有各宗教都聯合起來,成為一個世界統一教會,稱為聯合宗教(URO)。此機構已於一九九七年六月在美國三藩市舉行成立大會』。44 真神只有一位,得救的真理只有一個,這運動卻想要聯合其他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等),減低甚而放棄向這些地區宣教的活動,更有福音派的領導因為加入WCC而呼籲不要向天主教盛行的地區傳福音,這都是我們要堅決否定的。
我們對教會因各種神學、實行上的原因分裂成數以百計的宗派而痛心,歷經了多年,或多世紀的仇視,走過彼此謾駡、定罪,甚至長達數十年的對立,彼此能邁出溝通的一步,都是因為回歸中心信仰,放下彼此相異的教義與傳統,與原先有敵意、誤會的主內弟兄交談。這固然離聖經所說的真正『合一』還相距甚遠,但在二十世紀,能願意放下成見,彼此敞開,藉著對話消除誤會,帶進彼此的認識,不在人為組織的框架裏,不講空洞的口號,也不越過聖經的教訓,這應該是聖靈在今時代的工作。
柒 五旬節運動、靈恩運動對聖靈工作的觀點
要題到聖靈在二十世紀的工作,就不能不題五旬節運動與靈恩運動,其對整個基督教會造成的空前影響,如火燎原,席捲了全球各處。不僅在更正教裏,連在天主教中也都出現了這所謂的屬靈運動。在人數上,不到一百年,就從零增長到五億,佔了全世界四分之一信徒的比例,目前還以每年一千多萬人的速度在增加。45 此運動於一九一○年代傳入中國,後來也傳到香港和臺灣,如『神召會』、『聖潔會』、『真耶穌教會』、『新約教會』、『以琳基督徒中心』都屬於靈恩教會或團體,臺灣最大的基督教團體長老會也自認受此影響。我們的確要承認這是聖靈在今時代的作為,於此略為介紹一下,將於另文詳細討論。
這個令人驚異的現象,就是在二十世紀初期出現的五旬節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和世紀中期所出現的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此兩個運動對一般人而言,都視為靈恩運動,但五旬節運動要早上五十多年,當這運動初傳來中國時,被繙譯成『靈恩運動』,張冠李戴之下,使華人對此二者的區別更是混淆不清。但對其中的信徒而言,他們非常在意彼此之間的差異。其實這是兩個不太相同的團體,在歷史的淵源、神學與實行上都有區別。
五旬節運動是在二十世紀初期出現的,這是眾所公認的,但究竟是那一個事件引發了此一運動,直到今日,還沒有一個眾人都肯定並完全接受的說法。關於其發源,有四個主要論點:第一,與一九○一年,美國堪薩斯州的伯特利聖經學院的院長帕漢(Charles Parham),因他學生迫切要求聖靈的能力而按手禱告有關。第二,有些非白人的歷史學家和神學家,將此一運動歸功於黑人傳教士西摩爾(Seymour),於一九○六年在洛杉磯艾蘇薩街(Azusa Street)延續多年的靈恩聚會。第三,有一些五旬節派的公會(denominations)自稱他們宗派的發起人,或早期的會員,在帕漢與西摩爾之前就說過方言了。第四,有學者稱,這是聖靈主宰的工作,不能歸功於某一個人或團體,而是聖靈在全球各處照著祂自己的定意樂意所行的。46 我們看見聖靈在許多世紀之後,又在世界各角落大有能力的作工,使人歸向主,這的確讓我們敬拜。但這運動其中最受人詬病的一點,就是彼此不能相容,一再地分裂,正如哥林多教會的『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林前一12)。保羅稱哥林多信徒這種分門別類的光景為屬肉體的。屬肉體乃是跟屬靈相對的。事隔兩千年,注重屬靈恩賜的信徒,他們爭競的肉體還是沒有改變。第一世紀對靈恩狂熱的哥林多信徒,將他們所在之地的教會分成四派;二十世紀的靈恩人士對這運動的起源看法,也有四個。這叫我們看見,僅僅熱切追求靈恩,而忽視聖靈工作的其他重要方面,例如聖靈的內住使得信徒在神聖生命上成長與成熟,為了教會的建造與合一等,是非常危險偏頗的。所以,對聖靈工作的全面性必須有清楚的認識,片面的追求總是帶來走極端的偏激與分裂。這也是筆者在本文將聖經中對聖靈的工作,作一全面性的介紹之因。
五旬節運動是在更正教派中興起的,強調信徒個人要得著聖靈的澆灌,以說方言為得能力的記號,正如第一世紀在五旬節那天所發生的,所以被稱為『五旬節派』。五旬節運動發生的要比靈恩派早半個世紀,有此經歷的信徒大多會脫離原先的教會,而成立新的團體,因此受到原先教會團體的厲害批評。靈恩運動則發生在各種基督教團體中,包括了羅馬天主教、東正教和更正教(即華人所稱的基督教)在內,並不分離出去。
靈恩運動的特點與五旬節運動一樣,特別看重聖靈所彰顯的現象,如說方言、說豫言、神醫等所謂的屬靈恩賜,但他們不像五旬節運動,將說方言當作首要的經歷,而且他們說到這些屬靈的恩賜時,所使用的『恩賜』不是gift,而是聖經於希臘原文所用的charismatic,所以,這運動就被稱為『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此一稱號泛指那些在更正教和天主教裏有此靈恩經驗的信徒,例如在天主教內,有稱為羅馬天主教的靈恩人士(Roman Catholic Charismatics),連最近過世的若望保祿二世教皇(John Paul II, 1978∼2005)都有一位靈恩的祭司作他個人的教牧。
為何五旬節運動能有這麼大的果效?我們首先要指出,聖靈是一直在作工,但祂一面有其主宰的時間表,另一面祂在地上要找到通暢的出口。十九世紀的聖潔運動、開西特會及西方基督教裏的熱切禱告等,已經為這運動注入了燃料,藉著帕漢的學生們以活潑迫切的信心禱告而點燃起來。這些學生不以懂得道理為滿足,他們事先有了幾天的禁食禱告,這與使徒們當日在耶路撒冷一棟樓房上的同心合意禱告一樣(徒一12∼14)。行傳中還有保羅在遇見主之後的三天禁食禱告,哥尼流一家的得救也是他和彼得雙方的禱告帶下來的。聖靈的作工與人以信心來配合,總是不可缺的。他們的活潑信心,對神在這末後世代有復興的作為篤信不疑,與那些持守所謂的『正統教義』、否認聖靈神奇工作的傳統宗派成為鮮明的對比:一邊人數飛速上升,另一邊逐漸凋零。
第二,美國的基督教雜誌《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指出,這兩個運動特別在貧窮落後地區繁增迅速,因為他們對這些窮人提供了一個活潑信心的路,可以在他們日常生活中經歷神的大能。的確,此運動開始於帕漢的聖經學校,也源自於西摩爾的廢棄教堂裏,但這聖靈的火一經點燃,就從學院的圍牆裏燒出,也從被人藐視的聚集裏燎原到世界各處。聖靈的工作不被拘限在神學的象牙塔裏,也不僅限於遵從禮拜儀式的教堂裏,乃是在一般信徒的日常生活中。聖靈對他們是新鮮活潑的,是實際的靈。
二十世紀科技和經濟的高速發展,卻帶來了極度的貧富不均現象。根據二○○七年的調查,全球前百分之十的富人掌握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的財富,全球六十億人口中,有十二億人每天收入低於一美元,八億人每天處於飢餓狀態。但聖靈卻在這些貧瘠的地區大量得人。一方面,是神樂意揀選世上愚拙的、軟弱的、出身卑下的、被人藐視的,就是那些無有的,為要叫那些自認為有的,智慧的羞愧(林前一27∼28);許多自認為正統的教會卻墨守成規,躲在傳統的框架裏,扼殺了聖靈工作的機會。另一方面,也是有一班信徒對主當日給門徒廣傳福音的囑咐(徒一8,太二八19∼20),至信不移,與神配合,要將外邦人的數目添滿,所以就帶進了聖靈的工作和祝福。然而,我們要承認這樣的屬靈復興乃是聖靈自己的主導,信徒的禱告與社會因素只是為聖靈的工作鋪路而已。
當然這樣狂熱的、追求超然神奇的屬靈恩賜,給許多傳統性的教會帶來了相當大的衝擊,於是有長老會的華菲德(Warfield)提出恩賜終止論,稱恩賜早已於使徒們過世、聖經寫成之後終止了。也有許多傳統教派的牧師,例如麥克阿瑟(John MacArthur)著作了《靈恩的混亂》(Charismatic Chaos)對這些運動大加譴責與警告。但是警告歸警告,五旬節和靈恩運動在世界各處還是如火如荼的展開。於是我們看見,原先在達拉斯神學院任院長的斯雲島(Chuck Swindoll)與任舊約聖經教授的戴雅(Jack Deere),在科羅拉多州牧會的柏桐利(Roc Bottomly)等,都是從反對靈恩,到向靈恩敞開,而作了聖靈澆灌的親身見證。起先是謾駡、嚴厲的指責,但逐漸雙方都有人敞開,有傳統的『聖經派』接受聖靈的經歷,也有強調屬靈經歷的人開始研究聖經的根據。這個屬靈的運動雖然還不能得到完全的贊同,但不少人的責備語氣已經開始漸趨緩和,並願意敞開溝通,彼此學習,例如華人的神學家楊牧谷(見《狂飆後的微聲》),美國神學家巴刻(J. I. Packer,見《活在聖靈中》)等。
捌 結語
從聖經來看聖靈的工作,的確有不同方面,但總歸起來,乃是接續主耶穌的工作,將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實施運用在信徒身上,使他們裏面所得的神聖生命能成長,長出與基督那位長子一模一樣的兒子形像來(羅八29)。這就是聖靈在信徒個人身上作工最重要的一點,也就是初期教父亞他那修所說,『神成為人,為要叫人成為神』。李常受在他晚年,職事最成熟時,也一再地題到這句話。但為了避免誤會,他在此句話之後,另加了一句說明『只是無分於祂的神格』,以分別信徒最終乃是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而不是成為讓人敬拜的對象,更不是成為造物者,那獨一坐在寶座上的主宰。信徒在相信時,救恩就拯救我們脫離了永遠的滅亡,但從神的生命來看,那只是一個開始。重生所得的神聖生命,其實際就是聖靈內住在信徒裏面。一面,這內住的聖靈一步一步的工作:分賜、供應;另一面,信徒自願主動地配合,時時轉向那靈,渴慕追求屬靈的食糧與活水的供應,使神聖生命能長大成熟,最終使信徒與基督那原型標本完全相像。這個救恩的奧祕是神與人完全聯合,性情完全相調和,人位上是『合併』,兩者同活到一個地步,既是基督在信徒裏面活,卻又是信徒在肉身活;但信徒能宣告『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更能說『因為在我,活著就是基督』(腓一21)。一面是信徒與基督聯合,另一面兩者卻又有分別;我們都要完全像祂,與祂合一卻又不是祂。這是聖靈工作在個人身上的重點。
其次,聖靈在個人身上的工作乃是將他們作成一個團體的教會,個人的信徒需要獻上他們的身體,在教會生活裏盡生機的功用,與聖靈配合來建造基督的身體,以完成神的經綸。這是聖靈工作的目的,由聖經經節可以看見,這是再明確不過了。但一般人多注重聖靈在個人身上的工作,而忽略了聖靈工作的最終目的,就是將基督的身體建造起來。聖靈所賜的恩賜絕不是為著個人的誇耀,甚至不是為了吸引羣眾的跟隨,也不是為了叫人聖潔而已,而是為了神心中的旨意,就是基督的身體。我們可以從保羅書信當中講到聖靈最多的兩卷書—羅馬書和哥林多前書,來看一下保羅題及這些聖靈的用意何在?
在羅馬書,保羅題及神的靈或聖靈有二十六次,人的靈有七次,不明究竟是聖靈或人的靈,或者是聖靈與人的靈相調和的有四次。這些題及聖靈的工作都是將原先是罪人的,重生、更新、聖別、變化他們,使他們能在十二至十六章裏一同過團體的教會生活,而被構成基督宇宙的身體,並一地一地的出現在地方上作實際的彰顯。在哥林多前書,保羅使用了三十九次論及聖靈或屬靈的,十三次關於人的靈,三次講到人的靈與聖靈聯合為一(如六17)。哥林多前書前面十章所題及的個人屬靈,或與聖靈聯合為一,都是為著後面十一章到十六章教會生活。而恩賜的運用是在教會聚會或共同生活時而有的,都是為著整個教會的益處。這就是說,個人的屬靈完全是為著整個教會的建造。林前十二章四至七節論及聖靈的恩賜,保羅強調那靈的表顯賜給各人,是要叫人得益處。這益處是甚麼呢?保羅在這一章接下來就題到基督的身體(12∼27),並強調每一位信徒都是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所以這些恩賜就是為了整個身體的益處(12∼13)。保羅接著在十四章鼓勵信徒要追求愛,更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就是『申言』(和合本繙譯成『作先知講道』),而申言乃是對人講說『建造、勉勵和安慰』(3),『申言的,乃是建造召會』(4),就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聖靈的工作在個人身上,但至終要將這些屬靈的信徒都建造成一個團體的基督身體,這是再清楚不過了。
因此,只要人信了主,這人就重生了,就有聖靈作神聖生命的實際內住在信徒裏,豐富地、源源不絕地供應,叫他們裏面的生命長大成熟;他們也有聖靈的浸在外面,叫他們的生活和工作都在聖靈這範圍裏;他們還需活在教會生活中,經歷身體的生活。聖靈所賜給的恩賜不是為著某個人炫耀用的,乃是叫其他信徒得勉勵和益處,如此將基督的身體建造起來。
根據以上新舊約聖經所有關於聖靈工作的經節來看,聖靈的工作都是為著一個明確的目的。從創天造地開始,聖靈就在工作,不僅在個人的亞伯拉罕與他後裔身上作工,以應驗神所給的應許,還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建造神的帳幕。到了新約時代,聖靈首先的工作就是為了將神帶進人裏面(道成肉身),聖靈的工作也是為了主耶穌的生活和工作,為了信徒的重生和成長,為了福音的傳揚,為了教會的被建造等等,一再地給我們看見,聖靈的工作都是為著實現神的心意,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時下,一些強調靈恩神奇恩賜者以醫病、說方言為炫耀,另一班人則僅強調追求個人的聖潔。這些是聖靈工作的一部分,但不是聖靈工作的全部,更不是聖靈工作的目的。他們抓住這些聖靈工作的憑藉,卻錯失了目標,錯過了神永遠的心意,這是何等可惜!
(王生台)
註:
1. Stanley M. Burgess, The Holy Spirit: Ancient Christian Traditions, Peadbody, Mass.: Hendrickson, 1984, p. 1。
2. 麥格拉思,基督教概論 ,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3, 頁223-225。
3. 楊牧谷,狂飆後的微聲。
4. 斯托得, 當代聖靈的工作,劉良淑譯,校園書房,2004,頁25-27。
5. A.J.戈登,聖靈所作的,吳望華譯,橄欖基金會,1991, 頁5-6, 35-39。
6. 李常受。在其《新約總論—那靈,祂的工作》一書中,詳盡的列出聖靈在新約的工作。本文參考該書,並詳查聖經經節,列出聖靈所有的工作。
7. 嚴格說來,『聖靈』這個名稱在舊約中並沒有使用過,詩五一11,賽六三10∼11所出現的三次『聖靈』,應該繙譯成『聖別的靈』(The Spirit of Holiness)。
8. 胡恩德, 靈恩運動,宣道出版社,1992年七版,頁20。
9. 倪柝聲, 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二十六,第一六三篇,聖靈的工作,臺灣福音書房。
10. 此一名詞的希臘文是 zoo-poieo 意思是『叫人活著』、『使人活著』、『叫人得生命』,比較通行的英文聖經中,YLT, BBE, NIV, ASV, RSV, NASB, Recovery Version 等都繙譯成『a life-giving Spirit』,KJV 和Darby 則繙成『a quickening Spirit』。中文聖經裏,現代中文版和恢復本繙成『賜生命的靈』。
11. 『實際』這個希臘字也可繙成『真理』。
12. 希臘文,pletho,浦利奏,(也用於徒四8,31,九17,十三9,路一15,41,67,)指在外面充溢。在行傳中,有兩個不同的希臘字:pleroo,浦利路,指在裏面充滿器皿,如二章二節的風在裏面充滿屋子;pletho,浦利奏是指充溢在人的外面,如本節的那靈在外面充溢門徒。見《新約聖經恢復本》,徒二4註2。
13. 李常受, 新約恢復本聖經,臺灣福音書房,1999年十版,頁411。
14. 同前註,頁412。
15. 李常受,新約總論 ,第四—那靈,臺灣福音書房,1994年,頁207。
16. 兩位解經大師如此解釋這一節的靈:Dean Alford(阿福德)說,『不明確是聖靈,也不僅是人的性質,乃是內住的聖靈滲透整個更新的人,並成為這整個新人的特徵。』Vincent(文生)說,『信心的靈,不明確是聖靈,也不是人的機能或性質,乃是二者的攙調。』
17. 葛培理(Billy Graham), 聖靈,戴維揚、王美芬譯,更新傳道會,2005年第六刷,頁266,280。
18. 火象徵神的聖別,劍象徵神的公義,基路伯象徵神的榮耀。
19. 胡恩德,『聖靈澆灌』,(http://blog. roodo. com/yml/archives/6686905.html)。
20. 李常受,聖靈的工作 ,臺灣福音書房, 2000, 頁11。
21. 同註20,頁8-10。
22. 同註20,頁12-13。
23. 同註20,頁15-16。
24. 同註20,頁18。
25. 同註20,頁21-26。
26. 倪柝聲, 這人將來如何,臺灣福音書房,1998,頁150-151。
27. Athanasius,“On the Incarnation of theWord,” The Nicene and Post-Nicene Father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Second Series, Ed. Philip Schaff and Henry Wace. Vol. 4. [1891].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28. Basil, On the Holy Spirit, 1. 2
29. 引自Daniel B. Clendenin,“Partakers of Divinity: The Orthodox Doctrine of Theosis”,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Society 37, 1994, p. 374.並參考T. Ware, The Orthodox Way, Crestwood, N. Y.: St. Vladimir s Seminary Press, 1990, p. 168.
30. Constantine Tsirpanlis, Introduction to Eastern Patristic Thought, Collegeville MN: The Liturgical Press, 1991. p.168ff.
31. 引自T. Ware, The Orthodox Church, London: Penguin Books, 1993, p. 230
32. Vladimir Lossky, Mystical Theology, p. 199. 引自Veli-Matti Karkkainen, Pneumatolog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5, p. 71.
33. 同註32,p. 72
34. Veli-Matti Karkkainen, Pnematology, Grand Rapids, Michigan, 2005, p. 72
35. 同註34, p. 79.
36. 同註34,pp. 80, 85
37. Hannu Kamppuri, ed., Dialogue between Neighbours: The Theological Conversations between the Evangelical-Luthern Church of Finland and the Russian Orthodox Church 1970-1986, Helsinki: Lugher-Agricola Society, 1986, p. 73
38. 同註37,p. 75
39. 同註34, p. 86
40. 同註34,pp. 86-87
41. D. F. Wright,“Ecumenical Movement”, 當代神學辭典,楊牧谷主編,校園出版社,1997, 頁333-335
42. 富勒神學院的聲明全文見: http://www. truthhk. org/announce6. htm(英文: http://www. truthhk. org/files/Fuller_Statement.pdf )
43. 盼望的緣由 ,香港真理書房有限公司,香港,二○○六年十月一版,封底
44. 陳銓盛,『什麼是普世教會運動』,(http://www.pcchong.net/4Heresy1.htm)
45. L. Grant McClung Jr.“Pentecostal/Charismatic Perspectives on a Missiology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Pneuma 16, no. 1, 1994. 楊牧谷,“Charismatic Movement”, 當代神學辭典,校園,1997, 頁193-196。
46 Veli-Matti Karkkainen, Pnematology, The Holy Spirit in Ecumenical, International, and Contextual Perspective, Grand Rapids, Michigan, Baker Academic, 2005, pp.87-88.